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技術合同集錦10篇

來源:文萃谷 1.7W

隨着時間的推移,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係,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那麼合同要怎麼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技術合同10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閲讀

關於技術合同集錦10篇

技術合同 篇1

零部件名稱:(零部件開發資料表)

零部件代碼:(零部件開發資料表)

甲方:

乙方: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

產品技術協議

甲方法定中文名稱:

乙方法定中文名稱: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下表中所列零部件開發事宜達成產品技術協議(以下簡稱本協議),甲方向乙方(或乙方向甲方)已提供資料具體如下:

零部件開發資料表

1、雙方權利和義務

1.1 甲方權利和義務

1.1.1甲方有權對乙方生產經營的資質的質保體系進行諮詢和考察,對已確定的乙方每年有權進行評價,乙方有義務進行相應的配合。 1.1.2 年 月 日前應向乙方提供產品零部件接口定義尺寸及技術要求。

1.1.3 甲方如要變更產品設計,需提供書面通知。

1.2.4甲方有權對自己的技術零部件實現技術進步、改進和換型,乙方應積極支持和配合,提供相應的新的配套件供甲方選擇,並且乙方有義務及時退回滯留在甲方倉庫裏的樣件。

1.2 乙方權利和義務

1.2.1除接口尺寸外,乙方應對所供產品的內部設計負責,由於產品內部的結構設計、尺寸、強度、製造缺陷等的原因造成甲方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1.2.2 乙方應在簽署技術協議後5個工作日內提交零部件開發計劃。計劃中的各個時間節點如因故不能按時完成,應提前、及時告知甲方,在甲方書面同

意後,方能變更進度計劃。遲延履行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延遲行為索賠。

1.2.3產品圖紙和技術標準由乙方提供,乙方應對其先進性和正確性負責,在簽約時向甲方提供《零部件清單》,其內容包括零部件型號、名稱等。乙方提供零部件同時應向甲方提供該零部件所執行最新標準、零部件技術條件、技術參數、零部件配臵狀態、零部件圖樣、產品性能指標要求、產品外觀要求、產品表面處理要求等。如有新標準出台,執行最新標準,必要時乙方還應向甲方提供零部件的定型試驗報告、鑑定合格證明等文件。

1.2.4 嚴格執行雙方確定的技術標準,按圖施工,如乙方要變更產品設計或技術標準,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修改後由甲方確認。如沒有書面許可,乙方私自更改而產生的一切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1.2.5 若本協議委託開發的產品屬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強制性認證產品,乙方須在批量生產前向甲方提供該產品的認證證書,同時按甲方要求提供甲方整車認證所需數據。

1.2.6 對尺寸和形狀不宜用通用量具測量的零部件,乙方必須製備專用檢具,並必須向甲方提供一套 。

1.2.7 乙方免費向甲方提供 套樣件供甲方試裝。

1.2.8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樣件應附帶《樣品檢查報告》、《全尺寸檢驗報告》,小批量供貨時應附帶所供零部件的《檢驗標準》。正式批量供貨後,每供一個批次的零部件,乙方同時提供該批次的質量檢查報告。所供產品按甲方要求的週期作產品性能試驗,並將試驗報告提供給甲方。

1.2.9乙方向甲方提供的零部件實物(零件、總成)上均應有零件代碼、供應商代碼、材料類型、生產日期等永久性標識。不能作標識的零件除外(如:小件、標件、非標件、鈑金件),但在零件包裝上應有標識。

1.2.10乙方向甲方提供的零部件用於甲方出口零部件的,其包裝上應有“出口零部件”標識。

1.2.11如此產品為乙方設計,乙方在簽定本協議後5個工作日內需向甲方提供產品的外形安裝尺寸的三維數模、品質基準書、圖紙、產品設計技術要求等文件,甲方以此作為產品試製開發的依據(見附件二:技術資料清單,已提供的文件用“√”表示)。

1.2.12服務

售前: 乙方應向甲方提供詳盡的技術資料、圖樣、使用條件,以及乙方技術人員在甲方的技術指導等技術支持。

售中: 乙方每批次供貨均應隨貨同行該批貨的文件包括:零部件檢驗合格證、零部件使用説明書、圖樣文件,散發件清單、易損件清單、裝箱單、承運單位、發貨人、收貨人等詳盡信息。

售後: 乙方應提供售後服務在國內的網絡情況、通訊地址、負責人、電話等有關信息,特別是發動機、電機、差速器等乙方直接負責售後服務維修的零部件,乙方售後服務的聯繫方式、負責人等有關信息,接報修電話後原則上中心城市24小時,非中心城市48小時完成服務。

2、知識產權

2.1 乙方為甲方開發(或提供)產品,乙方應充分審查,避免對第三方知識產權的侵權事宜,如有涉及到第三方的知識產權的,應及時同甲方溝通更改設計方案。除非另有約定,凡因涉及第三方的知識產權而產生的糾紛問題(包括法律訴訟、經濟賠償等),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甲方因此所遭受的全部損失由乙方賠償。

2.2 乙方根據甲方委託所完成的發明創造,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不得私自銷售、許諾銷售、進出口或許可他人制造、使用、銷售、許諾銷售、進出口,也不得以轉讓、合作或其它方式使該發明創造為第三方所知悉,否則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索賠並追究其相應的法律責任。

2.3乙方接受甲方委託所完成的發明創造中如果使用了乙方在國內或國外已經申請專利或者擁有其他知識產權的技術或產品的,甲方不得再就完全相同的技術或產品申請專利,但應免費許可甲方使用。

如果甲方運用前述技術或產品製造的產品出口到乙方前述技術或產品申請專利或者擁有其他知識產權的國家或地區,不構成對乙方專利權或其他知識產權的侵犯,乙方應免費許可甲方使用。

2.4乙方根據甲方委託所完成的該產品,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配套、提供或者以其他方式轉讓本合同所規定的配套產品或類似產品;

也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出售、贈與或者以其他方式轉讓含有本合同所規定的配套產品技術信息的模具、專門生產工具、設備等物體。乙方違反上述約定,應對甲方進行賠償,賠償金額不低於乙方因違反上述約定所獲得的全部收入的百分之二百。

2.5甲方的各種標識只准用於為供應甲方生產或售後服務需要使用的產品。

3、保密

3.1保密資料範圍:在甲乙雙方合作期間,甲方以各種形式一次或多次向乙方披露的所有紙質或電子文件,包括但不限於數模、技術文件、商務文件等相關資料。

3.2自甲方向乙方披露保密資料之日起開始,乙方負有保密的義務,保密期限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15年。

3.3保密期限內乙方應承擔對甲方所披露的資料的保密責任,乙方的所有員工不論是否直接參與項目,均有保密義務。

3.4乙方保證未經甲方的書面授權,不得將甲方向乙方所披露的所有保密資料、本協議及其附件的相關內容以任何形式透露給任何第三方,不得將甲方向乙方披露的所有保密資料、本協議及相關附件的相關內容應用於本合同目的之外的其他任何目的。

3.5在乙方完成甲方所委託的製作事項之日起10日內,乙方應根據甲方的要求刪除甲方所提供的所有保密資料或者歸還甲方,同時向甲方提交一份由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乙方企業公章的,表明甲方所披露給乙方的所有保密資料已經全部歸還或刪除的證明文件。

3.6凡乙方違反本協議所約定的保密條款(包括本協議未約定的乙方其他行為泄露本協議約定的保密資料)的,乙方應立即停止其行為並採取措施避免損失擴大,同時乙方賠償甲方因此所遭受的全部損失並且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其他法律責任。

3.7任何一方因違反本協議的保密條款而導致另一方蒙受損失,受損方有權向對方追討經濟損失,以致追究法律責任。

4、標準

無約定標準的應當符合國家標準,沒有國家標準的應當符合行業標準。

技術合同 篇2

合同登記編號: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轉讓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省_________市(縣)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有效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技術合同法》的規定,合同雙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轉讓(該項目屬_________計劃※),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非專利技術的內容,要求和工業化開發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技術情報和資料及其提交期限、地點和方式:

乙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天內,在____________________(地點),以_________方式,向甲方提供下列技術資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項目技術祕密的範圍和保密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使用非專利技術的範圍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驗收標準和方法

甲方使用該項技術,試生產_______________後,達到了本合同第一條所列技術指標,按_________標準,採用_________方式驗收,由_________方出具技術項目驗收證明_________

六、經費及其支付方式

(一)成交總額:_________元

其中技術交易額(技術使用費):_________元

(二)支付方式(採用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

①一次總付:_________元,時間: _________

②分期支付:_________元,時間: _________

_________元,時間: _________

③按利潤_________%提成,期限: _________

④按銷售額_______%提成,期限:__________

⑤其它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違約金或者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違反本合同約定,違約方應當按技術合同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和技術合同實施條例第七十六條、第七十七條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一)違反本合同第_________條約定,_________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承擔方式和違約金額如下: _________

(二)違反本合同第_________條約定,_________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承擔方式和違約金額如下: _________

(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技術指導的內容(含地點、方式及費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後續改進的提供與分享

本合同所稱的後續改進,是指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或者雙方對合同標的技術成果所作的革新和改進。雙方約定,本合同標的的技術成果後續改進由_________方完成,後續改進成果屬於_________方

十、爭議的解決辦法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__________________進行調解

雙方不願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雙方商定,採用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因本合同所發生的任何爭議,申請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按司法程序解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名詞和術語的解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其它(含中介方的權利、義務、服務費及其支付方式、定金、財產抵押、擔保等上述條款未盡事宜):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

填 寫 説 明

一、“合同登記編號”的填寫方式:

合同登記編號為十四位,左起第一、二位為公曆年代號,第三、四位為省、自治區、直轄市編碼,第五、六位為地、市編碼,第七、八位為合同登記點編號,第九至十四位為合同登記序號,以上編號不足位的補零,各地區編碼按gb2260—84規定填寫。(合同登記序號由各地區自行決定)

二、技術轉讓合同是指當事人就專利權轉讓、專利申請權轉讓、專利實施許可、非專利技術的轉讓所訂立的合同。本合同書適用於非專利技術轉讓合同,專利權轉讓合同、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專利實施許可合同採用專利技術合同本文書籤訂。

三、計劃內項目應填寫國務院部委、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或地、市(縣)級計劃,不屬於上述計劃的項目此欄劃(/)表示。

四、技術祕密的範圍和保密期限:

是指各方承擔技術保密義務的內容、保密的地域範圍和保密的起止時間、泄漏技術祕密應承擔的責任。

五、使用非專利技術的範圍:

是指使用非專利技術的地域範圍和具體方式。

六、其他:

合同如果是通過中介機構介紹簽訂的,應將中介合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如雙方當事人約定定金、財產抵押及擔保的,應將給付定金、財產抵押及擔保手續的複印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七、委託代理人簽訂本合同書時,應出具委託證書。

八、本合同書中,凡是當事人約定無需填寫的條款,在該條款填寫的空白處劃(/)表示。

受讓方甲方

名稱(或姓名)

(簽章)

法定代表人

(簽章)

委託代理人

(簽章)

聯繫人

(簽章)

住 所(通訊地址)

電 話

電 掛

開户銀行

帳 號

郵政編碼

轉讓方乙方

名稱(或姓名)

(簽章)

法定代表人

(簽章)

委託代理人

(簽章)

聯繫人

(簽章)

住 所(通訊地址)

電 話

電 掛

開户銀行

帳 號

郵政編碼

中介方

單位名稱

(簽章)

法定代表人

(簽章)

委託代理人

(簽章)

聯繫人

(簽章)

住 所(通訊地址)

電 話

電 話

開户銀行

帳 號

郵政編碼

印花税票粘貼

───────

登記機關審查登記欄:

技術合同登記機關(專用章)

經辦人 (簽章) 年 月 日

附:

技術轉讓合同,是指當事人之間就專利權轉讓、專利申請權轉讓、技術祕密轉讓、專利實施許可所訂立的合同。技術轉讓合同的標的是現存的技術成果。

技術轉讓合同具有如下法律特徵;一是技術轉讓合同的標的是技術及其技術方案。技術轉讓合同中所指的技術,不同於一般意義上的技術,而是一種權利化的技術,即具有相應的法律權利的技術,主要指專利權。對於少數雖未取得專利權,但屬於當事人所有的具有類似於商業祕密性質的技術,也可以作為技術轉讓合同的標的。二是技術轉讓合同是雙務、有償合同。轉讓人負有向受讓人提供沒有瑕疵的技術,即在應用上是可行的,法律上是無爭議的技術,受讓人獲得技術,應當支付相應的轉讓費。

技術轉讓合同包括專利權轉讓、專利申請權轉讓、技術祕密轉讓、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專利權轉讓合同是指專利權人將自己的專利技術轉讓給受讓人,受讓人獲得專利權並支付相應的轉讓費的合同。這種合同的標的是專利權。專利申請權轉讓是指轉讓人將自己申請專利的權利轉讓給受讓人,由受讓人直接申請專利。技術祕密轉讓是指以某種特定的技術訣竅作為轉讓標的,技術祕密為未公開的技術,是當事人獨有的祕密技術,如果轉讓給他人,轉讓人要承擔保守祕密的義務。專利實施許可合同是允許他人使用專利技術的合同,是使用權出讓的合同。不同的合同對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也不盡相同。

實施和使用技術成果的範圍是指在什麼時間、什麼地點以什麼方式實施和使用專利。技術轉讓合同可以約定讓與人和受讓人實施專利或者使用技術祕密的範圍,但不得限制技術競爭和技術發展。

關於在什麼時間內實施也就是實施期限,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只在該專利權的存續期間內有效。專利權有效期限屆滿或者專利權被宣佈無效的,專利權人不得就該專利與他人訂立專利實施許可合同。

實施地點是指專利權在什麼區域內實施。合同沒有約定的,視為在全國範圍內實施;合同有約定的,受讓人只能在約定的地域內實施。

實施方式是指受讓人以何種方式實施專利,可以在生產、銷售、製造等方面實施專利,也可以在某一方面實施專利。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讓與人應當按照約定許可受讓人實施專利,交付實施專利有關的技術資料,提供必要的技術指導。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受讓人應當按照約定實施專利,不得許可約定以外的第三人實施該專利;並按照約定支付使用費。

技術轉讓合同的讓與人應當保證自己是所提供的技術的合法擁有者,並保證所提供的技術完整、無誤、有效,能夠達到約定的目標。技術轉讓合同的受讓人應當按照約定的範圍和期限,對讓與人提供的技術中尚未公開的祕密部分,承擔保密義務。

技術轉讓合同涉及技術交易活動,既有專利權的轉讓,也有專利權的許可;既可能有全部權利的轉讓,也可能有部分權利的轉讓;既可能是技術祕密的轉讓,也可能是專利實施許可。因此,在簽訂合同前,當事人首先要明確技術轉讓合同的種類,即是什麼性質的轉讓合同,然後根據不同合同的特點,約定具體的合同條款。

在簽訂合同時,要注意以下幾點:

(1)要注意專利與技術祕密的有效性。

專利的有效性主要體現轉讓的專利或者許可實施的專利應當在有效期限內;超過有限期限的,不受法律保護。技術祕密的有效性主要體現保密性上,即不為社會公眾所知,是所有人的獨家所有。如果是已為公眾所知的技術,就談不上是技術祕密,當然也就不存在轉讓問題。

(2)技術的有關情況應當約定清楚。

技術是技術轉讓合同的標的,技術的有關情況應當在合同中詳細規定,便於履行。技術的有關情況包括:技術項目的名稱,技術的主要指標、作用或者用途,關鍵技術,生產工序流程,注意事項等。這些數據表明了技術的內在的特徵,是有效的,同時也是當事人計算使用費或者轉讓費的依據。

(3)轉讓或者許可的範圍。

轉讓技術或者許可他人實施技術,都應當明確範圍。合同中可供選擇的條款包括:專利轉讓的,涉及專利權人的變更,因而其範圍及於全國;專利許可的,則要明確在什麼區域內可以使用該專利,超過的就是違約;技術祕密轉讓的,讓與人要承擔保密責任,其使用範圍可以及於全國,也可以只是某個地區。

(4)轉讓費用的約定。

轉讓費用包括轉讓費和使用費。在專利轉讓情況下,受讓人應當支付轉讓費。轉讓費根據技術能夠產生的實際價值計算,通常規定一個比例,便於操作。在實施許可的情況下,則根據使用的範圍和生產能力以及是否是獨家等因素考慮轉讓費或者使用費的數額。受讓人未按照約定支付使用費的,應當補交使用費並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不補交使用費或者支付違約金的,應當停止實施專利或者使用技術祕密,交還技術資料,承擔違約責任。實施專利或者使用技術祕密超越約定的範圍的,未經讓與人同意擅自許可第三人實施該專利或者使用該技術祕密的,應當停止違約行為,承擔違約責任;違反約定的保密義務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技術合同 篇3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擔單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起止時間:______年_____月至______年_____月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合同雙方協商,就農業技術推廣項目簽訂本合同。

一、立項背景及理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主要內容及主要技術指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項目實施地點、進度和規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主要措施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經費預算及效益

在項目實施期內,甲方向乙方補助項目經費_____萬元,乙方配套_______萬元。

1.具體經費預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預計效益分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參加單位及任務分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其他條款

一、工作職責和協作事項

(一)項目主管單位:

(二)項目委託單位(甲方)的職責:

1.按時向乙方提供項目資金。

2.組織專家對項目執行及資金使用情況進行檢查。

3.項目結束後,應乙方的申請組織專家進行驗收並作出鑑定;對驗收不合格的單位進行通報批評。

(三)項目承擔單位(乙方)的職責:

1.按要求負責項目實施方案的制訂並認真執行。

2.負責項目經費預算,並監督經費的使用情況;項目補助經費不得用於基本建設投入、大型儀器設備購置等,不得挪作他用。

3.提供省級農墾主管部門的開户銀行、賬號等信息。

4.項目結束後,向甲方提供項目執行和資金使用情況總結及驗收申請報告。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三、合同正式文本共叁份,甲方持兩份,乙方持一份。

四、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項目驗收結束後失效。

委託方(甲方)

項目委託單位

(公章)

單位領導

(公章)

聯繫人

聯繫電話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受託方(乙方)

項目承擔單位

(公章)

單位領導

(公章)

項目聯繫人

(簽章)

聯繫電話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收款單位

開户銀行

帳號

技術合同 篇4

甲方:乙方:

丙方:

為進一步提升某生產水平,彰顯某物特有的風格特色,促進其某物質量與某品牌需求的緊密結合,(簡稱甲方,下同)與(簡稱乙方,下同),以(簡稱丙方,下同)基地單元建設為依託,在某物科技項目研究、生產指導、人才培養、技術培訓等方面建立長期全面的科技合作關係,依託某研究所雄厚的科研實力,將 某物做精、做強。雙方本着“優勢互補,互惠互利”的原則,立足科技興 、人才興業、突出特色等目標。經三方共同協商,達成以下合作框架協議:

一、合作目標

依託某研究所人才資源和技術等優勢,建立領導、專家及科技人員定期互訪互動機制,通過科技支撐、項目拉動、合作研究、資源整合,成果共享、技術培訓、人才培養與交流等形式,提高 某物生產水平,建設具有 特色的優質某物基地。

二、合作方式

共同組建全面科技合作專家組和項目工作組,專家組負責項目的選題、立項論證和組織驗收等工作,項目工作組負責項

目的方案制定、項目實施、項目總結和項目結題等工作,確保合作的高效運轉。

(一)合作項目研究

1、 研究方向

以“”為目標,開展 某物生產應用技術研究,提升 生產技術水平,近期重點從以下幾個方面開展研究工作:

(1)以提高某物質量為中心,重點解決制約 當前某物發展的瓶頸問題和關鍵技術,提升某物生產技術水平。

(2)以突出 某物特色為突破口,重點開展影響 某物可持續發展的具有前瞻性的項目研究。

(3)以節工降本,提質增效為目標,逐步開展適應 區特點的某物生產全程機械化的農機和農藝研究。

2、運行方式

(1)乙方承擔甲方提出的制約某物生產發展的關鍵性技術問題的研究。

(2)甲方協助乙方完成乙方承擔的 或的相關研究項目。

(3)甲乙丙三方共同申請並承擔國家有關部委、有關部門等的研究項目或甲、乙兩方共同向丙方申請科技項目。

3、成果共享

科技成果和專利等歸三方共有,在項目結束後,三方可向有關部門申報鑑定和科技成果獎勵。

(二)人才培養

1、乙方是經國務院學位辦批准的高層次人才培養單位,目前有國家統招博士、碩士,同等學力,在職攻讀推廣碩士等四種培養模式,現擁有博士、碩士生導師多人,涉及育種、栽培、植保、生物技術、品質評價等多個學科。甲方人員可根據自身需求報考乙方高層次人才培養相關專業。

2、甲方可利用自身的人才、試驗條件等優勢,建立學生實習基地,參與乙方研究生的培養。

(三)技術培訓

乙方有多年從事某物基地工作的專家及各學科不同層次的研究人員,可根據甲方某物生產的需要,對當地的生產技術人員進行技術指導或培訓。乙方應甲方要求可採取較為靈活的培訓方式。一方面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選派人員到乙方接受相關技能系統培訓,另一方面甲方可組織分公司、等基層科技人員到乙方所在地或甲方指定地點開展集中培訓。

三、運行機制

1、三方共同組建項目組,按項目合同要求實行項目目標管理

2、根據甲方生產需求,雙方共同確定年度研究工作目標計劃,制定合作項目和實施方案,合理分工,加強經常性交流溝通,每年召開一次研究工作總結交流及下一年度工作安排會議,以項目合作為載體開展日常工作,實行階段目標責任管理。

3、建立科研經費專項管理帳户,對合作經費進行管理。

四、甲方權利與義務

(一)根據自身需求對乙方提出其工作任務目標,有權對乙方的工作進展進行檢查、考核。對乙方在 開展工作給予協調、配合,為乙方工作人員提供相應的工作、食宿、交通等條件。

(二)項目研究

1、根據生產中存在的問題,在與乙方進行協商後向乙方下達研究項目,並進行監督檢查,直至驗收。

2、有權對乙方提出的項目申請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後,協助乙方完成項目的實施。

3、有責任協助乙方保質、保量地完成乙方安排的項目和雙方合作項目的各項工作。

(三)人才培養

1、根據工作需要和人員情況,報考乙方高層次人才培養相關專業農業推廣碩士研究生。

2、可根據生產需要向乙方提出員工的培訓計劃,並負責培訓班的組織工作,為乙方授課人員在交通、食宿等方面提供便利,使其順利開展工作。

五、乙方權利與義務

(一)在甲方建立“某研究所 試驗基地”,通過該基地實現三方項目合作、人才培養和資源共享。

(二)項目研究

1、根據甲方當前和今後烤 生產發展需要提出研究課題,或承擔甲方下達的研究項目。

2、乙方承擔的國家或行業的有關項目,邀請甲方參加、協作共同完成。

3、甲乙雙方共同向上級主管部門申報科學研究項目。

4、針對目前生產上突出的問題和關鍵技術向甲方提出項目研究計劃,經甲方審核通過後負責科研項目實施。

5、有償負責甲方委託的試驗、示範等樣品的分析檢測任務等。

6、向甲、丙雙方提交項目年度總結報告等相關材料。

(三)人才培養

1、協助甲方報考高層次培養人員的報名、考試、查詢及授課、落實導師、論文答辯等工作。

2、根據甲方對生產及管理人員的培訓要求,制定培訓計劃,並派專人進行授課。

(四)財務管理

建立科研經費專項管理帳户,除乙方自己產生的研究費用外,對甲方所產生的研究經費進行報銷,於12月10日前向甲、丙方提供年度經費決算報告。

六、丙方權利與義務

1、丙方提供甲乙兩方合作經費,每年約 萬元,主要包

技術合同 篇5

技術服務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方:(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服務方:(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序文

鑑於甲方(委託方)需要就____________________技術項目由乙方(服務方)提供技術服務;鑑於乙方願意接受甲方的委託並提供技術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技術合同的規定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經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共同信守執行。

正文

第一條服務項目名稱

1、服務項目名稱是指技術服務合同所涉及到的技術標的項目的全稱。本合同的技術服務項目名稱為:(本合同所涉及到的技術服務項目的名稱)

2、技術服務合同的項目名稱應使用簡明、準確的詞句和語言反映出合同的技術特徵和法律特徵,並且項目名稱一定要與內容相一致,儘量使用規範化的表述,如關於____________________技術的技術服務合同或技術培訓合同或技術中介合同。

3、鑑於我國技術服務業的具體情況,技術服務合同的種類繁多複雜,法律上具體規定名稱的,只有技術培訓合同和技術中介合同。但技術服務的範圍遠不限於此,凡是當事人之間訂立的需要用科學技術知識解決特定技術問題的合同,大都屬於技術服務合同。

第二條技術服務內容、方式和要求

1、技術服務合同的標的體現為技術工作成果,主要有產品設計、工藝編制、工程計算、材料配方、設備改造、制定企業技術改造方案、提出改善經營管理、計算機程序設計和檢索、複雜的物理測試及化學測試、生物測試、複雜的產品或材料性能的分析鑑定、其他科學研究、技術開發、技術轉讓、工業化試驗和生產活動中完成的特定技術工作、以及技術培訓和技術中介合同。服務方可就上述技術服務內容向委託方提供技術服務。

2、技術服務的方式主要是指完成技術服務工作的具體做法、採用的手段和方式。雙方約定服務方可以通過產品設計、工藝編制、非常規理化測試分析、企業技術改造、材料鑑定分析、專業技術人員的培訓、技術中介活動等方式來提供技術服務。

3、技術服務的要求是指完成特定技術服務項目的難度、具體的技術指標、經濟指標以及實施效果。例如,為引進技術設備的安裝、調試以及關鍵部件的消化吸收,通過技術服務,使技術設備能夠達到某一種技術生活水平和某種標準。

第三條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1、本合同的履行期限是指本合同從開始履行到履行完畢的具體時日,以及分階段履行的各階段的起止時日。雙方約定各自的履行期限為:(如委託方協作事項應在______日內完成;服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後______日內完成技術服務項目等。)如雙方未約定履行期限,義務方可以隨時履行,權利方也可以隨時要求對方履行但應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

2、本合同的履行地點可以由雙方約定在委託方所在地,也可以約定在服務方所在地,或者雙方同意的其他地點。如果約定不明確,則推定在委託方所在地履行。

3、本合同的履行方式可以約定以工藝產品結構的設計、新產品、新材料性能的測試分析、新型或者複雜生產線的調試、非標準化的測試分析以及利用技術和經驗為特定技術項目服務等方式來完成。

第四條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

1、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是指為了使服務方順利開展服務工作,委託方應向服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技術背景資料等。

2、委託方應協作的事項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向服務方闡明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的要點,提供有關技術背景材料及有關技術、數據、原始設計文件及必要的樣品材料等;

(2)根據服務方的要求補充説明有關情況,追加有關資料、數據;

(3)提供給服務方的技術資料、數據有明顯錯誤和缺陷,應及時修改、完善;

(4)為服務方開展服務工作提供場所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3、雙方約定委託方應向服務方提供以下技術資料和數據:(委託方應提供的技術背景材料和有關技術、數據)

4、雙方約定委託方應向服務方提供以下工作條件:(委託方應提供的工作條件,如場所、交通、食宿等)

5、以上協作事項應約定的明確具體,要儘量寫明提供資料及工作條件的具體時間、內容、數量、方式和要求等。

第五條技術情報和資料的保密

1、本合同內容如涉及國家安全和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應在合同中載明祕密事項的範圍、密級和保密期限以及各方承擔的保密義務。

2、委託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數據需要保密的,應當在合同中約定保密範圍和期限。合同沒有約定的,委託方不得干預服務方引用、發表和向第三者提供。

3、雙方可以約定不論合同是否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合同保密條款不受其限制而繼續有效,各方均應繼續承擔約定的保密義務。

第六條驗收標準和方式

1、鑑於技術服務合同的驗收比較特殊,其技術服務成果大都屬於軟科學範疇,在某種程度上具有無形、不可操作的特點,其驗收標準一般無法以硬指標衡量,故雙方應本着科學、公正、實事求是的原則,嚴格按照合同約定的要求進行驗收,不能過於苛刻或顯失公平。

2、雙方可以在合同中約定對技術服務成果採用鑑定會、專家評估的方式驗收,也可以約定由委託方單方認可視為驗收通過。但不論採用何種方式驗收都應由驗收方出具書面驗收證明。

3、如果雙方在合同中沒有約定驗收或評價方法,則按照合同實用的一般要求組織鑑定。

第七條報酬及其支付方式

1、雙方應明確約定服務方提供技術服務所應獲得的報酬。在本合同中委託方應向服務方支付報酬______元人民幣。

2、雙方約定報酬的支付方式和期限為:(可以約定採用一次總付、分期支付等方式支付,並明確約定支付期限)

3、雙方可以約定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服務方進行必要的調查研究、分析論證、試驗測定活動等經費如果不包含在合同報酬中,其費用應由哪一方支付、支付的金額及方式。

技術合同 篇6

甲方: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本培訓合同由上列各方於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________市訂立。

根據公司( )發(司)字第( )號文件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培訓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條 甲方派乙方赴________進行國外培訓,培訓期計________天。

第二條 培訓期間及培訓結束後,乙方必須遵守公司保密規定,不得將培訓中所學之操作技術、工程技術、管理技術及文件資料給第三方。

第三條 公司根據支付培訓費數額,要求乙方必須在公司服務伍年,作為簽訂本培訓合同之條件。

第四條 乙方若在服務年限內自動離職或辭職需向公司退還一切培訓費用,包括由公司支付的培訓交通費、住宿費、餐食費及其他培訓費用。

 第五條 違約責任

本合同雙方簽字後,具有合同法律效力,即某方違約,應由違約方賠償守約方因違約引起的全部經濟損失,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六條 陳述和保證

6.1 甲方的陳述和保證

甲方向各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

(2)其有權進行本合同規定的行為,並已採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6.2 乙方的陳述和保證

乙方向各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1)其有權進行本合同規定的行為,並已採取所有必要的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合同;

(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第七條 保密

一方對因本次培訓合同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條 補充與變更

本合同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九條 合同附件

9.1 本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於:

9.1.1 各方簽署的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修改、補充、變更協議;

9.1.2 甲方的營業執照複印件和乙方的身份證複印件、及相關的各種法律文件;

9.2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附件的有關規定,應按照本合同的違約責任條款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請雙方同意的______進行仲裁。

 第十二條 權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對方的違約行為採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為對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違約責任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對方的任何權利或放棄追究對方的任何責任,不應視為放棄對對方任何其他權利或任何其他責任的追究。所有放棄應書面做出。 第十三條 後繼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後繼立法(本合同生效後的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合同不應構成影響。各方應根據後繼立法或法律變更,經協商一致對本合同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採取書面形式。

第十四條 通知

14.1 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或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被通知一方實際收到時生效。

14.2 前款中的“實際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訊內容到達被通訊人(在本合同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訊地址範圍。

14.3 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三日內,將變更後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五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而設,不影響標題所屬條款的意思。

第十六條 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應在合同正本上加蓋騎縫章。

本合同—式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_份,其他用於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日

技術合同 篇7

本專有技術許可合同(以下簡稱職合同)是由公司_________(根據_________國法律成立註冊的公司,以下簡稱許可方)為一方與_________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註冊的公司,以下簡稱被許可方)為另一方,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而簽訂的。

鑑於許可方長期從事設計、製造、安裝、銷售_________(以下簡稱合同產品);

鑑於許可方擁有設計、製造、安裝、檢驗合同產品的有價值且成熟的專有技術;

鑑於許可方有權並且同意向被許可方授權利用與合同產品相關的專有技術;

鑑於被許可方希望獲得許可其利用該專有技術製造、使用和銷售合同產品。

許可方與被許可方同意就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 定義

除另有明確的規定外,下列術語具有所指明的含義:

1.1 驗收標準是指合同產品在驗收測試中符合的標準,詳見附件一。

1.2 商業性生產是指工作現場生產_________(數量)合格產品後的正常運行和生產

1.3 合同產品是指與用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設計、製造、安裝或檢驗的各類產品,詳見附件_________。

1.4 合同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的雙方政府有關當局中的最後一方批准合同的日期。

1.5 目的地機場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_________機場。

1.6 改進是指在合同有效期內由合同的任何一方以新設計、規則、處方、成分、數值、參數、計算或任何其它指標的形式對本專有技術進行的新發明和/或修改。

1.7 工作現場是指被許可方以使用許可方提供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製造合同產品的場所,即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工廠。

1.8 專有技術是指本合同生效前尚不為公眾或被許可方所知曉、由許可方開發、所有或合法取得、佔有並由許可方披露給被許可方的關於設計、製造、安裝、合同產品的檢驗等方面的任何有價值的技術知識、資料、數值、圖紙、設計和其它技術信息,許可方已採取了適當措施使專有技術處於保密狀態,專有技術的具體描述規定在附件二中。

1.9 許可方的銀行是指_________。

1.10 被許可方的銀行是指_________。

1.11 淨銷售價是指被許可方對合同產品的銷售或以正常的、善意的商業交易中的其它處理方法的發票價格扣除銷售折扣、回扣、退貨、佣金、間接税、保險費、運費、包裝費、進口合同產品的原材料、半成品、零配件關税等方面的費用以及與銷售合同產品直接有關的支出。(付款為入門費加提成)

1.12 提成期是指自商業性生產開始至本合同到期或終止的期間,提成期內,被許可方應向許可方支付提成費。(付款為入門費加提成)

1.13 技術資料是指許可方擁有和/或開發的正受保護或不受保護的圖紙、説明、技術數據、程序、技術和質量標準和其它的有據的技術信息,包括計算機程序、專有技術的解釋和説明、涉及到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安裝和檢驗等方便的信息,許可方對披露上述資料有充分的、自由的權利。技術資料的具體描述,詳見附件二。

1.14 技術服務是指許可方向被許可方提供的與合同項下的專有技術開發有關的技術指導和監督,詳見附件三。

1.15 技術培訓是指許可方向被許可方提供的與合同項下的專有技術開發有關的技術培訓,詳見附件四。

第二章 許可授予

2.1 許可方同意向被許可方授予、被許可方同意從許可方獲得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的專有技術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使用和銷售合同產品的權利,這種權利是非獨佔的、不可轉讓的。合同產品的名稱、型號、規格、技術數據和驗收標準,詳見合同附件一。

2.2 許可方同意授予被許可方將合同產品出口到_________(國家)。

2.3 許可方同意授予被許可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採用許可方對專有技術的改進。

2.4 許可方不得禁止被許可方在合同期滿後繼續使用專有技術和改進技術。

第三章 價格和支付(適用於一次總支付)

3.1 考慮到許可方全面且適當履行其合同義務,被許可方同意向許可方支付合同總價為_________(幣種)_________(大寫:_________),該款項以電匯方式通過被許可方銀行轉至許可方銀行。具體分項如下:

3.1.1 許可費: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3.1.2 設計費: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3.1.3 技術資料費: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3.1.4 技術服務費: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3.1.5 技術培訓費: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3.2 上述合同總價為固定價格,包括了與技術資料的交付、技術服務和技術培訓的提供等所有支出與費用,其技術資料價格為ddu目的地機場交付價。

3.3 本章第3.1條a、b、c、e項所規定的合同價格將由許可方依照下列方式和比例支付給被許可方:

3.3.1 該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審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許可方:

a.許可方國家有關當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許可證或不需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b.許可方銀行出具的金額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以被許可方為受益人的對預付款的不可撤銷保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保函格式件合同附件。

c.金額為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五份;

d.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d.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3.2 該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審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許可方:

a.標明“運費已付”的技術資料空運提單或交付技術資料的空運掛號收據,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3.3 該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審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許可方:

a.雙方授權代表簽署的驗收證書一份;

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3.4 該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審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許可方:

a.雙方授權代表簽署的保證到期的證書一份;

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4 本章第3.1條d項規定的技術服務費在許可方的第一批技術人員到達工作現場後每_________月且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審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由被許可方按照實際應付款支付給許可方:

3.4.1 雙方授權代表簽署的“工時卡”一份;

3.4.2 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3.4.3 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5 如果依據合同許可方應支付預提税、違約金和/或賠償金,被許可方有權從應支付給許可方的款項中扣除。

3.6 所有在被許可方銀行發生的費用均由被許可方承擔,所有在被許可方銀行外發生的銀行費用由許可方承擔。

第四章 技術資料

4.1 許可方向被許可方提供的技術資料須用公制、英文制定,並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內以ddu目的地機場價格條件(1990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交會,技術資料的內容、份數和交付時間表等,詳見合同附件二。

4.2 被許可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應具有適合於多次搬運、長途運輸、防潮、防雨的包裝。

4.3 每件技術資料的包裝封面上,應以英文標明下述內容:

4.3.1 合同號:

4.3.2 收貨人:

4.3.3 目的地機場:

4.3.4 標記:

4.3.5 以公斤計算的手重:

4.3.6 箱號或件號:

4.4 許可方應在每件包裝箱內附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一式二份,並註明技術資料的序號、文件代號、名稱和頁數。

4.5 在交付技術資料前一週,許可方應將此次所發運的技術資料大約件數、大約毛重和預計到達目的地機場的時間等以傳真形式通知被許可方。

4.6 在每批技術資料發運後二十四小時內,許可方應將合同號、交付日期、航空提單號、航空提單日期、航班號、文件代號、批號和重量等詳細內容用傳真通知被許可方,同時,許可方應向被許可方特快專遞航空提單和所交付的技術資料詳細清單各一式二份。目的地機場在航空提單上的印戳日期視為技術資料實際交付日期。

4.7 如果許可方沒能按照合同附件二規定的交付時間表交付技術資料,許可方應按照下列比例向被許可方支付遲延交付的違約金:

4.7.1 第一至第四周,每週支付合同總價的百分之_________;

4.7.2 第五至第八週,每週支付合同總價的百分之_________;

4.7.3 從遲延的第九周起,每週支付合同總價的百分之_________。在計算違約金時,不足一週按一週計。

4.8 遲延交付的違約金總額不得超過合同總價的百分之_________。遲延交付違約金的支付並不免除許可方交付技術資料的義務。

4.9 如果技術資料可以由許可方當面直接交給被許可方的,許可方應提前將其意圖和預計交付的時間用傳真的方式通知被許可方,當面交付的具體簽收形式和其它細節應由雙方協商一致。

4.10 如技術資料在交付過程中發生丟失、損壞、短缺,許可方應在收到許可方書面通知後_________天內,免費補寄或重寄給被許可方。

第五章 技術服務和技術培訓

5.1 許可方應按照合同規定派遣身體健康、技術熟練、稱職的技術人員到工作現場提供技術服務,技術服務的人數、專業、內容、時間表和要求等詳見合同附件三。

5.2 被許可方應為許可方的技術服務人員申請簽證、工作許可和/或提供技術服務所需的其它必要手續提供協助。

5.3 如果許可方所派遣技術人員被認為不稱職,許可方應自費並且毫不遲延地予以替換。

5.4 許可方技術人員在華期間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工作現場的規章制度。

5.5 被許可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派遣技術人員到許可方的有關工廠進行培訓,許可方有義務按照合同規定提供技術培訓並儘自己最大努力使被許可方的技術人員掌握本專有技術。培訓人員的數量、專業、和待遇、內容、時間和要求等詳見合同附件四。

5.6 許可方應為被許可方的培訓人員申請簽證、工作許可和/或接受培訓所需的其它必要手續提供協助。

5.7 被許可方接受培訓人員在許可方國家期間應遵守許可方國家的法律和許可方工廠的規章制度。

第六章 驗收考核

6.1 為了驗證專有技術的正確性和可靠性,許可方應派遣其技術人員到工作現場在被許可方技術人員的協助下進行驗收考核,考核應在技術資料交付後_________天內根據合同附件五規定的程序進行。

6.2 考核前,雙方應根據合同附件五的規定審核考核的可用設施、技術人員和必要的原材料,雙方授權代表應共同簽署一份確認聲明。

6.3 如果經考核各項驗收標準符合規定,雙方授權代表應在驗收考核通過之日五個工作日內簽署驗收考核合格證書一式四份,雙方各持二份。

6.4 如果經考核任何一項驗收標準不符合規定,許可方應在第一次考核失敗之日起_________天內或雙方協商的任何時間自費組織進一步考核,但考核次數最多不得超過_________次。

6.5 如果在如下的考核中仍不能達到驗收標準,除非合同另有規定,許可方應按照合同附件一的規定賠償被許可方違約金,被許可方應在收到違約金後簽署驗收證書,但許可方的保證義務並沒有免除。

第七章 保證與索賠

7.1 許可方保證是本專有技術的合法所有者或持有者,並且有權許可被許可方使用。

7.2 許可方保證本專有技術是最新的現代化用的,能依照合同附件二的規定予以開發。

7.3 許可方保證合同附件一規定的合格的合同產品能在工作現場採用本專有技術製造出來。

7.4 許可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完整的、正確的、清晰的,並保證能按合同附件二的規定及時交付。

7.5 許可方保證按時派遣合格的技術人員提供正確和充分的技術服務和技術培訓。

7.6 本專有技術在工作現場的保證期為驗收通過之日後的_________個月,詳見合同附件五。保證期滿,被許可方的授權代表應簽署一份保證期滿證書給許可方。

7.7 許可方保證不會發生被許可方被指控有關合同產品上的侵權責任。

7.8 如果許可方不能履行上述任何一項保證義務,除非合同另有規定,被許可方有權要求許可方承擔違約責任和/或索賠損失,和/或要求被許可方賠償損失和/或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支出。如果被許可方在收到許可方的上述書面通知後十四天內不予答覆,視為其已接受被許可方的要求。

第八章 侵權賠償

8.1 許可方應保護被許可方在使用本專有技術中不受任何第三方的索賠或訴訟指控。如果第三方指控被許可方非法使用或侵權,則許可方應以被許可方名義自費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經濟責任,必要時,被許可方應向許可方提供抗辯上的協助,但所支出的費用由被許可方予以彌補。

8.2 如果被許可方發現在其被許可地區有第三方非法使用本專有技術,應毫不遲延地通知許可方,許可方在收到被許可方的通知後_________天內應採取必要措施阻止該非法使用,否則,許可方可應要求授權被許可方根據中國的法律要求對非法的第三方提起訴訟並向被許可方提供一切必要的協助,被許可方承擔訴訟所發生的費用,然後有權向許可方索償。

第九章 解除合同

9.1 對許可方的下列違約行為,被許可方可書面通知的方式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並不影響其採取其它補救措施:

9.1.1 在合同附件二規定的交付技術資料期限後_________天內仍不能交付部分或全部技術資料;

9.1.2 無法使合同產品達到合同附件一規定的最低驗收標準。對上述解除合同,許可方應退還被許可方已支付的所有金額,並按年利率百分之_________加付利息。

9.2 如果一方有下列行為,任何一方可書面通知對方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並不影響其採取其它補救措施:

9.1.1 沒有履行合同規定的保密義務;

9.1.2 沒有履行合同規定的其它義務,輕微的違約除外,並在收到對方書面的通知後_________天內或雙方商定的時間內對其違約予以彌補;

9.1.3 破產或無力償還債務;

9.1.4 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超過一百二十天。

第十章 保密

10.1 合同有效期內,雙方應採取適當措施對本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予以嚴格保密,未經許可方的書面同意,被許可方不得將本專有技術泄露給任何第三方。

10.2 一方和其技術人員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所獲得或接觸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另一方有義務予以保密,未經其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泄露從他方獲得的上述保密信息。

10.3 保密義務不適用於下列信息:

10.3.1 現在或以後進入公共領域;

10.3.2 可以證明該技術在泄露時自己就擁有,並不是以前從對方直接或間接獲得的;

10.3.3 任何一方從第三方處合法獲得的。

第十一章 改進與回授

11.1 在合同有效期內,如果許可方對本專有技術有所改進,許可方應免費將該改進許可被許可方非獨佔性使用。

11.2 被許可方有權對本專有技術予以改進,此類任何改進的獨佔權利屬於被許可方所有。被許可方應將其改進通知許可方並免費回授給許可方非獨佔性使用。

11.3 雙方有義務對專有技術的改進予以保密。任何一方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無權將在另一方技術改進基礎上的分售許可證授予第三方。

第十二章 税費

12.1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税法對被許可方徵收的與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税費均由被許可方負擔。

12.2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中國税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許可方國家的政府簽訂的避免雙重徵税和防止偷逃所得税的協定而向許可方課徵的各項税費均由許可方支付。被許可方依據本國的税法有義務對根據本合同而應得的.收入按比例代扣一定的税費並代向税務機關繳納,在收到税務機關出具的關於上述税款税收單據後,被許可方應毫不遲延地轉交給許可方。

12.3 中華人民共和國以外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和履行本合同的各項税費均由許可方承擔。

第十三章 不可抗力

13.1 任何一方由於戰爭及嚴重的火災、颱風、地震、水災和其它不能預見、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響其履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的,受事故影響的一方將發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傳真通知另一方,並在事故發生後十四天內以航空掛號信件將有關當局或機構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另一方證實。

13.2 受影響的一方對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延遲履行合同義務不承擔責任。然而,受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故消除後儘快以傳真通知另一方。

13.3 雙方在不可抗力事故停止後或影響消除後立即繼續履行合同義務,合同有效期和/或有關履行合同的預定的期限相應延長。

技術合同 篇8

建設單位(甲方):

審查機構(乙方):

本合同甲方委託乙方承擔本工程施工圖文件審查任務,並支付審查費用。雙方經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並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建築面積: m2 高度: m 層數:

4、結構類型 工程造價: 萬元

5、工程內容:

6、設計單位: 資質等級:

7、勘察單位: 資質等級:

第二條 施工圖文件審查依據

1、國家和省市有關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規章等:

(1)《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國務院令[20xx]279號。

(2)《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管理辦法》;建設部令[20xx]134號。

(3)《實施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監督規定》;建設部令[20xx]81號。

(4)關於實施《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管理辦法》有關問題的通知;建質[20xx]203號。

(5)遼寧省建設廳《關於貫徹執行建設部<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管理辦法>有關問題的通知》;遼建發[20xx]66號。

(6)瀋陽市建委《瀋陽市建設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暫行規定》沈建委發[20xx]193號,

(7)《關於貫徹執行建設部<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管理辦法>有關問題的通知》沈建委發[20xx]1號。

2、《國家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

3、建設項目批准文件和各主管部門的審批意見。

4、甲方提供的勘察、設計單位完成的本工程詳勘報告和施工圖設計文件。(包括建築節能、結構計算書)

第三條 施工圖文件審查範圍

本工程範圍內的 建築;結構;電氣;設備(暖通) 專業設計。

第四條 施工圖文件審查主要內容

根據建設部令[20xx]134號文及省市有關文件,施工圖文件審查主要內容為:

1、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

2、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的安全性;

3、勘察設計企業和註冊執業人員以及相關人員是否按規定在施工圖上加蓋相應的圖章和簽字;

4、施工圖設計文件是否符合規劃批准文件和初步設計審批文件的要求;

5、其他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必須審查的內容。

第五條 施工圖文件審查週期

合同生效後,當甲方送審資料經乙方確認符合送審要求之日,作為審查週期開始日,項目即列為受審項目。根據工程規模、等級及技術審查程度及《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管理辦法》第十二條規定,雙方商定審查週期為 個工作日(不包括施工圖設計整改延期發生的工作日),乙方完成施工圖審查。

第六條 施工圖文件審查成果

1、如經審查合格,乙方應向甲方提交法人代表簽發加蓋公章的審查合格書,(一式一份),並在審查合格的每項施工圖上加蓋審查合格專用章。乙方負責在提交審查合格書後5個工作日內,將審查情況報市建委告知性備案。

2、如第一次審查未通過,乙方應將審查中發現的問題,錄入“施工圖設計審查管理網絡系統”數據庫,並報省、市建設行業管理部門備案。甲方應要求原勘察設計企業派人與乙方專業審查人員溝通。並將修改意見及修改後的施工圖儘快交乙方審查。複審合格後,乙方應按本條第一款規定執行。

3、如第一次審查不合格,乙方可提出中止審查。甲方將修改後的施工圖重新報審。涉及審查週期及審查費的變更,雙方協商解決。

第七條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有關資料和文件

1、計委立項文件、初步設計批覆文件;(公建)

2、建築、消防、衞生、人防專項審查意見書;

3、市規劃局簽發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附圖;(看原件留複印件)

4、結構計算書、建築節能計算書;(電算的要提供軟件名稱)

5、經專項審查後的工程地質勘察報告;

6、設計合同;

7、蓋有出圖專用章及註冊師章的建築工程施工圖及環境設計施工圖一套;

8、審圖中心認為需要的其他資料;

第八條 施工圖文件審查收費及支付方式

根據遼價發[20xx]119號文,經甲、乙雙方商定,乙方收取甲方施工圖文件審查費總額為人民幣 元。

支付方式為:

1、本合同生效後2日內,甲方支付給乙方施工圖文件審查費總額的50%,計人民幣 元。

2、乙方完成施工圖審查,並出具審查合格書,甲方應付清施工圖文件審查費的全部餘額,計人民幣 元。

第九條 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

1、甲方按本合同在審查開始前向乙方提供所需的全部資料和文件,並對其完整性、準確性和時效性負責。

2、委託設計單位或指派一名有權作出決定和提供相關資料的人員出任其代表,全面負責與乙方的聯繫,及時處理本工程在施工圖文件審查過程中涉及的有關問題。

3、在合同履行期間,如甲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當乙方未開始施工圖文件審查工作時,乙方不退還甲方已付的首付款;當乙方已開始施工圖文件審查工作時,甲方按施工圖文件審查費的一半(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或全部(實際工作量超過一半時)向乙方支付施工圖文件審查費用。

4、甲方應按合同第八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乙方支付施工圖文件審查費用。

乙方責任:

1、乙方委派進行本項目施工圖文件審查人員應是經省建設廳批准的具有執業資格的審查工程師。

2、乙方按本合同第一條至第六條規定的審查依據、範圍、主要內容、時間和成果要求,向甲方提交施工圖文件審查合格書等文件。

3、乙方對審查結論的真實性負責,建設工程經乙方施工圖文件審查後因勘察設計原因發生工程質量問題,乙方承擔審查失察的責任。

4、合同生效後,乙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應雙倍返還首付款。

5、除必要的報送市建委的備案資料外,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擴散、轉讓甲方提供的資料和文件。如發生以上情況,甲方有權索賠。

第十條 補充約定

雙方約定本合同其他相關事項為: 。

第十一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執行過程中,雙方有分歧意見時,儘量協商解決;不能達成一致時,可報市建委協調;經協調仍不能一致時,申請省建設廳仲裁。

2、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至審查費結清後自然失效。

3、本合同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二份,副本二份,雙方各執正、副本各一份。

建設單位:(簽章) 審查機構:瀋陽市建設工程施工圖

法定代表人:(簽章)

地址:

開户銀行:

帳號:

郵編:

電話:

傳真:

電子郵箱:

技術合同 篇9

許可人____________,是一家根據_________法律組建並存續的______________(許可人組織形式),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主要營業地點______________。與被許可人_____________,是一家根據中國法律組建並存續的_____________(被許可人組織形式),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主要營業地點_______________。許可人和被許可人以下單獨稱為一方,合稱為雙方

前言

a.許可人是一家全球大型_________產品製造商。

b.被許可人是中國一家_________產品製造商。

c.被許可人希望從許可人獲得許可證,而許可人願意授予被許可人許可證,許可其製造_________產品(詳見附件_________,以下簡稱產品)。

d.許可人同意按照有關部門法律和本合同條款的規定,向被許可人授予製造許可產品的許可證。

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依照相關法律,同意按照本合同的條款,簽署許可合同。雙方特此協議如下:

1.定義和解釋

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或者上下文另有所指,本合同的解釋規則及本合同中使用的術語的含義見附錄一。

2.授予許可

2.1許可的授予許可人特此授予被許可人由其本人實施、不可讓與或轉讓給他人、不可分割的權利:

(a)於中國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在被許可人經批准的設施內,使用許可人的技術資料、專利權和相關工具製造被許可產品的(非獨佔)(獨佔)權利;

(b)向被許可人的獨佔客户並且在被許可人的獨佔區域內銷售被許可產品的獨佔權利,以及在遵守產品供貨協議、經銷協議規定的前提下,在被許可人非獨佔區域內銷售被許可產品的非獨佔權利。

2.2許可期限

第2.1(a)條項下授予的各項專利權許可的有效期自合同生效日或相關專利證書頒發或授予之日起,至下列日期截止:

(a)相關專利權保護期屆滿;

(b)許可人有權授予許可的期限屆滿;或者

(c)根據本合同有關規定,本合同期限屆滿或者提前終止。

3.許可費

3.1入門費和提成費被許可人應當:

(a)向許可人支付_________美元(入門費);並且

(b)在合同期限內按照下列方式向許可人支付提成費,數額為淨銷售額的百分之_________。

3.2其他費用:被許可人應當就與本合同項下第三方軟件的修訂有關的技術資料、工具和信息的收集、拷貝或通過其他方式進行的複製支付額外的費用。被許可人應在許可人發出有關付款通知後六十(60)日內向許可人支付上述費用。

4.記錄和支付

4.1許可費支付日期:許可人應在合同生效日起三十(30)日內向許可人支付入門費。

4.2提成費報告:在合同期限內,每半年(截止於每年6月30日或12月31日)結束後十五(15)日內,從截止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的提成支付期開始,許可人應大體上按照本合同附件_________中規定的格式,向被許可人就上一提成支付期發出一份提成費的書面報告(提成費報告)。提成費報告應由(被許可人的授權高級管理人員或董事)予以確認。提成費報告中所載數額不得由於被許可人對其買方的付款義務進行寬限、沒有或者不能從許可產品買方或任何其他人收取欠款而進行扣減。為確定提成費的數額,許可人會不時要求被許可人提供有關信息,對於許可人的合理請求,被許可人應予以滿足。

4.3提成費支付日期:在各提成支付期結束後六十(60)日內,被許可人應向許可人支付當期提成費報告中所載明的提成費數額。

4.4電匯提成費:根據許可人向被許可人不時發出的書面通知,被許可人應將本合同項下所有應付款項以電匯方式付至許可人的銀行賬户。

4.5税收支付:除對向許可人支付的款項中應付的税項代予扣繳外,被許可人應負責繳納本合同簽訂與履行過程中發生的所有税收。被許可人向許可人支付本合同項下的款項時應從中代予扣繳有關的税務預提,並在三十(30)日之內向許可人提供有關政府機關出具的關於税務預提已經及時繳納的納税憑證。為協助許可人在其本國就在中國支付的税務預提獲得税收抵免或減讓,被許可人應向許可人提供該外國税收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據。

4.6遲延支付利息:如果被許可人沒有在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向許可人支付某一筆費用,被許可人應承擔自該款項到期至該遲付款項足額支付之日的利息。相關利率(按照l1bor美元六月期貸款利率加2%,逐日計算。)

4.7支付不能:如果被許可人沒有在相關到期日或之前支付(並且在到期之後仍然沒有支付)提成費的任何部分或其他到期款項,許可人則沒有義務向被許可人提交任何其他技術資料、技術改進或工具,或者繼續提供技術支持或培訓。

4.8保存銷售紀錄:被許可人應就被許可產品的銷售情況進行清晰準確的記錄。許可人有權自付費用對與提成費計算有關的所有記錄進行審計。許可人的該項審計應在被許可人的正常營業時間進行,每日曆(季度)(年度)不超過(一)次,並且應至少提前兩(2)個工作日書面通知被許可人。如果通過審計發現任何提成支付期內的提成費計算有誤,應對該期提成費進行相應的調整。如果通過審計發現在該提成支付期內有到期應付的其他款項,被許可人應在三十(30)日內向許可人支付。如果通過審計發現被許可人支付的款項超過當期應付的提成費,許可人應在三十(30)日內將超出部分退還給被許可人。

5.軟件和固件

5.1操作軟件許可:許可人特此授予被許可人使用操作軟件的非排他性的權利,但是隻能用於被許可產品且須遵守第5.4條的規定。許可人及其每一份第三方軟件的各提供商(各第三方軟件提供商)保留被許可產品中所使用的操作軟件的所有權利。許可人特此授權被許可人大體上根據附件_________所列格式製作的書面協議(軟件分許可)的規定向被許可產品的買方授予使用操作軟件的分許可。除本合同另有明確約定外,被許可人不得擁有或者向被許可產品的買方或其他任何人許可或試圖許可操作軟件中或與之相關的任何權利。

5.2軟件分許可:被許可人應對各軟件分許可進行管理和監督,以確保各買方/分被許可人遵守有關規定。如果買方/分被許可人違反了軟件分許可的規定,被許可人應立即書面通知許可人(或其指定關聯機構)並採取許可人不時要求採取的所有措施協助許可人(或者指定關聯機構)行使作為分許可人的權利並採取救濟措施,或者由許可人行使有關權利和採取救濟措施。

5.3固件權利:對於固件,被許可人應根據有關法律和審慎的程序在該固件上表明版權標識和/或其他標誌,告知被許可產品的買方及其他任何人,嚴格禁止對固件的複製、分拆或其他類似行為,以及許可人對該固件享有專有權等。

5.4被許可人自用產品:如果被許可人將合同產品或被許可產品用於自用,包括進行本合同允許或許可人另外書面批准的測試、培訓或展示活動,被許可人在使用相關操作軟件時,必須如同被許可產品的買方/分被許可人一樣遵守分許可合同的規定。

5.5第三方軟件許可授權:就操作軟件中構成與之不可分離的、被許可人不能通過其他途徑獲得第三方軟件,如果許可人有該軟件向被許可人進行分許可的法定和合同權利,則應被許可人的申請,許可人應向被許可人進行分許可專門用於本合同項下目的。進行分許可時應另行簽訂書面協議,協議中包括以下條款和條件以及許可人合理要求的其他內容:

(a)被許可人應遵守許可人與每一第三方軟件提供商之間簽訂的許可協議的所有有關條款和條件;

(b)被許可人應就使用和經允許對該第三方軟件進行分許可及時向許可人進行報告並支付費用,以使許可人能夠滿足其對第三方軟件提供商的合同義務;被許可人向許可人的付款中應包括許可人就被許可人使用該第三方軟件所應支付的全部費用,以及許可人為使被許可人使用該第三方軟件所進行的複製和其他行為的合理收費及相關管理成本;以及

(c)被許可人應就其使用或經允許對該第三方軟件進行分許可所產生的損害、損失、費用或開銷的索賠和責任(包括律師費和開銷)向許可人及其關聯機構進行補償並使其免受損害。

5.6第三方軟件許可請求:對於並非操作軟件有機組成部分的第三方軟件,如果被許可人不能及時獲得,而許可人有將該軟件向被許可人進行分許可的法定或合同權利,則應被許可人的請求,許可人應遵從並按照第5.5條的規定合理考慮向被許可人進行分許可。

5.7第三方軟件許可幫助:對於許可人沒有法定或合同權利對被許可人進行分許可的第三方軟件,許可人應當應被許可人的請求,進行商業上合理的努力,協助被許可人從第三方軟件供應商處獲得該第三方軟件的相關許可,被許可人承擔相應成本和費用支出。

5.8第三方軟件修改:如果許可人對第三方軟件進行了修改,許可人應在其法定或合同權利範圍內將這種修改結果提供給被許可人。

5.9相關源代碼轉讓就第三方軟件源代碼而言,許可人無義務向被許可人授予任何性質的分許可。

6.技術資料和工具的交付

6.1許可人的交付:許可人應合同生效日後三十(30)日內開始向被許可人提供相關技術資料和工具。

6.2首次交付的形式:包含本合同項下初次提交內容的技術資料和工具應採用許可人於合同生效日在其_______________(地點)的廠房中所採取的形式。(在合同期限內,如果許可人對技術資料進行任何改進,用於許可人在其於_______________(地點)的廠房內進行製造的任何正常用途,許可人應在合理的期限內通知被許可人。)

6.3視為交付:被許可人應指定一名普通承運人並組織技術資料和工具的運送工作,費用由_____________支

付。許可人在其廠房內向被許可人指定並安排的普通承運人提交技術資料和工具後,視為完成交付。

6.4被許可人對工具的使用:在任何情況下,許可人都沒有任何義務就工具、操作軟件或涉及第三方軟件的任何技術資料或軟件向被許可人提供源代碼。被許可人不得對工具進行拷貝、反向工程、分解或修訂,不得將工具用於製造被許可產品之外的任何其他用途,也不得允許對於製造許可產品不屬於合理必要的其他人使用或者接觸工具。

6.5被許可人接入設置:被許可人確認其未因本合同取得以下行為的任何權利:接入被置於由許可人或其關聯機構運營的各個主機電腦系統、局域網、廣域網設施(包括但不限於工作站及與之相連的個人電腦)之上或者構成其一部分的系統、數據庫、應用軟件或服務。

6.6資料返還:本合同終止後,或者被許可人停止使用任何工具或技術資料的任何部分後,被許可人應立即(1)根據許可人的指示,向許可人歸還並/或銷燬(包括從其控制的計算機存儲器中刪除)位於任何介質中的所有體現該技術資料和/或工具的資料(包括原件和復件);並且(2)在許可人提出請求後的十(10)天內向許可人書面確認,所有上述材料已經歸還或者銷燬。

7.技術支持和培訓

7.1許可人培訓義務許可人應向被許可人提供附件_________中規定的技術支持和培訓。

7.2額外培訓和支持:應被許可人的請求,許可人可以自行決定是否按照許可人的收費標準向被許可人提供額外的技術支持和培訓。這種收費應包括基於所使用人員的相關成本得出的按日給予的津貼(包括工資或薪金、額外福利和管理費用)以及上述人員的差旅、起居和有關的費用開銷(例如對有關設施的使用、獲得外部資源、服務和材料所產生的費用等)。被許可人應在許可人就上述費用發出付款通知後三十(30)日內足額支付所有相關費用。

8.部件採購、分包

8.1許可人部件供應被許可人應按照部件供應合同中規定的條款和條件從許可人處購買許可人部件。

8.2第三方部件供應:被許可人應有權根據(經批准的條款)(被許可人和經批准的提供商共同商定的條款)從(第三方供應商)(經批准的供應商)處購買第三方部件。

8.3分許可技術資料:被許可人(應有權)(不得)向(分包商)(按照經批准的條款確定的分包商)進行技術資料的分許可,(但需經)(毋需)(據另行訂立的書面協議取得被許可人的書面許可。分許可的唯一目的是為了製造被許可產品中的組件或元素)

8.4被許可人的義務儘管本合同可能有其他規定:

(a)被許可人應對本合同項下所有(第三方供應商)(經批准的供應商)(和)(分包商)(經批准的分包商)的行為承擔完全責任,以確保本合同項下的要求得到遵守。

(b)應許可人的請求,被許可人應將其與(第三方供應商)(經批准的供應商)(以及)(分包商)(經批准的分包商)之間的合同權利轉讓給許可人。如果被許可人沒有采取任何措施主張其在與(第三方供應商)(經批准的供應商)(以及)(分包商)(經批准的分包商)之間的合同項下的權利,許可人有權採取法律或合同規定的所有措施,確保本合同規定得到履行並保護許可人的合法權利。

8.5被許可人披露技術資料:根據本合同上述規定,在採購第三方部件(以及就被許可產品的組件或元素進行分包)過程中,被許可人應有權將技術資料向該(第三方供應商)(經批准的供應商)(以及)(分包商)(經批准的分包商)進行披露。但是被許可人應遵守下列規定:

(a)不對某一供應商披露技術資料的主要內容:

(b)對任何供應商只披露與其提供該第三方部件(或組件或元素)必需的那部分技術資料:並且

(c)在提交有關技術資料前,應從該供應商處獲得下列具有約束力的書面承諾:

(1)遵守不低於本合同項下被許可人承擔的保密義務;

(2)遵守該部分技術資料的相關標準;

(3)對於獲得的技術資料在任何時候只能用於製造和/或向被許可人提供第三方部件(或者組件或元素)的目的;並且

(4)接受8.4和8.5條規定的義務,但被許可人不能因此免除第8.4條規定的義務。

8.6被許可人的確認:被許可人確認並同意本第8條對於確保被許可產品的質量達到許可人的質量標準以及保護許可人技術資料的合法權利是合理必要的。

9.質量保證

9.1被許可人的質量保證:被許可人承認達到並保持許可人在製造中通常達到的高標準非常重要。以此為目標,被許可人承諾被許可產品的製造必須嚴格遵守:

(a)技術資料和相關製造程序;和

(b)技術規格。

9.2被許可人修改的通知:如果被許可人擬對製造被許可產品過程中所採用的方法、程序和設備進行重大修改,應書面通知許可人。擬進行修改的書面通知應至少在擬進行改動的日期前六十(60)天內提供給許可人,以使許可人得以評估該修改是否會對被許可人按照技術規格製造被許可產品的

能力產生任何負面影響。只有獲得許可人書面認可後,被許可人才可根據該書面認可進行相關改動。

9.3設施檢查:許可人可以自負費用,對經批准的設施和被許可人的其他設施進行現場檢查,以確認被許可產品的製造是否符合技術規格,以及被許可人是否遵守本合同項下義務。對經批准的設施和被許可人的其他設施進行檢查可以在被許可人的正常營業時間之內的任何時間進行,而無論是否給予事先通知,但許可人應遵守被許可人合理的保密、保安和/或安全規定。

9.4修正被許可產品:如果許可人對上述檢查不滿意,許可人應將其檢查意見書面通知被許可人,被許可人應在該書面通知發出後的六十(60)日內按照許可人的建議採取所有適當的修正措施以改進被許可產品的製造。

10.技術改進

10.1由許可人開發的技術改進

(a)在合同期限終止前,許可人對於其在製造合同產品中採用的任何技術加以改進(不論這種改進是否獲得了專利),應提前(最長一年)通知被許可人。這種通知和建議應於許可人在自己的合同產品製造過程中開始使用該技術改進後的合理時間內做出,最長不超過(一年)。

(b)在遵守第10.1(c)條規定的前提下,被許可人應被授權使用並且許可人應將技術改進的有關技術資料提交給被許可人,被許可人有權根據本合同的規定使用這種技術資料,專門用於被許可產品的製造。

(c)除非滿足下列規定,許可人沒有義務提交本第10.1條項下的技術資料,被許可人也無權使用這種技術改進:

(1)雙方就實施計劃和時間表達成一致;

(2)被許可人已經就許可人以前提交的技術資料成功的進行了被許可產品的製造;且

(3)被許可人已經獲得並在經批准的設施中安裝了全部製造設備以及其他事項和設施,或者己經在經批准的設施中採用了其他對於成功實施這種技術改進來説是必要的改動或改進。

10.2由被許可人開發的技術改進

(a)被許可人應將其開發或通過其他方式獲得的任何技術改進信息立刻披露給許可人。如果許可人經研究認為這種技術改進將提高被許可產品的技術性能和商業潛力,可以授權被許可人使用該授權技術改進製造被許可產品。在收到許可人發出的書面授權通知書前,被許可人不得使用任何被許可人開發的技術改進用於製造被許可產品。

(b)在收到許可人發出的授權通知書後,被許可人可以免費將授權技術改進用於被許可產品的製造,許可人應被授予非排他性的、免費的權利實施以下行為:

(1)在全球範圍內使用這種技術改進,無論其是否獲得了專利保護;並且

(2)允許許可人的其他被許可人在全球範圍內使用這種技術改進。

(c)被許可人有權以自己名義並承擔費用就該開發的技術改進在其選擇的任何國家申請專利,並且授予許可人非排他性、免費的權利實施以下行為:

(1)在該專利有效期內在全球範圍內使用該專利;並且

(2)允許許可人的其他被許可人在全球範圍內使用該專利。

(d)如果被許可人無論出於任何原因沒有申請或保持第10.2(c)條規定的專利,應及時通知許可人,並應許可人請求,全權授予許可人以自己名義申請和保持該專利的權利,相關費用由許可人支付。在這種情況下,許可人放棄在專利有效期內對被許可人提起侵權之訴的任何權利。

11.被許可產品的銷售與營銷

11.1許可人採購被許可產品(許可人有權根據(產品供應協議)(和)(經銷協議)的規定收購被許可產品。)

11.2被許可人銷售被許可產品的權利:被許可人在第2條項下的出售被許可產品的權利包括將被許可產品中的硬件部分直接或者通過經銷商或轉售商出售或出租給買方的權利,以及按照第5.1條規定將操作軟件分許可給被許可產品買方的權利。

11.3營銷支持:應被許可人的請求,許可人可以自行決定按照另行達成的書面協議的條款向被許可人提供營銷支持和培訓。

11.4被許可人權利的限制被許可人不得直接或間接在許可人的獨佔區域內或向許可人的獨佔客户營銷被許可產品。

11.5許可人在被許可人獨佔區域內的銷售:根據產品供應協議,許可人不得在被許可人的獨佔區域內銷售其製造的合同產品或者銷售從被許可人處購買的被許可產品,但下列情形除外:

(a)在銷售發生時,由於不可歸責於許可人的原因,被許可人沒有進行製造並且沒有在要求的交付時間內交付訂購的被許可產品;或者

(b)被許可人獨佔區域內的客户或任何相關部門對被許可產品的質量不予認可,或者要求得到許可人或其其他授權分包商製造的合同產品;或者

(c)被許可人向許可人書面通知或確認,其出於任何原因,不願意向被許可人獨佔區域內的客户報價或者銷售被許可產品。

12.商標

12.1無商標許可:本合同中的任何條款不得被理解為授予被許可人使用許可人的(商標名稱)商標、其他任何商標或商號的權利。使用(商標名稱)需另外簽訂許可協議。為避免歧義,本

合同沒有授予被許可人使用許可人商標的權利。

12.2對許可人商標的使用:許可人特此授權被許可人只能根據包裝和標籤規格在被許可產品上或有關情況下使用許可人的商標。被許可人不得在被許可產品、任何競爭性的產品或者被許可人或任何其他主體制造的產品上或在有關情況下使用許可人商標或容易造成混淆的類似商標。被許可人沒有因本合同取得任何有關商標的權利。被許可人不得在任何被許可產品上歪曲、遮掩或改變任何許可人商標。被許可人不得在被許可產品上放置被許可人或其在世界各地的關聯機構所開發或使用的商標。

12.3被許可產品使用的字樣:在本合同期限內,被許可人應在被許可產品的文書和廣告中使用(許可人名稱)授權許可字樣或其相應外文翻譯,並在被許可產品上固定載有上述字樣的銘牌。如果被許可人沒有遵守許可人提供的技術規格、技術性能指標、包裝和標籤規格以及技術資料,許可人可以撤銷合本許可合同項下授權。

13.不競爭

13.1禁止競爭性產品:被許可人不得直接或間接製造、營銷或者銷售任何競爭性產品,不得發出要約或與他人達成協議(無論是書面協議還是口頭協議)從事上述行為。

13.2許可人的競爭者:被許可人不得與許可人的競爭者就與被許可產品屬於同一種類的其他產品的製造、營銷或銷售達成任何口頭或書面協議。

13.3對許可人權利無限制:在合同期限內,無論許可人在世界任何地方正在製造的現有產品是否構成本合同項下的競爭性產品,本合同中的任何條款不得解釋為以任何形式對許可人上述產品的製造或營銷的權利進行直接或間接限制。

14.商業行為政策

14.1禁止的開支或支出:許可人有一項商業政策,除了公開支付並足額記賬的小額的社交禮儀以及約定俗成的合法的商業費用外,不得直接或間接向客户的僱員或其他人提供金錢、實物或服務,以影響某購買合同產品的決策的做出:當許可人知悉有上述給付行為發生或將要發生,亦不得簽署或完成任何交易。被許可人同意不要求或允許其僱員或代理人為被許可產品的銷售或潛在銷售機會進行上述給付行為。(被許可人應遵守有關美國反國外腐敗行為法。)

14.2遵守相關法律:許可人和被許可人同意遵守中國的所有有關法律規定,以實施適當的和合法的商業行為。

14.3獨立審計師的報告:應許可人的要求,被許可人應向許可人提供一份由獨立審計師出具的報告,確認被許可人遵守本條上述規定。

15.知識產權侵權賠償

15.1許可人的補償:就針對被許可人提起的,指控被許可人使用技術材料、操作軟件或工具的行為侵犯了在中國註冊的任何專利權或者著作權的任何訴訟、索賠或程序(侵權指控),許可人同意根據本第15條規定對被許可人進行補償。

15.2賠償的範圍:許可人同意在發生侵權指控時為被許可人進行辯護,並支付所有訴訟費、合理的律師費、和解費以及該侵權指控終局判決中確定的損害賠償。

15.3賠償的先決條件許可人履行本第15條下的賠償義務有以下先決條件:

(a)被許可人應該將任何侵權指控及時通知許可人;

(b)被許可人應在處理該侵權指控過程中與許可人進行充分合作;並且

(c)被許可人應允許許可人對該侵權指控的辯護或和解有唯一的控制權。

15.4賠償的限制:有以下任何一種情形之一的,許可人對由此引起的侵權指控不承擔本第15條項下的賠償義務:

(a)被許可人沒有以許可人認可或合同規定的方式或目的使用技術資料、操作軟件或工具;

(b)被許可人對技術資料、操作軟件或工具進行了改動,而該改動未得到許可人的授權;

(c)被許可人將技術資料、操作軟件或工具與其他並非由許可人提供的產品混合使用,而該混合使用導致侵權。

15.5針對被許可人的禁令:如果根據侵權指控,被許可人被法院或其他機構頒發的禁令禁止使用技術資料、操作軟件或工具的任何部分,許可人應有權選擇採取以下行為:

(a)為被許可人取得繼續使用該技術資料、操作軟件或工具的權利;或者

(b)更換或修訂技術資料、操作軟件或工具,使被許可人的使用行為不再受該禁令約束。

15.6被許可人的權利範圍:本第15條的規定是被許可人在發生侵權指控的情況下享有的唯一的和排他性的權利和救濟手段。

16.陳述和擔保

16.1許可人的陳述和擔保許可人陳述並擔保,自合同生效日起:

(a)許可人提供的技術資料、工具、操作軟件和其他相關文件足以讓被許可人制造被許可產品,且製造出的被許可產品與許可人在其自己工廠中製造的產品具有相同或類似的質量和功能,但前提是被許可人在其製造過程中使用的技術人員、製造設備、物料、方法和程序以及管理人員在技能、標準和能力上與許可人在其廠房中使用的上述各項相同或相當;被許可人確認,製造被許可產品能否成功取決於各種因素,如其僱員的技術水平、勤勉程度和工作能力,以及其有關設施、程序和設

備的質量等;

(b)許可人對技術材料、工具和操作軟件擁有或有足夠的法定權利,使許可人有權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提供給被許可人並授權被許可人本合同項下的權利;

(c)(根據有關法律,包含該技術資料、操作軟件和工具的技術毋需取得任何出口許可證)(包含該技術資料、操作軟件和工具的技術所需的任何出口許可證已經取得併合法有效)(許可人已經申請包含該技術資料、操作軟件和工具的技術所需的任何出口許可證。)

16.2被許可人的陳述和擔保被許可人陳述並擔保,自合同生效日起:

(a)根據國務院頒佈並於20xx年1月1日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技術進出口管理條例》(技術進出口條例),該技術(包括技術資料、操作軟件和工具)屬於自由進口的範圍;並且

(b)被許可人已經取得或完成進口本合同項下的技術資料、操作軟件和工具所需的所有必要的批准和登記。

16.3相互陳述和擔保許可人和被許可人相互進行陳述和擔保,自合同生效日其:

(a)根據其成立地的法律,該方為獨立法人、依法定程序設立、有效存續,且相關手續完備;

(b)該方有全權訂立本合同已經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

(c)該方已授權其授權代表簽署本合同的權利,從生效日開始,本合同的條款對其具有法律約束力;

(d)該方簽訂本合同以及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

(1)不會違反其營業執照、成立協議、章程或類似組織文件的任何規定;

(2)不會違反有關法律或任何政府的授權或批准;並且

(3)不會違反其作為當事人一方(或受之約束)的其他任何合同,也不會導致其被認定在該合同項下未履約;

(e)不存在將影響該方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的、已經發生且尚未了結的訴訟、仲裁申請或其他司法或行政程序,而且據其所知無人威脅將採取上述行動;並且

(f)該方已經向對方提供可能對其全面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響的相關政府機構頒發的所以文件,並且該方此前提供給對方的文件中沒有對任何重要事實的不實陳述或者漏述。

16.4陳述和擔保不實的後果

(a)如果完全由於許可人過錯,許可人在第16.1條(a)款下所作的陳述和擔保的任何一項與實際情況有實質性不符,則許可人唯一的義務(及被許可人唯一可獲得的救濟)是提供適當的補充技術信息以補救上述不符合實際的陳述和擔保。

(b)如果一方的其他陳述和擔保在做出時有任何一項與實際情況實質性不符,則構成該方重大違約。

17.合同登記、其他批准

17.1文件的報送:根據技術進出口條例的要求,被許可人應在合同生效日起(十(10)日內)向登記機關報送以下文件:

(a)合同登記的書面申請書;

(b)雙方授權代表簽署的合同副本;以及

(c)公司成立證書、營業執照以及登記機關要求的其他證明當事人雙方法律地位的文件。

17.2許可人的協助許可人應就本合同的登記事宜向被許可人提供所以合理的協助。

17.3登記證:登記機關頒發技術進出口合同登記證後,被許可人應立即從登記機關取得該證明。被許可人應保存該證明的原件,同時應在其收到該證後立即向許可人提供一份副本。

18.合同期限

18.1初始期限本合同初始期限為_________年,自合同生效日開始計算,但可根據18.2條延期和第19.1(b)、(c)和(d)條的規定終止。

18.2延期:本合同於合同期滿日自動終止,除非雙方授權代表在合同期滿日之前至少(六十(60))天簽署書面協議續展本合同期限。

19.合同終止

19.1合同終止

(a)本合同於合同到期日終止,除非雙方按照第18.2條的規定延期。

(b)合同到期日之前,雙方可通過書面協議隨時終止本合同。

(c)如果發生以下情形之一,一方(通知方)可隨時向對方發出書面通知後終止本合同:

(1)對方違反本合同項下某一主要義務,且未在通知方根據第21.1(a)條規定發出的書面違約通知中規定的補救期內對違約予以補救;

(2)對方違反任何附屬合同(其為該合同中的一方)項下的主要義務,且未在適用的補救期內對違約予以補救,或者任何附屬合同因任何原因終止或將要或被宣佈無效或不能執行(不包括由通知方或其關聯機構的原因導致的上述結果);

(3)對方破產,或者成為解散或清算程序的對象,或者歇業,或者無力償還到期債務;

(4)不可抗力(如下文所定義)事件或其影響持續超過六(6)個月,且雙方無法按照第22.2條(不可抗力的後果)的條款達成一項公正的解決方案;或者

(5)根據有關法律,本合同的某一基本條款(如果沒有該條款則一方或雙方不會訂立本合同)被判定為無效或成為無效條款。

(d)如果被許可人的股權資本(或法律上的所有權或受益所有權)的_________%(百分之_________)或更多被某個人或實體獲取,且

該個人或實體(直接或間接地)製造或銷售的產品與許何人產品或被許可產品競爭,或在其他方面與許可人的業務存在競爭,則許可人可隨時向被許可人發出書面通知後終止本合同。

19.2合同終止後有關事項的處理

本合同終止後:

(a)根據本合同授權被許可人的許可證及其項下的權利立即終止,被許可人應立即停止使用技術資料、工具和操作軟件,並立即停止製造、營銷或銷售被許可產品,但第19.2(e)條規定的情形除外。

(b)在遵循第19.2(f)和(g)條規定的前提下,被許可人應(1)根據許可人的指示,立即向許可人歸還並/或銷燬(包括從其控制的計算機存儲器中刪除)位於任何介質中的所有體現該技術資料和/或工具的資料(包括原件和復件);並且(2)在許可人提出請求後的十(10)天內向許可人書面確認,所有上述材料已經歸還或者銷燬。

(c)被許可人應立即就其被許可產品的銷售情況清理賬目,對於到期應付的提成費和其他款項應立即支付。

(d)許可人本合同項下義務就此終止。

(e)儘管有上述第19.2(a)條的規定,如果在合同到期日或並非由於被許可人的過錯導致合同提前終止之日,被許可人沒有執行完被許可產品訂單的製造工作或者之前發出的要約還未失效而產生新的訂單,則在合同到期或提前終止後,被許可人仍有權就上述訂單製造和銷售被許可產品,但是被許可人必須:

(1)向許可人提供該要約或訂單的有效説明;並且

(2)繼續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相應義務,包括但不限於質量保證和付款義務;

(f)儘管有上述第19.2(b)條的規定,在合同到期日或提前終止日後,被許可人有權繼續保留部分技術資料,但該資料必須是對於被許可人繼續維護並支持在合同終止前根據本合同銷售的被許可產品來説是絕對必要的,且只能用於上述目的。

(g)儘管有上述第19.2(b)條的規定,如果本合同到期或提前終止,被許可產品的買方有權繼續按照分許可協議的規定使用操作軟件。

19.3持續性義務:本合同終止後,第3條(許可費)、第4條(記錄和支付)、第19條(合同終止)、第20條(保密)、第21條(違約)(僅限於在合同終止前產生的或者與其他持續性義務有關的索賠請求)及第23條(爭議解決)繼續有效。

20.保密義務

20.1保密義務:本合同訂立前以及在本合同期間,一方(披露方)曾經或者可能不時向對方(接受方)披露該方的保密資料(保密資料)。在本合同期限內以及隨後_________年間,接受方必須:

(a)對保密資料進行保密:

(b)不為除合同明確規定的目的之外的其他目的使用保密資料:並且

(c)除為履行其職責而確有必要知悉保密資料的該方僱員(或其關聯機構、該方律師、會計師或其他顧問的僱員)外,不向其他任何人披露,且上述人員須簽署書面保密協議,其中保密義務的嚴格程度不得低於本第20條的規定(合稱允許披露方)。

20.2保密義務的除外規定上述第20.1條的規定對以下信息不適用:

(a)接受方有在披露方向其披露前存在的書面記錄證明其己經掌握;

(b)並非由於接受方違反本合同而已經或者在將來進入公共領域;或者

(c)接受方從對該信息無保密義務的第三方獲得。

20.3保密規則:每一方應制訂相應的規章制度,告知該方(以及該方的關聯機構)董事、高級職員以及其他僱員本第20條規定的保密義務。

20.4材料歸還:本合同到期後(或經披露方隨時提出要求),接受方應(1)向對方歸還(或經對方要求銷燬)包含對方保密資料的所有材料(包括其複製件〉;並且(2)在對方提出此項要求後十(10)日內向對方書面保證已經歸還或銷燬上述材料。

21.違約

21.1違約救濟:除本合同其他條款另有規定外,如果一方(違約方)未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某項主要義務或違反本合同項下的某一主要義務,則對方(受損害方)除享有有關法律賦予的權利外,還可選擇採取以下救濟措施:

(a)向違約方發出書面通知,説明違約的性質以及範圍,並且要求違約方在通知中規定的合理期限(補救期)內自費予以補救(但是,如果一方在第16.(c)、16.2、16.3條項下的陳述和保證的實質性內容不真實且不正確,或者如果一方違反第20條項下的義務,應不存在補救期);並且

(b)如果違約方未在該書面通知中規定的補救期內予以補救(或者如果沒有補救期,那麼在該等違約後的任何時候),則受損害方除可主張第19.1(c)(1)條項下或有關法律賦予的權利外,還可就違約引起的可以預見的直接損失提出索賠。

21.2責任限制:除違反保密義務或侵犯對方知識產權外,無論本合同其他條款有何規定,任何一方均不向對方承擔因本合同的履行或不履行而造成的收入或利潤喪失、商譽喪失或任何間

接或附帶性損失的賠償責任。在任何情況下,一方因本合同的履行或不履行造成的損失、損害或補償索賠所承擔的責任累計總額不得超過_________美元(us_________$)或等值的人民幣。

22.不可抗力

22.1不可抗力的定義:不可抗力指超出雙方控制範圍的、無法預見並且無法避免或無法克服的事件,該事件使得本合同一方部分或者完全不能履行本合同。這類事件包括但不限於地震、颱風、洪水、火災、戰爭、罷工、*動、政府行為、法律規定或者其適用發生變化,或者其他任何無法預見、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包括在國際商務實踐中通常被認定為不可抗力的事件。

22.2不可抗力的後果

(a)如果發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在本合同項下受不可抗力影響的義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誤期間自動中止,並且其履行期限應自動延長,延長期間為中止的期間,該方無須為此承擔違約責任。

(b)提出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並且在隨後的(十五(15))日內向對方提供不可抗力發生以及持續期間的充分證據。提出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還應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排除不可抗力。

(c)發生不可抗力的,雙方應立即進行磋商,尋求一項公正的解決方案,並且要盡一切合理的努力將不可抗力的影響降至最小。

23.爭議解決

23.1友好協商:如果發生由本合同(或其違反、終止或者無效)引起或者與其相關的爭議、糾紛或者索賠(爭議),雙方首先應爭取通過友好協商來解決爭議。

23.2仲裁:

(a)如果某一爭議未在一方首次書面提出進行磋商之日後六十(60)日內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則任何一方可將該爭議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貿仲會)在北京進行。

(b)仲裁庭應由三名仲裁員組成,其中雙方各指定一名,如果任何一方不能在仲裁規則具體規定的時間內指定一名仲裁員,貿仲會主任將參考本合同第23.2條載明的標準指定仲裁員。

(c)第三名仲裁員(首席仲裁員)應由雙方協議指定,且如雙方在仲裁規則規定的具體時間內仍未能達成該協議確定第三名仲裁員,則貿仲會主任應參考本合同下述第23.2(d)和23.2(e)條載明的標準指定該仲裁員。

(d)任何一名仲裁員都不應具有(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或(2)乙方所在國國籍。

(e)除非雙方另行書面認可首席仲裁員(及其繼任者或任何代替原先指定擔任首席仲裁員的人選)應具有以下任一國籍:______

(f)仲裁程序應當以英語進行。

(g)所有仲裁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仲裁費、仲裁員費用和法定費用和支出)應由敗訴方承擔,除非仲裁庭另有決定。

(h)無論賠償請求是否總計達人民幣_________,仲裁規則第三章條款(關於簡易程序)在儘可能允許範圍內排除適用。)

23.3遵守程序性規定雙方保證:

(a)在任何仲裁或與仲裁相關的任何活動中採取任何步驟或實施的任何行為都必須嚴格遵守相關仲裁規則具體規定的時間限制;且

(b)全面地、無遲延地遵守並執行所有程序性決定(包括但不限於任何臨時保全措施)或任何由仲裁庭做出的任何(臨時或終局)裁決。

23.4裁決的執行:各方不可撤銷地:

(a)一致同意仲裁裁決是終局的,並對雙方具有拘束力;

(b)保證其將全面地毫無遲延地簽署並履行仲裁裁決。在法院對仲裁裁決予以司法承認併發布強制執行令的情況下,雙方明確放棄其提出異議的所有權利,包括任何以主權豁免為由提出的抗辯事由以及任何基於其是一個主權國家的機構或部門的事實或主張而提出的其他抗辯事由;且

(c)放棄其所擁有的對本條規定的仲裁協議有效性提出異議或對相關仲裁機構對本案進行審理並做出裁決的管轄權提出異議的任何權利。

當某一爭議發生並且正在通過友好協商或仲裁解決時,雙方應繼續行使其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其他權利,同時繼續履行其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其他義務,但與爭議事項有關的權利和義務除外。

23.5禁令救濟:無論本合同前述條款有何規定,雙方同意每一方均有權就任何違反保密義務或知識產權侵權的主張向任何一個有管轄權的法院或其他機關尋求臨時或永久禁令或其他類似的救濟措施,或申請實際履行的執行令或其他相關法律允許的禁令救濟。

23.6適用法律:本合同的效力、解釋以及執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法律(但不適用有關法律衝突的規則)。

24.其他規定

24.1合同雙方之間的獨立關係:合同雙方簽訂本合同僅僅在他們之間產生獨立合同關係。本合同任何條款均不得被解釋為:

(a)在合同雙方之間形成合夥關係或其他導致共同責任的關係;

(b)使任何一方成為另一方的代理人(對方事先書面同意的除外);或者

(c)授權一方為另一方招致費用或其他任何形式的義務(對方事先書面同意的除外)。

24.2出口許可證:作為一家(美國)公司,許可人必須遵守(美國

)關於出口的法律規定(出口管理法)。因此,雙方協議如下:

(a)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果需要許可人從(美國)或其他國家進口技術信息,則許可人(或其母公司或有關關聯機構或分包商)應負責根據出口管理法獲得有關出口許可證(出口許可證)。

(b)被許可人承認根據出口管理法簽發該出口許可證的前提條件是:(1)被許可人及其分包商、供應商和客户使用技術資料,只能在中國和其他被允許的國家內進行,必須在經營業務範圍內專門用於民用目的;並且(2)未經許可人事先書面允許,被許可人及其分包商、供應商和客户不得轉售、轉讓或再出口許可人提供的技術資料,或者將被許可產品或相關技術資料用於(或者允許他人用於)任何非民用目的。

24.3合同拘束力本合同的受益人為本合同雙方以及該方合法的繼受者和受讓人並對其有法律拘束力。

24.4修改本合同不得以口頭方式修改,而須以雙方簽署書面文件的方式修改。

24.5合同內容保密:本合同的存在及其內容應視為保密資料的一部分,雙方應遵守第20條的規定對其保密,並不得向任何人或實體予以全部或部分披露,但向以下各方的披露的除外:

(1)向允許披露方披露;

(2)依據有關法律或按照該方為規制對象的證券交易所的規則,得到授權的證券市場監管官員或交易所;

(3)依據有關法律,向有關政府機構的官員披露;

(4)為了滿足本合同的生效條件;或者

(5)一方為履行其於本合同項下或與本合同相關的義務或行使其於本合同項下或與本合同相關的權利。

24.6禁止招攬對方僱員: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以及本合同終止後一(1)年內,任何一方均不得直接向另一方參與本合同執行的僱員發出招聘要約,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24.7通知

(a)本合同規定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通知或書面函件(包括但不限於本合同項下所有要約、書面文件或通知)均應以(語言)製作,並通過以下方式送達相應一方:當面遞交;或專遞信函;或傳真。

(b)在以下時間通知被視為已經送達:如果以當面遞交方式送達,送達指定地址並簽署回執或其他送達證明;如果是以專遞信函方式送達,為遞交日後的第(五)個營業日;且如果是以傳真的方式送達,為發送傳真方的傳真機發送的報告確認書(表明已向相關傳真號碼發送完整的、未中斷的傳真)上標記的日期後的下一個營業日。

(c)在合同期限內,一方可隨時根據第24.7(a)條規定通知另一方變更通知送達地址。許可人:_______________(通信地址);傳真號碼:________;收件人:________;被許可人:_______________(通信地址);傳真號碼:________;收件人:________

24.8不放棄權利:如果一方未行使或延遲行使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某項權利、權力或特權,不構成該方對此項權利的放棄,如果該方行使過某項權利、權力或特權或者部分行使某項權利、權力或特權,並不妨礙其在將來再次行使此項權利、權力或特權。

24.9可轉讓性未經對方事先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轉讓本合同。

24.10可分割性本合同某一條款的無效不影響本合同其他條款的效力。

24.11全部協議:合同及其附錄(和附件)構成雙方就本合同標的達成的全部協議,並且取代雙方之間此前就該標的進行的所有磋商、談判以及達成的協議,包括,________與________於_________達成的備忘錄,________與________於_________達成的意向書)(指本合同簽訂前雙方簽訂的所有備忘錄、意向書)。

24.12進一步努力:在使本合同條款具有完全的效力的(合理)必要範圍內,應另一方隨時要求,一方應簽署(或促使第三方簽署)有關文件、協議、合同、契據並實施或促使實施相關行為。

24.13費用:除本合同中另有約定,每一方應承擔與本合同的製作、磋商及訂立相關的該方律師或其他專業顧問費用。

24.14附錄和附件:本合同的附錄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並且與本合同正文的條款具有同等效力。如果本合同正文的條款與附錄或附件的條款有衝突,以本合同正文條款為準。

24.15本合同中文正本_________份,英文正本_________份。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許可方(蓋章):_________被許可方(蓋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件

附件一定義

除非本合同條款或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語的含義如下:

關聯機構指任何直接或間接被一方控制、與該方

20.1條給出的含義。登記主管機關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管理條例》(國務院20xx年12月10日通過,20xx年1月1日生效)及其他有關法律的規定,負責對技術進口合同進行註冊的商務部下設的有關委員會或局。

人民幣或rmb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定貨幣。提成費指在各提成費期限內,被許可人就使用許可人的技術資料、專利權和工具而向許可人支付的淨銷售額的一定比例。

銷售就被許可產品而言,包括直接或通過經銷商或轉售商進行的銷售或租賃,還包括被許可人及其關聯機構為進行試驗、展示或其他原因而在其自己的經營活動中使用被許可產品的行為。軟件指許可人專有的應用於合同產品和相關設備併成為其一部分的數據和程序組(見附錄_________),這些軟件以機器可執行代碼編制,並提供基本的邏輯、操作指令以及與使用者有關的應用指令;這些程序被置於設備硬件或有關設備的存儲器或磁帶或其他介質之中。

技術規格指附件_________中規定的許可產品的書面規格。(許可人提前90天書面通知被許可人,可以自行決定對技術規格進行單方面修改。任何經修改的技術規格在被許可人收到後即成為本合同的一部分。)

税收指根據有關法律由中國有關税務機關征收的所有税收。

技術資料指許可人提供的就各許可產品製作的以文件形式保存的信息(見附錄_________中技術資料中的暫定清單)。

技術性能指標指附件_________中規定的許可產品技術性能標準。合同有效期指從合同生效日到合同期滿日的合同期限。第三方部件指被許可人為符合本合同條款對生產被許可產品應使用部件的要求,向第三方供應商購買的部件。

工具指許可人需要的或常用的手工的、機械的、電動的或電子的工具或機器,許可人通常用來製造合同產品並載於附錄_________暫定清單中列舉的各種產品項下。美國或us指美利堅合眾國

技術合同 篇10

甲方:

註冊地址:

經營地址:

乙方: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在臨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户口所在地省(市)區(縣)街道(鄉鎮)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合法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勞動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類型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20xx年 9月 8 日起至20xx年 9月 7 日止,共5年。

(二)其中試用期自20xx年9月8日起至20xx年12月7日止,為期 3 個

月。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孵化、育雛)崗位工作,根據

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但不

超過陽新縣工作範圍。

(二)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

標準。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乙方實行以下第( 2 )種工時制。

1、實行固定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天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60小時。

2、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甲乙雙方協商安排。

(二)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三)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和本單位規定休假制度。

第四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根據生產崗們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衞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二)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三)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第五條 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工資自20xx年10月8日起至20xx年12月7日止,固

定基本月薪為1000元人民幣/月,甲方以現金或劃賬方式結算乙方。

(二)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和乙方的崗位性質確定乙方的工資報酬。

(三)根據公司的績效情況和乙方的工作表現,給予乙方相應的崗位補貼或獎金。

(四)甲方以現金髮放的方式,按月支付勞動報酬。

(五)合同期內,甲方應視乙方的工作表現情況,給予乙方提高工資待遇的機會。

第六條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當地政府規定的法定社會保險,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時向勞動保障部門所屬社會保險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應繳納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或與工資一起發放)。

(二)乙方因工負傷(死亡)和患職業病,依法享有獲得醫療救治、經濟補償的權利。

(三)乙主在勞動合同期內患病、非因工負傷,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

(四)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國家及甲方的規定執行。

第七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在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情況下,雙方協商一致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3、由於不可抗力的因素不能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過時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贊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用心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變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此合同:

1、甲方不能按時按量提供乙方合理報酬的;

2、甲方未能按時按量提供乙方保險福利的;

3、甲方不能提供乙方合理崗們和培訓機會的;

4、甲方不能為乙方提供更好發展機會的;

八、其他約定條款

(一)凡由甲方出資培訓乙方,雙方另行簽訂《培訓/教育協議》,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勞動合同,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培訓等費用,具體賠償標準執行《培訓/教育協議》的約定。

(二)乙方在簽訂勞動合同之前,甲方有權瞭解乙方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包括但不限於勞動者的學歷、履歷、資格或任職證書(明)以及以前勞動關係是否解除或終止等。勞動者應當如實説明,並應書面承諾其真實性。若因故意漏報、隱瞞前述基本情況,騙取甲方簽訂勞動合同的,經甲方查出或被原單位追訴的,視為乙方的欺詐行為並導致甲方的嚴重誤解,甲方有權依法申請認定本合同自始無效,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三)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到崗日到崗的,本合同自到崗日滿後自動失效,但甲方認可的除外。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四)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如果本合同的條款與附件與內容有任何衝突或不一致之處,則以附件中的內容為準。

(五)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履行;若甲方發生合併或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六)乙方在合同期內,屬其崗位職務行為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所產生的所有專利、版權和其他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乙方無權進行商業性開發。

(七)雙方簽訂本合同後,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內再受聘其他任何單位從事與甲方相同或類似或有競爭衝突的業務。

(八)乙方對在合同期間得到的有關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的情報、信息等商業祕密進行保密,不得將其泄露給任何第三者(亦包括無工作上需要的甲方僱員)。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則被視為嚴重違反本同合同,並認為有足夠的理由被辭退。此種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終止或期滿後的任何時間對乙方仍有約束力。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地,可以變更本合同。若雙方協商不成或者發生勞動爭議,應當依法調解機構申請調解,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一式叁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甲方應按規定建立職工名冊備查,並向勞動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十一)附件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20xx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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