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勞動合同集合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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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勞動合同8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精選】勞動合同集合8篇

勞動合同 篇1

同志系我單位員工,性別 ,身份證號 , 年 月參加工作, 年 月起在我單位工作,已簽訂勞動合同。現因(請選擇如下其中一項打“√”):

□1、勞動合同期滿;

□2、勞動者開始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3、勞動者死亡或者失蹤; □4、用人單位破產;

□5、用人單位停業(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

□6、其他: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我單位決定從 年 月 日起與該同志終止勞動合同。該同志終止勞動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為 元人民幣,依據有關勞動法律法規規定,我單位依法支付其經濟補償共計 元人民幣,工資發至 年 月份,特此證明。

員工簽名: 用人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2

甲方(用人單位)名 稱:

乙方(勞動者)名 稱:地址:家 庭 住址:身份 證 號 碼:

長沙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印製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 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本合同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期限為年。 2年月日至合同中約定之解除或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年月日至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4、試用期,自日止,期限為個月)。

二、工作內容

1、乙方同意甲方根據生產(工作)任務的需要,安排在部門承擔工作任務(具體工作內容及要求雙方可另簽訂崗位協議)。

2、因工作需要並與乙方協商後,甲方可變更乙方工作崗位。

三、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方實行 工作制,每日工作時間 小時。每週工作時間 小時,因生產(工作)需要加班加點的,按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補休。

2、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四、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依法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2、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的教育和培訓;乙方應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持證上崗。在工作中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3、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4、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 勞動報酬

1、甲方按《湖南省工資支付規定》和有關政策以貨幣形式每月日支付乙方工資元。

2、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歇業、未超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於當地失業保險標準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費。

3、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喪等假期期間,甲方按國家政策規定或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4、甲方可執行依據政府公佈的工資指導價位、工資增長指導線經企業與工會(職代會)集體協商確定的工資分配辦法,並向本單位勞動者公佈。

六、 勞動紀律

1、甲方應將依法制訂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及時告知乙方,乙方應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

2、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理、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依照國家規定為乙方繳納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五項社會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用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2、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八、 勞動合同的終止、解除、續訂和變更

1、甲乙雙方共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三條至三十二條的規定。

2、本合同依法訂立後,不因承辦人或法定代表人變動而解除。

九、 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1、當事人一方違反合同時,應承擔違約責任,依照法律、政策和本合同規定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元。

2、其他違約責任:

十、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一、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依照國家規定處理。本合同未約事項,按國家規定執行。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雙各執一份。約定事項違背國家規定或塗改、或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

乙方

勞動合同 篇3

編號: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地址:

性質: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湖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印製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和工作內容

第一條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期限為 年(月)。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二、工作時間

第四條 乙方累計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30個小時,具體日工作時間由甲乙雙方約定。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五條 甲方要嚴格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及勞動保護用品,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六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技術工作崗位的,乙方應持證上崗。

第八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漠視乙方安全健康和不道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四、勞動報酬

第九條 乙方的小時工資標準為 元,(不得低於當地政府頒佈的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條 甲方每週星期 以法定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

第十一條 甲方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支付不低於乙方小時工資標準300%的工資報酬。

五、社會保險待遇

第十二條 甲方支付的小時工資中已包含其應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乙方可依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自主參加基本養老、基本醫療保險。

第十三條 甲方依照國家和地方規定,為乙方辦理工傷保險和繳納工傷保險費,乙方在合同期內因工負傷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第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相關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六、勞動紀律

第十五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十六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衞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七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在任何情況下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必須提前 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第十九條 本合同期滿,勞動合同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條 本合同期滿後,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仍存在勞動關係,雙方應及時辦理勞動合同終止或延續手續。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一條 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二條 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小時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三條 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本合同,給對甲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給予賠償。

第二十四條 因甲乙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由過錯方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金 元。

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二十五條 其他違約責任

十、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六條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七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特別提示:以上條款內容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應事先仔細閲讀,並詳細瞭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內容,雙方簽字後即行生效。)

法定代表人或

(委託代理人):

乙方:(簽名)

續訂勞動合同情況: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續訂至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勞動合同 篇4

甲方:

住所:

聯繫電話:

乙方:

住所: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1、本合同為__________期限勞動合同。

2、本合同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3、本合同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終止。

二、工作內容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2、乙方工作應達到____________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__工時制度。

2、執行標準工時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時間________小時,每週工作________小時。

3、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________小時,平均每週工作不超過________小時。

4、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5、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________%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________%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________%的工資報酬。

6、乙方加班工資基數為每日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執行。

7、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範圍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

8、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四、勞動報酬

1、甲方每月_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執行。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________元。

2、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______元或按________執行。

五、保險福利待遇

1、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常州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常州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3、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常州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勞動紀律

1、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2、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的規章制度,遵守勞動安全衞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並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2)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3)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2、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按照甲方單位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可以接觸勞動合同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八、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_______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九、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份。

甲方(簽字):

簽訂地點: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

簽訂地點: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勞動合同 篇5

甲方:單位名稱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山東省勞動合同條例》等法律法規,經雙方平等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條 試用期滿後,如考核合格,予以錄用,簽定此合同。

第二條 合同期限為下列第 2 項

1.無固定期限。

2.固定期限。自 年__月_ __日起至_____年__月 日。

3.以完成 工作為限。

第三條 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經雙方協商,可以變更工作崗位或工作內容。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簽訂本合同前必須先簽訂公司《保密和競業限制協議》此合同方可生效。

2、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制訂本單位內部規章制度,並對乙方實施管理。

3、依據生產(經營)特點和乙方的工作崗位(內容),制訂專項協議作為合同附件,約定保守用人單位商業祕密等有關事項。

4、告知乙方所從事工作的危險性和可能造成的職業危害,並在上崗前對乙方進行必要的安全和職業技術培訓,並針對乙方的工作環境,按規定為乙方提供安全保護設施和勞動保護用品。

5、甲方不得無故解聘乙方人員,保證乙方工作的合理性和穩定性。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衞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

2、乙方應當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衞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六條 勞動報酬的確定和支付:

1、乙方人員基本工資為 元/月。

2、甲方每次月16日左右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3、乙方在工作期間如發生以下情況,公司有權不予發放工資:

(1)在公司工作不滿兩月的;

(2)未經公司同意擅自離職的;

(3)未經公司許可參加公務員、研究生、教師、事業編、駕駛證、工程師等職稱和職業考試的,並因參加以上考試給公司造成損失的;

(4)在公司入職考核或其他不定期考核中成績嚴重不合格(<60分),或者因其他個人原因,公司予以勸退的;

第七條 合同的終止、解除和變更:

1、勞動合同期滿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本合同即行終止。

2、經合同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3、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自人民法院依法宣告之日起本合同即行解除。

4、乙方參加公務員、研究生、教師、事業編、駕駛證、工程師考試和其他類型的職業、職稱考試,必須在進公司求職之初,向甲方書面説明情況,並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否則乙方需無條件向甲方交納5000元/月的誤工費和培訓費;並且甲方保留隨時解除勞動合同的權利。

5、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終止和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出現時,本合同可以終止或解除。終止、解除或變更勞動合同應按法定程序辦理。

第八條 離職交接

1、簽定合同後,乙方不得隨意離職,如需離職必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

2、提出申請後,乙方需協助甲方人力資源部招聘或者內選代班人員,並且與代班人員完成詳細工作交接,方可提出正式離職申請;同時,乙方需將工作明細、辦公物品、借支帳務等與甲方交接清楚。

3、完成工作及財務交接後,乙方需填寫《離職人員籤批審定表》,由乙方所在部門工作代班人,部門負責人、人力資源部、董事長共同簽字後方算認可,否則不予離職。

4、乙方應嚴格按照離職程序辦理,如有違反,甲方有權扣發乙方兩月工資、相關社會保險和其他福利。如存在賬務不清者,待乙方賬務清楚後,甲方再給予乙方辦理離職手續,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乙方應賠償給甲方從入職起每半年10萬元培訓費用。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擅自離職或以曠工、消極怠工的形式變項離職,經甲方告知的,甲方有權扣除乙方每半年10萬元的違約金。

2.公司人員不得接受客户任何形式的禮金、禮品,不得吃、拿、卡、要,如有發現一律開除。業務方面人員不得個人收取貨款,不得借公司之名私自開展業務,如有發現,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並無條件給甲方以同等發生數額10倍的違約金。

3、乙方由於玩忽職守或操作不當,給企業造成損失,(貨物破損、丟失、污染、變質)根據責任大小企業有權扣其工資並罰款,其它不應有所犯錯誤,按企業內部管理處罰辦法執行,個人自身損壞由自己承擔責任,造成嚴重後果者,由企業追究經濟責任和經國家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第十條 乙方擅自離職或按規定離職後,兩年內不得組建公司,不得經營同類產品,不得轉移客户或參與其它同行業的生產與經營,不得與他人以任何形式合體經營或生產同類產品,否則乙方必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10萬元/半年。

第十一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向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有管理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二條 本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員工手冊》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動合同 篇6

《勞動合同法》的主要內容:

勞動合同法是調整勞動關係最重要的法律,是勞動法律體系的核心。屬於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七大部門中社會法的範疇。《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於20xx年6月29日頒佈,20xx年1月1日起實施。20xx年3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勞動合同法》進行了修正。勞動合同法對我國勞動關係現狀以及發展趨勢做了較為準確判斷,對市場經濟體制下的勞動力市場作了進一步的規範,對維護當事人的合法利益,和諧勞動關係,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共8章98條,較之1994年頒佈的勞動法,有以下新的亮點。

擴大了勞動法的適用範圍。將民辦非企業單位納入調整範圍(第2條),實質上把除了由財政保障經費的機關和事業單位之外的,在中國依法成立登記註冊的各類用工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勞動關係,全部納入了勞動合同法的調整範圍。

規定了認定勞動法律關係的標準。將原來勞動法規定的“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協議”認定勞動關係的標準,改為以單位實際用工來認定勞動關係(第7條),為仲裁和司法審判認定勞動法律關係,處理勞動爭議提供了明確的依據,消除了歧義。

規定了企業不與勞動者籤書面勞動合同的處罰措施。規定單位用工一個月後不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則支付勞動者雙倍工資(第82條)。這個剛性條款對於遏制單位用工不籤書面勞動合同起到了震懾作用,大幅度增加了我國書面勞動合同的比例。

規定了三種不同的用工制度。一是標準用工制度。特點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直接簽訂勞動合同,是最為普遍的勞動合同形式。二是勞務派遣用工制度。特點是依法成立的勞務派遣公司和實際用工單位與勞動者之間形成三方主體的勞動法律關係。三是非全日制用工制度。特點是每天工作時間小於4小時,勞動待遇的法定標準比兩種用工制度低。

規定了三種勞動合同制度下的權利義務。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特點是勞動合同約定有明確的起止日期,新法為遏制勞動合同短期化,規定了連續兩次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勞動者則有權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第14條)。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特點是勞動合同只約定啟動日期,沒有約定終止的日期。新法為保護勞動者的就業權,將原勞動法規定的勞動者在原單位連續工作十年,可以與單位協商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改為無需協商,勞動者為單方權利,單位為單方義務(第14條)。完成一定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的特點是以項目啟動到完成為期限,項目結束合同終止(第15條),目的是適應和規範我國普遍存在的項目制用工形式。

規定了勞動關係消滅的三種形式。一是勞動合同解除。除沿襲勞動法的約定解除和法定解除外,增加了單位違法或者犯罪時,勞動者有權揚長而去並獲得賠償的即刻解除(第38條、46條)。二是規定了勞動合同終止的法定條件,禁止了原勞動法允許的勞動合同約定終止。三是規定了裁員及其法定條件(第41條)。裁員的本質是解除,但非個別解除,而是批量解除,社會影響較大,公權力進行了明顯的干預。

規定了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及其計算方式。新法對解除、終止、裁員的經濟補償金做出了合理的規定與限制(第47條)。新規定的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在立法時曾經引起外國商會強烈反對,意見直呈中央高層。但由於新法定稿時對補償金進行了最多不超過社會平均工資的三倍和12年的工齡的限制,平衡了勞資利益,充分體現出立法合理與可行的科學性。

將勞資集體協商納入了法制軌道。集體協商在國外並非是法律強行干預。我國為了推進和保障集體協商,立法時在全國總工會的力挺下,將集體協商納入了勞動法制軌道。主要內容是規定了集體協商的主體、內容、程序、效力,以及協商後的集體協議得不到兑現的法律救濟程序(第5章第1節)。

勞動合同法實施後的社會反響。

第一,企業界為之震動。勞動合同法對勞動者權益保護力度明顯加大,引起了企業界的巨大震動。社會評論紛飛。但無論出自於守法還是規避,全國企業都掀起了前所未有的學習勞動合同法熱潮,增進了企業守法的自覺性,書面合同簽訂率從立法前全國人大調研的25%成倍增加,大型企業達到96%。

第二,企業規避現象嚴重。有的企業用錢買斷工齡,規避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的企業大量採用勞務派遣用工形式,使得同工同酬更難實現。這些現象促使了勞動合同法修正案的出台。修正案加大了對勞務派遣用工的准入規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的規章明確了勞務派遣用工的三個特徵:臨時性工作崗位是指存續時間不超過6個月的崗位;輔助性工作崗位是指為主營業務崗位提供服務的非主營業務崗位;替代性工作崗位是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因脱產學習、休假等原因無法工作的一定期間內,可以由其他勞動者替代工作的崗位。

第三,勞動者維權意識增強同時存在盲目維權的現象。新法實施後,各地勞動爭議案件增幅在50%-300%之間,經濟較發展城市的勞動爭議仲裁庭加班加點也不能在法律規定的期

限內結案。同時也倒逼了各地政府對勞動爭議處理的極度重視,紛紛增加了勞動仲裁人員編制,建立了獨立的勞動人事仲裁院,在法律實施過程中完善了勞動人事爭議處理制度。

第四,勞動合同法適用上曾出現亂象。由於勞動合同法的個別條款清晰度不足,在勞資利益性爭議極強的勞動爭議案件處理上,出現斷案標準不統一的糾結:如工齡怎麼計算?加班費基數怎麼計算?不籤書面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適用一年時效?等等。由於最高院的相應的司法解釋姍姍來遲,造成全國勞動仲裁和基層法院不得不自救,裁審標準一時呈現出八仙過海,各顯神通的亂象。客觀上損害了法律權威。

勞動合同法實施後出現的一些非正常現象,充分反映出勞資利益紛爭的劇烈程度,科學立法和準確執法的重要性,以及在法律貫徹實施過程中及早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的必要性。

貫徹實施勞動合同法的建議。一是強化推進有實效的勞資集體協商。二是加強對小微企業主勞動法律知識培訓。三是主動引領中國西部勞動法制建設。

勞動合同 篇7

我是公司員工,本公司書面提出與我( )簽訂勞動合同,是我自願放棄與本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權利。今後涉及到因未簽訂勞動合同引發的事宜與本公司無關,責任和後果均由我承擔。

特此聲明

聲明人: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 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 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自年月 日起開始生效。

第二條 若乙方開始工作時間與約定時間不一致,以實際到崗之日為合同起始時間建立勞動關係。

二、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三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工作,乙方的工作地點為甲方的經營場所。

第四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根據公司業務需要及乙方的技能、工作業績等,在與乙方充分協商的基礎上,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五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工作內容時,不再與乙方另外簽訂勞動合同,只需在原訂合同上進行相應的變更説明;乙方應履行新任崗位工作職責、工作內容和相關協議,待原訂合同期滿後,再按照新任崗位、工作地點簽訂合同。

三、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 甲方依法制定員工工時、休息和休假制度;乙方須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工時、休息和休假制度,並按照規定上下班。

第七條 乙方依法享有的婚喪假、女職工產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規章制度執行。

第八條 甲方因項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節假日加班加點的,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統一安排;加班費用在項目提成裏支付。

第九條 乙方加班不能自行決定,須經上級安排或者按照程序報上級批准,否則不視為加班。

四、 勞動報酬

第十條 甲方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按勞分配的原則,結合本公司實際和

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乙方的工資水平。

第十一條 乙方月工資標準為元,試用期滿後的工資標準按甲方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辦法執行,但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政府公佈的當年度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二條 甲方有權根據其生產經營狀況、乙方工作崗位的變更和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辦法等公司制度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

第十三條 甲方於每月 日以貨幣形式,按照公司規定的月工資標準足額

向乙方支付工資,如遇節假日則提前一天或延至節日假滿;每月日以貨幣形式向乙方足額支付月實發獎金(即銷售提成)。

第十四條 乙方如果對甲方發放的工資表示異議,則應在工資結清之日起10日內 向甲方書面提出,超過時間則視為無異議。

五、 福利待遇

第十五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和醫療待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 相關制度執行。

第十六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及本省有關規定執行。

六、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七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標準的工作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 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第十八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思想政治、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 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本公司規程。

第十九條 如乙方在工作過程中產生職業危害病,甲方則按《職業病防治法》等 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相關權益。

七、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第二十條 甲乙雙方在本勞動合同的有效期內,可以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 原則,依法變更勞動合同部分條款。

第二十一條 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導致本合同內 容發生變化時,可以對本合同相關內容進行變更。

第二十二條 訂立本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

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四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勞動合同:

1. 乙方被查實在應聘時向甲方提供的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但不限於:離職證

明、身份證明、户籍證明、學歷證明、體檢證明、過去工作經歷、家庭成員和

主要社會關係等資料;

2. 嚴重違反本合同或甲方的規章制度;

3.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五條 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 的相關制度執行。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自行終止:

1. 合同期滿且雙方不能就勞動合同續簽達成一致的;

2. 甲方經營的狀況不佳或已經破產關閉;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滿前,甲乙雙方應按照有關規定就合同續訂或者終止事宜表 明自己的意見,並辦理相關書面手續。

八、 雙方協商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八條 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者(亦包括無工作

上需要的甲方僱員)。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則視為嚴重違反本合同,如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全額追索。此保密義務在合同終止或期滿後任何時間對乙方仍有約束力。

第二十九條 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1. 屬實)乙方必須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且在三個月內不能在同一地區從事同行業,如有違反甲方有權通過法律及個人手段維護自己的權益。

2.

九、 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三十條 乙方未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辭職或有其他擅自離職情形的,甲方將

在乙方辦理交接工作後支付乙方的當月工資和辦理相關的離職手續;由此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三十一條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約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 的,應根據實際造成的損失依法給對方予以賠償。

第三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均有權依法從乙方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包括但不限於此)中做相應的扣除,不夠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權就剩餘部分向乙方追償:

1. 依照法律法規約定和合同約定乙方應承擔的賠償責任;

2. 違反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

3. 工作失誤給甲方造成了經濟損失;

4. 應向甲方支付的其它任何款項;

十、 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三條 在簽訂本合同之時,乙方須保證自己已不存在其他的勞動關係。如果由於乙方未與原工作單位解除勞動關係而引起的糾紛,視為乙方嚴重違反本合同,甲方有權與其立刻解除勞動關係。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對此不負任何法律責任,乙方還必須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任何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因此對外承擔的損失、招聘費、培訓費等)。

第三十四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發生勞動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 的,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可以向相關部門提請仲裁。

十一、 其他規定

第三十五條 乙方在此確認已充分知悉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手 冊、獎懲辦法、勞動合同管理辦法等),確認這些規章制度以及以後修訂的規章制度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對乙方有約束力。

第三十六條 如果乙方的通訊地址發生變更,乙方應即時書面通知甲方,否則甲 方按照本合同中所列的通訊地址給乙方郵寄的文件,視為已送達。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及地方法律法規及甲方的規章制度執行。第三十八條 簽訂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修改、廢止的,依法執行新的法律、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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