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承包經營合同模板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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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係。那麼正式、規範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承包經營合同8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關於承包經營合同模板八篇

承包經營合同 篇1

甲方(單位或個人名稱):

乙方(單位或個人名稱):

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要,甲、乙雙方協商,依據農村土地承包合同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所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互換及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互換標的

1、甲方調換給乙方的地塊

甲方調換給乙方的地塊面積為 畝,坐落於 (地名、面積、等級、四至、土地用途附後)。

2、乙方調換給甲方的地塊

乙方調換給甲方的地塊面積為 畝,坐落於___________(地名、面積、等級、四至、土地用途附後)。

  二、互換土地期限

甲乙雙方互換地塊的經營期限為 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互換雙方權利義務關係

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互換不改變土地的用途及承包義務。土地互換後,互換雙方均取得對方的互換地塊的承包經營權,喪失自己原有的地塊的承包經營權。甲乙雙方仍然要按照發包時確定的該土地的用途使用土地、履行該地塊原來負擔的義務,雙方享有互換前原承包合同規定的權利。如在互換過程中發生經濟補償事項的,可在本合同中明確約定。

土地互換後,甲乙雙方應變更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登記,並與發包方簽訂新的土地承包經營合同。

  四、交付方式和時間

互換土地的交付方式為 或實地一次性全部交付。交付的時間為 年 月 日 。

  五、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本着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 。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甲、乙雙方協商,或由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機構裁定,也可由人民法院判決。

  六、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生效、履行、變更或解除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 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生效條款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並經 鄉(鎮)政府農村經營管理機構備案(或鑑證)後生效。

  八、其他條款

1、本合同中未盡事宜,可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鑑證、備案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住址: 住址: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鑑證單位(簽章):

鑑證人:

鑑證日期: 年 月 日

承包經營合同 篇2

甲方:清水磚廠 身份證號:

乙方:身份證號: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為提高磚廠生產質量,以達到雙方共贏的目的,在雙方完全自願的情況下,本着公平、公正、自願的前提下特訂立協議條款如下:

一、甲方責任:

1、甲方將能正常運轉的磚廠(清水磚廠)成套設備及場地設施承包給乙方,經乙方驗收合格後交予乙方。

2、生產線管理,甲方有權監督,但不能影響乙方正常生產及管理工作。

3、甲方保證在規定時間內,即每月15日至20日足額發放上月工資。儒在規定時間內甲方未能按時發放工資,乙方有權停工,期間所有損失由甲方負責。在此停工期間工人的基本生活費、誤工費均由甲方承擔,誤工費以每天工資的平均基數為準。

4、廠外一切事務均由甲方負責處理承擔。

5、甲方保證及時供應制磚土且提供碼放成品磚的場地,不得耽誤乙方生產,否則損失由甲方承擔。在正常天氣狀況

下,因為制磚土供應不及時所引起的停工造成損失由甲方承擔;因天氣原因、設備故障等造成的損失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6、甲方每月收清乙方所生產的合格成品磚,並算清付給乙方磚款,不得拖欠。

二、乙方責任

1、乙方負責生產線管理,保質保量生產,所生產磚必須達到國家標準,如出現質量缺陷不能出售由乙方全權負責處理並承擔相應損失。

2、乙方負責招收生產線所需技術工和普通職工,並確保正常生產。

3、在正常天氣情況下,乙方必須保證正常生產進度。如出現蹬火,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以窯內磚坯數量為準計算,蹬火一天乙方賠償甲方1000元。

4、乙方必須保證合格產品進窯。

5、定期檢查生產設備,如電瓶車,如若損壞由乙方負責照價賠償。

6、護架人員必須做到雨後草簾的晾曬,如發現草簾損壞、腐爛、發黴等由乙方照價賠償。

7、拉坯人員必須做到掉落磚坯及時拾回,如有遺漏,每塊磚坯扣除1元。

8、在正常生產情況下,乙方必須服從甲方安排。

9、在磚廠承包期間,乙方交給甲方成品磚費用為: 元/萬,九零磚 元/萬;如遇惡劣天氣或者自然災害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損失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承擔,甲方承擔60%,乙方承擔40%。

10、生產過程中出現焦磚情況下,超出10‰由甲方按照成品磚計算。

11、在甲方正常提供場地及原材料所需款項的前提下,乙方不得擅自停工、停產,如果擅自停工、停產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三、承包方式:

1、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將磚廠所有的生產設備、設施交於乙方生產使用、管理。

2、甲方在承包期滿前以成品磚結算,並現金付給乙方有,不得拖欠。

3、甲乙雙方協商訂此勞務合同期限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4、乙方必須愛護設備,在合同期滿交還給甲方的設備必須能正常運轉,損壞的設備必須維修好交予甲方。

四、安全生產責任

1、乙方確保安全用電、依法用電,安全生產。

2、乙方應積極實施本磚廠制定的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

3、在正常生產過程中,如出現安全事故所造成的損失,20xx元以下由乙方自行解決,超過20xx元的多處部分由甲方承擔(家屬除外),不得互相推託,否則造成不良後果,由推託方承擔(工人廠外發生事故,由工人自己承擔)。

五、法定保障

1、本磚廠勞務承包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六、如果乙方紅磚質量達不到國家標準,出現質量問題,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不承擔違約責任。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日

承包經營合同 篇3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聯絡地址: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聯絡地址:

聯繫號碼:

簽訂日期:

簽訂地點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現將“ ”商鋪經營權在本合同期限內發包給乙方以供經營,訂立本合同,雙方應共同遵守,嚴格執行。具體合同條款如下:

第一條 基本情況

1.1甲方同意將位於 市 路 弄 號的“ ”商鋪及內部設施(以下簡稱商鋪)交由乙方承包經營使用。

1.2乙方承包商鋪後,由乙方負責經營管理。

1.3承包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承包形式及利潤分配、保證金的支付

2.1承包形式:乙方上繳利潤定額包乾,超額全留。

2.2甲、乙雙方同意,乙方保證每年向甲方上交利潤 元整,上述款項每 個月為壹期支付,即人民幣 元整,每一期到期日前五日內支付下期費用;超出定額部分的利潤,全部留給乙方。

2.3乙方在簽訂合同時應向甲方上交風險保證金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若乙方在合同期內無違反本合同規定行為,合同期滿後,在乙方結清承包費用、水、電、電訊等各項費用,甲方商鋪驗收合格(房屋無重大損壞)後應如數返還乙方。

2.4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將商鋪交給乙方,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甲方承諾給予乙方 免費裝修期。

2.4原約定為甲方或現約定為乙方承包該商鋪後需要支付給其他第三方的場地租賃費用(如有),由乙方向甲方交付並由甲方負責支付給其他第三方。

第三條 債權債務承擔

3.1在乙方承包前商鋪產生的債務由甲方承擔。

3.2承包經營期間,商鋪實行獨立核算、依法納税,乙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承包後在經營中所產生的水、電、煤氣、物業管理費及其他相關的一切費用,乙方在收到付費賬單或付費通知單後應按時交納清結各項款項。

3.3承包經營期間,乙方必須在公司的法定經營範圍內從事經營活動(以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為準)。

第四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4.1 有商鋪經營方向監督權、財務監督權、審計權和產品質量檢查權。

4.2有權按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合同規定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

4.3不得違反本合同規定,干涉乙方的經營自主權。

4.4必須全面履行本合同中應由甲方履行的全部條款,並按本合同規定保障乙方的合法權益

4.5乙方對商鋪的水、電、裝修及房屋改造需經甲方同意後施工,且不得破壞原有的主體結構。

4.6甲乙雙方共同辦理乙方承包營業的相關手續,任何一方均應盡力協助對方。

4.7甲方不能因己方債務原因影響乙方承包後的正常營業和商鋪使用,如因甲方單方債務或相關必備手續不全造成乙方不能正常營業的損失,由甲方負全部責任。

第五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5.1甲乙雙方同意對現有經營場所進行重新裝修,重新裝修的費用由乙方負責。

5.2乙方負責全面經營,自負盈虧,按時向甲方支付承包費及其它約定的費用。

5.3乙方負責承擔經營範圍內的水、電、煤氣和所使用的設施、設備年檢和保養及其它相關所有費用。

5.4乙方負責商鋪的經營、人員的配置管理,並對經營中所有相關人員的人身安全,消防、衞生、税務等事項全權負責。

5.5乙方在承包經營期內,不得以其他方式交與他人經營;但經甲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六條 雙方承諾

6.1甲方在乙方取得承包經營權後不得參與和干擾乙方的經營管理。

6.2乙方在承包經營中,對外進行經營活動產生的費用和債權債務與甲方無涉。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或終止

7.1本合同生效後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協議,在新的書面協議未達成之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7.2乙方如經營管理不善或經營決策嚴重失誤,給商鋪造成重大損失或連續兩年度未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年度上繳利潤指標,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不負違約責任,並保留向乙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

7.3甲方如違反本合同規定,干擾乙方的經營管理活動,使乙方無法繼續經營下去,或使乙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7.4 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或無法履行時,須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7.5 本合同規定的承包期滿,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履行完畢後,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八條 違約責任

8.1乙方如未按本合同規定時間上交利潤的,每天應按未付金額的 %向甲方交納滯納金,如超過一個月,乙方仍未付清欠款的,則合同自行終止,乙方應向甲方付清全部欠款。

8.2乙方如不按本協議條款規定按時支付清其他各項款項,所產生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自行負責和承擔。

8.3甲、乙任何一方如未按本協議的條款履行,導致中途終止本合同,並且過錯方在未徵得對方諒解的情況下,則視為違約,違約金為 元。

第九條 爭議解決

9.1甲、乙雙方如有爭議的,應友好協商解決;無法解決的,任何一方有權向有商鋪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9.2本協議書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9.3本協議書正本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聯絡地址: 聯絡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承包經營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為引進資金,加大科技投入,發展_________茶葉產業,經雙方認真協商,甲方將所屬的_________的部分茶園發包給乙方經營管理,現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特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經營管理範圍

1.茶園:甲方所有的上盤分場的茶園_________畝,小坑分場的茶園_________畝,山形盤分場的茶園_________畝,上庵分場的茶園_________畝,共計茶園_________畝。(附平面圖)

2.與茶園生產經營配套的廠房及生產設備、辦公用房、生活用房等建築物、構築物;生產生活辦公用的設備、設施;相關的室外場地、道路、供水供電等設施。(附平面圖及清單)

3.上述各項在承包期內的所有權歸甲方所有,但經營管理權、使用權歸乙方。乙方有權根據經營需要對其改造、轉租(除公共市政設施外)等方式處置。甲方如有需要,須徵得乙方同意,並另行協商解決。

二、承包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承包金及其支付

1._________年屬承發包雙方交接期及乙方承包籌備期,不計承包金。

2._________年至_________年期間承包款為每年人民幣_________萬元整。從_________年開始,每年的承包款在上年的基數上遞增_________%。

3.乙方應在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當年承包款,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出具正式票據給乙方。

4.乙方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均自行負責,甲方除收取承包款外,不承擔任何費用。

四、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必須按本合同的約定及時將本合同項下的承包標的交與乙方經營,並保證其合法有效性。

2.凡涉及乙方需要新建房屋、維修改造設施、增加用電能力等與承包經營有關事項時,甲方必須予以配合。

3.甲方必須保證乙方擁有完整有效的承包經營權,並承諾其職工將不會干擾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否則,甲方得承擔所有法律責任。

4.如乙方出於多種經營需要而涉及林場,甲方應予以支持,具體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5.甲方應在其職責範圍內幫助協調解決乙方生產經營中的困難。

6.甲方有權對乙方的承包經營活動提出意見。

7.甲方有權按合同的約定收取承包金。

五、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享有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和本合同規定的經營管理自主權。

2.乙方必須本着科學、負責的態度開展經營管理活動,嚴禁採取掠奪性方式進行生產。

3.乙方有權對茶園的設施進行整理、改造。

4.乙方有權對茶樹進行改種,包括修剪、台刈、品種改良等,並保證茶園種植面積的穩定。

5.因生產經營需要而添置設施的,乙方可自行採購;所有權歸乙方所有,承包期滿或本合同解除後由乙方處置。

6.乙方有權新建、改造房屋,在承包期內所有房屋的房產證均由乙方保管,新建、改造房屋的產權歸甲方所有,但如因甲方原因導致合同提前解除的,則甲方應按比例對乙方作出補償。

7.乙方對水塘擁有管理權,並擁有優先取水權,其他單位和個人如需用水,應徵得乙方書面同意,在水量不足的情形下,乙方有權在甲方管轄的範圍內開渠引水。

8.承包經營範圍內的電力設施由乙方負責管理使用,如因電力不足而需增容的`,甲方應配合乙方辦理相關手續。

9.乙方生產、生活中所需木材須在甲方指定地點砍伐,無償使用。

10.乙方必須遵守《護林防火公約》及有關規定,嚴禁煙火進出,嚴禁放牧,乙方有義務配合甲方做好護林防火工作,對火警、火災必須積極參與撲救。

11.乙方必須做到安全生產,事故責任自負,同時建立健全財務制度,按國家有關規定上報各項報表,並接受各有關職能部門的檢查監督。

12.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乙方須向甲方支付保證金_________萬元,如乙方無違約行為,承包期滿或本合同提前解除後,該保證金應退還給乙方。

13.乙方必須按本合同的規定支付承包金。

六、違約責任

1.如乙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支付承包金的,則每逾期一天按未交部分的萬分之二承擔違約責任,如超過四十天仍未全部支付,則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同時,甲方已收取的保證金無需退還。

2.如因甲方的原因導致乙方無法開展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則乙方可提前解除本合同,同時,甲方應對乙方的所有投入予以賠償,並支付乙方違約金_________萬元。

七、其它

1.承包期內如遇不可抗力等自然災害,甲方同意對承包金進行調整,具體標準由雙方另行協商。

2.凡涉及承包範圍內的產權事項,由甲方負責處理,但當其與乙方的利益衝突時,事先應徵得乙方同意後方可實施。

3.本合同未盡之處由雙方另行協商,形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甲方的債權債務與乙方無關,但如因甲方債務的原因導致乙方利益受到損害(如種植面積和設施、房屋的減少)的,除按比例調整承包金及首先用承包金衝抵後,不足部分仍需對乙方賠償。

5.為確保乙方完整的經營自主權,甲方不得隨意處置(包括但不限於轉讓、出租、抵押等)土地使用權,在此,甲方同意將土地使用權證交與乙方保管,直至本合同終止。

6.合同期滿後,乙方有權優先續簽合同,但須提前三十天通知甲方。

八、合同的終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本合同目的。

2.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情形。

3.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出現重大變化,致使乙方無法經營的。

4.甲、乙方破產或被工商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的。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及_________公證處各執壹份,並在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 方: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承包經營合同 篇5

甲方:××縣××鎮××村民委會

乙方: 身份證號: 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農村土地承包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達成如下協議:

  一、土地流轉的方位、面積和方式

流轉土地所在方位:××。流轉的面積為××畝,以實際丈量面積為準。流轉方式為轉包。

  二、甲方流轉的土地必須取得家庭承包方式農户的委託的情況下,向乙方進行轉包,並將委託書的複印件報乙方和鑑證機關各一份。

  三、流轉的期限為×年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止。

  四、轉包金標準及支付方式。

1、轉包的租金為每畝每年××元,如果國家經濟政策發生大的變化,租賃價格與周邊土地租賃價格有較大差距時可由雙方協商調整租賃價格。

2、由財政部門徵收的縣鄉排澇水費每畝××元由甲方(或由乙方)負擔。

3、協議簽定以後,乙方應向甲方交納×萬元的保證金,待支付轉包金時扣除。每年的租金必須在×月××日之前支付給甲方。

  五、乙方在租賃期間涉及到勞務用工,在同等條件下應該優先使用出租土地的農民。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監督乙方按時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各項義務。

2、不得干預乙方依法的生產經營活動。

3、協助處理好與周邊水系等方面的關係。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在不改變土地規定用途的前提下,有經營自主權、產品處分權和收益權。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再次轉包出租。

2、按時向甲方支付轉包金。

3、保護耕地,不得棄耕拋荒,不得進行掠奪性經營。

  八、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1、流轉期內,如流轉的土地被國家或集體依法徵用、佔用,徵佔用的補償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執行。

2、流轉期滿後,乙方投資形成的地上附着物無償交由乙方,投資時甲方雙方另外達成了協議的除外。

3、乙方連續兩年棄耕拋荒的,甲方有權收回流轉的土地。

4、乙方在合同期滿後,對土地的耕作造成破壞致使不能正常耕作的,乙方必須負責恢復土地原貌。

  九、合同期滿,乙方要求續簽合同的,甲方在再次取得具有家庭方式承包權農户的委託下,可優先向乙方轉包。

  十、違約責任

流轉期內,如一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元,造成損失的,依法鄧以賠償。

  十一、糾紛解決辦法

流轉期內,如雙方發生糾紛,先由××縣××鎮農村土地承包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向縣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約定。補充約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扏一份,××縣××鎮土地流轉服務中心和縣經管局各備案一份。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鑑證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承包經營合同 篇6

發包方(甲方):新化縣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吳建平

承包方(乙方):婁底市聯城旅遊開發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謨連

為加快新化縣的旅遊發展,打造梅山龍宮世界溶洞極品品牌,甲方決定將梅山龍宮景區經營權發包給乙方。秉着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共同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 承包經營範圍、期限、形式和主要指標

第一條 承包經營範圍:

新化縣移民局梅山龍宮風景管理處經營管理的梅山龍宮龍區項目:具體包括已開發的梅山龍宮溶洞主體,已修建的龍宮廣場和人工湖、停車場、碼頭、渡船(兩艘)、電瓶車道、管理處辦公樓等景區配套設施。

第二條 承包經營年限:

本合同承包經營期限為五十年,即從20xx年2月20日起至20xx年2月19日止。

第三條 承包經營方式:由乙方獨資承包自主經營。

第四條 承包款及支付方式:

本全合同的承包費用總額固定為人民幣2億元。本合簽訂後30天內,乙方須向甲方支付承包經營費2100萬元人民幣(含已交的意向保證金100萬元),其餘的承包經營費按如下方案繳交:

1、第210年內乙方每年繳交承包款100萬元人民幣給甲方;

2、第1120年內乙方每年繳交承包款350萬元人民幣給甲方;

3、第2130年內乙方每年繳交承包款400萬元人民幣給甲方;

4、第3140年內乙方每年繳交承包款450萬元人民幣給甲方;

5、第4150年內乙方每年繳交承包款500萬元人民幣給甲方。

從20xx年開始,每年10月31日前乙方應付清下一年度的承包款給甲方;乙方繳交承包款起始時間從甲方正式移交梅山龍宮景區之日起計算。

第二章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如下:

1、有權維護國家合法利益和甲方合理利益不受侵害。

2、依法依合同對乙方的經營、開發、資源利用進行監督。

3、根據本合同條款內容收取承包經營費用。

第六條 甲方的義務如下:

1、成立專門的協調服務機構為乙方主動提供優質服務,幫 助協調處理景區矛盾,創造良好的景區環境,確保乙方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2、成立派駐梅山龍宮景區的公安警務室,為乙方提供治安管理服務。

3、確保乙方享受甲方已出台及以後制訂的各項招商引資優惠政策。

4、不得違反本合同規定,干涉乙方的經營自主權。

5、應負責對現有景區經營場所的劃定及移交工作;並提供已徵用土地紅線圖及相關報批手續的複印件。

6、應負責對總體規劃控制範圍的界限劃定及資料的移交工作(景區的總體規劃控制範圍以20xx年8月修訂的梅山龍宮景區總體規劃方案及紅線控制圖為準),並對景區的規劃控制工作進行重點保護和監管;在景區規劃控制範圍內,除乙方可按規劃建設旅遊及配套設施外,其它任何部門不能新建房屋等各種建築物。

7、應保證梅山龍宮景區建設的項目及移交資產、土地的合法性。

8、景區承包前的所有債權、債務,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

9、負責處理原景區管理處簽訂的有關需要解除的未到期合同的終止、合同改簽、違約賠償等工作。

10、本合同期內,為保證乙方權益和梅山龍宮景區的唯一性,甲方不能批准在新化縣範圍內重複開發與梅山龍營同類型的溶洞項目。

11、負責提供能安裝10001600KVA變壓器的高壓線路到景區範圍內給乙方使用,保證乙方的用水、用電享受當地的最優惠價格。

12、在本合同簽定後,甲方應在10天內組織人員清點梅山龍宮景區的資產和有關資料,確保在規定的時間內將梅山龍宮景區內所有資產、有關資料順利移交給乙方使用。

13、在本合同簽定後,甲方應及時解除梅山龍宮景區管理的現有工作人員的勞動合同關係,並配合乙方根據工作需要重新簽訂部分員工的勞動用工合同。

14、甲方應配合和支持乙方以開發梅山龍營的名義向上級政府有關部門申請旅遊開發項目經費,所爭取的項目資金專款專用。

15、負責徵地、拆遷、補償及安置等的有關事務性工作。

16、應協助乙方辦理梅山龍宮宣傳廣告牌業務,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高速公路沿線、國道沿線及縣內地方公路旁的廣告位,以提高梅山龍宮景區的知名度。

第三章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如下:

1、有權對梅山龍宮景區項目進行自主合法經營管理。

2、有權將梅山龍宮景區內的經營項目進行承包管理。

3、有權享受甲方出台的有關各項招商引資優惠政策和國家税收優惠政策。合同履行後前五年內,乙方的景區建設項目行政性收費全免,服務性收費減半收取。

4、有權根據需要申請對景區整體規劃進行調整,分期開發利用與改變部分土地用途,但必須徵得甲方同意並按程序報批。

5、有權自主決定景區的內部機構設置、人員安排和招工用工等,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應優先安排甲方原有的員工就業。

6、在同等條件下,對新化縣其它景區的承包經營權享有優先權。

第八條 乙方的義務如下:

1、景區溶洞的旅遊資源是不可再生的,乙方應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確實履行保護管理景區內溶洞旅遊資源的責任。

2、加強景區配套景點、設施的建設,合同履行後的前5年乙方確保平均每年投入景區建設的資金不少於600萬元人民幣。

3、乙方每年應有一定資金投入景區旅遊項目品牌的宣傳推廣工作,努力提高梅山龍宮景區的知名度。

4、在合同期內,乙方應每年向甲方免費提供5000張參觀梅山龍宮溶洞的門票,但甲方應指定縣旅遊局代表政府領取該贈票(當年有效)。

5、如梅山龍宮景區需要申報國家級風景名勝區、自然文化遺產、景區承包經營合同景區及國家地質公園等,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6不得將甲方的景區資源、土地使用權和移交的固定資產進行抵押融資。

第四章 違約責任

第九條 本合同簽訂後,任何一方均不得違約,否則,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本合同總金額的10%違約金;守約方並可視情況有權單方終止合同,造成經濟損失的由違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 乙方有下列違約行為之一者,甲方有權無條件解除合同,收回梅山龍宮景區經營承包權,乙方所有投入和已繳交的承包款無償歸甲方所有。

1、正式合同簽訂後,乙方在規定的繳款期限超過一個月未及時足額繳交經營權承包款的。

2、乙方擅自將甲方的景區資源抵押融資的;(乙方自建酒店、別墅、商場等固定資產投資不在此範圍以內,乙方可自行抵押融資而不需甲方同意。)

3、經評估核實,乙方在前5年內累計向景區的所有投入少於3000萬元的。

4、違約終止本合同的。

第十一條 台唯甲方原因農民未得到合理安置、賠償等問題所引起的糾紛而影響乙方經營時,甲方應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

第十二條 本合同簽訂後,乙方按規定的時間向甲方繳交了第一期承包金2100萬元人民幣,如甲方未能按時完成移交工作,延誤乙方的經營超過30天時,乙方可單方終止本合同,甲方除應將已收的款項(含利息)如數退還給乙方外,應承擔違約責任,按違約規定的條款進行處理。

第五章 其它事項

第十三條 合同履行後的前5年,如乙方完成了本合第八條

第2款所規定的景區建設投資額,甲方應在每年年底獎勵給乙方人民市100萬元用於景區建設;合同履行後的第二個5年,甲方應在每年年底獎勵乙方人民幣100萬元用於梅山龍宮的品牌打造。

第十四條 從簽訂本合同之日起,乙方可立即派駐人員進入梅山龍宮景區管理處開展交接前期準備工作,雙方人員配合辦理相關的轉移登記手續,並在15天內完成整個項目、資料的交接手續。同時甲方原有工作人員應由甲方及時給予安置離開(乙方需重新聘請的除外)。

第十五條 如屬景區移交前的甲方簽訂的各種合同、未履行完畢的事務出現爭議時,甲方應自行負責處理,由此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如造成乙方無法經營時應及時終止本合同,甲方應賠償乙方的實際經濟損失並承擔合同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 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景區內經營特種項目的申辦、報建等手續,以保證乙方能根據發展需要順利申辦到景區的各項合法的特種經營項目證照。

第十七條 在合同期內如遇地震、水災、颱風或戰爭等不可抗拒的災害,造成景區內的資產重大損失,甲方可視情況減少或免除乙方當年的承包金額,並根據乙方的實際損失從國家救災款項中給予適當的補償。

第十八條 合同期內不因甲方的法人代表變更、區域劃分的改變而影響本合同的執行,在國家法律或政策的許可下,甲方可將梅山龍宮景區整體轉讓時,乙方享有優先的受讓權。

第十九條 在合同期內如遇國家重大建設項目需要徵用梅山龍宮景區項目時,甲方應將乙方應得的徵收賠償款分配給乙方。

第二十條 在承包以經營期內國家徵收土地時,徵收到乙方承包的景區內的景點或乙方投資的項目時,甲方應取得乙方同意,如政府強行徵收,甲方應賠償乙方的徵收範圍內的投資款,雙方協商同意的應另當別論,但徵收到乙方投資的固定資產,台如酒店、別墅、商場、道路等設施按評估價如數賠償乙方。

第二十一條 新化縣城梅山龍宮景區的陸路、資江河水路旅遊專線,在符合法律法規定並具有相應資質的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經營權,並由新化縣政務中心代辦一切手續。

第二十二條 景區規劃範圍內的國有水淹地,在不影響行洪和確保河堤安全的前提下,乙方可申請無償用於停車場、道路建設或進行平整綠化。

第二十三條 為加強梅山龍宮等景區的全縣旅遊品牌推廣工作,推動新化整體旅遊項目的開發,甲方承諾實施旅遊活縣戰略20年不變,每年從財政資金中安排100萬元旅遊發展專項資金用於全縣旅遊規劃、宣傳、促銷、人員培訓工作,並以每年10%幅度增長。

第二十四條 在本合框架內,乙方有權自主將梅山龍宮景區經營的子項目進行經營權承包管理,但乙方因此產生的與第三方的債權債務關係與本合同的甲方無關;乙方與第三方簽訂的經營承包合同應抄送給甲方備案。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期滿後,乙方獨立投資的房產(如酒店、別墅、商場等)由甲方按評估價收購,具體方式在合同期滿前一年開始由雙方委託中介機構進行評估,評估所得價值款在合同期滿後90天內一次性交還給乙方。如甲方不接收乙方資產,乙方有權繼續經營或自由轉讓;所有景點設施及配套設施無償歸甲方所有。

第二十六條 甲方負責對現有核心景區內民房的拆遷、安置的事務工作(具體拆遷數量由甲、乙雙方現場商定),有關拆遷補償費按實施拆遷時婁底市人民政府關於拆遷安置補償的標準執行,由乙方負責,但拆遷補償費超出補償標準部分及安置費等費用先由乙方墊付在合同履行的第十一年開始抵扣應繳的承包費。

第二十七條 雙方同意原已交清費用未到期的梅山龍宮管理宣傳廣告牌合同應予以繼續履行到合同終止。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以互諒互讓為原則進行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仲裁機構或向上一級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經協商後以補充合同方式對本合同加以補充,該補充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條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附:甲方開户名稱:新化縣國庫集中支付局(備註:旅遊開發總體規劃)

開户銀行:工商銀行新化支行

帳 號:1913010429024918051

開户地址:湖南省新化縣城

甲方:新化縣人民政府 乙方:婁底市聯城旅遊開發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約日期:二0xx年二月十六日

承包經營合同 篇7

發包方(甲方):××餐飲有限公司

承包方(乙方):××餐飲有限公司

甲方為經營××酒店,已承租了位於上海市浦東新區××廣場××室房屋,並已進行了前期裝修和部分開業準備工作,共投資人民幣×××萬元,現甲方因缺少開業所需的資金、流動資金以及在上海地區經營管理酒店的能力,該酒店目前無法開業。

甲方、乙方雙方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將該酒店交由乙方承包經營的相關事宜,特達成以下協議,以茲遵守:

一、酒店的承包

甲方同意將該酒店發包給乙方,乙方同意承包經營該酒店。

二、鑑於甲方缺少開業所需的資金及流動資金,該酒店尚不具備開業經營條件。為此,乙方同意代甲方投資人民幣300萬元,作為其餘開業資金及經營流動資金。該投資甲方同意以承包金抵充,分期償還乙方。

三、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八年,自酒店全部交接之日起計算。

本協議下述所稱的每年或每個承包年,均指自承包期限起計之日起連續計算12個月期間。

四、承包金額及支付

1、每年的承包金為人民幣陸拾萬元。

該承包金一次性包死,不因任何因素而調整。該酒店及其設施、設備、裝修等,不另行計取費用。

2、支付:

前五年每年的承包金,直接抵充乙方投資,無須另行支付;以後每年的承包金,乙方應當於每個承包年期滿前,一次性向甲方交納當年的承包金人民幣陸拾萬元。

五、酒店的交接

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日內,甲方應當將該酒店移交乙方,包括酒店所在房屋、設施設備、酒店用品等財物及財務賬簿、收據、發票。

六、經營管理

1、承包期內,乙方自主經營,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經營。乙方有權自主確定具體經營方式,包括在承包期間將酒店的全部或部分經營項目委託第三方經營管理。

2、承包期內,乙方負責以甲方名義開展經營活動,使用甲方的營業執照等經營手續。但酒店開業所需的衞生、消防等經營手續及其年檢,由乙方負責辦理,甲方應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予以協助。相應的營業執照、衞生、消防等經營手續,原件由乙方保存。

3、乙方承包期間,由乙方以甲方名義選聘員工,員工工資由乙方負責。

4、乙方自建財務賬簿,並負責經營中的賬務管理,收據、發票等由乙方保管、使用。

5、乙方應當嚴格依照國家法律法規照章納税,如發生偷漏税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如造成甲方被處罰的,由乙方賠償甲方。

6、乙方承包期間,如須以甲方名義出具文件或需加蓋甲方公章的,甲方應當予以協助。

7、乙方經營期間,乙方可根據經營需要進行裝修、改造或增添設施設備或增加經營所需的其他物品。乙方的新增投資在雙方承包結束時,甲方按評估值補償乙方。

七、相關費用及責任的承擔

1、乙方承包經營期間該酒店所發生的水費、電費、採暖費、排污費等費用,乙方承擔。

2、乙方承包期間,該酒店所在房屋的房租由乙方負責交納。

3、乙方經營期間自負盈虧,乙方承包經營的債務由乙方自行承擔,承包經營的利潤全部歸乙方所有。

八、維修

酒店經營過程中,如因甲方前期裝修或設施設備發生的問題,由甲方負責維修;如系正常使用發生的問題,由乙方負責維修。

在乙方正常使用的情況下,如酒店及其設施設備需進行大修或更新等,由甲方負責並承擔費用。

承包經營合同 篇8

轉讓人(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自願的原則,就山地承包經營權轉讓的有關事宜,友好協商,並經原承包合同發包方(鐵山街道辦事處大下莊村)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轉讓標的本文由收集整

甲方自願將坐落於 山地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具體內容見原合同。)

第二條:轉讓合同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20xx年6月17日止,共計23年。

第三條:轉讓費和支付期限

1、轉讓費:人民幣八萬元整(小寫:¥元)。

2、支付期限: 年 月 日乙方一次性支付給甲方,本合同雙方簽字按手印生效。

第四條:其他約定

1、付款後,甲方將原承包合同文本轉交給乙方,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由乙方承擔;轉交後,乙方關於原承包合同的一切行為或事物與甲方無關。

2、甲方確保未用該承包經營區域內的樹木和地上附着物進行抵押或清償債務。

3、甲方承包費交至20xx年 6月17日,自20xx年6月18日起,由乙方向發包方交付承包費(年交費額見原合同)。

第五條: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按手印) 乙方:(簽字按手印)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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