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承包經營合同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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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法治精神地不斷髮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麼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麼寫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承包經營合同9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閲讀

【熱門】承包經營合同九篇

承包經營合同 篇1

編號:(舉例) 區 鎮(鄉)流轉第 號(出租)

説明:合同編號,6位(流轉合同統一編號,不分類型)

北京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出租合同(示範文本)

甲方(出租方) 甲方代表姓名:

甲方住所:

原土地承包合同編號: 原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編號:

乙方(受讓方) 乙方代表姓名:

乙方住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農業部令第47號)等法律、法規和國家相關政策,本着平等協商、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出租土地面積、位置及用途

甲方自願將其擁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土地 畝出租給乙方,出租土地的面積、位置及用途詳見下表:

出租土地

總面積(畝)

承包經營合同 篇2

合同,也稱契約,是當事人雙方或幾方為實現一定的目的而協商同意訂立的有關權利和義務關係的文書。

合同具有合法性和約束性。合同一經依法訂立,就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格守信用,嚴格履行,任何一方不得隨意拒絕履行或變更、解除合同。

合同的內容主要包括主體、標的、數量與質量、價款或酬金、履行的期限、地點、方式、違約責任。

合同的格式有條款式、表格式、綜合式。無論是哪種格式,都應包括下面四個部分:

(1)標題。位於合同的第一頁中間,用較大的字體書寫,只寫明合同性質,如(訂貨合同》等。

(2)訂立合同雙方或多方名稱。位於標題下方,通常在標題的左下方註明“訂立合同單位”宇樣後,再分別上下寫訂立合同單位名稱、簡稱、法定代表人姓名。簡稱一般為甲、乙、丙方,是為了行文方便,但不能簡稱我方、你方、他方,以免引起誤解。

(3)正文。包括簽訂合同的目的、依據、雙方協定內容、條款(合同內容的六項要素)、合同的份數和保存等。

(4)結尾。在正文下方寫明簽訂合同的雙方或多方單位的全稱和法人代表姓名,並加蓋公章。如有主管部門鑑證或司法機關公證,也應簽署和蓋章。之後寫簽訂合同日期,日期一般在署名下方,也可以在標題之下打印好。

承包經營合同 篇3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乙方承包甲方所有的__________________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乙方承包經營_______________,的經營範圍見營業執照。

第二條承包期限

該店鋪承包期限共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三條承包金支付方式

1、該店鋪第一年承包金為___________元(大寫元整)。

2、第二年至__年承包金為___________元(大寫元整)。

3、每年的承包金必須在當年_____月_____日一次性付清。

第四條店鋪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承包期限內,甲方保證該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使用不當除外),其它所屬硬件設施的維修責任由乙方自行負責。

2、甲方提出進行維修須提前_______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承包期限順延。

第五條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本合同

1、本合同生效後具有法律約束力,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協議。

2、甲方有以下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提供不符合約定條件的店鋪設施,嚴影響經營。

(2)甲方未履行房屋的修繕義務,嚴重影響經營。

3、承包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4、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或者無法完全履行時,甲、乙雙方協助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九條免責條款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酒店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承包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十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1、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

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雙方籤(章)後生效。

第十三條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_份,由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經營合同 篇4

甲方(發包方):_________

現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為了落實聯產承包責任制,充分調動生產積極性,提高經濟效益,甲方經研究決定,將魚塘進行招標承包,乙方參加競投中標。現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合同條款如下:

第一條乙方承包魚塘的土名:_________,魚塘面積:_________畝_________分_________釐。

第二條承包期限_________年______月,即從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三條承包金額和繳交方法:魚塘承包總金額為________萬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元________角________分。魚塘每年承包金額為________萬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元_____角_____分,每年的承包金應於當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繳交完畢。

第四條在承包期內,乙方所承包的魚塘需要用電必須服從電管站的管理,並按照甲方指定地方裝上電錶和漏電開關,才能用電,一切費用由_______方負責。電費由乙方負責。

第五條甲方提供魚塘給乙方承包經營,乙方必須按規定養殖水產物,不允許隨意改變其使用用途和破壞魚塘,期滿後按原貌交還給甲方(包括塘基修復)。

乙方養魚、新放魚苗、看管魚塘(或河道、水庫、湖面)的費用,均由乙方自理。

乙方在捕撈魚時,嚴禁使用電魚、毒魚、炸魚等危險辦法。

第六條在承包期內,乙方經甲方同意需在塘基建設建築物或種植農作物,期滿後應拆除搬遷或停止耕作,若新承包者願意受讓,可繼續保留,但絕不允許前者保留使用,否則甲方有權僱請民工拆除,所需一切費用,仍要乙方支付。

第七條在承包期內,因國家建設或者鄉鎮需要徵用土地時,甲乙雙方應無條件服從,本合同同時解除。徵地單位按徵用土地的有關規定予以補償,有關青苗補償費歸乙方,土地補償費和其他補償費歸甲方。

第八條養魚與農業用水發生矛盾時,甲方必須保證乙方用水最低水位線不低於_________米。

乙方需要排水或抽水時,甲方應及時提供抽水機給乙方使用。

如發生偷、毒、炸魚等情況,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處理。

甲方有權督促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義務。

第九條乙方在承包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無償收回發包的魚塘:

1.乙方擅自將承包的魚塘轉讓、轉租、轉包、轉借、或者以合作,聯營為名,實質是改變承包經營者的(若遇特殊情況經甲方批准並辦妥手續者除外);

2.乙方丟荒、丟耕、或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改變承包魚塘的用途和進行破壞性、掠奪性經營,經甲方勸阻無效,造成地力、生產力下降的;

3.乙方利用承包魚塘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4.乙方拖欠承包款(包括部分拖欠)達_________天的;

5.法律、法規規定其他有關解除合同的情形。

第十條風險責任:乙方在承包期間所發生的一切生產經營費用(包括安全事故、保險金的購買和一切事故及災害造成的損失),債權和債務均由乙方負責。有關農業税、水產税、特產税均由_________方負責,與_________方無關。承包款仍按承包合同規定繳交,但由於遭遇不可抗力的特大自然災害造成乙方不能繼續履行合同,乙方應及時將不可抗力的事故以書面通知甲方,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一條本合同實行抵押承包的原則,在簽訂合同時,乙方必須在_____天內按魚塘承包款總額_____%作為承包押金給甲方,即押金金額為_______萬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_______角_______分,作為履約的保證。承包合同期滿,若乙方能履行合同,則甲方應退還抵押金給乙方。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經乙方同意提前解除合同,視為違約,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承包押金_______萬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_______角_______分。

2.乙方若中途退包,提前解除合同,視為違約,甲方將沒收乙方繳交的承包押金_____萬仟____佰____拾_____元____角_____分。

3.乙方逾期繳交承包款,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每逾期一日,按拖欠承包款總額每日_____%計付違約金,若拖欠承包款(包括部分拖欠)達_____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沒收乙方繳交的承包押金,並無償收回發包的魚塘。

第十三條糾紛的處理辦法:_________。

第十四條本

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並經_________鑑證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會計入帳一份,合同鑑證機關一份。

第十五條其它條款: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承包經營合同 篇5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標的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 鄉(鎮) 村 組 畝土地(地塊名稱、等級、四至、土地用途附後)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從事(主營項目) 生產經營。

二、轉讓期限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年限為___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轉讓價格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金為 元人民幣。甲方承包經營相關地塊時對該地塊實際投入資金和人力改造的,可收取合理的補償金。本合同的補償金為 元(沒有補償金時可填寫為零元)。兩項合計總金額為 元人民幣。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乙方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和時間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

1、現金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支付的時間為 。

2、實物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實物為 (具體內容見附件)。時間為 。

五、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交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轉讓承包經營權的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為 或實地一次性全部交付。

六、承包經營權轉讓和使用的特別約定

1、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必須經發包方同意,並由甲方辦理有關手續,在合同生效後甲方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係。

2、甲方交付的承包經營土地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

3、乙方必須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係,變更土地經營權證書,簽訂新的土地承包經營合同,方能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

4、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置權。

5、乙方必須按土地畝數承擔農業税費和國家政策規定的其他義務。

6、乙方必須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掠奪性經營,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並負責保護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設施等國家和集體財產。

7、乙方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

8、其他約定: 。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本着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 。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甲乙雙方協商或土地承包仲裁機構裁決,也可由人民法院判決。

八、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解除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 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發包方同意並經 鄉(鎮)政府農村經營管理機構備案(或鑑證)後生效。

十、其他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發包方和鑑證、備案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人(簽章): 乙方代表人(簽章):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住址: 住址: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鑑證單位(簽章):

鑑證日期 年 月 日

承包經營合同 篇6

為了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國土綠化,發展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和提供林產品的作用,根據《森林法》的有關規定和中央(83),(84)一號等有關文件的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內容,面積和地點

甲方將座落在_________的林地(山地)_____________畝,發包給乙方植樹和管理,四界是:南至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東至_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期

承包期為______年零_________個月,從一九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到一九___年____月_____日止.

三,林木收益分配

⒈ 承包林地內原有林木、成材林木(成材林木的標準,按林業主管部門的規定確定)實行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成,乙方得______成;幼林實行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成,乙方得_______成.

⒉ 承包期內乙方新植樹木、成材林木實行_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成,乙方得_____成.

⒊ 對原有林木的修枝材、腳材,按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_成,乙方得____成.由乙方承擔修枝勞務.承包期內新植林木的修枝材、腳材,歸乙方所有.乙方修枝要嚴格按照林業部門的有關技術規定執行.

四,種植密度,採伐與納税

⒈ 承包期間,乙方必須保證承包林地範圍內,每畝植樹不少於____株,樹苗由乙方自備(或由甲方提供).

⒉ 在承包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採伐樹木.如一方需要採伐時,應由雙方向有關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批准發給採伐許可證後,按批准採伐的方式(如擇伐,皆伐或漸伐)進行採伐.對採伐後的空地,實行誰採伐誰補種的原則,由採伐方在採伐當年或次年完成新造林.更新造林的面積和株數,必須大於採伐的面積和株數,並做到包栽包活.甲方如將應由自己補種的樹木委託給乙方補種的,應向乙方支付勞務費,費用由雙方議定.

⒊ 採伐税實行誰採伐誰負擔,應納税方應在國家規定的時間內向税務部門納税.

五,雙方的義務

⒈ 承包期間,乙方負責山林樹木的管理防護.乙方應做到“三有”,即有專人護林,有房屋崗棚,有護林器械.

⒉ 乙方不得在林地野外用火,不得自行或准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毀林開墾,採石,採砂,採土和進行其他毀林行為.

⒊ 乙方必須切實做好護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災隱患.一但發生火災,乙方除積極採取滅火措施外,應及時向甲方報告.

⒋ 上級發放用於造林、育林的扶持資金、物資或貸款,甲方必須及時、合理地分配給乙方.

⒌ 承包期內林木治蟲費用,由甲方承擔_____%,乙方承擔_______%.

六,獎懲

⒈ 承包期內,如果林木被盜伐,乙方未發現或未抓住盜伐人的,被盜伐一株,乙方應向甲方賠償人民幣______元.如乙方發現或抓住盜伐人的,應交給甲方處理,按所盜伐樹木對盜伐人作價罰款______倍,罰款全部(或部分)獎給乙方,被盜伐的樹木歸甲方所有.甲乙雙方未經批准擅自砍伐樹木的,砍伐一株,罰款_____元給對方.

⒉ 甲方如剋扣上級發放用於造林、育林的資金、物資和貸款,除應如數補齊外,還應向乙方償付相當於其價值的_______%的違約金.

⒊ 如因乙方的責任造成火災,對於燒燬樹木,應視乙方責任的大小決定其應付賠償的數額.

七,不可抗力

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承包林地內林木的損失,經調查證實後,對損失部分林木,雙方均不負責.

八, 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承包起算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滿失效.承包期滿後雙方如願意繼續承包,應重新訂立合同.在承包期內,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

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

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送公社管委會(鄉政府),大隊(村委會),(如經公證或鑑證,還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

…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縣______________公社(鄉)____________大隊(村)

______生產隊__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縣____________公社(鄉)__________大隊(村)

_______生產隊社員__________(蓋章或簽名)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訂

為了發展水果生產,增強農民經營果園的責任心,滿足城鄉人民生活和對外出口的需要,增加集體和個人的經濟收入,根據中央(83)、(84)、一號文件精神,經村民大會認真討論和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

承包經營合同 篇7

編 號: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姓名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住址:

聯繫方式:

為加強企業管理和規範運輸行為,在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公路運輸行業管理的前提下,雙方本着平等、自願、誠實信用原則,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作經營承包車輛

1、車輛湘KY使用權歸乙方,甲方提供至 客運線路牌給乙方使用,

2、汽車牌證及其它營運手續齊全,符合車輛行駛、運營的相關安全標準和技術標準。

第二條 承包經營期限

自 年 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壹年。

第三條 合作經營承包方式

1、乙方必須以甲方名義購車上户和辦理營運手續,由乙方承包、甲方所經營管理的公路旅客運輸,但所需資金由乙方負責。

2、乙方按甲方提供的經省、市交管部門核發的客運線路從事公路旅客運輸,(必要時甲方可根據經營狀況及行業主管部門的要求對客運線路作出調整)。

3、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在公路客運的全過程中,服從甲方的各項管理並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

第四條 承包期內乙方應向甲方繳納的單車費用

1、每月向甲方交納企業管理費200元。

2、每月交政府及相關部門的税費、規費、保險費等費用由甲方按實收 取,代收代繳。

3、有關費用的其他約定:

(1)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必須一次性向甲方交納承包經營合同履約保證金共計人民幣 5000元整(大寫:伍千元),合同終止三個月後,在無任何經濟和法律糾紛的前提下,無息退還乙方。

(2)各種費用的計算期以該車上户日或轉入日算起至本合同終止之日止,期間不間斷。因國家或政府有關部門提高收費標準和新增收費項目,乙方向甲方交納的費用則作相應調整。

(3)甲方有權規定乙方必須在甲方指定的保險機構對承包車輛進行及時足額的辦理交通事故強制責任險、第三者責任險保值不低於 20萬元整,承運人責任險保值不低於50萬元整,其保費由乙方承擔。重大事故保險公司理賠後,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如未及時按甲方規定續保,乙方必須停止車輛運行,否則,乙方要承擔事故全部費用及違約責任,且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的承包經營權。

(4)交納費用的時間為每月的26至28日,所交費用為次月的費用。如遇法定節假日,則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

(5)甲方為辦理承包車輛的交通肇事、治安、違章、臨時性事務等所需支出及有關部門應收取的其它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

(1)享有對合作經營車輛進行經營管理的權利,合同終止,車輛户籍權及經營證照歸甲方所有。

(2)有權按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收取各項費用,並按國家規定上交各種費用。

(3)有權根據國家政策法規對本合同有關約定進行調整和修改;有權監督乙方及其聘用人員遵章守紀,依法經營;有權對乙方及其聘用人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違反交通行業管理規定,違反甲方規章制度,損害甲方信譽的行為提出整改並按甲方的相關管理規定進行經濟制裁等處罰。因乙方的行為,損害甲方利益或信譽的,甲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4)乙方因交通肇事、違章扣車(證)、脱班、治安處罰等造成車輛停運、罰款、經濟賠償等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若甲方對外承擔責任後,有

權向乙方追償,並加收5%的信譽賠償金。

(5)承包期間如政策或經營需要,由甲方按需添臵車輛附屬設施,乙方必須支付添臵的設施費用和安裝費用,乙方不得自行添臵。

2.甲方的義務:

(1)傳達貫徹市政府和有關部門的精神,組織評先創優活動。

(2)組織交通法規、安全技術學習。

(3)建立駕駛員、車輛的安全技術檔案。

(4)協助乙方調處交通事故和營運糾紛。

(5)安排車輛、駕駛員年度檢審。

(6)組織辦理合同期內客運車輛的.營運手續。

(7)根據國家的政策法規規定,選擇有利於營運車輛利益的險種,統一辦理車輛的保險。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的權利:

(1)有權依據本合同取得其合法經營收入。

(2)自覺遵守營運線路和各站點、所在地政府及行業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維護甲方的信譽,做到安全生產、優質服務、依法經營。

(3)乙方須確保車輛行車安全,加強車輛日常維護,保持車況良好,妥善保管各類營運證件(牌、照),如發生損壞或遺失,相關損失費及罰款由乙方承擔。

(4)除不可抗力或政策原因外,乙方無違約行為,不得終止本合同或轉讓承包經營車輛。

(5)甲方應提供車輛經營、調度、安全管理、站點協調、營收結算等多方位服務,協助乙方作好車輛年檢、證照年審、車輛保險、事故處理等工作。

2、乙方的義務

(1)駕駛人必須參加從業資格培訓學習,獲得《從業資格證》方能上崗。

(2)在承包期內實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必須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嚴格執行政府對營運車輛管理的規定,嚴格履行甲方的規章管理制度。依法經營、熱情服務,並自覺接受甲方的管理和社會的監督,不得有違法、違規行為,否則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3)按本合同約定的日期每月向甲方交清各項費用,並承擔其它相關費用。

(4)必須按時參加甲方組織的安全學習,自覺維護甲方的形象,維護甲 方和乘客的利益。

(5)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本合同的權利義務及承包經營車輛轉讓、租賃、抵押或設定他項權利,否則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另行發包,因此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特殊情況需要轉包的,乙方應寫出書面報告,經甲方同意,交納20xx元的安全服務轉包費,辦理有關手續之後,方可轉包。

(6)乙方必須保持車身整潔,不得擅自在車身上亂貼異物。

第六條:車輛事故營運的處理

1、發生事故或營運糾紛,由乙方負責墊付醫療費、維修費等所需預支的費用以及處理事故所需的全部費用。

2、發生事故或營運糾紛,乙方應及時報告甲方,甲方應積極主動根據乙方的申請,及時到達事故現場,做好協助處理工作。

3、如因事故或營運糾紛釀成訴訟,致甲方應訴時,乙方需負擔甲方的訴訟費、交通費等全部費用,並對法院的判決、裁定履行全部義務。如因上訴原因法院或仲裁等生效法律文書確認甲方承擔責任時,甲方有權依此向乙方追償相應的損失。

4、乙方不得因事故、營運糾紛或交通管制而少繳、緩繳應上繳的所有費用。

5.發生交通事故後,需向保險公司索賠的,由甲方負責與保險公司聯繫。乙方應及時把索賠材料交甲方,由甲方統一向保險公司索賠。如乙方不及時交索賠材料,造成的後果由乙方自己負責。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合同義務,如有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乙方不得拖欠應交甲方費用,如逾期未繳納,甲方按拖欠額每日加收5%的違約金。

3、不論何種理由和原因,、停運、聚眾上訪等均視為乙方嚴重違約行為,甲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

4、如因乙方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嚴重違規經營行為,造成甲方線路牌被行業主管部門註銷的後果,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損失,同時,車輛殘值歸甲方所有。

5、乙方未經甲方同意,私自將出租車轉包給他人經營,甲方有權解除

合同,收回車輛和牌證。未辦理過户手續期間發生的一切損失,概由乙方負 責。

6、乙方未經甲方批准,擅自請人代營,第一次向甲方支付違約金200元,第二次支付違約金400元,第三次支付違約金800元,第四次則解除合 同,甲方有權收回車輛和牌證。乙方所請代營人所發生的一切責任概由乙方負責。

7、乙方將承包車輛私自用於抵押、質押、變賣,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車輛和牌證,造成損失概由乙方承擔,並支付違約金5000元元給甲方。

8、乙方不按時參加甲方組織的安全學習,每缺席一次支付違約金50元。

9、乙方擅自改變車身顏色、車身標識、車身廣告,應立即改正,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20xx元,乙方拒不改正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收回承包車輛和牌證。

10、乙方不按時交納合同中規定的費用或違反甲方的相關管理制度時,甲方立即收回車輛,每次收取500元扣車費。停運期間和各項費用不減免,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11、如遇不可抗力如戰爭、自然災害等原因,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雙方均不承擔責任,在關經濟責任可依法處理,但當事人必須盡力避免損失的擴大,未盡力的要對放大的損失負責賠償。

第八條:合同的解除

乙主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收回車輛,車輛牌照和營運證件, 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

1、因違法或其他原因被吊扣駕駛證執照一個月以上;

2、因違法或發生重大責任事故被行政拘留、刑事拘留或勞動教養處罰的;

3、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給企業和社會造成嚴重影響和損失;

4、經催繳連續三個月未繳清當月費用;

5、累計欠費金額達到當月應繳納的費用;

6、經查證確實給甲方信譽造成重大損害,如中央、省級有關新聞單位點名批評一次或市級以上新聞單位點名批評二次以上(含二次);

7、不通過正當渠道反映意見和要求,煽動、組織、聚眾鬧事或集結上訪停運;

8、不服從甲方管理,採取謾罵、歐打、威脅、恐嚇甲方管理人員。

承包經營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為更好地搞好富林果園場的經營管理,甲方將位於平洋縣五里鄉苗香村大田組的富林果園場承包給乙方經營,經甲、乙雙方商定,現訂立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位於平洋縣五里鄉苗香村大田組的富林果園場(面積40畝)承包給乙方經營,承包期限為五年,即從20xx年3月1日起至20xx年2月28日止。

二、雙方商定:五年的總承包租金為壹萬玖仟元(19000.00元),即:前三年每年3000元,後兩年每年5000元,租金按年支付,每年乙方在賣楊梅結束後將租金交給甲方。

三、 乙方必須愛護甲方果園場內的各種管理設施,如房屋、圈舍、電視設施、自來水設施、潛水泵、打藥機械、粉碎脱粒機、傢俱、農具等,並經常做好維修,如有損壞,須照價賠償。

四、如果乙方需要改造果園場內的水、電、路設施,甲方協助乙方做好相關協調工作。

五、如果果園場出現邊界糾紛,由甲方出面協調解決。

六、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間必須認真管理好場內的各種果樹,如果出現損壞,乙方須及時購苗補植。如因管理不善,造成果樹損害的(如發生大面積病蟲害、火災、人為損壞果樹等),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出現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冰雹、地質災害)造成的果樹損害,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七、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八、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協議書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承包經營合同 篇9

甲方(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就乙方承包經營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達成如下協議:

一、承包形式

上繳利潤定額包乾,超額全留,不足由乙方自行承擔。

二、承包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年。

三、上繳利潤定額及期限

1.乙方每月上繳給甲方的利潤定額為________元;

2.甲、乙雙方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將前半年的利潤 元先行支付

給甲方,並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之前分三次將每次的利潤________元支付給甲方。

四、甲方發包的經營條件

1.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________營業執照及相關證件;

2.甲方提供約________平方米的經營用房,由甲方安裝水錶、電錶,________________設施由乙方自理。

五、乙方承包的經營義務

1.乙方承諾在 ________________經營範圍內合法經營;

2.乙方每兩個月一次向甲方繳納水電費;

3.乙方按法律及政策的規定按時納税並上繳工商管理費等有關行政規費;

4.乙方的合法經營不受甲方非法干涉,在承包經營期間________________公章由甲方保管,乙方在經營中使用公章須經甲方審核

5.乙方在合同簽定之日向甲方繳納經營保證金________________元;

6.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間的債權由乙方享有,債務由乙方承擔。

六、合同的終止與續約

承包經營期滿後,雙方簽定的承包經營合同自行終止。乙方如需繼續承包經營, 需在經營期滿前三個月與甲方協商,另行簽定承包經營合同,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權。

七、合同終止後的處理

合同終止後,乙方不得撤除已有的裝修(包括乙方自行的裝修),維持營業用房的現狀,營業用房內的餘貨及流動設備歸乙方所有,並在合同終止後兩日內搬離,與甲方辦妥營業用房及營業執照等有關證件的交接手續,如乙方無違約行為,甲方將__________元保證金歸還乙方。

八、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向甲方上繳利潤,每日按應繳額的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______天甲方有權單方終止承包經營合同,乙方在收到甲方終止承包經營合同通知後按本合同第七條辦理相關手續,並賠償甲方____元的經濟損失;

2.乙方逾期向甲方繳納水電費,每日按應繳額的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______天,甲方有權停止供電供水,逾期_____天,甲方有權單方終止承包經營合同,乙方收到甲方終止承包經營合同通知後按本合同第七條辦理相關手續,並賠償甲方___元的經濟損失;

3.乙方非法經營、不按時納税等行為所引起的一切行政處罰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4.承包經營期間,任何一方單方提出提前終止合同,需提前三個月與對方協商,經得對方同意後方可終止合同,雙方按本合同第七條辦理相關手續,並賠償對方經濟損失________________元;

1/2 ,

5.合同終止後乙方擅自拆除已有裝修,應賠償甲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九、爭議的解決方式

經營期間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訴訟。

十、其它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並繳納首期利潤及保證金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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