勞動合同法大熱背後的反思

來源:文萃谷 3.1W

勞動合同法已實施3個多月了,依然是各界關注的焦點。有的企業積極貫徹實施,提升自身人力資源管理水平;有的企業仍在“抗議”,試圖以“強勢的聲音”使修改法律納入議事日程;有的企業卻在觀望,期待《實施細則》能放寬一些限制。

勞動合同法大熱背後的反思

一部立法過程最為審慎、徵求意見最多,被譽為民主立法、科學立法生動實踐的法律,何以引發瞭如此熱烈的爭議?

爭議本身是一件好事

自勞動合同法出台後,社會各界的“解讀”就一直未曾停止。部分來自經濟學界和企業界的聲音認為,勞動合同法的實施會僵化企業的用人機制,增加企業的`用工成本,不利於企業競爭力的提升。有人甚至認為在目前我國經濟欠發達條件下,立法提高勞工標準、建立社會保障是“未富先驕”,不符合我國國情,應當優先發展資本,保證競爭力,待經濟發展到一定程度再談勞工權利保障問題。

“這種熱議恰恰説明勞動合同法出台的必要性,恰恰説明新法影響着多少家庭、多少階層的利益得失。”專家指出,“勞動合同法長時期受到關注原本是一件好事。一些企業基於本身的利益考量提出訴求,一些學者基於自己的理論認知提出建議,恰恰證明了立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立法機關針對這些爭議的焦點進行積極迴應,也有助於法律意識的普及。”

企業界聲音被放大了

來自一些企業的聲音認為,勞動合同法沒有廣泛聽取他們的意見,法律傾向於保護勞動者的利益。事實上,沒有任何一部法律像勞動合同法這樣具有廣泛的羣眾基礎。

在初次審議之後,2006年3月20日,勞動合同法草案向社會全文公佈徵求意見。立法工作機構收到近20萬件意見。因此,勞動合同法的制定是經過深入調研、充分徵求社會各方面意見的。

為什麼勞動合同法出台之後,會引起強烈反彈?專家指出,企業界的反對聲浪被放大了。“那些反對聲音,在所有企業中佔的比重是相當小的一部分。”專家表示,因為這些企業有“話語權”,他們充分表達自己的訴求,引起有關方面的關注。“很多企業是依照法律去做的,但這種聲音還不夠響亮。倒是一些做得不好的企業反對聲很甚。”專家指出,“説勞動合同法不好的,違法企業大約佔80%左右,但願這種聲音不要影響到政府的決策。”

反對緣於對法律的誤解

社會上的某些“誤讀”,在一定程度上對一些企業抵制勞動合同法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據立法者分析,有很大一部分企業對勞動合同法持不同意見,都是緣於對這部法律的不瞭解。

目前有人把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的“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理解為“無期限合同”,這是一種誤解。“從法理上説,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隨時有可能解除的,它在發達的市場經濟國家是常態,與企業的用人自主權、擇優劣汰並無矛盾。中國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在用工制度上不可能恢復‘鐵飯碗’,那是與市場經濟相矛盾的。”

針對勞動合同法影響企業利潤的説法,來自立法者的聲音很明確:“經濟發展到一定程度,對效率的關注與對社會公平和民生的關注應該更為平衡,要讓更廣大的勞動者羣體分享改革開放的成果。企業要發展,勞動者也要發展,讓他們共享經濟發展的成果是必然趨勢。”

執行法律不能打折扣

2008年1月1日,勞動合同法正式施行。爭議可以繼續,但法律必須貫徹實施。專家指出,“面對法律的實施,廣大用人單位沒有別的辦法,惟有依法改變自己,儘快進行必要的轉型,提升企業人力資源管理水平,儘快與勞動合同法所設計的新制度接軌,才能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取得有利地位。”

其實,隨着對勞動合同法漸漸深入的瞭解,很多企業都已經意識到新法並未給企業帶來“重大”負擔,但增加企業“違法成本”這一點是毋庸置疑的。2008年,企業應從內部外部都嚴格遵守法律法規,按規章制度辦事,才是新法下正確的“用工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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