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房屋租賃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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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關於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那麼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合肥市房屋租賃合同,歡迎閲讀與收藏。

合肥市房屋租賃合同

合肥市房屋租賃合同1

出 租 方:

承 租 方: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於合肥市 區(縣)

該房屋為:樓房 三 室 二 廳 1 衞,平房 / 間,建築面積 110 平方米,裝修狀況 精裝 。

第二條 房屋權屬狀況

甲方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的,甲方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證,證書編號為: 。

第三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 居住 。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的用途。

第四條 交驗身份

(一)甲方應向乙方出示有效身份證。

(二)乙方應向甲方出示有效身份證,並在合同簽訂時提供身份證複印件一份。

第五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年 個月。

(二)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有意繼續承租的,應提前 30 日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徵得同意後甲乙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六條 租金

(一)租金標準: 元/月, 元/季度。,房屋租期每滿一年,根據市場變化情況,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

(二)租金支付方式:租金需在入住前支付,乙方必須在前(□月/□季)末,將下(□月/□季)租金打入甲方指定賬户。帳號為:

第七條 房屋租賃保證金

(一)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具體金額為:20xx 元(大寫: 貳仟元 )。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

第八條 其他費用

租賃期內,與該房屋有關各項費用的承擔方式為:

(一)乙方承擔(√□ 水費 / √□ 電費 / √□ 電話費 / √□ 電視收視費 / √□ 供暖費 / √□ 燃氣費 / √□ 物業管理費 / √□▁其它應由租方承擔的費用▁)等費用。乙方應保存並向甲方出示相關繳費憑據。

第九條 房屋的交付及返還

(一)交付: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經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後視為交付完成。

(二)返還: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應返還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甲乙雙方驗收認可後在《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上簽字蓋章。甲乙雙方應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返還後對於該房屋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遺留的物品,甲方有權自行處置。

第十條 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租賃期內,甲方應保障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 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 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二)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如乙方拒不維修或拒不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可代為維修或購置新物,費用由乙方承擔。

(三)對於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十一條 禁止乙方對房屋進行轉租以及與他人合租。

第十二條 禁止乙方對房屋進行拆改變動。

第十三條 所有權變動

(一)租賃期內甲方轉讓該房屋的,甲方應當提前 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於第三人購買的權利。

(二)租賃期內該房屋所有權發生變動的,本合同在乙方與新所有權人之間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範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達 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乙方使用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該房屋的。

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5、其他: 。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 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 元的。

3、擅自改變該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擅自將該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6、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活動的。

7、其他: 。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二)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該房屋的,應提前 日通知乙方,將已收取的租金餘額退還乙方並按月租金的 %支付違約金。

(三)乙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擅自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五)乙方承諾租賃期在一年以上,未達到一年的,乙方需支付違約金 元。若乙方提前退租,必須提前30天通知甲方,並支付違約金 元。

(六)其他: 。

第十六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 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 (一) 。 (二) 。 (三) 。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兩 份,其中甲乙雙方各執 一 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簽章:

住所:

證照號碼: 承租方(乙方)簽章: 住所: 證照號碼: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合肥市房屋租賃合同2

出租方:承租方: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下,就房屋租賃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於合肥市區(縣)該房屋為: 室 廳 衞,建築面積 平方米,裝修情況

第二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 乙方保證,在租賃期間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經過有關部門審核批准前,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的用途

第三條 交驗身份

(一)甲方應向乙方出示(身份證/營業執照)及 户口簿 等真實有效身份證明

(二)乙方應向乙方出示(身份證/營業執照)及 户口簿 等真實有效身份證明

第四條 房屋改善

(一)乙方須經甲方同意對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者添置新物,裝飾 裝修 添置新物品的範圍: 費用乙方自行承擔,雙方也可另行書面約定。

第五條: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年 個月。

(二)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有意繼續承租的,應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徵得同意後甲乙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如乙方未簽訂合同繼續使用租賃房屋,甲方未提出異議的,本合同繼續有效,租賃期限不定期,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但應提前 日通知對方。

第六條 租金

(一)租金標準: 元(□月/□季/□年)租金總計 元(大寫: 元)。

(二)租金支付時間: 甲方交房時乙方現場支付全部租金

(三)租金支付方式:

第七條:房屋租賃保證金

(一)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具體金額為: 元(大寫: 元)。

(二)租賃期滿或者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外,剩餘部分如數歸還乙方。

第八條:其他費用租賃期間內,與該房屋有關各項費用的承擔方式為:

(一)乙方承擔(□水費/ □電費/ □電話費/ □電視收視費/□供暖費/ □燃氣費/ □物業管理費/ □其他應當由租方承擔的費用)等費用,乙方應保存並向甲方出示相關繳費憑證。 第九條 房屋的交付及返還

(一)交付:甲方應與月日,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附屬設施 設備清單》經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及 後,視為交付完成。

(二)返還:租賃期限滿或者合同解除後,乙方應返還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甲乙雙方驗收認可後,在《房屋附屬設施 設備清單》上簽字蓋章,乙方需向甲方結清應承擔的房屋設施,設備損失費用。

乙方添置的新物品可由其自行收回,返還後對於該房屋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遺留的物品,甲方有權自行處理。

第十條: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使用不合理,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發生損壞或者故障,乙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乙方委託甲方維修或者購置新物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一條:轉租

(一) 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限內將該房屋部分或者全部轉租給他人。

(二) 接受轉租方對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造成損壞的,應由乙方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 合同的解除

(一)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

2.欠交各項費用達元的。

3.擅自改變該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擅自將該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6.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活動的。

7.其他: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 乙方擅自對該房屋進行裝修 裝飾或者添置新物品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二) 租賃期間內,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日通知甲方,並按月租金的 50 %支付違約金

(三) 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月租金的 50 %支付違約金。

第十四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者申請向有關部門調解解決,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五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簽章: 承租方(乙方)簽章: 住所: 住所: 證照號碼 證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電話: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合肥市房屋租賃合同3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保證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國家對租賃房屋的有關規定。

第二條 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於:

2、出租房屋面積共( )平方米(建築面積)。

3、該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詳見合同附件。

該附件作為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第三條 甲方應提供房產證(或具有出租權的有效證明)、身份證明(營業執照)等文件,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文件。雙方驗證後可複印對方文件備存。所有複印峻僅供本次租賃使用。

第四條 租賃期限、用途

1、該房屋租賃期xx 個月。自xx 年xx 月xx 日起至 xx年xx 月xx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住 宅)使用。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

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1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五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該房屋每月租金為 xx元。

2、 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按季度提前支付租金,每季度末提前10日支付下一季度租金。 甲方收款後應提供給乙方有效的收款憑證。

3、 小區物業費、水電費、燃氣費 數字電視費,全部由乙方支付。

4、 甲方收取乙方押金:

第六條 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使用不當除外)。

甲方提出進行維修須提前 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維修請求後,甲方應及時提供維修服務。

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 。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

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後或因乙方責任導致退租的,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權利中的一種:

(1)依附於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復原狀。

(3)向乙方收取恢復工程實際發生的.費用。

第七條 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序轉讓該出租的房屋,轉讓後,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2、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須在3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居住。

(2)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嚴重影響居住的。

3、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3)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租賃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6)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

(7)拖欠房租累計1個月以上。

4、租賃期滿前,乙方要繼續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1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屆滿後仍要對外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5、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終止。

第九條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於能夠正常使用狀態。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硬件設施、設備有異議應當場提出。當場難以檢測判斷的,應於7日內向對方主張。

3、乙方應於房屋租賃期滿後,將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交還甲方。

4、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第十條 甲方違約責任處理規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應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總額10%的違約金。甲方除應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對超出違約金以外的損失進行賠償。

2、由於甲方怠於履行維修義務或情況緊急,乙方組織維修的,甲方應支付乙方費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應提供有效憑證。

4、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房屋的,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10%向乙

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5、甲方因房屋權屬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導致本合同無效時,甲方應賠償乙方損失。

第十一條 乙方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直至達到彌補全部損失為止。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

(3)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拖欠房租累計1個月以上的。

2、在租賃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的,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總額的5%支付甲方滯納金。

3、在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該按合同總租金10%的額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須按日租金的2倍支付滯納金。

5、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2倍的滯納金。乙方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條 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4、不可抗力系指 “ 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 。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雙方籤(章)後生效。

第十五條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2份,由甲、乙雙方各執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身份證號:

電 話:

地 址: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乙 方: 身份證號: 電 話: 地 址: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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