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車輛租賃合同9篇

來源:文萃谷 1.27W

隨着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麼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單位車輛租賃合同,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單位車輛租賃合同9篇

單位車輛租賃合同1

出租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一、出租方根據承租方需要,同意將_______牌汽車_______輛租給承租方使用,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車只限於_______承租方進行經營、管理事務。承租方只有調度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方司機負責。

三、承租主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如給車輛設備造成損壞,承租方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費。因出租方所派司機駕駛不當造成損壞的由出租方自負,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正常使用租賃車輛,承租方不付給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間的'租費。

四、租用期定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承租方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___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協商,否則按合同規定照收租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車調回。

五、租金每年為人民幣_______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年結算一次,按年租用,不足一年按實際月份結算。

六、所用燃料、日常費用由承租方負責。

七、個人汽車租賃違約責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將車調回。承租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

八、其他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另訂附件。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單位車輛租賃合同2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_________車的租賃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同意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協議。

一、租賃數量:

______輛。

二、車輛相關資料:

車輛型號:_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_________車牌號:_______________製造廠家:__________________

出廠日期:_______________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

三、租賃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開始,計劃租賃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租賃期自車輛進入承租方指定的接收地點,收合格後交付承租方之日起開始計算。

四、驗收地點及

1、交車時間: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交車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3、驗收方法:承租方檢查相關手續(行駛證、油卡、氣卡、車輛購置附加費、車輛、車輛年審驗證及隨車工具等)以及車輛的實際狀況,出租方必須保證所出租的車輛手續齊全、狀況良好。

五、租賃費用及結算方式

1、租賃價格:每月租賃費用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

2、結算方式:每年12月31日前統一結算。

六、費用的承擔

由承租方負責車輛的.正常年審費用、保險費用及辦理國家規定的車輛本身必須具有的相關手續及行車證件。

七、燃料、動力及維修

車輛在承租方使用期間所用的燃料(汽油、柴油,天然氣等)由承租方負責供給。車輛的正常維護、保養、、違章和交通事故的處理,以及所發生的費用由出租方全部承擔。

八、汽車保管

承租方對租賃車輛要妥善保管,如因承租方保管或駕駛不善造成車輛損壞及各種證件的丟失,由承租方按照保險公司的賠償標準賠償出租方。(此款項不包括自帶、自駕車輛)

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

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單位車輛租賃合同3

出租方(甲方):

地址:

身份證號碼:

承租人(乙方):

註冊地址:

營業執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第一條總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本着自願、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租車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租賃

本合同所指的租賃物是汽車和車牌號碼。(以下簡稱租賃物)

第三條租賃期限

1.租賃期限為 年,年復一年。租賃期限不得超過租賃物的使用壽命,超過部分無效。

2.租賃期滿,乙方如需續租,應在租賃期滿前一天通知甲方,雙方協商一致後辦理續租手續。

3.甲方在租賃期內轉讓租賃物的,應提前天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權。租賃物業轉讓後,本合同對新業主具有同等約束力。

第四條租金

1.乙方無需支付車輛租金,但必須聘請甲方作為司機,支付給甲方的工資以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為準。

第五條雙方的責任

1.甲方保證交付給乙方的租賃物業性能良好,符合道路運輸要求,並已辦理相關運營許可手續。如果乙方因租賃物的質量缺陷而遭受人身或財產損失,甲方應負責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2.甲方保證租賃物業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權利或權利瑕疵,並對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負責,甲方負責賠償。

3.乙方負責辦理租賃期內租賃物業的.各項保險,並承擔租賃期內相應的保險費、養路費、年檢費和駕駛員體檢費。租賃期內車輛違章罰款、燃料費、過路費、過橋費、停車費由乙方承擔。

4.租賃期間,乙方應做好租賃物業的日常維護工作,確保租賃物業的正常使用功能。租賃物業發生故障時,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5.租賃期間因車輛事故或交通事故發生的費用由保險公司支付,其餘由乙方承擔,但甲方隱瞞租賃物質量缺陷造成的事故除外。

6.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根據其功能合理使用租賃物,並保持租賃物處於良好狀態,正常使用造成的損耗除外。

7.租賃期內,乙方不得將租賃物轉租、出借或轉賣。

8.在租賃期內,經甲方同意,乙方可對租賃房屋進行裝修或增加設備..租賃期滿後,附着物所有權歸乙方所有,如附着物無法拆除或拆除後對租賃物造成損壞,雙方應協商處理。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後,乙方有權遮蓋或移除乙方在租賃物業上使用的所有企業標識和商標。

第六條租賃物的交付

1.甲、乙雙方應在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年內共同簽署本合同。租賃物業的移交確認。交出租賃物業。

2.租賃物移交時,甲方應向乙方説明其當時知道或應該知道的租賃物的質量缺陷;租賃物業的移交確認。標記在。

3.租賃期滿後,甲、乙雙方應共同商定交接地點,並辦理相關手續,移交併簽署租賃物租賃物回收確認;。如甲方不同意租賃物的損壞,應由雙方簽字確認;租賃物回收確認;自提出之日起天內提出,否則,將被視為對租賃財產完整性的正常損害。

第七條違約責任

1.在租賃期內,如因甲方原因導致租賃房屋無法正常使用,甲方應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2.租賃期內,如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租賃物損壞或丟失,乙方應負責賠償甲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3.租賃期內,甲方無合法理由擅自解除合同的,除將剩餘租金返還給乙方外,還應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2.因租賃物質量缺陷造成乙方人身、財產重大損失或不能滿足乙方正常使用需要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3.甲方未履行雙方約定的各項保險、交通管理、危險品安全管理等費用義務,影響乙方正常使用超過天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4.如無乙方原因,租賃物不能連續或累計使用超過天,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

5.甲乙雙方勞動合同終止時,甲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合同。

6.任何一方單方終止本合同,應書面通知另一方。

第九條存款條款

1.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向甲方支付人民幣保證金。

2.合同期滿或雙方解除合同後30天內,甲方應將扣除交通違章罰款後的剩餘保證金退還乙方。

第十條爭端的解決

雙方在履行合同中發生的爭議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當採取下列方式解決:

1.雙方可依法向當事人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2.由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一條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協議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3.本合同共頁,一式兩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

簽署日期:

簽署日期:

單位車輛租賃合同4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xxxxxxxxx車的租賃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同意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協議。

一、租賃數量:xxxxxx輛。

二、車輛相關資料:

車輛型號:xxxxxxxxx車架號:xxxxxxxxxxxxxxxxx車牌號:xxxxxxxxxxxxxxx製造廠家:xxxxxxxxxxxxxxxxxx

出廠日期:xxxxxxxxxxxxxxx發動機號:xxxxxxxxxxxxxx

三、租賃期限:自xxxxxxxxx年xxxxx月xxxxx日開始,計劃租賃至xxxxxxxxx年xxxxx月xxxxx日。租賃期自車輛進入承租方指定的接收地點,經驗收合格後交付承租方之日起開始計算。

四、驗收地點及方法

1、交車時間:xxxxxxxxx年xxxxx月xxxxx日

2、交車地點:xxxxxxxxxxxxxxxxxx

3、驗收方法:承租方檢查相關手續(行駛證、油卡、氣卡、車輛購置附加費、車輛保險、車輛年審驗證及隨車工具等)以及車輛的實際狀況,出租方必須保證所出租的車輛手續齊全、狀況良好。

五、租賃費用及結算方式

1、租賃價格:每月租賃費用人民幣xxxxxxxxx元,大寫。

2、結算方式:每年12月31日前統一結算。

六、費用的承擔

由承租方負責車輛的正常年審費用、保險費用及辦理國家規定的.車輛本身必須具有的相關手續及行車證件。

七、燃料、動力及維修

車輛在承租方使用期間所用的燃料(汽油、柴油,天然氣等)由承租方負責供給。車輛的正常維護、保養、修理、違章和交通事故的處理,以及所發生的費用由出租方全部承擔。

八、汽車保管

承租方對租賃車輛要妥善保管,如因承租方保管或駕駛不善造成車輛損壞及各種證件的丟失,由承租方按照保險公司的賠償標準賠償出租方。(此款項不包括自帶、自駕車輛)

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xxxxxxxxx乙方(公章):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xxxxxx法定代表人(簽字):xxxxxxxxx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單位車輛租賃合同5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出租方甲方是乙方的員工,為便於經營降低乙方企業經營成本,合理利用資源,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誠實守信的基礎上,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過協商一致,就甲方將其自有的小型客車出租給乙方使用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車輛信息如下:車牌號、型號:

2、 擁有租賃車輛所有權,按協議向承租方計收租金及約定費用。

3、向承租方交付設備齊全、技術狀況良好、運行安全可靠、證件齊全的車輛。

4、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合理使用中出現的故障維修、本市區域內的租賃車輛救援。

5、維修、救援後租賃車輛仍無法恢復使用功能,出租方應提供同檔次替換車或採取其他措施或減免租金。

6、承租方接受租賃車輛在合同期間發生交通違章的處罰時,出租方自行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交納罰款。

7、租賃期間,出租方在工作時間之外,其出租車不得安排從事其它經營性服務。

第二條 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承租方在租賃合同期內擁有租賃車輛的合法使用權並享有出租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務。承租方應合理使用租賃車輛,遵守相關法律、法規。

2、車輛租賃期內的油料費、過橋費、過路費由承租方承擔。

3、按合同規定向出租方支付租金。 第三條 租金

1、雙方約定車輛租賃租金為年租金0000元。

2、租金交付方式:每年0月0日前一次性支付。

3、出租方收取租金後應提供完税發票。

第四條 保險

1、出租方按要求購買保險,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意外風險。

2、租賃車輛在使用過程中出現交通事故,甲方應與出租方協助按相應保險規定解決,因交通事故導致承租甲方承擔的責任超出保險賠付的.情況,超出部分應有承租方乙方承擔責任。

第五條 違約責任

承租方未能按合同規定交納租金,每逾期一日,按照應交租金的1%交納滯納金。

第六條 限定條款

本協議雙方均同意並達成具有排他性的租賃關係。

第七條 其它

1. 任意一方,如需解約,依約應事先提前一週通知。租賃費按實際天數,元/每日計算。

2.承租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合同到期前5日提出續租申請,出租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3.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或向各級消費者協會等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未果的,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出租方:

承租方:

簽字:

家庭住址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單位車輛租賃合同6

甲方:(出租方)

住所:

聯繫電話:

法定代表人(單位):

甲方:(承租方)

住所:

聯繫電話:

法定代表人(單位):

甲、乙雙方本着高度信任、互惠互利的原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定的範圍內,在誠實守信、友好協商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合同:

一、甲方為乙方提供設備齊全、技術狀況良好、運行安全可靠、證件齊全的車輛。

二、乙方簽定本合同後,支付給甲方車輛租賃費每月人民幣 元,車輛租賃抵押金人民幣 元,每月 日繳納當月車輛租賃費用。

三、合同期限為年:甲方從 年 月 日起將車型為,車牌號為號的車輛交付給乙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止。

四、合同期內汽車所有權屬於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權,不得轉租、轉借、抵押和進行客運以外的貨運行為,不得進行商業活動和體育比賽或其它任何侵犯甲方車輛所有權的行為。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按時向乙方交付合同約定車輛。

(二)協助乙方處理車輛保險事故及修理受損車輛。

(三)按合同約定如期返還乙方的車輛抵押金扣除折舊費後的餘款。

(四)在下列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車輛,並要求乙方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

1.乙方利用甲方車輛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2.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甲方車輛的;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出租甲方車輛,或在甲方車輛上設抵押、質押等他項權利的;

4.乙方有損壞甲方車輛或其他損害甲方合法權益行為的。

(五)甲方不承擔本合同期間乙方使用甲方車輛給本人或第三人造成的人身和財產損害的保險賠償以外的賠償責任,已經由甲方賠償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約定交付所用的車輛。

(二)乙方應及時足額的交付車輛抵押金。

(三)乙方應按合同約定正常使用車輛。因使用保管不妥當造成車輛損失的,如輪胎單獨損壞,車輛在淹及排氣管的水中啟動或被水淹後操作不當致使發動機損壞等,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四)乙方承擔合同期內車輛的年度檢驗費、養路費、車船費,以及正常維修保養費(包括汽車機油、離合器油、剎車油、冷卻液)等。

(五)使用甲方車輛期間丟失、損壞車輛牌證及其他手續,應及時告知甲方,補辦有關手續的費用及因以下原因造成的車輛不能正常運行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1、乙方不得將車輛交給無駕駛證者或不滿一年的駕駛員在高速公路上行駛,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2、乙方有車輛合同期間內配合甲方進行正常保養及年檢的責任,按期進行保養(首次保養為公里或車輛已行駛個月,首保之後依照廠家規定按期保養)如遇年檢,乙方應按甲方指定時間將車送至指定地點,並按要求搞好車輛衞生,對於未按時進行保養或年檢的車輛,甲方保留索賠權利,未經允許乙方不可將車輛送至甲方指定修理廠以外的任何場所進行修理和保養,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

3、乙方承擔車輛合同期間的油料費用、停車費、過路過橋費、高速公路費、違章罰款等費用,如遇車輛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或異常,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或將車開至甲方維修處,乙方不得自行拆卸,更換原車設備及零件,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責任及損失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乙方在正常使用車輛時,出現的'發動機與變速箱的損壞,要及時通知甲方,及時檢查與維修。

4、有下列情況之一所造成的車輛或第三者損傷賠償,由乙方全額承擔:

(1)駕駛員飲酒、吸毒、被藥物麻醉後駕車者;

(2)乙方駕駛車輛肇事後逃逸;

(3)出險後不報案、隱瞞真實情況或24小時內不通知甲方自行處理的;

(4)出現車損、第三者險超出保險公司賠保險額的部分。

七、保險

(一)乙方使用車輛期間,車輛被盜、損壞、報廢、乙方應繼續承擔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至保險公司賠償之日的合同內車輛抵押金。

(二)乙方在發生保險事故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並向保險公司提供有關證明,否則,乙方應承擔保險公司不予賠償的責任及有關的經濟損失。

八、違約責任

(一)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不可抗力除外),均應向對方支付未履行部分抵押金數額20%的違約金。

(二)甲方延遲交付車輛的,應向乙方支付以交納抵押金為基數,每日向乙方支付5‰的違約金,乙方延遲交還車輛的,按實際使用時間交納違約金(150元/日),此違約金在返還的抵押金中扣除。

(三)合同期滿,甲乙雙方應履行合同約定,按時交還車輛和退還押金,如有違約應向對方支付以交納抵押金為基數,每日5‰的違約金。

(四)車輛交付乙方以後,甲方按合同登記的地址和電話無法與乙方取得聯繫的,不論合同期限是否到期,均視為惡意騙車,按詐騙行為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

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一)除符合本合同約定的或法律規定的解除合同的條件外,當事人變更解除合同必須簽訂書面合同。

(二)合同期滿,乙方續約的,應在合同期滿前5日內辦理續約手續。

十、爭議的解決

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車輛交接單》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方、乙方各持一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章):

負責人:

簽訂時間:年 月 日

乙方(章):

負責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單位車輛租賃合同7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着平等互利,自願的原則,就乙方承租甲方豐田大霸王車牌號為 車輛事宜進行友好協商,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保證所出租的車輛符合國家對租賃車輛的'相關規定。

第二條 甲方應提供狀況符合標準的車輛以及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並且告知車況,乙方應提供駕駛本和身份證明文件,雙方驗證後留複印件備存。

第三條 租賃期限

該車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租金

經甲乙雙方協商決定,乙方在租期內無償使用甲方該車輛。

第五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第六條 違約責任

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甲方有權按國家標準收取修車費,租期屆滿應及時通知對方,否則報案處理,乙方不得將車輛用於從事非法活動,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回收車輛;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 特別約定

如發生交通事故,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且協助處理。

第九條 本合同自雙方籤(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乙方(蓋章)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單位車輛租賃合同8

出租方:

承租方:

擔保方:

出租方、承租方、擔保方三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承租方租用出租方的車輛事宜,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協商達成如下條款:

一、租用車輛狀況

1、車輛基本情況:

車型: 。、

噸位: 。

車牌號: 。

顏色: 。

發動機號: 。

車架號: 。

行駛證號: 。

納税證號: 。

有無繳納養路費及保險費情況:。

2、車輛基本狀況

制動情況: 。

方向情況: 。

燈光情況: 。

車輛成新度: 。

車輛外觀: 。

隨車工具: 。

其他情況: 。

交付時公里數: 。

交付時存油量: 。

二、租用期限及租金的交納

(一)租用期限:從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共計 日。

(一)租金標準:

租用期間總行駛公里數在貳仟貳佰公里以內的按 元/日支付,超過部分的加付 元/公里。

三、租金支付方式:租賃期滿後據實結算。

四、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向承租方交付在運行中無任何保留條件、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比例,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風險。

3. 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合理使用中出現的故障維修、本市區域內的租賃車輛救援。

4.非承租方原因,導致租賃車輛不符合本條第1款標準時,提供同等檔次替換車或減免租金。

5.出租方不承擔由承租方使用租賃車輛引發的連帶責任和本合同規定的風險賠付範圍之外的任何經濟責任。

6.承租方拒絕接受租賃車輛在合同期間發生交通違章的處罰致使出租方遭受處罰的,出租方有權向承租方追償。

7.出租方對汽車租賃申請者及承租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權。

五、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租賃合同規定的期間擁有租賃車輛的.合法使用權並享有出租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務。

2.、按合同規定交納租金;合理使用租賃車輛。除另有約定外,租賃車輛的合理使用指以滿足承租方乘用需要的駕駛過程;使用租賃車輛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

3.妥善保管租賃車輛;配合出租方保障車輛性能的各項工作。

4.按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賠償。

5.不得買賣、抵押、質押租賃車輛。不得擅自變動、修理、添改租賃車輛任何部位或部件。

6.承擔因使用不當造成租賃車輛修理、停駛的損失;承擔丟失租賃車輛牌證補辦費用及停駛期間租金;承擔因不當使用租賃車輛或過失造成的不在保險賠償範圍內的任何損失。

六、意外風險及交通事故處理

1.出租方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意外風險。具體比例如下: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的80%。

2.出租方可以向保險公司投保或其它方式承擔意外風險。

3.上述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依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序進行。

4、承租方在合同期內發生交通事故的,應及時通知出租方,並積極配合出租方處理交通事故。

七、押金條款

1、承租方應於本合同簽署之日支付押金:人民幣元給出租方。

2、出租方應於本合同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後,除依照本合同的規定應扣除的費用外,將剩餘押金歸還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將押金抵作租金。

八、保險條款

1、出租方已就租用車輛提供相應保險,若承租方要求增保其它險種,出租方可代辦手續,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2、承租方應在交通事故發生的48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將在保險事故車輛到達其指定修理廠,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險證明手續後,停止計算租用費用。

3、由於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險公司拒賠及免賠的所有損失及相關費用由承租人承擔。

九、擔保條款

保證人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義務負連帶擔保責任,擔保期限從保證人簽字之日算起至本合同期滿。

十、違約責任

除重大政策性變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的規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賠償相應經濟損失外,還應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租用金額總數20%的違約金。

十一、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必須經租用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方能有效。

十二、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之一切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出租方:

承租方:

擔保方:

年 月 日

單位車輛租賃合同9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租車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自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高度信任、互惠互利的原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定的範圍內,在誠實守信、友好協商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為乙方提供設備齊全、技術狀況良好、運行安全可靠、證件齊全的車輛。

二、乙方簽定本協議並選定車型後,支付給甲方車輛租賃費每月______元,車輛租賃抵押金______元,每月______日繳納當月車輛租賃費用。

三、協議期限為 :甲方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將車型為______,車號為______________號的車輛交付給承租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四、協議期內汽車所有權屬於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權,不得轉租、轉借、抵押和進行客運以外的貨運行為,不得進行商業活動和體育比賽或其它任何侵犯甲方車輛所有權的行為。

五、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按時向乙方交付協議約定車輛。

(二)協助乙方處理車輛保險事故及修理受損車輛。

(三)按協議約定如期返還乙方的車輛抵押金扣除折舊費後的餘款。

(四)在下列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甲方有權解除協議,收回車輛,並要求乙方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

(1) 乙方利用甲方車輛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2) 乙方不按協議約定使用甲方車輛的。

(3)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出租甲方車輛,或在甲方車輛上設抵押、質押等他項權利的。

(4) 乙方有損壞甲方車輛或其他損害甲方合法權益行為的。

(五)甲方不承擔本協議期間乙方使用甲方車輛給本人或第三人造成的人身和財產損害的保險賠償以外的賠償責任,已經由甲方賠償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六、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協議約定交付所用的車輛。

(二)乙方應及時足額的交付車輛抵押金。

(三)乙方應按協議約定正常使用車輛。因使用保管不妥當造成車輛損失的,如輪胎單獨損壞,車輛在淹及排氣管的水中啟動或被水淹後操作不當致使發動機損壞等,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四)乙方承擔協議期內車輛的年度檢驗費、養路費、車船費,以及正常維修保養費(包括汽車機油、離合器油、剎車油、冷卻液)等。

(五)使用甲方車輛期間丟失、損壞車輛牌證及其他手續,應及時告知出甲方,補辦有關手續的`費用及因上述原因造成的車輛不能正常運行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1、乙方不得將車輛交給無駕駛證者、或不滿一年的駕駛員在高速公路上行駛,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2、乙方有車輛協議期間內配合甲方進行正常保養及年檢的責任,按期進行保養(首次保養為 公里或車輛已行駛 個月,首保之後依照廠家規定按期保養)如遇年檢,乙方應按甲方指定時間將車送至指定地點,並按要求搞好車輛衞生,對於未按時進行保養或年檢的車輛,甲方保留索賠權利,未經允許乙方不可將車輛送至甲方指定修理廠以外的任何場所進行修理和保養,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

3、乙方承擔車輛協議期間的油料費用、停車費、過路過橋費、高速公路費、違章罰款等費用,如遇車輛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或異常,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或將車開至甲方維修處,乙方不得自行拆卸,更換原車設備及零件,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責任及損失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乙方在正常使用車輛時,出現的發動機與變速箱的損壞,要及時通知甲方,及時檢查與維修。

4、有下列情況之一所造成的車輛或第三者損傷賠償,由乙方全額承擔:

(1)駕駛員飲酒、吸毒、被藥物醫學專用後駕車者。

(2)乙方駕駛車輛肇事後逃逸。

(3)出險後不報案、隱瞞真實情況或24小時內不通知甲方自行處理的。

(4)出現車損、第三者險超出保險公司賠保險額的部分。

七、保險

(一)、乙方使用車輛期間,車輛被盜、損壞、報廢、乙方應繼續承擔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至保險公司賠償之日的協議內車輛抵押金。

(二)、乙方在發生保險事故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並向保險公司提供有關證明,否則,乙方應承擔保險公司不予賠償的責任及有關的經濟損失。

八、違約責任

(一)、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不可抗力除外),均應向對方支付未履行部分抵押金數額20%的違約金。

(二)、甲方延遲交付車輛的,應向乙方支付以交納抵押金為基數,每日向乙方支付5‰的違約金,乙方延遲交還車輛的,按實際使用時間交納違約金(150元/日),此違約金在返還的抵押金中扣除。

(三)、合同期滿,甲乙雙方應履行合同約定,按時交還車輛和退還押金,如有違約應向對方支付以交納抵押金為基數,每日5%的違約金。

(三)、車輛交付乙方以後,甲方按協議登記的地址和電話無法與乙方取得聯繫的,不論協議期限是否到期,均視為惡意騙車,按詐騙行為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

(四)、協議的變更和解除

九、除符合本協議約定的或法律規定的解除協議的條件外,當事人變更解除協議必須簽訂書面協議。

十、協議期滿,乙方續約的,應在協議期滿前5日內辦理續約手續。

十一、爭議的解決

因本協議發生的爭議,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採取下列方式之一解決:

(一)由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二、協議附件

本協議附件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車輛交接單》

十三、本協議一式兩份,由甲方、乙方各持一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x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出租人將___輛___車租給承租人使用,車號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期為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租金每車每月為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費。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負責。

四、承租人租用的汽車只用於__________。承租人只有調度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人司機負責。

五、承租人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車輛如有損壞,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金。因出租人所派司機駕駛不當造成損壞的由出租人自負,如果致使承租人不能按合同規定正常使用租賃車輛,承租人不負擔不能使用期間的租金,出租人應承擔每日租金等額的違約金。

六、違約責任。出租人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未運輸期限租金額賠償承租人。承租人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七、其他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規定辦理。

八、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正本一份。

出租人:(蓋章) 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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