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勞動合同彙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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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今不斷髮展的世界,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勞動合同9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閲讀

精選勞動合同彙編9篇

勞動合同 篇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第十六條第一款規定,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

美容院員工正式勞動合同

____________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勞動法規和________市私營企業勞動治理實施辦法,結合本公司經營的具體所需今制訂此勞動合同書。

雙方根據“同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定本合同,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並共同遵守履行。

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同意聘請____________先 生/小姐/女士(以下簡稱“乙方”)為____________公司合同工,職位____________,負責工作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一、合同有效期為___年,從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勞動合同期滿,在雙方同意的條件下,可續簽合同。

 二、職責要求:

(1)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視和指揮,按其職位要求及公司的制度,努力做好工作。

(2)根據工作需要,可以調換乙方的工作崗位。

(3)乙方必須按《公司員工手冊》的全部內容和條款,嚴守公司規章制度。

(4)乙方每週六天工作制,天天工作時間由甲方安排,當工作需要乙方加班時,甲方需補償相應的假期。

三、勞動報酬:

(1)固定工資____元/月

(2)績效工資____元/月

(3)補貼共____元/月

(4)提成獎金:完成核定月度銷售任務部分,可獲獎金____元。超出月度銷售任務部分,提成____元。

(5)完成年銷售任務(月度銷售任務 X 12),於農歷新年前,可獲年終獎金 .

(6)所得税或個人收進調節税由乙方負擔。

(7)按公司經營情況及員工對業務熟練程度,工作所業績,在適當時間考慮調整職位及薪酬。

(8)甲方每月5日如期發放貨幣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

(9)所轄的職員聘用、調動、解僱均須以書面形式知會公司並徵得公司同意。

(10)簽約起,若未滿一年可按比例執行。

四、福利及勞動保險:

(1)員工服務滿一年,可依下列規定給予帶薪年假:

A.工作滿一年以上未滿三年者:每年5日

B.工作滿三年以上未滿五年者:每年10日

C.工作滿五年以上未滿十年者:每年14日

D.工作滿十年以上者,每滿一年遞增一日,但總數不超過30日。

(2)乙方享有國家法定公眾假期,如因業務需要在法定假日不能休假,可由甲方安排在該法定假日前後六十天內補放。

(3)乙方因病,實行計劃生養,分娩及婚事、喪事等,按本公司制定的具體辦 法處理。

(4)乙方請事假,須有正當理由及以書面申請和經有關部分主管批准方為有效,甲方不發給事假期間的薪酬。

(5)因公傷殘、死亡,則按公司購買的有關保險規定及本公司制定的具體辦法辦理。

(6)社會勞動保險條例,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7)乙方自行解決當值時的工作餐。

五、續訂、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

(1)合同期屆滿即告終止。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2)如甲方因經營情況變化,調整經營任務,或者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合同條款,經合同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並由雙方簽字(蓋章)如甲方訂立勞動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勞動合同,並不作任何補償,同時也取消年終獎金。

1、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2、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泄露貿易祕密,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

3、乙方的行為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規定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4、乙方不能勝任工作,連續2個月未能完成月度銷售任務。

5、不按公司規定的銷售方式及違反公司的核定價格進行銷售活動。

6、藉故不參與公司的大型對外活動,不服從公司的工作安排,工作分歧作,損人利已。

7、對外的銷售活動中故意損害公司的形象,私自向客户提出公司合約外的任何個人要求。

8、兼任公司外的任何職務及銷售公司外的任何產品。

9、不按公司制度定期以書面形式向直屬上司如實彙報工作,弄虛作假。

 六、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但須提前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滿後確實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不能履行,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3)若甲方因不可預見的意外因素,造成嚴重財政困難時的正常裁員,可單方面終止合同,一旦意外因素得到克服,財政狀況好轉而需要增員時,甲方應優先考慮乙方。

(4)勞動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的。

七、本合約期滿,假如雙方續約,則應另行協商確定續約的條件和支付,以及乙方的工作職責和目標

。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不按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九。乙方非依據本合同第(七)條規定的情況外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15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須以十天薪酬為代通知金,但不免除乙方應依約承擔的賠償責任。

乙方承擔的賠償責任的範圍包括:

(1)甲方為招收錄用乙方而直接支付的用度。

(2)甲方為乙方支付的教育、培訓用度。

(3)對甲方的生產、經營和工作所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4)勞動合同及其附件中約定的其他賠償用度。

乙方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甲方可依約追究其違約責任。

十、保密和不競爭

(1)所有因履行本合同而由甲方向乙方提供或表露或由乙方從甲方獲得的技術和貿易祕密,包括甲方的供給商、客户關係、營銷方法和銷售組織等,均屬保密範疇,乙方承擔保密義務並保證不會將它們用於本合同以外的用途。

(2)在本公司期內或續約期內,乙方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參與與甲方業務有競爭關係的業務或組織。作為甲方支付約滿酬金的代價,乙方在本合同期滿後一年內不得直接或間接與甲方業務競爭。

十一、 乙方辭職經甲方批准後或被甲方解僱者,應將公司的一切物品、證件、文件及有關資料及其複印件交回公司,方可辦理離職手續。乙方應以甲方的信譽及利益為重,不得對外泄漏業務上的機密,以及從事有害甲方聲譽及業務進展的事項。如乙方給予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工作遭受破壞,乙方應承擔賠償的責任及應負法律的責任。

 十二、甲方制定的《員工手冊》為本合同的附屬文件,與本合同有同等約束力。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簽約雙方各執一份。

 十三、因本合同履行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應將爭議提交勞動仲裁委員會仲裁。

甲 方: 乙 方(籤 署)

蓋 章: 員工姓名(正 楷)

日 期: 日 期:

勞動合同 篇2

編號

甲方: 惠州市自美裝飾設計工程有限公司乙方: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乙方擔任職務,為明確雙方利益,權責關係,甲乙雙方經協商,特制定合同如下,雙方共同遵守。

本合同執行時間從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一、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 為乙方提供優良的辦公環境。

2、 按乙方所做的工作量,結合工資及提成發放標準,給予乙方相應的報酬。 3、 甲方應按時給予乙方工資、獎金及提成。 4、 協助乙方開展工作,提供業務機會。

5、 甲方如果認定乙方能力和工作效率差,有權終止本合同並予以勸退(需提前一個月)。 6、 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7、 甲方有權對損害公司利益和聲譽的員工進行處罰或解僱,公司有權利取消各項提成、獎金、工資的發放。 8、 在合同期間,乙方的一切工作成果歸甲方所有。

二、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 如果甲方連續兩個月不按時支付工資或生活費,乙方有權提出終止本聘用合同。 2、 乙方在合同期間,享有公司一切福利待遇及獎勵。

3、 合同期間必須遵守甲方的一切規章制度。(詳見管理規章制度) 4、 乙方生活所需條件,相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5、 有義務維護公司的聲譽和利益,對公司業務信息進行保密。

6、 按時認真做好每一項工作,服務好每一位客户,服從公司領導的安排。 7、 團結每一位員工,認真學習本行業的專業知識,做好每一項工作。 8、 有特殊情況應義務加班。

三、 具體薪酬及提成如下:

1、 工資待遇為底薪+業績提成+設計提成+年終獎福利:每月保底工資為: 元(按每月滿天出勤日

為標準,節假日或休息日除外),每月保底開工業務量為10萬,如沒完成,則按每差1萬業務量工資相應每月下浮 80元的規定相應下浮工資,連續兩個月不簽單者發當月保底薪的1/2。如超過,則按超10萬業務量工資相應當月上漲200元的規定上漲工資。 2、 簽單業績提成:

1 / 3

3、設計提成:

4、個人所簽得單提成按本單最終結算額計算,(不包括管理費、主材費用、)不論單大小。 5、年終獎=個人年總業績×0.5點。

6、如果主材客户自購由設計師帶去公司指定的材料供應商處,主材返利設計師50%公司50%。 7、對於業主只買設計的單,設計提成為收取設計費的設計師50%公司50%。 8、甲方實行新的工資制度時,乙方的工資待遇按新的制度予以調整。

四、 薪酬發放、結算方式及時間:

1、保底工資按公司規定發放工資日進行發放。

2、個人設計提成,在工地圓滿完工並和業主結算後下一個月結算。 3、簽單提成獎待工地開工後,在開工本月的工資發放日進行逐步發放。 4、對於只買設計的,設計提成在業主全部付清設計費後結算。

5、年終獎發放形式:年終總結是發此數額的1/2,第二年年中總結髮剩下的1/2,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者,取消年

終評獎資格,剩餘提成作為公司教育培訓費補貼給公司。 五、 其他約定:

1、乙方在任何場合、時間都有義務維護甲方公司形象不得説做有損甲方利益的話和事。

2、乙方有義務做些公司文案工作。

3、由於行業自身的特殊性,實行工作包乾制,甲方不實行加班補貼,不加付加班工資。

4、由於乙方設計失誤、工作失職造成公司損失的,乙方必須承擔相應損失的80%。

5、甲方尊重乙方的勞動,未經乙方許可,甲方無權將乙方的圖紙任意修改或轉給他人去做。

6、今後如甲乙雙方由於各方面原因單方面向對方提出需解除此協議時,雙方必須提前一個月提出;乙方儘快處理好手中與公司相關的工作,並做好離職前的交接工作;甲方要及時派其它人員與乙方做好離職前的交接工作。

7、押金收取:為了確保甲方公司的正常運作,乙方需向甲方繳納押金20xx元,這在乙方非月薪部分扣,如當月扣不滿的繼續扣下個月的非月薪部分以此類推扣滿為止。押金領取:雙方有效解除此協議後的兩個月末乙方來公司財務部領回押金。

8、在合同期間,如果提前離開工作崗位,甲方有權扣除乙方各項提成及獎金。對炒單、炒項、私自出賣公司

信息資料、私賣設計的員工,堅決開除,公司有權利取消各項提成、獎金、工資的發放,情節嚴重的可追究其法律責任。

六、 爭議處理 :

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後,甲、乙雙方應當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當地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協商不能解決的,可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七、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簽名(公章):

證件號:

聯繫電話: 0752-2568788 20xx年月日 20xx

乙方簽名: 證件號: 聯繫電話:

年3 / 3

勞動合同 篇3

用人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勞動者:(以下簡稱乙方),性別:

出生年月户籍所在地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住址

通信地址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從事工作(非全日制)。工作地點在。

第三條、乙方每天的工作時間為4小時,上班時間從時分到時分,每週工作6天(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24小時)。甲方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可另行調整乙方的具體上班時間,乙方表示同意和服從。

第四條、甲方按乙方工作時間,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標準為每小時元,工資結算週期為每15日結算一次,工資發放時間為,工資發放方式為(現金直接發放/委託銀行代發)。

第五條、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報酬中已包含甲方應為乙方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乙方表示不參加甲方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由乙方依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參加並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保險。

第六條、甲方依照國家和地方規定,為乙方辦理工傷保險和繳納工傷保險費,乙方在合同期內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第七條、甲方有義務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勞動工具及勞動保護用品。

第八條、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和其他工作規範。

第九條、乙方可以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訂立非全日制勞動合同;但是,乙方與其他用人單位簽訂非全日制勞動合同不得影響本勞動合同的履行。

第十條、甲乙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本合同。終止本合同後,乙方應當向甲方交接相關物品和事宜,甲方依法無需向乙方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但甲方應當向乙方結清勞動報酬。

第十一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變更。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訴訟。

第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有關新規定相悖的,按新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勞動合同 篇4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所在地址:

性別:

所有制性質:

身份證號碼:

法定代表人:

現居住地址:

甲方招用乙方,與乙方建立勞動關係。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等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訂立本合同,並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勞動合同期限按下列第( )項確定。

1、本合同為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在本勞動合同期限內,試用期為 個月,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無確定終止時間。

3、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 崗位(工種)工作,乙方工作地點在 。乙方應完成崗位(工種)所承擔的生產(工作)內容,具體要求是:

第三條 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甲、乙雙方約定實行以下第( )項工時制度:

1、標準工時工作制;

2、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的規定。

對經批准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和不定時工作制的,甲方應當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基礎上,採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調休、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方式,在完成工作任務的同時,確保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

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在綜合計算週期內,平均日、周工作時間應與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基本相同,總實際工作時間應不超過總法定工作時間,超過部分視為延長工作時間。

乙方依法享受國家法律、法規、規章、政策規定的和雙方約定的各項休假權利。

第四條 勞動報酬

1、甲方應依法制訂有關工資分配和調整、獎金髮放、津貼補貼標準等勞動報酬分配規定,雙方協商確定乙方勞動報酬。每月甲方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為 元,並根據內部相應規定調整。在試用期內乙方每月的勞動報酬為 元。

2、實行年薪制的,年薪為 元。實行計件工資制的,按照合理制定的計件單價計算工資;在法定工作時間以外安排工作的,根據有關規定以不低於法定工作時間計件單價的150%、200%、300%支付工資。實行其他工資制的,按照規定或約定方式支付工資。

3、甲方以法定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勞動報酬,至少每月支付一次。甲方應制發勞動報酬支付表,並向乙方提供個人勞動報酬清單。

4、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甲方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在崗月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政府公佈的最低工資標準;若乙方沒有提供正常勞動,則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第五條 社會保險

1、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五項社會保險費用。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為扣繳。

2、甲、乙雙方依法享受各項社會保險待遇。

第六條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職業衞生等規定。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設備和勞動防護用品及其它勞動保護條件。

甲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並如實告知乙方有關職業病危害及其後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對於具有職業病危害的崗位 (工種),甲方必須採取符合國家職業衞生要求的預防措施、防護設施;對於乙方從事具有職業病危害(如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它有毒有害的物質)崗位(工種)的,甲方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如實告知其職業病情況,並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第七條 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終止

1、甲、乙雙方按照本勞動合同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義務。

2、本勞動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即有效期限內),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本由雙方各執一份。

3、甲、乙雙方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均應執行《勞動合同法》第四章的有關規定。

4、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情形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第八條 法律責任

甲、乙雙方存在《勞動合同法》第七章規定情形的,雙方分別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九條 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甲、乙雙方可以就培訓、保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事項進行約定)

第十條 勞動爭議處理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勞動爭議,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或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協商不成或不願調解的,可以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蓋章):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蓋章):

合同訂立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5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的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的類型為:________.期限為:________.

使用提示:當事人可從下列類型中任選一種:

(一)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二)無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合同。具體為:________.

法規示要:

《勞動法》第二十條規定:勞動合同的期限分為有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以上,當事人雙方同意續延勞動合同的,如果勞動者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二、試用期

第二條 本合同的試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使用提示:當事人雙方首次簽訂勞動合同時,在合同期限內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約定屬於選擇性約定。試用期內雙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但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須證明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

法規示要:

1、《勞動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2、《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第十三條規定:勞動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試用期。勞動合同期限不滿六個月的,不得設試用期;滿六個月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滿一年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個月;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勞動合同當事人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即為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錄用條件為:________.

使用提示:如文化知識、身體狀況、勞動技能等。

三、工作內容

第四條 乙方的工作內容為:________.

第五條 甲方因工作需要,按照誠信合理的原則,向乙方説明情況後,可以調動乙方的工作崗位。

使用提示:甲方應以適當的方式向乙方説明新崗位的有關情況及調動的具體理由。

四、工作時間和勞動條件

第六條 乙方所在崗位執行________工時制,具體為:________.

使用提示:

現行法定工時制度分為:標準工時制、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不定時工作制。當事人應明確選擇其中之一。

執行標準工時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作制的,應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

法規示要:

1、《勞動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2、《勞動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第七條 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告知義務,並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

法規示要:

1、《勞動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衞生規程和標準,對勞動者進行勞動安全衞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2、《勞動法》第五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必須為勞動者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應當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3、《勞動法》第五十五條規定:從事特種作業的勞動者必須經過專門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資格。

4、《勞動法》第五十六條規定: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勞動者對用人單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第八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以及安全衞生的工作環境,並依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向乙方發放勞防用品和防暑降温用品。

第九條 甲方應根據自身特點有計劃地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提高乙方思想覺悟、職業道德水準和職業技能。

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本合同的工資計發形式為:________.

使用提示:企業工資計發一般有計時或計件兩種形式,當事人可從下列方式中任選一種:

(一)計時形式。乙方的月工資為____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____元)

(二)計件形式。乙方的勞動定額為________,計件單價為________.

使用提示:勞動定額應當是本單位大多數從事此類崗位的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的。

法規示要:

1、《勞動法》第四十八條規定: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2、根據《上海市企業職工最低工資規定》第五條的規定,下列項目不作為最低工資的組成部分,單位應按規定另行支付:一、個人依法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二、延長法定工作時間的工資;三、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四、伙食補貼(飯貼)上下班交通費補貼、住房補貼。

第十一條 甲方每月___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

使用提示:甲方要建立健全工資管理制度,使用規範的工資單及簽收形式,作好各項必要的台帳記錄。

法規示要:

《勞動法》第五十條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第十二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的工資調整按照甲方的工資分配製度確定。

法規示要:

《勞動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工資分配應當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工資水平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逐步提高。

《勞動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用人單位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自主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

第十三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工資報酬。

法規示要:

1、《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2、《勞動法》第五十一條規定: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甲方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六、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四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為乙方參加社會保險。

使用提示:本市社會保險包括城鎮職工社會保險、小城鎮保險、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外來從業人員綜合保險等類型,乙方有權瞭解甲方參加社會保險的情況。

第十五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等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工傷保險待遇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

使用提示:甲方為乙方提供特殊待遇的,可在合同中另行約定。

七、勞動紀律

第十八條 甲方應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甲方應將各項規章制度告知乙方或者進行公示;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變更後,應及時告知乙方。

法規示要:

《勞動法》第四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和履行勞動義務。

第十九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衞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

第二十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並以書面形式確定。

法規示要:

《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變更勞動合同,應當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並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協商不成的,勞動合同應當繼續履行,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九、勞動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一條 經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二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甲方解除本合同未按規定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的,自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甲方應當對乙方承擔本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二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第二十四條的約定解除本合同:

(一)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使用提示:當事人應當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十、勞動合同的終止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本合同期滿的;

(二)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的;

(三)甲方破產、解散或者被撤銷的;

(四)乙方退休、退職、死亡的。

甲、乙方雙方實際已不履行本合同滿三個月的,本合同可以終止。

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被確認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甲方按照規定支付傷殘就業補助金的,本合同可以終止。

使用提示:當事人可以約定勞動合同的終止條件,但約定的終止條件不得與法律規定、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相同。

第二十八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被確認為完全或者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甲方不得終止本合同,但經雙方協商一致,並且甲方按照規定支付傷殘就業補助金的,本合同也可以終止。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時不屬於本合同第二十五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約定的,本合同期限順延至下列情形消失:

(一)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二)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經濟補償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根據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給予乙方本人一個月工資收入的經濟補償:

(一)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的約定提出與乙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三條第(二)項、第(三)項的約定解除本合同的;

(三)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的約定解除本合同的;

(四)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三)項的約定解除本合同的;

(五)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三)項的約定終止本合同的;

(六)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規定情形之一的,補償總額一般不超過乙方十二個月的工資收入,但雙方約定超過的,從其約定。

第三十一條上條所稱的工資收入按乙方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收入計算,乙方月平均工資收入低於本市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按本市職工最低工資標準計算。本單位工作年限,滿六個月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第三十二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的約定解除本合同的,除按約定給予經濟補償外,還應當給予不低於乙方本人六個月工資收入的醫療補助費。

十二、補充條款和特別約定

第三十三條 乙方為甲方的服務期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使用提示:用人單位可以和特定的勞動者(如用人單位出資招用、培訓或者提供其他特殊待遇的勞動者和負有保守用人單位商業祕密義務的勞動者)經協商一致後,在勞動合同中約定關於服務期、保守商業祕密的相關內容,也可另行通過專項協議的形式約定更為詳細的內容。

法規示要:

《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第十四條規定:勞動合同當事人可以對由用人單位出資招用、培訓或者提供其他特殊待遇的勞動者的服務期作出約定。

第三十四條 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乙方要求解除本合同的,應當提前______月通知甲方,在此期間,甲方可以採取相應的脱密措施。

法規示要:

《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第十五條規定:勞動合同當事人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密條款或者單獨簽訂保密協議。商業祕密進入公知狀態後,保密條款、保密協議約定的內容自行失效。對負有保守用人單位商業祕密義務的勞動者,勞動合同當事人可以就勞動者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的提前通知期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作出約定,但提前通知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在此期間,用人單位可以採取相應的脱密措施。

第三十五條乙方的競業限制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競業限制的範圍為____________.在競業限制期間甲方給予乙方一定經濟補償,具體標準為____________,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__.

法規示要:

《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第十六條規定:對負有保守用人單位商業祕密義務的勞動者,勞動合同當事人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後,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競業限制的範圍僅限於勞動者在離開用人單位一定期限內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原用人單位有競爭的業務。競業限制的期限由勞動合同當事人約定,最長不超過三年,但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約定競業限制的,不得再約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提前通知期。

十三、違反合同的責任

第三十六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本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八條 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承擔違約金為____________.

第三十九條 乙方違反保守商業祕密約定的,應承擔違約金為______.

使用提示:上述第三十八條、三十九條僅適用當事人有服務期約定或保守商業祕密約定的情形。

法規示要:

《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第十七條規定:勞動合同對勞動者的違約行為設定違約金的,僅限於下列情形:(一)違反服務期約定的;(二)違反保守商業祕密約定的。違約金數額應當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則約定。

十四、其他

第四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者有關勞動標準的內容與今後國家、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委託代理人(簽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 篇6

甲方(用人單位)乙方(勞動者)

單位名稱: 姓名: 生產經營地址:身份證號碼: 法定代表人: 户口所在地: 工商執照號:現居住地址: (組織機構代碼)

經濟類型: 就業失業手冊編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省、市等有關規定,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雙方同意選擇以下第種方式來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從 年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本合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合同期限內)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的工作部門為 ,工作崗位為 。

(二)乙方的工作地點在 。

(三)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或其他原因調整乙方工作內容或工作地點,應協商一致,並辦理勞動合同變更。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工作制,即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 為週期,總工時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所延長的工作時間以國家有關規定為限。

(三)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法定帶薪假期,並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以下第 種形式執行,並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計時工資:乙方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為 元/月;試用期工資為 元/月。

2、計件工資:甲方合理制訂並公佈計件單價和勞動定額,乙方的月工資按前述單價及所完成的工作量計算。

3、其他形式: 。

(二)乙方的獎金的計發辦法為計發週期為 (年/半年/季度)。

(三)甲方根據生產經營狀況和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集體工資協商結果,適時調整乙方工資,乙方在六十日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同意。

(四)甲方以法定貨幣形式支付工資給乙方本人,每月 日發放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等有關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的法律、法規以及省、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甲方應依法為乙方辦理參加社會保險手續,並由雙方按規定的繳費工資和比例及時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乙方按規定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

(三)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乙方享受醫療期和有關醫療待遇。

(四)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工傷保險條例》、《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等的規定辦理。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等有關規定,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健康及其相關權益。根據乙方從事的崗位,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衞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發給勞動保護用品,定期安排體檢,如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如實告知。

(二)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對甲方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合同的變更

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本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八、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一)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執行。

(二)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三)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在天內辦理工作交接。甲方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四)甲方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應按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支付乙方賠償金。

(五)乙方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九、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一)雙方可依法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一併履行。

(二)其他事項: 。

十、調解與仲裁

雙方履行合同如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機構申請調解;調解無效,可在法定仲裁時效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在法定期限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市有關新規定相牴觸的,按新規定執行。

(二)本合同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後填寫,並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不需填寫的空欄,劃上“/”。

(三)勞動合同文本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並由乙方在《勞動合同簽收公示表》上簽名確認。甲方建立職工名冊備查。

甲方(公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訂日期: 年月日簽訂日期: 年月日

鑑證機構(公章):

鑑 證 人∶

鑑證日期∶

勞動合同 篇7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 (以下簡稱“項目”)的勞務合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下簡稱“本協議”)

一 、勞務地點:

二、勞務費:

勞務費暫定 元/天(大寫:人民幣 ),以下簡稱勞務費)

勞務費中已包含:住宿費、生活費、生活水電費、勞務工意外保險費、及一切不可抗力費用等。

三、勞務服務期:

乙方的勞務服務期暫定為 月。(按甲方的施工進度計劃的要求執行)如因甲方要求並書面認可的,需要項目工期延長的,則勞務服務期可順延,順延期間內甲方據實結算及支付勞務費;除前述原因導致項目工期及勞務服務期延長的,由乙方自行負責。未經甲方代表書面同意,乙方的勞務工原因導致項目及本協議項下的勞務中止連續2日以上或累計2次,甲方單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四、甲方權利義務:

1、負責對乙方的勞務工的全面管理,負責監督乙方的勞務進度、生產質量、工期、安全、文明生產;

2、負責與該工程的監理及設計單位的溝通、協調及處理日常事務;

3、負責對乙方提供的勞務工作量的進行最終審核,每月依乙方及其僱傭的工人(以下簡稱“工人”)按實際出勤天數發放勞務費。

4、負責對乙方及其僱傭的工人給予技術指導、文明和安全生產教育;

5、負責向乙方提供生產材料、生產場地、生產用水用電(費用由乙方負責)

6、提供完整的施工圖紙,並負責進行圖紙交底。

五、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須配合和服從甲方項目部的管理,服從甲方指派的現場人員的協調,並有義務配合監理、設計單位、質量、安全監督部門的管理工作;

2、乙方負責定期對其僱傭工人進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教育;對其僱傭工人的安全負直接責任;

3、負責對其僱傭工人的現場設備操作規程及生產工藝的培訓,保證執行操作規程和生產工藝;

4、乙方負責為其僱傭工人辦理工傷保險和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5、乙方在勞務工進入生產現場的2日前向甲方提供勞務工的名單、附身份證複印件(交原件核對),作為甲方發放基本勞務費的依據;

六、付款方法:

(1)每月的10號前按支付實際出勤人數勞務費;

(2)甲方付至合同勞務費工程款的80%後,不再支付勞務費,工程款項待項目及甲方驗收合格後,雙方結算確認後30天內付至結算價的95%,留5%作為保脩金,保修期為2年,以竣工報告為準。每次支付工程款先扣除已發付基本勞務費及其他扣款、罰款等費用。

九、爭議解決條款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先儘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任何一方均應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它條款:

1、本協議及其履行不構成甲方與乙方工人之間產生勞動關係的證明,乙方在甲方指導下直接管理工人,工人因工資發放、人身損失等產生的糾紛概由乙方自行處理,如導致甲方直接或間接承擔相關責任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2、本協議壹式貳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壹份,自雙方簽章或授權代表人簽字之日起正式生效,至乙方提供的勞務服務結算完畢,本協議自動失效。協議附件包括乙方代表身份證複印件。

甲 方: 乙 方:

代 表: 代 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8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於年 月 日簽訂【為期 3 年】【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現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請,要求提前解除雙方之間的勞動合同,甲方同意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

經雙方充分協商,就解除勞動合同的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雙方一致同意於月解除勞動合同,雙方的勞動權利義務終止。

二、因是乙方提出與甲方解除勞動合同,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悉《勞動合同法》的規定。

三、甲、乙雙方在此確認:勞動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已依法簽訂了書面的勞動合同,甲方依法履行了義務,包括乙方應享有的社會保險、勞動保護等。雙方無違反勞動法律、法規的行為。解除勞動合同之日前的勞動報酬(含加班工資、獎金、補貼等)已結清。乙方不再因為原勞動合同的履行、解除,向甲方要求支付其他任何費用、補償或賠償。

四、勞動合同解除後,乙方仍負有保守所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包括本協議內容)的義務,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並在2年內不得到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就職及2年內不自辦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企業或者從事與甲方商業祕密有關的產品的生產、銷售。

五、本協議經甲方蓋章,乙方簽字後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9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員工姓名)

甲方:

乙方:姓名: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甲乙雙方本着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並承諾將共同遵守。

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按規定程序制定後,通過公司員工行為規範標準手冊公示、告知,乙方有義務及時主動學習和掌握。甲方規章制度以上述方式公示滿一週,視為乙方已知曉。在訂立本合同時,乙方已充分知曉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甲乙雙方已就勞動合同期限、試用期限、聘用崗位及工作內容、工作地點、工作時間和休假、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公司福利、勞動保護、勞動條件等情況進行溝通。雙方一經簽字,即證明乙方對上述情況已有清楚瞭解。

在簽訂本合同時,乙方須保證已經終止(解除)了與原用人單位之間的勞動關係,或沒有與其他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否則,由此引發的糾紛及全部法律責任由乙方負全責。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生產(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必須按照甲方關於本崗位生產(工作)任務和責任制的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

每天不超過8小時,每週不超過40小時的標準工時工作制;

第五條 甲方因工作需要,可經雙方協商後延長工作時間。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七條 甲方提供符合國家有關衞生、健康標準的工作環境,建立健全生產流程,制定工作或操作流程及相應規範,保障乙方的人身安全。

第八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能、操作規程或工作規範、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九條 如乙方為女職工,甲方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規定為乙方提供孕期、產期和哺乳期的勞動保障。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甲方應遵循按勞分配、同工同酬的原則,按國家和集團公司有關規定,按時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應得的勞動報酬。

第十一條 按照國家《個人所得税法》,乙方有義務按照個人薪酬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税。甲方有責任在發放乙方個人薪酬時,代為扣繳乙方的個人所得税。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三條 在合同期內,甲乙雙方須依法參加基本養老、基本醫療;乙方按規定委託甲方代為扣繳本人應繳納社會保險金。

第十五條 乙方因工負傷和患職業病的醫療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七、勞動紀律

第十七條 乙方應樹立主人翁責任感,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遵守甲方com的各項制度和紀律,服從甲方的領導、管理和教育。

第十八條 乙方應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規章制度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訓。

第十九條 乙方在工作中,要牢記“用户至上、質量第一”的服務宗旨,遵守職業道德,廉潔奉公,維護公司良好形象和聲譽。

第二十條 乙方在工作中,應堅守工作崗位,嚴格履行崗位職責,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嚴格執行作業標準和安全操作規程,確保通信暢通、生產安全和人身安全。

第二十一條 甲方因工作原因,需要在公司內部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工種)的,或受甲方派遣從事其它臨時性工作的,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調整或派遣。

第二十二條 乙方在合同期間,有義務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商業祕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權利人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和因工作原因接觸到的第三方的商業祕密,泄露商業祕密屬嚴重違反規章制度,造成損失的,賠償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第二十三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內容相應變更。

第二十四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五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在試用期內,被甲方考核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乙方違反甲方勞動紀律或規章制度,達到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

(三)乙方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信譽損害的;

(四)在工作中玩忽職守、違章作業,造成重大事故、員工死亡事故、重大傷亡事故之一的;

(五)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被勞動教養或被人民檢察院起訴的;

(六)乙方提供虛假或不真實的本人信息和勞動關係狀態,影響甲方的判斷而錄用的;

甲方依據本條六款規定,可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並不作任何經濟補償或賠償。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實施經濟性裁員的,應按以下程序進行:

需要裁減人員20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20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提前30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實施: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第二十八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二)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需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需提前3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涉密員工應提前3—6個月通知。

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或正在被審查和例行審計期間;或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或訂立有保密期協議的,乙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乙方未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而解除勞動合同,甲方將依法追究其違約賠償責任:包括:

1、甲方招收錄用乙方所付廣告費等費用;

2、甲方為乙方支付的培訓費用,包括培訓費、差旅費、住宿費、實習費等;

3、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4、本合同約定、專項協議約定及規章制度規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切身權益的;

(五)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甲方以暴力、威脅或以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任務已完成的;

(四)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五)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六)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解除或終止,乙方應將合同期內甲方交給其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以及乙方留存的工作文件、技術資料等一切與工作有關的材料,全部交還給甲方,工具、物品、文件資料等遺失的,乙方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應在終止、解除合同前,積極配合公司完成工作交接手續。

甲方在確認上述手續辦理完畢後,為其開據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等的轉移手續。

除本合同第二十七條外,因乙方原因未辦理完畢上述手續的,甲方有權不為乙方辦理終止、解除合同手續。

第三十三條 年 月 日後勞動合同終止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乙方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乙方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甲方(僅指國有控股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乙方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乙方沒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存檔。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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