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合同範文集錦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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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那麼正式、規範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租賃合同5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租賃合同範文集錦五篇

租賃合同 篇1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座落於

位於 ,實際建築面積 平方米,

第二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

第三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租金

年租金為(人民幣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租金每年在上年基礎上遞增 %。

第五條 付款方式

租金按(年)結算,由乙方於年租期到期提前一個月交付給甲方,未到期滿甲方一律不退給乙方已交門市租金。

第六條 甲方對房屋產權事項

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除補充協議另有約定外,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辦妥,交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七條 維修養護責任

正常的門市大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關設備的損失的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並賠償損失。

租賃期間,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衞等工作,乙方應執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並承擔全部責任和服從甲方監督檢查。

第八條 關於房屋租賃期間的有關費用

在房屋租賃期間,以下費用由乙方支付,並由乙方承擔延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1、 水、電費;2、煤氣費;3物業管理費;4房屋租賃税;5經營產生的所有費用。

第九條 租賃期滿

租賃期滿後,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30日書面向甲方提出申請,如甲方繼續出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

第十條 因乙方責任終止合同的約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終止合同並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所有損失。

1、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結構或改變承租房屋用途的;

2、拖欠租金累計達一個月;

3、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故意損壞承租房屋的;

5、其它 第十一條 提前終止合同

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30日書面通知對方,門市租金則按實際租賃天數計算,同時經雙方協商後簽訂終止合同書,在終止合同書籤訂前本合同仍有效。在租賃期內,乙方有權轉讓門市,甲方不得任何藉口拖延或收取轉讓費。 如遇國家建設、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甲方必須終止合同時,甲方必須及提前通知乙方,此種情況下乙方的經濟損失甲方不予補償。

第十二條 登記備案的約定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甲、乙雙方持本合同有關證明文件向當地相關政府管理機關備案。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租賃期間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按年度須向對方繳納年度租金的 %作為違約金。乙方逾期未繳納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權按年租的 %向一檔加收滯納金。

第十四條 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該房屋毀損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十六條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和補充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十七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甲、乙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八條 本合同一共叁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身份證: 身份證: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傳真: 傳真: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租賃合同 篇2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着自願、互利的原則,就養殖場租賃一事達成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出租的養殖場座落於 ,面積約10畝。

第二條:租期叁年,自20xx年8月6日至20xx年8月5日。

第三條:租金為第一年壹拾貳萬元,第二年、第三年按市場行情調整租金。在簽訂合同時一次性以現金方式交清當年租金,以甲方收條蓋章為據。

第四條:租賃期間養殖場發生的水、電、氣、電視收看等費用由乙方自理。

第五條:乙方在租賃期間必須以合理防範措施,保護租賃期間內房屋及資產設施、設備等完好無損(自然折舊除外)乙方不得擅自改變租賃場地的結構及用途,如確需要變更用途,需經甲方同意後方可進行。改造後的房屋未經甲方同意,不得自行拆除,若乙方造成租賃房屋毀損,應當負責恢復原狀。

第六條:乙方保證承租甲方的場地作為養殖生豬,合法經營。因乙方違法經營給甲方造成的連帶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本合同轉讓若未經甲方同意無效。

第七條:乙方在租期內,母豬若出現死亡、遺失等由乙方按1:1的比例賠付甲方同等重量的母豬,兩年後乙方在本場選留後備母豬進行更新換代,合同終止時能繁母豬數量不得少於現圈存能繁母豬數量;公豬若出現死亡、遺失等由乙方賠付杜洛克同等重量公豬一頭。

第八條:租金用途:每年租金必須首先償還貸款及利息,其次用於按入股額退還股金,不得自行分紅、座支抵扣任何費用,否則本合同無效。

第九條:租賃期間乙方必須保證安全生產,若出現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第十條:鑑於養殖行業特殊,乙方必須全面遵守國家環保法和養殖污染防治的相關規定,若因乙方原因被相關部門處罰,乙方自行全額承擔,與甲方無關。

第十一條:租賃期間,房屋維修、設備維護等費用乙方自理。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在合同終止前,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是否終止合同。合同期滿,若乙方繼續租賃,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權。

第十三條:若租賃期間如遇政府徵地或其他不可抗力的特殊情況,造成養殖場不能繼續出租的,按實際使用日期結算租金。若甲方出售該養殖場,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權,或協商所養當批育肥豬至出欄為止。

第十四條:租賃合同期滿,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歸還屬於甲方的資產、設施設備和經營管理權,否則甲方有權採取相應措施,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負。

第十五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是有同等效力。若本合同執行中發生糾紛,應通過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請當地相關部門或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叁份,叁方各執一份。經過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附:資產設備移交清單壹份。

出租方:

承租方:

年 月 日

租賃合同 篇3

出租人: (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承租人: (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就原租賃房屋( )續租事宜達成下列協議並共同遵守。

一、續租期限為一年,具體時間為:自年月日至 年 月日止。

二、續租月租金為人民幣 元整(¥ 元)。

三、續租押金為人民幣元整(¥ 元),原押金已交納人民幣 元整(¥ 元),此次需補交人民幣 元整(¥ 元)。

四、簽訂本續租協議生效當日,乙方應向甲方交納第一次租金(六個月)人民幣元整(¥ 元)及補交押金人民幣 元整(¥ 元),共計人民幣 元整(¥ 元)。第二次租金(六個月)須在 年 月 日前交納,交納金額為人民幣 元整(¥ 元)。

轉款銀行開户名及賬號為 。

五、除原合同中第十一條款取消外,本續租協議其它條款,仍按《租賃合同》執行並保持不變。

六、本續租協議是原《租賃合同》不可分割部分,與《租賃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續租協議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採取協商辦法解決,協商不成,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規處理。

八、本續租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九、本續租協議一式四份,出租人存兩份,承租人存兩份。

十、傳真件有效。

甲方:

乙方: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電話:

立約日期:

租賃合同 篇4

經過租賃經營指導小組和答辯委員會的答辯審查,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決定將_________租賃給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個人經營,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合同如下:

1.租賃期為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為_________廠長,具有法人代表資格。

3.乙方需請兩名保證人,共同以個人財產作為抵押,其中乙方為_________元,保證人共為_________元。乙方及保證人用以抵押的個人財產經甲方和公證處共同調查並登記造冊後,在租賃期內不得轉移或變賣。

4.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_________擁有完全的生產經營自主權,包括機構設置、人員配備、行政幹部任免、規章制度的制定,以及分配形式、生產經營方式的確定等。

(2)依法有權從事多種經營並決定其經營方向。

(3)有權按照有關政策和規定對職工進行表彰、獎勵和處分、辭退等獎懲處理。

(4)有權按政策規定招收租賃期內有關的臨時合同工。

(5)必須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法令和法規;接受主管部門的領導和綜合部門的指導、監督;自覺接受企業黨組織和職代會的監督,保證職工的主人翁地位和合法權益;定期向職代會彙報工作,聽取職工的意見和建議。

(6)對企業的財產、必須進行社會保險;要按國家規定標準提取折舊基金和大修理基金,維修和更新設備、房產。合同履行期滿,要按固定資產清單如數返還,並保證設備完好率達到_________%以上。

(7)按規定交納個人所得税。

5.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進行監督和檢查。

(2)甲方應積極支持乙方行使正當職權,幫助、指導乙方依法管理和經營企業。

6.租賃經營的分配:

(1)_________應照章納税,並按規定繳納能源交通基金。

(2)乙方應向甲方繳納基數租金_________元,當_________鋼球廠年實現利潤大於租賃的基數利潤時,以下形式確定數額繳納租金:

基數利潤×利率=基數租金

租賃年度實現利潤

租金=基數租金=-----------

租賃基數利潤

當_________年實現利潤小於租賃基數利潤時,按規定的基數租金_________元繳納,不足部分由承租人和保證人用個人資產抵補。

(3)甲方收到租金後,應按有關規定全部返給_________作為企業留利。

(4)乙方對本企業的留利必須合理使用,_________作為企業發展基金,_________作為福利基金。

(5)_________的盈利,按規定交納所得税後,按税後利潤提_________%作為乙方個人收入,乙方從租賃收入中除按規定向甲方交納租金外,每年應提留_________%作為風險基金;乙方每年從個人收入中扣除租金、風險基金後,其餘全部為自己個人所得,對保證人的獲利額,由乙方與保證人議定並從乙方個人所得中分給。

(6)租賃期間停發乙方的工資和獎金(保留原工資級別,如遇調整工資,可按規定給予調整級,但不發薪金)乙方可按每月預支生活費用,數額可略高於其原來工資和資金之和,但最高不得超過原工資和與獎金之和的二倍。

(7)乙方提留的風險基金應存入_________,並按銀行存款利率計息,存入企業期間可用於生產經營,租賃期滿或解除合同後由乙方全部(含利息)提走。

(8)_________的租賃年度實現利潤,除按規定交納所得税、租金及支付乙方個人收入外,其餘部分為企業留利基金,核定_________基數留利基金為_________元,租賃期間企業留利基金應逐年增長,如達不到基數留利基金_________元時,乙方應用私人財產賠償減少額的_________%。

7.甲乙雙方對_________要遵守如下經濟政策:

(1)按集體企業管理,並按集體企業徵收工商所得税和獎金税。

(2)以企業_________年工資總額_________元,產品銷售收入_________元(即百元銷售收入的工資含量_________元)為基數,各租賃年內職工工資總額隨銷售收入的增減而浮動,只要人均利潤、上交利税和勞動生產率增長幅度高於工資增長幅度,允許職工工資(含獎金,計件超額工資)據實列支,計入成本,因國家統一調整職工工資而需增加的工資總額另行增補。

(3)用自有資金進行技術改造,項目投產後的新增利潤一年內由企業留用,經財税部門批准還可適當延長留用期;用貸款進行技術改造,允許用新增利潤税前還款,還貸後,企業可按核定的比例提留福利基金。將自有資金與貸款合併使用所獲得的'新增利潤,按自有資金所佔比例提留給企業,繼續用於技術改造。

(4)以前年度應該歸還的技術貸款,在租賃期內逐年歸還,因歸還技術貸款而減少的利潤允許提取福利基金,由於歸貸而減少的利潤均不影響乙方的提成基數,其資金來源應由增提的福利基金支付。

(5)因生產經營需要對房屋進行改造,只要投資額和麪積沒有超過國家有關規定,免徵建築税。

(6)乙方除交納租金外,不再交納承包費。

8.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非法干預對乙方造成的損失,應由甲方負責。

(2)乙方若不能按本合同規定如期如數繳納租金,其不足部分由乙方和保證人用個人的抵押財產抵補。抵補原則為:

①先乙方後保證人;

②據低補數額需要,對保證人按登記財產賠盡為止;

③要保證乙方個人及家庭必需的生活費;

④抵補不夠部分由乙方同甲方簽訂債務合同,經公證處公證生效。

9.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1)甲乙雙方無正當理由均不得隨意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

(2)因國家政策的變化或自然災害的影響,致使租賃經營無法按本合同規定執行時,甲乙雙方均有權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

(3)因乙方違反合同規定或其它原因損害了甲方的利益,或因甲方違反合同規定,嚴重干擾乙方生產經營自主權,致使乙方無法自主經營,合法收入得不到保證,甲乙任何一方均可要求解除合同。

(4)如乙方發生意外而無力執行合同時,甲方有權要求終止合同。

(5)本合同的變更或解除應由甲乙雙方協商達成書面協議。並經公證處認可方為有效。若雙方達不成協議,經公證處調解無效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起訴,由法院依法判決。

10.本合同需由甲乙雙方及保證人簽字,並需經公證處公證後方可生效。

11.本合同公證費用由_________支付。

1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隨時協商解決。

13.本合同正本六份,甲乙雙方及保證人和公證處各一份;副本九份,報市經委、市體改委、市財政局、市税務局、市審計局、市勞動局、市工商銀行、_________區税務局、人行_________辦各一份備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保證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租賃合同 篇5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加強我縣廉租住房的租賃管理,明確租賃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椐《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鳳山縣城鎮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實施細則(試行)》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以下租賃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一) 房屋座落:紅軍路廉租住房小區 第 棟 梯 號。

(二) 房屋面積:套型建築面積50㎡。

(三) 房屋設施、設備情況:水錶 個,電錶 個,獨立廚房1間,獨立衞生間1間。

第二條 免租期限、房屋用途、水電費支付:

(一) 免租期限:自20xx年9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0日止。

(二) 房屋用途:乙方承租該房屋僅作為租賃者本人家庭居住使用,不得轉租和其他處理。

(三)水電費支付:乙方要按水電部門的規定上繳水電費。

第三條 房屋修繕約定:

(一) 租賃期間,甲方應定期檢查房屋,掌握房屋完損狀況,發現損壞及時報告修繕,確保該房屋符合正常居住條件。

(二) 因自然損耗、老化或非乙方原因等引起該房屋及其配套設施的損壞,由甲方負責維修,具體包括:

1、房屋基礎、牆體、柱、樑、地板、天面等承重構件;

2、房屋共用明溝、暗溝、沉沙井、排水管道、化糞池等配套設施;

3、房屋其他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

(三) 下列項目的維修由乙方自行負責:

1、房屋門窗的玻璃等易碎構件;

2、分户水錶及表後的水管、水籠頭、瓷盆、便盆等給排水設施;

3、分户電錶及表後的電線、插座、開關、燈具等供電照明設施;

4、乙方裝修裝飾部分;

5、因乙方使用不當等原因而損壞的房屋構件等。

第四條 房屋安全使用約定:

(一) 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賠償。

(二) 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或設臵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乙方如需裝修房屋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並將其設計方案報甲方備案後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後或因乙方責任導致退租的,甲方不補償乙方支付的裝飾裝修費用,乙方也不得拆除。

(三) 在租賃期內,乙方應安全使用房屋:

1、不得私自拉接電線或使用不合格的電線、插座、開關等設備,不得超負荷用電;

2、不得在房間內或公共走道等非廚房部位生火煮食,堆放易燃易爆或有毒物品;

3、不得在房屋內及公共部位亂搭亂蓋亂建。

因房屋使用不當而發生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四) 在租賃期間,如發生火災等安全事故,經有關部門鑑定確認事故責任人為乙方的,乙方必須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第五條 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一) 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租賃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將承租住房轉讓、轉租、出借或互換承租房屋的;

2、無正當理由空臵承租住房3個月以上的;

3、擅自對租住的住房進行裝修和擴建、加建、改建、改變房屋結構或改變其使用性質的;

4、以虛報、瞞報情況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等手段騙取廉租住房的。

(二) 租賃期間,經縣住房保障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核定後,乙方不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條件的,限期退回房屋。

(三)免租期滿,合同自20xx年元月另行簽訂。

出租方(蓋章): ______ 承租方(蓋章): 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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