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委託技術合同四篇
在當今不斷髮展的世界,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為。那麼制定合同書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委託技術合同4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委託技術合同 篇1鑑於:許可方自其成立時起即為在斜拉索結構的供應和安裝領域的世界範圍內的專家,且其開發了該些技術、提交了相關的專利申請並註冊了各種專利。
鑑於:許可方和_________公司已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簽訂了一份合營
合同
(合營合同)以便對被許可方聯合進行投資。被許可方的宗旨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銷、製造、供應和安裝斜拉索和懸索結構體系。
鑑於:根據合營合同第23條規定,許可方應當與被許可方簽訂一份技術許可協議,根據該協議,許可方應當授予被許可方有關許可方斜拉索和懸索結構體系的營銷、製造、供應和安裝方面的某些技術和專有技術的許可(合營公司業務)。
鑑於:各方同意訂立本技術許可協議以便確定有關技術許可以及被許可方使用技術的條款和條件,這些技術包括許可方所擁有及開發的專利、專利申請、專有技術和知識產權。
有鑑於此,考慮到有關各點,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定義
在本技術許可協議及其適用中,除另有定義的術語外,下列詞語具有如下含義:
協議或許可是指許可方和合營公司簽訂的本技術許可協議。
區域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大陸地區(不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和台灣)。
許可技術是指有關斜拉索和懸索結構並屬於許可方的列於本協議附件一的所有專有技術、體系、方法、工藝、專利和產品。
年度淨營業額是指被許可方與合營公司業務有關的所有金額和收入,不包括任何增值税、營業税或其它類似銷售税收。
許可方體系是指有關斜拉索和懸索結構並屬於許可方的列於本協議附件一的專有技術、體系、方法、工藝。
專利是指許可方在區域內於合同簽署日取得的有關斜拉索和懸索結構的所有專利。
產品是指由合營公司利用許可方根據本協議向被許可方授予的許可技術所製造的產品和材料。
第二條 許可的範圍
2.1 根據以下所規定的條款和條件,許可方在此授予被許可方且被許可方在此接受一項獨家、不可轉讓的在區域內使用許可技術的許可。
2.2 本許可僅授予給合營公司業務且包括被許可方在區域內營銷、部分製造、供應和安裝許可技術的權利。製造僅限於生產_________。
2.3 在本協議適用的全部期間,本協議可延伸至可能由許可方對許可技術作出的改進。
2.4 上述第2.1條的許可的授予,不包括被許可方的分許可授予權,但根據附件六由合營公司和_________公司簽訂的製造分許可協議所規定的條件除外。
第三條 製造
3.1 被許可方應當根據本協議所規定的條款和條件製造產品。製造應由被許可方嚴格根據許可方的規範和公差(容限)來進行。各方同意,產品製造應由合營公司自己控制並承擔責任。
3.2 未經許可方事先書面同意,被許可方無權以任何方式修改製造計劃和規範。
3.3 被許可方保證遵守許可方的所有質量控制指示。各方同意,許可方僱員有權在任何時候瞭解並檢查安裝情況並採取質量控制的任何行動。
3.4 被許可方應只能在區域內其場地上製造產品。除被許可方的管理委員會或董事會決定的項目外,產品不得在其它地方銷售。產品的出口應當按照下面第7.9條的規定辦理。
3.5 如果許可方需要任何分銷或銷售,被許可方應當向許可方提供該產品的樣品以便控制。如果許可方在該控制中發現有任何不符合之處,被許可方承諾根據許可方的規範標準在許可方通知後三十(30)天內對該缺陷或不符合之處進行補救。如果產品不符合許可方的規範或公差(容限),則不得進行分銷或銷售。
第四條 許可方的協助
4.1 許可方應當通過交付文件、原型和/或樣品和/或使用指示的方式向被許可方提供專有技術和許可方體系和專利。各方同意,文件應當以英文版本提供,被許可方應當組織翻譯成中文並承擔其相應的費用。
4.2 許可方聲明,在本協議簽署日,不存在可能影響本協議履行並與本協議所述專利相矛盾的專利註冊。
4.3 各方承認,許可方體系已經成功地被各種預應力/斜拉索技術委員會和批准機構所認可。如果被許可方業務需要任何新的批准,則該種批准的申請應由被許可方辦理並由[許可方]協助,但費用應由被許可方承擔。
4.4 對於已經註冊的專利,所有在區域內為維持專利註冊有效的費用應由許可方支付並由被許可方在收到許可方的相應的憑證後根據第四條的規定在特許權使用費之外每年償付給許可方。
4.5 如果許可方申請新的專利,則許可方應當通知被許可方並與其商量。如果被許可方希望在區域內使用新的專利,則所有與註冊以及為維持專利註冊有效的費用應由許可方支付並由被許可方在收到許可方的相應的憑證後每年償付給許可方。各方理解,許可方仍然是該新專利的所有權人。
4.6 如果被許可方選擇不使用專利,則許可方可決定在區域內註冊專利。在該種情況下,許可方應當承擔該註冊費並自由將其許可給區域內被許可方之外的其它實體。
4.7 許可方在區域內銷售或安裝許可方體系及其附加產品只能通過被許可方進行,除下列外,不應授予任何第三方有關列於附件一上的許可技術或許可方體系或產品的其它許可:
(1)如果一個項目需要國際融資並規定在區域內進口貨物包括上述許可;
(2)如果被許可方不能或不想對一個區域內的客户銷售或利用許可方體系、方法和它們的附加產品或提供服務;
(3)如果許可方和被許可方同意這樣做。
4.8 如果需要,許可方將修改規格和圖紙以便符合中國的標準。
第五條 特許權使用費
5.1 對本許可被許可方須根據合營協議每年就被許可業務所實現的總計年度淨營業額計算,年度淨營業額在_________萬歐元以下的部分,使用費為淨營業額的百分之四(4%),年度淨營業額在_________萬歐元以上的部分,使用費為淨營業額的百分之三(3%)計算費用(特許權使用費),包括被許可方自本許可授予時起所有其業務的所有收入。
5.2 年度淨營業額應構成被許可方的收入且包括所有有關由本許可所授予的許可技術的業務。
5.3 特許權使用費應由被許可方根據公曆季度支付(付款)。在每個日曆季度[後五(5)日]內,被許可方應向許可方支付根據上一日曆季度的淨營業額計算的特許權使用費的付款。
5.4 在支付最後一個日曆季度的費用時,許可方應在每年的12月15日,向被許可方提供一份本日曆年需要支付的特許權使用費的發票,該發票根據預計幷包括12月份的營業額來計算被許可方的年度淨營業額。被許可方在扣除已經支付的付款後應當向許可方支付尚欠的特許權使用費。
5.5 最晚於下一年的5月15日,被許可方應當向許可方送達其經過註冊會計師驗證的前一年度的年度淨營業額。如果驗證的年度淨營業額需要進行任何調整,該種調整應當包括在下一期付款中。
5.6 所有的特許權使用費的支付應當在收到發票後通過銀行匯款以歐元進行並匯到許可方指定的銀行帳户。
5.7 被許可方應當向許可方提供所有有關欠款的必要的證據並使許可方取得任何雙重徵税的證明,如果有預提税的話。
5.8 任何遲延支付特許權使用費的付款應當自動承擔根據每月eonia加上2%的利息並在下一期的特許權使用費的付款中支付。
5.9 被許可方同意,其將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以許可方所指定或指示的方式保持、維持所有收入和所有支出的全部、完整和真實的記錄。
5.10 許可方有權不時未經事先通知被許可方而派遣代表到被許可方的場地檢查被許可方的經營、業務方法、服務、管理、財務記錄和行政管理,並確定其質量以及被許可方遵守本協議規定的誠信。被許可方應當與許可方及其代表和代理人在該種檢查問題上通力合作。
第六條 所有權
6.1 被許可方承認,許可方對許可技術享有所有權,本協議並不給予被許可方除授予的許可外的對許可技術的任何權利或利益。
6.2 被許可方同意,其將不做任何與許可方對許可技術的所有權相牴觸的行為且不對許可方作出或不協助第三方試圖對許可方作出任何有關該所有權有關的不利索賠。
6.3 被許可方同意,其將不對許可方對許可技術的權利提出異議,不反對許可技術的任何註冊,或不對本協議的效力或本協議所授予的許可提出異議。
6.4 儘管有本協議授予的許可以及本協議的任何規定,本協議並未授予被許可方有關沒有列於附件中的任何其它技術的任何權利或許可。
6.5 被許可方同意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或法規的要求或許可方的許可和願望到相關政府機構辦理本協議的註冊備案手續。
6.6 所有有關本協議以及本協議授予許可的註冊備案費用應由被許可方承擔。
6.7 如果由許可方或被許可方或_________公司作出與技術直接相關的任何技術改進,則許可方有權自行以其名義對這些改進單獨申請專利。改進將自動推薦給被許可方作為本協議許可的延伸。
第七條 被許可方的義務
7.1 被許可方由於其有一定的關係和能力應用許可方體系和專利,故受到許可方的許可。因此,被許可方有義務確保最大程度地利用許可方所授予的體系、方法和其所附產品。為此,被許可方應當採取所有必要的手段促銷和營銷並僱傭合格的人員完成這些任務。
7.2 被許可方每年應當向許可方報告其在區域內的銷售和業務情況以及其提交的投標清單。被許可方應當就每一個許可方體系和產品以及其關於下一年每一個許可方體系的預測提供一份在競爭和市場情況方面的年度報告。這一承諾是本合同的必要條款,被許可方承諾將及時履行這一承諾。
7.3 對許可方體系、工藝和產品的利用應當確保遵守適用的規則文件,被許可方應當盡其最大努力確保有最好的工作和服務質量,以便維護許可方在世界範圍內的良好信譽。而且,被許可方應當在業務和工作中遵循所有適用的職業風險控制規則。
7.4 如果被許可方不能達到其商業或銷售預測,則願意接受許可方的審計。
7.5 被許可方應當將其在使用許可方體系、方法和其所附產品時所可能開發的所有專有技術傳送給許可方。
7.6 而且,被許可方承諾對許可方所交付的有關許可方體系或產品、其使用方法以及其進一步的發展的信息嚴格保密。這一義務應當延伸到合營公司的股東,其期限為本協議終止後十年,不管本協議是由於何種原因終止。
7.7 被許可方不得直接或通過任何關聯公司間接使用、註冊或促銷可能與本協議所授予的方法、體系或工藝產生競爭的方法、體系或技術。
7.8 被許可方承諾,未經許可方事先書面同意,決不直接或間接在區域外銷售、使用或租賃許可方體系或方法或產品。
第八條 許可期限和終止
8.1 本協議在雙方正式授權代表簽署且經被許可方董事會第一次會議認可後生效,且在許可方為被許可方的多數股東的全部期限保持其效力,但本協議根據以下第8.2條的規定提前終止的情況除外。
8.2 本協議在下列情況下終止:
(1)由許可方提出終止:如果許可方在合營公司中擁有的股權低於百分之五十一(51%);如果合營公司解散或破產或業務停止;如果被許可方沒有技術能力或技術能力不足;如果被許可方違反本協議的任何義務。
(2)如果許可方違反本協議的義務,則被許可方可提出終止。
在上述任何情況下,本協議應在用掛號信發出一封通知後三十(30)日內終止。
8.3 不論何種原因導致本協議終止後,合營公司同意(i)立即停止任何使用許可技術的行為,和(ii)立即採取各種措施避免使用許可技術。
8.4 在本協議終止後,合營公司同意,立即停止所有使用許可技術的行為。被許可方首先應當通知許可方其倉庫存貨和它們的賬目價值。
8.5 在本協議終止後,被許可方承諾:立即自費歸還所有有關許可方體系、專利、產品和專有技術的文件、圖紙等。諮詢和履行所有可能的行政手續以便將許可從每一個註冊中消除。毫不遲延地支付所有欠款。在合同終止後決不以任何理由提出任何索賠。
第九條 保護
9.1 合營公司應當將其所知道的任何侵權、模仿、模擬或其它非法使用或誤用許可技術的情況立即通知許可方。
9.2 作為許可技術的唯一所有權人,許可方應當決定是否對侵權、模仿、模擬或其它非法使用或誤用許可技術的行為採取任何措施。如果許可方選擇不採取這些措施,則合營公司可自費採取這些措施,但須事先取得許可方的書面批准。在此種情況下,許可方將與合營公司合作行動,包括但不限於作為一方,但費用應由合營公司承擔。
9.3 通過採取這些行動所收回的任何金錢賠償或其它金錢應由承擔這些行動費用的一方來享受;或如果雙方共同承擔費用的話,這些金錢應由雙方根據承擔費用的比例共享。
9.4 合營公司應在有關許可技術的保護、執行或侵權時向許可方提供所有合理的協助,不管是在法院、行政機構還是在準司法機構或其它機構。
第十條 通訊
各方之間的所有通訊應當送達到其各自注冊地點。如果通過掛號信或國際郵件送達,它們應當被視為在發出後十日內收到。
第十一條 適用法律和仲裁
11.1 本協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和適用。
11.2 由本協議產生的且雙方不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的任何糾紛或索賠應當只能通過仲裁最終解決並適用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cietac)的仲裁規則。
11.3 仲裁程序應在_________進行。仲裁庭由根據cietac指定的三(3)名仲裁員組成。
11.4 各方應當承擔其自己的仲裁費用。
11.5 在仲裁期間,本協議的規定仍應當適用。
第十二條 語言
本協議以中英文兩種語言寫成,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且在所有實質方面一致。
本協議中英文原件各一式三(3)份。
許可方(蓋章):_________ 被許可方(蓋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技術合同 篇2合同編號:_________
項目名稱:_________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項目聯繫人: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受託方(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項目聯繫人: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本合同甲方委託乙方研究開發_________項目,並支付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乙方接受委託並進行此項研究開發工作。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並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 本合同研究開發項目的要求如下:
1.技術目標:_________;
2.技術內容:_________;
3.技術方法和路線:_________。
第二條 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後_________日內向甲方提交研究開發計劃。研究開發計劃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_________。
第三條 乙方應按下列進度完成研究開發工作:
_________。
第四條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及協作事項如下:
1.技術資料清單:_________;
2.提供時間和方式:_________;
3.其他協作事項:_________。
本合同履行完畢後,上述技術資料按以下方式處理:_________。
第五條 甲方應按以下方式支付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
1.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總額為_________。其中:_________。
2.研究開發經費由甲方_________(一次、分期或提成)支付乙方。具體支付方式和時間如下:_________。
3.雙方確定,甲方以實施研究開發成果所產生的利益提成支付乙方的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的,乙方有權以_________的方式查閲甲方有關的會計賬目。
第六條 本合同的研究開發經費由乙方以_________的方式使用。甲方有權以_________的方式檢查乙方進行研究開發工作和使用研究開發經費的情況,但不得妨礙乙方的正常工作。
第七條 本合同的變更必須由雙方協商一致,並以書面形式確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變更合同權利與義務的請求,另一方應當在_________日內予以答覆;逾期未予答覆的,視為同意。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八條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合同項目部分或全部研究開發工作轉讓第三人承擔。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不經甲方同意,將本合同項目部分或全部研究開發工作轉讓第三人承擔: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乙方可以轉讓研究開發工作的具體內容包括:_________。
第九條 在本合同履行中,因出現在現有技術水平和條件下難以克服的技術困難,導致研究開發失敗或部分失敗,並造成一方或雙方損失的,雙方按如下約定承擔風險損失:
雙方確定,本合同項目的技術風險按_________的方式認定。認定技術風險的基本內容應當包括技術風險的存在、範圍、程度及損失大小等。認定技術風險的基本條件是:
1.本合同項目在現有技術水平條件下具有足夠的難度;
2.乙方在主觀上無過錯且經認定研究開發失敗為合理的失敗。
一方發現技術風險存在並有可能致使研究開發失敗或部分失敗的情形時,應當在_________日內通知另一方並採取適當措施減少損失。逾期未通知並未採取適當措施而致使損失擴大的,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 在本合同履行中,因作為研究開發標的的技術已經由他人公開(包括以專利權方式公開),一方應在_________日內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逾期未通知並致使另一方產生損失的,另一方有權要求予以賠償。
第十一條 雙方確定因履行本合同應遵守的保密義務如下:
甲方:
1.保密內容(包括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_________;
2.涉密人員範圍:_________;
3.保密期限:_________;
4.泄密責任:_________。
乙方:
1.保密內容(包括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_________;
2.涉密人員範圍:_________;
3.保密期限:_________;
4.泄密責任:_________。
第十二條 乙方應當按以下方式向甲方交付研究開發成果:
1.研究開發成果交付的形式及數量:_________;
2.研究開發成果交付的時間及地點:_________。
第十三條 雙方確定,按以下標準及方法對乙方完成的研究開發成果進行驗收:_________。
第十四條 乙方應當保證其交付給甲方的研究開發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權益。如發生第三人指控甲方實施的技術侵權的,乙方應當_________。
第十五條 雙方確定,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研究開發成果及其相關知識產權權利歸屬,按下列第種方式處理:
1._________(甲、乙、雙)方享有申請專利的權利。
2.按技術祕密方式處理。有關使用和轉讓的權利歸屬及由此產生的利益按以下約定處理:
(1)技術祕密的使用權:_________;
(2)技術祕密的轉讓權:_________;
(3)相關利益的分配辦法:_________;
_________。
專利權取得後的使用和有關利益分配方式如下:_________。
雙方對本合同有關的知識產權權利歸屬特別約定如下:_________。
第十六條 乙方不得在向甲方交付研究開發成果之前,自行將研究開發成果轉讓給第三人。
第十七條 乙方完成本合同項目的研究開發人員享有在有關技術成果文件上寫明技術成果完成者的權利和取得有關榮譽證書、獎勵的權利。
第十八條 乙方利用研究開發經費所購置與研究開發工作有關的設備、器材、資料等財產,歸_________(甲、乙、雙)方所有。
第十九條 雙方確定,乙方應在向甲方交付研究開發成果後,根據甲方的請求,為甲方指定的人員提供技術指導和培訓,或提供與使用該研究開發成果相關的技術服務。
1.技術服務和指導內容:_________;
2.地點和方式:_________;
3.費用及支付方式:_________。
第二十條 雙方確定: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或失敗的,按以下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1._________方違反本合同第_________條約定,應當_________(支付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2._________方違反本合同第_________條約定,應當_________(支付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_________。
第二十一條 雙方確定,甲方有權利用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的研究開發成果,進行後續改進。由此產生的具有實質性或創造性技術進步特徵的新的技術成果及其權利歸屬,由_________(甲、乙、雙)方享有。具體相關利益的分配辦法如下:_________。乙方有權在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研究開發工作後,利用該項研究開發成果進行後續改進。由此產生的具有實質性或創造性技術進步特徵的新的技術成果,歸_________(甲、乙、雙)方所有。具體相關利益的分配辦法如下: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雙方確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指定_________為甲方項目聯繫人,乙方指定_________為乙方項目聯繫人。項目聯繫人承擔以下責任:
_________。
一方變更項目聯繫人的,應當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時通知並影響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十三條 雙方確定,出現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一方可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
1.因發生不可抗力或技術風險;
2._________;
_________。
第二十四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的,確定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五條 雙方確定:本合同及相關附件中所涉及的有關名詞和技術術語,其定義和解釋如下:
_________。
第二十六條 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下列技術文件,經雙方以_________方式確認後,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技術背景資料:_________;
2.可行性論證報告:_________;
3.技術評價報告:_________;
4.技術標準和規範:_________;
5.原始設計和工藝文件:_________;
6.其他:_________。
第二十七條 雙方約定本合同其他相關事項為:_________。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
(以下由技術合同登記機構填寫)
合同登記編號:_________
1.申請登記人:_________
2.登記材料:_________
3.合同類型:_________
4.合同交易額:_________
5.技術交易額:_________
技術合同登記機構:_________(蓋章)
經辦人:_________(簽字)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填寫説明
一、本合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印製的技術開發(委託)合同示範文本,各技術合同登記機構可推介技術合同當事人參照使用。
二、本合同書適用於一方當事人委託另一方當事人進行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或者新品種及其系統的研究開發所訂立的技術開發合同。
三、簽約一方為多個當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關係中的作用等,在“委託方”、“受託方”項下(增頁)分別排列為共同委託人或共同受託人。
四、本合同書未盡事項,可由當事人附頁另行約定,並可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五、當事人使用本合同書時約定無需填寫的條款,應在該條款處註明“無”等字樣。
委託技術合同 篇3項目 名 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 託 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研究開發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 寫 説 明
一、“合同登記編號”的填寫方法:
二、技術開發合同是指當事人之間就新技術、新工藝和新工藝的新材料及其系統的研究開發所訂立的合同。技術開發合同包括委託開發合同的合作開發合同。
三、計劃內項目應填寫國務院部委、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地、市(縣)級計劃,不屬於上述計劃的項目此欄劃(/)表示。
四、標的技術的內容、形式: 包括開發項目應達到的技術經濟指標、開發目的、使用範圍及效益情況、成果提方式及數量。
提交開發成果可採取下列形式:
1、產品設計、工藝規程、材料配方和其他圖紙、論文、報告等技術文件;
2.磁盤、磁帶、計算機軟件;
3.動物或植物新品種、微生物菌種;
4.樣品、樣機;
5.成套技術設備。
五、研究開發計劃: 包括當事人各方實施開發項目的階段進度,各個階段要解決的技術問題,達到的目標和完成的期限等。
六、技術情報資料的保密:
包括當事人各方情報和資料保密義務的內容、期限和泄漏技術祕密應承擔的責任。
雙方可以約定,不論本合同是否變更、解除、終止,本條款均有效。
七、其他: 合同如果是通過中介機構介紹簽訂的,應將中介合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如果雙方當事人約定定金、財產抵押及擔保的,應將給付定金、財產抵押及擔保手續的複印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八、委託代理人簽訂本合同書時,應出具委託證書。
九、本合同書中,凡是當事人約定認為無需填寫的條款,在該條款填寫的空白處劃(/)表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合同雙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項目的技術開發(該項目屬____________計劃),________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標的技術的內容、形式和要求:
二、應達到的技術指標和參數:
三、研究開發計劃:
四、研究開發經費、報酬及其支付或結算方式:
(一)研究開發經費是指完成本項研究開發工作所需的成本;報酬是指本項目開發成果的使用費和研究開發人員的科研補貼。
本項目研究開發經費及報酬:________________元
其中:甲方提供____元,乙方提供____元。
如開發成本實報實銷,雙方約定如下:
(二)經費和報酬支付方式及時限(採用以下____種方式):
①一次總付:____________元,時間:________________ ②分期支付:____________元,時間:________________
③按利潤________%提成,期限:________________
④按銷售額____ %提成,期限:________________
⑤其他方式:
五、利用研究開發經費購置的設備、器材、資料的財產權屬:
六、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 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__(地點)履行。 本合同的履行方式:
七、技術情報和資料的保密:
八、技術協作和技術指導的內容:
九、風險責任的承擔: 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確因在現有水平和條件下難以克服的技術困難,導致研究開發部分或全部失敗所造成的損失,風險責任由________承擔。(1、乙方;2、雙方;3、雙方另行商定)經約定,風險責任甲方承擔____ %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擔____ %。 本項目風險責任確認的方式為:
十、技術成果的歸屬和分享:
(一)專利申請權: (二)非專利技術成果的使用權、轉讓權:
十一、驗收的標準和方式: 研究開發所完成的成果,達到了本合同第二條所列技術指標,按____標準,採用________方式驗收,由________方出具技術項目驗收證明。
十二、違約金或者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違反本合同約定,違約方應當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一)違反本合同第____條約定,________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承擔方式和違約金額如下: (二)違反本合同第____條約定,________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承擔方式和違約金額如下:
十三、爭議的解決方法: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________進行調解。
雙方不願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雙方商定,採用以下第(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 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____ 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名詞和術語的解釋:
十五、本合同有效期限: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技術合同 篇4委託方(甲方): 委託代理人: 電話: 傳真:
受託方(乙方): 委託代理人: 電話: 傳真: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有效期限:
本合同甲方委託乙方研究開發 項目,並支付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乙方接受委託並進行此項研究開發工作。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並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 本合同研究開發項目的要求如下:
1、技術目標:實現:
2、技術內容:
第二條 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後3日內向甲方提交研究開發計劃。研究開發計劃應包括開發週期計劃、參加人員、交貨時間等;
第三條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及協作事項如下:
1、技術資料清單:
2、提供方式:直接當面提供給甲方指定人員。
3、其他協作事項:另一方儘可能給予幫助或者協助。
本合同履行完畢後,上述技術資料按以下方式處理:退回當事人一方。
第四條 甲方應按以下方式支付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
1、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總額為:人民幣元整(¥元)
2、研究開發經費由甲方分期支付乙方。具體支付方式和時間如下:預付項目驗收完成後付 ,餘下 月付清。
乙方開户銀行名稱、賬號為:
賬户名稱:
開户銀行:
賬 號:
第五條 本合同的變更必須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並以書面形式簽約確定。
第六條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合同項目部分或全部研究開發工作轉讓第三人承擔。
第七條 在本合同履行中,一方發現技術風險存在並有可能致使研究開發失敗或部分失敗的情形時,應當在5日內通知另一方並採取適當措施減少損失。逾期未通知並未採取適當措施而致使損失擴大的,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在本合同履行中,因作為研究開發標的技術已經由他人公開(包括以專利權方式公開),一方應在5日內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逾期未通知並致使另一方產生損失的,另一方有權要求予以賠償。
第九條 保密
乙方確認並同意保密信息是甲方有價值的、專用的、獨特的財產,因此,乙方同意從甲方披露信息之日起:
1.1 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任何保密信息,除非得到甲方事先的書面同意;
1.2 不把保密信息用於雙方合作項目以外的任何其他目的;
1.3 不把任何保密信息披露給除為實施合同的目的而需要知曉保密信息的職員以外的任何其他人員;
1.4 在沒有甲方許可的情況下,不準用任何方式複印或複製任何保密信息以用於項目以外的任何目的;
1.5 除非得到甲方事先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改變保密信息的任何部分,或分解保密信息或試圖改變或分解保密信息,乙方也不準讓他人去做或試圖這樣做。
1.6 乙方同意以對待自己專有和祕密信息的同樣的注意去對待以上列舉的義務,但是這些注意在任何情況下不能低於合理的注意。
1.7 甲方向乙方披露的所有的保密信息和複印件都由甲方享有所有權。在合同終止之時以及在甲方要求的任何時候,甲方可以選擇要求乙方將其手上保存的所有的書面保密信息迅速銷燬並向甲方通知上述資料的銷燬情況,或者將其手上保存的所有書面保密信息迅速交付甲方。所有口頭的保密信息則將繼續受到本合同的保護。
1.8 合同本身的保密性。乙方無權披露本合同的存在,對本合同項下的所有條款和約定按機密信息對待,且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第十條 雙方確定,按一下標準及方法對乙方完成的研究開發成果進行驗收:(1)標準:國家標準;(2)方法:專家評審。
第十一條 乙方應當保證其交付給甲方的研究開發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權益。如發生第三人指控甲方實施的技術侵權的,乙方應當承擔由此而產生的全部責任。
第十二條 乙方不得在向甲方交付研究開發成果之前,自行將研究開發成果轉讓給第三人。
第十三條 雙方確定,乙方應在向甲方交付研究開發成果後,根據甲方的請求,為甲方指定的人員提供技術指導和培訓,或提供與使用該研究開發成果相關的技術服務。
1、技術服務和指導內容:培訓甲方技術人員和主要操作員掌握該技術成果;
2、地點和方式:甲方指定
第十四條 雙方確定: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或失敗的,按以下約定,賠償合同金額的10%的違約金。
第十五條 雙方確定,甲方有權利用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的研究開發成果,進行後續改進。由此產生的具有實質性或創造性技術進步特徵的新的技術成果及其權利歸屬,由甲方享有。
第十六條 雙方確定,出現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一方可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
1、因發生不可抗力或技術風險;
2、技術風險指當事人努力履行,現有水平無法達到,有足夠技術難度,同行專家認定為合理失敗;
3、在合同履行中,第三人公開相同的技術成果。
第十七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的,提交各方所在地衝裁委員會衝裁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八條 雙方約定本合同其他相關事項,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第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複印件及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