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房屋租賃合同(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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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合肥市房屋租賃合同(範本)

房 屋 租 賃 合 同

(合房租字第 號)

合肥市 工商行政管理

房地產管理局 監製

《房屋租賃證》編號:

房 屋 租 賃 合 同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

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座落於合肥市 區 路(巷) 房屋 間,建築面積 平方米,出租給乙方(經營、生產、辦公、倉儲、住宅)使用。

第二條 甲方將出租房屋及其附屬設施 交於乙方使用,由乙方負責保管,損壞丟失由乙方按價賠償。

第三條 乙方租用出租房屋的期限為 年零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四條 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甲方遲於

約定時間交付出租房屋,乙方可要求將合同有效期延長,但延長時間不超過甲方遲延交付的時間。

第五條 出租房屋每平方米每月租金 元,總建築面

積每月租金 元,租期租金總額 元。

第六條 乙方將租期租金以現金(轉帳)方式在 付清給甲方。

第七條 甲方交付出租房屋時,可向乙方收取 個月租金數額的租賃保證金,計 元,合同期滿退還乙方。

第八條 合同有效期內,出租房屋的下列費用

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 甲方應負責出租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檢查和維修,以保證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第十條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出租房屋的結構。

第十一條 經甲方同意,乙方可對出租房屋進行裝飾,合同終止時,按 方式處理。

第十二條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承租房屋擅自轉租、轉讓、轉借、分租或改變

用途。

第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動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一)發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無法履行;

(二)政府決定拆除本出租房屋。

第十四條 合同有效期屆滿,乙方需要繼續租用該出租房屋的,應於有效期屆滿之日前 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協商續租事宜。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未按前述合同條款的規定向乙方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負責賠償違約金 元。

(二)甲方未按時交付出租房屋及其附屬設施供乙方使用的,負責賠償違約金 元。

(三)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及時如數補交外,每逾期一天應支付違約金

元。

(四)乙方未徵得甲方同意,連續三個月或累計六個月不交納租金的,除補交租金、

違約金外,甲方有權解除房屋租賃合同。

(五)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二條款約定的,應支付違約金 元,由此造成出租房屋損壞應負責賠償,甲方並有權解除房屋租賃合同。

(六)合同有效期滿,甲、乙雙方未達成續租協議,乙方又逾期不返還出租房屋的,

應按逾期時間向甲方支付原租金三倍的賠償金。

(七)單方中止合同,由毀約方支付違約金 元。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甲、乙雙方應在附錄中另行約定。約定條款與本合同具有

同等效力。

第十七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提請

管理機構調解,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八條 本合同正式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外二份,由合同登記機關、

鑑證機關存檔。

附:根據市政府有關規定,承租人為流動人口育齡夫婦的,應提供《流動人口計劃生育

證明》等有關證明。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定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開 户 行: 開 户 行: 帳 號: 帳 號: 地 址: 地 址: 電 話: 電 話: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合肥市房屋租賃合同(範本) [篇2]

出 租 方:

承 租 方:

1 合肥市房屋租賃合同

合肥市房屋租賃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於合肥市 區(縣)

該房屋為:樓房 室 廳 衞,平房 / 間,建築面積 平方米,裝修狀況 。

第二條 房屋權屬狀況

甲方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的,甲方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證,證書編號為: 。

第三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 。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的用途。

第四條 交驗身份

(一)甲方應向乙方出示有效身份證。

(二)乙方應向甲方出示有效身份證或營業執照,並在合同簽訂時提供複印件一份。

第五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年 個月。

(二)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有意繼續承租的,應提前 30 日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徵得同意後甲乙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六條 租金

(一)租金標準: 元/月, 元/季度。,房屋租期每滿一年,根據市場變化情況,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

2

(二)租金支付方式:租金需在入住前支付,乙方必須在前(□月/□季)末,將下(□月/□季)租金打入甲方指定賬户。帳號為:

第七條 房屋租賃保證金

(一)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具體金額為:2000 元(大寫: 貳仟元 )。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

第八條 其他費用

租賃期內,與該房屋有關各項費用的承擔方式為:

(一)乙方承擔(√□ 水費 / √□ 電費 / √□ 電話費 / √□ 電視收視費 / √□ 供暖費 / √□ 燃氣費 / √□ 物業管理費 / √□▁其它應由租方承擔的費用▁)等費用。乙方應保存並向甲方出示相關繳費憑據。

第九條 房屋的交付及返還

(一)交付: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經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後視為交付完成。

(二)返還: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應返還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甲乙雙方驗收認可後在《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上簽字蓋章。甲乙雙方應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返還後對於該房屋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遺留的物品,甲方有權自行處置。

第十條 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租賃期內,甲方應保障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

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 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二)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如乙方拒不維修或拒不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可代為維修或購置新物,費用由乙方承擔。

(三)對於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十一條 禁止乙方對房屋進行轉租以及與他人合租。

第十二條 禁止乙方對房屋進行拆改變動。

第十三條 所有權變動

(一)租賃期內甲方轉讓該房屋的`,甲方應當提前 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於第三人購買的權利。

(二)租賃期內該房屋所有權發生變動的,本合同在乙方與新所有權人之間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範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達 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乙方使用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該房屋的。

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5、其他: 。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 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 元的。

3、擅自改變該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擅自將該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6、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活動的。

7、其他: 。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二)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該房屋的,應提前 日通知乙方,將已收取的租金餘額退還乙方並按月租金的 %支付違約金。

(三)乙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擅自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五)乙方承諾租賃期在一年以上,未達到一年的,乙方需支付違約金 元。若乙方提前退租,必須提前30天通知甲方,並支付違約金 元。

(六)其他: 。

第十六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 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

(一) 。

(二) 。

(三) 。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兩 份,其中甲乙雙方各執 一 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簽章: 承租方(乙方)簽章:

住 所: 住 所:

證照號碼: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證照號碼:

合肥市房屋租賃合同(範本) [篇3]

甲方(出租人): 身份證: 乙方(承租人): 身份證: 根據國家、省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等價有償原則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同意就下列房屋租賃事項,訂立本合同,並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位於 出租給乙方使用,使用面積 平方米。

二、該房屋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該房屋每月租金總額(大寫) ,¥ 元。

四、乙方必須按時向甲方繳納租金。付款的時間及方式 。

五、乙方應於簽訂本合同同時付給甲方保證金(押金)人民幣 元,甲方在合同效力終止且結清應付各項費用後當日無息退還。

六、乙方保證所租賃的房屋權作為 房使用。

七、租賃期內,乙方未事先徵得甲方同意,並按規定報經有關部門核准,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的使用性質。

八、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並負責對房屋及其附着物的定期檢查,承擔正常的房屋維修費用。因甲方延誤房屋維修而使乙方或第三人遭受損失的,甲方負責賠償。如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房屋或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予以經濟賠償。

九、甲方保證在合同簽訂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税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辦妥。交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十、甲方維修房屋及其附着設施,應提前10天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和配合。因甲方不及時履行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該房屋發生損壞,造成乙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因乙方阻撓甲方進行維修而產生的後果,則概由乙方負責。

十、乙方如需對房屋進行改裝修或增擴設備時,應事先徵得甲方的同意,並按規定向有關部門辦理申報手續後,方可進行。

十一、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所租房屋及其設備損壞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十二、租賃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收回該房屋,由此而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

1.擅自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違章活動的;

2.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且經甲方通知,在限定時間內仍未糾正並修復的;

3.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轉借他人或調換使用的;

4.拖欠租金累計一個月以上的;

十三、租賃期內,甲方無正當理由,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按月租金的三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

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按月租金的三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十四、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如需繼續租用的,應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意

向,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十五、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歸還該房屋。如乙方逾期不歸還的則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三 倍的違約金。

十六、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七、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但補充條款應符合國家、省、市有

關房屋租賃管理規定。

十八、租賃期間,水、電、煤氣、有線電視、衞生、電話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一) 甲方為乙方提供附屬設施如下:

(二)當前的水、電、燃氣等表狀況:

(1)水錶費用

(2)電錶費用 ;

(3)燃氣費用

(三)

二十、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

二十一、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第1頁

收 款 憑 證

今收到租房押金人民幣 ,房屋座落於 ,共計: 。

第2頁 收款人: 日 期:

合肥市房屋租賃合同(範本) [篇4]

出 租 方:

承 租 方:

1 合肥市房屋租賃合同

合肥市房屋租賃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於合肥市 區(縣)

該房屋為:樓房 三 室 二 廳 1 衞,平房 / 間,建築面積 110 平方米,裝修狀況 精裝 。

第二條 房屋權屬狀況

甲方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的,甲方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證,證書編號為: 。

第三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 居住 。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的用途。

第四條 交驗身份

(一)甲方應向乙方出示有效身份證。

(二)乙方應向甲方出示有效身份證,並在合同簽訂時提供身份證複印件一份。

第五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年 個月。

(二)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有意繼續承租的,應提前 30 日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徵得同意後甲乙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六條 租金

(一)租金標準: 元/月, 元/季度。,房屋租期每滿一年,根據市場變化情況,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

2

(二)租金支付方式:租金需在入住前支付,乙方必須在前(□月/□季)末,將下(□月/□季)租金打入甲方指定賬户。帳號為:

第七條 房屋租賃保證金

(一)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具體金額為:2000 元(大寫: 貳仟元 )。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

第八條 其他費用

租賃期內,與該房屋有關各項費用的承擔方式為:

(一)乙方承擔(√□ 水費 / √□ 電費 / √□ 電話費 / √□ 電視收視費 / √□ 供暖費 / √□ 燃氣費 / √□ 物業管理費 / √□▁其它應由租方承擔的費用▁)等費用。乙方應保存並向甲方出示相關繳費憑據。

第九條 房屋的交付及返還

(一)交付: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經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後視為交付完成。

(二)返還: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應返還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甲乙雙方驗收認可後在《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上簽字蓋章。甲乙雙方應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返還後對於該房屋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遺留的物品,甲方有權自行處置。

第十條 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租賃期內,甲方應保障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 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 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二)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如乙方拒不維修或拒不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可代為維修或購置新物,費用由乙方承擔。

(三)對於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十一條 禁止乙方對房屋進行轉租以及與他人合租。

第十二條 禁止乙方對房屋進行拆改變動。

第十三條 所有權變動

(一)租賃期內甲方轉讓該房屋的,甲方應當提前 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於第三人購買的權利。

(二)租賃期內該房屋所有權發生變動的,本合同在乙方與新所有權人之間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範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達 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乙方使用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該房屋的。

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5、其他: 。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 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 元的。

3、擅自改變該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擅自將該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6、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活動的。

7、其他: 。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二)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該房屋的,應提前 日通知乙方,將已收取的租金餘額退還乙方並按月租金的 %支付違約金。

(三)乙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擅自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五)乙方承諾租賃期在一年以上,未達到一年的,乙方需支付違約金 元。若乙方提前退租,必須提前30天通知甲方,並支付違約金 元。

(六)其他: 。

第十六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 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 (一) 。 (二) 。 (三) 。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兩 份,其中甲乙雙方各執 一 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簽章:

住所:

證照號碼: 承租方(乙方)簽章: 住所: 證照號碼: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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