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合同集合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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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廣大人民羣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為。那麼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技術合同9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技術合同集合九篇

技術合同 篇1

甲方:合同編號:

乙方:簽訂地點

甲方委託乙方加工,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加工勞務費:;

第二條加工成品質量要求:按甲方圖紙技術及技術協議標準執行;

第三條原材料的提供辦法及規格、數量、質量:乙方依照甲方提供的圖紙向甲方申請原材料,並明確原材料的規格、數量、質量及消耗定額。甲方應在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提供原材料。乙方對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要及時檢驗,不符合要求的,應立即通知甲方調換或補齊。乙方對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換,對加工的物品不得偷換零部件。

第四條交貨時間、驗收標準和方法

1.交貨時間為,交定作物期限應當按照客户規定交貨時間內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定作物,應當在事先與對方達成協議,並按協議執行。

2.按照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圖紙和樣品作為驗收標準。

3.甲方應當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驗收乙方所完成的工作。驗收前乙方應當向甲方提交必需的技術資料和有關質量證明。對短期檢驗難以發現質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項目,應當由雙方協商,在合同中規定保證期限。保證期限內發生問題,除客户使用、保管不當等原因而造成質量問題的以外,由乙方負責修復或整改。

4.當事人雙方對承攬的定作物和項目質量在檢驗中發生爭議時,可由法定質量監督檢驗機構提供檢驗證明。

第五條結算方式及期限:

1.簽訂合同後個工作日內預付勞務費;

2.定作物完工,經甲方指定人員初步檢驗,符合本合同所規定的驗收標準後個工作日內支付勞務費;

3.交付客户使用個工作日內,無質量問題,支付合同規定的剩餘款項。本合同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生效,有效期貳年。本合同執行期間,雙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方和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蓋章)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技術合同 篇2

轉讓方:_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_

鑑於:“_________”關鍵技術(以下稱“cdma20xx”或技術成果)系經過轉讓方長時間的開發和實際項目的應用,技術上已完全成熟並得到特種行業用户的肯定,且具有廣大的市場前景。

鑑於受讓方在市場開拓方面的完整商務能力,為更好地將成果應用於社會和行業用户,轉讓方願意將該項技術成果轉讓給受讓方,且受讓方同意接受該技術成果。現本合同雙方經過詳細磋商,依據我國現行、有效的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就技術成果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1.第三代cdma20xx移動通信基站射頻子系統及cdma20xx移動通信系統基站線性化放大器關鍵技術(以下稱“cdma20xx”或技術成果)是指:包括但不限於有關第三代cdma20xx移動通信基站射頻子系統及cdma20xx移動通信系統基站線性化放大器關鍵技術的軟件(組件)、技術檔案和技術資料。“cdma20xx”後繼開發技術成果是指:包括但不限於現有cdma20xx技術的後續開發及相關的技術檔案和技術資料。“cdma20xx”關聯技術成果及其後繼開發技術成果是指:與現有cdma20xx技術有關的其他技術成果及技術檔案和技術資料,及在此基礎上的後繼開發及相關的技術檔案和技術資料。

2.轉讓方於本合同生效日將本合同所涉技術成果獨家轉讓與受讓方。於該轉讓日起,受讓方擁有技術成果的所有權,但法律規定禁止轉讓的權益除外。

技術成果的轉讓包括但不限於在技術成果的相關權利保護期內下列各項權利:

(1)使用權,即以複製、展示、發行、修改、翻譯、註釋等方式使用技術成果的權利;

(2)使用許可權和獲得報酬權,即許可他人以前項中規定的部分或者全部方式使用其技術成果的權利和由此獲得報酬的權利;

(3)修改權,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技術成果的權利;

(4)其它法律、法規規定所享有的權利。

3.轉讓方應於本合同生效日將所轉讓的技術成果全部內容的詳盡資料交付於受讓方。

(1)該技術資料包括但不限於:_________。

(2)轉讓方提交的上述技術資料,應使本行業內具有普通技術水平的專業人員能夠理解,並能夠在此基礎上對軟件進行修改、維護和再開發。

(3)轉讓方向受讓方提交上述技術資料後,不得繼續保留載有該軟件任何實質部分的任何載體。

(4)該等資料應確保受讓方能夠便利地使用、享有、行使本合同第1條所述的技術成果及相關權利。

4.轉讓方聲明並保證在本合同技術成果轉讓前

(1)所轉讓的技術成果真實、完整、合法、有效、屬於其所有,不存在任何權屬爭議。

(2)轉讓方有權轉讓本合同所涉之技術成果,且技術成果未存有抵押、質押或其它擔保等情形;

(3)轉讓方在本合同簽訂前並未將技術成果以任何方式許可或泄露給任何第三方使用或獲得利益。

(4)除在本合同簽訂前已購得該技術成果的合法權利人外(如有)(以轉讓方提供給受讓方的權利人名單為限),轉讓方並未將技術成果以任何方式許可或泄露給任何第三方使用或獲得利益。

(5)轉讓方保證所提供的資料是完整、正確、清晰的並保證及時交付。

5.轉讓方聲明並保證在本合同技術成果轉讓後:

(1)非經受讓方書面同意,轉讓方不以任何方式使用技術成果、授權他人使用技術成果、為他人非法使用技術成果提供任何條件。

(2)轉讓方應保證技術成果/著作的開發者和轉讓方及其具有僱傭關係的人員(以下合稱僱員)和轉讓方的關聯企業不使用、不許可他人使用技術成果、不為他人非法使用技術成果提供任何條件。如前述僱員或其關聯企業有前列任何行為,轉讓方應就上述該等行為對受讓方直接承擔責任。

(3)轉讓方應就所轉讓的技術成果和技術成果使用者的有關情況以及其他與該技術成果市場有關的商業信息承擔保密義務,上述保密義務同樣適用於轉讓方僱員及/或關聯企業。6.受讓方的承諾和保證

按本合同約定的轉讓金額在約定的付款時間內,全額支付給轉讓方。

7.轉讓方應就cdma20xx的關聯技術給予受讓方優先選擇權,在同等條件下,受讓方有優先購買權。

8.受讓方應於本合同生效後三日內向轉讓方支付轉讓費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9.合同一方違約,應向另一方支付相當於全額轉讓費10%的違約金,如違約金不足以賠償守約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違約方並應賠償不足部分。

轉讓方未按第3條的要求向受讓方提供資料,受讓方有權要求轉讓方改正;至改正之日止,每逾期一日轉讓方應向受讓方支付相當於全額轉讓費0.2‰的延期轉讓違約金。

10.合同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另一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除執行上述第9條之約定外,並應返還從合同對方取得的的財產:

(1)轉讓方違反第4條任何一項;

(2)未能履行前述第3、6條之約定;

(3)發生戰爭、自然災害、政府行為等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11.轉讓方應按受讓方要求提供技術成果的技術培訓、輔導等相關服務,直至受讓方能夠獨立、正確地使用該技術成果。

12.因技術成果轉讓所需繳納的有關費用,依法由各方承擔。

13.本合同生效後,受讓方基於本合同所涉之技術成果的後繼開發、改進等技術成果的著作權及相關權利歸受讓方享有。

14.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提供之文件/資料作為本合同之附件,構成本合同的必要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15.未盡事宜經合同雙方協商一致並簽訂書面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16.因履行本合同而致之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人民法院裁決。

17.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由合同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轉讓方(蓋章):_________受讓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

技術合同 篇3

許可人____________,是一家根據_________法律組建並存續的______________(許可人組織形式),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主要營業地點______________。與被許可人_____________,是一家根據中國法律組建並存續的_____________(被許可人組織形式),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主要營業地點_______________。許可人和被許可人以下單獨稱為一方,合稱為雙方

前言

a.許可人是一家全球大型_________產品製造商。

b.被許可人是中國一家_________產品製造商。

c.被許可人希望從許可人獲得許可證,而許可人願意授予被許可人許可證,許可其製造_________產品(詳見附件_________,以下簡稱產品)。

d.許可人同意按照有關部門法律和本合同條款的規定,向被許可人授予製造許可產品的許可證。

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依照相關法律,同意按照本合同的條款,簽署許可合同。雙方特此協議如下:

1.定義和解釋

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或者上下文另有所指,本合同的解釋規則及本合同中使用的術語的含義見附錄一。

2.授予許可

2.1許可的授予許可人特此授予被許可人由其本人實施、不可讓與或轉讓給他人、不可分割的權利:

(a)於中國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在被許可人經批准的設施內,使用許可人的技術資料、專利權和相關工具製造被許可產品的(非獨佔)(獨佔)權利;

(b)向被許可人的獨佔客户並且在被許可人的獨佔區域內銷售被許可產品的獨佔權利,以及在遵守產品供貨協議、經銷協議規定的前提下,在被許可人非獨佔區域內銷售被許可產品的非獨佔權利。

2.2許可期限

第2.1(a)條項下授予的各項專利權許可的有效期自合同生效日或相關專利證書頒發或授予之日起,至下列日期截止:

(a)相關專利權保護期屆滿;

(b)許可人有權授予許可的期限屆滿;或者

(c)根據本合同有關規定,本合同期限屆滿或者提前終止。

3.許可費

3.1入門費和提成費被許可人應當:

(a)向許可人支付_________美元(入門費);並且

(b)在合同期限內按照下列方式向許可人支付提成費,數額為淨銷售額的百分之_________。

3.2其他費用:被許可人應當就與本合同項下第三方軟件的修訂有關的技術資料、工具和信息的收集、拷貝或通過其他方式進行的複製支付額外的費用。被許可人應在許可人發出有關付款通知後六十(60)日內向許可人支付上述費用。

4.記錄和支付

4.1許可費支付日期:許可人應在合同生效日起三十(30)日內向許可人支付入門費。

4.2提成費報告:在合同期限內,每半年(截止於每年6月30日或12月31日)結束後十五(15)日內,從截止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的提成支付期開始,許可人應大體上按照本合同附件_________中規定的格式,向被許可人就上一提成支付期發出一份提成費的書面報告(提成費報告)。提成費報告應由(被許可人的授權高級管理人員或董事)予以確認。提成費報告中所載數額不得由於被許可人對其買方的付款義務進行寬限、沒有或者不能從許可產品買方或任何其他人收取欠款而進行扣減。為確定提成費的數額,許可人會不時要求被許可人提供有關信息,對於許可人的合理請求,被許可人應予以滿足。

4.3提成費支付日期:在各提成支付期結束後六十(60)日內,被許可人應向許可人支付當期提成費報告中所載明的提成費數額。

4.4電匯提成費:根據許可人向被許可人不時發出的書面通知,被許可人應將本合同項下所有應付款項以電匯方式付至許可人的銀行賬户。

4.5税收支付:除對向許可人支付的款項中應付的税項代予扣繳外,被許可人應負責繳納本合同簽訂與履行過程中發生的所有税收。被許可人向許可人支付本合同項下的款項時應從中代予扣繳有關的税務預提,並在三十(30)日之內向許可人提供有關政府機關出具的關於税務預提已經及時繳納的納税憑證。為協助許可人在其本國就在中國支付的税務預提獲得税收抵免或減讓,被許可人應向許可人提供該外國税收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據。

4.6遲延支付利息:如果被許可人沒有在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向許可人支付某一筆費用,被許可人應承擔自該款項到期至該遲付款項足額支付之日的利息。相關利率(按照l1bor美元六月期貸款利率加2%,逐日計算。)

4.7支付不能:如果被許可人沒有在相關到期日或之前支付(並且在到期之後仍然沒有支付)提成費的任何部分或其他到期款項,許可人則沒有義務向被許可人提交任何其他技術資料、技術改進或工具,或者繼續提供技術支持或培訓。

4.8保存銷售紀錄:被許可人應就被許可產品的銷售情況進行清晰準確的記錄。許可人有權自付費用對與提成費計算有關的所有記錄進行審計。許可人的該項審計應在被許可人的正常營業時間進行,每日曆(季度)(年度)不超過(一)次,並且應至少提前兩(2)個工作日書面通知被許可人。如果通過審計發現任何提成支付期內的提成費計算有誤,應對該期提成費進行相應的調整。如果通過審計發現在該提成支付期內有到期應付的其他款項,被許可人應在三十(30)日內向許可人支付。如果通過審計發現被許可人支付的款項超過當期應付的提成費,許可人應在三十(30)日內將超出部分退還給被許可人。

5.軟件和固件

5.1操作軟件許可:許可人特此授予被許可人使用操作軟件的非排他性的權利,但是隻能用於被許可產品且須遵守第5.4條的規定。許可人及其每一份第三方軟件的各提供商(各第三方軟件提供商)保留被許可產品中所使用的操作軟件的所有權利。許可人特此授權被許可人大體上根據附件_________所列格式製作的書面協議(軟件分許可)的規定向被許可產品的買方授予使用操作軟件的分許可。除本合同另有明確約定外,被許可人不得擁有或者向被許可產品的買方或其他任何人許可或試圖許可操作軟件中或與之相關的任何權利。

5.2軟件分許可:被許可人應對各軟件分許可進行管理和監督,以確保各買方/分被許可人遵守有關規定。如果買方/分被許可人違反了軟件分許可的規定,被許可人應立即書面通知許可人(或其指定關聯機構)並採取許可人不時要求採取的所有措施協助許可人(或者指定關聯機構)行使作為分許可人的權利並採取救濟措施,或者由許可人行使有關權利和採取救濟措施。

5.3固件權利:對於固件,被許可人應根據有關法律和審慎的程序在該固件上表明版權標識和/或其他標誌,告知被許可產品的買方及其他任何人,嚴格禁止對固件的複製、分拆或其他類似行為,以及許可人對該固件享有專有權等。

5.4被許可人自用產品:如果被許可人將合同產品或被許可產品用於自用,包括進行本合同允許或許可人另外書面批准的測試、培訓或展示活動,被許可人在使用相關操作軟件時,必須如同被許可產品的買方/分被許可人一樣遵守分許可合同的規定。

5.5第三方軟件許可授權:就操作軟件中構成與之不可分離的、被許可人不能通過其他途徑獲得第三方軟件,如果許可人有該軟件向被許可人進行分許可的法定和合同權利,則應被許可人的申請,許可人應向被許可人進行分許可專門用於本合同項下目的。進行分許可時應另行簽訂書面協議,協議中包括以下條款和條件以及許可人合理要求的其他內容:

(a)被許可人應遵守許可人與每一第三方軟件提供商之間簽訂的許可協議的所有有關條款和條件;

(b)被許可人應就使用和經允許對該第三方軟件進行分許可及時向許可人進行報告並支付費用,以使許可人能夠滿足其對第三方軟件提供商的合同義務;被許可人向許可人的付款中應包括許可人就被許可人使用該第三方軟件所應支付的全部費用,以及許可人為使被許可人使用該第三方軟件所進行的複製和其他行為的合理收費及相關管理成本;以及

(c)被許可人應就其使用或經允許對該第三方軟件進行分許可所產生的損害、損失、費用或開銷的索賠和責任(包括律師費和開銷)向許可人及其關聯機構進行補償並使其免受損害。

5.6第三方軟件許可請求:對於並非操作軟件有機組成部分的第三方軟件,如果被許可人不能及時獲得,而許可人有將該軟件向被許可人進行分許可的法定或合同權利,則應被許可人的請求,許可人應遵從並按照第5.5條的規定合理考慮向被許可人進行分許可。

5.7第三方軟件許可幫助:對於許可人沒有法定或合同權利對被許可人進行分許可的第三方軟件,許可人應當應被許可人的請求,進行商業上合理的努力,協助被許可人從第三方軟件供應商處獲得該第三方軟件的相關許可,被許可人承擔相應成本和費用支出。

5.8第三方軟件修改:如果許可人對第三方軟件進行了修改,許可人應在其法定或合同權利範圍內將這種修改結果提供給被許可人。

5.9相關源代碼轉讓就第三方軟件源代碼而言,許可人無義務向被許可人授予任何性質的分許可。

6.技術資料和工具的交付

6.1許可人的交付:許可人應合同生效日後三十(30)日內開始向被許可人提供相關技術資料和工具。

6.2首次交付的形式:包含本合同項下初次提交內容的技術資料和工具應採用許可人於合同生效日在其_______________(地點)的廠房中所採取的形式。(在合同期限內,如果許可人對技術資料進行任何改進,用於許可人在其於_______________(地點)的廠房內進行製造的任何正常用途,許可人應在合理的期限內通知被許可人。)

6.3視為交付:被許可人應指定一名普通承運人並組織技術資料和工具的運送工作,費用由_____________支

付。許可人在其廠房內向被許可人指定並安排的普通承運人提交技術資料和工具後,視為完成交付。

6.4被許可人對工具的使用:在任何情況下,許可人都沒有任何義務就工具、操作軟件或涉及第三方軟件的任何技術資料或軟件向被許可人提供源代碼。被許可人不得對工具進行拷貝、反向工程、分解或修訂,不得將工具用於製造被許可產品之外的任何其他用途,也不得允許對於製造許可產品不屬於合理必要的其他人使用或者接觸工具。

6.5被許可人接入設置:被許可人確認其未因本合同取得以下行為的任何權利:接入被置於由許可人或其關聯機構運營的各個主機電腦系統、局域網、廣域網設施(包括但不限於工作站及與之相連的個人電腦)之上或者構成其一部分的系統、數據庫、應用軟件或服務。

6.6資料返還:本合同終止後,或者被許可人停止使用任何工具或技術資料的任何部分後,被許可人應立即(1)根據許可人的指示,向許可人歸還並/或銷燬(包括從其控制的計算機存儲器中刪除)位於任何介質中的所有體現該技術資料和/或工具的資料(包括原件和復件);並且(2)在許可人提出請求後的十(10)天內向許可人書面確認,所有上述材料已經歸還或者銷燬。

7.技術支持和培訓

7.1許可人培訓義務許可人應向被許可人提供附件_________中規定的技術支持和培訓。

7.2額外培訓和支持:應被許可人的請求,許可人可以自行決定是否按照許可人的收費標準向被許可人提供額外的技術支持和培訓。這種收費應包括基於所使用人員的相關成本得出的按日給予的津貼(包括工資或薪金、額外福利和管理費用)以及上述人員的差旅、起居和有關的費用開銷(例如對有關設施的使用、獲得外部資源、服務和材料所產生的費用等)。被許可人應在許可人就上述費用發出付款通知後三十(30)日內足額支付所有相關費用。

8.部件採購、分包

8.1許可人部件供應被許可人應按照部件供應合同中規定的條款和條件從許可人處購買許可人部件。

8.2第三方部件供應:被許可人應有權根據(經批准的條款)(被許可人和經批准的提供商共同商定的條款)從(第三方供應商)(經批准的供應商)處購買第三方部件。

8.3分許可技術資料:被許可人(應有權)(不得)向(分包商)(按照經批准的條款確定的分包商)進行技術資料的分許可,(但需經)(毋需)(據另行訂立的書面協議取得被許可人的書面許可。分許可的唯一目的是為了製造被許可產品中的組件或元素)

8.4被許可人的義務儘管本合同可能有其他規定:

(a)被許可人應對本合同項下所有(第三方供應商)(經批准的供應商)(和)(分包商)(經批准的分包商)的行為承擔完全責任,以確保本合同項下的要求得到遵守。

(b)應許可人的請求,被許可人應將其與(第三方供應商)(經批准的供應商)(以及)(分包商)(經批准的分包商)之間的合同權利轉讓給許可人。如果被許可人沒有采取任何措施主張其在與(第三方供應商)(經批准的供應商)(以及)(分包商)(經批准的分包商)之間的合同項下的權利,許可人有權採取法律或合同規定的所有措施,確保本合同規定得到履行並保護許可人的合法權利。

8.5被許可人披露技術資料:根據本合同上述規定,在採購第三方部件(以及就被許可產品的組件或元素進行分包)過程中,被許可人應有權將技術資料向該(第三方供應商)(經批准的供應商)(以及)(分包商)(經批准的分包商)進行披露。但是被許可人應遵守下列規定:

(a)不對某一供應商披露技術資料的主要內容:

(b)對任何供應商只披露與其提供該第三方部件(或組件或元素)必需的那部分技術資料:並且

(c)在提交有關技術資料前,應從該供應商處獲得下列具有約束力的書面承諾:

(1)遵守不低於本合同項下被許可人承擔的保密義務;

(2)遵守該部分技術資料的相關標準;

(3)對於獲得的技術資料在任何時候只能用於製造和/或向被許可人提供第三方部件(或者組件或元素)的目的;並且

(4)接受8.4和8.5條規定的義務,但被許可人不能因此免除第8.4條規定的義務。

8.6被許可人的確認:被許可人確認並同意本第8條對於確保被許可產品的質量達到許可人的質量標準以及保護許可人技術資料的合法權利是合理必要的。

9.質量保證

9.1被許可人的質量保證:被許可人承認達到並保持許可人在製造中通常達到的高標準非常重要。以此為目標,被許可人承諾被許可產品的製造必須嚴格遵守:

(a)技術資料和相關製造程序;和

(b)技術規格。

9.2被許可人修改的通知:如果被許可人擬對製造被許可產品過程中所採用的方法、程序和設備進行重大修改,應書面通知許可人。擬進行修改的書面通知應至少在擬進行改動的日期前六十(60)天內提供給許可人,以使許可人得以評估該修改是否會對被許可人按照技術規格製造被許可產品的

能力產生任何負面影響。只有獲得許可人書面認可後,被許可人才可根據該書面認可進行相關改動。

9.3設施檢查:許可人可以自負費用,對經批准的設施和被許可人的其他設施進行現場檢查,以確認被許可產品的製造是否符合技術規格,以及被許可人是否遵守本合同項下義務。對經批准的設施和被許可人的其他設施進行檢查可以在被許可人的正常營業時間之內的任何時間進行,而無論是否給予事先通知,但許可人應遵守被許可人合理的保密、保安和/或安全規定。

9.4修正被許可產品:如果許可人對上述檢查不滿意,許可人應將其檢查意見書面通知被許可人,被許可人應在該書面通知發出後的六十(60)日內按照許可人的建議採取所有適當的修正措施以改進被許可產品的製造。

10.技術改進

10.1由許可人開發的技術改進

(a)在合同期限終止前,許可人對於其在製造合同產品中採用的任何技術加以改進(不論這種改進是否獲得了專利),應提前(最長一年)通知被許可人。這種通知和建議應於許可人在自己的合同產品製造過程中開始使用該技術改進後的合理時間內做出,最長不超過(一年)。

(b)在遵守第10.1(c)條規定的前提下,被許可人應被授權使用並且許可人應將技術改進的有關技術資料提交給被許可人,被許可人有權根據本合同的規定使用這種技術資料,專門用於被許可產品的製造。

(c)除非滿足下列規定,許可人沒有義務提交本第10.1條項下的技術資料,被許可人也無權使用這種技術改進:

(1)雙方就實施計劃和時間表達成一致;

(2)被許可人已經就許可人以前提交的技術資料成功的進行了被許可產品的製造;且

(3)被許可人已經獲得並在經批准的設施中安裝了全部製造設備以及其他事項和設施,或者己經在經批准的設施中採用了其他對於成功實施這種技術改進來説是必要的改動或改進。

10.2由被許可人開發的技術改進

(a)被許可人應將其開發或通過其他方式獲得的任何技術改進信息立刻披露給許可人。如果許可人經研究認為這種技術改進將提高被許可產品的技術性能和商業潛力,可以授權被許可人使用該授權技術改進製造被許可產品。在收到許可人發出的書面授權通知書前,被許可人不得使用任何被許可人開發的技術改進用於製造被許可產品。

(b)在收到許可人發出的授權通知書後,被許可人可以免費將授權技術改進用於被許可產品的製造,許可人應被授予非排他性的、免費的權利實施以下行為:

(1)在全球範圍內使用這種技術改進,無論其是否獲得了專利保護;並且

(2)允許許可人的其他被許可人在全球範圍內使用這種技術改進。

(c)被許可人有權以自己名義並承擔費用就該開發的技術改進在其選擇的任何國家申請專利,並且授予許可人非排他性、免費的權利實施以下行為:

(1)在該專利有效期內在全球範圍內使用該專利;並且

(2)允許許可人的其他被許可人在全球範圍內使用該專利。

(d)如果被許可人無論出於任何原因沒有申請或保持第10.2(c)條規定的專利,應及時通知許可人,並應許可人請求,全權授予許可人以自己名義申請和保持該專利的權利,相關費用由許可人支付。在這種情況下,許可人放棄在專利有效期內對被許可人提起侵權之訴的任何權利。

11.被許可產品的銷售與營銷

11.1許可人採購被許可產品(許可人有權根據(產品供應協議)(和)(經銷協議)的規定收購被許可產品。)

11.2被許可人銷售被許可產品的權利:被許可人在第2條項下的出售被許可產品的權利包括將被許可產品中的硬件部分直接或者通過經銷商或轉售商出售或出租給買方的權利,以及按照第5.1條規定將操作軟件分許可給被許可產品買方的權利。

11.3營銷支持:應被許可人的請求,許可人可以自行決定按照另行達成的書面協議的條款向被許可人提供營銷支持和培訓。

11.4被許可人權利的限制被許可人不得直接或間接在許可人的獨佔區域內或向許可人的獨佔客户營銷被許可產品。

11.5許可人在被許可人獨佔區域內的銷售:根據產品供應協議,許可人不得在被許可人的獨佔區域內銷售其製造的合同產品或者銷售從被許可人處購買的被許可產品,但下列情形除外:

(a)在銷售發生時,由於不可歸責於許可人的原因,被許可人沒有進行製造並且沒有在要求的交付時間內交付訂購的被許可產品;或者

(b)被許可人獨佔區域內的客户或任何相關部門對被許可產品的質量不予認可,或者要求得到許可人或其其他授權分包商製造的合同產品;或者

(c)被許可人向許可人書面通知或確認,其出於任何原因,不願意向被許可人獨佔區域內的客户報價或者銷售被許可產品。

12.商標

12.1無商標許可:本合同中的任何條款不得被理解為授予被許可人使用許可人的(商標名稱)商標、其他任何商標或商號的權利。使用(商標名稱)需另外簽訂許可協議。為避免歧義,本

合同沒有授予被許可人使用許可人商標的權利。

12.2對許可人商標的使用:許可人特此授權被許可人只能根據包裝和標籤規格在被許可產品上或有關情況下使用許可人的商標。被許可人不得在被許可產品、任何競爭性的產品或者被許可人或任何其他主體制造的產品上或在有關情況下使用許可人商標或容易造成混淆的類似商標。被許可人沒有因本合同取得任何有關商標的權利。被許可人不得在任何被許可產品上歪曲、遮掩或改變任何許可人商標。被許可人不得在被許可產品上放置被許可人或其在世界各地的關聯機構所開發或使用的商標。

12.3被許可產品使用的字樣:在本合同期限內,被許可人應在被許可產品的文書和廣告中使用(許可人名稱)授權許可字樣或其相應外文翻譯,並在被許可產品上固定載有上述字樣的銘牌。如果被許可人沒有遵守許可人提供的技術規格、技術性能指標、包裝和標籤規格以及技術資料,許可人可以撤銷合本許可合同項下授權。

13.不競爭

13.1禁止競爭性產品:被許可人不得直接或間接製造、營銷或者銷售任何競爭性產品,不得發出要約或與他人達成協議(無論是書面協議還是口頭協議)從事上述行為。

13.2許可人的競爭者:被許可人不得與許可人的競爭者就與被許可產品屬於同一種類的其他產品的製造、營銷或銷售達成任何口頭或書面協議。

13.3對許可人權利無限制:在合同期限內,無論許可人在世界任何地方正在製造的現有產品是否構成本合同項下的競爭性產品,本合同中的任何條款不得解釋為以任何形式對許可人上述產品的製造或營銷的權利進行直接或間接限制。

14.商業行為政策

14.1禁止的開支或支出:許可人有一項商業政策,除了公開支付並足額記賬的小額的社交禮儀以及約定俗成的合法的商業費用外,不得直接或間接向客户的僱員或其他人提供金錢、實物或服務,以影響某購買合同產品的決策的做出:當許可人知悉有上述給付行為發生或將要發生,亦不得簽署或完成任何交易。被許可人同意不要求或允許其僱員或代理人為被許可產品的銷售或潛在銷售機會進行上述給付行為。(被許可人應遵守有關美國反國外腐敗行為法。)

14.2遵守相關法律:許可人和被許可人同意遵守中國的所有有關法律規定,以實施適當的和合法的商業行為。

14.3獨立審計師的報告:應許可人的要求,被許可人應向許可人提供一份由獨立審計師出具的報告,確認被許可人遵守本條上述規定。

15.知識產權侵權賠償

15.1許可人的補償:就針對被許可人提起的,指控被許可人使用技術材料、操作軟件或工具的行為侵犯了在中國註冊的任何專利權或者著作權的任何訴訟、索賠或程序(侵權指控),許可人同意根據本第15條規定對被許可人進行補償。

15.2賠償的範圍:許可人同意在發生侵權指控時為被許可人進行辯護,並支付所有訴訟費、合理的律師費、和解費以及該侵權指控終局判決中確定的損害賠償。

15.3賠償的先決條件許可人履行本第15條下的賠償義務有以下先決條件:

(a)被許可人應該將任何侵權指控及時通知許可人;

(b)被許可人應在處理該侵權指控過程中與許可人進行充分合作;並且

(c)被許可人應允許許可人對該侵權指控的辯護或和解有唯一的控制權。

15.4賠償的限制:有以下任何一種情形之一的,許可人對由此引起的侵權指控不承擔本第15條項下的賠償義務:

(a)被許可人沒有以許可人認可或合同規定的方式或目的使用技術資料、操作軟件或工具;

(b)被許可人對技術資料、操作軟件或工具進行了改動,而該改動未得到許可人的授權;

(c)被許可人將技術資料、操作軟件或工具與其他並非由許可人提供的產品混合使用,而該混合使用導致侵權。

15.5針對被許可人的禁令:如果根據侵權指控,被許可人被法院或其他機構頒發的禁令禁止使用技術資料、操作軟件或工具的任何部分,許可人應有權選擇採取以下行為:

(a)為被許可人取得繼續使用該技術資料、操作軟件或工具的權利;或者

(b)更換或修訂技術資料、操作軟件或工具,使被許可人的使用行為不再受該禁令約束。

15.6被許可人的權利範圍:本第15條的規定是被許可人在發生侵權指控的情況下享有的唯一的和排他性的權利和救濟手段。

16.陳述和擔保

16.1許可人的陳述和擔保許可人陳述並擔保,自合同生效日起:

(a)許可人提供的技術資料、工具、操作軟件和其他相關文件足以讓被許可人制造被許可產品,且製造出的被許可產品與許可人在其自己工廠中製造的產品具有相同或類似的質量和功能,但前提是被許可人在其製造過程中使用的技術人員、製造設備、物料、方法和程序以及管理人員在技能、標準和能力上與許可人在其廠房中使用的上述各項相同或相當;被許可人確認,製造被許可產品能否成功取決於各種因素,如其僱員的技術水平、勤勉程度和工作能力,以及其有關設施、程序和設

備的質量等;

(b)許可人對技術材料、工具和操作軟件擁有或有足夠的法定權利,使許可人有權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提供給被許可人並授權被許可人本合同項下的權利;

(c)(根據有關法律,包含該技術資料、操作軟件和工具的技術毋需取得任何出口許可證)(包含該技術資料、操作軟件和工具的技術所需的任何出口許可證已經取得併合法有效)(許可人已經申請包含該技術資料、操作軟件和工具的技術所需的任何出口許可證。)

16.2被許可人的陳述和擔保被許可人陳述並擔保,自合同生效日起:

(a)根據國務院頒佈並於20xx年1月1日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技術進出口管理條例》(技術進出口條例),該技術(包括技術資料、操作軟件和工具)屬於自由進口的範圍;並且

(b)被許可人已經取得或完成進口本合同項下的技術資料、操作軟件和工具所需的所有必要的批准和登記。

16.3相互陳述和擔保許可人和被許可人相互進行陳述和擔保,自合同生效日其:

(a)根據其成立地的法律,該方為獨立法人、依法定程序設立、有效存續,且相關手續完備;

(b)該方有全權訂立本合同已經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

(c)該方已授權其授權代表簽署本合同的權利,從生效日開始,本合同的條款對其具有法律約束力;

(d)該方簽訂本合同以及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

(1)不會違反其營業執照、成立協議、章程或類似組織文件的任何規定;

(2)不會違反有關法律或任何政府的授權或批准;並且

(3)不會違反其作為當事人一方(或受之約束)的其他任何合同,也不會導致其被認定在該合同項下未履約;

(e)不存在將影響該方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的、已經發生且尚未了結的訴訟、仲裁申請或其他司法或行政程序,而且據其所知無人威脅將採取上述行動;並且

(f)該方已經向對方提供可能對其全面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響的相關政府機構頒發的所以文件,並且該方此前提供給對方的文件中沒有對任何重要事實的不實陳述或者漏述。

16.4陳述和擔保不實的後果

(a)如果完全由於許可人過錯,許可人在第16.1條(a)款下所作的陳述和擔保的任何一項與實際情況有實質性不符,則許可人唯一的義務(及被許可人唯一可獲得的救濟)是提供適當的補充技術信息以補救上述不符合實際的陳述和擔保。

(b)如果一方的其他陳述和擔保在做出時有任何一項與實際情況實質性不符,則構成該方重大違約。

17.合同登記、其他批准

17.1文件的報送:根據技術進出口條例的要求,被許可人應在合同生效日起(十(10)日內)向登記機關報送以下文件:

(a)合同登記的書面申請書;

(b)雙方授權代表簽署的合同副本;以及

(c)公司成立證書、營業執照以及登記機關要求的其他證明當事人雙方法律地位的文件。

17.2許可人的協助許可人應就本合同的登記事宜向被許可人提供所以合理的協助。

17.3登記證:登記機關頒發技術進出口合同登記證後,被許可人應立即從登記機關取得該證明。被許可人應保存該證明的原件,同時應在其收到該證後立即向許可人提供一份副本。

18.合同期限

18.1初始期限本合同初始期限為_________年,自合同生效日開始計算,但可根據18.2條延期和第19.1(b)、(c)和(d)條的規定終止。

18.2延期:本合同於合同期滿日自動終止,除非雙方授權代表在合同期滿日之前至少(六十(60))天簽署書面協議續展本合同期限。

19.合同終止

19.1合同終止

(a)本合同於合同到期日終止,除非雙方按照第18.2條的規定延期。

(b)合同到期日之前,雙方可通過書面協議隨時終止本合同。

(c)如果發生以下情形之一,一方(通知方)可隨時向對方發出書面通知後終止本合同:

(1)對方違反本合同項下某一主要義務,且未在通知方根據第21.1(a)條規定發出的書面違約通知中規定的補救期內對違約予以補救;

(2)對方違反任何附屬合同(其為該合同中的一方)項下的主要義務,且未在適用的補救期內對違約予以補救,或者任何附屬合同因任何原因終止或將要或被宣佈無效或不能執行(不包括由通知方或其關聯機構的原因導致的上述結果);

(3)對方破產,或者成為解散或清算程序的對象,或者歇業,或者無力償還到期債務;

(4)不可抗力(如下文所定義)事件或其影響持續超過六(6)個月,且雙方無法按照第22.2條(不可抗力的後果)的條款達成一項公正的解決方案;或者

(5)根據有關法律,本合同的某一基本條款(如果沒有該條款則一方或雙方不會訂立本合同)被判定為無效或成為無效條款。

(d)如果被許可人的股權資本(或法律上的所有權或受益所有權)的_________%(百分之_________)或更多被某個人或實體獲取,且

該個人或實體(直接或間接地)製造或銷售的產品與許何人產品或被許可產品競爭,或在其他方面與許可人的業務存在競爭,則許可人可隨時向被許可人發出書面通知後終止本合同。

19.2合同終止後有關事項的處理

本合同終止後:

(a)根據本合同授權被許可人的許可證及其項下的權利立即終止,被許可人應立即停止使用技術資料、工具和操作軟件,並立即停止製造、營銷或銷售被許可產品,但第19.2(e)條規定的情形除外。

(b)在遵循第19.2(f)和(g)條規定的前提下,被許可人應(1)根據許可人的指示,立即向許可人歸還並/或銷燬(包括從其控制的計算機存儲器中刪除)位於任何介質中的所有體現該技術資料和/或工具的資料(包括原件和復件);並且(2)在許可人提出請求後的十(10)天內向許可人書面確認,所有上述材料已經歸還或者銷燬。

(c)被許可人應立即就其被許可產品的銷售情況清理賬目,對於到期應付的提成費和其他款項應立即支付。

(d)許可人本合同項下義務就此終止。

(e)儘管有上述第19.2(a)條的規定,如果在合同到期日或並非由於被許可人的過錯導致合同提前終止之日,被許可人沒有執行完被許可產品訂單的製造工作或者之前發出的要約還未失效而產生新的訂單,則在合同到期或提前終止後,被許可人仍有權就上述訂單製造和銷售被許可產品,但是被許可人必須:

(1)向許可人提供該要約或訂單的有效説明;並且

(2)繼續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相應義務,包括但不限於質量保證和付款義務;

(f)儘管有上述第19.2(b)條的規定,在合同到期日或提前終止日後,被許可人有權繼續保留部分技術資料,但該資料必須是對於被許可人繼續維護並支持在合同終止前根據本合同銷售的被許可產品來説是絕對必要的,且只能用於上述目的。

(g)儘管有上述第19.2(b)條的規定,如果本合同到期或提前終止,被許可產品的買方有權繼續按照分許可協議的規定使用操作軟件。

19.3持續性義務:本合同終止後,第3條(許可費)、第4條(記錄和支付)、第19條(合同終止)、第20條(保密)、第21條(違約)(僅限於在合同終止前產生的或者與其他持續性義務有關的索賠請求)及第23條(爭議解決)繼續有效。

20.保密義務

20.1保密義務:本合同訂立前以及在本合同期間,一方(披露方)曾經或者可能不時向對方(接受方)披露該方的保密資料(保密資料)。在本合同期限內以及隨後_________年間,接受方必須:

(a)對保密資料進行保密:

(b)不為除合同明確規定的目的之外的其他目的使用保密資料:並且

(c)除為履行其職責而確有必要知悉保密資料的該方僱員(或其關聯機構、該方律師、會計師或其他顧問的僱員)外,不向其他任何人披露,且上述人員須簽署書面保密協議,其中保密義務的嚴格程度不得低於本第20條的規定(合稱允許披露方)。

20.2保密義務的除外規定上述第20.1條的規定對以下信息不適用:

(a)接受方有在披露方向其披露前存在的書面記錄證明其己經掌握;

(b)並非由於接受方違反本合同而已經或者在將來進入公共領域;或者

(c)接受方從對該信息無保密義務的第三方獲得。

20.3保密規則:每一方應制訂相應的規章制度,告知該方(以及該方的關聯機構)董事、高級職員以及其他僱員本第20條規定的保密義務。

20.4材料歸還:本合同到期後(或經披露方隨時提出要求),接受方應(1)向對方歸還(或經對方要求銷燬)包含對方保密資料的所有材料(包括其複製件〉;並且(2)在對方提出此項要求後十(10)日內向對方書面保證已經歸還或銷燬上述材料。

21.違約

21.1違約救濟:除本合同其他條款另有規定外,如果一方(違約方)未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某項主要義務或違反本合同項下的某一主要義務,則對方(受損害方)除享有有關法律賦予的權利外,還可選擇採取以下救濟措施:

(a)向違約方發出書面通知,説明違約的性質以及範圍,並且要求違約方在通知中規定的合理期限(補救期)內自費予以補救(但是,如果一方在第16.(c)、16.2、16.3條項下的陳述和保證的實質性內容不真實且不正確,或者如果一方違反第20條項下的義務,應不存在補救期);並且

(b)如果違約方未在該書面通知中規定的補救期內予以補救(或者如果沒有補救期,那麼在該等違約後的任何時候),則受損害方除可主張第19.1(c)(1)條項下或有關法律賦予的權利外,還可就違約引起的可以預見的直接損失提出索賠。

21.2責任限制:除違反保密義務或侵犯對方知識產權外,無論本合同其他條款有何規定,任何一方均不向對方承擔因本合同的履行或不履行而造成的收入或利潤喪失、商譽喪失或任何間

接或附帶性損失的賠償責任。在任何情況下,一方因本合同的履行或不履行造成的損失、損害或補償索賠所承擔的責任累計總額不得超過_________美元(us_________$)或等值的人民幣。

22.不可抗力

22.1不可抗力的定義:不可抗力指超出雙方控制範圍的、無法預見並且無法避免或無法克服的事件,該事件使得本合同一方部分或者完全不能履行本合同。這類事件包括但不限於地震、颱風、洪水、火災、戰爭、罷工、*動、政府行為、法律規定或者其適用發生變化,或者其他任何無法預見、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包括在國際商務實踐中通常被認定為不可抗力的事件。

22.2不可抗力的後果

(a)如果發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在本合同項下受不可抗力影響的義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誤期間自動中止,並且其履行期限應自動延長,延長期間為中止的期間,該方無須為此承擔違約責任。

(b)提出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並且在隨後的(十五(15))日內向對方提供不可抗力發生以及持續期間的充分證據。提出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還應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排除不可抗力。

(c)發生不可抗力的,雙方應立即進行磋商,尋求一項公正的解決方案,並且要盡一切合理的努力將不可抗力的影響降至最小。

23.爭議解決

23.1友好協商:如果發生由本合同(或其違反、終止或者無效)引起或者與其相關的爭議、糾紛或者索賠(爭議),雙方首先應爭取通過友好協商來解決爭議。

23.2仲裁:

(a)如果某一爭議未在一方首次書面提出進行磋商之日後六十(60)日內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則任何一方可將該爭議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貿仲會)在北京進行。

(b)仲裁庭應由三名仲裁員組成,其中雙方各指定一名,如果任何一方不能在仲裁規則具體規定的時間內指定一名仲裁員,貿仲會主任將參考本合同第23.2條載明的標準指定仲裁員。

(c)第三名仲裁員(首席仲裁員)應由雙方協議指定,且如雙方在仲裁規則規定的具體時間內仍未能達成該協議確定第三名仲裁員,則貿仲會主任應參考本合同下述第23.2(d)和23.2(e)條載明的標準指定該仲裁員。

(d)任何一名仲裁員都不應具有(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或(2)乙方所在國國籍。

(e)除非雙方另行書面認可首席仲裁員(及其繼任者或任何代替原先指定擔任首席仲裁員的人選)應具有以下任一國籍:______

(f)仲裁程序應當以英語進行。

(g)所有仲裁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仲裁費、仲裁員費用和法定費用和支出)應由敗訴方承擔,除非仲裁庭另有決定。

(h)無論賠償請求是否總計達人民幣_________,仲裁規則第三章條款(關於簡易程序)在儘可能允許範圍內排除適用。)

23.3遵守程序性規定雙方保證:

(a)在任何仲裁或與仲裁相關的任何活動中採取任何步驟或實施的任何行為都必須嚴格遵守相關仲裁規則具體規定的時間限制;且

(b)全面地、無遲延地遵守並執行所有程序性決定(包括但不限於任何臨時保全措施)或任何由仲裁庭做出的任何(臨時或終局)裁決。

23.4裁決的執行:各方不可撤銷地:

(a)一致同意仲裁裁決是終局的,並對雙方具有拘束力;

(b)保證其將全面地毫無遲延地簽署並履行仲裁裁決。在法院對仲裁裁決予以司法承認併發布強制執行令的情況下,雙方明確放棄其提出異議的所有權利,包括任何以主權豁免為由提出的抗辯事由以及任何基於其是一個主權國家的機構或部門的事實或主張而提出的其他抗辯事由;且

(c)放棄其所擁有的對本條規定的仲裁協議有效性提出異議或對相關仲裁機構對本案進行審理並做出裁決的管轄權提出異議的'任何權利。

當某一爭議發生並且正在通過友好協商或仲裁解決時,雙方應繼續行使其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其他權利,同時繼續履行其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其他義務,但與爭議事項有關的權利和義務除外。

23.5禁令救濟:無論本合同前述條款有何規定,雙方同意每一方均有權就任何違反保密義務或知識產權侵權的主張向任何一個有管轄權的法院或其他機關尋求臨時或永久禁令或其他類似的救濟措施,或申請實際履行的執行令或其他相關法律允許的禁令救濟。

23.6適用法律:本合同的效力、解釋以及執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法律(但不適用有關法律衝突的規則)。

24.其他規定

24.1合同雙方之間的獨立關係:合同雙方簽訂本合同僅僅在他們之間產生獨立合同關係。本合同任何條款均不得被解釋為:

(a)在合同雙方之間形成合夥關係或其他導致共同責任的關係;

(b)使任何一方成為另一方的代理人(對方事先書面同意的除外);或者

(c)授權一方為另一方招致費用或其他任何形式的義務(對方事先書面同意的除外)。

24.2出口許可證:作為一家(美國)公司,許可人必須遵守(美國

)關於出口的法律規定(出口管理法)。因此,雙方協議如下:

(a)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果需要許可人從(美國)或其他國家進口技術信息,則許可人(或其母公司或有關關聯機構或分包商)應負責根據出口管理法獲得有關出口許可證(出口許可證)。

(b)被許可人承認根據出口管理法簽發該出口許可證的前提條件是:(1)被許可人及其分包商、供應商和客户使用技術資料,只能在中國和其他被允許的國家內進行,必須在經營業務範圍內專門用於民用目的;並且(2)未經許可人事先書面允許,被許可人及其分包商、供應商和客户不得轉售、轉讓或再出口許可人提供的技術資料,或者將被許可產品或相關技術資料用於(或者允許他人用於)任何非民用目的。

24.3合同拘束力本合同的受益人為本合同雙方以及該方合法的繼受者和受讓人並對其有法律拘束力。

24.4修改本合同不得以口頭方式修改,而須以雙方簽署書面文件的方式修改。

24.5合同內容保密:本合同的存在及其內容應視為保密資料的一部分,雙方應遵守第20條的規定對其保密,並不得向任何人或實體予以全部或部分披露,但向以下各方的披露的除外:

(1)向允許披露方披露;

(2)依據有關法律或按照該方為規制對象的證券交易所的規則,得到授權的證券市場監管官員或交易所;

(3)依據有關法律,向有關政府機構的官員披露;

(4)為了滿足本合同的生效條件;或者

(5)一方為履行其於本合同項下或與本合同相關的義務或行使其於本合同項下或與本合同相關的權利。

24.6禁止招攬對方僱員: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以及本合同終止後一(1)年內,任何一方均不得直接向另一方參與本合同執行的僱員發出招聘要約,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24.7通知

(a)本合同規定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通知或書面函件(包括但不限於本合同項下所有要約、書面文件或通知)均應以(語言)製作,並通過以下方式送達相應一方:當面遞交;或專遞信函;或傳真。

(b)在以下時間通知被視為已經送達:如果以當面遞交方式送達,送達指定地址並簽署回執或其他送達證明;如果是以專遞信函方式送達,為遞交日後的第(五)個營業日;且如果是以傳真的方式送達,為發送傳真方的傳真機發送的報告確認書(表明已向相關傳真號碼發送完整的、未中斷的傳真)上標記的日期後的下一個營業日。

(c)在合同期限內,一方可隨時根據第24.7(a)條規定通知另一方變更通知送達地址。許可人:_______________(通信地址);傳真號碼:________;收件人:________;被許可人:_______________(通信地址);傳真號碼:________;收件人:________

24.8不放棄權利:如果一方未行使或延遲行使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某項權利、權力或特權,不構成該方對此項權利的放棄,如果該方行使過某項權利、權力或特權或者部分行使某項權利、權力或特權,並不妨礙其在將來再次行使此項權利、權力或特權。

24.9可轉讓性未經對方事先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轉讓本合同。

24.10可分割性本合同某一條款的無效不影響本合同其他條款的效力。

24.11全部協議:合同及其附錄(和附件)構成雙方就本合同標的達成的全部協議,並且取代雙方之間此前就該標的進行的所有磋商、談判以及達成的協議,包括,________與________於_________達成的備忘錄,________與________於_________達成的意向書)(指本合同簽訂前雙方簽訂的所有備忘錄、意向書)。

24.12進一步努力:在使本合同條款具有完全的效力的(合理)必要範圍內,應另一方隨時要求,一方應簽署(或促使第三方簽署)有關文件、協議、合同、契據並實施或促使實施相關行為。

24.13費用:除本合同中另有約定,每一方應承擔與本合同的製作、磋商及訂立相關的該方律師或其他專業顧問費用。

24.14附錄和附件:本合同的附錄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並且與本合同正文的條款具有同等效力。如果本合同正文的條款與附錄或附件的條款有衝突,以本合同正文條款為準。

24.15本合同中文正本_________份,英文正本_________份。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許可方(蓋章):_________被許可方(蓋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件

附件一定義

除非本合同條款或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語的含義如下:

關聯機構指任何直接或間接被一方控制、與該方

20.1條給出的含義。登記主管機關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管理條例》(國務院20xx年12月10日通過,20xx年1月1日生效)及其他有關法律的規定,負責對技術進口合同進行註冊的商務部下設的有關委員會或局。

人民幣或rmb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定貨幣。提成費指在各提成費期限內,被許可人就使用許可人的技術資料、專利權和工具而向許可人支付的淨銷售額的一定比例。

銷售就被許可產品而言,包括直接或通過經銷商或轉售商進行的銷售或租賃,還包括被許可人及其關聯機構為進行試驗、展示或其他原因而在其自己的經營活動中使用被許可產品的行為。軟件指許可人專有的應用於合同產品和相關設備併成為其一部分的數據和程序組(見附錄_________),這些軟件以機器可執行代碼編制,並提供基本的邏輯、操作指令以及與使用者有關的應用指令;這些程序被置於設備硬件或有關設備的存儲器或磁帶或其他介質之中。

技術規格指附件_________中規定的許可產品的書面規格。(許可人提前90天書面通知被許可人,可以自行決定對技術規格進行單方面修改。任何經修改的技術規格在被許可人收到後即成為本合同的一部分。)

税收指根據有關法律由中國有關税務機關征收的所有税收。

技術資料指許可人提供的就各許可產品製作的以文件形式保存的信息(見附錄_________中技術資料中的暫定清單)。

技術性能指標指附件_________中規定的許可產品技術性能標準。合同有效期指從合同生效日到合同期滿日的合同期限。第三方部件指被許可人為符合本合同條款對生產被許可產品應使用部件的要求,向第三方供應商購買的部件。

工具指許可人需要的或常用的手工的、機械的、電動的或電子的工具或機器,許可人通常用來製造合同產品並載於附錄_________暫定清單中列舉的各種產品項下。美國或us指美利堅合眾國

技術合同 篇4

合同登記編號:

項目名稱: 委託方(甲方): 研究開發方(乙方):

簽訂地點:省市(縣) 簽訂日期:年月 日

有效期限:年月 日至年 月日

填寫説明

一、“合同登記編號”的填寫方法:

合同登記編號為十四位,左起第一、二位為公曆年代號,第三、四位為省、自治區、直轄市編碼,第五、六 位為地、市編碼,第七、八位為合同登記點編號,第九至十四位為合同登記序號,以上編號不足位的補零,各地區編碼按GB2260-84規定填寫(合同登記序號由各地區自行決定)。

二、技術開發合同是指當事人之間就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和新材料及其系統的研究開發所訂立的合同,技術開發合同包括委託開發合同和合作開發合同。

三、計劃內項目應填寫國務院部委、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地、市(縣)計劃,不屬於上述計劃的項目此欄劃(/)表示。

四、標的技術的內容、形式:

包括開發項目應達到的技術經濟指標、開發目的、使用範

303

圍及效益情況、成果提交方式及數量。

提交開發成果可採取下列形式:

1、產品設計、工藝規程、材料配方和其他圖紙、論文、報告等技術文件;

2、磁盤、磁帶、計算機軟件; 3、動物或植物新品種、微生物菌種; 4、樣品、樣機; 5、成套技術設備。 五、研究開發計劃:

包括當事人各方實施開發項目的階段進度,各個階段要解決的技術問題,達到的目標和完成的期限等。

六、技術情報和資料的保密:

包括當事人各方情報和資料保密義務的內容、期限和泄漏技術祕密應承擔的責任。

雙方可以約定,不論本合同是否變更、解除、終止,本條款均有效。

七、其他:

合同如果是通過中介機構介紹簽訂的,應將中介合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如果雙方當事人約定定金財產抵押及擔保的,應將給付定金、財產抵押及擔保手續的複印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八、委託代理人簽訂本合同書時,應出具委託證書。 九、本合同書中,凡是當事人約定認為無需填寫的條款,在該條款填寫的空白處劃(/)表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合同雙方就

304

目的技術開發(該項目屬 計劃※),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標的技術的內容、形式和要求: 二、應達到的技術指標和參數: 三、※研究開發計劃:

四、研究開發經費、報酬及其支付或結算方式:

(一)研究開發經費是指完成本項研究開發工作所需的成本;報酬是指本項目開發成果的使用費和研究開發人員的科研補貼。

本項目研究開發經費及報酬:元 其中:甲方提供元,乙方提供元。 如開發成本實報實銷,雙方約定如下:

(二)經費和報酬支付方式及時限(採用以下第種方式):

(1)一次總付:元,時間: (2)分期支付:元,時間: 元,時間: (3)按利潤 %提成,期限: (4)按銷售額%提成,期限: (5)其他方式:

五、利用研究開發經費購置的設備、器材、資料的財產權屬:

六、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

本合同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在(地點)履行。

本合同的履行方式:

技術合同 篇5

甲方:

註冊地址:

經營地址:

乙方: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在臨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户口所在地省(市)區(縣)街道(鄉鎮)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合法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勞動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類型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20xx年 9月 8 日起至20xx年 9月 7 日止,共5年。

(二)其中試用期自20xx年9月8日起至20xx年12月7日止,為期 3 個

月。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孵化、育雛)崗位工作,根據

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但不

超過陽新縣工作範圍。

(二)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

標準。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乙方實行以下第( 2 )種工時制。

1、實行固定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天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60小時。

2、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甲乙雙方協商安排。

(二)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三)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和本單位規定休假制度。

第四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根據生產崗們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衞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二)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三)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第五條 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工資自20xx年10月8日起至20xx年12月7日止,固

定基本月薪為1000元人民幣/月,甲方以現金或劃賬方式結算乙方。

(二)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和乙方的崗位性質確定乙方的工資報酬。

(三)根據公司的績效情況和乙方的工作表現,給予乙方相應的崗位補貼或獎金。

(四)甲方以現金髮放的方式,按月支付勞動報酬。

(五)合同期內,甲方應視乙方的工作表現情況,給予乙方提高工資待遇的機會。

第六條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當地政府規定的法定社會保險,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時向勞動保障部門所屬社會保險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應繳納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或與工資一起發放)。

(二)乙方因工負傷(死亡)和患職業病,依法享有獲得醫療救治、經濟補償的權利。

(三)乙主在勞動合同期內患病、非因工負傷,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

(四)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國家及甲方的規定執行。

第七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在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情況下,雙方協商一致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3、由於不可抗力的因素不能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過時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贊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用心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變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此合同:

1、甲方不能按時按量提供乙方合理報酬的;

2、甲方未能按時按量提供乙方保險福利的;

3、甲方不能提供乙方合理崗們和培訓機會的;

4、甲方不能為乙方提供更好發展機會的;

八、其他約定條款

(一)凡由甲方出資培訓乙方,雙方另行簽訂《培訓/教育協議》,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勞動合同,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培訓等費用,具體賠償標準執行《培訓/教育協議》的約定。

(二)乙方在簽訂勞動合同之前,甲方有權瞭解乙方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包括但不限於勞動者的學歷、履歷、資格或任職證書(明)以及以前勞動關係是否解除或終止等。勞動者應當如實説明,並應書面承諾其真實性。若因故意漏報、隱瞞前述基本情況,騙取甲方簽訂勞動合同的,經甲方查出或被原單位追訴的,視為乙方的欺詐行為並導致甲方的嚴重誤解,甲方有權依法申請認定本合同自始無效,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三)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到崗日到崗的,本合同自到崗日滿後自動失效,但甲方認可的除外。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四)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如果本合同的條款與附件與內容有任何衝突或不一致之處,則以附件中的內容為準。

(五)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履行;若甲方發生合併或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六)乙方在合同期內,屬其崗位職務行為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所產生的所有專利、版權和其他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乙方無權進行商業性開發。

(七)雙方簽訂本合同後,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內再受聘其他任何單位從事與甲方相同或類似或有競爭衝突的業務。

(八)乙方對在合同期間得到的有關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的情報、信息等商業祕密進行保密,不得將其泄露給任何第三者(亦包括無工作上需要的甲方僱員)。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則被視為嚴重違反本同合同,並認為有足夠的理由被辭退。此種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終止或期滿後的任何時間對乙方仍有約束力。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地,可以變更本合同。若雙方協商不成或者發生勞動爭議,應當依法調解機構申請調解,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一式叁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甲方應按規定建立職工名冊備查,並向勞動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十一)附件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20xx年9月5日

技術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的工作業績表現,推薦乙方參加_________省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評審。經甲乙雙方同意,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取得正高或副高專業技術職務資格後,甲方在乙方履行相應職責的前提下予以聘任。

2.保證乙方在聘任後享受甲方規定的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人員有關待遇。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取得正高或副高專業技術職務後,必須在甲方工作5年以上,須與甲方簽訂聘用合同書。

2.被聘用後,享受甲方規定的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人員有關待遇。

三、違約責任:

乙方在服務期內不得提出調離甲方,甲方有權不予批准。若乙方強行調離甲方,乙方需按所欠服務年限賠償違約金,正高每年承擔_________元違約金,並收回新評教授慰問金_________元,副高每年承擔_________元違約金。

四、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技術合同 篇7

甲方(聘用單位)名稱:

地址:

性質: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乙方(被聘用者)姓名:

性別:

家庭住址:

出生年月:

身份證號碼:

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

一、聘用崗位及職務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乙方在 技術 崗位工作,並聘任 技術負責人 職務。

二、聘用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為 年。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為 個月。

2、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合同中約定之解除或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

三、工作職責、內容和工作條件

1、乙方的工作職責: 全面負責站內技術管理工作

2、具體工作內容及要求: 保持站內設備正常運行及設備保養工作

3、乙方工作時間遵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甲方因工作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同意,可延長工作時間,但不得超過國家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

4、乙方必須按照甲方對本崗位任務和職責的要求,完成規定的數質量指標或工作任務。

5、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按乙方崗位要求提供必需的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設施,保障乙方的安全與健康。

6、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作業的教育和培訓;乙方在工作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工作規程,有權拒絕執行甲方違規指揮,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四、工作報酬

1、甲方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和乙方完成工作任務的情況按月核發乙方應得的工資、獎金及各種津補貼。

2、甲方確需乙方加班時,按國家規定支付給乙方加班費。

五、工作紀律

1、甲方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製定工作紀律和規章制度,乙方自覺遵守甲方的工作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

2、甲方應切實加強單位內部的崗位責任制,建立健全各項考核制度,做到職權清楚、責任明確、考核嚴格、獎懲分明。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及時足額向社會保險部門繳納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中的個人負擔部分由甲方按國家規定從乙方月工資中扣除後代繳,由社會保險經辦部門按規定記入繳費本人個人賬户。經雙方協商,也可以由乙方按規定自行繳納。

2、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患病或非因工負傷、以及女工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的待遇,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

乙方醫療期滿或痊癒後,不能從事原工作被解除聘用合同時,由甲方按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發給乙方醫療補助費。

3、乙方因工或因病死亡喪葬補助費,供養直系親屬的撫卹費、救濟費、醫療費等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

4、甲方保障乙方依法享受公休假日、婚喪假、帶薪年休假等。

七、聘用合同的終止、解除、續訂和變更

1、本合同期限屆滿,即行終止。

2、本合同雙方約定的下列終止條件出現,即行終止:

3、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⑴、在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

⑵、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

⑶、連續兩年考核不合格。

⑷、嚴重失職、瀆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

⑸、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責任。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與乙方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

⑴、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

⑵、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崗位後仍不能勝任工作。

⑶、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

⑷、乙方不能履行聘用合同。

6、甲方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員時,可依法定程序裁員。

7、乙方有下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本條5、6項規定解除合同:

⑴、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

⑵、患病或負傷,在法定醫療期內。

⑶、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

⑷、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8、乙方解除本合同,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

9、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⑴、試用期內。

⑵、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

⑶、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

⑷、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10、從事國家機密工作,或曾從事國家機密工作,在規定的保密期內,按國家有關規定,不得解除聘用合同。承擔專業技術工作或管理工作的受聘人員,如提前解除或終止聘用合同,可能給單位代理技術項目終止、引發知識產權糾紛、技術泄密造成較大經濟損失的,在聘用合同解除或終止的條件未具備時,不得提前解除或終止聘用合同。

11、甲方依據本條第3、5、6項解除合同時依法給予經濟補償金。

12、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延本合同期限,辦理續訂手續。

13、甲方因生產經營狀況發生變化,經與乙方協商同意,可變更合同有關條款內容,辦理合同變更手續。

14、乙方被依法開除、勞動教養、判刑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15、本合同依法訂立後,不因承辦人或法定代表人變動而解除。

八、違反合同的責任

1、由於當事人一方的過錯,造成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的責任,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付的違約責任。

2、當事人由於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證明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並可根據情況部分或者全部免於承擔違約責任。

3、當事人一方違反合同,應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元;給對方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應根據責任大小及後果追究經濟賠償責任。

4、其它違約責任:

九、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1、甲、乙雙方違反本合同賠償的具體標準協商確定如下:

2、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約定事項違背國家法律法規、或塗改、或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蓋章: 乙方(委託代理人)簽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技術合同 篇8

聘用單位(甲方):開封春生超導科技有限公司

單位性質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學歷_______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確定雙方的聘用關係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

1·合 同 期 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共 年。其中試用期為 月。在試用期期間,乙方不符合聘用條件的,甲方可解除聘用合同。

2·工 作 內 容

1.甲方聘用乙方在 崗位,從事工作,擔任 職務。 .2乙方須按照甲方崗位工作要求,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3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可以調整乙方工作,乙方應服從甲方的工作調整。

3·工 作 條 件 和 保 護

1.甲方為乙方提供的工作條件和工作場所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保障乙方正常的工作安全和健康。

2.按國家規定,對乙方進行工作中安全保護的教育、培訓。

4·工 作 紀 律

1.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服從甲方的管理。

2.乙方必須維護甲方知識產權、技術祕密、商業祕密和經濟利益等合法權益,如違反規定造成甲方損失者,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5·工 作 報 酬 和時間

1.乙方在試用期,月薪為元。試用期滿後,甲方按所在單位工資制度並根據乙方的技術水平、工作態度和工作績效確定月薪。

2.甲方要嚴格執行國家工時、工休假日規定。上、下班時間按甲方規定執行。

保險福利待遇

1.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的各項社會保險由甲、乙雙方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的規定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3.乙方其他保險福利待遇,按國家、省以及甲方有關規定執行。

雙方約定其他事項

違 約 責 任

合同的變更、續訂、解除和終止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變更和續訂合同,應分別填寫《聘用合同變更書》(附件一)和《聘用合同續訂書》(附件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簽訂的聘用合同,雙方必須嚴格執行。一方違反本聘用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另一方有權根據其後果和責任大小,要求賠償。

人 事 爭 議 處 理

甲乙雙方因履行合同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也可申請調解、仲裁。人事爭議的促裁,當事人應在爭議發生之日 60日內,按管轄範圍以書面開式向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籤 訂 合 同 時 間

甲方法定代表人(簽名或蓋章):

(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乙方(簽名或蓋章):

年 月 日

合同鑑證

鑑證機構(蓋章): 鑑證人(簽名或蓋章):

鑑證時間: 年 月 日

技術合同 篇9

甲方(委託方) ________________

乙方(開發方) 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同性質

本合同屬於:1,委託開發合同 □

2,合作開發合同 □

第三條 簽約時間和地點

本合同由上述簽約方於 _____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_____ 日在 簽訂。

第四條 項目名稱(用簡明規範的專業術語概括技術特徵)

第五條 技術內容

5.1 技術主要組成部分: ________________

5.2 研究方法和技術路線: ________________

5.3 技術開發手段: ________________

5.4 技術目標(包括技術指標和參數)

第六條 研究開發計劃

6.1 階段進度: ________________

6.2 總體計劃: 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轉委託

7.1 開發方/合作雙方是否可以將部分開發工作轉委託給第三方:

(1)是 □

(2)否 □

7.2 轉委託的具體內容包括:

第八條 保密要求

8.1 保密範圍: ________________

8.2 保密期限: 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權利保障

簽約方保證本合同涉及的全部技術內容具有自主性和真實性,並不因本合同的履行而侵犯他人的合法權益。

第十條 風險承擔

10.1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因現有技術水平和客觀條件下難以克服的技術

困難造成的損失,風險責任按如下約定承擔:

10.2 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損失,雙方按如下約定承擔:

10.3 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因素,除法律規定情形之外,還包括以下情形:

第十一條 技術成果權益的歸屬和分享

11.1 履行本合同產生的技術成果申請專利的權利歸 方所有;

11.2 履行本合同產生的技術祕密成果有關權益約定如下:

使用權歸屬: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

轉讓權歸屬: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

使用,轉讓所產生利益的分配辦法: ________________

11.3 其他需要約定的內容: 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成果驗收

12.1 技術成果交付載體: ________________

12.2 技術成果交付時間,地點: ________________

12.3 技術成果驗收標準,方式: 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相關技術服務

13.1 簽約方確認,履行本合同是否需要相關技術服務:(1)是 □

(2)否 □

13.2 相關技術服務的內容,方式:

第十四條 費用及支付方式

14.1 本合同費用總額為 ________________ 元。

其中: (1)技術開發經費為 ________________ 元;

(2)購置相關設備等費用為 ________________ 元;

(3)相關技術服務費為 ________________ 元。

14.2 委託開發合同委託方費用,按以下第 種方式支付:

(1)一次總付,支付時間和方式:

(2)分期支付,支付時間和方式:

(3)其他方式約定如下:

14.3 合作開發合同簽約各方確認按以下比例承擔費用:

(1)技術開發費: ________________

甲方 ________________ 元,支付時間和方式:

乙方 ________________ 元,支付時間和方式:

(2)設備等其他費用:

甲方 ________________元,支付時間和方式:

乙方 ________________ 元,支付時間和方式:

(3)相關技術服務費的約定:

第十五條 費用結算辦法

15.1 費用使用方式:(1)包乾使用 □

(2)按實際支出使用 □

15.2 實際支出後的結餘費用,簽約方按如下約定處理:

15.3 開發過程中購置的相關設備,器材,資料等財產按如下約定處理:

第十六條 違約責任

16.1 任何簽約方違反本合同第 ________________ 條,第 ________________條,第 ________________ 條,第 ________________條,第 ________________條中的任何一條,按以下第 ________________ 種方式承擔違約責任:

(1)支付 ________________ 元違約金;

(2)按合同總標的 ________________ %支付違約金;

(3)按實際損失支付賠償金;實際損失的範圍和計算方法為:

(4)其他計算方式:

16.2 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後,簽約方約定本合同內容:

(1)繼續履行 □

(2)不再履行 □

(3)是否履行再行協商 □

第十七條 合同的變更

簽約方確認,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對於具體內容需要變更的,由簽約各方另行協商並書面約定,作為本合同的變更文本。

第十八條 合同的解除

18.1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簽約方可在 日內通知對方解除合同:

(1)標的技術及與之相關的技術已經公開,使本合同的履行已沒有意義或沒有必要;

(2)因對方違約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沒有必要繼續履行;

(3)其他約定情形: ________________

18.2 合同解除後,對於已履行部分給簽約方造成的實際損失,按如下約定承擔:

第十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

19.1 簽約各方因履行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

19.2 協商解決不成,簽約方同意採用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糾紛:

(1)申請由 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條 名詞解釋

為避免簽約各方理解上的分歧,簽約方對本合同及相關補充內容中涉及的有關名詞及技術術語,特作如下確認:

第二十一條 補充約定

21.1 簽約方確定以下內容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1.2 其他需要補充約定的內容:

第二十二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經簽約各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到 ________________ 止。

甲方: ________________乙方: ________________

(蓋章) ________________ (蓋章) ________________

(蓋章) ________________ (蓋章) 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 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 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 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 ________________

電 話: ________________ 電 話:v

傳 真: ________________ 傳 真: 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 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 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 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 ________________

帳 號: ________________ 帳 號: ________________

認定登記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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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記編號: ________________

認定意見: ________________

登記員(簽字) ________________

登記機關(蓋章) 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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