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險代理合同(彙編15篇)

來源:文萃谷 2.3W

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風險代理合同,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風險代理合同(彙編15篇)

風險代理合同1

甲方:

聯繫電話:

身份證號碼:

住所地:

乙方:

甲方因與糾紛,委託乙方指派律師辦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發改價格[]號)等有關律師事務所收費的規定,雙方於xx年xx月xx日在乙方辦公地址,簽訂本協議,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律師為甲方承辦具體事務,甲方委託乙方所辦理事項不得另行委託第三方辦理。

二、委託權限

1、在非訴訟處理、訴訟、調解、執行程序中,乙方代為承認、變更、放棄請求、調解、進行和解、簽收法律文書等。

2、有權代為接受款項和實物。

三、委託代理期限為委託事項完成時止(包括調解、甲方擅自撤訴及案外和解等),委託事項及權限中途不得擅自變更或終止。

四、費用承擔

1、訴訟費用、調查費、公證費、鑑定費、在國家機關及單位的查詢檢索費、公告費由甲方承擔。

2、甲方付給乙方xx元,用於辦理案件的實際支出費用。

3、財產保全時,甲方提供擔保物。

五、律師費用的給付

1、承辦律師已經告知甲方律師收費的政府指導價,鑑於案件的特殊情況,甲方要求實行風險代理。

2、經雙方商定,乙方按照執行收到數額的xx%提取律師代理費用,在乙方收到執行款和扣除相應比例的律師費後5日內,乙方通知甲方領取。

3、執行的`財物按照拍賣等方式處理所得的價款視為甲方收到應得價款。

4、財物不能以拍賣等方式處理變現的,甲方應予接受,實物的評估價或市場價等合理方式確定的價款視為甲方收到應得價款,在甲方支付律師費用前,乙方有權留置該財物,並有權處置該財物實現律師費用,處置費用由甲方承擔。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詢問並瞭解乙方代理事務的進展情況,為提高效率,可提前與乙方預約;

2、甲方必須向乙方如實陳述案情,提供處理事務所需的真實證據,妥善保管好有關證據原件,甲方丟失證據原件或因其他原因拒不按乙方要求向法庭出示證據原件,致使因證據不足而敗訴者,應支付違約金貳仟xx元,並按標的10%向乙方支付代理費;

3、不得擅自放棄實體或程序上的權利,不得做出不利於委託事項的行為;

4、按約定支付代理費及通訊費等其他辦案費用。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不誤受託事務的前提下,有權從事其他業務活動,但要保持通訊暢通;

2、如發現甲方歪曲事實,弄虛作假,捏造證據,有權終止代理,所收代理費不予退回;

3、如甲方未能按期支付代理費,則乙方有權終止代理,其責任由甲方承擔;

4、乙方因過錯造成的損失應予賠償;

5、乙方律師必須認真履行職責,通過正當途徑維護甲方合法利益。

八、乙方律師代理案件所付出的勞動,不僅體現在時間及體力上的消耗,更體現為對其知識和技能的運用。其表現形式包括但不限於根據有關法律對案件事實的分析意見,對相關法律的詮釋及對案件處理在程序上或實體上最佳渠道及方案的選擇。

九、甲方如實陳述案情及提供相應證據的義務是絕對的。如因陳述不實,前後不一;或對於乙方要求甲方提交的證據,甲方不提供、遲延提供或者不能提供取證線索;或提供的取證線索不是切合實際的;或被取證者拒絕出證;或以律師的勤奮勉慎無法取到;或法院拒絕以職權取證等而使案件審理結果對甲方不利,其結果由甲方自負。

十、律師不得向甲方及經辦人做任何形式的關於案件處理結果的承諾;甲方對乙方律師關於案件的分析預測不得理解為做出了這種承諾。

十一、如發生爭議,可協商解決,也可向合同簽訂地法院起訴。

十二、本合同一式叁分,雙方各執一份,承辦律師留存一份。

甲方:

乙方:

xx年xx月xx日

xx年xx月xx日

風險代理合同2

本合同由以下雙方於20xx年9月14日在重慶市簽署: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地: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地:

甲方因與重慶乾瑞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債權糾紛一案,特委託乙方為其代理,為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關係,特定如下合同,共同遵守。

一、委託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辦理與重慶乾瑞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債權糾紛一案具體包括調查、談判、和解方案實施、一審、二審和執行。甲方確認債權本金為貳佰萬元(RMB2,000,000),對方應當承擔的違約金為叁佰萬元加上從20xx年6月28日起算每月百分之二(2%)的利息。至本協議簽署之日,以上合計人民幣伍佰壹拾捌萬元(5,180,000)。

二、承辦律師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蘇曉軍律師為甲方辦理委託事項。乙方所派律師如有特殊情況不能繼續代為辦理委託事項,可以指派本所其他律師繼續辦理,甲方不得拒絕。

特殊原因指承辦律師因病或其它不可預料的情況發生。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享有監督乙方依法、依照本合同的規定完成委託事項的權利。

2、甲方在乙方完成委託事項後有領取委託成果的權利包括收回的現金和實物。

3、甲方必須全面、客觀、真實向乙方所派律師書面陳述委託事項的有關情況,並應提供相關證據來證明所陳述事實的真實性。

4、依照合同的規定及時支付代理費。

5、配合乙方完成代理事務的義務。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授權的範圍內依照法律規定和本合同的規定獨立的行使代理的權利。

2、完成委託事項後有依約收取代理費的權利。

3、應甲方的要求對其所陳述的事實的真實性需要調查的,乙方律師應積極的協助調查,查清相關事項。

4、對收回的現金及其物品有及時的交付給甲方的義務。

5、在辦理代理事項過程中所瞭解到的甲方的商業祕密有為其保密的義務。

五、代理費的支付標準和方式:

乙方在代理過程中,甲方根據乙方代理的進度和成果按以下標準和方式支付乙方的`代理費。

1、本合同簽訂後十天內,甲方應當支付人民幣貳萬元作為乙方辦案經費。此後,無論採用何種清收方式,除風險提成之外,甲方均不支付乙方任何費用。

2、乙方代理甲方以訴訟或者非訴訟方式清收欠款,對於甲方本金貳佰萬元部分,無論回收金額多少,乙方不予收取酬金。對於甲方向債務收取的違約金部分,雙方予以平均分配。

3、若採用非訴訟方式清收債權,甲方應當出具授權書,債務人清償款項應當轉至乙方帳户。乙方對於提成酬金,可予直接扣劃。若採用訴訟方式清收債權,對於法院及政府部門、中介機構等收取的費用,甲方須予承擔。甲方在收款後三天內向乙方支付酬金。

4、甲方與債務人達成和解繼續合作,或引進合作者開發債務人土地的,視為乙方完全完成清收任務,甲方應在和解或者合作協議簽署後十日內向乙方支付律師費用200萬元。

5、甲方直接領取現金或實物的,應當按上述標準在收到後的三天內支付乙方代理費,不得截留或挪用。

六、違約責任

1、甲方沒有如實的陳述委託事項或者陳述的委託事項不符合客觀實際,造成乙方無法完成代理事務或代理事務難度增大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並由甲方支付乙方違約金,標準按委託事務標的總數額的百分之二十(20%)支付。

2、乙方在代理過程中又委託他人代為辦理此事務或者本人自己出面辦理此事務的均應視為乙方的代理行為。甲方同樣應按本合同的標準支付乙方代理費。因委託的人或甲方本人辦理失誤造成乙方無法按計劃完成代理事項的,應按委託事務標的和以上標準賠償乙方的代理損失。

3、乙方無故不履行本合同所規定的職責,致使甲方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失的,乙方應根據實際損失的大小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4、因乙方的原因丟失重要的證據材料導致敗訴,乙方應承擔全部的賠償責任。

5、甲方和乙方領取乙方辦理的事務所得的現金或實物後,應及時的按規定的比例交付對方,否則按日千分之五的標準向對方支付滯納金。

七、其它條款

十一、合同的生效和失效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乙方完成委託事務或依法解除後失效。委託事務的辦理期限應以相關部門的辦理期限為準。乙方應不間斷的催促相關部門及時辦理相關事項。

2、本合同生效後,乙方對代理事務在六個月內沒有實質性的進展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十二、爭議的解決方式

如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

十三、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存一份。經簽字或者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風險代理合同3

〔 〕 代字第 號

委託人 (以下簡稱“甲方”)因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糾紛一案,特委託上海XX(以下簡稱“乙方”)代為處理,經平等協商,自願達成如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 律師為本案和解、一審、二審及執行的代理人。甲方同意乙方在承辦律師因故不能完成代理事項時更換承辦律師。

二、乙方必須忠於甲方的委託,切實履行代理義務,認真負責地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遵循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按時出庭或參與處理相關法律事務。

四、甲方委託乙方的代理權限為特別授權:即代為調查取證;代為簽收法律文書;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調解、提起上訴等;代為處理執行相關事宜。

五、甲方應當交納的案件受理費、保全費、鑑定費、上訴費等訴訟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六、甲、乙雙方約定本案被告方所賠付的_____歸乙方所有。乙方除收取被告方賠付的_____外,甲方還需按照實際獲得的全部賠償款的 %向乙方支付_____,如果不足¥ 元,則按照¥ 元標準向乙方支付_____。

七、甲方應在實際獲得賠償款的當日以現金的形式向乙方全額支付_____,否則,甲方除應向乙方支付應付的_____外,還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應付_____數額的 %.

八、本合同生效後,如果甲方自行和解結案或單方終止合同的`,甲方仍須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支付_____。如甲方未達到傷殘級別的,則乙方只收取¥ 元_____。

九、本合同非依約或雙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若需對本合同進行變更等均須由雙方另行書面確認,否則無效。

十、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承辦律師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授權代表): 乙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電話:電話:

地址: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風險代理合同4

甲方:

法定代理人:

地址:

電話:

乙方:

承辦律師:

地址:

電話:

公平與效率是市場經濟的必然要求,為了使可能變成現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民法典》有關規定並參照行業慣例,遂達成以下共識: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______律師為甲方辦理專利侵權法律事務,22家侵權廠家由甲方指定。甲方委託乙方所辦理事項不得另行委託第三方辦理。

二、委託權限

1在調解、審理、執行程序中,乙方有代為承認、變更、放棄請求,進行和解、調解、上訴、簽收法律文書等。

2有權代為接受款項和實物。

三、委託代理期限為委託事項完成時止(包括判決、調解、甲方擅自撤訴及案外和解等)。委託事項及權限中途不得擅自變更或終止。

四、費用承擔

1、訴訟費、保全費、調查費、公證費、鑑定費、檢索費由乙方承擔。但因被告享有先使用權而敗訴則甲方分擔一半費用。

2、乙方在辦案中的食宿、交通、文印、工商查詢等必要費用由乙方承擔。

3、財產保全時擔保物由甲方提供。

五、甲方應選擇一家侵權比較明顯的、索賠款數額較大的先行起訴,一求得雙方利益最大化。

六、利益分享

賠償淨數額甲方分享成,乙方成。甲方應出具發票以便甲方抵扣税款。

七、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有權詢問並瞭解乙方代理事務的進展情況,為提高效率,可提前與乙方預約;有權對乙方律師違紀或失職行為舉報或投訴;

甲方必須向乙方如實陳述案情,提供真實證據,妥善保管好有關證據原件,如在風險式收費項下,甲方丟失證據原件或因其他原因拒不按乙方要求向法庭出示證據原件,致使因證據不足而敗訴者,應支付違約金貳仟元,並按標的10%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不得擅自放棄實體或程序上的權利,不得做出不利於委託事項的行為;按約定支付代理費及通訊費等其他辦案費用。

八、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在不誤所辦案件的前提下,有權從事其他業務活動;但要保持通訊暢通;如發現甲方歪曲事實,弄虛作假,捏造證據,有權終止代理,所收代理費不予退回;如甲方未能按期支付代理費,則乙方有權終止代理,其責任由甲方承擔;乙方因過錯造成的損失應於賠償;乙方律師必須認真履行職責,通過正當途徑維護甲方合法利益。

九、乙方律師代理案件的所付出的勞動,不僅體現在時間及體力上的.消耗,更體現為對其知識和技能的運用。其表現形式包括但不限於根據有關法律對案件事實的分析意見,對相關法律的詮釋及對案件處理在程序上或實體上最佳渠道及方案的選擇。

十、甲方如實陳述案情及提供相應證據的義務是絕對的。如因陳述不實,前後不一;或對於乙方要求甲方提交的證據,甲方不提供、遲延提供或者不能提供取證線索;或提供的取證線索不是切合實際的;或被取證着拒絕出證;或以律師的勤奮勉慎無法取到;或法院拒絕以職權取證等而使案件審理結果對甲方不利,其結果由甲方自負。

十一、雙方特殊約定事項。(本條事項與其他條款有矛盾時,依本條約定為準。)

十二、律師不得向甲方及經辦人做任何形式的關於案件處理結果的承諾;甲方對乙方律師關於案件的分析預測不得理解為做出了這種承諾。

十三、如發生爭議可協商解決,也可向合同簽訂地法院起訴。

十四、未盡事項應按誠信、公平、合理原則處理之,可調解也可起訴,雙方有互為對方保密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將爭議訴至媒體。

十五、雙方提倡使用書面方式,口頭行為不具有對抗書面材料的效力。

十六、本合同一式叁分,雙方各一份,承辦律師一份。

甲方:乙方:

簽定地址

簽定日期

風險代理合同5

甲方: 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甲方因(20____)深福法民一初字第3841號民事判決執行一案,委託乙方律師作為代理人,乙方接受委託。雙方為此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指派_______________律師作為甲方在上述案件中的代理人。乙方律師應當依法全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二、經協商,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1、於本合同生效後五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______人民幣___元(¥ )。不論結果如何,該款不做退還。

2、其餘律師費與結果掛鈎:

(1)若執行成功,甲方因此獲得對方支付的借款本金及利息或其他賠償金或補償金的,甲方在實際獲得上述金額後五個工作日內,按該金額的____%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

(2)若執行不成功,甲方不再支付律師費。

三、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律師不得代表甲方與對方和解;甲方有權與對方和解,但應告知乙方。

四、乙方的`代理權限以甲方出具的《授權委託書》為準。

五、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無故終止合同的,退回已收取的律師費;甲方無故終止合同的,乙方不予退費,並有權繼續按本合同向甲方主張其餘律師費。

六、本合同有效期自生效之日起,至本案執行終結並由甲方依約支付了律師費止。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均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 _____________日

乙方: _____________律師: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風險代理合同6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因糾紛一案,甲方自願委託乙方全權處理此案,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特達成如下代理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託乙方代辦的全部事宜(包括訴訟方式和非訴訟方式)。

二、甲方必須及時為乙方出具xxx所需的所有相關手續,並須以書面形式向乙方全面、真實陳述本案的基本事實。乙方接受委託後,如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終止本代理合同。

三、乙方必須勤勉盡責,維護甲方合法權益,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和隱私。

四、本合同生效後,除依法律規定或本合同約定終止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終止本合同的履行。

五、甲方委託乙方的代理權限為:

代為取證、提起訴訟、調解、執行並收取執行款;代為談判、簽訂和解協議或還款協議、收取欠款;代為以其他非訴訟方式處理委託事項。

六、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自行與丙方及本案其他當事人協商處理所委託事宜,或擅自委託其他代理人辦理本合同所約定委託事宜。如甲方違反本條約定,視為乙方已全面完成所委託事項,乙方有權按xx%向甲方收取代理費。乙方必須維護甲方利益,保證甲方債權訴訟時效的延續性,否則,乙方應當賠償甲方的實際經濟損失(賠償金額不超過欠款金額的.30%)。因甲方自身原因導致超過訴訟時效的,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七、代理費支付方式:

1、甲方簽訂合同時不需向乙方支付任何費用。乙方為完成本代理事項所需的所有費用(包括訴訟費、差旅費、保全費及其他訴訟、非訴訟費用)均由乙方墊支。

2、乙方代甲方收回丙方所欠貨款後,甲方應在收到每一筆欠款後三日內按所收回欠款金額的xx%以現金或轉帳方式向乙方支付代理費。

八、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委託事宜終結止。

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二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20xx年xx月xx日

風險代理合同7

________律師第____號

甲方(委託人):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甲方(委託人):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

電話:________

乙方(受委託人):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地址: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甲方與____________一案,依照相關法律規定,委託乙方律師以訴訟或非訴訟的方式風險代理。甲方與乙方經過充分協商,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據《合同法》有關規定並參照行業慣例,達成如下風險代理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律師擔任甲方委託代理人。甲方在乙方指派的律師之外委託第三人代理或處理法律事務的,應當經乙方同意。甲方單方委託第三人,視為乙方已經完成全部受託任務,甲方承諾按照約定的標準全額支付律師代理費用。

二、乙方律師必須嚴格依法、勤勉盡責地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敍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證據。如果甲方捏造事實,提供虛假證據,或者甲方提供虛假證據和資料導致出現不利於甲方的結果,利用乙方律師名義從事違法活動的,發現甲方弄虛作假,乙方有權終止代理,不承擔任何責任,甲方應依約支付律師服務費用。甲方委託乙方所辦理事項不得另行委託第三方辦理,否則乙方有權單方終止代理,依約所收取費用不予退還並有權向甲方追償尚欠所約定的代理費用和相關損失。

四、甲方委託乙方律師的代理權限為:

代為立案,代為出庭,代為陳述事實,代為舉證、質證,代為參加法庭調查、辯論,代為提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代為和解、調解,代收法律文書,代為申請執行,代收執行款項及財物,代為通過非訴訟的方式案外和解、收取款項等。

乙方指派的.上述律師因故不能完成代理事項時,乙方可以另行指派其他律師繼續承辦甲方委託的事項,並不得因此而損害甲方的利益。

五、乙方律師應當充分應用法律專業知識,按照法律規定,認真完成本案代理活動中的各項工作,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乙方律師對甲方瞭解本案進展情況和案件結果的要求,應當儘快給予答覆。

乙方律師處理本案而取得的現實債權,應當及時轉交給甲方,但有權從中扣除約定的費用。

六、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就律師風險代理費用及相關辦案費用的支付方式和數額約定如下:

1、本案訴訟請求標的為____________元。乙方按從對方或法院執行庭實際收回金額的____%收取案件代理費(如收回________元,律師代理費為____元),在案件進展過程中按照各次回款數額分次結清。如收回實物,按法院執行庭核定的實物金額____%的比例收取甲方代理費。甲方在收取款項(或實物)的同時,向乙方支付代理費;甲方不支付代理費的,乙方可從收回甲方的款項中扣除或對實物行使留置權。

2、甲方同意將全部回款直接匯入乙方帳户,甲方同意乙方扣除約定律師代理費用後,將甲方款項匯入甲方本人開户賬户;

3、甲方向乙方預交手續費人民幣________元整,於本協議簽訂時一次性付清,該費用收取後不退回不扣除。

4、下列費用由甲方另行承擔:

因從事與甲方業務有關的活動而發生必要及合理的文件製作、資料彙總、複印、市內交通、國內通訊、差旅費、查檔費、訴訟費等費用;應由甲方承擔或甲方同意承擔的其他費用。

七、乙方代理律師應當謹慎、誠實、客觀地告知甲方處理受託法律事務可能出現的法律風險。因不可歸責於乙方的事由導致風險出現的,乙方不承擔法律責任。

八、甲方向乙方代理律師提供需要保密的信息資料時,應當向乙方代理律師説明。乙方代理律師有義務為其保密。

九、訴訟過程中,未經甲方、乙方協商一致,甲方另行委託他人代理、單獨撤訴、單獨與自行和解或擅自解除雙方風險代理合同,視為乙方完成代理任務,甲方應按照第四條約定訴訟請求的數額和約定代理費比例向乙方支付代理費。拖欠代理費用的,每日按應付代理費的千分之二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十、乙方律師代理案件的所付出的勞動,不僅體現在時間及體力上的消耗,更體現為對其知識和技能的運用。其表現形式包括但不限於根據有關法律對案件事實的分析意見,對相關法律的詮釋及對案件處理在程序上或實體上最佳渠道及方案的選擇,應由乙方律師決定,甲方不得干涉。

十一、本協議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在相互尊重、理解和信任的基礎上協商解決,並簽訂書面補充協議。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XX市XX區人民法院管轄。

十二、本協議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受託法律事

務處理終結止(包括:和解、抵銷、甲方決定放棄委託事項、執行終結及撤銷訴訟等)。

十三、甲乙雙方如一方要求解除或補充或變更協議條款,需再行書面協議,任何一方不得解除本協議。

十四、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律師事務所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承辦律師:____________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風險代理合同8

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地:。

受委託方:河北世紀聯合律師事務所。 (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地:石家莊市中山西路486號金成商務樓。

法定代理人:劉蘭玉,男,該所主任。

委託代理人: 該所律師。

甲方因與 一案,特委託乙方為其代理,為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關係,特定如下合同,共同遵守。

一、 委託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辦理與

一案 具體包括一審、二審和執行。

二、 承辦律師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 律師為甲方辦理委託事項。乙方所派律師如有特殊情況不能繼續代為辦理委託事項,可以指派本所其他律師繼續辦理,甲方不得拒絕。

特殊原因指承辦律師因病或其它不可預料的情況發生。

三、 委託權限

乙方代理的權限在整個過程中甲方授權均為全權代理。詳見出具給乙方的授權委託書,並在本合同生效後一次性授權,時間可根據辦案進度由乙方填寫。

四、 代理形式

雙方協商採用風險代理的形式。風險代理就是指甲方不事先支付乙方的代理費和辦案過程中的差旅費。甲方根據乙方的辦事進度和成果支付乙方的代理費和差旅費。辦案過程中應向法院交納的訴訟費需要鑑定的鑑定費由 方直接向法院交納。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享有監督乙方依法、依照本合同的規定完成委託事項的權利。

2、甲方在乙方完成委託事項後有領取委託成果的權利包括收回的現金和實物。

3、甲方必須全面、客觀、真實向乙方所派律師書面陳述委託事項的有關情況,並應提供相關證據來證明所陳述事實的真實性。

4、依照合同的規定及時支付代理費。

5、配合乙方完成代理事務的義務。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授權的範圍內依照法律規定和本合同的規定獨立的行使代理的權利。

2、完成委託事項後有依約收取代理費的權利。

3、應甲方的要求對其所陳述的事實的真實性需要調查的,乙方律師應積極的協助調查,查清相關事項。

4、對收回的現金及其物品有及時的交付給甲方的義務。

5、在辦理代理事項過程中所瞭解到的甲方的商業祕密有為其保密的義務。

七、代理費的支付標準和方式:

乙方在代理過程中,甲方根據乙方代理的進度和成果按以下標準和方式支付乙方的代理費。

1、一審判決勝訴後甲方按判決書確定數額的 支付代理費。此款在判決送達後三天內支付。乙方敗訴則不支付代理費。對方不服上訴的乙方則代理二審,二審勝訴後,甲方則在二審判決送達後的三天內按照判決確定數額的 %支付乙方代理費。

2、執行過程中若乙方為甲方收回的是現金,則按照收回現

金數額的 %支付乙方代理費。如果收回的為非現金資產,該資產收回時需經甲方同意,同意後該資產歸甲方所有,甲方收到該非現金資產後應按評估數額的 % 支付乙方的代理費。該資產變賣成現金後按其現金數額的 % 支付乙方代理費,但應扣除事先按評估數額支付的部分。甲方自用的按評估數額的 %支付。

3、乙方在代為領取現金或非現金實物後可以扣除自己應得的部分。其餘部分應在收到後三天內支付給甲方,不得截留或挪用。

4、甲方直接領取現金或實物的,應當按上述標準在收到後的三天內支付乙方代理費,不得截留或挪用。

5、乙方所收取的全額代理費用中的 % 的金額為甲方開據正式的律師代理費發票。 % 的金額可以用其他發票衝抵或由甲方自行衝抵,作為乙方已經用去的辦案差旅費用的補充。

八、違約責任

1、甲方沒有如實的陳述委託事項或者陳述的委託事項不符合客觀實際,造成乙方無法完成代理事務或代理事務難度增大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並由甲方支付乙方違約金,標準按委託事務標的數額的 %支付。

2、乙方在代理過程中又委託他人代為辦理此事務或者本人自己出面辦理此事務的`均應視為乙方的代理行為。甲方同樣應按本合同的標準支付乙方代理費。因委託的人或甲方本人辦理失誤造成乙方無法按計劃完成代理事項的,應按委託事務標的和以上標準賠償乙方的代理損失。

3、乙方無故不履行本合同所規定的職責,致使甲方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失的,乙方應根據實際損失的大小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4、因乙方的原因致使有效的債權訴訟及執行時效喪失或者丟失重要的證據材料導致敗訴,乙方應承擔全部的賠償責任。

5、甲方和乙方領取乙方辦理的事務所得的現金或實物後,應及時的按規定的比例交付對方,否則按日千分之五的標準向對方支付滯納金。

九、履約保證

甲方提供 為本合同的履約保證。保證在乙方履行義務後在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內履行相應合同義務。

十、其它條款

十一、合同的生效和失效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乙方完成委託事務或依法解除後失效。委託事務的辦理期限應以相關部門的辦理期限為準。乙方應不間斷的催促相關部門及時辦理相關事項。

2、本合同生效後,乙方對代理事務在 月內沒有實質性的進展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十二、爭議的解決方式

如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時,應提交 解決。

十三、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存一份。

甲方 :河北世紀聯合律師事務所

代表人: 代表人:

證件號碼: 證件號碼: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風險代理合同9

甲方:

乙方:河北張金龍律師事務所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八條之規定,甲方委

託乙方作為甲方與趙金鋼(橋東石德黑馬收貨站,個體工商户)貨運合同糾紛)一案的訴訟及訴外調解代理人,經協商一致,訂立如下條款: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 黃浩、任德賓 律師擔任其訴訟代理人和訴外調解代理人。

二、甲方必須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敍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的證據或者證據線索。甲方如提供虛假事實和證據的,乙方有權終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三、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權限:代為談判、和解;提起、放棄、變更訴訟請求等特別授權。

四、乙方律師必須認真完成代理活動中的各項工作,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五、根據相關規定,甲乙雙方採用風險收費的方法代理並支付委託費用。具體收取方式為:

1、乙方辦案期間所產生的訴訟費、差旅費由甲方承擔。

2、律師費:

甲方向乙方支付索賠額的`30%作為律師費。

3、支付方式為:

在甲方得到還款後5日內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如甲方分期得到還款,須根據每期的賠付金額,按比例向乙方支付。(例如:兩期付清,每期20萬,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師費的方式也為兩期,每期為20萬×30%=6萬)

六、甲方擅自終止委託事項或撤訴等,其預交的費用不予退還,並應向乙方賠償損失。

七、乙方對委託承辦事務中所知悉的涉及甲方的商業祕密及個人隱私等負有保密的義務。

八、本案結案後,甲方需要委託乙方從事進行其他訴訟及非訴訟法律服務的,雙方另行協商。

九、乙方代理本案期間,甲方就本案不得組織越級上訪,不得發生暴力衝突,不得從事任何違法活動。發生上述事件給甲方及其他人造成損失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石家莊仲裁委員會裁決。

十二、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公章)

年 月 日

風險代理合同10

甲:

乙:

甲方為處理與 公司(以下簡稱債務人)合同債務糾紛事宜,委託乙方進行相關工作。現經雙方平等協商,自願訂立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 律師(以下簡稱承辦律師)為甲方代理人。

二、代理事項包括:通過發律師函向債務人主張債權、與債務人談判和解、申請並參加調解、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代理法院民事一審階段訴訟、代理法院二審階段訴訟、代理申請強制執行、代理執行和解、代理執行調解、代為簽收相關款項等程序,以及其他任何可以合法收回相應款項的事項。

三、代理權限:特別授權代理,詳見雙方簽署的委託書。

四、承辦律師在代理過程中,應遵守律師道德規範和執業標準,勤勉盡責地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併為甲方保守商業祕密。

五、乙方嚴重違反職業道德規範或者違反有關法律法規,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負責賠償責任。

六、乙方或者是承辦律師非法使用或者非法披露在代理過程中所知悉的甲方商業機密,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賠償該損失。

七、乙方在代理案件過程中,如果發現與案件有關的情況發生變化,乙方必須及時通知甲方;但是甲方已經明確乙方全權代理且不須通知甲方的除外。

八、承辦律師因客觀原因不能代理的,乙方應指定其他律師接替,並應於事前或事後徵得甲方同意。

但是,乙方指派其他律師或者是律師助理處理文件送達、調查、文件製作、文件複印、相關法律調研等程序性工作或者是一般工作不需要徵得甲方同意,也無需通知甲方。

九、因情況緊急,為維護甲方利益,乙方指定其他律師接替不需取得甲方同意;但是事後需及時通知甲方。

這裏的緊急情況,是指因為戰爭、罷工、自然災害、疾病、交通或者通訊中斷客觀原因等導致乙方無法處理相關業務,而不處理該相關業務會可能影響整個案件的最後結果的情形。

緊急情況消除的,乙方根據具體情況,既可以指定原來的承辦律師恢復代理,也可以指定新承辦律師繼續代理。

十、乙方指派其他律師辦理案件,其他律師為新承辦律師。乙方應及時將新承辦律師聯繫方式通知甲方。

十一、乙方指派其他律師承辦案件,不影響約定的律師費。

十二、為維護甲方利益,在徵得甲方同意以後,乙方或者承辦律師可以將案件轉委託為他人辦理。除甲方同意以外,轉委託不得加重甲方的負擔。

十三、因情況緊急,為維護甲方利益,乙方或者承辦律師律師將案件轉委託為他人辦理不需取得甲方同意;但是事後需及時通知甲方。這裏的緊急情況,同第九條約定含義一致。緊急情況解除的,乙方應該及時解除轉委託,或者取得甲方同意後繼續轉委託。

十四、因緊急情況轉委託則由甲方承擔費用。

甲方承擔費用過於不合理的,則乙方也可以承擔部分費用,但是乙方承擔的部分費用不得超過總轉委託費用的30%,也不得高於乙方最後律師費的總額。

十五、甲方須真實地向承辦律師敍述案情提供本案所涉及的相關資料。

對於甲方未能及時提供線索而導致延誤或其他損失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要承擔該賠償責任。

如果與案件有關的情況發生變化,甲方必須及時通知乙方。

如果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員在本案件代理期內變更聯繫方式,必須及時通知乙方,因未及時通知而造成的案件不能按時辦理或者是轉交款項的的,乙方不能擔責任;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要承擔該賠償責任。

十六、乙方接受委託後,若發現甲方弄虛作假,捏造事實,隱瞞情況,提供偽證,則有權解除本合同終止代理,已收律師服務費不予退還,由此產生的後果由甲方承擔。

如果甲方弄虛作假,捏造事實,隱瞞情況,提供偽證,導致案件敗訴的,則甲方必須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律師費。

十七、甲方已得到乙方明確提醒:乙方不能保證談判後債務人付款、到法院起訴可能敗訴、即使勝訴也可能執行階段不能令甲方滿意。

承辦律師向甲方提供的分析、判斷、意見,均不代表承辦律師就案件做出了成功或者是勝訴的保證。

十八、乙方在案件辦理過程中,按照案的實際情況建議甲方採取適當的措施,建議甲方及時起訴或者申請仲裁或者採取其他措施保證債權的實現。

如果自合同簽訂之日起2年內甲方拒絕採用起訴或者仲裁或者其他合理方式保障權利的實現,則視為乙方已經按照合同約定完成了代理工作,甲方須得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律師費。

甲方未及時繳納訴訟費等有關費用為拒絕採用合理的方式實現權利的表現之一。

十九、非歸於甲方或者乙方主觀原因導致債權無法最後實現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甲方喪失債權,乙方喪失律師費。

非歸於甲方或者是乙方主觀原因導致的債權無法最後實現,包括但是不限於:債務人無支付能力、債務人破產且無剩餘財產、法院的判決、債務已過訴訟時效、無法找到債務人、債務人被註銷、債務人移居境外等等。

但是因為甲方或者乙方的主觀原因導致上述結果的,按照合同其他條款的約定處理。

二十、經向甲方介紹上海市有關律師服務收費的規定後,甲方選擇乙方的律師服務費按風險代理的方式收取,具體收費比例、繳費時間等按照第二十一到二十六條約定辦理。

二十一、甲方同意簽約當日先支付乙方人民幣叁仟元整,作為乙方承辦律師來往的交通、差旅費用包乾。

二十二、如果甲方收到債務人的相應款項,在收到後三個工作日內,支付30%給乙方作為律師服務費。

甲方未按照約定支付律師費的,則每日按照未付律師費的0。5%支付違約金。

因乙方原因導致乙方無法及時將相關款項轉交的,甲方可以將相應款項提存;提存後甲方不再承擔責任;提存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十三、如果乙方代為收取相應款項,在收到後三個工作日內,在扣除30%作為律師費以後,將剩餘款項及時轉交甲方。

乙方未按照約定及時轉交的,則每日按照未付款項的0。5%支付違約金。

乙方也可根據客觀需要,可以直接將全部款項轉交甲方,甲方按照前項的規定支付律師費。

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無法及時將相關款項轉交的,乙方可以將相應款項提存;提存後乙方不再承擔責任;提存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二十四、除非雙方另有約定外,承辦律師在代理過程中所支出由司法部門、行政機關和其他專業機構收取的訴訟費(包括但是不限於案件受理費、保全費、保全保證金、執行費)、申請費、查詢費、資料複印費、材料打印費、鑑定費、公證費等辦案費用,由甲方負擔。

若乙方墊付的,由乙方憑票據向甲方據實結算。甲方拒絕結算的,自拒絕之次日起,每日按照未結算總額的0。5%支付違約金。

因乙方原因導致乙方無法及時結算轉交的,甲方可以將相應款項提存;提存後甲方不再承擔責任;提存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如果乙方代為收取相應款項的,可以按照前項的規定扣除相應費用後再將剩餘款項轉交甲方。

二十五、除前項規定的費用以外,乙方在本案代理過程中,無論通過何種方式解決本案,只要是乙方指派的律師或者乙方的其他人員所做的工作和勞動,都不再增加或者是減少收費。

二十六、因客觀或者主觀原因導致以非貨幣財物抵債的.,則前述第二十二到二十四條約定的日期為甲方取得財物所有權之日。

上述財物通過拍賣等方式變現的,則前述第二十二到二十四條約定的日期為財物變現之日。

二十七、如甲方無故終止本合同,已收律師服務費不予返還;如乙方無故終止本合同,律師服務費全部退還甲方。

二十八、鑑於甲乙雙方之間採用風險代理的方式代理該案件,因此,乙方也承擔了更大的風險。為了公平起見,在整個案件辦理結束之前,甲方不能變更代理人。

如果甲方變更代理人,則推定為乙方已經按照合同約定完成了代理工作,甲方必須按請求的標的額和合同約定的比例支付代理費。

但是乙方有嚴重違反法律法規或者是律師職業道德的情形的,甲方有權更換代理人並不支付費用;乙方已收的代理費必須予以返還。

二十九、鑑於甲乙雙方之間採用風險代理的方式代理該案件,因此,雙方也承擔了更大的風險。為了維護雙方的利益,甲乙雙方必須按照雙方一致同意的原則處理該案件。

甲方未經過乙方同意而私自和對方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放棄或者部分放棄標的的,或者以其他方式處分該債權的。應該按照請求的標的額及合同約定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費用。

乙方未經過甲方同意而私自和對方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放棄或者部分放棄標的的,或者以其他方式處分該債權的。應該按照請求的標的額及合同約定的比例,向乙方賠償損失。

在甲方授權的範圍內,乙方與對方達成的調解協議或者和解協議,為雙方一致同意;甲乙雙方在調解協議或者是和解協議上共同簽字的,為雙方一致同意;在律師的書面建議書建議的範圍內,當事人和對方當事人達成調解或者和解的,為雙方一致同意;在甲方或者是乙方通過電話、手機短信息、電子郵件、傳真、信件等方式與對方協商並得到同意以後,為雙方一致同意;甲乙雙方通過會談協商等方式達成一致並簽署的,為為雙方一致同意;其他能證明雙方意思一致的,為一致同意。

三十、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相應款項執行到位之日止。

三十一、本合同作為甲乙雙方之間正式合同,取代之前雙方之間作出的口頭或者書面的約定。

三十二、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以書面方式進行修改或者補充。

本合同如有任何附件,除非另有約定,附件與本合同具有相同效力。

三十三、雙方因委託代理或相關事宜發生的任何爭議,應儘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上海市律師協會投訴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三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兩份具有相同的效力。

三十五、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後生效。

甲方:

乙方:

風險代理合同1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因與______________________糾紛一案,委託海南金凱旋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出庭代理,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XX和XX律師為甲方與XX公司工程款糾紛案的壹審及有可能發生的貳審、再審以及執行代理人。

乙方指派律師因故不能出庭時,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授權乙方根據案件當時的需要與可能,採取相應補救措施,並自行決定是否指派律師接替。

[解讀]1、全風險代理的案件,僅有壹審是不能結案的,有可能發生貳審、再審及執行。因此,不論風險代理的案件實際發生幾審,對有可能發生的審理和執行作出約定是非常必要的。否則,委託人在二審、再審、執行階段,甚至在壹審階段隨意更換代理人,勢必造成律師事務所損失。如此約定以後,雖然委託人仍然可以甚至仍然隨意更換代理人,但如果委託人這樣做的話,這是一種違約行為,委託人要為其違約行為付出法律上的代價。

2、如果不是全風險代理,則應據實約定代理事項。

3、金凱旋律師事務所曾以風險代理的方式,代理了一起幾千萬元工程款糾紛案。在該案貳審時,因代理律師發高燒緊急入院治療而未出庭,委託人因此拒付律師代理費。訴諸法院時,一審法院以此為由扣減了三分之二代理費,二審法院則駁回了訴訟請求。律師雖負有代理義務,但律師也是人,難免有這樣或那樣的緊急情況,應對此種情況下律師的代理義務作出約定。從公平合理角度,律師事務所應將緊急情況通知委託人,而委託人授權律師事務所根據案件當時的需要與可能,採取相應補救措施,並自行決定是否指派其他律師接替。

二、雙方同意,乙方代理工作中的諸如領送法律文書等事務性、輔助性工作,可由乙方指派前款約定的律師以外的助理人員進行。

[解讀]《委託代理合同》及《授權委託書》約定了代理律師之後,代理律師之外的人從事與委託事項相關的代理工作,應是一種違約行為。雖然一般情況下委託方不會以違約相責,並追究違約責任。但一旦發生糾紛,律師事務所將陷於不利的合同境地。

律師事務所的執業律師業務相對繁忙,要求每位律師對諸如領送證據材料、法律文書之類的事務性、輔助性工作親歷親為,既不合理也無必要。因此説,將此類工作交由助理人員去完成,並不違背《委託代理合同》的本意,也不違背律師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不屬違約行為。有鑑於此,做出第二條約定不是多餘的,是必要的。

三、甲方委託乙方代理事項的訴訟主體及事實與理由的變更,不影響本合同的執行。

[解讀]有時委託人與委託事項中訴訟主體並不一致,也有時在委託時一致,在訴訟過程中卻發生了變化。為了防止委託人以此為由對委託關係提出異議,做此約定。

四、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權益,並按時出庭。

五、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敍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證據。乙方接受委託後,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終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解讀]這兩條是最初《委託代理合同》格式條款的內容,也是律師的基本義務,本條款未做改動。如果籤合同時並未收取費用,“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則應去掉。

六、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造成甲方損失的,應予賠償;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代理費不退回;乙方僅收取部分或沒有收取代理費的,自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之日,乙方有權按第八條約定的.金額或標準收取或補足。

如果約定是按收回金額的百分比支付代理費,在本條情況下則變更為按訴訟標的或法院、仲裁等機構裁判文書確定的金額的百分比立即支付代理費,而不再按第六條約定的方式執行。

[解讀]這是關於律師事務所利益的條款,是雙方均為關注的條款,也是較容易出現問題的條款。此條款表達以下幾層意思:

1、律師事務所無故終止合同的,退款並賠償,事前未收費的,則不必約定退款事項。

2、委託人無故終止合同的,律師事務所已收代理費的不退;收取部分代理費的,按合同約定補足;事前沒有收取代理費的,立即全部收取。

3、違約情況下如何收取代理費?這是《委託代理合同》中最容易忽略的問題,也恰恰是風險代理中最易發生的問題,本條款對此給予了高度注意。如果合同約定的是固定的金額,則按約定金額如數收取;如果合同約定的是按收回金額的百分比收費,因委託人已終止合同,不可能再按收回金額付費了,此時則改按生效法律文書確定金額的百分比立即付費。

4、風險代理中律師事務所代理費的支付,是一種附條件的民事行為,所附的條件是為委託人收回財產,只有收回財產,才能從收回的財產中按固定金額或一定比例提取代理費。委託人在條件還未成就時就終止合同,是惡意阻止條件成就,依照《合同法》視為條件成就。因此,在風險代理中,委託人出現終止合同的情況後,立即按原生效法律文書裁判金額支付律師事務所代理費是完全合法的。

5、本合同項下的代理是風險代理,委託人一旦終止合同,必然造成律師事務所損失。此種損失如不在合同中作出約定是難以計算的,而難以計算的損失又是難以得到人民法院支持的。因此,在合同里約定此種情況下代理費的支付不僅是合法又公平合理的,更是必要的。

6、第五條是委託人違約情況下代理費支付的不同情況的一般表述,此種表述不能直接寫進合同,而應根據具體案件的不同情況,選取一種具體表述形式。

七、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權限:(一)特別代理;(二)一般代理。

[解讀]此條是最初《委託代理合同》格式條款的內容,本條款未做改動。訴訟階段的特別代理,民訴法司法解釋有規定。而執行階段的特別代理沒有法律規定,需由雙方在合同中作出特別約定。建議風險代理情況下約定特別代理。當然,律師事務所在行使特別代理權時,應遵守特別代理權的行使規則,不能因此損害委託人的合法權益。

八、根據《海南經濟特區律師執業條例》及《海南經濟特區律師執業收費辦法》的規定,雙方採取協商收費的形式,甲方應向乙方繳納代理費為按甲方實際收回現金的百分之_______向乙方支付,自甲方收回之日起三日內支付。如果甲方收回的是實物財產,則以評估價值計算。

乙方在代理工作中所需交通、通訊、調查取證、複製資料、差旅費等費用由甲方支付,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解讀]風險代理案件中,委託人逾期支付代理費的情況較為普遍,應就委託人支付代理費的時間作出約定。風險代理的,差旅等費用應由誰承擔也應作出約定。如果委託人收回的是實物財產不是現金,則應以評估價值為準。

九、甲方逾期支付代理費的,按逾期金額的日萬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雙方因乙方工作量及代理費發生爭議的,由乙方所在地的市級司法行政機關鑑定。

[解讀]委託人逾期支付代理費,還應支付違約金。需特別説明的是,委託人有時需按律師事務所工作量付費,而雙方就工作量又不能達成一致,甚至分岐較大,就此作出約定,由律師事務所所在地的市級司法行政機關進行鑑定,不失為一種解決爭議的辦法。

十、雙方同意甲方未按約定向乙方提供相關資料,乙方有權中止或終止代理。終止代理後代理費的支付按第六條辦理。

甲方應提供給乙方的相關資料包括:1、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或身份證複印件);2、法人代表身份證明;3、對乙方的授權委託書。4、相關證據材料。前三項訴訟法律手續,應在乙方辦理完起訴或應訴手續向乙方發出請求之日三日內提供。第4項資料應乙方要求隨時提供。

[解讀]委託人以自身利益為中心,處於種種不便於直接告知律師事務所的相關因素的考慮,不按約定向乙方提供相關資料,導致律師事務所無法開展代理工作,這實質上是委託人的一種違約行為。針對委託人的此種違約行為,律師事務所有權終止或中止代理。終止代理的,還有權按前述委託人違約情況下代理費的支付條款請求委託人支付代理費。

十一、雙方同意,甲方不得與乙方經辦律師個人就代理事項簽訂任何協議,甲方不得向乙方經辦律師

個人支付任何費用或借給乙方經辦律師個人任何錢與物。

甲方應付乙方的任何費用必須轉入乙方帳號,並由乙方開具財務票據,否則,乙方不予認可,所造成的一切後果由甲方承擔。同時,甲方必須依約立即按合同約定的金額或標準及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應付給乙方的代理費。

[解讀]此條從合同上防止了律師私自收費。雖然律師私自收費違反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律師事務所對此負有過錯責任,但律師事務所事前告知委託人並在合同裏作出明確約定後,委託人執意如此作為,則屬違約行為。此種情況下不免除委託人支付代理費的義務,不僅是對律師事務所利益的保護,更是對委託人此種行為的一種預警,使委託人不敢私自付費給律師。私自付不付費給律師個人,不論律師個人請求與否,主動權都掌握在委託人手裏,委託人完全可以做到不向律師個人付費。

十二、甲方將委託事項委託乙方以後,在未出現乙方違約或違法、違紀、違德及不能勝任代理工作的情況下,甲方不得另行聘請其他律師事務所律師代理此案。否則,視為甲方終止合同,甲方應按第六條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費。

甲方將委託事項委託乙方以後,無論甲方是否指派人員配合乙方工作,均不影響合同第八條代理費的支付;如果甲方未委託第三方律師,也不通過乙方,而是自己辦理委託事項,甲方仍應按合同第八條向乙方支付代理費。

[解讀]

1、風險代理中的風險有多種,主要有三種,其一是敗訴。其二是勝訴後無法執行,收不到財產。其三是委託人在委託代理過程中單方直接或變相終止合同。

2、委託人終止合同的情形,本條款約定了三種情形:其一,另聘他所律師。其二,自己辦理。其三,雖委託律師事務所代理,但以自己指派人員提供配合為由,要求相應扣減律師事務所的代理費。其實,委託人在不同案件中終止律師事務所代理的情況也是形形色色的,本條款也是約定了主要的情形。

3、解除合同另聘律師是委託人的權利,律師事務所無權限制。但委託人已和律師事務所簽訂合同約定特別是風險代理合同的情況下,隨意另聘律師則是違約行為。對此種情形下委託人的違約行為做出約定,並不侵害委託人的權利,也不違法和不違反律師事務所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十三、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證據材料,及為財產和證據保全而提供的財產擔保均為複印件,原件由甲方保存。如需向法院及有關部門提供上述材料的原件,由甲方直接提供。否則,造成的後果由甲方承擔。

[解讀]丟失委託人證據材料原件的,律師事務所應負賠償之責,實踐中也多有這樣的案件發生。因此,合同裏特別約定,律師事務所不接受委託人的原件。如辦案需要,由委託人直接向有關部門提供,控制了律師事務所這方面的風險。

十四、甲方因訴訟發生並由法院等有關部門收取的受理費、保全費、擔保金、公證費、鑑定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等費用,由甲方直接向有關部門交納,不得向乙方經辦律師交現金代為交納。否則,由此產生的後果由甲方承擔。

[解讀]因訴訟發生的相關費用由委託人交納,律師不以現金代委託人交納相關費用,避免丟失及亂收費問題。如果雙方約定風險代理中所發生的費用由律師事務所支付,則不必再約定此條。

十五、乙方代理甲方辦理完畢相關法律手續後,甲方拒不向有關部門交納上述費用,導致方無法開展下一步代理工作的,按甲方無故終止合同處理,關於代理費按第六條約定辦理。

[解讀]委託人拒不交納相關費用的,按委託人終止合同處理,律師事務所有權按第六條關於終止合同情況下的代理費支付約定請求委託人支付代理費。防止委託人隨意終止合同,維護律師事務所的合法權益。

十六、執行過程中甲方欲與被執行人達成和解的,在和解前,甲方應就代理費支付事宜與乙方達成書面協議,執行和解情況下的代理費按此協議辦理。

如果甲方在執行和解前不能就執行和解的情況下的代理費支付與乙方達成書面協議,甲方應按生效法律文書裁判的金額的百分比,在和解之日向乙方支付代理費。

[解讀]委託人和其對方當事人,在訴訟過程中或訴前和解是一種普遍現象,也是委託人的一項權利,律師事務所對此也無權予以限制。但委託人畢竟就本案與律師事務所建立了風險代理關係,如果在合同裏不就此作出適當的約定,有可能損害律師事務所的利益。更有甚者,因為委託人與其對方當事人達成了和

解,雙方由訴訟對手變成了和解夥伴,有可能惡意損害律師事務所的合法權益。因此,此條約定,和解前委託人應就和解情況下如何支付律師事務所代理費達成書面協議。如果委託人不與律師事務所達成書面協議,雙方約定按委託人的訴訟標的百分比或原合同第六條約定的金額支付代理費。

十七、雙方往來文書可直接送達、傳真送達,直接送達以對方簽收為準,傳真送達以傳真機上切下的表明傳真結果的記錄為準。前兩種送達方式無法使用的,也可在《海南日報》上公告送達。合同尾部註明的傳真、地址是本條表明直接送達、傳真送達的傳真與地址,如有變動,需及時通知對方。

往來文書中需對方明確表示意見的,收到方在5日(公告送達的為30日)內應明確答覆對方。逾期不作答覆的,視為同意對方意見。往來文書為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解讀]委託代理期間,相互必有較多法律文件往來,約定送達方式是必要的,以劃清是否送達是否履行了合同義務的界線。特別是關於權利義務的確定上需對方答覆時,如不約定“視為對方同意”條款,則往往以一方為對方設定義務為由不予保護。合同一旦做出約定後,對方對一方的請求不予理採,便是對方放棄權利的表現,從而依約應支持履約方。在合同尾部,應注意填寫雙方的地址及傳真號碼。

十八、關於裁判文書的領取,雙方特別約定由乙方通知甲方領取裁判文書的時間和法院,由甲方親自到法院或相關單位領取。乙方僅負責領取代理律師應領取的裁判文書入卷存檔。

[解讀]因委託人沒有或不及時領取裁判文書導致其相應權利喪失的情況,在實踐中時有發生,如此因律師事務所原因造成,律師事務所則應付賠償之責。委託人因裁判文書的領取而將律師事務所訴諸法律的,也時有發生。在合同裏特別約定由委託人直接領取法律文書,將律師事務所的義務約定為告知委託人領取,則化解了相應的風險。

十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二十、本合同有效期限,應自簽訂之日起至甲方收回欠款之日止。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風險代理合同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山東齊海律師事務所

甲方因與______一案,特委託乙方為其代理,為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關係,特定如下合同,共同遵守。

一、委託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辦理與_______一案,具體包括一審、二審和執行。

二、承辦律師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______律師為甲方辦理委託事項。乙方所派律師如有特殊情況不能繼續代為辦理委託事項,可以指派本所其他律師繼續辦理,甲方不得拒絕。特殊原因指承辦律師因病或其它不可預料的情況發生。

三、委託權限

甲方在整個過程中授予乙方的代理權限均為特別授權代理。詳見甲方出具給乙方的授權委託書,並在本合同生效後一次性授權,時間可根據辦案進度由乙方填寫。

四、代理形式

雙方協商採用風險代理的形式。即按乙方的辦事進度和辦理成果支付律師費。辦案過程中甲方應向法院交納的訴訟費、鑑定費、上訴費、保全費等訴訟費用由甲方直接向法院交納。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享有監督乙方依法、依照本合同的規定完成委託事項的權利。

2、甲方在乙方完成委託事項後有領取委託成果的權利,包括收回的現金和實物。

3、甲方必須全面、客觀、真實向乙方所派律師書面陳述委託事項的有關情況,並應提供相關證據來證明所陳述事實的真實性。

4、依照合同的規定及時支付代理費。

5、配合乙方完成代理事務的義務。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授權的範圍內依照法律規定和本合同的規定獨立的行使代理的權利。

2、完成委託事項後有依約收取代理費的權利。

3、應甲方的要求對其所陳述的事實的真實性需要調查的,乙方律師應積極的協助調查,查清相關事項。

4、對收回的現金及物品,有及時交付給甲方的義務。

5、在辦理代理事項過程中所瞭解到的甲方的商業祕密有為其保密的義務。

七、代理費的支付標準和方式:

乙方在代理過程中,甲方根據乙方代理的進度和成果按以下標準和方式支付給乙方代理費。

1、甲方應根據乙方的辦事進度事先支付給乙方的前期律師代理費。具體為:甲方於簽訂合同三日內向乙方支付一審律師費____元;甲方於二審程序啟動之日三日內向乙方支付二

審律師費____元;甲方於執行程序啟動之日三日內向乙方支付律師費____元。前期律師代理費不包含在效果酬金內。

2、判決勝訴後,甲方按生效判決書確定數額的___%支付代理費。此款在判決送達後三天內支付。生效判決書確定數額包括法院支持的訴訟請求數額、法院判決對方當事人承擔的訴訟費、鑑定費、保全費等訴訟費用。計算公式如下:效果酬金=(法院支持的訴訟標的+訴訟費用)×___%。

(或者:判決勝訴後,甲方按訴訟標的與判決書確定的數額之差___%支付代理費。此款在判決送達後三天內支付。計算公式如下:效果酬金=[(原告主張的訴訟標的+訴訟費、鑑定費、保全費等訴訟費用)-(法院支持的訴訟標的+訴訟費用)]×___%。

3、代理費按實現的案件款或物折款的.___%支付給乙方(包括訴訟費用對方應當承擔的部分)。

收回現金、金融票據的,按照票面金額計算。

收回有價證券的,按照證券流通價值計算。

收回其他財產的,按照下列原則處理:如果乙方代表甲方與債務人和解結案的,按照雙方協商確定的抵債金額為計算律師報酬的標準;如果乙方代表甲方通過訴訟方式結案的,按照訴訟和執行過程中法律文書確定的債務人財產之金額或司法評估結果作為計算律師報酬的標準。

風險代理過程中,甲方自行放棄權利與對方當事人和解,仍應按照訴訟和執行過程中法律文書確定的債務金額作為計算律師報酬的標準。

4、乙方在代為領取現金或非現金實物後可以扣除自己應得的部分。其餘部分應在收到後三天內支付給甲方,不得截留或挪用。

5、甲方直接領取現金或實物的,應當按上述標準在收到的同時支付給乙方代理費。

八、違約責任

1、甲方沒有如實的陳述委託事項或者陳述的委託事項不符合客觀實際,造成乙方無法完成代理事務或代理事務難度增大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並由甲方支付乙方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委託事務標的數額的__%。

2、乙方在代理過程中又委託他人代為辦理此事務或者本人自己出面辦理此事務的均應視為乙方的代理行為。甲方同樣應按本合同的標準支付乙方代理費。

3、甲方未及時向法院交納起訴費、上訴費、保全費、鑑定費、評估費、公證費等司法費用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並由甲方支付乙方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委託事務標的數額的____%(或按《山東省律師收費標準》和工作進度支付律師費)。

4、若甲方不按時支付前期律師代理費,則乙方有權不履行本協議所規定的義務,直至解除協議,並由甲方支付乙方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委託事務標的數額的____%(或按《山東省律師收費標準》和工作進度支付律師費)。

因此造成案件延誤的後果,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5、甲方和乙方領取乙方辦理的事務所得的現金或實物後,應及時按約定的比例交付對方,否則按日千分之五的標準向對方支付滯納金。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乙方完成委託事務或依法解除後失效。

十、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協議發生爭議,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十二、特別約定:

甲 方: 乙 方:山東齊海律師事務所

二○____年__月__日 二○____年__月__日

風險代理合同13

甲方: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與______糾紛一案,依照法律規定,委託乙方的律師代理該案執行階段的相關事宜。雙方經過充分協商,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訂立以下條款: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並指派______律師擔任甲方在本案中執行階段的代理人。

二、甲方必須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敍述案情並提供相關法院裁決資料,保證其真實性。甲方提供虛假證據和資料導致出現不利於甲方的執行結果,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三、乙方律師應當充分運用法律專業知識,按照法律規定,認真完成本案執行代理活動中的各項工作,按時出庭,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乙方律師對甲方瞭解本案進展情況和案件結果的要求,應當儘快給予答覆。

乙方律師處理本案而取得的款物,應當及時轉交給甲方,但有權從中扣除約定的費用和乙方律師為甲方墊付的費用。

四、甲方委託乙方律師的代理權限為:

1、代為起訴、遞交和簽收法律文書,收集相關證據;

2、代為承認、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調解,提出上訴,申請執行,代為接收執行回來的錢物等。

五、甲方同意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七日內向乙方交納律師手續費人民幣______元(請求金額的1%),交納差旅費______元(請求金額的1。5%),複印費、材料費、通訊費100元。本案所需訴訟費、申請執行等費用由乙方按照規定代收代交。待執行回款物後,甲方同意乙方再從執行回的款物中另行扣除總額的15%作為乙方律師的報酬。

六、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本合同,已收律師費全部退還給甲方;如甲方單方終止委託事項,乙方已收律師費不予退還。

七、甲方應當認真閲讀本合同第十一條的“風險提示”並充分預測可能出現的.各種風險。因不可歸責於乙方的事由導致風險出現的,乙方不承擔法律責任。

八、甲方要求保密的信息資料,除因本案的客觀需要外,乙方律師應當認真履行保密義務。

九、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在相互尊重、理解和信任的基礎上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由臨沂市仲裁委員會仲裁裁決。

十、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執行終結止。

十一、風險提示:

1、本案執行過程中可能會受到相關方面的干擾,對此本所不承諾本案的執行標的能夠得到完全實現。

2、本案賠償範圍和損失數額最終的認定以法院生效判決認定的為準。

3、本所是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按照最有利於委託人的方法計算投資損失的,法院最終支持的損失賠償數額可能與該計算數額低,甚至低很多。

4、該案件可能在很長時間內不能審理或者執行完畢。

5、其他暫時無法預見的風險也可能出現,在此一併提示。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風險代理合同14

委託人___(以下簡稱甲方)因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糾紛一案,特委託___(以下簡稱乙方)代為處理,經平等協商,自願達成如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___律師為本案和解、一審、二審及執行的代理人。甲方同意乙方在承辦律師因故不能完成代理事項時更換承辦律師。

二、乙方必須忠於甲方的委託,切實履行代理義務,認真負責地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遵循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按時出庭或參與處理相關法律事務。

三、甲方就本案指定___代表其履行配合、協助義務,並負責與乙方保持聯繫,其聯繫電話為:___,甲方確保上述聯繫電話準確、有效,如有變化,應及時通知乙方,否則由甲方自行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

四、甲方委託乙方的代理權限為特別授權:即代為調查取證;代為簽收法律文書;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調解、提起上訴等;代為處理執行相關事宜。

五、甲方應當交納的案件受理費、保全費、鑑定費、上訴費等訴訟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六、甲、乙雙方約定本案被告方所賠付的律師費歸乙方所有。乙方除收取被告方賠付的律師費外,甲方還需按照實際獲得的全部賠償款的___%向乙方支付律師費,如果不足___元,則按照___元標準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七、甲方應在實際獲得賠償款的當日以現金的形式向乙方全額支付律師費,否則,甲方除應向乙方支付應付的律師費外,還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應付律師費數額的___%.

八、本合同生效後,如果甲方自行和解結案或單方終止合同的,甲方仍須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支付律師費。如甲方未達到傷殘級別的,則乙方只收取___元律師費。

九、本合同非依約或雙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若需對本合同進行變更等均須由雙方另行書面確認,否則無效。

十、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承辦律師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授權代表):___

乙方:___

身份證號碼:___

電話:___

地址: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風險代理合同15

委託代理合同 (以下簡稱甲方)因 糾紛一案,委託湖北人從眾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律師進行代理。經雙方協議,訂立本合同,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 律師為甲方在上列糾紛案的代理人。乙方律師必須在委託權限內,認真負責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二、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敍述案情,提供本案有關證據,乙方在接受委託後,發現甲方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等行為,有權中止代理,所收律師服務費不退還。

三、如乙方無故終止合同,律師服務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律師服務費不退還。

四、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權限:(授權處打勾認可)

1、一般代理;

2、特別授權。可代為行使下列權利:立案、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調解、撤訴;提起反訴、上訴;簽收法律文書、領取訴訟標的。

五、根據《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湖北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方法(試行)》、《湖北省律師服務收費指導價標準(暫行)》等規定,收費方式為:(以下任選其一)

1、甲方應在本合同簽字或蓋章時一次性向乙方繳納律師服務費總額計人民幣 元。

2、以標的額的' %,向甲方支付律師服務費。

六、乙方為甲方提供服務過程中發生的實際支出辦案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結案後據實結算。乙方預收人民幣 元。

七、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至本案審理終結及非訴訟調解,見證等止(含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訴、撤銷訴訟。乙方不退還所收代理費)。

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 乙 方:湖北人從眾律師事務所 地址: 辦公地址:武漢市黃陂區人民法院對面 郵編: 郵 編:430300

電話: 電 話:027-61003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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