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臨時工勞動合同10篇

來源:文萃谷 3.78K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關於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麼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臨時工勞動合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推薦】臨時工勞動合同10篇

臨時工勞動合同1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

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

籍貫: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屬於:農業人口 非農業人口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勞動部門批准,同意招用乙方為臨時工,根據《全民所有制企業臨時工管理暫行規定》及_________人民政府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自願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二條 生產(工作)任務

乙方同意服從甲方的生產(工作)需要,在_________崗位,承擔_________生產(工作)任務。

第三條 生產(工作)條件

根據工作崗位需要,並參照國家有關規定,甲方應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_________,併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_________,保健食品費:_________元。

第四條 勞動紀律

甲方應依據國家的有關規定製定各項規章、制度。具體內容:_________。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紀律,服從管理,積極做好工作。

第五條 勞動時間與勞動報酬

勞動時間:甲方實行每週_________日工作制,每日_________小時制,因生產(工作)需要加班時,應控制每日加班不超過3小時,每月加班不超過36小時,加班要提前通知乙方,由甲乙雙方商定。

勞動報酬: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單位的實際,根據乙方崗位和承擔的任務定為每日_________元。加班工資:法定節日為________元,公休假和平日為_________元:夜間工作的,每晚(班)發給乙方夜餐費_________元;獎金根據單位效益和乙方勞動貢獻定為每月_________元至_________元。如乙方從事的工作便於實行勞動定額考核經甲乙雙方商定,實行全額計件工資制的,月工資按計件單結算,具體辦法雙方約定為:_________。

在合同期間,如發生停工待料,甲方每天發給乙方_________元,作為基本生活費用。

第六條 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1.在本合同期內,甲乙雙方應按養老保險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每月甲方負擔_________元,乙方負擔_________元。乙方繳納金額,由甲方按月在乙方當月工資中扣繳。乙方如符合招工條件,單位又有指標,可招為勞動合同制工人,所繳納的養老保險可隨同轉移,合併計算繳費年限。

2.乙方因工死亡待遇及因工負傷在醫療期內的待遇與合同制工人相同,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由勞動鑑定委員會確定其傷殘程度。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與合同制工人同等對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企業應當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合同期滿,根據其傷殘程度,由甲方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具體辦法辦理。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最長不超過_________個月。醫療期內待遇應當與合同制工人同等對待,傷病假期間,由甲方酌情發給生活補助費。乙方在甲方工作半年以上,醫療期滿尚未痊癒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由企業發給一次性醫療補助費_________元,乙方死亡的,甲方應發給喪葬補助費_________元,一次性發給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_________元。

4.乙方在甲方工作一年以上,重新簽訂合同的,甲方應按國家規定安排乙方探親,服務每滿一年假期為_________天;乙方如遇婚、喪、女工懷孕、分娩、哺乳,甲方應按規定安排假期。上述假期為有薪假期,超出規定日期的,經批准按事假處理。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終止、解除

1.甲方因轉產,調整生產項目或者由於情況變化,經乙方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

2.合同期滿後即終止執行,並辦理終止合同手續。如生產(工作)需要,甲方繼續招用乙方,需要經乙方同意,並經勞動部門批准,雙方重新簽訂合同。

3.在合同期內,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不能復工的;

(2)按照《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屬於應予辭退的;

(3)甲方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的。

4.在合同期內,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無有效保護措施損害工人身體健康的;

(2)甲方不按合同規定發放工資或連續兩個月不支付工資的;

(3)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或違反國家勞動法規、政策、侵犯工人合法權益的;

(4)經甲方同意,自費考入中等專業以上學校或參加社會招工考試已被錄取的。

5.在合同期內,乙方有下列情況,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本條第3項規定的;

(2)患職業病因工負傷並經勞動鑑定委員會鑑定的;

(3)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工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的。

6.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必須提前三十日通知對方。但因本條第3項(2)的規定解除合同的除外。

7.乙方被開除,勞動教養或判刑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第八條 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事項

1.甲方為乙方提供住房,房租、水、電費由乙方自負。房租按商品房標準收取的,甲方應給乙方住房補貼每月為_________元;如乙方自行解決住房的,甲方應給乙方住房補貼,每月為_________元。

2.甲方自辦食堂的,按飯菜成本收費,不辦食堂,在外搭膳的,所需管理費由甲方支付。甲方給乙方膳食補貼每月_________元。

3.甲方按國家規定,每月應給乙方各類補貼共_________元。

4.除國家規定以外,在_________況下,甲方可解除合同。

5.除國家規定以外,在_________情況下,乙方可解除合同。

6.計件工資制的,月工資結算辦法:_________。

7.其他需約定事項:_________。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對方有權根據責任和造成的後果,追究違約金_________元,賠償金_________元。

第十條 因本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當事人應在爭議發生十五日內向本企業勞動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因開除,辭退違紀職工以及職工辭退,自動離職發生的爭議可直接申請仲裁或向法院起訴)。調解無效,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選擇:_________。

1.按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有關規定,向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政策有牴觸的,按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第十二條 本合同逢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___份,塗改或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臨時工勞動合同2

甲方:xxxxxxxxxx有限公司

乙方:xxx

身份證號碼:xxxxxxxxxxxxxxxxxx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訂立本用工合同。

 一、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為一年。即自XXXX年XXX月X日至XXXX年XX月X日止。

二、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xxxxxxxxx崗位工作,履行職責,完成任務。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管理制度。

三、勞動保護和工作條件

甲方為乙方提供生產所需的勞動保護用品。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四、工作報酬

按雙方商定的計件工資標準定時發放,不再享受其它福利待遇及費用。

 五、工作紀律

1.乙方服從甲方的生產按排,完成生產任務,保證產品質量。

2.特殊情況不能上班時需事先請假。

3.愛護公共財產,保管好自己的工用具,發生丟失要給予賠償。

4.未經甲方允許,不得攜帶公司任何物品出崗。

六、合同變更、終止、解除的條件

如有違反甲方工作紀律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對甲方的工作安排、工資待遇或其它種種原因如有不滿,同樣有權解除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

七、注意安全生產,乙方如違反操作規程所出現的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事故責任。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XXXXXXXXXX有限公司

XXXX年XX月X日

乙方(簽章):XXX

XXXX年XX月X日

臨時工勞動合同3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性質: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單位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年齡:

民族:

文化程度:

籍貫: 省 市

縣(區)

鄉(鎮)

村(街)

現住址:

屬於:農業人口( )

非農業人口( )

居民身份證號碼: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勞動部門批准,同意招用乙方為臨時工,根據《全民所有制企業臨時工管理暫行規定》及××政府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自願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生產(工作)任務

乙方同意服從甲方的生產(工作)需要,在 崗位,承擔 生產(工作)任務。

第三條 生產(工作)條件

根據工作崗位需要,並參照國家有關規定,甲方應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併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 ,保健食品費:

第四條 勞動紀律

甲方應依據國家的有關規定製定各項規章、制度。具體內容:

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紀律,服從管理,積極做好工作。

第五條 勞動時間與勞動報酬

勞動時間:甲方實行每週 日工作制,每日 小時制,因生產(工作)需要加班時,應控制每日加班不超過3小時,每月加班不超過36小時,加班要提前通知乙方,由甲乙雙方商定。

勞動報酬: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單位的實際,根據乙方崗位和承擔的任務定為每日 元。加班工資:法定節日為 元,公休假和平日為 元:夜間工作的,每晚(班)發給乙方夜餐費 元;獎金根據單位效益和乙方勞動貢獻定為每月元至 元。如乙方從事的工作便於實行勞動定額考核經甲乙雙方商定,實行全額計件工資制的,月工資按計件單結算,具體辦法雙方約定為:在合同期間,如發生停工待料,甲方每天發給乙方 元,作為基本生活費用。

第六條 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1.在本合同期內,甲乙雙方應按養老保險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每月甲方負擔 元,乙方負擔 元。乙方繳納金額,由甲方按月在乙方當月工資中扣繳。乙方如符合招工條件,單位又有指標,可招為勞動合同制工人,所繳納的養老保險可隨同轉移,合併計算繳費年限。

2.乙方因工死亡待遇及因工負傷在醫療期內的待遇與合同制工人相同,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由勞動鑑定委員會確定其傷殘程度。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與合同制工人同等對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企業應當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合同期滿,根據其傷殘程度,由甲方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確定的具體辦法辦理。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最長不超過 個月。醫療期內待遇應當與合同制工人同等對待,傷病假期間,由甲方酌情發給生活補助費。乙方在甲方工作半年以上,醫療期滿尚未痊癒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由企業發給一次性醫療補助費元,乙方死亡的,甲方應發給喪葬補助費 元,一次性發給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 元。

4.乙方在甲方工作一年以上,重新簽訂合同的,甲方應按國家規定安排乙方探親,服務每滿一年假期為 天;乙方如遇婚、喪、女工懷孕、分娩、哺乳,甲方應按規定安排假期。上述假期為有薪假期,超出規定日期的,經批准按事假處理。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終止、解除

1.甲方因轉產,調整生產項目或者由於情況變化,經乙方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

2.合同期滿後即終止執行,並辦理終止合同手續。如生產(工作)需要,甲方繼續招用乙方,需要經乙方同意,並經勞動部門批准,雙方重新簽訂合同。

3.在合同期內,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不能復工的;

(2)按照《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屬於應予辭退的;

(3)甲方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的。

4.在合同期內,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無有效保護措施損害工人身體健康的;

(2)甲方不按合同規定發放工資或連續兩個月不支付工資的;

(3)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或違反國家勞動法規、政策、侵犯工人合法權益的;

(4)經甲方同意,自費考入中等專業以上學校或參加社會招工考試已被錄取的。

5.在合同期內,乙方有下列情況,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①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本條第3款規定的;

②患職業病因工負傷並經勞動鑑定委員會鑑定的;

③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④女工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的。

6.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必須提前三十日通知對方。但因本條第3款第(2)項規定解除合同的除外。

7.乙方被開除,勞動教養或判刑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第八條 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事項

1.甲方為乙方提供住房,房租、水、電費由乙方自負。房租按商品房標準收取的,甲方應給乙方住房補貼每月為 元;如乙方自行解決住房的,甲方應給乙方住房補貼,每月為 元。

2.甲方自辦食堂的,按飯菜成本收費,不辦食堂,在外搭膳的,所需管理費由甲方支付。甲方給乙方膳食補貼每月 元。

3.甲方按國家規定,每月應給乙方各類補貼共 元。

4.除國家規定以外,在 情況下,甲方可解除合同。

5.除國家規定以外,在 情況下,乙方可解除合同。

6.計件工資制的,月工資結算辦法:

7.其他需約定事項: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對方有權根據責任和造成的後果,追究違約金__元,賠償金 元。

第十條 因本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當事人應在爭議發生十五日內向本企業勞動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因開除,辭退違紀職工以及職工辭退,自動離職發生的爭議可直接申請仲裁或向法院起訴)。調解無效,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選擇:

1.按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有關規定,向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

2.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政策有牴觸的,按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第十二條 本合同逢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塗改或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委託代理人)簽章: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臨時工勞動合同4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施工需要僱傭乙方為臨時工,經甲乙雙方協商,具體事宜如下:

1、甲方負責乙方上崗前的安全培訓,並經過體檢與安全考試合格者方可上崗,同時安排食宿及日常管理。

2、乙方人員必須遵守用工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聽從指揮服從分配,如有違章違紀,經教育不改或不服從分配,甲方有權予以辭退。

3、乙方在施工中因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發生人身傷亡事故,由乙方個人負責。

4、工作期間按日工資計算,按月支付,如有加班加點按用工單位的考勤辦理,乙方不享受勞動保護和福利待遇。

5、甲方無正當理由不能借故辭退乙方,乙方在工作中由於不按作業程序擴大作業範圍等違章作業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負法律責任,對未造成事故者可考慮後果承擔損失的費用,具體數量由甲方根據情節輕重確定。

6、此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本工程結束,雙方要嚴格遵守合同內容。

甲方簽字: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臨時工勞動合同5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招用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為臨時(季節)工。為維護勞動關係雙方的合法權益,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甲方(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

單位所有制性質:_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工人)姓名: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務院《全民所有制企業臨時工管理暫行規定》(以下簡稱《臨時工管理暫行規定》),____________(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招用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為臨時(季節)工。為維護勞動關係雙方的合法權益,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

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_年____個月,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止。本合同期限屆滿,即終止執行。

二、生產(工作)任務

1.在合同期內,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到___________車間(部門)從事臨時性生產(工作)

2.甲方對乙方應完成的生產、工作任務提出具體要求: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方遵照國家有關本行業職工的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衞生健康等規定,改善勞動環境,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並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教育和技術培訓。

四、工資、保險、福利和政治待遇

1.甲乙雙方根據《臨時工管理暫行規定》第五條商定,執行____________工資形式(日工資、月工資、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百元含量包乾等),工資金額為____________;

2.由於甲方原因造成停工停產,甲方應按日 付給乙方待工費;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勞動保險、福利待遇等,按《臨時工管理暫行規定》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執行。

4.乙方政治上應與甲方固定工一視同仁。

五、合同的解除

(一)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醫療期為三個月)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經教育無效的;

3.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甲方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於整頓期間的。

(二)在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經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工人身體健康的;

2.甲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甲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政策,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4.乙方經甲方同意,考入中等專業以上學校學習的。

六、勞動紀律和獎懲

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用工單位各項規章制度和生產操作規程,保證完成生產任務。對國家、企業作出貢獻或違反勞動紀律、國家法令,甲方依《企業職工獎懲條例》和企業規章給予乙方獎勵和懲處。

七、雙方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九、本合同一經簽訂,甲方雙方必須嚴格遵照執行,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終止和解除合同。其中一方確有正當理由需要解除合同時,必須提前30天通知對方,並徵得對方同意。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另一方造成經濟損失的,必須給予賠償。

十、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甲乙雙方如有爭議,任何一方有權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或向市(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仲裁。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經當地勞動行政機關鑑證部門鑑證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應妥善保存,如有遺失,需及時申報鑑證機關。

十二、本合同不得代簽,不得塗改,否則無效。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鑑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臨時工勞動合同6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性質: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單位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年齡:

民族:

文化程度:

籍貫: 施市

縣(區)

鄉(鎮)

村(街)

現住址:

屬於:農業人口( )

非農業人口( )

居民身份證號碼: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勞動部門批准,同意招用乙方為臨時工,根據《全民所有制企業臨時工管理暫行規定》及××人民政府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自願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生產(工作)任務

乙方同意服從甲方的生產(工作)需要,在 崗位,承擔 生產(工作)任務。

第三條 生產(工作)條件

根據工作崗位需要,並參照國家有關規定,甲方應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

,併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 ,保健食品費:

第四條 勞動紀律

甲方應依據國家的有關規定製定各項規章、制度。具體內容:

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紀律,服從管理,積極做好工作。

第五條 勞動時間與勞動報酬

勞動時間:甲方實行每週 日工作制,每日 小時制,因生產(工作)需要加班時,應控制每日加班不超過3小時,每月加班不超過36小時,加班要提前通知乙方,由甲乙雙方商定。

勞動報酬: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單位的實際,根據乙方崗位和承擔的任務定為每日 元。加班工資:法定節日為 元,公休假和平日為 元:夜間工作的,每晚(班)發給乙方夜餐費 元;獎金根據單位效益和乙方勞動貢獻定為每月

元至 元。如乙方從事的工作便於實行勞動定額考核經甲乙雙方商定,實行全額計件工資制的,月工資按計件單結算,具體辦法雙方約定為:

在合同期間,如發生停工待料,甲方每天發給乙方 元,作為基本生活費用。

第六條 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1.在本合同期內,甲乙雙方應按養老保險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每月甲方負擔 元,乙方負擔 元。乙方繳納金額,由甲方按月在乙方當月工資中扣繳。乙方如符合招工條件,單位又有指標,可招為勞動合同制工人,所繳納的養老保險可隨同轉移,合併計算繳費年限。

2.乙方因工死亡待遇及因工負傷在醫療期內的待遇與合同制工人相同,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由勞動鑑定委員會確定其傷殘程度。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與合同制工人同等對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企業應當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合同期滿,根據其傷殘程度,由甲方按照施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具體辦法辦理。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最長不超過 個月。醫療期內待遇應當與合同制工人同等對待,傷病假期間,由甲方酌情發給生活補助費。乙方在甲方工作半年以上,醫療期滿尚未痊癒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由企業發給一次性醫療補助費

元,乙方死亡的,甲方應發給喪葬補助費 元,一次性發給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 元。

4.乙方在甲方工作一年以上,重新簽訂合同的,甲方應按國家規定安排乙方探親,服務每滿一年假期為 天;乙方如遇婚、喪、女工懷孕、分娩、哺乳,甲方應按規定安排假期。上述假期為有薪假期,超出規定日期的,經批准按事假處理。

臨時工勞動合同(二)

甲方(聘用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有制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管部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員)姓名: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參加工作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學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何時畢業於何校何專業:________________

何時獲何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________

何時獲何技工等級任職資格: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温州市人事局關於規範市級事業單位臨時工管理工作的通知》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乙方為甲方聘用制臨時職工,並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有期限的聘用合同。合同期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接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________崗位工作(具體事項另行約定)履行職責,完成任務。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管理制度。

甲方依據有關規定對乙方實施獎勵和處分。

三、勞動保護和工作條件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勞動保護,安全衞生等規定。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工作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四、工作報酬

1.用期內每月工資______元,試用期滿後每月工資______元。

2.甲方每月______日發放工資。不得無故剋扣,拖欠工資。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並根據國家,省有關政策和規定按期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為扣繳。

(二)乙方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待遇以及終止和解除勞動合同時乙方生活補助費(經濟補償金)的發放等,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公(工)負傷的待遇,因公(工)或因病死亡的喪葬費,一次性撫卹費,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等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執行。

(四)乙方患病或負傷的醫療期及其待遇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六、工作紀律

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甲方制定的各項具體的內部管理制度必須合法。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管理。

七、勞動合同變更,終止,解除的條件

(一)勞動合同確需變更的,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

(二)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甲乙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聘用合同即行終止。經雙方同意,可續簽聘用合同。

(三)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曠工或者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經批評教育無效,曠工時間連續超過十五天,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三十天的;

3.嚴重失職,瀆職或違法亂紀,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方患病或非因公(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服從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四)款的規定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

1.方患病或者負傷在醫療期內的;

2.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公(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工作能力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

4.國家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六)乙方在聘期內被開除,勞動教養以及被判刑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七)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八)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提出解勞動用合同:

1.試用期內的;

2.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3.國家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甲乙雙方違反合同規定,均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違約方要付給對方違約金。違約內容和違約金數額在第九條中約定。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還應按實際損失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九、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合同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相牴觸的,以及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十一、本合同依法訂立後,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十二、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經甲乙雙方自行協商或上級主管部門調解未能過成協議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

(負責人)

乙方(簽章) 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臨時工勞動合同(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在甲方 (部門)擔任臨時崗位工作。合同期限為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乙方工作內容(需填寫)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負責乙方的日常人事管理;

(二)負責支付乙方工資,每日 元。

(三)其它;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接受甲方的管理,並按合同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服從工作崗位安排或調整,遵紀守法,圓滿完成工作任務;

(二)享受合同規定的工資待遇;

(三)在簽訂本合同時自願遵守甲方的有關規定;

(四)其他

五、聘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

1.行合同差、完不成工作任務、考核不合格;

2.甲方撤併或減縮編制需要減員,經雙方協商就調整崗位達不成協議的;

3.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滿後,經有關機關鑑定,乙方不能從事原工作,或醫療期滿尚未痊癒的;

4.訂立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二)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1.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用人單位規章制度,損害單位經濟權益,造成嚴重後果以及嚴重違背職業道德,給單位造成極壞影響的;

2.連續曠工時間超過十五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三十天的;

3.無理取鬧、打架鬥毆、恐嚇威脅單位領導、嚴重影響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4.貪污、盜竊、賭博、營私舞弊情節嚴重的;

5.違反工作規定或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

6.偽造成績單、學歷、健康證明及用其他不正當手段欺騙甲方的;

7.被開除、勞教、判刑、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8.其它違反國家、學校、甲方規定的。

(三)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不得與乙方解除合同:

1.病或非因工負傷,在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因工負傷,並經勞動鑑定部門鑑定完全或大部分喪失工作能力的;

3.實行計劃生育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及規定哺乳期內的;

4.符合國家規定其它條件的。

對上述人員,可根據業務發展需要調整適當的崗位,待遇隨崗而定。

(四)合同期內,乙方要求違約解除合同的,應提前3 0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解除合同時間從甲方同意之日計算。

(五)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方未按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2.甲方以暴力、監禁等非法手段強迫乙方工作的。

(六) 有下列情況之一,本合同自行終止:

1.同期限屆滿;

2.合同期內乙方死亡;

3.乙方按國家規定應徵入伍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況。

六、違反合同的責任和爭議解決

合同一經簽訂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解除合同條件單方解除合同的,要承擔違約責任。因解除合同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應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可以向有關仲裁機構申訴。

七、其 他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蓋章) 乙 方(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1.方按國家規定,每月應給乙方各類補貼共元。

2.除國家規定以外,在情況下,甲方可解除合同。

3.除國家規定以外,在情況下,乙方可解除合同。

4計件工資制的,月工資結算辦法:

5.其他需約定事項: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對方有權根據責任和造成的

後果,追究違約金__元,賠償金元。

第十條 因本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當事人應在爭議發生十五日內向本企業勞

動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因開除,辭退違紀職工以及職工辭退,自動離職發生的爭

議可直接申請仲裁或向法院起訴)。調解無效,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選擇:

1.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有關規定,向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

2.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政策有牴觸的,按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第十二條 本合同逢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塗改或

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蓋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委託代理人)簽章:

合同簽訂日期:年月日

臨時工勞動合同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__________市人事局關於規範市級事業單位臨時工管理工作的通知》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乙方為甲方聘用制臨時職工,並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有期限的聘用合同。合同期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接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________崗位工作(具體事項另行約定)履行職責,完成任務。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管理制度。

甲方依據有關規定對乙方實施獎勵和處分。

三、勞動保護和工作條件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勞動保護,安全衞生等規定。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工作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四、工作報酬

1.試用期內每月工資______元,試用期滿後每月工資______元。

2.甲方每月______日發放工資。不得無故剋扣,拖欠工資。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並根據國家,省有關政策和規定按期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為扣繳。

(二)乙方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待遇以及終止和解除勞動合同時乙方生活補助費(經濟補償金)的發放等,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公(工)負傷的待遇,因公(工)或因病死亡的喪葬費,一次性撫卹費,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等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執行。

(四)乙方患病或負傷的醫療期及其待遇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六、工作紀律

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甲方制定的各項具體的內部管理制度必須合法。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管理。

七、勞動合同變更,終止,解除的條件

(一)勞動合同確需變更的,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

(二)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甲乙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聘用合同即行終止。經雙方同意,可續簽聘用合同。

(三)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曠工或者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經批評教育無效,曠工時間連續超過十五天,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三十天的;

3.嚴重失職,瀆職或違法亂紀,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服從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四)款的規定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負傷在醫療期內的;

2.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公(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工作能力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

4.國家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六)乙方在聘期內被開除,勞動教養以及被判刑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七)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八)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提出解勞動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3.國家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甲乙雙方違反合同規定,均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違約方要付給對方違約金。違約內容和違約金數額在第九條中約定。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還應按實際損失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九、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合同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相牴觸的,以及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十一、本合同依法訂立後,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十二、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經甲乙雙方自行協商或上級主管部門調解未能過成協議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工廠臨時工勞動合同簡單範本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

一、據甲方生產需要招用季節性臨時工,乙方符合招工條件(另文)者自願報名,經考核合格者予以錄用(試用期為______天)。

二、錄用後,生產期間,按計件工資標準,定時發放,不再享受其它任何費用。

三、生產期間,甲方向乙方提供生產所需的勞動防護用品(工作服當年用工結束時統一收回保管),不再享受生產以外勞保福利待遇。

四、乙方必須遵守以下的廠紀廠規。

1、按照規定上下班,服從甲方工作安排。

2、不得找人代替(特殊情況不能上班者,必須事先請假)。

3、愛護公司財物,保管好自己的工具用品。發生丟失要給予賠償。

4、注意環境衞生,進餐統一在公司食堂,不允許在車間內進食。

5、未經甲方准許,不得攜帶廠內任何物品出廠。

6、嚴格按甲方各管理規定(另文)做好本職工作,保證產品質量。

7、滿25天以上才能計發工資,在公司規定日發放工資,其它時間不予發放。

五、如違反上述廠規廠紀者,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予以辭退;乙方對工廠工作安排,工資待遇或其它種種原因如有不滿,同樣有權解除合同離廠。

六、本合同於每年用工時開始簽訂,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即生效,當年用工結束時即終止。

七、注意安全生產,乙方如違反操作規程所出現的事故,乙方應負責主要責任;乙方確因無法避免的工傷事故,甲方承擔醫療期間醫療費用及工資。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臨時工勞動合同8

甲方:xxx幼兒園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xxx幼兒教師招聘實行一學期一聘。

聘用條件為:

(1)熱愛幼教事業,對幼教事業具有崇高敬業精神;

(2)有一定幼教工作經驗

二、乙方自願應聘到甲方幼兒園擔任教師工作,經甲、已雙方協商,訂立合同如下:

1、甲方向乙方提供辦公設備、教材及其他設施、器材。

2、甲方每月向乙方發放基本工職___元。

3、學期末,甲方從德、能、勤、績等方面對乙方進行考核(“績”考核來自每學月目標考核)並根據考核結果發給一定學期工作考核獎(標準為1500元)。如果出現重大安全責任事故,扣掉全期所有獎,並且追究相關責任。

具體項目是:

(1)保教人數獎目標:全學期幼兒在園人數若達到160人以上幼兒教師人均獎100元;幼兒在園基數為160人若每增加1人,人均又獎勵5元。

(2)安全管理獎200元目標為:全學期,乙方無安全責任事故。否則“一票否決”。

(3)師德師風獎200元。目標為:全學期,乙方職業道德表現好,工作態度端正,服從領導,服從分工,衣冠整潔,若乙方不服從領導、不服從分工,則一次扣100元。

(4)出勤獎100元。目標為:出滿勤。若乙方遲到一次扣5元,病假一天扣10元,事假一天扣20元,礦工一天扣40元。

臨時工勞動合同9

臨時工是計劃經濟時代的名詞,《勞動法》實施並全面實行勞動合同制度以後,所有用人單位與職工全面實行勞動合同制度,在用人單位中,各類職工享有的權利是一樣的,因此,過去意義上相對於正式工而言的臨時工已經不復存在,用人單位在臨時性崗位上用工,應當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並依法為其建立各種社會保險。

對於在本企業連續工作已滿10年的臨時工,續訂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也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如果本人要求,應當與其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並在勞動合同中明確其工資、保險福利待遇。用人單位及勞動者本人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用,並享受有關保險福利待遇。

臨時工其實是很老的一個説法,其所針對的是固定工。在一九九四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實施之前,我們國家企業大多是國有企業,其用工制度是將員工招入單位後就一直在該單位工作,直至退休,這就是固定工。相對於固定工,單位為了臨時工作需要,招聘的一些員工就是臨時工。由於固定工要做到退休,所以待遇福利方面在單位經濟狀況允許的情況下通常較好;臨時工是馬上要走的,做不久的,所以待遇福利就相對較差。

但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出台則改變了在中國實施了幾十年的傳統用工制度,將勞動合同的概念推向了全國。之所以説其有如此的變革作用,是因為勞動合同制度改變了傳統的在單位一做到底的舊觀念。勞動合同提出一個合同期限的問題,使得勞動合同會面臨終止。當勞動合同終止後,單位就可以當然地終止與員工的勞動關係了。

在這樣的制度下,就無所謂什麼固定工、臨時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實施近10年時,已經很少聽到臨時工的説法了,通常在一些國有企業及國有轉制的企業還有。單位用工,只要是簽訂勞動合同的,就應該視為是單位的正式員工,福利待遇按照合同約定、公司規章制度或者法律規定辦理。

我們可以知道,如今已經沒有臨時工這種説法了,單位用工只要簽訂勞動合同的,就應該視為單位的正式員工。用人單位在臨時性崗位上用工,應當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並依法為其建立各種社會保險。所以,現在的臨時工是要簽訂勞動合同的。

臨時工勞動合同10

(一)合同變動

1.甲方因轉產,調整生產項目或者由於情況變化,經乙方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

2.合同期滿後即終止執行,並辦理終止合同手續。如生產(工作)需要,甲方繼續招用乙方,需要經乙方同意,並經勞動部門批准,雙方重新簽訂合同。

3.在合同期內,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不能復工的;

(2)按照《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屬於應予辭退的;

(3)甲方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的。

4.在合同期內,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無有效保護措施損害工人身體健康的;

(2)甲方不按合同規定發放工資或連續兩個月不支付工資的;

(3)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或違反國家勞動法規、政策、侵犯工人合法權益的;

5.在合同期內,乙方有下列情況,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本條第3款規定的;

(2)患職業病因工負傷並經勞動鑑定委員會鑑定的;

(3)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工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的。

6.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必須提前三十日通知對方。但因本條第3款第(2)項規定解除合同的除外。

7.乙方被開除,勞動教養或判刑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二)約定事項(格式)

1.甲方為乙方提供住房,房租、水、電費由乙方自負。房租按商品房標準收取的,甲方應給乙方住房補貼每月為 元;如乙方自行解決住房的,甲方應給乙方住房補貼,每月為 元。

2.甲方自辦食堂的,按飯菜成本收費,不辦食堂,在外搭膳的,所需管理費由甲方支付。甲方給乙方膳食補貼每月 元。

3.甲方按國家規定,每月應給乙方各類補貼共 元。

4.除國家規定以外,在 情況下,甲方可解除合同。

5.除國家規定以外,在 情況下,乙方可解除合同。

6.計件工資制的,月工資結算辦法: 7.其他需約定事項:

8.還有一些工安事項,如作業安全問題,上下班安全問題及理賠。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