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委託代理合同集錦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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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委託代理合同5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精華】委託代理合同集錦五篇

委託代理合同 篇1

一、證券市場是高風險市場,投資者既可能通過證券投資而獲取收益,亦可能因證券投資而遭受損失;

二、本合同含有_____證券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營業部免責條款,凡因免責條款約定的事由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_____證券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營業部不承擔任何責任;

三、建議投資者在充分了解證券市場風險及本合同免責條款含義後再謹慎考慮,決定是否投資證券市場並與_____證券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營業部簽定本合同。

免責條款

一、您無條件同意以下免責條款,同時本公司不承擔任何經濟和法律責任:

二、投資者申請證券交易委託代理業務,因提供的資料不實造成的損失;

三、投資者因證券帳户丟失、密碼泄密、操作不當所造成的損失;

四、本公司電腦網絡系統發生故障,公司負責及時修復,但因網絡系統發生故障造成投資者的經濟損失;

五、因地震、火災、颱風、洪水、戰爭、政府行為及其他各種不可抗力、不可預測因素引起停電、網絡系統故障、電信故障等原因而造成的投資者的經濟損失;

六、行情數據來自專業的證券機構,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證數據的準確性、即時性和穩定性;本公司提供的資訊僅供參考,投資者據此進行的投資活動所招致的損失;

七、超出本公司控制範圍的事件所造成投資者的損失;

八、投資者因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而造成的一切後果自負。

甲方(委託人):___________(或授權代理人):

乙方:_____證券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___證券營業部

甲、乙雙方依《證券法》有關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有價證券買賣及相關業務達成以下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開户

1.甲方在委託乙方進行證券買賣活動前,必須填寫詳細的開户資料,同時還必須出示身份證、證券帳户卡原件和複印件。甲方可選擇預留一至兩個銀行提款帳號,以備日後提款時專户出款。

甲方開户時須預留交易和保證金存取兩個密碼為將來交易、提款等活動之用;如甲方為機構,則還須另行預留印鑑(工商營業執照、印鑑)。

2.在乙方開户的投資者必須辦理滬市全面指定交易手續。辦理指定交易手續時,投資者必須提供本人身份證、上海股東卡,並簽定“上海指定交易合同書”一式兩份。

第二條代理

甲方如授權他人代理證券開户、買賣、交割、轉託管、提款等行為,則必須開具《授權委託書》,寫明代理人姓名和身份證號碼、代理事項、權限,並由雙方簽名蓋章。同時必須帶齊代理人與授權人的身份證及授權人的證券帳户卡。

第三條買賣委託

甲方在乙方開户後,自動享有櫃枱委託、電話自動委託、小鍵盤自助委託、pda、手機短信息、wap方式等委託方式。隨着乙方新業務品種的開展,乙方提供的新委託方式視同甲方當然採用,如甲方需排除乙方提供的委託方式中的任何一種,應進行特別聲明。

甲方進行當面櫃枱委託時,必須提供有權人(指甲方本人或其授權代理人,下同)身份證、證券帳户卡。乙方在審核後,方才執行其委託指令。甲方使用其他委託方式進行交易時,甲方輸入或使用的信息必須與預留的信息相符,否則,乙方工作人員或電腦程序將拒絕執行其委託指令。甲方的所有委託均於當個交易日有效。

確認甲方的委託方式有效、合法後,乙方應及時執行甲方的委託指令。如甲方需變更指令,則只在乙方確認指令尚未執行時方可為甲方辦理變更手續。

如果甲方未依約定及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委託,則委託無效。

第四條清算交割

1.甲方在委託後可向乙方查詢是否成交,如有疑問,須在五個交易工作日之內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查詢。原始委託交易記錄或憑證和對帳單為最終核查的依據。如甲方未按上述規定確認,按已確認處理。

2.甲方在營業時間可隨時要求乙方提供對帳單(交割單),但不以此作為確認成交的前提條件。

交易費用

乙方對甲方委託的一切買賣,根據證券交易有關業務規定收取手續費及代扣印花税等,乙方不另收其他費用。

第五條分紅、派息、配股、保證金計息

1.乙方將甲方應得的分紅派息等自動劃入甲方的“保證金户”和“證券帳户”內,除簽定代理配股合同外,甲方必須自行在有效期限內辦理配股繳款手續。

2.甲方保證金餘額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活期儲蓄利率計算。乙方為甲方代扣代繳利息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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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條保證金提取

甲方可以選擇乙方提供的以下方式提款:

[1]憑身份證和股東卡在乙方櫃枱輸入保證金密碼取款:提款時須提供有權人的身份證、證券帳户卡、保證金帳户卡原件,同時輸入相符密碼。取款時現金當面點清,離櫃概不負責。

[2]選擇銀行專户出款:提供有權人的身份證、證券帳户卡,填寫保證金轉入銀行專户(如存摺)的轉帳單,同時輸入相符保證金密碼。若甲方為機構還需提供預留印鑑,據此乙方將甲方的保證金轉入銀行專户後,甲方在銀行辦理取款。

[3]通過電話自動轉帳系統或電話銀行系統進行自動轉帳操作:使用本方式提款須另行簽署有關申請文件。當日轉出現金超過______萬元的,須提前一個交易日預約。

第七條銀行名稱帳號名稱存摺帳號?

第八條掛失、解掛、凍結、解凍

1.甲方的有關證件、資料、密碼遺失或被竊,有權人應及時向乙方申請辦理掛失,因未及時辦理掛失手續而致責任或損失由甲方自己承擔。甲方可適時申請解掛,解掛時須提供有權人的身份證、證券帳户卡原件。

2.乙方可根據有權人申請、甲乙雙方有關合同、或法律許可的司法及證券主管機關的要求對甲方帳户實行凍結、解凍等操作。

第九條甲方聲明與保證

1.甲方保證遵守有關部門關於證券買賣及相關業務的規定。

2.甲方確認本合同文本,並接受本合同所規定的全部條款;同意其後所進行一切委託及有關業務活動均受本合同之約束;對本合同內容完全明白和認可,並在明白和認可後簽定本合同。

3.甲方承諾償付任何因其違約使乙方遭受的損失,乙方對甲方帳户中的證券、價款享有扣留權。

甲方保證其所提供的一切資料皆為完整、真實、準確及有效的,並同意乙方在開展業務時有權使用此等資料,直至收到甲方書面通知有關任何變更為止。資料如有錯誤或變更,甲方保證立刻通知乙方,否則後果自負。

甲方明白證券買賣具有風險,即除可獲利外,亦可能蒙受損失。甲方確認其所下達的所有證券買賣指令根據自身判斷作出,同意由此產生的一切風險均由甲方自身承擔。

甲方同意因人力不可抗拒或不可預測因素引致的甲方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條乙方特別聲明

1.當甲方臨櫃委託乙方辦理證券買賣及相關業務,如:辦理轉託管、提取保證金等,乙方皆遵守由其工作人員查驗有關證件後再由電腦核實密碼的兩個順序不可顛倒的程序。甲方除非有相反證據,否則如果乙方執行了甲方的委託指令,讓甲方提取了保證金,即表明乙方已按程序查驗了相關證件並且表明甲方已輸對了密碼。甲方認可乙方查驗“人證”是否相符,“證證”是否相符,對於甲方證件被偽造或冒用及甲方密碼泄露而引致的損失不承擔任何責任。

2.甲方通過自助委託系統或自動轉帳系統進行證券買賣及相關業務的,包括電話自動委託、小鍵盤自助委託、遠程可視電話委託、internet網上交易、電話銀行系統自助轉帳等,任何人憑甲方自行設定的密碼進行的一切交易、提款,均視為甲方親自辦理的有效委託,乙方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3.除非經甲方同意、法律許可司法及證券主管機關的要求,乙方不得擅自泄露甲方的委託事項及開户資料。

4.若因電腦通訊系統發生故障或不可抗力事故以及乙方不可預測或不可控制因素而造成甲方不能正常交易,乙方不承擔責任,但乙方保證儘快採取其他方法使交易正常進行。

第十一條其他補充條款

第十二條附則

1.本合同經甲方和乙方簽字後生效。

2.若乙方欲補充或修改非原則性的條款,則將新的內容於營業場所以公告形式或其他有效方式告知甲方,甲方應在公告或收到通知後50日內及時到乙方櫃枱辦理相應手續。否則,視為甲方同意接受新的內容,並將其作為合同的一部分。

3.甲方申請銷户,或乙方通知或公告通知甲方銷户時,合同終止。

4.本合同受國家和主管機關頒佈的有關法律、法規及證券交易所業務規則之約束。未盡事宜,依據國家有關證券交易業務規則和金融慣例辦理。

5.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以不知有關法律、法規及業務規則而推諉根據這些法律、法規及業務規則應承擔的責任和義務。

6.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簽約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名:

身份證號碼:

郵編及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證券帳户卡:深圳

上海

乙方:______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__________證券營業部(蓋章)

經辦人: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分頁閲讀第1頁:第一部分第2頁:第二部分

委託代理合同 篇2

(以下簡稱甲方)因糾紛一案,委託×××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出庭代理。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律師為甲方與糾紛案的第審代理人。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權益,並按時出庭。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敍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證據。乙方接受委託後,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終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退還。

五、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權限:

六、根據司法部制定的《律師事務所處收費暫行辦法》第條第款的規定,甲方應在簽訂委託合同時向乙方繳納手續費人民幣元,結案後按訴訟標的(實得數額)%交付代理費。

七、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本審終結為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八、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再行協議。

甲方:

乙方:律師事務所

年月日

委託代理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醫藥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特委託乙方為甲方全國總代理品種________在________地區總經銷商,負責該地區醫院的銷售工作。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協商一致簽署本協議。

  一、產品條款:

商標(品)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成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劑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包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生產廠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質量條款:驗收質量標準以廠方所出具藥檢報告為準。

  四、結算及銷量條款

1.甲方供貨價為________元/支。

2.現款制,款到發貨。

3.乙方月拿貨量暫定為________瓶。

4.為利於甲方進行市場和貨源的管理,乙方需在簽定本協議後的三個工作日內向甲方預付________元市場保證金。

  五、運輸交貨條款

a)甲方負責運輸貨物至________市,費用由甲方承擔。市內短途運輸則由乙方承擔。

b)乙方在收到甲方所發的藥品後,對品種、規格、數量、包裝驗收,乙方提貨離開貨場後甲方視乙方已通過驗收,甲方不再承擔責任。如驗收中發現問題,乙方應立刻向甲方提出,並當場向運輸單位提出,且應暫不提貨。然後由甲方處理追究運輸方責任,甲方負責換貨或退貨。

  六、雙方責任條款

a)甲方保證藥品質量、包裝符合國家標準,經檢驗質量或包裝不合格的產品,乙方有權換貨或退貨。

b)甲方提供藥品銷售的合法手續及宣傳資料。

c)乙方要提貨須提前七天向甲方提出申請,否則甲方因生產或安排不及時,不能如期供貨給乙方,責任由乙方自負,相反情況則由甲方承擔乙方損失。

d)乙方在協議失效後,應將甲方的文件、委託書、合同等資料歸還甲方,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和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e)乙方完成當年銷量,同等條件下,次年享受優先代理權。

f)乙方應在每月底將上個月所購藥品的醫院走向告知給甲方。具體醫院走向以商業公司向醫院開具的發票、電腦單、或醫院收據為主,甲方以收到以上單據的傳真為準,合同期內,甲方保護乙方已開發的醫院。

  七、不可抗力

因國家政策問題或自然災害,導致本協議不能執行,違約雙方可免於承擔經濟責任。

  八、協議糾紛解決方式條款

協議執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則甲方公司所在地當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九、本協議履行期限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一、本協議雙方代表簽字即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表簽名:________ 代表簽名: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合同 篇4

第一條 委託代理事項

1、委託代理內容:

2、委託代理權限:以甲方簽署的《授權委託書》為準。

3、委託代理期限:

本合同訂立後如發生委託事項變化和/或代理權限變更,雙方應就委託事項和/或委託權限變更事宜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二條 指派代理律師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並經甲方同意指派律師xx擔任甲方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的委託代理人。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代理律師因健康、執業機構變動、被暫停執業等原因不能履行代理職責時,甲方同意乙方另行指派代理律師執行本合同項下代理事務。

第三條 代理律師的職責

乙方及其指派律師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的職責:

㈠誠實守信,勤勉盡責,按照法律、法規和律師行業的執業規定,盡力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㈡尊重甲方的知情權,及時向甲方通報代理情況;對甲方提出的有關意見建議,代理律師應當認真聽取並妥善處理,

㈢保守在代理過程中所獲悉的甲方商業祕密或個人隱私;

㈣嚴格依據甲方的授權為代理行為,不得有損害甲方利益的越權代理或無權代理行為。

㈤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務之便利,非法牟取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所指向的甲方利益。

㈥謹慎保管甲方提供的證據和其他法律文件,保證其不遭受滅失。

第四條 事實陳述和證據提交

㈠甲方應向代理律師陳述涉及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的全部事實,並按《證據材料提交通知》的要求提供有關證據材料和/或證據線索。如果甲方未按該通知要求的時間和內容提交證據材料和/或證據線索,由此產生的不利於甲方的後果,應歸責於甲方。

㈡甲方向代理律師提交的有關證據材料為原件的,雙方經辦人應當辦理交接簽字手續;若是複印件,應由甲方指定的簽字人在證據材料上簽名確認。

第五條 律師服務費及其支付方式

根據國家計委、司法部《律師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協商確定,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注; 此處應詳細訂明金額、支付時間等)

第六條 差旅費及其支付方式

乙方履行本合同所需差旅費

第七條 不屬乙方的收費

乙方辦理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涉及的下列費用,由甲方另行向其他收費機構或個人支付:

㈠人民法院、行政機關、仲裁機構、鑑定機構、公證機構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㈡經甲方同意的專家論證費用。

第八條 禁止合同外收費

除本合同約定的收費外,乙方承諾不再就辦理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向甲方收取本合同約定範圍之外的其他任何費用;乙方代理律師以任何理由提出合同約定以外的任何收費,甲方應當予以拒絕。

第九條 合同提前終止

在本合同訂立或/和履行過程中出現下列情況,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但應將終止合同的事由及有關情況知會甲方:

㈠本合同訂立後乙方發現存在不可克服的利益衝突,繼續代理將違反法律或者律師執業規範。

㈡甲方堅持要求代理律師追求無法實現或不合理的代理目標。

㈢在事先無法預見的前提下,繼續履行本合同將會給乙方帶來不合理的費用負擔,而雙方未能就追加律師服務費達成補充協議。

㈣甲方故意捏造、隱瞞事實、弄虛作假,欺騙或誤導代理律師,經代理律師指出後甲方仍不予糾正。

依據本條第㈠項終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師服務費應予退還;依據本條㈡或/和第㈢或/和㈣項終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師服務費不予退還。

第十條 如遇事先無法預見的情勢

代理律師在授權權限之外為維護甲方合法權益所實施的代理行為,甲方應予確認。

第十一條 守約承諾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均不得單方終止合同,否則將依本合同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本合同另有約定除外。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㈠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之約定,其所收律師服務費(不含已實際發生的差旅費)應在甲方要求退費後全部退還甲方。

㈡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之約定,除已繳費用乙方不予退還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繳清合同約定的全部律師服務費。

㈢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條之約定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和/或差旅費的,乙方有權隨時中止或終止代理服務,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甲方承擔。

㈣代理律師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過程中,因其工作疏忽或過失導致甲方經濟損失的,按照乙方投保的《律師執業責任保險合同》的有關規定向甲方賠償。

㈤代理律師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過程中,因其故意導致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損失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合同解除

本合同履行中,如一方要求解除合同,需由雙方協商並另行簽訂書面協議。

第十四條 履職監督

為便於乙方瞭解承辦律師的履職情況,甲方承諾在乙方代理律師代理案件的任何一個階段或乙方代理律師履職終止時,認真填制《律師服務質量徵求意見表》寄、交乙方。

第十五條 合同履行完畢

乙方的代理職責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注:此處應明確約定代理事項的結束點)時止。

第十六條 爭議解決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儘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成都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七條 合同生效

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

第十八條 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包括《授權委託書》、《律師服務質量徵求意見表》、《委託事項法律風險告知書》、《證據材料提交通知》,在本合同簽訂時由甲方一併簽收;前兩項為待填文書,由甲方填制後送交乙方。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名): 授權代表(簽名):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 號: 帳 號:

本合同簽訂時間:

委託代理合同 篇5

委託人(甲方):

代理人(乙方):

為順利完成 (項目名稱) 項目的招標工作,甲方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規範招標投標活動的若干意見》,已通過代理方式確定乙方為該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代理具體招標事宜。為規範招標代理服務,維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公平、公正、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一、組成本合同協議的文件

1.本合同協議書;

2.本合同協議書的補充條款(補充條款不得與本合同已規定的條款相牴觸或違反本合同的規定,而只能就本合同未盡事宜作出約定,否則該補充條款無效);

二、委託代理範圍和具體代理內容

招標範圍:招標代理機構負責按招標人的要求並結合現行有關規定完成本項目的 (委託範圍)等全部招標代理業務。 工作內容:該項目要求招標內容的全部招標工作,包括:招標公告的發佈;招標文件的編制、印刷和發售;投標文件的收取;組織招標文件的評審;組織開標會議、清標及評標會議;組織進行合同談判並向中標人發中標通知書;按照業主要求的格式和份數準備合同協議書、廉政合同、安全生產合同。

三、代理期限

乙方的代理期限為:自本合同備案生效之日起,至乙方全面完成本合同委託代理範圍內的事項止。

四、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⑴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辦理項目的相關審批手續,包括招標方案的核準手續; ⑵ 向乙方提供有關招標的相關文件和資料,以及項目內容和籌備情況;

⑶ 與乙方共同商定招標有關事宜,並密切配合乙方開展招標工作;

⑷ 對乙方擬定的招標公告及編制的招標文件予以審核和認可;

⑸ 授權由乙方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向未中標的投標人發出中標結果通知書;

⑹ 根據評標委員會提出的評標報告和推薦中標候選人的情況,依法確定中標人(或授權評標委員會直接確定中標人),簽訂招標項目的承包(或供貨)合同;

⑺ 根據招標代理合同的約定,及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招標代理服務費;

⑻ 接受有關行政監督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

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⑴ 擬定招標工作計劃,向招標人提供招標前期政策法規諮詢,保證招標程序的合理合法;

⑵ 在遵守法律、法規和規章政策等有關規定的前提下,維護招標人的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⑶ 乙方及附屬機構保證不參與本項目任何標段的投標,也不為其他任何投標單位提供諮詢服務;

⑷ 嚴格按照招標方案核准部門核准的招標方案進行招標,認真履行代理職責,未經原招標方案核准部門同意不得擅自變更;

⑸ 保證代理人員及時到位服務,不得更換比選申請文件中載明的代理服務人員,更不得非法轉讓委託事項;

⑹ 在甲方提供有關技術資料的基礎上編制招標文件,經甲方審查同意後,報送有關行政監督部門備案;備案後印刷發售;

⑺ 負責發佈招標公告或發出投標邀請函。凡是公開招標的,必須在國家和省發改委依法指定的媒介發佈招標公告和中標公示;

⑻ 組織投標人踏勘現場(如有)和預備會議(如有)負責招標文件的修改、澄清等工作;

⑼ 在有關部門的監督下從《河北省統一評標專家庫》中抽取評標專家,開標前向有關行政監督部門履行告知義務,接受依法實施的開標、評標全過程監督;

⑽ 負責組織和主持有關開標會、評標會等活動,並承擔有關會務費、專家評審費、差旅費等;

⑾ 在評標委員會推薦中標候選人完成評標報告的基礎上,負責將評標結果提交甲方,由甲方依法確定中標人;

⑿ 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並邀請其在規定時間內和招標人簽訂合同,向未中標的投標人發出中標結果通知書;

⒀ 委託事項全部完成後,負責向甲方提供本次招標的完整檔案資料,並在規定時間內向有關行政監督部門報送招標投標情況的書面報告;

⒁ 遵守職業道德規範,保守招標活動中的各項祕密,自覺接受有關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有關部門因監督事項要求提供有關資料的,應當積極提供;

⒂ 收取約定的招標代理服務費。

五、招標代理服務費

1. 招標代理服務收費按照20xx年10月15日國家計委印發的《招標代理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計價格[20xx]1980號)之附件《招標代理服務收費標準》的規定收取代理費;

2.代理招標項目過程中發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3.甲乙雙方約定,招標代理服務費由招標人支付。

4.因招標代理機構的原因造成招標、評標、中標無效的,招標代理費不予支付並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六、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限內,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解除代理關係,並及時報原招標方案核准部門備案:

⑴ 因不可抗力致使委託招標的項目不可能實現的;

⑵ 委託招標的項目被國家有關行政審批部門依法撤銷的;

⑶ 任何一方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者破產的;

⑷ 在招標代理過程中,乙方被有關部門取消代理資格或被市場禁入的;

⑸ 乙方被有關部門降級而不具有承擔本項目相應資質的;

⑹ 有證據證明乙方損害招標人利益或給招標人的合法權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除上述6種情形外,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2.合同終止後,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根據履行情況和解除原因,無過錯方有權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3.合同終止後,有未完成的招標事項的,甲方將重新確定招標代理機構,乙方不得再參加該項目的代理。

七、違約責任和爭議的解決

1.因甲方違約而導致雙方合同解除的,如果招標代理服務費已支付了,則無權收回;如果尚未支付,則由甲方按約定的代理服務費全額賠償乙方。

2.因乙方違約而導致雙方合同解除的,如果乙方已收取了代理服務費,應雙倍返還給甲方;如果乙方尚未收取,則按約定的代理服務費全額賠償甲方。因乙方的違法行為而受到行政處罰的,由乙方自行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損失。

3.雙方都有違約行為的,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4.甲方和乙方如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首先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友好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調解。

5.如通過上述辦法不能解決糾紛,雙方同意提交仲裁機構仲裁方式解決爭議。

6.在糾紛解決過程中,除受爭議影響的部分外,本協議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八、附則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辦理,以可以簽訂補充條款,補充條款是本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但補充條款不得與本合同已規定的事項相牴觸或違反本合同的約定。

2.合同的生效: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報經招標方案核准部門備案後生效。

3.本協議一式五份,雙方各執兩份,向招標方案核准部門備案一份。如雙方發生爭議,以向招標方案核准部門備案的一份為準。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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