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的房屋租賃合同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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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一:標準的房屋租賃合同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標準的房屋租賃合同三篇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房屋坐落於嘉陵大廈A1—702室,建築面積137。2平方米。

第二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_________,乙方不得任改變房屋用途。

第三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計_________年_________個月。甲方應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經甲乙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及後視為交付完成。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出現損壞乙方應當承擔補償費用。

如需續租,協商一致後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四條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_________元/ 1年,租金總計:_________人民幣元整 (¥:_________)。

(二)押金:_________人民幣元整 (¥:_________)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以及乙方應當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給乙方。

第五條 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

租賃期內的下列費用中,全部由乙方承擔:水費、電費、電話費、供暖費、

燃氣費、物業管理費、衞生費、上網費。

在租賃期間,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未列出項目但與使用該房屋有關的費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六條 房屋維護及維修

(一)甲方應保證房屋的建築結構和設備設施符合建築、消防、治安、衞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

(二)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 轉 租

乙方不得在租賃期內將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如果轉租給他人,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責任。

第八條 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

3、其他約定。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_________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_________元的;

3、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設備設施損壞並拒不賠償的;

6、利用房屋從事賭博、吸毒等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8、其他約定。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_________日通知對方,並按月租金的_________%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還應退還相應的租金。特殊情況如臨時通知拆遷的雙方都無需繳納違約金。

(二)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三)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標準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___份,其中甲方執_________份,乙方執_________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簽章: 承租人(乙方)簽章:

年月日 年月日

  篇二:房屋租賃合同延期協議

出租方(甲方):聶永洪(甲方)

承租方(乙方):張振樑(乙方)

乙方承租甲方的`商鋪於2014年 5 月 19 日到期,乙方提出要求,希望將租期適當延長,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按照原合同基礎上,甲方同意將租期延長,時間自 2014 年 5 月 20日起至 2014年 月 日止。

2、租金:5000元(人民幣大寫:伍仟元正 )。

3、延期時間滿,甲方立即收回商鋪。乙方不再以任何理由要求延期等,否則視為違約。乙方出現違約行為時,甲方有權不退回保證金給乙方,甲方還會追究乙方責任。

4、延期時間內,租賃商鋪所需繳納的有關税費,包括水電費、 租賃税費及其他費,一切由乙方承擔,還要負責鋪位門前位置(門前三包)工作,搞好周圍環境衞生。

5、乙方需向甲方交協議保證金5960元,延期協議滿後,乙方無違約,協議保證金全額退還乙方。

6、其餘條款與原合同一致。

7、此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即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簽約時間: 簽約時間:

  篇三:標準房屋租賃合同

出租方(甲方):

地址:

身份證號:

承租方(乙方):

地址:

身份證號:鑑於乙方所承包的商鋪佔用了甲方生活所需的必經通道,根據《深圳經濟特區房屋租賃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合同內容如下:

第一條 甲方將座落於深圳市 房屋(總樓層為 層)出租給乙方使用。建築面積共計平方米。

第二條 乙方租用出租房屋的期限為 年個月,即自年月至年月日止。

第三條 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作:用途使用。 乙方將出租房屋用於其他用途的,須經甲方書面同意,並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改變房屋用途的報批手續,並保證符合國家有關消防安全規定。

第四條 甲方保證第三條所列出租房屋的用途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乙方保證在出租房屋使用過程中的行為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規定。

第五條 出租房屋的單位租金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幣元(大寫),月租金總額人民幣 元(大寫)。乙方應於每月 日前向甲方交付當月租金,支付方式為現金或是銀行轉賬(具體銀行賬號見本合同末尾簽章處)。

第六條 甲方應於 年月日前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甲方遲於前款時間交付出租房屋,乙方可要求將合同有效期延長,雙方應書面簽字確認。

第七條 租賃期間,甲方負責支付房產税、出租房屋所用土地的使用費、房屋租賃管理費;乙方負責支付出租房屋的水電費、衞生費、房屋(大廈)管理費。

第八條 應當由乙方支付的費用,其使用的第一個月由甲方先行墊支,乙方在使用滿一個月後的十天內交還給甲方。

第九條 本合同規定允許保證金擔保。甲方支付出租房屋時,可向乙方收取 個月租金數額的租賃保證金,即人民幣 元(大寫)。甲方收取租賃保證金,應向乙方開具收據。

第十條 甲方應保證房屋及其內部設施的安全,符合有關法律、法規或規章的規定要求。乙方應正常使用並愛護房屋內部的各項設施,防止不正常損壞。合同終止時,乙方應當按時交回房屋,並保證房屋及內部設施的完好(屬正常損耗的除外),同時結清應當由乙方承擔的各項費用。

第十一條 乙方在出租房屋使用過程中,如出租房屋及內部的設施出現或發生妨礙安全、正常使用的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採取有效措施;甲方應接到乙方通知後 日內進行維修;乙方無法通知甲方或甲方拒不維修的,乙方可經合同登記機關鑑證後代為維修。本條維修(包括乙方代為維修)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二條 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出租房屋及其內部的設施出現損壞或發生故障,乙方應負責及時維修或賠償。乙方拒不維修或賠償,可經合同登記機關鑑證後,由甲方代為維修,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確因需要對出租房屋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的,經乙方同意,並報請政府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進行,甲、乙雙方應就此另行簽訂書而協議。

第十四條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出租房屋全部或部分轉租於他人。經甲方同意轉租的,乙方應到房屋租賃主管機關辦理登記手續,但轉租終止期不得遲於原乙方的租賃期限,乙方並保證其受轉租人不將轉租房屋再行轉租。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需轉讓出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的,應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本合同自動解除:

(一)發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二)政府決定徵用出租房屋所在土地面需拆除出租房屋;

第十七條 因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向甲方賠償:

(一)乙方拖欠租金 月以上;

(二)乙方所欠各項費用達元以上;

(三)未經甲方同意及有關部門批准,乙方擅自改變出租房屋用途的;

(四)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二條規定,不承擔維修責任或支付維修費用,致使房屋或設備嚴重損壞的;

(五)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及有關部門批准,乙方將出租房屋進行裝修;

(六)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將出租房屋轉租人。 甲方依據上述情形單方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乙方遷離並交回出租房屋,乙方預交款項有結餘的,應當將餘款退還乙方。但甲方可不予退還保證金。

第十八條 因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向乙方賠償;

(一)甲方遲延交付出租房屋個月以上;

(二)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約定,使乙方無法按其用途繼續使用出租房屋;

(三)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規定,不承擔維修責任或支付維修費用,致使乙方無法繼續租用的;

(四)未經乙方同意及有關部門批准,甲方將出租房屋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

乙方因上述理由單方面解除合同的,應當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及時遷離出租房屋,並有權要求甲方雙倍返還保證金、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大寫)以及退還多收的預交款項。

第十九條 本合同有效期屆滿,乙方需繼續租用出租房屋的,應於有效期屆滿之日前 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甲方需將出租房屋繼續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將出租房屋有優先承租權。

第二十條 本合同終止後,乙方應於終止後 日內遷離出租房屋,並將其返還甲方。乙方逾期不遷離或不返還出租房屋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額外的租金,金額為月租金的 。

第二十一條 乙方拖欠租金,應向甲方支付滯納金,滯納金金額為:拖欠日期乘以月租金 ‰。

第二十二條 乙方擅自將出租房屋全部或部分轉租他人的,應向甲方交付違

約金,違約金金額為轉租房屋面積每平方米每月(日)人民幣元(大寫)。

第二十三條 甲、乙雙方不履行本合同所定的義務造成對方損失的,應向對方賠償實際損失及可預期的收益。

第二十四條 甲、乙雙方就本合同未盡事宜,可另行協商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五條 甲、乙雙方就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選擇以下第 種方法解決:

1、向深圳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持兩份。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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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帳號:

年 月 日

乙方(簽章):

聯繫電話:

銀行帳號:

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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