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土地買賣合同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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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麼相關的合同到底怎麼寫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房屋土地買賣合同,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房屋土地買賣合同15篇

房屋土地買賣合同1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着公平、自願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房屋買賣合同,條款如下: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所賣房屋是住宅樓x棟(x樓x間),磚混結構,坐落在xx大道,土地面積為xx平方米(土地證號為:x國地土( )第號),建築面積為xx平方米。

第二條房屋權屬情況

該房屋所有權證(總證)xx房權證xx縣字第(xx)xx號,現還在xx縣信用社抵押貸款,房屋租給高鐵民工住宿,於20xx年xx月xx日到期。

第三條房屋成交價款及付款方式

房屋成交價款為xxx萬元。

付款方式:(1)於20xx年xx月xx日,先預付定金20萬元;(2)20xx年xx月xx日付xx萬元;(3)20xx年xx月xx日付xx萬元(春節前付清)。

第四條房屋產權和其他具體狀況的承諾

1、甲方應當保證該房屋產權糾紛,因甲方原因造成房屋不能辦理產權過户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2、該棟房屋原來的水電立户及設施屬於乙方所有。

3、房屋交付時間於20xx月xx月xx日前,甲方將房屋、房產證和土地使用證全部交給乙方。

4、乙方得證後,若乙方沒有過户,拿我原房產證、土地使用證去貸款或作其他用,甲方概不負責。

5、房屋賣給乙方後屬於乙方資產,由乙方隨時轉讓或改造,甲方無權干涉,不論房屋改造或轉讓,過户、甲方要配合乙方到相關部門辦理手續。

6、土地房屋轉讓的各項税費全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除國家政策,天災人禍,不可抗力的,乙方不按期付清甲方房屋款,每天承擔滯納金200元,甲方未按期交房,同上交納乙方滯納金。

第六條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商量解決。

此合同從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土地買賣合同2

房屋賣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委託代理人:

房屋買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委託代理人:

甲方願將 私產房一套賣給乙方。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簽訂本合同。

一、房屋規格結構: 該房屋結構為 ,面積為 ,雜房 ,樓層為 樓共 樓,建成年份 年。

二、房屋性質及證件:該房系私產房100%產權,證件齊全, 房屋所有權證 號,土地房屋契證 。

三、價格及付款方式:房屋總價 (房屋現成交價),付款方式: 。

四、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產產權一份、地税局税費徵繳中心一份、國土局一份, 經雙方簽字後生效,均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土地買賣合同3

隨着社會主義經濟改革的更加深入,國家已經開始探索建立宅基地使用權有償轉讓機制,並在部分地區展開試點。集體經濟組織要求“同地、同權、同價”的呼聲高漲,有關集體土地上房屋買賣的法律規定終將破繭而出。

一、集體土地上的房屋買賣合同的分類

從用益物權的角度劃分,集體非農建設用地使用權分為兩類:1、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規定在《物權法》第三編用益物權的第十二章建設用地使用權第一百五十一條。2、宅基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規定在《物權法》第三編用益物權第十三章宅基地使用權第一百五十二條。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和宅基地使用權均為用益物權之列。與此相對應,集體土地上的房屋買賣合同可以分為兩類:1、農村居民宅基地上的房屋買賣合同。農村居民在自己的宅基地上自建的私有房屋買賣合同。2、集體建設用地上的房屋買賣合同。主要是集體經濟組織利用本集體建設用地建造房屋或者拆除舊住宅新建樓房的買賣合同。

二、如何認定集體土地上的房屋買賣合同的效力

一般論述集體土地上的房屋買賣合同效力的觀點,存在一個誤區,往往只論述農村居民宅基地上的房屋買賣合同效力問題,卻忽略了另外一個重要的組成部分,集體建設用地上的房屋買賣合同的效力問題。相對來説,對於農村居民宅基地上的房屋買賣合同效力問題,法律規定比較明確,學説理論分歧較小;對於集體建設用地上的房屋買賣合同效力問題,法律規定較少,學説理論分歧較大。

(一)農村居民宅基地上房屋買賣合同的效力

根據買賣合同主體之一購買方的身份不同,農村居民宅基地上的房屋買賣合同可以分為兩類:同一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之間的宅基地上房屋買賣合同和集體經濟組織以外人員的宅基地上房屋買賣合同。

1、同一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之間的宅基地上房屋買賣合同有效。

我國法律雖然沒有直接規定宅基地使用權可以轉讓,也沒有直接規定農村居民的住房買賣合同有效,但是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第四款的規定:“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可以推出這樣的結論:農村居民可以買賣宅基地上的房屋,農村居民買賣住房視同宅基地轉讓。這樣根據“地隨房走”的法律原則,結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可以認為同一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之間宅基地上房屋買賣合同,只要符合《合同法》的規定,就應當有效。另外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有指導意見。山東省高院制定的《全省民事審判工作座談會紀要》(魯高法〔20xx〕201號)規定:“農村私有房屋買賣合同的效力應以認定無效為原則,以認定有效為例外。只有房屋買賣的雙方均是同一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的,可以認定合同有效。”

2、集體經濟組織以外人員的宅基地上房屋買賣合同無效。

根據《物權法》第一百五十三條和《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條以及國務院辦公廳1999年《關於加強土地轉讓管理嚴禁炒賣土地通知》以及山東省高院的指導意見等規定,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人員,無論是城鎮居民或者同樣具有農村居民身份但是和出賣房屋人不是同一經濟組織的人員,所簽訂的農村居民宅基地上的房屋買賣合同無效。這一點,目前審判實務判決結果比較一致,觀點統一。

(二)集體建設用地上房屋買賣合同的效力

對於集體建設用地上房屋買賣合同的效力,法律法規均沒有明確規定。分析《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但是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依法取得建設用地的企業,因破產兼併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權依法發生轉移的除外。”本條法律規定僅僅對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的限制性規定,不是完全禁止性規定,且限制的是建設用地使用權,也不是房屋所有權。並且從目前法律實際執行情況來看,集體經濟組織出租集體建設用地的情況不僅大量存在,而且各地法院審判實務均有判決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出租合同有效的判例。對此條法律規定落實已經有了鬆動的跡象。

此類房屋買賣合同比較複雜,需詳細分析。出於牟利等原因,集體經濟組織往往利用集體建設用地,興建住房、商業用房或者工業用房。如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或者農村拆除舊住宅集中新建住房,很多情況下,出於經濟利益的考慮,在滿足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住房需求的情況下,額外建一些住房,出售給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人員。集體經濟組織企業,建設了商業用房或者工業用房,後來經營不下去,將商業用房或者工業用房出售。集體經濟組織主要是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為房屋買賣合同出售方,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成員為購買方。集體建設用地上房屋買賣合同主要分為兩類:集體建設用地上住房買賣合同和集體建設用地上非住房(商業用房或者工業用房等)買賣合同。區別不同情形進一步分析,才能認定合同的效力。

針對集體經濟組織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成房屋後出售的情形,《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並不完全符合適用條件。根據《物權法》第三十條的規定:“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實行為設立或者消滅物權的,自事實行為成就時發生效力。”集體經濟組織建成房屋後,就享有房屋所有權,不需要登記公示物權。又根據《物權法》第十五條的規定:“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或者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合同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將合同效力和物權轉移做了區分,物權是否轉移不是判斷合同的效力的要件。所以集體建設用地上房屋買賣合同可以有效。

1、集體建設用地上的住房買賣合同以認定無效為一般原則,認定有效為例外情形。

有關的法律規定、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等,均禁止農村居民在宅基地上所建的私有住房出售給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人員,並沒有禁止集體經濟組織將住房出售,只有限制性規定。在保證農村居民“一户一宅”或者“一户一房”的前提下,經村民會議同意或者村民會議授權村民代表同意,集體建設用地上的住房買賣合同可以有效。畢竟集體土地的所有權和集體建設用地上的所有權人是集體經濟組織全體成員,只有全體成員才有對房屋的處分權。

2、集體建設用地上的非住房(商業用房或者工業用房等)買賣合同以認定有效為一般原則,認定無效為例外情形。

有關的法律規定、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等均沒有禁止集體建設用地上的非住房的買賣,並且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條但書的規定,一定情形下,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可以發生轉移。只要集體經濟組織和購買方簽訂了集體建設用地上非住房(商業用房或者工業用房等)買賣合同,一般情況下就可以認定為有效。除非村民會議或者村民會議授權村民代表不同意出售的情形,才可以認定集體建設用地上非住房(商業用房或者工業用房)買賣合同無效。

房屋土地買賣合同4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雙方經充分協商,就乙方向甲方購買綜合樓和使用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購買的標的:

1、本協議購買的標的為甲方坐落在興義市幸福路中段建設村一組集體綜合樓一棟五層,房屋面積20xx餘平方米,以房產證標註為準。

二、甲方於 年 月 日前將房屋及附屬物正式交付給乙方使用。甲方在房屋正式交付乙方時,應將該房屋騰空,清結該房屋已發生的水、電、煤氣、電話、有線電視、物業管理等各項費用,並將付訖憑證及該房屋的鑰匙交於乙方驗收。

三、總價款

綜合樓價格每平方米人民幣480元,總價款(含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為人民幣 元。

四、付款方式、期限及交房期:

第二條:甲方同意乙方在20xx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償還尚欠甲方的藥品款柒仟元整(7000。00元)。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需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並保證該房屋上不存在任何抵

2、向乙方交付綜合樓及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的各種批准文件、權屬憑證;

3、結清綜合樓的所有債務,並在他人因綜合樓及其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向乙方主張權利時承擔全部責任;

4、收取本協議所約定的購買款。

六、乙方的權利義務:

1、根據本協議的約定支付購買款;

2、取得綜合樓的所有權和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的使用權及其各種相關批文、權屬憑證;

3、上述房地產辦理過户手續所需繳納的税費均由乙方承擔。

七、違約責任:

1、本協議第一條、第五條中任一內容與實際情況不相符或者甲方義務未全面履行,既構成甲方對乙方的違約,甲方應當賠償乙方因此所受的全部損失並支付總價款 %的違約金。

2、乙方若未履行本協議所約定的義務,即構成對甲方的違約,應當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全部損失。

八、其它約定:

1、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

2、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土地買賣合同5

甲方:

乙方:

經各方友好協商,本着平等、自願、有償、誠實信用原則,就土地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地塊概況

1、該地塊位於xx市××××,土地面積為×××平方米(折×××畝)。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詳見附件。

2、現該地塊的用途為商住用地,屬開發用地。

二、轉讓方式

1、甲方與乙方共同出資成立××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作公司),甲方以所售賣的土地作價x萬入股認繳註冊資本,佔x股權;乙方以貨幣出x萬一次性出資註冊資本,佔x股權。

2、甲方所出讓的土地保證在合作公司營業執照下發後,一個月內辦理完成土地過户至合作公司名下事宜。並確保該地塊的容積率大於等於x,綠化率不少於x,建築密度不小於x,土地用途為商業、住宅用地。

2、土地的轉讓價為××萬元/畝,轉讓總價為人民幣x萬元。

3、乙方同意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四期向甲方支付土地價款:

第一期定金,地價款的x%,計人民幣x萬元,付款時間及條件:雙方簽訂協議書,且已辦好合作公司營業執照手續和完成貨幣入資。

第二期,轉讓土地在國土局登記受理辦理過户於合作公司名下時,雙方簽訂股份轉讓協議,乙方再行支付地價款的x%,計人民幣x萬元。

第三期,辦結該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後x個工作日內支付地價款的x%,計人民幣x萬元,餘下x%的尾款待土地辦理完規劃許可證後十天內付清。

4、為保證前款第一期地價款的及時支付,甲方應先行辦理合作公司購買轉讓土地的出讓協議,以確保過户等工作的實施進度與本協議相吻合。

5、該項目由乙方獨立運作,盈虧自負。甲方願意幫助乙方解決有關開發指標、税費返還及政策協調。

三、違約責任

1、甲方誠邀乙方參與其×××畝土地的第三方轉讓事宜,並承諾創造條件讓乙方取得該塊土地,若乙方未能取得該地塊,甲方願意雙倍返還定金,計67萬元,甲方應在確認乙方不能取得該土塊的土地使用權之日起x個工作日內支付此款。

2、乙方未能按時支付地價款,應以每日未付部分的x作滯納金支付給甲方。如未能按時付款超過x個工作日,視同終止履行本協議,並有權處置已付定金。

3、甲方、乙方分別承擔合作公司註冊的相關費用。

四、其他

1、在土地出讓過程中,乙方僅承擔應由受讓方承擔的土地契税和交易費用,其他有關營業税等均由甲方另行承擔。

2、乙方的開發建設應依法律、法規和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3、本協議未盡事宜,須經各方協商解決,並簽訂相應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矛盾、爭議,經協商無效時,提請法院裁決。

5、本協議經各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6、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蓋章):

代表:

乙方(蓋章):

代表:

年月日

房屋土地買賣合同6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雙方經充分協商,就乙方向甲方購買綜合樓和使用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購買的標的:

1、本協議購買的標的為甲方坐落在興義市幸福路中段建設村一組集體綜合樓一棟五層,房屋面積20xx餘平方米,以房產證標註為準。?

三、甲方於 年 月 日前將房屋及附屬物正式交付給乙方使用。甲方在房屋正式交付乙方時,應將該房屋騰空,清結該房屋已發生的水、電、煤氣、電話、有線電視、物業管理等各項費用,並將付訖憑證及該房屋的鑰匙交於乙方驗收。

三、總價款

綜合樓價格每平方米人民幣480元,總價款(含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為人民幣 元。

四、付款方式、期限及交房期:

?第二條:甲方同意乙方在20xx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償還尚欠甲方的藥品款柒仟元整(7000.00元)。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需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並保證該房屋上不存在任何抵

2、向乙方交付綜合樓及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的各種批准文件、權屬憑證;

3、結清綜合樓的所有債務,並在他人因綜合樓及其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向乙方主張權利時承擔全部責任;

7、收取本協議所約定的購買款。

六、乙方的權利義務:

1、根據本協議的約定支付購買款;

2、取得綜合樓的所有權和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的使用權及其各種相關批文、權屬憑證;

3、上述房地產辦理過户手續所需繳納的税費均由乙方承擔。

七、違約責任:

1、本協議第一條、第五條中任一內容與實際情況不相符或者甲方義務未全面履行,既構成甲方對乙方的違約,甲方應當賠償乙方因此所受的全部損失並支付總價款 %的違約金。

2、乙方若未履行本協議所約定的義務,即構成對甲方的違約,應當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全部損失。

八、其它約定:

1、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

2、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土地買賣合同7

轉讓方:___(以下簡稱甲方)受讓方:___(以下簡稱乙方)擔保方:___(以下簡稱丙方)

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互利共贏、友好協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轉讓甲方私有的房屋土地一事,達成以下合同條款,以供雙方遵守和履行。

第一條 甲方對產權的聲明

甲方根據國家規定,已依法取得址在 土地使用權,分別是: 《國有土地使用權證》,面積 ㎡,土地性質均為工業用地,土地出讓金已繳清。

甲方在該五宗土地上建設房屋 幢,合計建築面積為 ㎡,其中 ㎡已取得頒發房屋產權證,《房屋所有權證》,其中 ㎡未取得產權證。

甲方對上述土地房屋享有合法的使用權和所有權,甲方確認上述土地房屋不存在任何產權瑕疵,因取得該土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所應支付的一切費用均已支付完畢,不存在任何債權債務。

第二條 土地房屋的售價

雙方同意上述土地房屋售價為人民幣 元(大寫 佰萬元整),該售價為土地房屋的整體打包售價,雙方對於該成交價並未明確土地和房屋的分別定價。該售價包含辦理土地及房屋所有權證過户所需的一切税費(單指根據法律規定需由甲方承擔的部分)。雙方以土地房屋的現狀交易,乙方已熟知土地房屋的現狀。

第三條 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

(1)本協議生效之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人民幣 萬元定金轉首付款;

(2)在甲方與乙方擬辦理土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過户手續,經向市、區

國土資源局及房管局確認收件完整,乙方應在過户手續辦理完畢即甲方將土地使用權證及房屋所有權證辦理至乙方名下,乙方取得自己名下的土地使用權證及房屋所有權證的 天向甲方再支付轉讓款尾款 萬元。

2、甲方收取本協議轉讓價款的開户銀行為: 帳號為: ;甲方亦可書面通知乙方有關甲方收款或委託第三人收款的新的銀行及帳號:

3、甲方收取乙方款項,應按規定開具普通的收款收據予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單位或個人。

第四條 土地房屋的交付

1、土地房屋以現狀交付乙方,於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和房屋行政主管部門開具受理轉讓通知單之次日交付。

2、乙方支付首期轉讓款之後,可以裝修裝璜但不得入住。甲方目前使用的房屋商定在 之前交付給乙方。

第五條 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保證該宗轉讓土地及房屋權屬清楚,界址明確,甲方有權對該土地使用權及房屋進行處分,保證該宗地及房屋轉讓不存在權屬糾紛或債務糾紛。

2、甲方保證有權轉讓本合同項下的地塊及房屋,並具有與乙方簽署本合同的完全能力。

3、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4、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5、甲方此前已將出售的土地房屋向銀行設臵貸款抵押,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且收到首付款之日起 天內進行解押。

6、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7、甲方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個月內將本合同項下的地塊及房屋所有權過户至乙方或乙方所指定的企業名下,但乙方應當履行相應的配合工作。

8、甲方應負責處理好與相鄰土地的邊界糾紛,若因邊界權屬不清所引起的一切糾紛均由甲方負責處理並承擔相應的責任,乙方對此不負任何責任。

9、甲方應按照約定時間交付土地房屋及相關產權證件。

10、土地房屋交付日之前的水電費(其中不包括乙方進場裝修裝璜所產生的水電費)、與土地房屋有關的税費由甲方承擔,並負責交清。交付日之後所產生的水電費及其他費用(除法定應由甲方交納的交易税費包含在售價中外),由乙方負擔。

11、除土地房屋過户外,雙方應在合理期間內,辦理其他需要過户的手續,如水電户等。具體做法由雙方另定。

第六條 税費的負擔

因本案交易(過户)所需的税、費,由甲方承擔;辦理新證的税、費由乙方自理。雙方按照約定各自交納税、費。第七條 轉讓的法律狀況

1、甲方轉讓本協議所涉及之土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後,該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及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和義務隨之轉移給乙方;

2、在土地使用權的轉讓登記以前,有關該地塊及房屋產權瑕疵所引起的風險、責任,由甲方承擔;自房地產登記機關核准轉讓登記之日起,有關該地塊及房屋的風險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3、甲方為取得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所需支付的一切款項、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政府回填綠化費)、債務、責任,由其自行承擔,不因本協議的生效及轉讓登記手續的辦理而轉移。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在本協議生效後,任一方均不能單方面解除本協議,或拖延履行本協議應盡義務超過 天,視為構成根本性違約。守約方有權單方自行解除合同,啟用定金罰則,並追究違約方的其他違約責任。

2、因甲方隱瞞事實真相,出現第三人對本協議所指的土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主張權利或其他甲方原因,致使本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過户登記至乙方名下的,視甲方單方違約,甲方應支付乙方相當本合同價款 % 的違約金。

第九條 特別聲明

本合同簽訂後,若辦理土地房屋過户登記時,需按照相關政府職能部門要求另行填寫表格、簽訂其他轉讓合同範本的,如與本合同內容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為準,包括但不限於售價、交易税費承擔者等。第十條 保證責任

1、甲方法定代表人,願以個人名義及其財產對甲方因本合同須承擔的民事責任包括土地轉讓款、違約金、賠償款提供連帶保證擔保,對上述民事責任承擔連帶責任。

2、丙方,願以個人名義及其財產對甲方因本合同須承擔的民事責任包括土地轉讓款、違約金、賠償款提供連帶保證擔保,對上述民事責任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一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且甲方收到乙方支付首付款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 甲方: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乙方: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擔保方(兩人): 年 月 日

房屋土地買賣合同8

甲方(賣方)

身份證號:

乙方(買方)

身份證號:

根據國家《合同法》等法律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合同標的即房屋狀況

1、該交易房屋坐落縣鎮村莊(或路旁)

2、該房屋為(如兩層磚混結構樓房),南北長 米,東西長 米,共 層。房屋佔地面積約為平方米,院子佔地面積約為 平方米。左緊鄰的房屋,右緊鄰房屋。

3、該房屋為(如宅基地自建房或村鎮開發自建房,宅基地審批文件編號: )

第二條:合同房屋交易價款:人民幣 萬元整(大寫: )

第三條:付款時間及方式

1、在 年 月 日付人民幣 萬元。

2、在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證過户手續辦理完畢之日付款人民幣 萬元。

3、在交付房屋之日,付清尾款人民幣 萬元。每次付款,甲方收到後因出具收據。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保證該房屋在合同簽訂前確實專屬自己所有,出具村級以上單位對甲方專有該房屋的證明並交付給乙方。

2、甲方有權按照合同約定收取乙方交付的全部房屋交易價款並有義務開具收據交付給乙方。

3、甲方應保證不存在任意第三人對該交易房屋主張任何未被告知的權利情況。

4、甲方應保證該房屋不屬於違章建築、不屬於已被或已確定將被列入新規劃而拆除或徵用的範圍。

5、甲方應告知乙方有關該房屋的質量狀況。

6、甲方應將該房屋的宅基地審批文件等相關手續交付給乙方。

7、該合同簽訂後甲方應將該房屋全部交付給乙方,且甲方不得以自己的行為致使該合同無效。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按照合同約定給付甲方該交易房屋價款並向甲方索要收據。

2、乙方購買該房屋後,若根據有關規定可以辦理相關權屬登記的,甲方有義務給予協助。

第六條:特別約定

1、因乙方所購房屋為農村集體土地上建築,改房屋買賣過程中所發生的交易或過户需要本村村民委員會同意或有關部門審批的手續問題,甲方應當積極全力配合乙方一起解決妥善。若因此引發相應糾紛的,由甲方負責處理。

2、若今後房屋重建,甲方應承認乙方的住房面積。如國家徵地,土地賠償及住房面積賠償均歸乙方所有,甲方負責積極配合。

第七條: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約定,對方可要求違約方在一定期限內改正,違約方應當改正。

2、甲方違反第四條的有關約定導致乙方在合同簽訂後無法對該房屋行使所有權的,乙方可要求解除合同並同時要求甲方全額退還房屋價款及其相對應的銀行定期存款利息和全部房屋價款的20%的違約金。

第七條:本合同發生爭議時雙方應先進行協商,無法協商或協商不一致的可以通過有關法律途徑解決。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現住址:

現住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約時間:

簽約時間:

房屋土地買賣合同9

甲方(賣方)姓名:______ 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 _________

乙方(買方)姓名:

身份證_____________ ______

鑑於:1、甲方系本合同項下房屋的所有權人,且其對該房屋的處分已徵得該房屋相關權利人的同意;

2、甲方願意將房屋出賣給乙方;

3、乙方願意購買上述房屋;

4、本合同項下房屋現屬於集體土地,暫時不能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及《土地使用權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屋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甲方保證對所出賣的房屋享有完全的處分權並保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而且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以後集體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及《土地使用權證》時及乙方如需出售本房屋時,如需要甲方協助時,甲方應無條件協助乙方辦理所有相關手續,如因甲方原因,造成該房屋不能辦理相關手續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並賠償乙方的購房款及房屋升值後收益款。

第二條房屋的坐落、面積情況。

1、本合同所稱標的房屋是指位於

2、該房屋6層建築面積為平方米;套內面積為_____平方米,7層建築面積為平方米;套內面積為_____平方米。

3、本合同項下房屋相應的土地使用權隨房屋一併轉讓。

第三條計價方式與價款。

房屋的交易總價為:人民幣元整(大寫:拾____萬仟元整)。

本合同項下房屋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價款已包含在交易總價中。

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不再另行計價。

第四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1、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天內乙方支付首付款人民幣萬仟元整給甲方;

2、剩餘房款人民幣萬仟元整於乙方取得房屋所有權之日起天內支付。

第五條特別約定

房屋交付後,如發生房屋徵收或拆遷等對房屋及相應土地的補償,由乙方所有。

第六條陳述和承諾條款

1、甲方承諾:甲方擁有對本合同項下房屋完全的處分權。

2、乙方承諾:真實地願意購買本合同項下的房屋。

第七條本合同經見證。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乙方:

見證人:

日期:

房屋土地買賣合同10

甲方:_____,系__________,現住建行宿舍樓三樓,_____年__月__日出生,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乙方:____,黃毛村七組,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田洪學,黃毛村五組,身份證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着公平、自願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房屋買賣合同,條款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所賣房屋是住宅樓一棟(四樓四間),磚混結構,坐落在台江縣台拱鎮秀眉東大道,革東衝320國道旁原龍氏酒樓,土地面積為394.5平方米(土地證號為:台國地土( )第 號),建築面積為730.57平方米。

第二條 房屋權屬情況

該房屋所有權證(總證)台房權證台江縣字第(1999)1779號,現還在台江縣信用社抵押貸款,房屋租給高鐵民工住宿,於20xx年9月15日到期。

第三條 房屋成交價款及付款方式

房屋成交價款為208萬元。

付款方式:

(1)於20xx年8月 日,先預付定金20萬元;

(2)20xx年 月 日付88萬元;

(3)20xx年2月30日付100萬元(春節前付清)。

第四條 房屋產權和其他具體狀況的承諾

1、甲方應當保證該房屋產權糾紛,因甲方原因造成房屋不能辦理產權過户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2、該棟房屋原來的水電立户及設施屬於乙方所有。

3、房屋交付時間於20xx月3月10日前,甲方將房屋、房產證和土地使用證全部交給乙方。

4、乙方得證後,若乙方沒有過户,拿我原房產證、土地使用證去貸款或作其他用,甲方概不負責。

5、房屋賣給乙方後屬於乙方資產,由乙方隨時轉讓或改造,甲方無權干涉,不論房屋改造或轉讓,過户、甲方要配合乙方到相關部門辦理手續。

6、土地房屋轉讓的各項税費全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除國家政策,天災人禍,不可抗力的,乙方不按期付清甲方房屋款,每天承擔滯納金200元,甲方未按期交房,同上交納乙方滯納金。

第六條 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商量解決。

此合同從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_____年__月__日 _____年__月__日

房屋土地買賣合同11

立契約書承買人: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出賣人: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茲因建地買賣事宜,雙方協議訂定本契約書,各條款如下:

第一條乙方投資興建____第_層_號房屋一户,其基地應有持分面積的所有權出賣予甲方。

甲方承買基地坐落___地號土地___筆,持分面積約___畝,基地須辦理分割分筆登記,其產權移轉登的精確面積以當地政府機關分割測量結果為準。

第二條本約建築買賣價款總額___萬___仟___佰___拾元整(本價款包括拆遷補償及整地等費用)。其付款辦法如下:

第一期:人民幣___萬___仟___佰___拾元整於訂購時交付。

第二期:人民幣___萬___仟___佰___拾元整於簽約時交付。

第三期:人民幣___萬___仟___佰___拾元整於房屋開工時交付。

第四期:人民幣___萬___仟___佰___拾元整於壹樓地板完成時交付。

第五期:人民幣___萬___仟___佰___拾元整於貳樓地板完成時交付。

第六期:人民幣___萬___仟___佰___拾元整於叁樓地板完成時交付。

第七期:人民幣___萬___仟___佰___拾元整於肆樓地板完成時交付。

第八期:人民幣___萬___仟___佰___拾元整於伍樓地板完成時交付。

第九期:人民幣___萬___仟___佰___拾元整於交屋時交付。

第十期:人民幣___萬___仟___佰___拾元整於辦妥抵押貸款時交付。

貸款部分並應另行支付自交屋後,至乙方取得該貸款時止,依銀行放款利率計算利息。若甲方於房屋開工後始行承買,應於簽約時一次付清所應交付的前面各期款項。若甲方以支票付款,倘支票全部或一部分不能兑現時,視為違約。

第三條

甲方於接到乙方繳款通知時三日內,應準時交付當期款項,若未按約定日期交付時,其延遲欠繳金額應依銀行放款利率計算利息予乙方。惟甲方的延遲繳款不得超過一星期,若超過一星期,經乙方催告仍未繳付時,視同甲方自願放棄承買權利,無須乙方以甲方違約的聲明通告,乙方即可將甲方已繳款項全部無條件沒收,充作乙方房屋興建工程上所受損害的賠償。至所承買的土地,由乙方另行處理,若甲方於簽約付款後自願解除契約時,該已繳付的各期款項,應由乙方全部無條件沒收,甲方不得有任何異議。

第四條

若各期土地價款繳付後,對於應繳付的.房屋買賣各期款項有房屋買賣契約書第三條規定現象發生時,甲方所已繳付的土地價款,亦由乙方無條件沒收,甲方絕無異議。

第五條本約土地,非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讓與第三者,若因此可歸責於甲方的事由,導致發生糾紛時,應由甲方負責處理,概與乙方無涉。

第六條

本約土地,乙方保證來歷清白,而無任何糾葛,若有第三者主張異議時,無論產權或債務的糾葛,均由乙方負責理清,不得連累甲方,若因糾葛致使甲方受有損害時,乙方願負賠償責任,絕無異議。

第七條

本約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與地上房屋同時辦理,並於交屋時一併點交。於點交之日以前,乙方如有應繳而未繳的任何税費,悉由乙方負責繳清,點交之日以後,由甲方負擔。

第八條本約土地,於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時,甲方的權利人名義,應與地上房屋甲方的權利人名義相符,俾使產權清楚一致以利登記。

第九條

本約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等一切手續,由乙方特約的登記代理人統一辦理,所需甲方有關的書件證章,經乙方通知,應即提供配合辦理,至所需印花税、地政規費、代書費等由甲方負擔,並按通知期限內繳付乙方。土地增值税依法由乙方負擔。

第十條本約土地,未點交前如遇天災地變或其他非可歸責於甲方的原因致受有損害時,由乙方負責,概與甲方無涉。

第十一條本約有未盡事宜,適用社會一般慣例或現行有關法律的規定。

第十二條本約同文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立契約書人:____________________立契約書人: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統一號碼: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統一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土地買賣合同1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着公平、自願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房屋買賣合同,條款如下: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所賣房屋是住宅樓一棟(四樓四間),磚混結構,坐落在台江縣台拱鎮秀眉東大道,革東衝320國道旁原龍氏酒樓,土地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土地證號為:台國地土_________第號),建築面積為_________7平方米。

第二條房屋權屬情況

該房屋所有權證(總證)台房權證台江縣字第(1999)1779號,現還在台江縣信用社抵押貸款,房屋租給高鐵民工住宿,於20xx年9月15日到期。

第三條房屋成交價款及付款方式

房屋成交價款為_________萬元。

付款方式:

(1)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先預付定金_________萬元;

(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付_________萬元;

(3)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付_________萬元(春節前付清)。

第四條房屋產權和其他具體狀況的承諾

1、甲方應當保證該房屋產權糾紛,因甲方原因造成房屋不能辦理產權過户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2、該棟房屋原來的水電立户及設施屬於乙方所有。

3、房屋交付時間於_________月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甲方將房屋、房產證和土地使用證全部交給乙方。

4、乙方得證後,若乙方沒有過户,拿我原房產證、土地使用證去貸款或作其他用,甲方概不負責。

5、房屋賣給乙方後屬於乙方資產,由乙方隨時轉讓或改造,甲方無權干涉,不論房屋改造或轉讓,過户、甲方要配合乙方到相關部門辦理手續。

6、土地房屋轉讓的各項税費全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除國家政策,天災,不可抗力的,乙方不按期付清甲方房屋款,每天承擔滯納金200元,甲方未按期交房,同上交納乙方滯納金。

第六條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商量解決。

此合同從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房屋土地買賣合同13

1.房屋出賣方:上海_____投資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2.房屋買入方: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3.房屋買賣標的:_____

(1)甲方同意將上海“___中心”大廈內第___樓___室公寓房屋___套(包括室內裝修、設備、傢俱等等)賣給乙方。本買賣契約所規定的房屋面積(指建築設計圖計算)共計_____平方米(附房屋平面示意圖,室內用品清單各一份)。

(2)本買賣契約所涉之“_____”大廈地址為上海市____路_____號,該地塊是經上海市土地局批准,甲方以_____萬美元中標,獲得五十年有償使用權(截止公元___年___月___日),因此乙方購入的公寓房屋連同相應的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一併購入。乙方擁有對本契約所規定的買賣範圍的房產權和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截止期限為公元___年___月___日。

(3)如甲方的土地有償使用權結束時,本合同即行終止。

4.房屋買賣價格:

本契約所規定的公寓房買賣價格為_____美元,甲方已收妥由乙方支付的全部房屋買賣款項。

5.房屋的移交:

(1)本房屋買賣契約簽訂後,乙方必須在一個月內按照甲方銷售説明書規定的有關建築和設備標準及室內傢俱用品的清單,對甲方交付的房屋與設備進行驗收。驗收合格雙方交接房屋鑰匙,房屋鑰匙交接完畢,即作為甲乙雙方房屋移交手續辦妥。

(2)自房屋移交之日起,房屋在土地有償使用期限內的所有權即歸乙方。不論乙方住進使用與否,均應從移交之日起由乙方承擔該房屋的使用、管理和維修責任。

6.管理、維修和其他費用:

(1)“_____中心”大廈管理維修等項工作,均由甲方負責管轄,並向各用户進行分攤及收取相應費用。

(2)甲方暫定每月向乙方收取壹佰美元的大樓管理費。大樓管理費包括公用水費、公用部位環境衞生費、公用部位綠化保養費、安全保衞費、機械保養人員及大樓房管人員費用等。

(3)甲方每月向乙方收取大樓公共設施、設備大修、小修儲存費,收費標準另議。大樓大修小修儲存費的用途範圍如下:屬甲方管轄內的公用的室內外綠化園地、道路、給排水系統、供電供氣系統、弱電系統、空調系統、照明系列和消防設備、給排水設備、供電供水設備、空調設備的公用場所的所有的非人為損壞的建築和裝飾的修復。

(4)乙方所應負擔的電費、冷暖氣空調費由甲方負責計算、分攤,甲方將總費按住户、用户面積平均分攤,另加_____%代辦手續費。

(5)本買賣契約價格中不含停汽車的位置,乙方若需租用地下停車場車位,請與甲方商議,另簽訂停車場地租用合同。

(6)本買賣契約價格中不含室內清潔費,若需清掃室內衞生,乙方請與甲方聯繫,由甲方統一安排人員清掃,費用另議。

(7)上述各類費用由甲方按月開出收款單,乙方在接到付款通知單後_____天內一次付清,逾期按日計收應繳款額的千分之_____(_____‰)滯納金。

7.房屋維修:

本契約簽訂經驗收後,房屋的維修即由乙方負擔。但驗收後一年內,因施工質量造成的房屋維修,由甲方責成施工單位負責解決;因設備質量造成的維修由甲方責成設備供貨單位解決。但如屬人為損壞的房屋、設備,損壞人應承擔其修理費用及賠償損失。

8.房產權和土地使用權轉讓和再轉讓:

(1)乙方在購入本契約所規定範圍的房產權和相應的土地使用權是整個大廈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按上海市人民政府頒佈的《上海市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辦法》規定:“同一建築物所佔的土地使用權整體不可分割”。

(2)乙方購入的房產權和相應的土地使用權若需要再轉讓,須按《上海市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辦法》和政府有關房產買賣管理辦法的規定辦理,其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擔。

(3)乙方再轉讓的合同簽約,必須將本契約中乙方應承擔的職責無條件地轉移到其買入者,並必須將本契約作為再轉讓合同的附件之一。若在再轉讓中發生經濟等糾紛,一切責任由乙方負擔。

9.《上海“_____中心”用户手冊》是本契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乙方對其中有關房屋購置户部分的職責條件理解並同意遵守。

10.過户手續辦理:

(1)甲、乙方在簽訂本房屋買賣契約後,須經有關部門公證。

(2)乙方憑契約、公證書等有效的合法文件向上海市土地局、市房產管理局分別辦理過户手續,繳納過户費和領取房產權證書。未經過户的房產買賣無效。

11.爭議解決條款

凡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請中國對外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

12.本契約所涉各項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頒佈的有關法規約束,若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有新規定,則按新法規執行。

附件:

立房屋買賣契約人:_____

甲方:上海_____投資有限公司

乙方:_____

法人代表簽章:

法人代表簽章:

日期:_____

日期:_____

地址:_____

地址:_____

電話:_____

電話:_____

房屋土地買賣合同14

房屋賣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委託代理人:

房屋買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委託代理人:

甲方願將 私產房一套賣給乙方。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簽訂本合同。

一、房屋規格結構: 該房屋結構為 ,面積為 ,雜房 ,樓層為 樓共 樓,建成年份 年。

二、房屋性質及證件:該房系私產房100%產權,證件齊全, 房屋所有權證 號,土地房屋契證 。

三、價格及付款方式:房屋總價 (房屋現成交價),付款方式: 。

四、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產產權一份、地税局税費徵繳中心一份、國土局一份, 經雙方簽字後生效,均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土地買賣合同15

買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賣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茲為甲方向乙方買乙方依_________社區(以下稱本社區)取得分配單元之土地及建物事宜,雙方同意訂定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買賣標的乙方依本社區_________計劃所取得之土地及建築物。

第二條建物面積誤差及其價款找補

一、本契約買賣標的之建物面積以地政機關登記完竣之面積為準,部分原可依法登記之面積,倘因簽約後法令改變,致無法辦理產權登記時,該部分建物面積之計算,同意依核准之使用執照平面圖為準,及依相關法令之規定辦理。

二、建物面積如有誤差,其誤差在百分之一以內者(含百分之

一),甲乙雙方互不找補;惟其不足部分,如超過百分之一,則不足部分乙方均應找補;其超過部分,如超過百分之一以上者,則超過部分甲方應找補。面積誤差找補之單價,系以本契約土地及建物總價金之總數除以建物面積所計算之金額為準。找補之金額不計息,於交屋時一次結清。

第三條買賣標的總價金本契約土地及建物總價金(含汽車停車位價金_________元)_________元整。

第四條付款條件及方式

一、付款條件

(一)本契約簽訂時,甲方應給付簽約價金(以下同)_________元,實際支付_________元,經乙方收訖屬實。簽約價金不足額部分,甲方允諾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補足,逾期仍未補足時,視為違約論,乙方不另通知,並同意依

第十三條

第二項之違約條款規定處理。(

二)買賣價金_________元,甲乙雙方同意依買賣標的實質工程進度分期繳納,詳見附件二分期付款明細表。

三)其餘買賣價金,於乙方取得本契約買賣標的所有權後一個月內通知甲方於一個月內付清,並於付清所有買賣價金同時,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與甲方。如甲方需以本契約買賣標的所有權向金融機構申請抵押貸款用以清償買賣價金時,甲方應於乙方通知後____日內洽妥承辦貸款金融機構,並配合辦理申請、徵信、對保及必要之手續後,會同甲方指定之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同時辦理所有權移轉、抵押權設定或權利內容變更登記。如有不足價金,甲方仍應於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同時,以現金一次付清。

二、付款方式:甲方應給付之買賣標的價金應於乙方書面繳款通知日起____日內匯入乙方於_________銀行_________分行設立帳號為_________之買賣價金專户。

第五條逾期付款之處理方式甲方如逾期達____日仍未繳清期款或已繳票據無法兑現時,應按逾期期款部分每日萬分之_________單利計算遲延利息予乙方,於補繳期款時一併給付乙方。

第六條建築主要結構、主要建材及附屬設備

一、本契約建物建築構造種類為_________造,其規格以核准之建造執照為準。

二、施工標準悉依主管機關核准之施工圖樣説明書。

第七條建物完工日期

一、本契約建物建築工程之開工及取得使用執照日期,甲方同意按乙方擬定並經主管機關核准公告之本社區_________規定進行。

二、本契約建物若未能於前項規定之期限開工或取得使用執照逾期達________年時,甲乙雙方均得解除本契約,甲方已繳價款,乙方同意無息歸還甲方。

第八條建築設計變更處理

一、甲方若要求室內隔間或建材變更時,應經乙方同意並於乙方指定之方法及期限內為之,並以乙方所提供之工程變更單籤認為準,逾期由甲方自行負責。

二、甲方申請變更設計範圍以申請一次為限,並以室內隔間及裝修之變更為限,如需變更污水管線,以不影響下樓層為原則。其他有關建築物主要結構、大樓立面外觀、管道間、消防設施、公共設施等不得要求變更。

三、設計變更事項經甲乙雙方於工程變更單上籤認後,由乙方於籤認日起____日內提出追加減帳,以書面通知甲方。設計工程變更若為追加帳,甲方應於乙方書面通知日起____日內繳清工程追加款始為有效。若未如期繳清追加款,視為甲方無條件取消設計變更要求,乙方依原設計施工。設計變更若為減帳,則於交屋時一次結清。

第九條土地及建物產權移轉登記期限

一、乙方應於取得本契約買賣標的所有權後一個月內通知甲方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甲方應於乙方通知後____日內備妥文件配合辦理。

二、乙方應於甲方履行下列義務時,辦理買賣標的產權移轉登記:

(一)依本契約約定之付款辦法,已繳清本契約買賣標的移轉登記前應繳之款項及逾期加付之遲延利息。

(二)提出辦理產權登記有關文件,繳清各項税費。

三、若因甲方違反規定,致各項税費增加或罰款,乙方得向甲方求償。

四、第一、二項辦理事項,甲乙雙方同意由乙方指定之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辦理之,倘為配合各項手續需要,需由甲X方加蓋印章、出具證件或繳納各項税費時,甲乙雙方同意於通知日起____日內提供,如因甲方或乙方延誤或不協辦,而導致甲、乙雙方其中一方之損失,則由延緩作業之一方負損害賠償之責任。

第十條交付不動產及相關文件之條件及期限

一、甲方如依

第四條

第一項第

(二)款規定按工程進度給付價金,乙方應於領得使用執照一個月內,通知甲方進行交屋手續。甲方如依

第四條

第一項第

(三)款規定以貸款給付價金,乙方應於甲方給付所有價金之日同時辦理交屋手續。

二、甲方應於收到交屋通知____日起____日內配合辦理交屋手續,逾期不配合辦理交屋者,自期限屆滿隔日起,視為已交屋,乙方不負保管責任,但可歸責於乙方時,不在此限。

三、於交屋時甲乙雙方應履行下列各項義務:

(一)甲方須繳清所有應付未付款及完成交屋手續。

(二)乙方應於甲方辦妥交屋手續後,將土地、建物所有權狀、房屋保固書、住户公約、使用執照影本及乙方代繳税費之收據交付甲方。

(三)甲方同意於通知交屋日起,不論是否遷入,即應付本户水電費及瓦斯基本費。另裝表等保證金及預繳各項費用亦由甲方負擔。

第十一條税費負擔之約定

一、地價税:以土地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為準,該日(不含)前由乙方負擔,該日後由甲方負擔。

二、房屋税:以建物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為準,該日(不含)前由乙方負擔,該日後由甲方負擔並依法定税率及年度日數比例分算税額。

三、土地增值税:由乙方負擔。於乙方取得本契約標的土地所有權日起二____日內申報,並以申報日之當年度公告現值計算增值税,逾期申報者,以提出申報日當期之公告現值計算增值税。

四、所有權移轉登記之欠税及工程受益費由乙方負擔,印花税、契税、規費及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代辦費用由甲方負擔。以上甲方應負擔之税費,均於辦理產權登記前預繳,並於交屋時多退少補。

第十二條產權糾紛之處理

一、本契約土地及建物乙方保證產權完整,如影響甲方權利時,甲方得定相當期限催告乙方解決,倘逾期乙方仍不解決時,甲方得解除本契約,雙方並同意依

第十三條違約之違約規定處理。

二、乙方與工程承攬人發生財務糾紛,乙方應於產權移轉登記前解決,如因乙方曾設定他項權利予

第三人時,乙方應於所有權移轉登記前負責理清塗銷之。倘逾甲方所定相當期限仍未解決,甲方得解除本契約,雙方並同意依違約處罰之規定處理。但乙方設定與九二一基金會之抵押權,於甲方給付所有價金時,由九二一基金會予以塗銷。

第十三條違約之損害賠償

一、乙方違反

第九條、

第十條及

第十二條規定者,甲方得解除本契約。解約時乙方除應將甲方已繳之土地及建物價金全部退還甲方外,乙方並應同時賠償土地及建物總價金百分之_________之違約金,但該賠償金額超過已繳價款者,則以已繳價款為限。

二、甲方違反

第四條規定者,乙方得解除本契約並沒收依土地及建物總價金百分之_________計算之金額,但該沒收金額超過已繳價款者,則以已繳價款為限。

三、甲乙雙方當事人除依前二項之請求外,不得另請求損害賠償。

第十四條通知送達

一、本契約所稱各項通知或請求,除另有約定者外,均應以書面為之。

二、各當事人之地址如有變更,應以書面通知他方當事人,如怠於通知,他方將有關文書按本契約記載或最後告知他方之通信地址以掛號郵件寄發後,經通常之郵遞期間,即視為到達。

第十五條本契約發生之訴訟糾紛,甲乙雙方同意以_________法院為

第一審管轄法院。

第十六條本契約之附件均視為本契約之一部分,甲乙雙方均應遵守,並自簽約日起生效。本契約正本一式二份及副本一份,由甲乙雙方各存執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送財團法人九二一震災重建基金會備查。

第十七條本契約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法令、習慣及平等互惠與誠實信用原則公平解決之。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理人(簽字):_________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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