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物買賣合同合集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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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係,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麼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貨物買賣合同,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貨物買賣合同合集15篇

貨物買賣合同1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就甲方向乙方出賣本合同約定的貨物事宜,達成如下一致:

一、 買賣標的和數量

甲方將下列貨物賣與乙方: 名稱

規格或型號

品牌

生產商

數量

二、 單價和貨款總額

雙方約定的價格條款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總價款為人民幣

______________________萬元。

三、交貨時間和交貨數量交貨時間為:

每批次交貨數量的限制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交貨地點、運輸方式和運輸費用的承擔

雙方確定的交貨地點為________市________路________號;

運輸方式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運費由乙方承擔,但是已經合併計算入本合同的貨物單價中。

五、質量標準和驗收條款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封樣的方式和保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在甲方貨物到達交貨地點的當天應當及時組織人員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予以簽收貨物。不合格貨物乙方有權拒絕接收。

貨物買賣合同2

____年__月__日[填寫簽約時間]

______________[填寫簽約地點]

(注:如合同內容少,可不附此頁。)

(注:在本合同文本中,標有“★”的為必須具備且不能擅自更改或刪除的語句,如果確需更改或刪除,應請示本單位法律部門同意後方可更改或刪除;標有“”的為法律規定條款或合同通常必備條款;標有“”的為合同各方協商確定的條款;標有“”的為合同選擇性條款。

斜體文字僅供在簽訂合同時作為提示之用,最終版本的合同文本應當將斜體文字刪除。

本合同是通用格式文本,在具體合同簽署前必須經本單位法律部門審核,以審核後文本為準。)

甲方:____________(注:須填寫營業執照登記的單位全稱)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注:以營業執照為準)

郵編: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注:以實際辦公地址為準)

郵編: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注:須填寫營業執照登記的單位全稱)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注:以營業執照為準)

郵編: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注:以實際辦公地址為準)

郵編: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填寫甲方全稱](以下簡稱“甲方”)和[填寫乙方全稱](以下簡稱“乙方”)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協商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就_______________事宜達成以下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名稱:____________

2、品種:____________

3、規格:____________(應註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

4、質量,按下列第項執行:

(1)按照標準執行(須註明按國家標準或企業具體標準,如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等)。

(2)按樣本,樣本作為合同的附件(應註明樣本封存及保管方式,附件略)。

(3)按雙方商定要求執行,具體為:____________(應具體約定產品質量要求)。

第二條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數量:____________。

2、計量單位和方法:____________。

3、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減)量規定及計算方法:賣方代辦運輸的,運輸途中允許有()%的自然增(減)量,交貨數量允許有()%的正負尾差,結算時以實際交貨數量為準。

第三條包裝方式和包裝品的處理

1、產品包裝應符合現行包裝標準規定執行並具備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以保證商品的存放和運輸安全為前提,以符合運輸規定要求。

2、因乙方原因,由於包裝不當而引起的產品損傷或由於防護措施不善而引起產品鏽蝕,乙方應賠償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費用。

3、包裝完整,原件數量短少或規格品種不符,經甲方查詢乙方應給予解決。

4、包裝箱內應附有完整的維修保養、操作使用説明書。(應儘可能註明所採用的包裝標準是否國家或主管部門標準,自行約定包裝標準應具體可行,包裝材料由誰供應,包裝費用由誰負擔)。

第四條交貨方式

1、交貨時間:______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______。

3、運輸方式:____________(註明由誰負責代辦運輸)。

4、保險:____________(按情況約定由誰負責投保並具體規定投保金額和投保險種)。

5、與買賣相關的單證的轉移:____________。

第五條驗收

1、驗收時間:____________;

2、驗收方法:____________(如採用抽樣檢驗,應註明抽樣標準或方法和比例);

3、驗收標準:____________;

4、由誰負責驗收和試驗:____________;

5、驗收如發生爭議,由檢驗機構按檢驗標準和方法,對產品進行檢驗。

第六條價格與貨款支付★

1、單價:____________;總價:____________(明確幣種及大寫)。

2、貨款支付:

貨款的支付時間:____________;

貨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

運雜費和其它費用的支付時間及方式:。

3、預付貨款:(根據需要決定是否需要預付貨款及金額、預付時間)。

第七條提出異議的時間和方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發現貨物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或約定,應在妥善保管貨物的同時,自收到貨物後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異議期間,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甲方未及時提出異議或者自收到貨物之日起日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為貨物符合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後,應在日內負責處理並通知甲方處理情況,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八條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九條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年。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條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的,應向乙方賠償退貨部分貨款的____________%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有關技術資料、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以順延外,應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日內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約定日期提貨的,應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逾期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受貨物的,應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6)甲方如錯填到貨的地點、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實際損失。

(7)其它約定: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貨物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應按質論價;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乙方因貨物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支出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物的差價部分因包裝不當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按照逾期交貨金額每日萬分之計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並賠償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如逾期超過日,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可就遭受的損失向乙方索賠。

(5)乙方提前交的貨物、多交的貨物,如其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約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間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均應由乙方承擔。

(6)貨物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到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實際合理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到貨物後,仍可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付款;合同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貨物的,乙方應按數補交,並承擔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貨物的,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日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覆的,視為同意乙方發貨。

(8)其它: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的定義

“不可抗力”指超出本合同雙方控制範圍、無法預見、無法避免或無法克服、使得本合同一方部分或完全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事件。這類事件包括但不限於地震、颱風、洪水、火災、戰爭、罷工、政府行為、法律規定或其適用的變化,或者其它任何無法預見、無法避免或者無法控制的客觀情況。(注:雙方可以增加列舉)

2、不可抗力的後果

(1)如果發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在本合同項下受不可抗力影響的義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誤期間內自動中止,並且其履行期限應自動延長,延長期間為中止的期間,該方無須為此遭受懲罰或承擔責任。

(2)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於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及時書面通知另一方,並且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日內向另一方提供政府部門或公證部門出具的不可抗力發生以及持續期間的充分證據。提出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還應盡一切合理努力使損失降低至最低限度。

(3)發生不可抗力時,雙方應立即進行磋商,尋求公正解決方案,並且要盡一切合理努力使損失降低至最低限度。

第十三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四條爭議的處理

本合同應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根據其作出解釋。(若有涉外因素不得擅自刪除本條款。)

(在以下兩種方式中擇一使用。)

1、仲裁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產生於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應由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無法解決,任何一方均可將爭議提交[填寫仲裁委員會名稱]按照申請仲裁時該委員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在[填寫仲裁地](選貿仲時可約定仲裁的地點)仲裁解決,其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注:可選的仲裁機構主要有下列幾類:一是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該會有北京總會、華南分會和上海分會。具體仲裁地點可選擇總分會所在地,也可根據需要或自身的法律環境和資源,選擇合適己方的地點仲裁,貿仲認可異地仲裁;二是在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直轄市及部分設區的市設立的仲裁委員會;三是其它國際商事仲裁機構,如國際商會仲裁院、瑞典斯德哥爾摩仲裁院、香港國際仲裁中心等)

2、訴訟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產生於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應由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無法解決,則任何一方有權依法向[]人民法院(或[]鐵路法院)起訴。

(1)各地鐵路法院受理範圍有所差別,但鐵路法院對我公司最有利;

(2)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第25條“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在書面合同中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關於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注:當事人在選擇爭議解決方式時,應選擇比較瞭解、熟悉,能依法、客觀、公正處理糾紛的機構。特別是可以選擇與合同有關的鐵路法院進行爭議處理。仲裁和訴訟只能選擇其一,如二者都選,將導致仲裁條款無效。對於仲裁機構的名稱應準確,否則可能會出現不同的理解,可能會導致仲裁條款無效。)

第十五條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閲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六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其他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注:合同期限表述方式任選其一:

(1)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終止;

(2)在本合同雙方權利義務履行完畢時終止;

(3)至固定期限日/後終止。

2、未盡事宜由本合同雙方另行協商確定。對本合同的任何補充或修訂需經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為有效。書面補充協議構成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簽約地點:____________[建議填寫我方簽約主體所在地]

(注:根據《民事訴訟法》第25條“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在書面合同中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關於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簽約地點關係到發生爭議情況下,何地法院有管轄權的問題,因此簽約地點應儘量填寫對我方有利的地點,無論是否真實、客觀。建議將合同簽約地點確定為我方簽約主體所在地。)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貨物買賣合同3

(1)合同號碼:____

(2)日期:____

(3)地點:____

(4)買方:____

(5)賣方:____

茲經買賣雙方同意,由買方購進,賣方出售下列貨物,並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合同:

(6)裝運口岸;

(7)目的口岸;

(8)付款條件:買方在收到賣方關於預計裝船日期及準備裝船的數量的通知後,應於裝運前20天通過北京中國銀行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憑即期匯款票及本合同第(9)條規定的單據在開證行付款。

(9)單據:各項單據均須使用與本合同相一致的文字,以便買方審核查對:

a.填寫通知目的口岸對外貿易運輸公司的空白抬頭、空白背書的全套已裝船的清潔提單(始本合同為fob價格條件時,提單應註明“運費到付”或“運費按租船合同辦理”字樣;如本合同為c&f價格條件時,提單應註明“運費已付”字樣)。

b.發票:註明合同號、嘜頭、載貨船名及信用證號;如果分批裝運,須註明分批號。

c.裝箱單及/或重量單:註明合同號及嘜頭,並逐件列明毛重、淨重和爐號。

d.製造工廠的品質及數量/重量證明書。

品質證明書內應列入根據合同規定的標準按爐號進行化學成分、機械性能及其它各種試驗的實際試驗結果。數量/重量證明書應按爐號列明重量。

e.按本合同第(11)條規定的裝運通知電報抄本。

f.按本合同第(10)條規定的航行證明書(如本合同為c&f價格條件時,需要此項證明書;如本合同為fob價格條件時,則不需此項證明書)。

(10)裝運條件:

a.離岸價條款:

a)裝本合同貨物的船隻,由買方或買方運輸代理人中國租船公司(地址:北京,二里溝。電報掛號zhong zu peking)租訂艙位。賣方負責貨物的一切費用風險到貨物裝到船面為止。

b)賣方必須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30天前,將合同號碼、貨物名稱、數量、裝運口岸及預計貨物運達裝運口岸日期,以電報通知買方以便買方安排艙位。並同時通知買方在裝港的船代理。若在規定期限內買方未接到前述通知,即作為賣方同意在合同規定期內任何日期交貨,並由買方主動租訂艙位。

c)買方應在船隻受載期12天前將船名,預計受載日期、裝載數量、合同號碼、船舶代理人,以電報通知賣方。賣方應聯繫船舶代理人配合,船期備貨裝船。如買方因故需要變更船隻或更改船期時,買方或船舶代理人應及時通知賣方。

d)買方所租船隻按期到達裝運口岸後,如賣方不能按時備貨裝船,買方因而遭受的一切損失包括空艙費、延期費及/或罰款等由賣方負擔。如船隻不能於船舶代理人所確定的受載期內到達,在港口免費堆存期滿後第16天起發生的倉庫租費、保險費由買方負擔,但賣方仍負有載貨船隻到達裝運口岸後立即將貨物裝船之義務並負擔費用及風險。前述各種損失均憑原始單據核實支付。

b.成本加運費價條款:

賣方負責將本合同所列貨物由裝運口岸裝達班輪到目的口岸,中途不得轉船。貨物不得用懸掛買方不能接受的國家的旗幟的船隻裝運。載貨船隻在駛抵本合同第(7)條規定的口岸前不得停靠台灣及/或台灣附近地區。

(11)裝運通知:賣方在貨物裝船後,立即將合同號、品名、件數、毛重、淨重、發票金額、載貨船名及裝船日期以電報通知買方。

(12)保險:自裝船起由買方自理,但賣方應按本合同第(11)條規定通知買方。如賣方未能按此辦理,買方因而遭受的一切損失全由賣方負擔。

(13)檢驗和索賠:貨卸目的口岸,買方有權申請中國商品檢驗局進行檢驗。如發現貨物的品質及/或數量/重量與合同或發票不符,除屬於保險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責任外,買方有權在貨卸目的口岸後90天內,根據中國商品檢驗局出具的證明書向賣方提出索賠,因索賠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檢驗費用)均由賣方負擔。fob價格條件時,如重量短缺,買方有權同時索賠短重部分的運費。

(14)不可抗力:由於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賣方不能在合同規定期限內交貨或者不能交貨,賣方不負責任。但賣方必須立即以電報通知買方,並以掛號函向買方提出有關政府機關或者商會所出具的證明,以證明事故的存在。由於人力不可抗拒事故致使交貨延期一個月以上時,買方有權撤銷合同。賣方不能取得出口許可證,不得作為不可抗力。

(15)延期交貨及罰款:除本合同第(14)條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外,如賣方不能如期交貨,買方有權撤銷該部分的合同,或經買方同意在賣方繳納罰款的條件下延期交貨。買方可同意給予賣方15天的優惠期。罰款率為每10天按貨款總額的1%。不足10天者按10天計算。罰款自第16天起計算,最多不超過延期貨款總額的5%。

(16)仲裁:一切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經協商不能得到解決時,應提交北京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程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仲裁委員會的裁決為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仲裁委員會另有決定外,由敗訴一方負擔。

(17)附加條款:以上任何條款如與以下附加條款相牴觸時,以以下附加條款為準。

  買方:__(蓋章)

  代表人:__(簽字)

  賣方:__(蓋章)

  代表人:__(簽字)

  __年__月__日訂立

貨物買賣合同4

買方:____________(下稱甲方)賣方:____________(下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郵編: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編:_____

電話:____________傳真:_____ 電話:____________傳真: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本着自願及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名稱、品種、規格:____________(應註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

2.質量,按下列第()項執行:

(1)按照_______標準執行(須註明按國家標準或部頒或企業具體標準,如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等)。

(2)按樣本,樣本作為合同的附件(應註明樣本封存及保管方式)。

(3)按雙方商定要求執行,具體為:_____________(應具體約定產品質量要求)。

第二條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數量:________ .

2.計量單位和方法:__________.

3.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減)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__________.

第三條包裝方式和包裝品的處理:_________(應儘可能註明所採用的包裝標準是否國家或主管部門標準,自行約定包裝標準應具體可行,包裝材料由誰供應,包裝費用的負擔。)。

第四條交貨方式:

1.交貨時間:_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_.

3.運輸方式:_______(註明由誰負責代辦運輸)。

4.保險:_______(按情況約定由誰負責投保並具體規定投保金額和投保險種)。

5.與買賣相關的單證的轉移:___________.

第五條驗收:

1.驗收時間:_______.

2.驗收方式:______(如採用抽樣檢驗,應註明抽樣標準或方法和比例)。

3.驗收如發生爭議,由___檢驗機構按___檢驗標準和方法,對產品進行檢驗。

第六條價格與貨款支付:

1.單價:____;總價:_________(明確幣種及大寫)。

2.貨款支付:貨款的支付時間:____________;貨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運雜費和其它費用的支付時間及方式:__________.

3.預付貨款:________(根據需要決定是否需要預付貨款及金額、預付時間)。

第七條提出異議的時間和方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發現貨物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或約定,應在妥為保管貨物的同時,自收到貨物後____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託收承付期間,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甲方未及時提出異議或者自收到貨物之日起___日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為貨物合乎規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後,應在_____日內負責處理並通知甲方處理情況,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八條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的,應向乙方賠償退貨部分貨款的___%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有關技術資料、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以順延外,應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____日內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約定日期提貨的,應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逾期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受貨物的,應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6.甲方如錯填到貨的地點、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實際損失。

7.其它約定:_____________.

第九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___%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貨物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應按質論價;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乙方因貨物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支出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物的差價部分。因包裝不當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按照逾期交貨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計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並賠償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如逾期超過___日,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可就遭受的損失向乙方索賠。

5.乙方提前交的貨物、多交的貨物,如其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約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間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均應由乙方承擔。

6.貨物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到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實際合理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到貨物後,仍可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付款;合同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貨物的,乙方應按數補交,並承擔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貨物的,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__日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覆的,視為同意乙方發貨。

8.其它: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___日內向對方通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的不可抗力證明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如雙方不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均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行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二條附加條款: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其它事項:1.按本合同規定應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後__日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2.約定的違約金,視為違約的損失賠償。雙方沒有約定違約金或預先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3.本合同自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內,除非經過對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合同。

4.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雙方來往函件,按照合同規定的地址或傳真號碼以___方式送達對方。如一方地址、電話、傳真號碼有變更,應在變更後的___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否則,應承擔相應責任。

6.本合同正本一式___份,雙方各執___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送______等單位。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受權代表:(簽字)______ 受權代表:(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

本合同於____年____月____日訂立於____(地點)。

貨物買賣合同5

訂立合同雙方:

買方: 美國科威有限公司 (下稱甲方)

賣方: 河北強久自行車配件有限公司(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本着自願及平等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出賣本合同約定的貨物事宜,達成如下一致:

第一條 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產品的名稱:強久自行車QJ-20_32 。

2、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按(1)執行。

(1)按照標準執行(須註明按國家標準或部頒或企業具體標準,如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等)。

(2)按樣本,樣本作為合同的附件。

(3)按雙方商定要求執行,具體為:____(應具體約定產品質量要求)。

第二條 產品的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產品的數量:200。

2、計量單位、計量方法:輛。

第三條 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

1、產品的交貨單位:河北強久自行車配件有限公司。

2、交貨方法,按下列第(2)項執行:

(1)甲方送貨。

(2)乙方代運。

(3)買受人自提自運

3、運輸方式:公路運輸。

4、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或接貨人):強久自行車公司_號庫房。

5、交貨日期:20_年12月05日

第四條:包裝方式和包裝品的處理

包裝方式:

第五條 產品的價格與貨款的結算

1、 單價:57美元;總價:11400美元。

2、 貨款支付:

(1)貨款的支付時間: ____;

(2)貨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

(3)運雜費和其他費用的支付時間及方式________:。

3、 預付貨款:________。

第六條 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

應在妥善保管貨物的同時,自收到貨物後_10__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託收承付期內,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

2、甲方未按規定期限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所交產品符合合同規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4、甲方在接到買受人書面異議後,應在_10_天內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買受人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七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應向乙方償付退貨部分貨款10%的違約金。

2、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逾期付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1、5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3、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受貨物的,應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4、甲方如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第八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__10_%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如果買受人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買受人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出賣人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調換的,按不能交貨處理。

3、乙方因產品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支付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當償付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規定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乙方應當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按照逾期交貨金額每日萬分之__1、5__計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並賠償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如逾期超過____日,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可就遭受的損失向乙方索賠。

5、乙方提前交貨的產品、多交的產品和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產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買受人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應當由乙方承擔。

6、貨物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到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實際合理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到貨物後,仍可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付款;合同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貨物的,乙方應按數補交,並承擔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貨物的,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____日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覆的,視為同意乙方發貨。

第九條 不可抗力

當事人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通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並應在 7天內提供證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2_種方式解決:

1、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20_年12月05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內,當事人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2 份,分送銀行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美國科威有限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地址: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郵編:_____

乙方:河北強久自行車配件有限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地址: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

電話:________

郵編:______

貨物買賣合同6

日期:______________

中國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賣方)和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買方)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同意按照以下兩部分條款簽訂本合同:

一、商品品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噸

三、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價格:本合同各交貨期的具體價格原則上與____________________號合同,同一交貨期有效的價格一致。

五、交貨期

_________________年

第1季度__________噸

第2季度__________噸

第3季度__________噸

第4季度__________噸

上述各季度的裝船月份由買方選定,但應在各季度前月15日以前通知賣方。

六、裝船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港。

七、目的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港口。

八、付款條件:買方應於貨物裝船前_______天,按本合同第二部分第三條①款雙方商定的裝船數量及期限,通過雙方同意的銀行開出以中國化工進出口公司山東*分公司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可轉讓的,可分割的美元信用證。該信用證憑受益人出具的以開證行為付款人的匯票以及本合同第一部分第九條所規定的各項單據,自提單日起三十天(包括提單日在內),由開證行將貨款電匯中國銀行。信用證金額應按雙方商定的交貨數量增開5%。信用證上須證明租船提單可以接受。

九、單據

①賣方在貨物啟運後,應向議付銀行提供下列單據作為議付貨款的依據:

A.發票四份;

B.清潔裝船提單正本二份;

C.由商品檢驗局出具的質量檢驗證書,重量鑑定證書及產地證明書各一份。

②賣方須將上述單據中的清潔裝船提單副本二份,隨船帶交目的港買方

指定的收貨人。其餘單據副本二份航寄買方。

十、附註

①本合同第一部分各條款尚未規定的事項,應按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第二部分的各條款以及由雙方隨時協商後決定的條款履行

②本合同的執行由__________開立信用證。

③本合同項下的數量雙方應努力執行,但如買方或賣方在接貨或供貨方面有困難時,雙方對本合同的履行均可不承擔責任。

④本合同第一部分以__________兩國文字書就正本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持一份為證。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

貨物買賣合同7

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案民事上訴狀

上訴人(原審被告):某某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住所地:某某市某某鎮。

法定代表人:某某 職務:董事長。

被上訴人(原審原告):某某,男,漢族,19 年 月 日出生,住某某市某某區某某北路 號111室。

原審被告:某某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某某分公司,住所地:某某火炬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某某北村32號。

負責人:某某,經理。

上訴請求:

1、依法撤銷某某火炬高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20 )某某民初字第1000號民事判決,發回重審;或駁回被上訴人的訴訟請求;或直接予以改判。

2、一、二審訴訟費用由被上訴人承擔。

事實和理由:

上訴人因不服某某火炬高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20 ) 高民初字第1000號民事判決書,現提起上訴。

一、該判決對被告的辯稱,存在遺漏和曲解。

該判決稱“被告某某建設集團某某分公司稱:對原告的訴訟請求及事實和理由沒有異議,對原告提供證據的真實性予以認可”。而某某分公司真實意思是,對原告起訴的與其發生的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的法律關係是存在的,但對於原告訴訟請求的事實和理由以及據以證明的相關證據存在異議的,且原告起訴的證據是非常不足的。該判決稱“被告某某建設集團稱:要求某某公司與原告協商解決”,眾所周知要求調解不屬相對人抗辯,將被告要求調解作為辯稱內容顯然文不對題,更非被告的真實辯稱意思表示。而被告某某建設集團的真實辯稱意見則與某某分公司以上真實辯稱意見相同。可是,該判決卻斷章取義,未將被告的真實答辯意見記入筆錄,導致了該判決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錯誤,從而作出了完全傾斜於原告和絕對不利於被告的裁決。顯有失公平。

二、該判決認定事實錯誤。

(一)該判決對原告訴請的返還本金1987196.54元予以認定,但原告稱該款項是某某承攬工程施工期間被告拖欠的款項,該事實在該判決書中並無闡述,本案案由是房屋買賣合同糾紛,購房款是現金還是欠款,以及支付或欠款時間、金額的來源是該案的基本內容,但該判決均未查明並列入判決書,顯而易見本案的事實是不清的。

(二)該判決認定某某東龍房產與被告之間已結算完畢,不欠其工程款為解除合同的前題。可事實是,結算並未辦理完畢,且房屋買賣合同既然合法有效,解除合同與第三人結算款項並無直接因果關係。另:該判決認定,原告要求解除合同,被告亦同意解除。殊不知本案被告有二,是哪個被告亦同意?該判決認定的事實顯含糊其辭。

(三)該判決認定事實證據不足。本案原告提供的證據,僅有一份收條和房屋轉讓清單兩份證據。並且,判決書未載明本案原告舉證、被告質證和法院認證過程的事實。上訴人不得不對本案庭審程序是否合法產生了質疑。

上訴人認為,未經當庭舉證、質證和法院認證的證據,不能作為定案的依據。

三、該判決支持原告要求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1.3倍賠償損失,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本案案由是房屋買賣合同糾紛,即便合同無效,也只須返還購房價款,至於雙方存在的經濟損失必須有經濟損失的客觀存在,且對損失的承擔應當按照過錯責任由雙方分擔。本案原告既未向法院提供購房款是向銀行貨款的事實依據,該判決也未認定房屋買賣合同無效的過錯責任,更沒有按過錯責任分擔所謂的經濟損失。

尤其是,該判決支持原告返還購房款是1987197.54元,並支持賠償自20xx年11月16日起至20xx年9月14日止的利息,按本金3698770.80元計算。上訴人認為,該判決,既未對所謂本金的數額和來源予以查實確認,且對20xx年9月14日三年多以前已經了結超過訴訟時效的錢款的利息在該判決中再作認定。顯而易見,該判決顯失公平。

四、該判決程序違法。

本案案情複雜,不但涉及承攬工程款項的結算,涉及房屋的抵押,還涉及房屋買賣合同的效力,且訴訟標的也較大。顯不屬案情簡單、爭議不大的簡易案件,故本判決採用獨任審判在程序上也是錯誤的。同時,該判決書中明確載明原審被告要求與原告協商解決,那麼,法院應當主持調解,並在判決書中闡明調解成立或調解不成的原因和過程,為何不是調解結案而是直接判決呢?對此,上訴人認為,原審法院對本案的判決,當事人有調解要求而法院不調解,那麼顯見法院有強行判決之嫌。故上訴人認為,對本案的審判,原審法院存在程序上的違法也是明顯的。

綜上所述,本案原審判決存在認定事實不清,適用法律錯誤,程序違法的嚴重問題。為此,望貴院充分考慮上訴人的上訴理由,依法維護上訴人的合法權益,支持上訴人的上訴請求!謝謝!

此致

某某市中級人民法院

上訴人: 某某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20年 月日

貨物買賣合同8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下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下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本着自願及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名稱、品種、規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應註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

2。質量,按下列第( )項執行:

(1) 按照______________標準執行(須註明按國家標準或部頒或企業具體標準,如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等)。

(2) 按樣本,樣本作為合同的附件(應註明樣本封存及保管方式)。

(3) 按雙方商定要求執行,具體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應具體約定產品質量要求)。

第二條 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數量:________________ 。

2。計量單位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減)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包裝方式和包裝品的處理:

__________________(應儘可能註明所採用的包裝標準是否國家或主管部門標準,自行約定包裝標準應具體可行,包裝材料由誰供應,包裝費用的負擔。)。

第四條 交貨方式:

1。交貨時間:________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

3。運輸方式:______________(註明由誰負責代辦運輸)。

4。保 險:______________(按情況約定由誰負責投保並具體規定投保金額和投保險種)。

5。與買賣相關的單證的轉移: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驗收:

1。驗收時間:______________。

2。驗收方式:

____________(如採用抽樣檢驗,應註明抽樣標準或方法和比例)。

3。驗收如發生爭議,由______檢驗機構按______檢驗標準和方法,對產品進行檢驗。

第六條 價格與貨款支付:

1。單價:________; 總價:__________________(明確幣種及大寫)。

2。貨款支付:

貨款的'支付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貨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運雜費和其它費用的支付時間及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3。預付貨款:________________(根據需要決定是否需要預付貨款及金額、預付時間)。

第七條 提出異議的時間和方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發現貨物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或約定,應在妥為保管貨物的同時,自收到貨物後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託收承付期間,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甲方未及時提出異議或者自收到貨物之日起______日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為貨物合乎規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後,應在__________日內負責處理並通知甲方處理情況,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八條 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的,應向乙方賠償退貨部分貨款的______%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有關技術資料、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以順延外,應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________日內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約定日期提貨的,應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逾期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受貨物的,應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6。甲方如錯填到貨的地點、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實際損失。

7。其它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九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______%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貨物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應按質論價;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乙方因貨物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支出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物的差價部分。因包裝不當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按照逾期交貨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計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並賠償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如逾期超過______日,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可就遭受的損失向乙方索賠。

5。乙方提前交的貨物、多交的貨物,如其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約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間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均應由乙方承擔。

6。貨物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到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實際合理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到貨物後,仍可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付款;合同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貨物的,乙方應按數補交,並承擔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貨物的,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____日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覆的,視為同意乙方發貨。

8。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______日內向對方通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的不可抗力證明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如雙方不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均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華南分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施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相關的合同範本
·樓房買賣合同·軟件買賣合同·二手車輛買賣合同
·車位車庫買賣合同·鋼材買賣合同·木材買賣合同

第十二條 附加條款: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其它事項:

1。按本合同規定應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後____日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2。約定的違約金,視為違約的損失賠償。雙方沒有約定違約金或預先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3。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內,除非經過對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合同。

4.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雙方來往函件,按照合同規定的地址或傳真號碼以______方式送達對方。如一方地址、電話、傳真號碼有變更,應在變更後的______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否則,應承擔相應責任。

6.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分送____________等單位。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貨物買賣合同9

簽字日期:

賣方 中國 公司

地 址: 電報掛號: 電傳:

買方 ×國 公司

地 址: 電報掛號: 電傳:

雙方同意按下列條款由賣方出售,買方購進下列貨物:

┌────────────────┬─────┬─────┬─────┐

│ (1) 貨物名稱、規格包裝及嘜頭 │ (2) 數量│ (3) 單價│ (4) 總值│

├────────────────┼─────┼─────┼─────┤

│ │ │ │ │

│ │ │ │ │

│ │ │ │ │

│ ├─────┴─────┴─────┤

│ │ 賣方有權在__%以內多裝或少裝 │

└────────────────┴─────────────────┘

(5)裝運期限:

(6)裝運口岸:

(7)目的口岸:

(8)保險:由賣方按發票金額110%投保。

(9)付款條件:

買方應通過買賣雙方同意的銀行,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可轉讓和可分割的、允許分批裝運和轉船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憑裝運單據在中國的中國銀行見單即付。該信用證必須在_______前開出。信用證有效期為裝船後__天在中國到期。

(10)單據:賣方應向議付銀行提供已裝船清潔提單(或集裝箱運輸的已裝船提單)、發票、品質證明、數量/重量鑑定書;如果本合同按cif條件,應再提供可轉讓的保險單或保險憑證。

(11)裝運條件(cif/c&f)

1.載運船隻由賣方安排,允許分批裝運、允許轉船、允許集裝箱運輸。

2.賣方於貨物裝船後,應將合同號碼、品名、數量、船名、裝船日期以電報通知買方。

(12)品質與數量、質量的異議與索賠:貨到目的口岸後,買方如發現貨物品質及/或數量/重量與合同規定不符,除屬於保險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責任外,買方可以憑雙方同意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向賣方提出異議。品質異議須於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內提出,數量/重量異議須於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內提出。賣方應於收到異議後30天內答覆買方。

(13)人力不可抗拒:由於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賣方不能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交貨或者不能交貨,賣方不負責任。但賣方必須立即以電報通知買方。如買方提出要求,賣方應以掛號函向買方提供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或有關機構出具的發生事故的證明文件。

(14)仲裁: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果不能達成協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被告國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約束力。仲裁費用除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

(15)補充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正本共2份,採用中、英(略)文書就,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簽字後正式生效,雙方各執1份為憑。

賣方 買方

中國 公司 ×國 公司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見證人

(×××律師)

(簽字)

簽約地點:

貨物買賣合同10

合同號:____

地點:____ 日 期:____

買方:____

地址:____

電報:____

電傳:____

賣方:____

地址:____

電報:____

電傳:____ 本合同由買賣雙方商訂,在合同項下,雙方同意按下列條款買賣下述商品:

第一條 品名、規格、數量及單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同總值

第三條 原產國別及製造廠商

第四條 裝運港

第五條 目的港

第六條 裝運期

分運:

轉運:

第七條 包裝

所供貨物必須由賣方妥善包裝,適合遠洋和長途內陸運輸,防潮,防濕,防震,防鏽,耐野蠻裝卸。任何由於買方包裝不善而造成的損失由賣方負責。

第八條 程嘜頭

賣方須用不褪色油漆於每件包裝上印刷包裝編號、尺碼、毛重、淨重、提吊位置及“此端向上”、“小心輕放”‘“切勿受潮”等字樣及下列嘜頭:

第九條 保險

裝運後由買方投保。

第十條 買方在收到備貨電傳通知後及裝運期前30天,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信用證,其金額為合同總值的_%,計__。中國銀行____行收到下列單證經核對無誤後,承付信用證款項(如果分運,應按分運比例承付):

A.全套可議付已裝船清潔海運提單,外加兩套副本,註明“運費待收”,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已通知到貨口岸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

B.商業發票一式五份,註明合同號,信用證號和嘜頭。

C.裝箱單一式四份,註明每包貨物數量,毛重和淨重。

D.由製造廠家出具並由賣方簽署的品質證明書一式三份。

E.提供全套技術文件的確認書一式兩份。

F.裝運後即刻通知買方啟運日期的電報/電傳副本一份。

(2)賣方在裝船後10天內,須掛號航空郵寄三套上述文件(F除外),一份寄買方,兩份寄目的港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

3.中國銀行收到合同____中規定的,經雙方簽署的驗收證明後,承付合同總值的_%,金額為____。

(4)買方在付款時,有權按合同第15、18條規定扣除應由賣方支付的延期罰款金額。

(5)一切在中國境內的銀行費用均由買方承擔,一切在中國境外的銀行費用均由賣方承擔。

第十一條 裝運條款

(1)賣方必須在裝運期前45天,用電報/電傳向買方通知合同號、貨物品名、數量、發票金額,件數,毛重,尺碼及備貨日期,以便買方安排訂倉。

(2)如果貨物任一包裝達到或超過重20噸,長12米,寬2.7米,高3米,賣方應在裝船前50天,向買方提供五份包裝圖紙,説明詳細尺碼和每件重量,以便買方安排運輸。

(3)買方須在預計船抵達裝運港日期前10天,通知賣方船名,預計裝船日期,合同號和裝運港船方代理,以便賣方安排裝船。如果需要更改載貨船隻,提前或推後船期,買方或船方代理應及時通知賣方。如果貨船未能在買方通知的抵達日期後30天內到達裝運港,從第31天起,在裝運港所發生的一切倉儲費和保險費由買方承擔。

(4)船按期抵達裝運港後,如果賣方未能備貨待裝,一切空倉費和滯期費由賣方承擔。

(5)在貨物超過船舷離吊鈎前,一切風險及費用由賣方承擔。在貨物超過船舷脱離吊鈎後,一切風險及費用由買方承擔。

(6)賣方在貨物全部裝運完畢後48小時內,須以電報/電傳通知買方合同號、貨物品名、數量、毛重、發票金額,載貨船名和啟運日期。如果由於賣方未及時電告買方,以至貨物未及時保險而發生的一切損失由賣方承擔。

第十二條 技術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術文件應隨貨物發運:

A.基礎設計圖。

B.接線説明書,電路圖和氣/液壓連接圖。

C.易靡損件製造圖紙和説明書。

D.零備件目錄。

E.安裝、操作和維修説明書。

(2)賣方應在簽訂合同後60天內,向買方或用户掛號航空郵寄本條(1)款規定的技術文件,否則買方有權拒開信用證或拒付貨款。

第十三條 保質條款

賣方保證貨物系用上等的材料和一流工藝製成,嶄新、未曾使用,並在各方面與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貨物正確安裝、正常操作和維修情況下,買方對合同貨物的正常使用給予__天的保證期,此保證期從貨物到達__起開始計算。

第十四條 檢驗條款

(1)賣方/製造廠必須在交貨前全面、準確地檢驗貨物的質量、規格和數量,簽發質量證書,證明所交貨物與合同中有關條款規定相符,但此證明書不作為貨物的質量、規格、性能和數量的最後依據。賣方或製造廠商應將記載檢驗細節和結果的書面報告附在質量證明書內。

(2)在貨物抵達目的港之後,買方須申請中國商品檢驗局(以下稱商檢局)就貨物質量、規格和數量進行初步檢驗並簽發檢驗證明書。如果商檢局的檢驗發現到貨的質量、規格或數量與合同不符,除應由保險公司或航方負責者外,買方在貨物到港後_天內有權拒收貨物,向賣方提出索賠。

(3)如果發現貨物質量和規格與合同規定不符,或貨物在本合同第13條所規定的保證期內證明有缺陷,包括內在缺陷或使用不良的原材料,買方將安排商驗局檢驗,並有權依據商檢證書向賣方索賠。

(4)如果由於某種不能預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內檢驗證書不及辦妥,買方須電告賣方延長商檢期限__天。

第十五條 索賠

(1)如果賣方對貨物不符合本合同規定負有責任且買方按照本合同第13條和第14條規定,在檢驗和質量保證期內提出索賠時,賣方在徵得買方同意後,可按下列方法之一種或幾種理賠:

A.同意買方退貨,並將所退貨物金額用合同規定的貨幣償還買方,並承擔買方因退貨而蒙受的一切直接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費用、保險費、檢驗費、倉儲、碼頭裝卸及監管保護所退貨物的一切其它必要費用。

B.按照貨物的質量低劣程序,損壞程度和買方蒙受損失的金額將貨物貶值。

C.用符合合同規定規格、質量和性能的部件替換有瑕疵部件,並承擔買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損失和費用。新替換部件的保質期須相應延長。

(2)如果賣方在收到買方索賠書後一個月之內不予答覆,則視為賣方接受索賠。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

(1)簽約雙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無法履約,履約期限則應按不可抗力影響履約的期限相應延長。

(2)受阻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或終止時儘快電告另一方,並在事故發生後14天內將有關當局出具的事故證明書掛號航空郵寄給另一方認可。

(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持續超過一百二十天,另一方有權用掛號航空郵寄書面通知,通知受阻方終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條 仲裁

(1)雙方對執行合同時發生的一切爭執均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不能解決,則可訴諸仲裁。

(2)仲裁應提交中國北京、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也可提交雙方同意的第三國仲裁機構。

(3)仲裁機構的裁決具有最終效力,雙方必須遵照執行,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仲裁機構另有裁定都除外。

(4)仲裁期間,雙方須繼續執行合同中除爭議部分之外的其它條款。

第十八條 延期和罰款

如果賣方不能按合同規定及時交貨除因不可抗力者外,若賣方同意支付延期罰款,買方應同意延期交貨。罰款通過議付行在付款時扣除,但罰款總額不超過延期貨物總值的5%,罰款率按每星期0.5%計算,少於七天者按七天計。如果賣方交貨延期超過合同規定船期十星期時,買方有權取消合同。儘管取消了合同,但賣方仍須立即向買方交付上述規定罰款。

第十九條 附加條款(如果上述任何條款與下列附加條款不一致時,應以後者為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鑑:

本合同由雙方於__年__月__日用__文簽署。原本一式__份,買賣雙方各執__份。本合同以上述第( )款方式生效

(1)立即生效。

(2)合同簽署後__天內,由雙方確認生效。

(3)

買方:____ 賣方:____

簽名:____ 簽名:____

貨物買賣合同11

供方:(以下簡稱甲方)

需方:(以下簡稱乙方)

一、產品名稱、規格型號、單位、數量、單價、金額: 單位:人民幣(元)

二、品質保證:原廠包裝、原廠標準。

三、交貨地點及方式:供方負責送貨至需方公司所在地,供需雙方共同驗收並簽字確認。

四、交貨期:合同簽訂之日起一週內。

五、產品保修責任:自交貨驗收合格之日起,主機保修24個月,人為及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損壞除外,保修期滿後供方負責使用原廠配件進行有償維修。

六、付款方式:貨到當日內支付總額的80%,十日內付清其餘

甲方:

乙方: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貨物買賣合同12

合同號:____

買方:____ 賣方:____

電話:____ 電話:____

按本合同條款,買方同意購入,賣方同意出售下述產品,謹此簽約。

1.品名、規格:____ 單位:_____ 數量:____

單價:_____ 總價:_____ 總金額:_____

2.原產國別和生產廠:______

3.包裝:

須用堅固的木箱或紙箱包裝。 以宜於長途海運/郵寄/空運及適應氣候的變化.並具備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

由於包裝不良而引起的貨物損傷或由於防護措施不善而引起貨物鏽蝕, 賣方應賠償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費用。

包裝箱內應附有完整的維護保養、操作使用説明書。

4.裝運標記:

賣方應在每個貨箱上用不褪色油漆標明箱號、毛重、淨重、長、寬、 高並書以“防潮”、“小心輕放”、“此面向上”等字樣和裝運:

5.裝運日期:______

6.裝運港口:______

7.卸貨港口:______

8.保 險:______ 裝運後由買方投保。

9.支付條件:

分下述三種情況:

(1)採用信用證: 買方收支賣方交貨通知[詳見本合同條款11]

應在交貨日前15-20天, 由____銀行開出以賣方受益人的與裝運金額相同的不可撤銷信用證。 賣方須向開證行出具100%發票金額即期匯票並附裝運單據(見本合同第10款)。 開證行收到上述匯票和裝運單據即付以支付(電匯或航郵付)。信用證於裝運日期後15天內有效。

(2)託收。 貨物裝運後,賣方出具即期匯票, 連同裝運單據(見本合同第10),通過賣方所在地銀行和買方____銀行提交給買方進行託收。①商業合同是一種通用合同。在國際貿易中, 若雙方對合同貨物無特殊要求的條件下,一般採用商業合同的內容和形式。

(3)直接付款: 買方收到賣方裝運單據(見本合同第10款)後7天內, 以電匯或航郵向賣方支付貨款。

10.單據: (1)小海運: 全套潔淨海運提單,標明“運費付訖.”“運費預付”, 作成空白背書並加註目的港____公司。 (2)空運: 空運提單副本一份,標明“運費付訖”/“運費項目”寄交買方。 (3)航郵: 航空收據副本一份,寄交買方。 (4)發票一式五份, 標明合同號和貨運嘜頭(若貨運嘜頭多於一個,發票需單獨開列), 發票根據有關合同詳細填寫。 (5)由廠商出具的裝箱清單一式兩份。 (6)由廠商出具的質量和數量保證書。 (7)貨物裝運後立即用電報/信件通知買方。 此外,貨發10天內,買方將上述單據(第5條除外)航郵寄兩份, 一份直接寄買方,另一份直接寄目的港__公司。

11.裝運: (1)f.o.b.條款: a.賣方於合同規定的裝運日期前30天,用電報/信件將合同號、品名、數量、價值、箱號、 毛重、裝箱尺碼和貨抵裝運港日期通知買方, 以便買方租船訂艙。 b.賣方船運代理__公司__(電報:__),負責辦理租船訂艙事宜。 c.____租船公司或其港口代理(或班輪代理), 預計船達裝運港10天之前,即將船名、預計裝貨日期、 合同號等通知賣方以便賣方安排裝運。要求賣方與船方代理保持密切聯繫。當需要更換運載船舶及船舶提前、 推遲抵達時,買方或其船方代理應及時通知賣方。 若船在買方通知日後30天內尚未抵達, 則第30天后倉儲費和保險費用由買方承擔。 d.若載運船舶如期抵達裝運港,賣方因備貨未妥而影響裝船, 則空艙費和滯期費均由賣方承擔。 e.貨物超過船舷並未從吊鈎卸下,一切費用和風險由賣方承擔; 貨物超過船舷並從吊鈎卸下, 一切費用和風險屬買方。 (2)c&f條款下: a.在裝運期內,賣方負責將貨物從裝運港運至目的港。不允許轉船。 b.貨物經航郵/空運時,賣方於本合同第5條規定的交貨日期前30天,以電報/信件把交貨預定期、合同號、品名、發票金額等通知買方。 貨物交辦發運,賣方即刻以電報/信件將合同號、品名、發票金額、交辦日期通知買方,以便買方及時投保。

12.裝運通知: 貨物業經全部裝船,賣方應將合同號、品名、數量、發票金額、毛重、 船名和啟船日期等立即以電報/信件通知買方。 若因賣方通知不及時致使買方不能及時投保,買方則承擔全部損失。

13.質量保證: 賣方保證:所供貨物,系由最好的材料兼以高超工藝製成, 商標為新的和未經使用的,其質量和規格符合本合同所作的説明。

自貨到目的港起12個月為質量保證期。

14.索賠: 自貨到目的港起90天內,經發現貨物質量、規格、 數量與合同規定不符者,除那些應由保險公司或船方承擔的部分外,買方可憑__出具的商檢證書,有權要求更換或索賠。 賣方擔保貨到目的港起12個月內, 使用過程中由於材料質量低劣和工藝不佳而出現的損傷, 買方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並出具__商檢局開列的檢驗證書,提出索賠。商檢證書乃索賠之依據。 按買方索賠要求,賣方有責任立即排除貨物之缺陷、全部或部分更換貨物或根據缺陷情況將貨物降價處理。

15.不可抗力: 在貨物製造和裝運過程中, 由於發生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延期交貨或不能交貨,賣方概不負責。賣方於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 即刻通知買方並在事發14天內,以航空郵件將事故發生所在地當局簽發的證書寄交買方以作證據。 即使在此情況下,賣方仍有責任採取必要措施促使盡快交貨。 不可抗力事故發生後超過10個星期而合同尚未履行完畢, 買方有權撤銷合同。

16.合同延期和罰款: 除本合同15條所述不可抗力原因,賣方若不能按合同規定如期交貨, 按照賣方確認的罰金支付,買方可同意延期交貨, 付款銀行相應減少議定的支付金額,但罰款不得超過遲交貨物總額的5%。 賣方若逾期10個星期仍不能交貨,買方有權撤銷合同。儘管合同已撤銷,但賣方仍應如期支付上述罰金。

17.仲裁: 凡涉及本合同因執行本合同而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如果協商不能解決, 則可提交__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暫定仲裁法則和程序進行仲裁。仲裁將在__進行,仲裁裁決是終局,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仲載也可在雙方均能接受的第三國進行。

18.附加條款: 本合同原本兩份。經雙方簽字,各執一份,僅此聲明。

  賣方:____ 買方:____

  代表人:____ 代表人:____

  日期:____ 日期:____

貨物買賣合同13

合同號: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報: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報: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

本合同由買賣雙方商訂,在合同項下,雙方同意按下列條款買賣下述商品:

第一條 品名、規格、數量及單價:_________。

第二條 合同總值:_________。

第三條 原產國別及製造廠商:_________。

第四條 裝運港:_________。

第五條 目的港:_________。

第六條 裝運期

分運:_________

轉運:_________

第七條 包裝

所供貨物必須由賣方妥善包裝,適合遠洋和長途內陸運輸,防潮,防濕,防震,防鏽,耐野蠻裝卸,任何由於賣方包裝不善而造成的損失由賣方負擔。

第八條 嘜頭

賣方須用不褪色油漆於每件包裝上印刷包裝編號、尺碼、毛重、淨重、提吊位置及“此端向上”、“小心輕放”,“切勿受潮”等字樣及下列嘜頭:_________

第九條 保險

裝運後由買方投保。

第十條 付款條件

(1)買方在收到備貨電傳通知後或裝運期前30天,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信用證,其金額為合同總值的_________%,計_________。_________銀行收到下列單證經核對無誤後,承付信用證款項(如果分運,應按分運比例承付):

a.全套可議付已裝船清潔海運提單,外加兩套副本,註明“運費待收”,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已通知到貨口岸_________公司。

b.商業發票一式五份,註明合同號,信用證號和嘜頭。

c.裝箱單一式四份,註明每包貨物數量,毛重和淨重。

d.由製造廠家出具並由賣方簽署的品質證明書一式三份。

e.提供全套技術文件的確認書一式兩份。

f.裝運後即刻通知買方啟運日期的電報/電傳副本一份。

(2)賣方在裝船後10天內,須掛號航空郵寄三套上述文件(f除外),一份寄買方,兩份寄目的港_________公司。

(3)_________銀行收到合同_________中規定的,經雙方簽署的驗收證明後,承付合同總值的_________%,金額為_________。

(4)買方在付款時,有權按合同第15、18條規定扣除應由賣方支付的延期罰款金額。

(5)一切在中國境內的銀行費用均由買方承擔,一切在中國境外的銀行費用均由賣方承擔。

第十一條 裝運條款

(1)賣方必須在裝運期前45天,用電報/電傳向買方通知合同號、貨物品名、數量,發票金額,件數,毛重,尺碼及備貨日期,以便買方安排訂倉。

(2)如果貨物任一包裝達到或超過重20噸,長12米,寬2.7米,高3米,賣方應在裝船前50天,向買方提供五份包裝圖紙,説明詳細尺碼和每件重量,以便買方安排運輸。

(3)買方須在預計船抵達裝運港日期前10天,通知賣方船名,預計裝船日期,合同號和裝運港船方代理,以便賣方安排裝船。如果需要更改載貨船隻,提前或推後船期,買方或船方代理應及時通知賣方。如果貨船未能在買方通知的抵達日期後30天內到達裝運港,從第31天起,在裝運港所發生的一切倉儲費和保險費由買方承擔。

(4)船按期抵達裝運港後,如果賣方未能備貨待裝,一切空倉費和滯期費由賣方承擔。

(5)在貨物越過船舷脱離吊鈎前,一切風險及費用由賣方承擔。在貨物越過船舷脱離吊鈎後,一切風險及費用由買方承擔。

(6)賣方在貨物全部裝運完畢後48小時內,須以電報/電傳通知買方合同號、貨物品名、數量、毛重、發票金額,載貨船名和啟運日期。如果由於賣方未及時電告買方,以致貨物未及時保險而發生的一切損失由賣方承擔。

第十二條 技術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術文件應隨貨物發運:

a.基礎設計圖。

b.接線説明書,電路圖和氣/液壓連接圖。

c.易磨損件製造圖紙和説明書。

d.零備件目錄。

e.安裝、操作和維修説明書。

(2)賣方應在簽訂合同後60天內,向買方或用户掛號航空郵寄本條(1)款規定的技術文件,否則買方有權拒開信用證或拒付貨款。

第十三條 保質條款

賣方保證貨物系用上等的材料和一流工藝製成,嶄新、未曾使用,並在各方面與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貨物正確安裝、正常操作和維修情況下,賣方對合同貨物的正常使用給予_________天的保證期,此保證期從貨物到達_________起開始計算。

第十四條 檢驗條款

(1)賣方/製造廠必須在交貨前全面、準確地檢驗貨物的質量、規格和數量,簽發質量證書,證明所交貨物與合同中有關條款規定相符,但此證明書不作為貨物的質量、規格、性能和數量的最後依據。賣方或製造廠商應將記載檢驗細節和結果的書面報告附在質量證明書內。

(2)在貨物抵達目的港之後,買方須申請中國商品檢驗局(以下稱商檢局)就貨物質量、規格和數量進行初步檢驗並簽發檢驗證明書。如果商檢局的檢驗發現到貨的質量、規格或數量與合同不符,除應由保險公司或船方負責者外,買方在貨物到港後_________天內有權拒收貨物,向賣方提出索賠。

(3)如果發現貨物質量和規格與合同規定不符,或貨物在本合同第13條所規定的保證期內證明有缺陷,包括內在缺陷或使用不良的原材料,買方將安排商檢局檢驗,並有權依據商檢證書向賣方索賠。

(4)如果由於某種不能預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內檢驗證書不及辦妥,買方須電告賣方延長商檢期限_________天。

第十五條 索賠

(1)如果賣方對貨物不符合本合同規定負有責任且買方按照本合同第13條和第14條規定,在檢驗和質量保證期內提出索賠時,賣方在徵得買方同意後,可按下列方法之一種或幾種理賠:

a.同意買方退貨,並將所退貨物金額用合同規定的貨幣償還買方,並承擔買方因退貨而蒙受的一切直接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費用、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碼頭裝卸及監管保護所退貨物的一切其它必要的費用。

b.按照貨物的質量低劣程度,損壞程度和買方蒙受損失的金額將貨物貶值。

c.用符合合同規定規格、質量和性能的部件替換有瑕疵部件,並承擔買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損失和費用。新替換部件的保質期須相應延長。

(2)如果賣方在收到買方索賠書後一個月之內不予答覆,則視為賣方接受索賠。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

(1)簽約雙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無法履約,履約期限則應按不可抗力影響履約的期限相應延長。

(2)受阻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或終止時儘快電告另一方,並在事故發生後14天內將有關當局出具的事故證明書掛號航空郵寄給另一方認可。

(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持續超過一百二十天,另一方有權用掛號航空郵寄書面通知,通知受阻方終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條 仲裁

(1)雙方對執行合同時發生的一切爭執均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不能解決,則可訴諸仲裁。

(2)仲裁應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也可提交雙方同意的第三國仲裁機構。

(3)仲裁機構的裁決具有最終效力,雙方必須遵照執行,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除非仲裁機構另有裁定。

(4)仲裁期間,雙方須繼續執行合同中除爭議部分之外的其它條款。

第十八條 延期和罰款

如果賣方不能按合同規定及時交貨,除因不可抗力者外,若賣方同意支付延期罰款,買方應同意延期交貨。罰款通過在議付行付款時扣除,但罰款總額不超過延期貨物總值的5%,罰款率按每星期0.5%計算,少於七天者按七天計。如果賣方交貨延期超過合同規定船期十星期時,買方有權取消合同。儘管取消了合同,但賣方仍須立即向買方交付上述規定罰款。

第十九條 附加條款

_________。(如果上述任何條款與下列附加條款不一致時,應以後者為準)

第二十條 文本及生效

本合同由雙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用_________文簽署。原本一式_________份,買賣雙方各執_________份。本合同以下述第_________款方式生效:

(1)立即生效。

(2)合同簽署後_________天內,由雙方確認生效。

(3)_________。

買方(簽字):_________ 賣方(簽字):_________

貨物買賣合同14

甲方:

乙方:

一、由乙方向甲方提供棗莊市盛源榮達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稱榮達公司)月度材料採購計劃,由甲方與榮達公司洽談簽訂貨物買賣合同。

二、合同簽訂後的組織進貨、供貨、結算、回款等一切銷售事宜,由甲方直接與榮達公司進行,乙方不再參與。

三、甲方按榮達公司提供金額的15%向乙方支付居間費用,於每次向榮達公司開據發票進行財務掛賬後的十天內全額支付給乙方,每超期一天按逾期金額的1%加付違約金。(乙方無需向甲方提供居間費用的發票)

四、供貨的質量以及供貨合同的履行過程中產生的一切責任,或者經濟損失均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

五、乙方居間活動中產生的居間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予支付。

六、甲方不得繞過乙方或者隱瞞與榮達公司發生買賣業務,必須每月向乙方通報業務金額,否則乙方有權查詢甲方在榮達公司財務掛賬情況,按甲方與榮達公司發生的供貨金額向乙方支付居間費用。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貨物買賣合同15

買方: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產品質量

符合產品技術條件,有特殊需求雙方另行約定。

第二條產品驗收及提出異議的期限

買方收到貨物請當場驗收,必需在材料員______或______驗收後簽字有效。如發現產品的品種、規格、型號、質量等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買方應在收貨後十天內向賣方提出書面或口頭異議,否則視為所交產品符合合同規定。

第三條交貨方式:送貨上門;交貨地址:;運費負擔:由賣方負擔,卸貨由買方負責。

第四條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合同生效後,預付10萬,第一次供貨開始在2個月內付70%,餘款6個月內付清並支付賣方月息1、5%,超出上述期限的買方自願支付給賣方的違約金每天按千分之一計算(所欠部分)。

第五條違約責任: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執行。

第六條因本合同產生糾紛,供買方應友好協商解決,不能協商的,原告所在地法院享有管轄權。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四份,各份有相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八條其他事項:賣方不得影響工程的用量,買方不得問他人購入。

甲方(公章):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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