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房屋合同三篇
隨着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那麼相關的合同到底怎麼寫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通用房屋合同3篇,歡迎閲讀與收藏。
通用房屋合同 篇1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甲、 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租賃地點及設施:
1. 租賃地址:
2. 室內附屬設施:
a) 電器:
b) 傢俱:
二.租用期限及其約定
1. 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2. 房屋租金:每月 人民幣(¥ /月);
3. 付款方式:半年付。每次支付半年租金。另付押金 元,租房終止,甲方驗收無誤後,將押金退還乙方,不計利息;
4. 租賃期內的水、電、煤氣、有線電視、上網費、電話費由乙方支付;物業管理,房屋修繕等費用由甲方支付;
5. 租賃期間乙方在使用水、電、燃氣、門窗設施時應進行安全檢查確保安全使用;出現安全隱患時應及請專業機構進行維修並通報甲方;如對已出現安全隱患的設施不認真檢修和通報甲方而造成安全事故,甲方不承擔相應責任;
6. 租賃期間不得向窗外投擲物品和在窗外垂掛物品,如出現物品高空墜落造成樓下人員傷亡及毀壞樓下設施、車輛,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7. 乙方在承租房內從事非法活動,甲方不承擔連帶責任;
8. 租用期內,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權,乙方需擔全部責任,並賠償甲方損失:
(1) 乙方擅自將房屋分組、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 乙方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 乙方無故拖欠房屋租金達10天;
三.雙方責任及義務
1. 乙方需按時交納水、電、煤氣、電話、上網等費用,並務必將以上費用賬單交給甲方,甲方須監督檢查以上費用;
2. 無論在任何情況下,乙方都不能將押金轉換為房屋租金;
3. 在租用期內,甲方必須保證乙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將乙方租用的房屋轉租給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賃期內房租加價;
4. 租用期滿後,乙方如需繼續使用,應提前一個月提出,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在同等條件下給予優先;
5. 在租賃期內,甲、乙雙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況需要解除協議的,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協商後解除本協議;如一方提前解約且不提前一月通知對方,則賠償給對方一個月租金作為違約金。
6. 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室內結構,並愛惜使用屋內設施,若人為損壞的將給予甲方相應的賠償;如發生自然損壞,應及時通知甲方,並配合甲方及時修復;
四. 其它説明
入住時的電錶度數: ,水錶度數: ,煤氣表度數:
其它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有關現行法規辦理或提交有關仲裁機關進行仲裁。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備同等法律效力,簽字後即行生效。
甲方簽字:
甲方聯繫電話:
乙方簽字:
乙方聯繫電話: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通用房屋合同 篇2
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當事人經充分協商,達成房屋租賃合同如下:
一、該房屋位於 ,使用面積約 平方米,房屋質量良好,甲方提供的室內設施詳見附後清單。
二、租賃期共 個月,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該房屋的月租金為(大寫) 圓整。(小寫 )。
租金支付方式為 支付,分 次支付,為 一付。以後的租金應於每提前 天支付,先付後住。甲方在收到租金後應該給乙方開據一份收條或收據,作為憑證。
三、乙方向甲方交付住房押金人民幣(大寫) 圓整,(小寫) 。與首次房租一起交付甲方。該保證金應在該合同終止時乙方不違約的前提下,甲方全額退還給乙方。
四、租賃期間的水、電、煤氣、有線電視,物管等費用,由乙方自付。
五、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乙方未經甲方許可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產生噪音,影響辦公及樓上居民生活的;
3、乙方拖欠租金的。
六、租賃期滿前,如甲方或乙方其中任何一方欲終止合同,需提前一個月告知對方。
七、乙方在租賃間不得對其房屋結構進行任何改動。
八、租賃期間如房屋出現質量問題,應由甲方負責維修。
九、乙方在租賃間對家電、傢俱、裝修如有人為損壞,則照價賠償給甲方。
十、乙方在租賃期間出現任何人生意外危險事故與甲方無關。
十一、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毀損和造成承租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注:違約責任:本合同簽定之日起,雙方即履行合同義務,如因甲方提前收房,如乙方不完成簽定的承租日期,都視為違約。如甲方違約,按乙方交納的押金及剩下的租金雙倍賠償給乙方,如乙方違約,甲方不退還乙方交納的押金及房屋剩下租金。
十二、如遇爭議的問題,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法處理。
本合同經雙方簽定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三、備註: 電底度: 水底度: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通用房屋合同 篇3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自願將 街(巷) (間)套建築面積 平方米樓房租給乙方。
一、租賃期限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期為 個月。
二、經雙方協商同意,每月租金 元, 年 月 日簽訂本合同時,應提前預交 月(年)租金為 元(大寫: )交給甲方,合同期滿,乙方應保持房屋和屋內設施完好交給甲方,如有損壞,甲方根據損壞情況酌情不退或少退押金。如連續租用,可在合同期滿前30天,辦理續簽手續。
三、租賃期間,水、電、暖及其它費用由 方負擔,並交給 方或有關部門。乙方交甲方財產押金 元整(大寫 )。
四、租賃期間,乙方無權轉租他人,如有特殊情況,須經甲方同意,並辦理手續,甲方因特殊原因用房時,應提前30天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配合,按時搬出交甲方。
五、租賃期間,如雙方中途違約,違約金數額為租期總租金的 %或元,違約金由違約方支付給對方。
六、甲方租給乙方的房屋,在不破壞房屋結構,不損壞設施和影響外觀美的情況下,乙方可以自己裝修,合同期滿後乙方可以拆除,但必須保證房屋、屋頂、牆壁、地面整潔、設施完好。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產生附款項和附件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 電話:
乙方代表: 電話: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