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承包經營合同彙總10篇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麼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承包經營合同10篇,歡迎大家分享。
承包經營合同 篇1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為了調動農民發展農副業生產的積極性,增加集體和個人收入,提高經濟效益,為城鄉市場提供更多的農副產品,經村民大會討論同意和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包副業的項目、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承包期限承包期為____年,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對乙方承包的特定副業項目生產經營實行監督檢查。
2.甲方必須合理分配給乙方國家下撥用於發展副業生產的化肥、農藥、專項貸款和其他物資,合理安排乙方接受業務技術部門的培訓。
3.甲方應該定期公佈集體的財務帳目和副業生產提成費用的支出情況,接受乙方的財務監督檢查。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在承包期內,必須向甲方上交承包款____元(或上交____公斤____,____公斤),其中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上交承包款____元(或上交____公斤____,____公斤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上交承包款____元(或上交____公斤____,____公斤____);……。(或:按乙方的收入比例分成,甲方得____成,乙方得____成。)
2.對以上交承包款為承包形式者,乙方有權根據市場需求,自主調整生產經營項目;對以特定副業項目為承包形式者,乙方在完成承包項目規定的任務之後,有權自主調整經營項目。乙方在不違背國家政策、法律的前提下,有權自主決定生產和經營活動。
3.乙方有權獲得國家下撥的用於發展副業生產的化肥、農藥、專項貸款和其他物資,有權接受發展副業的生產技術培訓。
第五條 雙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不按時、按量分配給乙方國家下撥用於發展副業生產的化肥、農藥、專項貸款指標和其他物資,應按其價值的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2.乙方如不按時、按量向甲方上交承包款(或特定的農副產品),應按其價值的____%,向甲方償付違約金。
第六條 不可抗力在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生產、經營的農副業產品損失,經調查證實後,甲方應根據實際情況,減少或免除乙方承擔的義務。
第七條 其他約定本合同自承包開始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自行失效。合同期滿後,甲乙雙方如願意繼續承包,應重新訂立合同。合同執行期間如乙方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合同執行中,甲乙雙方不得隨意更改或解除合同。合同亦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必須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村委會、(如經公證或鑑證,則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各留一份。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經營合同 篇2發包人:
承包人: (以下簡稱乙方)
本 項目是完全由本承包合同的乙方與房地產公司洽談而取得,今從本承包合同的甲方中承包。雙方根據《合同法》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本着誠實、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 項目的物業管理承包給乙方經營管理所涉及的雙方權利和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承包項目地址、名稱: 。
二、承包期限: 。
三、承包金交納總額為下述方式中的一種:
1、乙方每月管理費總收入(不包括代收代繳)的 4 %作為承包金。
第一、二年承包金按75%收取,第三年起承包金不打折。承包金按季度付,每季度初的10號前付清承包款。除此之外,甲方不得以任何藉口向乙方收取其它費用,不得干涉乙方的一切正常經營管理活動。
五、雙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依約向乙方收取承包金。
2、甲方在乙方連續三次愈期__日內未交納承包金,甲方可單方面解除本合同。解除通知要以書面方式送達乙方。
3、甲方在本協議生效之日,向乙方提供相關洽談、經營業務所需的手續證件和經營許可。
4、甲方應於本項目《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簽定之日起一個月內為乙方辦理當地有關的工商、税務、行業行政管理部門備案等手續,及乙方經營管理所需之票據和印章等必要條件。
5、甲方應當支持乙方行使正常經營管理權利,協助乙方搞好與各方協調工作。
6、其他: 。
(二)乙方權利和義務:
1、在國家法律、政策允許的範圍內,乙方有全權自主經營管理本項目的權利,即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2、享受甲方所提供的經營管理所需資質及經營許可等。
3、乙方對本項目的經營管理活動負有全面責任。
4、乙方必須遵守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依法經營管理,照章納税,履行本項目《前期物業管理合同》。
5、依約向甲方交納承包金。
6、其他: 。
六、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或非法干預、企圖霸佔本項目,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賠償乙方相應本項目《前期物業管理合同》合同期內的一切損失。
2、乙方未能按期交納承包金,除由乙方按合同規定的相應承包金賠償外,延期支付的部分還要承擔日千分之三的違約金。
3、其他: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將本項目轉包他人。一經發現,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七、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間內,發生不可抗力和非乙方原因的其他所有不利於經營的任何事件,乙方免責。
八、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可到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自____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承包經營合同 篇3發包方(甲方):新化縣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吳建平
承包方(乙方):婁底市聯城旅遊開發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謨連
為加快新化縣的旅遊發展,打造梅山龍宮世界溶洞極品品牌,甲方決定將梅山龍宮景區經營權發包給乙方。秉着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共同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 承包經營範圍、期限、形式和主要指標
第一條 承包經營範圍:
新化縣移民局梅山龍宮風景管理處經營管理的梅山龍宮龍區項目:具體包括已開發的梅山龍宮溶洞主體,已修建的龍宮廣場和人工湖、停車場、碼頭、渡船(兩艘)、電瓶車道、管理處辦公樓等景區配套設施。
第二條 承包經營年限:
本合同承包經營期限為五十年,即從20xx年2月20日起至20xx年2月19日止。
第三條 承包經營方式:由乙方獨資承包自主經營。
第四條 承包款及支付方式:
本全合同的承包費用總額固定為人民幣2億元。本合簽訂後30天內,乙方須向甲方支付承包經營費2100萬元人民幣(含已交的意向保證金100萬元),其餘的承包經營費按如下方案繳交:
1、第210年內乙方每年繳交承包款100萬元人民幣給甲方;
2、第1120年內乙方每年繳交承包款350萬元人民幣給甲方;
3、第2130年內乙方每年繳交承包款400萬元人民幣給甲方;
4、第3140年內乙方每年繳交承包款450萬元人民幣給甲方;
5、第4150年內乙方每年繳交承包款500萬元人民幣給甲方。
從20xx年開始,每年10月31日前乙方應付清下一年度的承包款給甲方;乙方繳交承包款起始時間從甲方正式移交梅山龍宮景區之日起計算。
第二章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如下:
1、有權維護國家合法利益和甲方合理利益不受侵害。
2、依法依合同對乙方的經營、開發、資源利用進行監督。
3、根據本合同條款內容收取承包經營費用。
第六條 甲方的義務如下:
1、成立專門的協調服務機構為乙方主動提供優質服務,幫 助協調處理景區矛盾,創造良好的景區環境,確保乙方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2、成立派駐梅山龍宮景區的公安警務室,為乙方提供治安管理服務。
3、確保乙方享受甲方已出台及以後制訂的各項招商引資優惠政策。
4、不得違反本合同規定,干涉乙方的經營自主權。
5、應負責對現有景區經營場所的劃定及移交工作;並提供已徵用土地紅線圖及相關報批手續的複印件。
6、應負責對總體規劃控制範圍的界限劃定及資料的移交工作(景區的總體規劃控制範圍以20xx年8月修訂的梅山龍宮景區總體規劃方案及紅線控制圖為準),並對景區的規劃控制工作進行重點保護和監管;在景區規劃控制範圍內,除乙方可按規劃建設旅遊及配套設施外,其它任何部門不能新建房屋等各種建築物。
7、應保證梅山龍宮景區建設的項目及移交資產、土地的合法性。
8、景區承包前的所有債權、債務,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
9、負責處理原景區管理處簽訂的有關需要解除的未到期合同的終止、合同改簽、違約賠償等工作。
10、本合同期內,為保證乙方權益和梅山龍宮景區的唯一性,甲方不能批准在新化縣範圍內重複開發與梅山龍營同類型的溶洞項目。
11、負責提供能安裝10001600KVA變壓器的高壓線路到景區範圍內給乙方使用,保證乙方的用水、用電享受當地的最優惠價格。
12、在本合同簽定後,甲方應在10天內組織人員清點梅山龍宮景區的資產和有關資料,確保在規定的時間內將梅山龍宮景區內所有資產、有關資料順利移交給乙方使用。
13、在本合同簽定後,甲方應及時解除梅山龍宮景區管理的現有工作人員的勞動合同關係,並配合乙方根據工作需要重新簽訂部分員工的勞動用工合同。
14、甲方應配合和支持乙方以開發梅山龍營的名義向上級政府有關部門申請旅遊開發項目經費,所爭取的項目資金專款專用。
15、負責徵地、拆遷、補償及安置等的有關事務性工作。
16、應協助乙方辦理梅山龍宮宣傳廣告牌業務,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高速公路沿線、國道沿線及縣內地方公路旁的廣告位,以提高梅山龍宮景區的知名度。
第三章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如下:
1、有權對梅山龍宮景區項目進行自主合法經營管理。
2、有權將梅山龍宮景區內的經營項目進行承包管理。
3、有權享受甲方出台的有關各項招商引資優惠政策和國家税收優惠政策。合同履行後前五年內,乙方的景區建設項目行政性收費全免,服務性收費減半收取。
4、有權根據需要申請對景區整體規劃進行調整,分期開發利用與改變部分土地用途,但必須徵得甲方同意並按程序報批。
5、有權自主決定景區的內部機構設置、人員安排和招工用工等,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應優先安排甲方原有的員工就業。
6、在同等條件下,對新化縣其它景區的承包經營權享有優先權。
第八條 乙方的義務如下:
1、景區溶洞的旅遊資源是不可再生的,乙方應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確實履行保護管理景區內溶洞旅遊資源的責任。
2、加強景區配套景點、設施的建設,合同履行後的前5年乙方確保平均每年投入景區建設的資金不少於600萬元人民幣。
3、乙方每年應有一定資金投入景區旅遊項目品牌的宣傳推廣工作,努力提高梅山龍宮景區的知名度。
4、在合同期內,乙方應每年向甲方免費提供5000張參觀梅山龍宮溶洞的門票,但甲方應指定縣旅遊局代表政府領取該贈票(當年有效)。
5、如梅山龍宮景區需要申報國家級風景名勝區、自然文化遺產、景區承包經營合同景區及國家地質公園等,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6不得將甲方的景區資源、土地使用權和移交的固定資產進行抵押融資。
第四章 違約責任
第九條 本合同簽訂後,任何一方均不得違約,否則,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本合同總金額的10%違約金;守約方並可視情況有權單方終止合同,造成經濟損失的由違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 乙方有下列違約行為之一者,甲方有權無條件解除合同,收回梅山龍宮景區經營承包權,乙方所有投入和已繳交的承包款無償歸甲方所有。
1、正式合同簽訂後,乙方在規定的繳款期限超過一個月未及時足額繳交經營權承包款的。
2、乙方擅自將甲方的景區資源抵押融資的;(乙方自建酒店、別墅、商場等固定資產投資不在此範圍以內,乙方可自行抵押融資而不需甲方同意。)
3、經評估核實,乙方在前5年內累計向景區的所有投入少於3000萬元的。
4、違約終止本合同的。
第十一條 台唯甲方原因農民未得到合理安置、賠償等問題所引起的糾紛而影響乙方經營時,甲方應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
第十二條 本合同簽訂後,乙方按規定的時間向甲方繳交了第一期承包金2100萬元人民幣,如甲方未能按時完成移交工作,延誤乙方的經營超過30天時,乙方可單方終止本合同,甲方除應將已收的款項(含利息)如數退還給乙方外,應承擔違約責任,按違約規定的條款進行處理。
第五章 其它事項
第十三條 合同履行後的前5年,如乙方完成了本合第八條
第2款所規定的景區建設投資額,甲方應在每年年底獎勵給乙方人民市100萬元用於景區建設;合同履行後的第二個5年,甲方應在每年年底獎勵乙方人民幣100萬元用於梅山龍宮的品牌打造。
第十四條 從簽訂本合同之日起,乙方可立即派駐人員進入梅山龍宮景區管理處開展交接前期準備工作,雙方人員配合辦理相關的轉移登記手續,並在15天內完成整個項目、資料的交接手續。同時甲方原有工作人員應由甲方及時給予安置離開(乙方需重新聘請的除外)。
第十五條 如屬景區移交前的甲方簽訂的各種合同、未履行完畢的事務出現爭議時,甲方應自行負責處理,由此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如造成乙方無法經營時應及時終止本合同,甲方應賠償乙方的實際經濟損失並承擔合同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 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景區內經營特種項目的申辦、報建等手續,以保證乙方能根據發展需要順利申辦到景區的各項合法的特種經營項目證照。
第十七條 在合同期內如遇地震、水災、颱風或戰爭等不可抗拒的災害,造成景區內的資產重大損失,甲方可視情況減少或免除乙方當年的承包金額,並根據乙方的實際損失從國家救災款項中給予適當的補償。
第十八條 合同期內不因甲方的法人代表變更、區域劃分的改變而影響本合同的執行,在國家法律或政策的許可下,甲方可將梅山龍宮景區整體轉讓時,乙方享有優先的受讓權。
第十九條 在合同期內如遇國家重大建設項目需要徵用梅山龍宮景區項目時,甲方應將乙方應得的徵收賠償款分配給乙方。
第二十條 在承包以經營期內國家徵收土地時,徵收到乙方承包的景區內的景點或乙方投資的項目時,甲方應取得乙方同意,如政府強行徵收,甲方應賠償乙方的徵收範圍內的投資款,雙方協商同意的應另當別論,但徵收到乙方投資的固定資產,台如酒店、別墅、商場、道路等設施按評估價如數賠償乙方。
第二十一條 新化縣城梅山龍宮景區的陸路、資江河水路旅遊專線,在符合法律法規定並具有相應資質的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經營權,並由新化縣政務中心代辦一切手續。
第二十二條 景區規劃範圍內的國有水淹地,在不影響行洪和確保河堤安全的前提下,乙方可申請無償用於停車場、道路建設或進行平整綠化。
第二十三條 為加強梅山龍宮等景區的全縣旅遊品牌推廣工作,推動新化整體旅遊項目的開發,甲方承諾實施旅遊活縣戰略20年不變,每年從財政資金中安排100萬元旅遊發展專項資金用於全縣旅遊規劃、宣傳、促銷、人員培訓工作,並以每年10%幅度增長。
第二十四條 在本合框架內,乙方有權自主將梅山龍宮景區經營的子項目進行經營權承包管理,但乙方因此產生的與第三方的債權債務關係與本合同的甲方無關;乙方與第三方簽訂的經營承包合同應抄送給甲方備案。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期滿後,乙方獨立投資的房產(如酒店、別墅、商場等)由甲方按評估價收購,具體方式在合同期滿前一年開始由雙方委託中介機構進行評估,評估所得價值款在合同期滿後90天內一次性交還給乙方。如甲方不接收乙方資產,乙方有權繼續經營或自由轉讓;所有景點設施及配套設施無償歸甲方所有。
第二十六條 甲方負責對現有核心景區內民房的拆遷、安置的事務工作(具體拆遷數量由甲、乙雙方現場商定),有關拆遷補償費按實施拆遷時婁底市人民政府關於拆遷安置補償的標準執行,由乙方負責,但拆遷補償費超出補償標準部分及安置費等費用先由乙方墊付在合同履行的第十一年開始抵扣應繳的承包費。
第二十七條 雙方同意原已交清費用未到期的梅山龍宮管理宣傳廣告牌合同應予以繼續履行到合同終止。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以互諒互讓為原則進行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仲裁機構或向上一級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經協商後以補充合同方式對本合同加以補充,該補充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條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附:甲方開户名稱:新化縣國庫集中支付局(備註:旅遊開發總體規劃)
開户銀行:工商銀行新化支行
帳 號:1913010429024918051
開户地址:湖南省新化縣城
甲方:新化縣人民政府 乙方:婁底市聯城旅遊開發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約日期:二0xx年二月十六日
承包經營合同 篇4甲方:市體育中心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原則下,現就位於體育中心
1、2號網球場承包事宜進行共同協商一致並達成如下協議。
一、承包項目
甲方同意將位於體育中心
1、2號網球場及辦公用房承包給乙方自主經營,面積約 平方米。
二、承包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___年。
三、承包金及支付方式
1、乙方每年繳付的承包金為人民幣肆拾捌萬伍仟元整,兩年共計人民幣玖拾柒萬元整,逐月支付。
2、繳付方式。乙方應於每月____日前上繳上月承包金於甲方(每月4萬元),每季度決算一次,承包費用每三個季度遞增一次,每次遞增額度為伍仟元即________年
第三季度上繳人民幣不低於壹拾貳萬元,
第四季度上繳人民幣不低於壹拾貳萬元,________年
第一季度上繳人民幣不低於壹拾貳萬元,
第二季度上繳人民幣不低於壹拾貳萬伍仟元。(________年
第三季度至________年
第二季度各季度的承包金以此循環)。
四、保證金
乙方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向甲方支付履約保證金人民幣玖萬柒仟元整(按年承包額20%)。承包期屆滿,乙方如無違反本合同之義務並將網球場完好地交接於甲方後,甲方將保證金無息全額退還乙方。
五、承包物交付
自乙方向甲方支付保證金之日起____日內,甲方將承包項目交付乙方,雙方簽訂交接書,對房屋現狀及附屬設施一一列明,由雙方簽字確認作為本合同附件。。
六、承包方式
承包期間乙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並自行辦理相關手續,在此期間所發生的債權債務關係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七、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保證承包項目的權利無瑕疵,若有
第三人主張權利,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2、按本合同的約定收取承包金和其他收益,並承擔前述收益之税負。
3、負責承包場地大項目(一次性費用萬元以上)的維修。
4、負責管理甲方在職員工,並協助乙方處理與甲方員工之間的糾紛。
八、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法律規定辦理相應的經營證照,合法經營,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
2、按合同約定準時向甲方支付承包金和應屬甲方的相關收益。
3、乙方在承包期間所獲的收益在足額繳納承包金後剩餘部分歸乙方所有。並應自行承擔前述收益所發生的税負。
4、甲方原網球場使用的辦公用房交由乙方使用。乙方承擔承包期間所產生的所有水、電、電話、日常小項目維修費等日常經營開支和費用。
5、承包期間可以製作優惠卡、消費卡或採取其他的優惠措施,但前述優惠措施的有效期截止於承包合同期限屆滿前。因此而引發的爭議,乙方應負責解決並不受承包期滿的39;限制。
6、乙方應嚴格愛護球場內的所有公共設施、設備,有責任保持設施設備的完好率。在合同期滿並交付甲方時,設備的完好率應保證達到100%。因乙方及其員工或在乙方消費的顧客造成的公共設施設備的損壞,乙方應自行修理或進行賠償。
7、經營期間應嚴格遵守中心大院內所有管理制度和規定,加強安全管理工作,落實各項安全防範措施,特別注意防火、防盜,杜絕一切事故的發生。如因乙方原因導致事故發生,乙方應當負責因此產生的一切法律後果和賠償責任。
8、合同期滿或提前中止合同,承包期間的所有債權債務由乙方自行清理,乙方不得以甲方名義進行任何保證、抵押等擔保行為或任何借貸行為。如乙方違反約定造成的一切法律後果由乙方承擔。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應當負責賠償。
9、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改變球場、辦公用房的名稱、用途、結構或將其轉租、轉包他人,包括但不限於以合作經營、融資參股等變相轉租、轉包方式等。經營期間若對球場的固定設施結構進行改造,必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否則不得施工。
10、承包期間乙方以甲方網球場名義所開展的促銷活動,由乙方製作方案報甲方核准實施,即實行個案處理方式。
九、員工聘用
1、乙方應優先使用甲方的在職員工,另行簽定勞動合同,並每月向甲方繳納管理費600元人。該部分員工工資、福利及年度考核獎金(年終雙薪)由中心支付。員工超時工作或節假日的加班,由乙方自行制定並與受聘員工協商。
2、乙方自行制定員工管理、獎懲等相關制度,自行與聘用員工簽訂勞動合同,由此產生的權利和法律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十、雙方合作項目
1、甲方有關接待任務以及競賽、訓練任務的場地費用,由甲方書面授權甲方代表簽訂認可,以場租七折結算費用,並在承包金中抵扣。
2、體育中心內的廣告權屬體育廣告公司,場內允許發佈一次性比賽廣告,所得收入歸乙方享有。
3、除前述第2款外,乙方所有的常年廣告,扣除固定、必要性費用外,所得利潤由乙方與甲方平分。乙方所籤之廣告合應報甲方備案。利潤每半年結算一次。
4、大型活動的廣告贊助及省級以上的體育比賽,由甲乙雙方共同籌辦,利潤、費用由雙方平均負擔和分配。
十
一、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支付承包金,每逾期____日,應按支付金額的 %支付逾期違約金,如給甲方造成了其他損失,乙方應當另行賠償。
2、甲方的其他收益,乙方應在雙方核算後____日內支付,逾期未付的,應按日 %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
3、甲方違反本合同
第七條約定的,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元人民幣;乙方違反本合同
第八條約定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元人民幣,該違約金從保證金中抵扣,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
十
二、合同解除
雙方均不得以任何不正當理由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如有正當理由要求解除合同時,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經對方同意後方可解除合同。如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解除合同,須賠償另一方的損失及預期利潤。但在承包期間如乙方有下列行為,甲方可以單方隨時解除合同,並扣除乙方交納的保證金作為補償。如仍不能彌補甲方損失乙方應當再行賠償:
1、乙方延期交納承包金超過30天;
2、乙方出現違反合同禁止性規定行為;
3、乙方未能依法納税受到税務機關處罰;
4、乙方未能完善經營手續,致使違規或違法經營;
5、乙方違反承包合同義務條款經警告後未有改正。
十
三、不可抗力
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使合同無法完全履行或無法履行的時候,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雙方互不負違約責任。
十
四、其他事項
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另擬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
五、爭議管轄
雙方因合同發生糾紛時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有權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簽定時間:
乙方:
簽定時間
承包經營合同 篇5訂立合同雙方:
__縣__鄉__村__組,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户主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落實聯產承包責任制,充分調動農民的生產積極性,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央(83)、(84)一號文件精神,經村民大會討論同意和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包土地的面積、地點、等級
甲方將__畝土地(田)發包給乙方,該土地位於__,東至__,西至_,南至__,北至__。其中,一等地__畝,二等地__畝,三等地__畝,四等地__畝,……。承包土地的所有權屬於集體,乙方只有土地使用權,不得買賣、出租、荒蕪,不準轉作宅基地和構築其它建築物。
第二條 承包期限
承包時間共__年,從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有權獲得國家下撥用於發展農業生產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業物資。
2.乙方必須完成上級下達的種植計劃,在完成種植計劃的前提下,可以自己決定種植經營。
3.乙方必須完成按土地畝數攤派的統購指標任務和上繳農業税的任務,每年向國家交售____斤,____,____斤____,____斤____,……。交售時間是____。每年向國家繳納農業税__元,納税時間是___。乙方必須每年向甲方上交公積金__元,公益金__元,管理費__元,上交時間為每年的__月__日以前。乙方必須完成甲方按承包土地畝數攤派的義務工日,或上交按義務工日折價的金額。
(本條亦可採取列表形式,見後)
4.乙方經甲方同意,可以自找對象轉包土地,可以與轉承包户協商,平價購買生活用糧。土地轉包後,轉包户必須承擔原由乙方承擔的所有統購任務和繳納農業税任務,承擔向甲方上交“三全”和完成義務工任務。
5.乙方如遇生(不能違背計劃生育規定)、死、嫁、娶,承包土地一般不變動但必須按規定調整所承擔的義務。乙方如因勞動力減少無法繼續承包土地又無人願轉承包時,可向甲方提出退回承包土地的一部或全部,由甲方另行統一安排。乙方對國家、集體承擔的義務相應減少或免除。
6.乙方有責任保護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通電等國家或集體設施。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完成國家下達的種植計劃、統購任務和納税任務,有權敦促乙方完成對集體的義務。
2.國家按計劃分配用於農業生產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用物資,甲方應及時按承包土地的數量和等級分配給乙方。
3.甲方應定期公佈集體財務帳目和公積金、公益金、管理費的使用情況,必須接受乙方的監督檢查。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按時履行對國家和集體的事務,除應繼續履行外,還應按遲延項目價值的__%,向甲方償付違約金。乙方如仍然拒不履行義務的,甲方除可請求有關部門處理外,有權收回乙方承包的土地。
2.乙方如荒蕪承包的土地,除應履行對國家、集體的一切義務外,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乙方如果擅自出賣和租讓承包的土地,甲方可宣佈買賣與租讓關係無效,並可收回土地。乙方如果在承包的土地上建房,甲方有權責令乙方拆除。乙方如果毀壞承包土地上的樹木和集體設施,應照價(毀壞樹木折價)賠償。
3.甲方如不及時撥給乙方國家分配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用物資,應按其價值的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並應如數補發所欠物資。
第六條 不可抗力
乙方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承包土地內農作物的減產或絕產,經調查核實後,可根據實際情況減少或免除乙方對國家或集體的義務。
承包經營合同 篇6承包山場協議
甲方:王家老屋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陳敬合(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更好地發揮集體林地作用,使荒山得到更一步綠化,提高森林覆蓋率,促進山場穩定發展,做到青山常在,以山養山,以樹養樹,承續利用,經雙方共同協商,甲方將集體王家老屋組所有山地承包給乙方進行林業經營,甲乙雙方達成下列條款。
一、甲方將集體王家老屋組陰、陽山地,山場承包乙方進行植樹造林發展經營,承包時間為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承包費:頭三年不收任何租費,期滿三年後乙方不願意承包,合同作廢,如果乙方繼續承包按每年 元收取。
三、乙方在承包期內甲方配合乙方辦理林權證及有關政策事項。 四、甲方山場承包給乙方後,山場所產生的經濟效益歸乙方所有。山上原有零星樹木由乙方處置。原學校無償提供乙方使用。
五、承包期間,甲方負責處理周邊村民關係,維護好山場內的正常經營,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工作,不得藉故推諉。
六、本協議簽字生效後,乙方在遵守承包合同規定的前提下自主經營,甲方不得干涉,且不得單方終止合同,否則,乙方因此產生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七、林木成林後,乙方同意砍伐才能砍伐,甲方不得隨意在此
山場砍伐,違者按村規,民約處罰,不得反悔,否則,按市場價兩倍賠償給乙方。
八、乙方如違反協議或法律法規所應承擔的責任,甲方不負責責任。
此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鎮政府一份。
甲方(簽章):
甲方代表: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承包經營合同 篇7發包方: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
雙方根據_________,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承包內容:_________。
二、承包經營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
三、承包形式:税後承包金(遞增)包乾。
四、承包方上交承包金數額:承包方按_________(遞增)_________%比例上交承包金。承包方上交承包金時間按_________計算,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交_________元;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交_________元;_________。
五、承包經營風險擔保方式:風險抵押金或風險保證金保函。承包者須於每年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承包企業提交承包經營風險保證金、保函或風險抵押金,數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風險保證金、保函須以銀行不可撤銷、被承包企業可以單方面提款的形式提供。
六、企業留利部分:生產發展基金_________%,福利基金_________%,獎勵基金_________%。
七、主要經濟技術指標:
1、通過清產核資,發包時,被承包企業的總資產為_________元人民幣,其中固定資產為_________元人民幣,流動資金為_________元人民幣;
2、承包期間淨資產應保持或增值總額不低於_________萬元,其中_________年_________萬元;_________年_________萬元;_________。
3、企業資產的維護:設備完好率達到_________%;固定資產淨值率_________%。
4、閒置資產的處理辦法:_________。
5、新產品開發_________項,主要新產品是_________。
6、承包期間技術改造技術投資總額_________元;_________年為_________;_________年為_________元;_________。
八、承包經營前企業的虧損和/或債務的處理:_________。
九、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發包方:
1、應按承包合同規定,監督承包企業管理好資產,監督企業依法經營,照章納税,履行合同,做好指導、協調、服務工作,不得干預承包者對被承包企業行使生產管理職權;
2、負責辦理本承包合同的審批、變更、註銷等批准和登記手續;
(二)承包方:
1、在承包期內,有權在國家法律、法規允許的範圍內對企業的生產經營管理負全面責任,並行使一切生產經營管理職權;
2、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財務會計制度,應嚴格執行本承包經營合同,接受被承包企業董事會的監督,並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
3、在承包期間不得改變企業的法人地位、名稱和經營範圍,如確實需要改動,應經發包方董事會同意並報原審批機構批准;
4、對被承包企業的財產無權行使任何形式的處置權,如,轉讓、變賣、轉移、抵押、抵押、出租、贈送等;
5、承包經營期間,若以被承包企業的名義貸款,須經發包方董事會同意;
6、所得承包收入應依法繳納所得税;
7、應每_________月(季)的_________日前據實向發包方董事會報送企業的財務報表;
十、承包經營期間,企業債務的安全線為當年承包利潤的總額的_________。
十一、承包期間對企業原有人員的安排:_________。
十二、承包期間企業的勞動管理:_________。
十三、承包期間工資、福利管理:_________。
十四、承包期間企業的保險辦理:_________。
十五、承包經營期間因執行承包合同而同其他公司、企業、個人等引起的糾紛的處理方式和承擔責任方式:_________。
十六、承包經營期內中止或承包期滿時:
1、被承包企業應進行清產核資,清產核資應由中國註冊會計師的驗證;
2、清產核資的原則:_________;
3、計價辦法:_________;
4、移交程序:_________。
十七、違約責任:
1、發包方違約或非法干預,給承包方造成經濟損失,相應調整當年上交承包金或延長承包期限;
2、發包方違約或非法干預,造成承包方無法正常生產的,經_________的,發包方仍不改正的,承包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賠償經濟損失;
3、承包方因經營管理不善,在_________時間內不能上交承包金的_________%,發包方有權收繳承包者的風險抵押金或按銀行保函提取風險保證金。
4、連續_________年(月)未
按合同規定上繳承包金的,或承包方嚴重違反合同或嚴重違背法律、法規的,發包方除有權收繳承包方的風險抵押金或按銀行保函提取風險保證金外,還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承包方給予相應的經濟賠償;
十八、爭議的解決方式: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應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施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九、本合同須經被承包企業原審批機構批准後方可生效,對本合同的變更、延期、中止、終止同樣須經原審批機構批准。審批機構批准起三十日內,應由_________到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
二十、承包經營期限計算始於登記機關簽發登記證件之日,承包經營的變更、註銷登記手續按登記機關的規定辦理,合同雙方應提供必要的協助。
二十一、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
二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並送經原審批機構批准,協商不成,應提請仲裁裁決。
二十三、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發包方、承包方各執_________份。副本一式_________份,分送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合同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簽訂。
發包方(蓋章):_________承包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
承包經營合同 篇8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頂讓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 東(以下簡稱丙方)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店鋪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丙方同意甲方將自己位於_____________街(路)_____________號的店鋪(原為:_____________)轉讓給乙方使用,建築面積為_____________平方米;並保證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賃合同中所享有的權利與義務。
二、丙方與甲方已簽訂了租賃合同,租期到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年租金為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 ),租金為__每年________交付一次,並於約定日期提前一個月交至丙方。店鋪轉讓給乙方後,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店鋪租賃合同中所規定的條款,並且每年定期交納租金及該合同所約定的應由甲方交納的水電費及其他各項費用。
三、轉讓後店鋪現有的裝修、裝飾及其他所有設備全部歸乙方所有,租賃期滿後房屋裝修等不動產歸丙方所有,營業設備等動產歸乙方(動產與不動產的劃分按原有租賃合同執行)。
四、乙方在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轉讓費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大寫),上述費用已包括第三條所述的裝修、裝飾、設備及其他相關費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五、甲方應該協助乙方辦理該店鋪的工商營業執照、衞生許可證等相關證件的過户手續,但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乙方接手前該店鋪所有的一切債權、債務均由甲方負責;接手後的一切經營行為及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
六、如乙方逾期交付轉讓金,除甲方交鋪日期相應順延外,乙方應每日向甲方支付轉讓費的千分之一作為違約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且乙方必須按照轉讓費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如果由於甲方原因導致轉讓中止,甲方同樣承擔違約責任,並向乙方支付轉讓費的10%作為違約金。
七、如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因素導致乙方經營受損的與甲方無關,但遇政府規劃,國家徵用拆遷店鋪,其有關補償歸乙方。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承包經營合同 篇9發包方: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改變傳統陳舊的農業耕作形式促進農村經濟的發展,甲方其所有的山塘承包給乙方,用於養殖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積、位置
甲方將位於_______________ 面積_________畝承包給乙方。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用途為:養殖,但乙方可以適時以合理的方式調整和優化。
2.承包形式:個人承包經營。
三、土地的承包經營期限
該地承包經營期限為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四、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承包金每年共計人民幣_____元。
2.每年_____月___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額交納本年度的承包金,由甲方出具合法收據。
六、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包的魚塘。
2.享有承包魚塘上的收益權和按照合同約定興建、購置財產的所有權。
3.享受國家規定的優惠政策。
4.享有對公共設施的使用權。
5.乙方可在承包的魚塘上建設與約定用途有關的生產、生活設施。 6保護自然資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7.根據需要自主決定轉包或調整養殖結構或魚塘用途。
七、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_____份。
發包方: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承包經營合同 篇10一、請求事項:
1.履行經營承包合同;
2.賠償違約造成的經濟損失,經營承包合同糾紛起訴狀民事訴訟文書。
二、事實理由及證據:
1987年1月,雙方經過協商同意簽定一份經營承包合同,發包方為××省××公司法人代表劉經理;承包人是公司職工靳××;承包期限規定從1987年1月至1990年1月。根據合同第六條經營自主權規定:包括業務經營權,財務管理權,勞動工資獎金分配權等。自合同生效後,月月有盈利,全體從業人員在獎金方面比過去得到了實惠。
但在本年10月,發包方以商店內有四名職工檢舉揭發承包人有經濟和違反政策等問題,列舉了我四條罪狀,作出片面的處理決定,他們撕毀合同,解除我的承包人職務。對此,我申訴到上級省主管公司,未能合理解決,特依法提起訴訟。
首先,我對發包方對我作出的所謂四項經濟問題和違反政策罪狀的實際情況作以説明,供法庭查證參考,以便作出公正的裁判。
發包方處理的第一個問題是:“我用現金在商店套換轉帳支票給個體户購買原料,給國家造成税收損失2601.05元”;
這一問題的實際情況是:我們承包合同第二條承包範圍中(5)公司提供流動資金人民幣叁萬元(其中包括庫存貨物)。以此微薄地資金是不可能開展扭虧為盈的承包局面的,況且庫存貨物只有賣出後才能變成流動資金,如果減去貨物價值,資金更少了。因此,我憑個人往來,從針織品個體户魯××處借現金七萬元,兩個月後全部還清。我借入現金存入銀行,有帳可據,但從銀行再提出七萬元現金還債是不可能的,因而只能用支票去還債。這有什麼不對?我因公借款,以支票還債,這對税收有何損害?如有税務問題,為什麼税務機關一直沒來查處?因此,發包方説我以現金套換支票,這是得了便宜還罵人的不義之説,我不能接受。
第二個問題是:“代銷商品不入庫、不走帳,商品售出撕毀小票,範文《經營承包合同糾紛起訴狀民事訴訟文書》。進銷差款不入帳,並隨意支出,違反了國家財經管理制度,影響了承包人、商店、及公司的利益。”
這個問題是帶有歷史性的,實際是:掌管這一代銷業務的負責人是上任就負責此項工作的副經理王××。此人是前一任的副經理,我承包後原職不變。代銷貨進銷差額保留在所謂“小金庫”的事,都由王××專管,不是不入帳,也不是隨意支出。這種“小金庫”的收支直接和職工福利掛勾,是從我的前任到我經手一直由這個副經理王××專管。但在他檢舉了我之前,我問過他存多少錢?他説四、五百元。當他檢舉我之後,又説把錢給我了。向他要帳,説燒了。從這個經過看來,這個不光彩的“小金庫”不是從我做起,更不是由我專管。這是沿襲下來的弊病。王××是沿續管理的人負責,請法庭詳查。
第三個問題,説我虛報考勤套取工資,絕無此事。有考勤表可查,更有考勤員薛××可證,這個問題是強加於我的陷害。
第四個問題,説我用人不當,給商店人員思想造成混亂。這個問題才是主要的關鍵所在。自我承包後,經濟搞活了,收支有盈餘,職工資金增多,以王××為首的人既羨慕又嫉妒,這才出現排擠我的苗頭。就在這承包的一年中,揭發檢舉我的四個人有三個人因犯錯誤被我調換了工作。
①劉××是收款員、承包後出問題,被我撤換了,其問題我已向公司作了彙報,調為營業員;
②閻××是營業員,因出問題被我調做收款員;
③劉×是出納員,她是發包人劉×經理的妹妹,也因事故我準備調換工作,和她談過就是這三個人加上上屆的副經理王××,共同出頭,向公司檢舉我,引起這個中途撕毀合同的事件發生。
對此,我認為發包方和上級主管公司,沒有深入調查研究,主觀作出決定是不對的。
當前在城市企業改革中,許多企業建立各種形式的經濟責任制,訂立生產經營承包合同,這是經濟體制改革的新事物。它與經濟合同有頗多相似之處。因此,《經濟合同法》應當是調整這類經濟關係,解決承包合同糾紛的主要依據。為此,請求法庭依照經濟合同法的違約規定給予公平處理,是所至盼。
此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