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範文
房屋租賃合同
出租人(甲方): 身份證號:
承租人(乙方): 身份證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房屋坐落於南京市 區(縣) 街道辦事處 ,建築面積 平方米。
第二條 雙方約定租賃用途為居住用,居住人數為: ,最多不超過 人。
第三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x年。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交割清單》(見附件一)經甲乙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後視為交付完成。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乙方應結清其承擔的相關費用。
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xx日向甲方提出書面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後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四條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xx元/月,租金總計:人民幣xx元整。支付方式:x。
(二)押金:xx人民幣xx元整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當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給乙方。
第五條 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
租賃期內該套房屋水費、電費、電話費、電視收視費、燃氣費、物業管理費、房屋租賃税費、車位費、室內設施維修費等實際發生的費用由乙方直接向相關單位繳納,逾期未能繳納所產生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賃期內,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未列出項目但與使用該房屋有關的費用,亦由乙方支付。
第六條 房屋維護及維修
(一)甲方保證房屋的建築結構和設備設施符合建築、消防、治安、衞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證遵守國家、南京市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
(二)乙方在未徵得甲方同意的基礎上不可以就房屋進行裝修,不得改變房屋整體結構不得改變房屋現有房間分佈佈局,不得拆除現有承重牆、隔斷牆。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鄰里房屋受損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 轉租
乙方不得將房屋進行轉租,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賠償損失。
第八條 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x日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xx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xx元的。
3、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設備設施損壞並拒不賠償的。
6、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xx日通知對方,並按月租金的x%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還應退還相應的租金。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鼓樓區法院起訴。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xx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簽章:
承租人(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一《房屋交割清單》
一、門、窗、紗窗、封閉陽台完好。
二、 太陽能帶電加熱熱水器一台, 燃氣灶一台, 油煙機一台。
三、雙人牀一張、沙發一個。
四、其他物品:xx。
五、水錶示數:xx ,電錶示數:xx,燃氣表示數:xxx。
六、物業費交房當月即由乙方繳納,租賃到期後若乙方未繳納,甲方從押金中扣除。
七、其他應繳納費用:xxx。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電話: 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