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贈與合同集錦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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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法治精神地不斷髮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係。那麼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土地贈與合同,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土地贈與合同集錦15篇

土地贈與合同1

轉讓方(甲方):__

受讓方(乙方):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和條款,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甲方同意將以下閒散荒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乙方為了移民社員發展養殖致富。承包此地建養殖舍,並達成如下協議:__

一、 基本情況:__

該宗土地位於渾源縣東坊城鄉東坊城村,移民村東處。共_____畝.其位置與四至範圍及現狀的具體情況如本合同附圖所示.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二、 轉讓年限:__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為,從本合同生效之日算起,至農村土地第二輪承包政策規定的年限。到國家規定的年限後,乙方有權利按照國家農村土地政策延續執行,本合同生效後,在該宗地上發生的一切行為由乙方處置,與甲方無關。

三、 轉讓金額:__

該宗地的土地承包金額________元人民幣。

四、 其它事項:__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各一份,中介公證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附圖:__

甲方(公章):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贈與合同2

贈與者:(以下簡稱甲方)

受贈者:(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系親戚關係,因乙方先輩曾有恩於甲方先輩,為報答恩情,甲方自願將其座落在市人民南XX號的.房屋及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房地產)無償贈送給乙方。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恪守:

第一條甲方自願將其位於市人民南XX號房地產無償贈送給乙方。

房地產標示:

(一)該房屋類型:商住房,結構:鋼筋混凝土。

(二)該房屋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2層半),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面積____平方米。

(三)甲方依法取得該土地使用權證號:XXX。

(四)甲方依法取得該房地產權證號:XXX。

第二條甲方協助乙方辦理移轉登記及轉讓手續。

第三條本合同自簽章之日起生效。

第四條本合同中空白處用鋼筆填寫與打印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國土部門、房管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甲方見證人(簽章):

乙方見證人(簽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贈與合同3

甲方:

乙方:

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

一、 贈與標的

為促進傳統文化發展,甲方自願將其承包的長安區引鎮新貫寺村西翠花以下兩塊土地的.使用權無償贈與乙方;

涉及使用權贈與的土地四至分別為:

地塊1——

東至: _ 毛農立地坢

西至: _ 河邊

南至: 大石頭

北至: 坡下

地塊2——

東至: 羽園溝_____

西至: 陽坡坡跟

南至: 河堤 ___

北至: 坡溝

二、 贈與期限

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至甲方對該土地的承包權到期為止;

三、 權利義務

1。 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10日內,甲方應將上述土地的使用權贈與並交付乙方;

2。 在贈與期內,甲方不得干擾乙方對上述土地的合法使用;

3。 在贈與期內,如遇乙方之外的原因,上述土地產生處分收益或孳息,該收益或孳息應歸甲方享有。

四、 土地附着物

1。 上述土地內的林木也贈與乙方使用;

2。 乙方應維護上述土地及其附着物的合理生態狀態;

五、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如違反本協議規定,應依法承擔違約責任,如給另外一方造成損失的,應依法予以賠償。本協議有未盡事宜,由各方協商決定,或依法處理。

六、 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協議無法履行,則依法處置。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年 月 日

土地贈與合同4

贈與人: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贈人: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名:___________戒牒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贈與人將其土地使用權贈與受贈人,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明確雙方的義務。

第一條:贈與土地位於秦皇島市撫寧縣撫寧鎮西桃園村椒園寺,面積以椒園寺為中心約300畝地,土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詳見附件(原土地承包合同)。

第二條:贈與人將該土地使用權無償贈與受贈人個人,歸受贈人個人所有。

第三條:贈與人與受贈人於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共同到當地土地管理部門辦理過户手續,並贈與土地上的建築物,附屬物所有權隨之一併轉移。

第四條:土地贈與受贈人的目的'和用途是用於復建寺廟所用,如違背建廟意願,贈與人有權撤銷贈與,如沒有違背建寺意願,贈與人及其家屬無權行使撤銷贈與。

第五條:一切與本合同有關的糾紛,先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都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一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協商一致,作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贈與合同5

甲方(贈與人) : 有效證件號碼:

乙方(受贈人) : 有效證件號碼:

甲、乙雙方自________年____月份同居,並且乙方一直照料甲方的39;日 常生活起居,為甲方料理家務,乙方為此無法正常工作,作為報酬和 補償,甲方願將甲方出資購買的'房屋產權(該房屋產權為:因乙方具 備經濟適用房購買的主體資格,因此該房用乙方的名義購買)贈與乙 方。 按照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雙方自願達成贈與房產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方自願將其房產贈與給乙方,乙方自願接受該房屋。 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一)該房產坐落於 平方米;

(二)贈與房屋的所有權證證號為

(三)房屋平面圖至範圍見附件一;

(四)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 若該房屋有土地使用權則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屋 一併贈與。 該房屋的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一併贈與。

第二條:甲方購買此房產所有費用由甲方單獨承擔,現經協商一 1 市 ,建築面積 ; 致甲方願將其擁有的該房屋所有產權贈與乙方。

第三條:甲方贈與乙方房屋產權,在雙方簽訂本合同後,該贈與 行為不可撤銷,受法律保護。

第四條:本協議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如任何一方違約,違約 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甲方(贈與人) : 住所: 有效證件號碼:

乙方(受贈人) : 住所: 有效證件號碼: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土地贈與合同6

贈與人(甲方):

公民身份號碼:

受贈人(乙方):

公民身份號碼:

贈與人戴是受贈人劉的母親,贈與人的配偶劉於20xx年10月17日死亡,贈與人擬將如下登記在趙治淼等九十户名下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中劉化康所佔份額歸屬於贈與人50%的產權贈與受贈人,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一條贈與國有土地使用權狀況

國有土地使用權坐落:

國有土地使用證編號:

第二條贈與國有土地使用權的交付

贈與人與受贈人共同到不動產登記部門辦理產權過户手續。

第三條合同的變更與終止

贈與國有土地使用權尚未交付時,贈與人經濟狀況顯著惡化,可以變更或終止合同,但可以適當賠償受贈人因相信贈與人贈與行為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四條贈與的`撤銷

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1)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的。

(2)其他法律規定的情形。

第五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一切與本合同有關的糾紛,首先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合同的補充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一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協商一致,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經雙方簽字並辦理公證後生效。

贈與人:

受贈人:

簽訂時間:

年月日

土地贈與合同7

本協議由以下雙方當事人在_________簽訂:

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為明確雙方本次贈與房屋行為的權利義務,甲乙雙方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並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訂本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決定將位於_________區_________街_________樓_________層_________號的房屋一套,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無償贈與給乙方;乙方同意接受此贈與。

第二條甲方保證其對上述房屋擁有所有權。

第三條甲方保證本次贈與並無任何惡意,而且已將其所知的一切包括瑕疵在內的注意事項告知乙方(但甲方不保證本次贈與物完全無瑕疵),否則,願意對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條應甲方的要求,乙方保證將房屋不用於違法(或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等事項。

第五條乙方違反第四條的約定,甲方有權收回上述房屋。

第六條在本協議生效後,甲方應在_________日內向乙方移交上述房屋;並應在_________日內協助乙方到有關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有關變更登記的手續。

第七條乙方無須向甲方支付任何費用,但與移交上述房屋有關的費用包括到有關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有關手續的費用以及有關契税應由乙方負擔。

第八條違反本協議的約定為違約行為,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違約方應向對方賠償一切損失。

第十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本協議在雙方籤後生效。

甲方:(籤)_________乙方(籤)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房產贈與公證書

(_________)_________第_________號

證明_________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來到我處,在我的面前在前面的贈與書上簽名(或蓋章)

_________公證處

公證員:_________(籤)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土地贈與合同8

甲方: 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甲方與乙方協商,甲方將和碩縣乃仁克鄉烏勒澤特村的集體土地40畝紅棗地承包給乙方種植,承包期限:20_______________年3月12日到20_______________年3月12日共20_______________年,協議如下:

一、土地承包費每畝400元(肆佰元整),合計每年16000元整(壹萬陸仟元整),20_______________年及20_______________年的承包費於該年12月30日前一次性付給甲方。20_______________年之後的承包費改為每年4月1日前一次性付清一年承包費,甲方出具相應收條。

二、承包期間,如遇不可抗拒自然災害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與甲方無關,且承包費如數付給甲方。

三、不得用激素過量的促成長的藥物,也不可用對棗樹正常生長有害的藥物,所用的藥物及肥料需甲方許可後才能使用。

四、合同期間,如有乙方不能履行上述要求,對方可終止合同,違約方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10萬元整(拾萬元整)。

五、合同期間乙方如遇不可抗拒因素的種植困難,甲方應當將給予相應的幫助。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生效並受法律保護。

甲方(簽字): 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 ______________月 ______________日

土地贈與合同9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為順利完成施工任務,明確雙方責任,經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承包內容:

甲方委託乙方完成的土建工程為: 基礎工程土建部分。

乙方:內蒙古鑫泰建築安裝(集團)有限公司

二、承包方式及價款:

1、甲方提供施工圖紙,並提供基礎預埋鋼構件,

2、本合同總造價為:¥:135000 萬元(人民幣大寫:拾叁萬伍仟元 )

三、工程款撥付辦法:

本合同簽訂後,在乙方土建工程竣工後一次性撥付90 % ,

四、工程質量:

乙方必須具備三級以上資質,嚴格按甲方提供圖紙施工,按國家有關建築規範進行操作,並接受業主、甲方、駐現場代表監督,如出現偷工減料等質量不合格,造成返工及誤工並給甲方在安裝鐵塔期間造成的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

五、雙方職責:

1、甲方責任:

(1)負責提供施工圖紙及鋼構件;

(2)負責工程款的及時劃撥。

2、乙方責任:

(1)嚴格按照設計和業主及監理工程師的.要求進行施工和其餘尾款在驗收合格後三個月內付清 。 1/2資料整理;

(2)協助甲方把塔件運到施工現場,並予以看護;

(3)按甲方要求的工期按時完成工程施工,若因乙方原因耽誤工期,業主的處罰由乙方承擔;

(4)乙方應做到文明施工,注意防火及安全,如在施工過程中出現傷、亡事故及失火,均由乙方自負,乙方撤場時不得有任何施工遺留問題;

(5)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工程發票。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各執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七、未盡事宜另行協商解決,本合同補充條款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保修期結束時失效。

説明:以上價格包括

1、免渡河基站施工前施工後修路

2、罕山站25米圍牆砌築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贈與合同10

甲方(贈與人):

身份證號:

聯繫方式:

送達地址:

乙方(受贈人):

身份證號:

聯繫方式:

送達地址:

贈與人甲方是受贈人乙方的,甲方擬將如下登記在名下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中甲方所有產權份額的50%的贈與乙方。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

第一條贈與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狀況

1、國有土地使用權坐落於:

2、國有土地使用證編號:

第二條贈與國有土地使用權的交付

本合同中贈與標的物的交付應當由贈與人甲方與受贈人乙方共同到不動產登記部門辦理產權過户登記手續。

第三條合同的變更與終止

贈與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尚未交付時,若甲方的經濟狀況顯著惡化,嚴重影響其生產經營或家庭生活,甲方可以變更或終止合同,但應當適當補償受贈人乙方因相信甲方的贈與行為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四條贈與的撤銷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甲方可以撤銷贈與:

1、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的`;

2、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的情形的。

第五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一切與本合同有關的糾紛,首先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合同的補充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一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協商一致,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條合同效力

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並辦理公證後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雙方各執兩份,公證機構留存一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或蓋章):

簽約日期:年月日

乙方(簽字或蓋章):

簽約日期:年月日

公證意見:

公證機關:

經辦人:

公證日期:年月日

土地贈與合同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系親戚關係,因乙方先輩曾有恩於甲方先輩,為報答恩情,甲方自願將其座落在合山市人民南路號的'房屋及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房地產)無償贈送給乙方。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恪守:

第一條甲方自願將其位於合xx號房地產無償贈送給乙方。

房地產標示:

(一)該房屋類型:商住房,結構:鋼筋混凝土。

(二)該房屋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2層半),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面積____平方米。

(三)甲方依法取得該土地使用權證號:________________。

(四)甲方依法取得該房地產權證號: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甲方協助乙方辦理移轉登記及轉讓手續。

第三條本合同自簽章之日起生效。

第四條本合同中空白處用鋼筆填寫與打印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國土部門、房管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土地贈與合同12

甲方:________(贈予人)

乙方:________(受贈人)

丙方:________(見證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經甲、乙、丙三方友好充分協商,本着平等、自願、無償、誠實信用原則,就土地無償贈送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1、地塊概況

甲方贈予給乙方的土地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總面積大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畝(小寫______畝),其中贈予土地面積為大寫_______________畝(小寫______畝)。

2、現該地塊的.用途為種植用地以及池塘。

3、該土地由乙方獨立運作,盈虧自負。

4、贈予該土地後,所有事項有乙方全權處理,甲方無權干涉。

5、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矛盾、爭議,經協商無效時,提請法院裁決。

6、本協議經各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7、本協議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方各執壹份,

8、本合同於___年___月___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重慶市江北區南橋寺百年佳園簽訂。

甲方(蓋章):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

丙方(蓋章):________

代表:________

代表:________

代表:________

電話:________

電話:________

電話: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土地贈與合同13

甲方 (出租人):__

乙方 (承租人):__

為適應創新創業的需要,吸納優秀的科創人才來眾創莊園創業,在土地使用上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一下土地租賃合同,並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__

1. 甲方同意向乙方出租金山衞鎮村農用土地 畝(平方),給乙方創業所用。租期 年,(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2. 付款方式:__租金的.交納采取按年支付的方式。年租金 畝(平方)為現租賃土地 畝(平方),計每年租金為 萬元。租金按先付後用,從每年的 月 開始一次付清一年的租金給甲方。

3. 租賃期內,甲方不得將該土地再次出租給第三方使用。

4. 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對農用土地使用的有關政策,不得在農用土地上建造固定房屋、辦公樓、鋪設道路、停車場等。

5. 土地使用只限於農業種植和農業相關的產業建設。

6. 乙方在土地使用中,不能轉租或移作他用,如發現有違法國家有關政策的,與環保相悖的,甲方有權收回租賃土地。

7. 對農業的管理使用所產生的費用,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另籤合同備案)。

8.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乙方無故延遲交付租金,逾期2個月的視作違約,合同自動結束,並賠償甲方違約金(一個月的租金)。

9.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甲方無故提前收回土地的,視作甲方違約,甲方需賠償乙方違約金(一個 月的租金)。因國家政策調整或不可抗力影響合同繼續履行的不作違約論處,但雙方可協商解決。

10. 合同到期後,乙方需繼續租賃的,須提前一個月告知甲方,甲方看優先考慮並重新簽訂續租合同。

11. 上述條款雙方都需要自覺遵守,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或遇到新的問題,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12. 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報上海強豐實業有限公司備案一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13.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__

簽字(蓋章__) 簽字(蓋章)__

__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土地贈與合同14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號碼: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碼:

總 則:

甲方願意將其所有的部分土地使用權承包給乙方經營,乙方自願承包經營上述土地經營開發。

甲乙雙方均承諾具有簽署和履行本協議的行為能力,承諾業已將本協議的簽署和履行告知各自家人或共有權人。本協議簽署後,雙方均應及時履行協議的各自義務,不得以己方內部管理規定等原因為由對抗本協議的法律約束力。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本着誠實信用、互利互惠原則,達成以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章 土地

第一條 甲方發包的土地位於 荒山開荒地。

第二條 土地面積為 畝,其中不含荒坡、溝、路、渠、地埂、內外平台、壩塘等附屬設施。土地具體坐落以雙方認可的四至草圖定界,並於實地以界樁、界標標明。

第三條 甲方承諾擁有該土地排他的使用權,擁有 證書,編號為 ,使用期限為 (見附件 )。如他方主張該土地的使用權或對甲方排他土地使用權提出異議影響本協議履行的,甲方應及時排除障礙。

第四條 甲方承諾本協議簽署前未將本協議所指的土地發包給他方經營,未於發包土地上設立抵押、質押或其他擔保物權及其他物權障礙。甲方承諾本協議簽署後不再將發包土地承包給他方經營,不對發包土地設臵抵押、質押或其他擔保物權及其他物權障礙。如甲方因上述行為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條 土地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公用設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權範圍內。

第二章 土地用途

第六條 乙方有權在承包土地上進行蔬菜、水果等普通農業生產經營,但不得用於種植速生桉樹、飛機草、養殖牛蛙等有礙生態環境等非常規農業生產經營;不得在承包地範圍內種植法律禁止種植的植物。否則視為違約,法律責任自負,且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

乙方改變土地用途時應徵得甲方同意,並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辦理相關手續,否則視為乙方違約。

第七條 乙方有權在承包地範圍內修建水池、溝渠、道路,但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且承包期結束後不得毀壞、拆除,所有權無償歸甲方。

第八條 乙方可以在上述承包土地範圍內建造臨時建築物,但必須書面如實告知甲方建築的規模、地點等基本情況,並徵得甲方同意方可建設。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

第九條 乙方不得將承包的土地轉包、轉租給他方使用。否則視為違約,一經查實,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

第三章 土地的交付及承包期限

第十條 甲方自收到協議全部承包金之日起,一週內向乙方交付上述土地。甲方未按協議規定時間交付土地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交付具體土地時,雙方應簽署標明具體土地方位、座落、四至、面積的書面文件,並應於具體土地上實地豎立界樁界標予以明確。

第十二條 承包起算期以雙方簽署本協議日期為準。承包期以此計算為 年(大寫: 年),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畝承包 年。 第十三條 甲乙任何一方對具體土地的座落、四至、面積等提出異議的,雙方應積極配合,以實地丈量勘測為準。

第十四條 乙方在承包期屆滿之後欲繼續承包上述土地的,必須在承包期屆滿之前6個月向甲方提出,並重新簽署承包協議,支付承包金。否則,超過承包期1天至1個月的,乙方向甲方給付原來約定的平均半年的承包金;超過承包期1個月至6個月的,乙方向甲方給付原來約定的平均1年的承包金。不給超期承包金,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收回承包土地的使用權,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

第十五條 甲方應協助辦理當地政府向承包地頒發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者林權證等證書,登記造冊,確認土地承包經營權。頒發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者林權證等證書,除按規定收取證書工本費外,甲方不得收取其他費用。

第四章 承包金及支付方式

第十六條 乙方支付給甲方承包金標準為每年每畝 元(大寫: /畝),共 畝 年,承包金總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元)。承包期內,如物價指數、通貨膨脹率等發生重大變化時,土地承包金標準不變。

第十七條 承包地周圍的荒坡、蓄水壩塘等承包費另行議定。

第十八條 承包金的支付形式為銀行現金支付,支付方式為簽訂本協議時一次性付清前 年的承包金。剩餘的承包金,乙方須在自承包期開始 年之內全部付清。承包年度以土地承包之日起往後12個月計算。

第十九條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或者拒絕給付承包金。乙方逾期支付承包金即視為乙方違約,乙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乙方拖欠或者拒絕給付承包金的,甲方有權收回乙方承包土地使用權,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

第五章 承包權

第二十條 甲方尊重乙方以種植、養殖、畜牧、加工以及本協議約定的農業目的而使用本協議所指土地的權利,甲方不得干預乙方依本協議享有的佔有、使用、收益的權利。

第二十一條 本協議所指承包權範圍不僅包括所涉土地,還包括所涉土地上一定的空間。 第二十二條 本協議所涉的承包權,雙方應到有關機關辦理登記手續,確認乙方的承包權。如辦理登記手續有困難的,雙方應將本協議辦理公證手續。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二十三條 乙方不得將承包土地設臵抵押、質押或其他擔保物權及其他物權障礙。如乙方因上述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且視為乙方違約,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 乙方不可以將所承包的土地作為出資,與他方進行多種形式的合作開發。否則視為違約,一經查實,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

第二十五條 承包期屆滿之前,甲方不得將本協議所指土地另行發包給他人。承包期屆滿之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

第六章 成果權

第二十六條 乙方在承包土地經營中所產生的成果由乙方所有,包括但不限於林木、農作物、漁產品、畜牧產品、禽類產品、牧草、藥材以及其他農產品和加工產品,無論是成熟未成熟、無論是成品未成品,乙方擁有排他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同時,乙方生產經營所產生的税費全部由乙方承擔。乙方不得拖欠、偷逃或者拒付應交税費,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二十七條 承包期內,若乙方用承包地種植經濟林木,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林木、林地的登記造冊手續,積極配合乙方向有關政府部門申請登記,獲取有關權屬證書,確認乙方的林木所有權。

第二十八條 承包期滿,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建築物、生產設備等財產,除了道路、水池、水窖、溝渠抽水站及抽水設施以外,乙方有權拆除。

第二十九條 承包期滿,承包土地上附着的農作物為未成熟或未到收穫期的,乙方有權要求承包期延長至農作物成熟收穫之時。超過承包期限時間的承包金,按已經承包年度每天平均承包金計付。

第三十條 乙方在承包經營過程中取得的商標、專利、技術祕密等知識產權及無形資產,其所有權由乙方所有。乙方擁有排他的.申請、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第七章 權利義務

第三十一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有收取承包費的權利;

(二)甲方有權監督乙方依照本承包協議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

(三)甲方有權制止乙方損害承包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為;

(四)甲方應維護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五)甲方應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六)因盜、毀、搶等不法行為造成乙方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七)甲方有義務為乙方爭取國家給予當地的各項優惠政策;

(八)如發生阻礙、危害乙方承包經營事項時,甲方有義務及時通知乙方採取措施;

(九)甲方應當積極提供水利、電力等設施便利給以方使用,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三十二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臵產品;

(二)乙方承包地被依法徵用、佔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承包期內的補償;

(三)乙方應當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

(四)乙方應當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五)乙方的承包經營項目應當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及法律法規;

(六)乙方有根據本協議及時支付土地承包的義務;

(七)同等條件下乙方應優先錄用當地農民參加乙方的工作;

(八)乙方有權在辦理相關手續的情況下,自行砍伐所植林木,並可在承包期內進行輪作;

(九)必要時乙方應當在承包土地範圍內給予甲方通行、流水、架設鋪設公用設施等方面的便利;

(十)乙方對其林木、農作物或其他經營活動進行封閉式管理的,甲方或其他無關人員不得入內。

第三十三條 本承包協議簽署後,雙方不得因承辦人或者負責人的變動而變更或者解除本協議,也不得因雙方的分立、合併或組織結構發生變更而變更或者解除本協議。

第三十四條 甲乙兩方任何一方發生分立、合併或組織結構發生變更,或發生重大訴訟,或發生重大財務危機,可能影響本協議的履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

第三十五條 甲乙兩方任何一方不得指使、誤導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干涉土地承包經營或者變更、解除本承包協議。

第八章 不可抗力

第三十六條 由於地震、戰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的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響本協議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照本協議的約定完全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並提供不可抗力的詳細情形,提供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及有關證明材料,由雙方協商解決本協議的履行問題。

第三十七條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八條 國家因環境保護、國 防 建 設、公用事業等目的徵用本協議承包土地,導致本協議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但國家給予的補償費用應優先彌補乙方的損失。

第三十九條因國家政策調整或法律法規發生變化,導致本協議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雙方應就有關損失充分協商解決,達不成協議的,應由雙方平均分擔損失。上述損失僅包括直接投入產生的損失,不包括間接損失及預期收益。

第九章 違約責任

第四十條 違約方應支付違約金,違約金計算標準為全部土地承包金的 %。

第四十一條 本協議簽署後,甲乙兩方任何一方不得違約,否則違約一方應當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違約責任不僅包括直接損失,還包括間接損失以及守約方依本協議應當取得的預期收益。

第四十二條 在承包期內,甲乙雙方無論哪一方更換聯繫電話號碼或住址,都應當即時告知對方,以便及時取得聯繫。

甲乙兩方任何一方在三個月內無法取得聯繫、不知所蹤,即視為違約。甲方違約,乙方有權索要違約金;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並索取違約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第十章 附 則

第四十三條 本協議的標題僅為閲讀方便而設計,不得解釋為限制協議內容。

第四十四條 本協議取代此前雙方達成的任何書面口頭協議,上述書面口頭協議不再發生法律約束力。

第四十五條 本協議簽署後雙方達成的補充協議、交接記錄等,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約束力。上述補充協議等文件不得與本協議的基本原則發生衝突或牴觸,其對本協議有關內容進行明確化,具體化的,以其為準。補充協議等文件之間發生衝突的,以後出具的文件優先於前出具的文件。

第四十六條 雙方對本協議的理解發生衝突的,應根據本協議的目的和基本原則,誠實善意進行解釋。

第四十七條 本協議部分無效或不被法律認可,不影響其它部分的法律效力。

第四十八條 因本協議的簽署、履行、續展、變更、解釋、終止、解除等發生爭議的,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如爭議發生的十五個工作日內仍無法達成一致的,任何一方有權提請仲裁解決。仲裁機構為元謀縣仲裁委員會。仲裁裁決為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四十九條 發生爭議後,任何一方暫不提請仲裁,不意味着放棄仲裁權,也不意味着將來不提請仲裁。

第五十條 本協議的金額、面積等項應當同時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數額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寫為準。

第五十一條 本協議簽字後即刻生效,雙方完全履行完各自義務後自動失效。

第五十二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甲乙雙方約定後作為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三條 本協議共伍頁,壹式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附件:甲乙雙方代表人身份證複印件各一份。

甲方代表人簽字: 乙方代表人簽字:

聯 系 電 話: 聯 系 電 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土地贈與合同15

贈與人(甲方):

受贈人(乙方):

贈與人戴梅香是受贈人劉旭紅的母親,贈與人的配偶劉化康於20xx年10月17日死亡,贈與人擬將如下登記在趙治淼等九十户名下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中劉化康所佔份額歸屬於贈與人50%的產權贈與受贈人,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一條 贈與國有土地使用權狀況

國有土地使用權坐落:上渡辦事處白沙洲路

國有土地使用證編號:新國用(20xx)第G0110001號

第二條 贈與國有土地使用權的交付

贈與人與受贈人共同到不動產登記部門辦理產權過户手續。

第三條 合同的變更與終止

贈與國有土地使用權尚未交付時,贈與人經濟狀況顯著惡化,可以變更或終止合同,但可以適當賠償受贈人因相信贈與人贈與行為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四條 贈與的撤銷

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1)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的。

(2)其他法律規定的情形。

第五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一切與本合同有關的糾紛,首先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 合同的補充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一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協商一致,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經雙方簽字並辦理公證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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