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回遷房買賣合同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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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那麼一般合同是怎麼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回遷房買賣合同4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精選】回遷房買賣合同四篇

回遷房買賣合同 篇1

出賣人:薛繼東、謝紅境(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王慶武、馬桂華(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相關法律 、法規 的規定,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過友好協商,一致同意簽訂如下房屋買賣協議,共同遵守。

一、甲方願將坐落於文化路四段東海新村小區內,建築面積為71.94平方米的14321號自有樓房,出售給乙方。

二、上列房屋包括附屬設備,雙方議定房屋價款為人民幣10.5萬元人民幣。

三、雙方約定,本協議簽訂之日,乙方一次性交清房款;甲方同時將房屋鑰匙交付給乙方。雙方應該同時為對方出具相應的收到憑證。

四、甲方保證其出賣給乙方的房屋,產權清楚,絕無他項權利設定或其他糾紛。乙方買受後,如該房屋產權有糾葛,影響乙方權利的行使,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賠償乙方因此而受到的經濟損失。

五、雙方對房屋質量無異議,房屋交付後,因房屋質量引起的糾紛,雙方不相互承擔賠償責任。六、甲方所出售房屋為拆遷安置回遷房,甲方並未辦理產權登記手續,對此乙方完全知曉。乙方同意甲方關於房屋產權過户的承諾:甲方在能辦理產權登記時應該儘快辦理產權登記,甲方辦理完全產權登記後,應立即協助乙方辦理產權過户手續。除客觀原因不能辦理外,甲方應該於XX年10月底前協助乙方辦理完產權過户事宜。七、在辦理房屋產權轉移過户登記時,甲方應予全力協助。如因甲方的延誤,致使影響產權過户登記,因而使乙方遭受損失的',由甲方負賠償責任。八、本協議簽訂前,該房屋如有應繳納的一切税收、費用,概由甲方負責。因簽訂本協議所發生的過户登記費、契税、估價費、印花税等費用由乙方負擔。其他税費按有關法律規定,各自承擔。

九、本協議簽訂後,雙方應該共同遵守。如違約,違約方除賠償對方相應經濟損失外,還應該賠償對方房屋總價款20%的違約金。

十、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雙方發生分歧應該協商解決,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商不成,任一方均可起訴至房屋所在地人民法 院。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十二、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回遷房買賣合同 篇2

賣房方(簡稱甲方):

買房方(簡稱乙方):

經過甲乙雙方協商,就甲方向乙方出賣甲方所有在建回遷房產一事,達成以下條款:

一、甲方同意將位於XXXX區域約XXX平方米回遷樓房以XXX萬元人民幣的價格出售給乙方。

二、甲方保證該回遷房屋是符合現有國家及XX市房屋上市的有關規定及政策法規;甲方必須保證擁有該回遷房屋的獨立產權;無任何產權爭議及糾紛,並有權將該房屋上市交易。甲方保證該回遷房屋手續真實有效,回遷房屋地址在XXX區域,甲方保證該回遷房屋有效順序為第XXX號。否則,由此造成乙方的任何損失均由甲方予以賠償,具體賠償數額按合同第四項。

三、乙方願意在本合同第一條款和第二條款成立的前提下,就向甲方購買上述回遷房的完全產權之事簽訂本合同,並認可在這種情況下籤訂才具有法律的效力。

四、乙方將購買房屋款項一次性交清後,甲方將房屋所有手續交付乙方。自甲乙雙方交接之日起,雙方信守合約,如有違約,違約方支付雙倍房價的違約金既人民幣XXX萬元作為違約賠償。

五、乙方負責辦理過户各種手續,並承擔過户費用。

六、乙方辦理房屋入住和產權過户的手續時,如需要甲方提供有效證件和及時到場時,甲方無條件負責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如不配合,屬違約行為。

七、房屋拆遷中的拆遷補償過度費歸乙方所有,如需領取甲方予以配合協助。

七、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此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立即生效。並永久有效。

甲方產權人:

乙方簽字:

甲方共同所有人:

年月日

回遷房買賣合同 篇3

賣方: (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過友好協商,自願達成以下協議,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一、甲方承諾並自願將坐落於 省 市 區 小區建築面積為㎡(平方米),使用面積㎡(平方米)自有回遷樓房,出售給乙方。乙方取得房屋後,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否則甲方將向乙方支付相當於房屋總價款20%的違約金。

二、上述房屋包括附屬設施,經雙方約定房屋單價(人民幣):元/平方米;總價:

三、雙方約定,乙方分三次付清房款。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至 年月,乙方付給甲方首付款(含定金) (小寫: ),甲方同時將房屋交付乙方,以及回遷安置協議原件、房屋原始產權證明及身份證複印件交付乙方。雙方應當為對方出具相應的憑證。乙方在 年 月日前向甲方支付(第二次)房款 萬元,剩餘房款 萬元在房產證辦理完畢日內支付給甲方。乙方每次付給甲方房款均以銀行卡轉賬進行,甲方聲明以下作為本次交易銀行賬户: 户名: 開户行:。

四、甲方保證其出賣給乙方的房屋,(原始)產權為其本人,有處分的權利,房屋上沒有任何第三方的抵押、擔保或其他任何形式的他項權利。且無其他糾紛。乙方買受後,如該房屋產權有糾葛,影響乙方權利的行使,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賠償乙方因此而受到的經濟損失。

五、雙方對房屋質量無異議,房屋交付後,因房屋質量引起的糾紛,雙方不相互承擔賠償責任。

六、甲方所出售房屋為拆遷安置回遷房,甲方並未辦理產權登記手續,對此乙方完全知曉。乙方同意甲方關於房屋產權過户的承諾:甲方在能辦理產權登記時應該第一時間辦理產權登記,甲方辦理完全產權登記後,應立即協助乙方辦理產權過户手續。如屆時該房屋存在產權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並退換乙方支付的全部房款,同時支付相當於房屋總價款的20%的違約金。

七、甲方應配合爭取能在產權證辦理前直接將房屋所有人更改為乙方姓名,如乙方不能與開發商(拆遷辦)直接辦理更名手續,以甲方名義辦理產權證書,則辦理費用由甲方承擔,過户費用由乙方承擔,且甲方應當無條件協助乙方辦理過户手續,甲方知曉可辦理房產證事宜後,應及時通知乙方,或接到乙方通知後,提供一切與之有關的資料。不得以任何理由藉故要挾推辭,否則視甲方為違約,向乙方支付相當於房屋總價款的20%的違約金。如因甲方的延誤,致使影響產權過户登記,因而使乙方遭受損失的,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八、甲方承諾在合同簽訂之日起3年可辦理房產證且為乙方辦理房屋產權過户,屆時因各種因素導致房產局不予辦理房屋產權證以及過户,甲方應退還乙方支付的全部房款並支付相當於房屋總價款的20%的賠償金。如若遇到房屋產權證下發延遲再由雙方協商確定期限內辦理。

九、合同簽訂生效後,房屋升值與甲方無關,乙方享有該房屋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十、本協議簽訂前或簽訂後,該房屋如有屬於甲方應繳納的一切税收、費用,概由甲方承擔。

十一、本協議簽訂後,雙方應該共同遵守,甲方不得反悔,不得再對該房屋主張任何權利。如果甲方違約,除了退還乙方交納的全部房款,同時,應當支付相當於同期銀行貸款利率四倍的利息,並支付相當於房屋總價款的20%的違約金。

十二、本協議簽訂後,雙方應該共同遵守。如違約,違約方除賠償對方相應經濟損失外,還應該賠償對方房屋總價款20%的違約金。

十三、在房產證辦理時若實際登記建築面積小於甲方承諾的65平米,所產生的面積差,甲方應按照5000元/平方米返還乙方多付的房款並支付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利息。

十四、甲方法定繼承人一致同意此次房屋買賣交易,並且同意本協議所有條款,甲方法定繼承人無此房屋的繼承權與使用權。

十五、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雙方發生分歧應該協商解決,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商不成,任一方均可起訴至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

十六、本協議自甲乙雙方夫妻現場出具結婚證明並共同簽訂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交一份於房屋所在地社居委備案留存。

甲方(簽字)

身份證號:

通信地址:

電 話:

(法定繼承人意見/簽字):

身份證號:

通信地址:

電 話: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 通信地址:電 話:年 月 日

回遷房買賣合同 篇4

出賣人:薛繼東、謝紅境(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王慶武、馬桂華(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過友好協商,一致同意簽訂如下房屋買賣協議,共同遵守。

一、甲方願將坐落於文化路四段東海新村小區內,建築面積為71.94平方米的14321號自有樓房,出售給乙方。

二、上列房屋包括附屬設備,雙方議定房屋價款為人民幣10.5萬元人民幣。

三、雙方約定,本協議簽訂之日,乙方一次性交清房款;甲方同時將房屋鑰匙交付給乙方。雙方應該同時為對方出具相應的收到憑證。

四、甲方保證其出賣給乙方的房屋,產權清楚,絕無他項權利設定或其他糾紛。乙方買受後,如該房屋產權有糾葛,影響乙方權利的行使,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賠償乙方因此而受到的經濟損失。

五、雙方對房屋質量無異議,房屋交付後,因房屋質量引起的糾紛,雙方不相互承擔賠償責任。六、甲方所出售房屋為拆遷安置回遷房,甲方並未辦理產權登記手續,對此乙方完全知曉。乙方同意甲方關於房屋產權過户的承諾:甲方在能辦理產權登記時應該儘快辦理產權登記,甲方辦理完全產權登記後,應立即協助乙方辦理產權過户手續。除客觀原因不能辦理外,甲方應該於XX年10月底前協助乙方辦理完產權過户事宜。七、在辦理房屋產權轉移過户登記時,甲方應予全力協助。如因甲方的延誤,致使影響產權過户登記,因而使乙方遭受損失的,由甲方負賠償責任。八、本協議簽訂前,該房屋如有應繳納的一切税收、費用,概由甲方負責。因簽訂本協議所發生的過户登記費、契税、估價費、印花税等費用由乙方負擔。其他税費按有關法律規定,各自承擔。

九、本協議簽訂後,雙方應該共同遵守。如違約,違約方除賠償對方相應經濟損失外,還應該賠償對方房屋總價款20%的違約金。

十、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雙方發生分歧應該協商解決,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商不成,任一方均可起訴至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十二、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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