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備】勞動合同彙總7篇

來源:文萃谷 4.32K

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勞動合同7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必備】勞動合同彙總7篇

勞動合同 篇1

編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 條 項之規定和勞動合同第十八條 項之約定,雙方 於 年 月 日簽訂的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止或 的勞動合同於 年 月 日解除(終止)。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前的工作崗位為 ,在甲方工作年限為 。 解除 (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甲方按 月支付乙方,計人民幣 元。

甲方(用人單位):

蓋 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籤 章

勞動用工登記機關蓋章

勞動用工登記日期 年 月 日

本證明書一式三份

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存入乙方檔案一份 乙方(勞動者) 籤 章

勞動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姓 名性別 文化程度電話 身份證號碼家庭住址

合同編號

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省市有關規章制度,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建立勞動關係,並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一 種方式來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 年月 日起到 年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 年月 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為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 年月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為止;並以為工作任務完成並終止合同的標誌。

(二)雙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的前 個月為試用期。

二、工作內容

(一)乙方同意由甲方根據工作需要,派遣到 (勞務單位), 乙方的工作崗位(地點、部門、工種或職務): ;根據工作需要,甲方或甲方委託勞務單位有權安排或調整乙方工作崗位。

(二)乙方工作應達到勞務單位規定該崗位職責的要求和甲方對該崗位之特別規定;乙方必須按質按量完成勞務單位正常安排的工作任務。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方督促勞務單位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場所、設備、設施和防護用品,加強安全和防護知識教育。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依據勞務單位的規定支付給乙方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費(含住房公積金)。

(二)乙方的勞務報酬由甲方根據乙方在勞務單位的具體工作崗位,參照同條件人員確定。並按税務規定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税。

甲方在以下情況有權扣除乙方相應額度的勞務報酬:1、因乙方

的過失給甲方或勞務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2、乙方違反甲方或勞務單位管理制度的;3、乙方單方面提前終止合同的,向甲方支付一個月勞務費總額的賠償金。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社會保險的規定參加當地的養老、工傷、失業、醫療、生育等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金。如當地開展了補充醫療保險,甲方應按當地政策為乙方辦理。

2、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住房公積金的規定繳納住房公積金。

3、乙方合同期內,發生患病、工傷、死亡等情況,按照國家、省、市相關政策執行。

六、勞動紀律

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遵守甲方及勞務單位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服從甲方的管理和教育,服從勞務單位的崗位管理。甲方有權對乙方執行規章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和獎懲,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一)甲方因簽訂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變化、勞務單位生產經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或者甲乙雙方主客體情況發生嚴重變化,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的,必須提前七天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變更勞動合同,雙方應簽訂《變更勞動合同協議書》。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符合條件的一方可以單方面變更本合同的相關條款:

1、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經修改可失效;

2、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本合同相關條款無法履行;

3、 。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四)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並不

支付生活補助費或經濟補償金: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及勞務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符合開除、除名、辭退條件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或泄露商業祕密,對甲方或勞務單位的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因違法受治安處罰或勞動教養以及嚴重違反社會公德的;

5、拒不服從勞務單位工作安排的;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但必須提前三十日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方可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1、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與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的;

4、經有關部門認定,確需裁減人員的。

(六)勞務單位涉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職工的情況出現,即終止勞務合同的執行,甲方不支付生活補助費或經濟補償金。如甲方因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續訂勞動合同。

(七)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3、甲方或勞務單位以暴力、威脅或限制人身自由等非法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

(八)除上述第(七)項規定外,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甲方,超過三十日甲方應當辦理解除合同手續。

(九)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本合同即告終止:

1、本合同期滿或約定的工作任務已經完成;

2、甲乙雙方有一方消失;

3、因不可抗力出現;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況出現;

5、。

(十一)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任何一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沒有提前三十日通知對方或通知時間不足的,應當按相差的天數,以解除或終止合同前一個月乙方的日平均工資為標準,支付賠償金給對方。

(十二)解除或終止合同後,甲方應當在十日內辦理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甲、乙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規定,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在勞動合同履行期間單方面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

3、乙方有本合同第七條第(四)項第2、3、4、5點情況的;

4、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離職的;

5、乙方辭職而未被甲方批准的;

(二)雙方同意以下方式承擔違約責任:

1、違約金。一方違約,應支付違約金標準為:按未履行的年限,每滿一年(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支付相當於乙方上年度一個月平均工資(不足一年的按前幾個月平均工資計算);

2、賠償金。違約金不足以賠償對方損失的,還需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按違約方實際造成的損失計算。賠償損失的範圍包括:

(1)給對方或勞務單位造成直接經濟損失;

(2)甲方或勞務單位為乙方出資進行培訓、委培、人才引進、進修、出外考察等的費用,賠償標準為:按出資後的勞動合同期等分出資額,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遞減支付;

勞動合同 篇3

甲方(聘用單位)

乙方(受聘人員)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山東省事業單位實行人員聘用制度暫行辦法》(魯廳【20xx】43號)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聘用崗位及職業要求

(一)甲方聘用乙方在 ,從事 崗位的工作。

(二)由甲方確定乙方的崗位職責要求,具體內容如下:

1、遵守甲方的一切規章制度,加強業務學習,提高業務水平。

2、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醫德醫風,熱愛衞生事業。

3、搞好本職工作,服務熱情,態度端正,提高工作效率,增強工作能力,完善本科室、本崗位工作任務。

4、服從領導,團結同志,積極完成領導安排的臨時工作,樹立全心全意為患者服務理念。

(三)乙方按甲方崗位職責要求按時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工作質量標準。

(四)在聘期內,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與乙方協商同意後,調整乙方工作崗位。

三、崗位紀律

(一)甲方根據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制定本單位的規章制度,並以適當方式公告,告知乙方,作為履行本合同的依據。

(二)甲方可按照崗位職責,建立健全各項考核制度,做到職權清晰、責任明確、考核嚴格、獎罰分明。

(三)乙方應當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遵守甲方指定的各種規章制度和崗位紀律,服從甲方的領導和管理。

(四)乙方如違反規章制度和崗位紀律,甲方有權批評教育,並視情節嚴重按照規定給予相應的處理。

四、工資福利

(一) 甲方根據有關政策規定,按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及表現、工作成果和貢獻大小,兑現工資待遇。乙方工資構成:基礎績效工資+獎勵性績效工資。

(二) 甲方根據相關規定未乙方辦理醫療保險、養老保險。

五、 聘用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連續曠工超過十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20個工作日的;

2:違反工作規定或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或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後果的; 3:嚴重擾亂工作秩序,致使甲方或其他單位工作不能正常進行的;

4:違反法律規定及有關政策規定需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的,或者隨同意調整工作崗位,但到新崗位後考核仍不合格的。

(四)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

3:因公負傷,治療後經勞動能力鑑定機構鑑定為1至4級喪失勞動能力的; 4:患職業病以及經人事部門指定的醫院診斷為現有醫療條件難以治癒的嚴重疾病或精神病的;

5: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6:屬於國家規定的不得解除本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六、聘用合同的終止

(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

2:乙方按照國家規定退休或退職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

4:甲方被依法註銷、撤銷或者解散的;

5:因政策調整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的。

(二)聘用合同終止後,甲方應當為乙方開具《終止聘用合同證明書》,並辦理相關手續。

七、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也可向甲方上級主管部門申請調解,或者爭議發生之日60日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本合同一式三份,聘用單位和受聘人員當事人雙方各執一份,一份存入受聘人員個人檔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

勞動合同 篇4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電話:

第一條 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固定期限形式來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若合同履行過程中因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而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的,超過固定期限部分,視為本條款的變更。

其中試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個月。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工作地點),從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崗位、工種。

(二)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並接受甲方規章制度對工作成果的考核處理。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乙方實行標準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_____小時,每週不超過_____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工作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二)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喪假、產假等待遇,及相關政策福利。

(三)以下情況甲方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合同及法律限制:

1、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2、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條 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的基本工資標準為________元/月,乙方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甲方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核情況核定。

(二)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________種工資形式:

1、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基本(固定)工資和績效工資組成。基本(固定)工資為_________元/月,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核情況核定。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2、計件工資。勞動產品單價標準為_________元/件。

(三)甲方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_________日前。甲方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報酬,應不低於本單位集體合同標準和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四)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甲方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第五條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當地政府規定的法定社會保險,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時向勞動保障部門所屬社會保險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應繳納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相關轉移手續。

(二)乙方的公休假、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女工孕期、產期、哺乳期待遇以及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醫療補助費的發放等,均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因工或因病死亡的喪葬費、一次性撫卹費、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等均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執行。

(四)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待遇、乙方供養直系親屬的相關待遇等均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第六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同時甲方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衞生規程和標準,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衞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二)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對甲方其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權拒絕執行並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七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在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情況下,雙方協商一致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3、由於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修改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八條 保密協議

(一)乙方在甲方就職期間獲取的文件、資料、稿件、表格等業務信息,包括但不限於有關客户名單、合作目的、價格、營業額、營銷、員工薪酬,無論是口頭、書面的或是電腦文件形式的,無論是客户的或是本公司的均屬甲方商業祕密。乙方必須遵守保密規定,不得向外透露;並絕對禁止使用這些商業祕密為自己或他人謀取利益利,違反本規定乙方需須賠償甲方一切經濟損失。

第九條 競業條款

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乙方應把所有的有關商業祕密的資料移交方,同時承擔不向外泄露商業祕密的義務,並保證在兩年內不從事與甲方商業祕密有關的工作,且不在與本單位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任職,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競爭。

第十條 其他事項

(一)勞動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簽章)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勞動合同 篇5

甲方: ×國××公司 法定地址: ×××(電話,電報掛號,電傳)

乙方: 中國××公司 法定地址: ×××(電話,電報掛號,電傳)

第一條 根據甲方的願望,乙方同意派遣中國工程師,技術工人,行政人員(翻譯,廚師)在××國工作。具體人數,工種,工齡和月工資詳見本合同附件(略)。該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 乙方人員出入中國國境和過境手續,由乙方負責辦理,並負擔其費用。乙方人員出入××國國境的簽證和在××國境內所需辦理的居留,勞動許可證等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並負擔其費用。

第三條

1.乙方人員在×國工作期間,由甲方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人員支付每月的工資。

2.凡工作不滿一個月的乙方人員,按下列公式計算:

不滿一個月的工資=月工資/30天×工作天數(包括週日和官方假日)

3.上述工資應以乙方人員到達×國之日起到離開×國之日止計算。

4.乙方於每月末將乙方人員該月的工資,包括加班費,列具清單提交甲方,甲方於清單開出之日起三天內按清單所列金額的75%以美元支付,並按當天牌價電匯給北京中國銀行總行營業部中國××公司××帳户,並按×國×銀行的規定負擔其手續費。同時書面通知中國駐×國大使館經濟參贊處。

5.甲方將乙人員月工資和加班費的25%以××國××貨幣支付並匯給中國駐×國大使館經濟參贊處在××銀行××帳户。

第四條 甲方負責乙方人員從××到××的旅費,並負責將此費用匯到上述乙方帳户。乙方人員從××返回××,由甲方通過××航空公司向乙方人員提供機票。甲方負責乙方人員只限往或返單程的行李超重費,其重量為20公斤。

第五條

1.甲方負責乙方人員的住宿費。在工作時間和加班時間提供從居住地到工地的交通工具。負責國營醫院的醫療費。

2.乙方人員的工資和加班費不交所得税。

3.甲方為乙方人員在××國家保險公司投保生命保險。其保險費每人為(貨幣及數量)

4.甲方向乙方人員提供工作服和工作需要的工具。

5.甲方提供的住房,包括水,電,空調和必要的傢俱,牀和牀上用品。

6.乙方人員的居住面積如下:

(1)組長,工程師,技術員,行政人員為8——10平方米;

(2)其餘人員為4——5平方米。

7.甲方向乙方提供廚房所用的飲具和旨在自己用飯所需的餐具。

第六條

1.乙方工作人員每週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時。

2.根據工作需要,甲方需要乙方人員加班時,加班工資按下列比例計算:

平時加班為日工資的150%.

周假日加班為日工資的200%.

第七條

1.乙方人員享受週日假和××國官方規定的節假日為十七天。

2.乙方人員每年享受帶薪休假三十天。如乙方不願享受上述假期或享受部分天數,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報酬,其工資按下列方法計算:月工資/30天×假期工作天數。

第八條

1.根據總利益的要求,甲方有權在任何時間內終止本合同,在這種情況下乙方人員應享受三個月或本合同所餘期限的工資,但以最短的時間為準。乙方人員將有權享受回×××的機票。

2.在乙方願望以外的原因而停工,如斷電,斷水,材料供應不足等,在停工期間甲方照付乙方人員的工資。但根據工作需要,甲方有權使其在其他項目上工作。

第九條 在緊急情況下,(乙方在國內其家庭人員死亡)甲方在得到乙方書面通知後,對有事人員給予兩個月的緊急事假,並向其支付代替平時總假期的報酬。超過兩個月的期限沒有工資,對此乙方負責其旅費。

緊急事假,超過兩個月的時間,乙方應在兩個月結束後的一個月內予以替換,並負責替換者的旅費。

第十條

1.乙方人員因工作生病或傷殘,甲方在兩個月內負責支付在××國內的醫療費和全部工資。如在兩個月內不能痊癒,乙方應負責替換,在此情況下的一個月內甲方負責傷者回××的旅費和替換者來××的旅費。同樣,甲方將根據××國通行的規定對傷病者給予補償的各項措施。

2.在××期間,乙方人員如發生死亡,甲方應辦理一切喪葬或遺體火化以及遺體或骨灰運回××的一切善後費用。還有行李及遺物運回的費用。

如因工作而死亡,按照××國保護法的規定向死者家屬支付撫卹金。

第十一條

1.乙方人員在××服務期間,應遵守××國現行法律和規章制度,要保守機密,不泄密,在其執行任務期間或合同結束以後不作有害甲方利益的事。

乙方人員應尊重××當地的風俗習慣。

2.甲方應為乙方人員提供工作方便,不干涉其工作時間以外和住地內的社會活動自由,尊重乙方人員的生活習慣以及對推動工作的良好建議。

第十二條

1.服務期為×年,從乙方人員到達××地算起,其間包括乙方人員在××國內或國外所享受的假期。

2.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年。期滿根據甲方要求,經乙方同意可以延長。

3.當本合同延期後,乙方人員在工作×年後,月工資增長百分之十五。

第十三條

1.乙方人員在工作期間,甲方有權撤換其不稱職的任何人員,乙方並在甲方通知後的三個月內予以替換,不給任何費用。

2.在合同期內,乙方人員擅自放棄工作,將不給予機票待遇。但由於執行工作而生病且有醫療證明者除外。

3.在本合同簽字期間或簽字後,凡乙方已在××的人員,不享受從××到××的機票。但甲方按本合同規定在工作結束時,負責其從××至××的旅費。

4.甲方不允許乙方人員在工作以外的時間幹私活或任何方面的自行開業。

第十四條

1.自工作開始,甲方向乙方支付二個月的預付款,並在四個月內償還。

2.乙方人員抵達××後,××國現行出差補貼規定適用於乙方人員。

本合同於一九 年 月 日在××簽訂。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職務: 職務:

簽字 簽字

勞動合同 篇6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註冊類型

地址

乙方(職工)姓 名 性別

出 生 年月

身份證號碼

住 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現行勞動法規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願自,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勞動合同,雙方本着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共同遵守履行。

[合同期限和履行地]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經雙方約定,採取下列第 種形式。

(一)有固定期限:自 年 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日起終止合同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生產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生產任務完成止。

其中,雙方約定的試用期自 年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第二條合同履行地

[工作內容]

第三條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

第四條乙方應按照本崗位(工種)規定的數量和質量指標要求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具體崗位(工種)工作的任務和責任如下:

第五條甲方按工作標準經考核,考評確認乙方不勝任本崗位 (工種)工作,可以調換乙方的崗位(工種)工作。本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根據生產經營發生變化或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一致,也可以變更乙方的崗位(工種)工作。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六條 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省,市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第七條 甲方應明確規定乙方在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後果:

職業病防護措施:

待遇情況:

第八條 甲乙雙方嚴格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工傷事故和第十一條 職業病報告制度。乙方在生產(工作)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第九條 甲方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十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工時工作制。

(一)標準工時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

(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三)不定時工作制: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的前提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甲乙雙方協商安排。

實行本條(二),(三)項工時工作制的,應當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

第十一條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超過三小時,每月不超過三十六小時。

第十二條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和安排乙方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應按有關規定支付加班工資。即:

(一)工作日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乙方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乙方工作的,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者支付乙方不低於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節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支付乙方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第十三條甲方按國家,省,市規定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間享受法定休假日以及國家,省,市規定的探親假,婚喪假,計劃生育等假。

[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甲方應根據國家勞動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政策規定,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和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服從甲方的管理,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

第十五條乙方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

第十六條乙方違反申方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勞動報酬及支付方式與時間]

第十七條甲方應遵循按勞動分配原則,依據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和本單位實際,自主制定本企業工資分配製度,確定乙方工資支付形式和工資標準。按本合同約定乙方的工作崗位(工種),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標準為 元/月(周)。

該標準包括以下內容(項目):

不包括: 。

第十八條甲方以月(周,日)為週期支付乙方工資。

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或本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為甲方提供正常勞動的,甲方應於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第十九條甲方實行計件工資形式的,應按照科學合理的原則確定勞動定額和計件單價。乙方完成計件定額任務後,由甲方安排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甲方應按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第二十條甲方建立工資正常調整機制。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根據國家,省,市有關規定,視生產經營狀況和乙方的工作實績,適當調整乙方的勞動報酬。

第二十一條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工資支付內容為:

[保險福利待遇]

第二十二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省,市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為乙方繳納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費。乙方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按規定代扣代繳。

第二十三條在合同期內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待遇和病假工資按國家,省,市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以及職工節育手術期間的待遇,按國家,省,市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甲方應當創造條件,改善集體福利。提高勞動者的福利待遇。

[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二十六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二十七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變更勞動合同,雙方應簽訂變更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十八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其中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應按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九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勞動教養或者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按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一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三十條解除合同;

(一) 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經醫務勞動鑑定機構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屬本條(二),(三)款合同期限屆滿的,應將本合同延續至醫療期滿或哺乳期滿為止。

第三十二條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不能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四)甲方強迫乙方集資,入股或者繳納風險抵押性財物的;

(五)甲方拒絕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六)甲方低於當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的;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屬本條(二),(三),(七)款解除合同的,甲方應按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一)由甲方出資專項培訓未達到《培訓協議》要求或本合同規定服務期限的;

(二)擔任國家重點科研項目或協議承擔甲方科研項目尚未完成的;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終止:

(一)本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乙方退休,退職或者死亡的:

(三)本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違約責任]

第三十六條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九條,第三十二條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不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七條雙方違反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應當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計算標準為乙方違約前六個月的平均工資乘以未履行期限(按月計算)乘

以 %(最高不超過100%)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第三十八條甲乙雙方就出資培訓,保守商業祕密等簽訂專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

[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九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在三十日內調解不成的,應當自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四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者合同履行期間,如相關條款與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相牴觸的,按國家,省,市現行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用鋼筆或毛筆填寫,塗改,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第四十二條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

簽字日期:年月日 簽字日期:年月日

勞動合同 篇7

甲方

(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省_____縣(市、區)_____鄉______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期限採取下列第種形式:

1、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本合同於年月日生效,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終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始,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其中試用期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始,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本合同生效日期為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乙方完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為合同終止時間。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時間

第二條甲方招用乙方擔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上崗證號碼為___________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三條甲方應當在乙方上崗前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對從事電氣焊、土建、水電設備安裝等特殊工種的乙方進行崗前培訓,乙方取得相應的操作證書方可上崗。

第四條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衞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其中建築施工現場要符合《建築施工現場環境與衞生標準》(JGJ146—20xx)

第五條甲方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四、工資待遇和保險待遇

第六條乙方在試用期間的月工資(或日工資)為_____元,試用期滿後月工資(或日工資)為_____元。雙方約定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第七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應按照《勞動法》等規定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八條甲方應在每月_____日發放乙方的工資,並由乙方簽字確認。甲方在勞動合同終止、解除後應當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資。甲乙雙方對工資支付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

第十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或因工死亡的有關待遇,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執行。

五、勞動紀律和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

第十一條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十二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侮辱、體罰、毆打、非法搜查和拘禁乙方的;

(四)甲方未按照國家規定和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安全、衞生條件的。

第十三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有打架鬥毆、偷竊、賭博、擅自停工等嚴重違紀行為;

(三)嚴重失職或者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勞動教養或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不服從甲方正當工作安排的;

(六)嚴重違反總包單位和甲方的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的。

第十四條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____日(不超過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不得擅自離職。

第十五條期滿或雙方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的,本合同即行終止。

六、經濟補償和法律責任

第十六條因甲方原因解除勞動合同,甲方應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十七條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因個人失職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七、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八條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十九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條甲方的規章制度及_______________作為本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省規定相悖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鑑證機關(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月日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