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解除租賃合同集合7篇

來源:文萃谷 3.06W

隨着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麼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麼寫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解除租賃合同7篇,歡迎閲讀與收藏。

關於解除租賃合同集合7篇

解除租賃合同 篇1

甲方(出租方):

地址:

乙方(承租方):

身 份 證 號碼:

地址:

甲、乙雙方於年(下稱“租賃合同”),乙方向甲方承租位於號商鋪(下稱“該商鋪”),租賃期限自200X年01月01日起至 200X年12月31日止。現因乙方於200X年12月31日撤出。甲、乙雙方經友好協

商就租賃合同的解除事宜達成以下協議,供雙方遵照執行:

一、甲、乙雙方簽訂的租賃合同自於年月01日起解除,合同中雙方的權利義務於租賃合同解除之日自行終止。

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租金、物業管理費及其它費用計算説明如下:

三、乙方在該商鋪所進行的固定裝修歸甲方無償所有,由甲方自行處置。但乙方在租賃期間添置的可移動物品歸乙方所有,乙方應在200X年01月01日前將該設施設備搬離該商鋪。乙方逾期搬離的,視為乙方的違棄物,甲方有權自行處置。乙方搬離時不得損壞商鋪和其它屬於甲方所有的物品,否則,乙方應負責恢復原狀並賠償甲方的全部損失。

四、乙方應在年月01日前向甲方移交該商鋪及其它屬於甲方所有的物品,並經甲方驗收和書面認可;逾期不移交的,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 元違約金,並賠償因此導致的甲方全部損失(包括甲方因不能按時向新的承租方交付該項商鋪而承擔的違約責任),但由於甲方原因導致逾期移交的情形除外。由於乙方租賃期間裝修或其它原因造成該商鋪受到破壞的,乙方須賠償因此經給甲方帶來的損失。

五、因乙方未履行商鋪租賃合同的約定期限,乙方繳納轉名服務費¥0。 繳納200X年01月01日前的租金、管理費、水電費 。

解除租賃合同 篇2

被告陳於1965年起在原告馬尾區某機械廠工作,1988年7月,經原告廠委研究,安排被告居住在廠裏的一間宿舍。20xx年2月20日,原、被告解除勞動合同關係,但未涉及到宿舍的問題。解除勞動合同關係之後,被告仍繼續居住在原告原先分配給自己的那套宿舍。20xx年2月8日,原、被告簽訂了關於宿舍的租用合同,約定租用期限從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每月租金80元,被告按約支付了租金。20xx年12月31日合同期滿之後,被告繼續承租,按原先的合同約定支付給原告租金,原告無異議,繼續收取租金。20xx年1月雙方口頭約定每月租金100元,被告繼續承租。20xx年7月至12月因當時張貼出拆遷公告,原告主動提出免交租金,被告在此期間未支付租金。後因原告業務需要急需用房,遂於20xx年12月12日書面通知被告20xx年1月10日騰空房屋,被告拒不退還該房屋,也不支付20xx年1月至今的租金,故原告提出訴訟,請求法院判決解除雙方的租賃關係,被告支付拖欠的租金。

  【法院審理】

經審理,原、被告之間的租賃關係事實清楚,證據確鑿,此租賃關係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達,合法有效,應當受到法律的保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租賃期間屆滿,承租人繼續使用租賃物,出租人沒有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租賃期限為不定期。”此案當中原被告於20xx年2月18日簽定了租賃合同,合同到期後,被告繼續租用該房屋,交付給原告租金,原告未提出異議,繼續收取租金,從雙方的行為可以推定雙方合意續租,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不過此時的租賃期限為不定期,雙方都有解除權。

  【律師評析】

當事人雙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若出租人解除合同應當在合理的期限屆滿之前通知承租人,讓承租人有足夠的時間另行租賃,保障其基本生活。法院最後判決解除原被告之間的租賃關係,被告陳棋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90日內搬離房屋,並且支付給原告從20xx年1月至搬離房屋期間的租金,駁回原告的其他訴訟請求。

解除租賃合同 篇3

胡先生為開辦浴場向某公司租賃了一處營業場所,雙方簽訂一份租賃合同。雙方約定某公司將1300多平方米的房屋及相應公共設施出租給胡某開辦浴場,租期為5年,租金為每年人民幣20萬元,第一年租金進場時支付10萬元,簽訂合同時支付10萬元,第二年起於每年7月1日前支付下一年度的租金,如果拖欠租金時間超過兩個月,某公司有權終止合同。

另外,雙方還在合同中約定在租賃期限開始之前,給予胡某三個月的時間作為浴場的裝潢、裝修、預備開業期,此三個月為免租期。合同還約定,胡某不得對租賃物的結構裝潢、裝飾作改動,租賃期滿,浴場應將保持完好的房屋及佔據使用的土地全部退還某公司。合同簽訂後,胡先生在承租房屋內開辦了咖啡館及浴場,前兩年度的租金已付清。但從第三年起因欠外債,無力償還,咖啡店及浴場停止經營,拖欠租金時間已達半年。為此,某公司將胡先生告上法庭,要求解除房屋租賃合同,並由被告償付拖欠的租金,同時遷讓出租賃房屋,搬走屋內的可移動物品,對租賃房屋內部不可移動的固定物及裝修判歸原告所有。

本案雙方在合同中明確約定,拖欠租金時間超過兩個月,某公司就有權終止合同,現在,胡某拖欠租金已達半年,某公司終止合同是可以的,要求支付拖欠的租金也是可以的。關鍵是裝修的處理,是否可以要求將房屋內部不可移動的固定物及裝修判歸自己所有。

對於租賃合同終止,裝修、裝潢物的處理,最高人民法院有明確規定:非產權人在使用他人的財產上增添附屬物,財產所有人同意增添,並就財產返還時附屬物如何處理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沒有約定又協商不成,能夠拆除的,可以責令拆除,不能拆除的,也可以折價歸財產所有人,造成財產所有人損失的,應當負賠償責任;裝修物構成附合時,其歸屬適用添附制度解決。

承租人經出租人明確同意,或雖未經出租人明確同意,但出租人知道不反對,構成善意添附。承租人對房屋進行善意添附,合同終止,承租人將房屋返還給出租人時,出租人享有了因承租人的添附行為而增加的租賃物的價值。通常情況下,該受益因缺乏法律或合同依據而構成民法上的不當得利。對此,可以分別處理:租賃合同正常終止,按房屋裝修的現存價值為參考給予適當補償;出租人違約導致合同終止,應根據違約責任原則,由出租人按裝修的現存價值予以全額賠償;承租人違約導致合同終止,裝修利益不能享有是承租人自己的違約行為造成,這種損失應由承租人自己承擔。這可視為對違約方的一種懲罰,是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的一種方式。如果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擅自對房屋進行裝修,那麼構成惡意添附。承租人的裝修行為對出租人的房屋造成了侵害,需承擔侵權責任。在承租人構成侵權的情況下,承租人非但不得要求出租人對其裝修投入進行補償,相反出租人卻可以因惡意裝修造成其損失而請求損害賠償。

本案中,是由於胡某自己的違約導致合同終止,裝修利益不能享有是自己的違約行為造成的,這種損失應由胡某自己承擔。某公司要求將房屋內部不可移動的固定物及裝修判歸自己所有也是可以的。

解除租賃合同 篇4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鑑於:

甲乙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 合同》(以下簡稱“租賃合同”),甲方將坐落於 的土地租憑給乙方作_茶樓 _之用。上述租賃合同約定的租賃期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現因租憑合同期限已滿,甲方提出(口清理/口整改/口撤除)和終止租賃合同的要求。

現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一致同意訂立如下條款,以解除租賃合同及補充協議:

一、租賃期間,除甲方已有建築和設施外,在該土地上新建、新搭設的所有建築和其他設施與甲方無關,租憑期以滿,甲方如要求撤除乙方應無條件撤除,撤除費用由乙方承擔。如乙方不予配合,甲方可自行撤除,造成的所有費用和物品損壞由乙方承擔。

二、未繳納的費用

乙方在租憑期間的所有應繳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租金、管理費、水電費等應在租賃合同解除當日全部繳納,雙方不再追究任何法律責任,如因未繳納造成的費用和損失,甲方將追究法律責任並要求賠償經濟損失。

三、補充協議

四、本協議效力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代表簽名蓋章後生效。

五、協議生效

本協議於 年 月 日在 簽訂。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身份證:

身份證:

法定(授權)代表:

法定(授權)代表

簽署日期:

簽署日期:

解除租賃合同 篇5

致_____先生/小姐:

您好!

我是位於____市____區____號樓____單元房屋的'房東____,您於___年 ____月與我簽訂《房屋租房合同》,約定您租賃我的上述房屋,租期 ____年, 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至 ____年____月____日,租金每月____元。該合同履行期間,您無正當理由拒不支付房屋租金,經我多次催告後,仍拒不履行支付租金的義務,根據我國合同法相關規定,我作為出租人有權解除我們之前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因此,我現在依法通知您:

一、自本通知函發之日起,您我之間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解除,請您在收到本書面通知後2日內(最遲在____年____月____日12時前)搬出位於位於____市____區____號樓____單元房屋。

二、若您在上述期限內不搬出上述房屋,本人將通過必要的法律途徑予以解決,並有權要求您承擔相應的損失。

特此通知!

本通知函一式兩份,一份給您,另一份本人留存,內容相同。 此致

通知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解除租賃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

村委會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鑑於:

1.教育是立國之本,改善學校環境,美化學校場地,讓村民的子女有個良好的學習場所是我們的願望。

2.乙方原租賃學校西側地期限未滿,但考慮到甲方的實際需要,表示大力支持。

3.經雙方認真協商,同時考慮到乙方的損失情況,故此,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解除土地租賃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條用地合同解除是甲方根據發展需要提出來的。(乙方原租賃場地合同簽訂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二條甲方一次性應補償乙方基建投資額(人民幣_________元整)的六成計人民幣_________元,該款在合同生效後10天內付清。

第三條甲方應一次性補償乙方生產設備投資額(計人民幣_________元)的三成計人民幣_________元整。此款在合同生效後30天內付清。

第四條乙方應按原合同規定繳交_________年上半年租金及一切規費,不得拖欠。

第五條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原租賃場地上建築物及其內外物品歸甲方所有,甲方有權處理,乙方不得干涉。

第六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原甲、乙雙方簽訂租賃用地合同解除。

第七條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和乙方在本合同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解除租賃合同 篇7

廣州市_________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本人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與貴公司於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訂了廣州市______國際服裝城C1-024號商鋪的租賃合同。按合同約定貴公司應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向我方交付上述商鋪,並將服裝城整體開業。但是由於貴公司單方面的原因服裝城至今未能開業,上述商鋪也至今未能按時交付予我方經營。你方的嚴重違約,已造成我方巨大經濟損失。我方對此強烈不滿,多次向貴公司催告開業,貴公司亦答覆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開業並向我方交付上述商鋪。然而貴公司未能兑現承偌。

此後,我方又多次催告,但是至今為止,貴公司仍未能履行合同主要義務。根據《合同法》第94條、第96條的規定,我方正式告知貴公司解除雙方簽訂的C1-024號商鋪的租賃合同,自本解除通知到達貴公司之日起生效。上述商鋪租賃合同解除後,我方要求貴公司立即無條件退回你方已收取的全部款項,並同意就因貴公司不能履行合同導致我方經濟損失的事項協商解決,同時保留採取法律途徑解決的權利。

特此通知

通知人: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 月______ 日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