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經營合同7篇

來源:文萃谷 2.04W

隨着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麼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生產經營合同7篇,歡迎閲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生產經營合同7篇

生產經營合同 篇1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住址:身份證號:聯繫電話:

為明確甲、乙雙方在木材生產經營過程中的責任、權利和義務,雙方通過充分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遵守執行。

一、生產經營木材的數量、材種和地點

甲方供給乙方生產經營木材數量約928m3,材種為杉原木;木材所在地點為納相分場15林班9、12、17小班(以採伐設計勾圖範圍為準)。

二、經營方式、價格和付款辦法

(一)經營方式:採用由甲方供給符合砍伐的活立木,並配給相應的木材經營指標(900—930m3),由乙方按規定自行負責生產(即伐木、去皮、拉山、製材、集材、保管等)和銷售(即運輸、交費、上税、主辦外銷手續等)全過程及一切生產銷售費用的經營辦法;兩金一費乙方交給甲方,由甲方代繳。

(二)價格:根據採伐設計量約928m3,不檢量,在林地以活立木作死包價叁拾萬元。(¥300000元)(不包含兩金一費)

(三)付款辦法:一次性付清木材款。即在雙方簽訂經營合同五日內,乙方付清木材款30萬元及(兩金一費)給甲方。

三、生產經營期限

木材生產經營期限為20_年8月1日起至20_年12月31日止。超期經營的,甲方不再供給木材經營指標。

四、甲方責任

(一)按時完成採伐林木的採伐設計、辦理採伐證、指定採伐範圍、伐區檢查工作,如不完成該項工作造成乙方無法生產和不完成經營任務的,由甲方負責。

(二)監督乙方按有關規定進行生產施工及銷售指標的正確使用。

五、乙方責任

(一)必須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完成木材生產和銷售任務。

(二)負責木材生產和銷售的全過程(即伐木、去皮、拉山、製材、集材、保管、運輸、交費、上税、主辦外銷手續等)及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

(三)嚴格按照採伐證的規定和按林業採伐的標準進行生產,採伐木材禁止用斧頭,只能用手鋸和油鋸,製材只能用手鋸。伐根高度為上坡面與地面齊平,違反本規定,造成伐區驗收不合格的,因此造成損失由乙方負全部經濟責任。

(四)要嚴格地進行木材製材和集材,製材要科學合理,集材拉山時要徹底乾淨,不得遺棄。

(五)自行管好木材,生產經營期間,乙方要有專人在伐區守護木材。並堅持勤產快銷原則,不能只產不銷,積壓木材。

(六)生產經營期間,乙方要注意搞好防火安全,抓好生產安全,嚴格守法經營,按政策交納各種税費。如違反本規定,所造成的一切政治、經濟、法律及人生安全後果由乙方負責。

(七)負責處理好與當地農户的關係,自行解決好木材運輸過道等事宜,若發生木材被盜、羣眾阻撓生產、哄搶木材等案件,均由乙方自行報案處理,所涉及費用全部由乙方負責。

六、違約責任

(一)甲方不按本方責任完成工作,導致乙方無法正常施工和按時完成經營的,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相應損失。

(二)乙方違反林業採伐規定進行生產或者不按甲方指定範圍採伐,觸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甲方有權終止其經營資格,並以違約論處。

(三)經營期間,乙方如偷税漏税、違法經營影響甲方聲譽或損害甲方利益的,除賠償甲方損失外,甲方有權終止乙方的經營資格,並以違約論處。

(四)合同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得違約,如有違約必須賠償對方因此造成的相關損失,並處違約金壹拾萬元(人民幣)。

七、本生產經營合同未經甲方允許不得轉讓,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或補充。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履行完畢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生產經營合同 篇2

前言

_________與____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他有關法規,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共同投資舉辦生產及銷售_________鑽頭的合資經營企業,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合營雙方

本合同的當事人為:

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電 報:_________

郵政信箱:_________

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

職 務:_________

國 籍: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電 傳:_________

郵電信箱:_________

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

職 務:_________

國 籍:_________

第二條 成立合資經營公司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他有關法規,決定在中國境內建立合資經營_________鑽頭的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合營公司)。

2.1 合營公司的中文名稱為:_________;英文名稱為:_________

2.2 合營公司的法定地址:_________

2.3 合營公司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令和有關條例規定。

2.4 合營公司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對合營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各方按出資額在註冊資本中所佔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三條 生產經營目的、範圍和規模

3.1 甲乙雙方合資經營的目的是:採用_________先進製造技術,技術訣竊,以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製造與銷售具有國際先進水平的_________鑽頭。不斷提高產品質量,使合營公司產品的質量和價格在國際市場上均具有競爭力,提高企業經濟效益,使投資雙方獲得滿意的經濟利益。

3.2 生產經營範圍:合營公司生產和銷售各種類型和尺寸的_________鑽頭(及乙方在合營期間所發展並已投產的所有其他型號的_________鑽頭),以及以下與生產及銷售業務有關的活動:

3.2.1 對銷售的產品提供必要的技術服務;

3.2.2 研究與發展_________鑽頭新產品,以便更好地為用户服務。

3.3 生產規模:合營公司投產後第_________年,全面生產時,應具有生產_________只各種規模型號_________鑽頭的生產能力。

第四條 投資總額與註冊資本

4.1 合營公司的投資總額與註冊資本均為_________美元,甲乙雙方各投資_________美元,均為總註冊資本的_________%。

4.2 合營公司正式投產後,甲乙雙方以頭_________年的部分利潤作為再投資,用於發展新工藝,提高產量或增加流動資金。 4.4 合營公司每年應按中國地方政府規定繳付土地使用費。

4.5 甲乙雙方的現金分兩期交付。在合營公司取得營業執照之日起三個月內,繳付各自認繳現金出資額的_________%,其餘_________%在六個月內交齊。出資的現金應存入中國銀行_________分行合營公司的帳户內,並取得憑證。實物出資部分按雙方簽署的合同附件四作價協議中的規定交付合營公司,合營雙方繳付出資額後,經中國註冊的會計師驗證,出具驗資報告,由合營公司據以發給出資證明。

4.6 合營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以任何名義和方式回抽其註冊資本。

4.7 合營一方需轉讓為其所有的部分或全部出資額時,須經另一方同意,董事會一致通過並報請原審批機構批准;合營一方轉讓部分或全部出資額時,另一方有優先購買權;合營一方向第三者轉讓出資額時,條件不得比向合營另一方轉讓優惠,違反上述規定的轉讓無效。

第五條 合營各方的責任

5.1 甲方有責任完成下述各項事宜:

5.1.1 辦理為設立合營公司向中國有關主管部門申請批准,登記註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5.1.3 協助合營公司向有關銀行辦理開户及獲取貸款的手續。

5.1.4 向土地主管部門辦理申請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手續。

5.1.5 組織合營公司廠房及工程設施的土建設計、施工。

5.1.6 按本合同附件四“出資協議”1.1條所列項目在規定期間內提供現金、機械設備等。

5.1.7 協助辦理乙方為出資而提供的機械設備、器具的進口報關手續。

5.1.8 協助合營公司在中國境內購置設備、材料、原料及通訊設施。

5.1.9 協助合營公司聯繫落實水、電、氣和其他能源、交通等基礎設施。

5.1.10 協助合營公司招聘中國國內的能勝任本職工作的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員。

5.1.11 協助外籍工作人員辦理所需的入境簽證、工作許可證和旅行手續等。 5.1.13 協助乙方辦理乙方所得外匯匯出手續。

5.1.14 辦理合營公司委託的其他事項。

5.2 乙方有責任完成下述各項事項: 5.2.2 協助合營公司向國外銀行獲取貸款。

5.2.3 提供必要的設備安裝、調試及試生產技術人員。

5.2.4 培訓合營公司的技術人員、工人和管理人員。

5.2.5 保證按合同規定返銷合營公司產品,並採用多種方式與甲方密切配合,使合營公司達到外匯收支平衡。

5.2.6 協助合營公司在國際市場上購置設備、原材料。

5.2.7 協助中方人員辦理所需的入境簽證和必要的手續。

5.2.8 協助解決中方人員在國外的住宿及交通等。

5.2.9 辦理合營公司委託的其他事宜。

第六條 技術轉讓

6.1 甲乙雙方同意,將由甲方代表合營公司與乙方簽訂技術轉讓協議,以取得合營公司經營所需的先進技術,包括產品設計、製造工藝及生產管理技術和各種測試方法、材料配方、產品的質量標準、質量保證等。

6.2 乙方對轉讓技術提供如下保證:

6.2.1 向合營公司轉讓的全部技術是實用的、完整的、準確的、可靠的、符合合營公司要求的,按照轉讓技術生產的產品質量能達到乙方同類產品的質量標準,產量能達到規定的生產能力。

6.2.2 技術轉讓協議中規定的全部資料,均應按時提供給合營公司。

6.2.3 在合營公司整個合同的有效期間,乙方保證將其改進和發展的並已用於生產的所有新技術及時地、完整地提供給合營公司。

6.2.4 按技術轉讓協議的規定對合營公司技術人員的工人進行技術培訓,使他們能及時掌握所轉讓的技術。

6.2.5 提供合營公司認為必要的技術支持。

6.2.6 乙方將幫助中方試驗、評價熱穩定性_________產品。

第七條 產品銷售

7.1 乙方負責包銷合營公司年產量_________產品,但最多為_________只,其餘產品將由合營公司銷售到國內市場及按本合同附件五“產品銷售協議”原則所確定的國際市場。

7.2 如果乙方未能按7.1條的規定完成包銷數量,則應按未完成包銷產品的只數佔應完成包銷產品的總只數的比例,將分得的利潤或等值的進口原材料,補償給合營公司,超過_________年銷售數量時,可將超額完成的只數作為下年度包銷數不足的補償。

7.3 經董事會一致通過,報中國審批機構批准,合營公司可在中國境內外設立分支機構。

7.4 合營公司產品使用乙方的產品商標,並註明中國製造。

第八條 董事會

8.1 合營公司的註冊登記之日為合營公司董事會成立之日。

8.2 董事會由_________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_名。董事長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長由乙方委派,董事及董事長任期_________年,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甲乙方在任何時候均可經書面通知撤換由其委派的董事會成員。

8.3 董事會是合營公司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營公司一切重大事宜,下列重大事宜須經董事會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議;其他事宜可由多數通過作出決議。

8.3.1 合營公司章程的修改;

8.3.2 合營公司的解散;或合營公司合營期的延長;

8.3.3 合營公司註冊資本的增加;

8.3.4 合營公司與其他經濟組織的合併;

8.3.5 合營任一方出資額的轉讓;

8.3.6 總經理及副總經理的任免;

8.3.7 聘請在中國註冊的審計師

8.3.8 決定在中國境內外設立分支機構事宜;

8.3.9 其他合營雙方均認為屬重大事宜,需經董事會一致通過的事項;

8.4 董事長是合營公司的法定代表,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職責時,可經書面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代其職權。

8.5 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要召開一次,會議按如下規定進行:

8.5.1 董事會會議由董事長或由其書面授權代表負責召集並主持;

8.5.2 會議一般應在合營公司法定地址所在地召開,特別情況由董事會決定會議召開地點;

8.5.3 經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議,董事長可召開臨時董事會會議;

8.5.4 董事會會議應在有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時方可舉行,董事因故不能出席會議,可出具書面委託,授權他人代表其出席會議及表決,全體出席董事會會議的合法成員構成會議的法定人數,每人持一票表決權;

8.5.5 董事會會議應作好書面記錄,決議部分應使用中英文兩種文字,會議記錄經與會成員簽字後,連同會議期間收到的委託書,一併歸檔;

8.5.6 會議休會期間,根據董事書面表決所作出的決議與董事會會議決定具有同等效力。

8.6 董事除在公司另任職外,合營公司不支付董事會成員薪金。董事或董事書面委託的代表在董事會會議期間發生的與董事會議有關的旅行、交通、住宿補貼及會議本身費用,按董事會核准的數額,由全營公司支付。

第九條 管理機構

9.1 合營公司設管理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人,副總經理一人,首屆總經理由_________方推薦,首屆副總經理由_________方推薦,經董事會任命,任期_________年。下屆正、副總經理由董事會確定任命。

9.2 總經理職責是執行董事會會議的各項決議,主持合營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

9.3 合營公司可設立若干部門,各部門負責總經理和副總經理交辦的事項。

9.4 總經理、副總經理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行為,經董事會會議決定,可隨時撤換。

第十條 原材料及設備的採購

10.1 合營公司所需的生產用設備、原材料、運輸工具等,在質量、價格及交貨期等條件相同情況下,應優先在中國購買。 10.3 合營公司委託乙方代購的國外原材料、價格應與乙方賣給其子公司的優惠價相同。

第十一條 公司的籌建

11.1 合營公司籌備、建設期間,在董事會下設籌建組。籌建組由_________人組成,其中甲方_________人,乙方_________人,並由甲方推薦組長一人,乙方推薦副組成一人,組長、副組長均由董事會任命。 11.2.1 經甲、乙方代表批准後,簽訂購置設備、材料、器具等的合同,並履行之(包括交貨的'驗收,安裝調試等)。 11.2.3 組織設備、附屬工程的安裝調試。 11.2.5 負責技術資料的整理、轉譯。 11.3 籌建期間一切重要文件往來,須經正副組長雙方簽署後生效和執行。

11.4 籌建組在設備調試試車工作完成並辦理完畢手續後,報經董事會批准撤銷。

第十二條 勞動管理

12.1 合營公司職工的僱用、辭退、工資、勞動保險、勞動紀律、生活福利和獎懲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實施辦法》的規定,經董事會研究確定,並在合營公司和合營公司工會組織集體簽訂或和職工個別簽訂的勞動合同中加以具體規定。勞動合同訂立後,報當地勞動管理部門備案。

第十三條 税務、財務、審計

13.1 合營公司按中國的有關法律和條例規定繳納各種税金,包括地方税收,但只與乙方有關的利潤的匯出税、技術轉讓的提成費及入門費的預提所得税由乙方支付。 13.3 合營公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的有關規定和董事會的討論決定,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及職工福利獎勵基金。

13.4 合營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會計制度》及有關法規,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報當地財政部門及税務機關備案。

13.5 合營公司的會計年度採用公曆年度,即從公曆每年元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合營公司的一切自制的記帳憑證、單據、報表、帳簿均用中文書寫,以人民幣作為記帳本位幣。合營公司採用借貸複式記帳法,按權責發生制原則記帳,月終、季終及年終分別採用中英文編制報表。同時,合營公司按乙方要求的方法提供給乙方一份所需的會計資料,此資料不作為合營公司結算依據。

13.6 合營公司財務審計應聘請在中國註冊的會計師審查、稽核企業年度會計報表和全年帳目,出具查帳報告。如果任何一方認為需聘請其他國家的審計師,對年度財務進行審查,另一方應予同意,但所需一切費用由該聘請方負擔。

13.7 合營公司一切會計檔案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保存。合營公司解散後,所有帳本,文件由原中方合營者保存。

13.8 每一營業年度的頭三個月內,由總經理組織編制上一年度的財務決算包括負債表、損益計算表、納税報告和利潤分配方案,交董事會審查通過。

第十四條 合營期限

14.1 合營公司的合營期限為自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簽發營業執照之日起_________年。

第十五條 解散與清算

15.1 合營公司在合營期滿或提前終止合同宣佈解散時,應進行清算。清算時,由公司董事會提出清算程序原則及清算委員會人選,報公司主管部門審核。

15.3 清算委員會對合營公司的財產、實物、債權、債務進行全面清查,財產以帳面值為依據,編制清算資產負債表及財產目錄。

15.4 合營公司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按甲乙方的出資在註冊資本中所佔比例進行分配。

15.5 整個清算過程應在公司主管部門的監督下進行。

第十六條 保險

合營公司在中國境內的各項保險均在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投保,投保險別、保險價值、保期等按照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的規定由合營公司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七條 合同的修改、變更與解除

17.1 本合同生效後,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必須經甲乙雙方簽署書面協議,並報原審批機構批准後,方能生效。 17.3 由於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合同章程規定,造成合營公司無法經營或無法達到合同規定的經營目的,應視為違約方片面終止合同,對方除有權向違約一方索取賠償外,並有權按合同規定報原審批機構批准終止合同。如甲、乙雙方同意繼續經營,違約方應賠償合營公司的經濟損失。

第十八條 違約責任

18.1 甲乙任何一方,未按合同第四條的有關規定按期如數提交完出資額時,從逾期第一個月算起,每逾期一個月,違約一方應繳付應交出資額的百分之一的罰款給對方。逾期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計算,如逾期三個月仍未提交,違約方除應繳付投資額的百分之三的罰款外,守約一方有權按本合同第17.3條規定終止合同,並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第十九條 不可抗力

由於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他無法預見並且對後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告對方。並在十五天內,用航空掛號函件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並由有關政府部門出具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發生的證明,按事故對履行合同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履行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二十條 適用法律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二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21.1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_________仲裁院,根據該會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21.3 仲裁費用除仲裁委員會另有規定以外,由敗訴方負擔。

21.4 仲裁決議將採用中、英文書寫,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條 合同文本和文字

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書寫,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兩種文本如有不符,以中文本為準。合同的中英文正本各簽署一式四份,甲乙方各保存兩份。

第二十三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23.1 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原則訂立如下附件,下述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3.1.1 附件一、技術轉讓協議

共8頁,當前第4頁12345678

23.1.3 附件三、會計程序

23.2 上述附件的條款如有與主合同不符之處,以主合同為準。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生產經營合同 篇3

_____與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他有關法規,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共同投資舉辦生產及銷售_____鑽頭的合資經營企業,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合營雙方

本合同的當事人為: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地址:_____

電報:_____郵政信箱:_____

法定代表:

姓名:_____職務:_____國籍:_____

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地址:_____

電傳:_____郵電信箱:_____

法定代表:

姓名:_____職務:_____國籍:_____

第二條成立合資經營公司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他有關法規,決定在中國境內建立合資經營_____鑽頭的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合營公司)。

2.1合營公司的中文名稱為:_____

英文名稱為:_____

2.2合營公司的法定地址:_____

2.3合營公司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令和有關條例規定。

2.4合營公司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對合營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各方按出資額在註冊資本中所佔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三條生產經營目的、範圍和規模

3.1甲乙雙方合資經營的目的是:採用_____先進製造技術,技術訣竊,以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製造與銷售具有國際先進水平的_____鑽頭。不斷提高產品質量,使合營公司產品的質量和價格在國際市場上均具有競爭力,提高企業經濟效益,使投資雙方獲得滿意的經濟利益。

3.2生產經營範圍:合營公司生產和銷售各種類型和尺寸的_____鑽頭及乙方在合營期間所發展並已投產的所有其他型號的_____鑽頭。

合營公司還從事以下與生產及銷售業務有關的活動;

(1)對銷售的產品提供必要的技術服務;

(2)研究與發展_____鑽頭新產品,以便更好地為用户服務。

3.3生產規模:合營公司投產後第_____年,全面生產時,應具有生產_____只各種規模型號_____鑽頭的生產能力。

第四條投資總額與註冊資本

4.1合營公司的投資總額與註冊資本均為_____美元,甲乙雙方各投資_____美元,均為總註冊資本的_____%。

4.2合營公司正式投產後,甲乙雙方以頭_____年的部分利潤作為再投資,用於發展新工藝,提高產量或增加流動資金。

4.3甲乙雙方將按本合同附件四“作價協議”中1.1及1.2條所列內容作為出資。出資的實物部分,按作價協議規定進行作價。出資的實物所有權歸合營公司所有,免於任何抵押、質押、留置權等。

4.4合營公司每年應按中國地方政府規定繳付土地使用費。

4.5甲乙雙方的現金分兩期交付。在合營公司取得營業執照之日起三個月內,繳付各自認繳現金出資額的_____%,其餘_____%在六個月內交齊。出資的現金應存入中國銀行_____分行合營公司的帳户內,並取得憑證。實物出資部分按雙方簽署的合同附件四作價協議中的規定交付合營公司,合營雙方繳付出資額後,經中國註冊的會計師驗證,出具驗資報告,由合營公司據以發給出資證明。

4.6合營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以任何名義和方式回抽其註冊資本。

4.7合營一方需轉讓為其所有的部分或全部出資額時,須經另一方同意,董事會一致通過並報請原審批機構批准;合營一方轉讓部分或全部出資額時,另一方有優先購買權;合營一方向第三者轉讓出資額時,條件不得比向合營另一方轉讓優惠,違反上述規定的轉讓無效。

第五條合營各方的責任

5.1甲方有責任完成下述各項事宜:

5.1.1辦理為設立合營公司向中國有關主管部門申請批准,登記註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5.1.2協助合營公司辦理各項可能的減免税申請手續。

5.1.3協助合營公司向有關銀行辦理開户及獲取貸款的手續。

5.1.4向土地主管部門辦理申請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手續。

5.1.5組織合營公司廠房及工程設施的土建設計、施工。

5.1.6按本合同附件四“出資協議”1.1條所列項目在規定期間內提供現金、機械設備等。

5.1.7協助辦理乙方為出資而提供的機械設備、器具的進口報關手續。

5.1.8協助合營公司在中國境內購置設備、材料、原料及通訊設施。

5.1.9協助合營公司聯繫落實水、電、氣和其他能源、交通等基礎設施。

5.1.10協助合營公司招聘中國國內的能勝任本職工作的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員。

5.1.11協助外籍工作人員辦理所需的入境簽證、工作許可證和旅行手續等。

5.1.12協助解決合營公司職工的食宿、醫療、交通等。

5.1.13協助乙方辦理乙方所得外匯匯出手續。

5.1.14辦理合營公司委託的其他事項。

5.2乙方有責任完成下述各項事項:

5.2.1按本合同附件四“出資協議”1.2條所列提供現金、機械設備、工具、原材料等。

5.2.2協助合營公司向國外銀行獲取貸款。

5.2.3提供必要的設備安裝、調試及試生產技術人員。

5.2.4培訓合營公司的技術人員、工人和管理人員。

5.2.5保證按合同規定返銷合營公司產品,並採用多種方式與甲方密切配合,使合營公司達到外匯收支平衡。

5.2.6協助合營公司在國際市場上購置設備、原材料。

5.2.7協助中方人員辦理所需的入境簽證和必要的手續。

5.2.8協助解決中方人員在國外的住宿及交通等。

5.2.9辦理合營公司委託的其他事宜。

第六條技術轉讓

6.1甲乙雙方同意,將由甲方代表合營公司與乙方簽訂技術轉讓協議,以取得合營公司經營所需的先進技術,包括產品設計、製造工藝及生產管理技術和各種測試方法、材料配方、產品的質量標準、質量保證等。

6.2乙方對轉讓技術提供如下保證:

6.2.1向合營公司轉讓的全部技術是實用的、完整的、準確的、可靠的、符合合營公司要求的,按照轉讓技術生產的產品質量能達到乙方同類產品的質量標準,產量能達到規定的生產能力。

6.2.2技術轉讓協議中規定的全部資料,均應按時提供給合營公司。

6.2.3在合營公司整個合同的有效期間,乙方保證將其改進和發展的並已用於生產的所有新技術及時地、完整地提供給合營公司。

6.2.4按技術轉讓協議的規定對合營公司技術人員的工人進行技術培訓,使他們能及時掌握所轉讓的技術。

6.2.5提供合營公司認為必要的技術支持。

6.2.6乙方將幫助中方試驗、評價熱穩定性_____產品。

第七條產品銷售

7.1乙方負責包銷合營公司年產量_____產品,但最多為_____只,其餘產品將由合營公司銷售到國內市場及按本合同附件五“產品銷售協議”原則所確定的國際市場。

7.2如果乙方未能按7.1條的規定完成包銷數量,則應按未完成包銷產品的只數佔應完成包銷產品的總只數的比例,將分得的利潤或等值的進口原材料,補償給合營公司,超過_____年銷售數量時,可將超額完成的只數作為下年度包銷數不足的補償。

7.3經董事會一致通過,報中國審批機構批准,合營公司可在中國境內外設立分支機構。

7.4合營公司產品使用乙方的產品商標,並註明中國製造。

第八條董事會

8.1合營公司的註冊登記之日為合營公司董事會成立之日。

8.2董事會由_____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名。董事長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長由乙方委派,董事及董事長任期_____年,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甲乙方在任何時候均可經書面通知撤換由其委派的董事會成員。

8.3董事會是合營公司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營公司一切重大事宜,下列重大事宜須經董事會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議:

8.3.1合營公司章程的修改;

8.3.2合營公司的解散;或合營公司合營期的延長;

8.3.3合營公司註冊資本的增加;

8.3.4合營公司與其他經濟組織的合併;

8.3.5合營任一方出資額的轉讓;

8.3.6總經理及副總經理的任免;

8.3.7聘請在中國註冊的審計師;

8.3.8決定在中國境內外設立分支機構事宜;

8.3.9其他合營雙方均認為屬重大事宜,需經董事會一致通過的事項;其他事宜可由多數通過作出決議。

8.4董事長是合營公司的法定代表,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職責時,可經書面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代其職權。

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要召開一次,會議按如下規定進行:

8.5.1董事會會議由董事長或由其書面授權代表負責召集並主持;

8.5.2會議一般應在合營公司法定地址所在地召開,特別情況由董事會決定會議召開地點;

8.5.3經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議,董事長可召開臨時董事會會議;

8.5.4董事會會議應在有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時方可舉行,董事因故不能出席會議,可出具書面委託,授權他人代表其出席會議及表決,全體出席董事會會議的合法成員構成會議的法定人數,每人持一票表決權;

8.5.5董事會會議應作好書面記錄,決議部分應使用中英文兩種文字,會議記錄經與會成員簽字後,連同會議期間收到的委託書,一併歸檔;

8.5.6會議休會期間,根據董事書面表決所作出的決議與董事會會議決定具有同等效力。

8.6董事除在公司另任職外,合營公司不支付董事會成員薪金。董事或董事書面委託的代表在董事會會議期間發生的與董事會議有關的旅行、交通、住宿補貼及會議本身費用,按董事會核准的數額,由全營公司支付。

第九條管理機構

9.1合營公司設管理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人,副總經理一人,首屆總經理由_____方推薦,首屆副總經理由_____方推薦,經董事會任命,任期_____年。下屆正、副總經理由董事會確定任命。

9.2總經理職責是執行董事會會議的各項決議,主持合營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

9.3合營公司可設立若干部門,各部門負責總經理和副總經理交辦的事項。

9.4總經理、副總經理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行為,經董事會會議決定,可隨時撤換。

第十條原材料及設備的採購

10.1合營公司所需的生產用設備、原材料、運輸工具等,在質量、價格及交貨期等條件相同情況下,應優先在中國購買。

10.2在合營公司需要時可委託乙方在國外或委託甲方在國內購買設備,受委託方可提取_____的手續費。在選購過程中,受委託方的對方在認為必要時,有權派人蔘與選購工作。

10.3合營公司委託乙方代購的國外原材料、價格應與乙方賣給其子公司的優惠價相同。

第十一條公司的籌建

11.1合營公司籌備、建設期間,在董事會下設籌建組。籌建組由_____人組成,其中甲方_____人,乙方_____人,並由甲方推薦組長一人,乙方推薦副組成一人,組長、副組長均由董事會任命。

11.2籌建組在籌建期間負責處理以下事項:

11.2.1經甲、乙方代表批准後,簽訂購置設備、材料、器具等的合同,並履行之(包括交貨的驗收,安裝調試等)。

11.2.2甲乙雙方各項實物出資的驗收,及引進技術資料的檢驗、驗收。

11.2.3組織設備、附屬工程的安裝調試。

11.2.4編制籌建期間的建設及用款計劃,負責籌建期間的財務支付。

11.2.5負責技術資料的整理、轉譯。

11.2.6負責合營公司的一切文件,資料等的接收、整理、歸檔等。

11.3籌建期間一切重要文件往來,須經正副組長雙方簽署後生效和執行。

11.4籌建組在設備調試試車工作完成並辦理完畢手續後,報經董事會批准撤銷。

第十二條勞動管理

12.1合營公司職工的僱用、辭退、工資、勞動保險、勞動紀律、生活福利和獎懲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實施辦法》的規定,經董事會研究確定,並在合營公司和合營公司工會組織集體簽訂或和職工個別簽訂的勞動合同中加以具體規定。勞動合同訂立後,報當地勞動管理部門備案。

12.2總經理和副總經理的聘請及其工資待遇、社會保險、福利等,由董事會討論決定。

第十三條税務、財務、審計

13.1合營公司按中國的有關法律和條例規定繳納各種税金,包括地方税收,但只與乙方有關的利潤的匯出税、技術轉讓的提成費及入門費的預提所得税由乙方支付。

13.2合營公司職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税法》繳納個人所得税。

13.3合營公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的有關規定和董事會的討論決定,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及職工福利獎勵基金。

13.4合營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會計制度》及有關法規,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報當地財政部門及税務機關備案。

13.5合營公司的會計年度採用公曆年度,即從公曆每年元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合營公司的一切自制的記帳憑證、單據、報表、帳簿均用中文書寫,以人民幣作為記帳本位幣。合營公司採用借貸複式記帳法,按權責發生制原則記帳,月終、季終及年終分別採用中英文編制報表。同時,合營公司按乙方要求的方法提供給乙方一份所需的會計資料,此資料不作為合營公司結算依據。

13.6合營公司財務審計應聘請在中國註冊的會計師審查、稽核企業年度會計報表和全年帳目,出具查帳報告。如果任何一方認為需聘請其他國家的審計師,對年度財務進行審查,另一方應予同意,但所需一切費用由該聘請方負擔。

合營公司一切會計檔案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保存。合營公司解散後,所有帳本,文件由原中方合營者保存。

13.7每一營業年度的頭三個月內,由總經理組織編制上一年度的財務決算包括負債表、損益計算表、納税報告和利潤分配方案,交董事會審查通過。

第十四條合營期限

合營公司的合營期限為自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簽發營業執照之日起_____年。

在合營期滿前一年,如經營一方書面要求延長合營期限,經另一方同意,董事會一致通過,於期滿前六個月,將申請報告報原審批機構批准,辦理變更登記註冊手續,可以延長合營期限。

第十五條解散與清算

15.1合營公司在合營期滿或提前終止合同宣佈解散時,應進行清算。清算時,由公司董事會提出清算程序原則及清算委員會人選,報公司主管部門審核。

清算委員會委員甲乙方各佔_____,清算委員會委員應制定清算方案,並報請董事會通過執行。

15.2清算委員會對合營公司的財產、實物、債權、債務進行全面清查,財產以帳面值為依據,編制清算資產負債表及財產目錄。

15.3合營公司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按甲乙方的出資在註冊資本中所佔比例進行分配。

15.4整個清算過程應在公司主管部門的監督下進行。

第十六條保險

合營公司在中國境內的各項保險均在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投保,投保險別、保險價值、保期等按照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的規定由合營公司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七條合同的修改、變更與解除

17.1本合同生效後,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必須經甲乙雙方簽署書面協議,並報原審批機構批准後,方能生效。

17.2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是由於合營公司連年虧損無力經營,經董事會一致通過,並報原審批機構批准,可以提前終止合營期限和解除合同。

17.3由於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合同章程規定,造成合營公司無法經營或無法達到合同規定的經營目的,應視為違約方片面終止合同,對方除有權向違約一方索取賠償外,並有權按合同規定報原審批機構批准終止合同。如甲、乙雙方同意繼續經營,違約方應賠償合營公司的經濟損失。

第十八條違約責任

18.1甲乙任何一方,未按合同第四條的有關規定按期如數提交完出資額時,從逾期第一個月算起,每逾期一個月,違約一方應繳付應交出資額的百分之一的罰款給對方。逾期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計算,如逾期三個月仍未提交,違約方除應繳付投資額的百分之三的罰款外,守約一方有權按本合同第17.3條規定終止合同,並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18.2由於一方的過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失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的過失,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各自分別承擔自己應負的違約責任,支付違約費用。

第十九條不可抗力

由於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他無法預見並且對後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告對方。並在十五天內,用航空掛號函件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並由有關政府部門出具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發生的證明,按事故對履行合同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履行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二十條適用法律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二十一條爭議的解決

21.1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_____仲裁院,根據該會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21.2在仲裁過程中,除雙方有爭議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應繼續履行。

21.3仲裁費用除仲裁委員會另有規定以外,由敗訴方負擔。

21.4仲裁決議將採用中、英文書寫,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條合同文本和文字

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書寫,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兩種文本如有不符,以中文本為準。合同的中英文正本各簽署一式四份,甲乙方各保存兩份。

第二十三條合同生效及其他

23.1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原則訂立如下附件,下述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附件一、技術轉讓協議

附件二、產品銷售協議

附件三、會計程序

上述附件的條款如有與主合同不符之處,以主合同為準。附件一技術轉讓協議

目錄1)總則

2)技術轉讓內容

3)定義

4)價格

5)支付和支付條件

6)技術資料的交付

7)技術資料的轉譯

8)發展技術的提供

9)驗收

10)保證及違約索賠

11)製造和銷售

12)商標

13)保密

14)不可抗力

15)税收

16)適用法律

17)仲裁

18)生效

19)文字

20)合同附件

21)簽字

生產經營合同 篇4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友好合作、共同投資、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原則,以雙方充分協商一致,決定租賃冷水江市叁玖銻業有限公司段紹集車間的現有廠房及設施進行投資籌建叁條有色金屬冶煉合作項目生產線,聯合出資進行生產、經營,有關事項雙方協定如下:

一、合作辦法及宗旨

雙方利用的現有(冷水江市叁玖銻業有限公司段紹集車間)廠房、經營執照、場地、辦公樓及水電設施和附屬設施,進行共同租賃,根據甲乙雙方的資金實力與甲方的生產技術、營銷渠道,共同開展有色金屬廢料中綜合回收有價金屬的生產經營,搞活市場,實行盈利,共同發展壯大,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誠信為本,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宗旨。

二、合作名稱、主要生產經營地

公司名稱:冷水江市叁玖銻業有限公司。甲乙雙方租賃湖南省冷水江市的廠房場地作生產經營地(甲乙雙方與叁玖銻業公司簽訂於20xx年賃合同為準)。

三、合作經營項目和範圍

籌建三條銻鉛冶煉生產線(現有一條反射爐冶煉生產線可以生產,再興建兩條反身爐冶煉生產),進行生產經營,主要回收銻、鉛、鉍、金、銀、錫、銅等有價金屬,共同發展項目業務有關貿易的經營。

四、合作期限

自20xx年月日起,至20xx年月期限暫定伍年,合作期間雙方愉快,利益可觀,雙方另行協定再續。

五、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該項目叁條生產線正常運轉和市場價格估算預計週轉資金在一千八百萬元左右。投資籌建預計固定資產壹佰萬元,甲乙雙方各出資伍拾萬元作固定資產投資;甲乙雙方各出陸佰萬元作流動週轉資金,共計一千二佰萬元;其餘陸佰萬元資金由甲乙雙方融資,並按利息財務按月計算給甲乙雙方中的藉資方,如流動資金不足,從甲乙雙方借貸利息另作商議,所需資金必須在20xx年

六、經營方式

原料購入:雙方共同有業務責任採購原料,每批原料需雙方共同購入,取樣分析後核實利益空間,方可購入。產品銷售:由雙方共同協商,所有產品採取高價銷售的原則,確保共同發展的利益。

七、生產管理

由甲方負責生產技術,對生產流程控制,原料入爐搭配及生產原始紀錄,取樣化驗等,不斷提高產品質量,節省生產成本提高效益。雙方共同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和環保意識,選拔優秀員工,確保生產正常運轉。

八、財務管理

該合作項目實行獨立核算,甲方提供財務會計一名,保管員一名,供銷員一名,乙方提供出納一名、供銷員一名。由甲乙雙方簽字進行報結記賬。差旅費和購銷貨款及生產成本做到日清月結,每月提供甲乙雙方財務報表一份,有關證照税收由掛靠公司代理建賬,所發生的税利雙方平均分攤。按月發放工資,嚴格遵守財務制度,任何方不得挪用資金。

九、雙方共同的權力和義務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作期間正常經營範圍的一切行為,由雙方共同承擔民事責任,如某方超越權限和赤所發生的民事責任由該方承擔。

2、在合作期內,該生產線積累的財產和權益由雙方共同擁有和使用。

3、該合同簽訂開始運作後,任何一方投資人不得擅自抽回出資額。

4、投資人向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份時,必須經另一方投資人同意,在同等條件下,另一方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5、雙方有義務及責任保守生產技術和商業信息,合作期間不得與其它人或相關單位發生同類業務。

6、雙方共同遵紀守法,搞好生產經營,防止一切經營欺詐行為,搞好安全教育提高環保意識,確保無任何事故發生,共謀利益。

十、利益分配

該合作項目雙方在生產經營中所支付的成本及費用所產生的淨利益,每年進行一次結算,按甲乙雙方合同協定甲方為51%股份(2%的股份為生產技術股,不用投入股金),乙方股份為49%的股份比例進行分配,如有虧損同樣的股份比例進行承擔風險。

十一、合同履行及終止

1、合同一經簽訂,雙方自覺履行,並依法守法和平經營,合作終止時,甲乙雙方共同對該生產線的財產進行盤點,依法定程序收回債權和清償債務後,所餘財產甲方股份51%、乙方股份49%股份比例進行分配。

2、合作終止情形之下,如政策或環保取締,責令關停,或市場行情導致虧損重大,期滿掛靠公司不再租賃等情形,由雙方協商終止。

十二、違約責任

雙方共同遵守認真履行好合同,如有違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承擔一切因違約過錯引起的後果,並賠償對方損失。

十三、期它約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定並補充協議,如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通過人民法院訴訟處理。

2、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由雙方簽字蓋章生效之日起產生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月日

生產經營合同 篇5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因生產經營活動,流動資金出現短缺,向貸款方借款,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借款種類:流動資金借款。

第二條借款用途:貨款流動資。

第三條借款金額:___________萬元。

第四條借款利率:借款利率為月息2%;付息時間:按季支付.利息按借款方收到貸款方

借款到帳之日起計算。

第五條借款和還款期限:

1.借款時間共__年,自___________月___日止。

2.若提前還款則根據實際借款天數計算利息,每天按2%30天計算。

第六條還款資金來源:公司的貨款回籠資金。

第七條保證條款

1.借款人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2.借款方必須按照合同的期限還本付息。

3.由於經營管理不善而關閉、破產,確實無法履行合同的,在處理財產時,除了按國家規定用於發放工資、交納税款等必要的税費外,應優先償還貸款。

本合同非因《借款合同條例》規定允許解除合同的情況發生,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按照《借款合同條例》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時,應及時採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並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之後,借款人已佔用的借款和應付利息,仍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共同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借款方及貸款方各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__貸款方: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

生產經營合同 篇6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訂立合同雙方:公司,以下簡稱出租人;及其合夥人,以下簡稱承租人。

第二條 根據出租人的公開招標和承租人的投標與答辯,經過評標委員會的最後評標, 及其合夥人被確定為中標承租人。出租人和承租人雙方依據招標標底所確定的基本內容,特訂立本合同。

第三條 廠租賃經營後,仍然是全民所有制企業,不改變原來的政、税收渠道。

第四條 廠租賃經營後,必須貫徹執行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和法令。

第五條 廠的經營範圍和產品方向,原則上應符合 行業的點和發展規劃。

第六條 廠租賃經營後,應成為獨立核算、照章納税、自主經營、負盈虧、具有自我改造和自我發展能力的法人。

第二章 租賃期限、財產和租金

第七條 廠租賃經營期限為 年,即從 年 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八條 廠共有財產 元,其中:固定資產 元,流動資金 元。租給承租人自主經營。

第九條 租金定為 元,分 年繳納。

其中:

年度 元;

年度 元;

年度 元;

第十條 租金於應交年度的年後三十日內,由銀行劃撥,一次付清。

第十一條 出租人為了 廠發展需要,將租金收入返回承租人,作為擴大生產的資金,應當相應增加租金。承租人應做到專款專用。

第十二條 承租人對租賃的固定資產,應提取不低於 %的折舊基金和%的大修理基金,必須做到專款專用。

第十三條 廠租賃經營前的債務,由出租人清償。

第十四條 承租人用個人所得對 廠投資,產權歸承租人所有,租賃期滿後,可以帶走,也可以折價給下一個承租人。

第三章 承租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一節 承租人的權利

第十五條 承租人是 廠租賃經營期間的法定代表人和當然廠長,合夥租賃的承租代表人為法人代表和副廠長。

第十六條 承租人對租賃的財產有完全的使用權。

第十七條 承租人對 廠的經營有完全的自主權。

第十八條 承租人對 廠的經營管理有如下權利:

1.機構設置權;

2.人事任免權;

3.專業技術人員的聘任權;

4.獎懲、招用和辭退職工權;

5.自選工資形式、自定工資標準和獎金分配權。

第十九條 廠納税後剩餘的利潤,由承租人自主支配,分配的辦法,承租人可以和職工商量決定。

第二十條 承租人從租賃之月開始,停發工資、獎金、但保留原工資級別,並享受國家統一的晉級權。檔案工資允許計入成本。

承租人的生活費用,可以按月預支,預支的標準不超過企業職工平均收入的%,剩餘部分留作承租人的風險保證金,待租賃期滿後一次(或分期)提取。

預支每年結算一次,如果預支總額大於承租人收入時,用扣減下年度預支額度彌補。

第二十一條 承租人對租賃的設備中閒置無用、技術性能落後的舊設備,可以提出處理意見,經出租人同意,辦理手續,進行更新改造。

第二節 承租人的義務

第二十二條 承租人必須按照有關規定繳納各種税、費和統籌基金,其中包括國家能源交通重點建設基金。

第二十三條 承租人必須按期如數繳納税金。

第二十四條 承租人必須保證租賃的廠房、設備的完好,按照設備管理的有關規定,對設備進行定期維護保養,不經出租人的同意不得轉租、轉包他人經營。

合同終止時,承租人應當保證租賃的固定資產淨值不減少。

承租人應當對租賃的廠房、設備進行財產保險。

第二十五條 承租人必須保障 廠職工的合法權益,應當在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下,不斷提高職工的平均收入,不斷改善職工的勞動條件和福利待遇。

第二十六條 承租人應當有價值 元的財產作抵押,抵押物在租賃經營期間只有使用權,無處分權。抵押物應申請家庭財產保險。抵押金應交出租方存入銀行,利息歸承租人所有。

第四章 出租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一節 出租人的權利

第二十七條 出租人有權按時如數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第二十八條 出租人有權監督租賃財產不受損害。

第二十九條 出租人有權監督 廠的產品方向。

第三十條 出租人對 廠有財務監督、審計權。

第三十一條 出租人對 廠的產品質量有檢查權。

第三十二條 出租人有權維護 廠職工的合法權益。

第二節 出租人的義務

第三十三條 出租人應根據承租人的請求,積極協助解決經營活動中的困難和問題。

第三十四條 出租人不得違反合同規定,干涉承租人的經營自主權,干擾承人的經營管理活動。

第三十五條 出租人不得平調 廠的設備和物資。

第三十六條 出租人應當按照合同規定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權益。

第五章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三十七條 合同生效後,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

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第三十八條 合同履行期間,如果國家政策與合同簽訂時發生較大變化時(指國家與企業分配方面的變化,影響企業留利比例的變化),受影響的一方可以提出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三十九條 因承租人經營管理不善,或者重大決策失誤,給工廠造成連續一年以上虧損或重大損失時,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不負違約責任。保留向承租人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

第四十條 由於出租人違反合同規定,干擾承租人的經營管理活動,使承租人無法繼續經營,或者承租人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時,承租人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出租人承租違約責任。

第四十一條 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使合同無法完全履行或者無法履行的時候,經雙方協商,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四十二條 租賃期滿,合同自行終止。

租賃期滿三十日,承租人將 廠的固定資產和流動資產評估表和債權、債務平衡表交出租人審核,出租人會同財政、税務、銀行、審計等有關部門代表進行審核,審核無誤後,經租賃雙方代表簽字後,承租人可以離職。

第四十三條 租賃期滿後, 廠仍要租賃經營時,承租人在同等條件,有優先承租的權利。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四十四條 租賃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應負違約責任,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條款處理。

第四十五條 承租人不能按期繳納租金的,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當年租金%的違約金,並按每日萬分之 支付滯納金。

第四十六條 承租人無力支付租金的,應當用風險保證金支付,風險保證金不足繳納租金的,承租人應用抵押物或抵押金(保證人的保證金)折抵租金。合夥承租的合夥人負連帶責任。

第四十七條 承租期滿,承租人不能按質量交還租賃的財產,承租人應賠償損失並支付缺少數量價值 %的違約金。

第四十八條 出租人違反合同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給承租人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賠償直接損失,並支付當年租金 %的違約金。

第四十九條 租賃雙方發生糾紛以後,應當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到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章 附則

第五十條 承租人代表發生意外事故,由合夥人根據合夥協議另行推選承租代表人。

第五十一條 出租人的《租賃經營方案》、《招標書》和承租人的《投標書》、《答辯材料》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與合同

正文有矛盾之處,以合同正文為準。

第五十二條 本合同由出租方代表、承租方代表簽字並經 市公證處公證後生效。

第五十三條 本合同正本三份,出租人、承租人、 市公證處各執一份。

副本若干份,報 市經濟委員會、 市經濟體制改革委員會、

市財政局、勞動局、税務局、審計局、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國人民銀行市分行、中國工商銀行 市分行有關部門備案。

出租人代表: (簽字)

承租人代表: (簽字)

簽約日期:

生產經營合同 篇7

目錄

前言

)合營雙方

2)成立合資經營公司

3)生產經營目的、範圍和規模

4)投資總額與註冊資本

5)合營各方的責任

6)技術轉讓

7)產品銷售

8)董事會

9)管理機構

0)原材料及設備的採購

)公司的籌建

2)勞動管理

3)税務、財務、審計

4)合營期限

5)解散與清算

6)保險

7)合同的修改、變更與解除

8)違約責任

9)不可抗力

xx年,全面生產時,應具有生產_________只各種規模型號_________鑽頭的生產能力。

第四條投資總額與註冊資本

4. 合營公司的投資總額與註冊資本均為_________美元,甲乙雙方各投資_________美元,均為總註冊資本的_________%。

4.2合營公司正式投產後,甲乙雙方以頭_________年的部分利潤作為再投資,用於發展新工藝,提高產量或增加流動資金。

4.3甲乙雙方將按本合同附件四“作價協議”中.及.2條所列內容作為出資。出資的實物部分,按作價協議規定進行作價。出資的實物所有權歸合營公司所有,免於任何抵押、質押、留置權等。

4.4合營公司每年應按中國地方政府規定繳付土地使用費。

4.5甲乙雙方的現金分兩期交付。在合營公司取得營業執照之日起三個月內,繳付各自認繳現金出資額的_________%,其餘_________%在六個月內交齊。出資的現金應存入中國銀行_________分行合營公司的帳户內,並取得憑證。實物出資部分按雙方簽署的合同附件四作價協議中的規定交付合營公司,合營雙方繳付出資額後,經中國註冊的會計師驗證,出具驗資報告,由合營公司據以發給出資證明。

4.6合營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以任何名義和方式回抽其註冊資本。

4.7合營一方需轉讓為其所有的部分或全部出資額時,須經另一方同意,董事會一致通過並報請原審批機構批准;合營一方轉讓部分或全部出資額時,另一方有優先購買權;合營一方向第三者轉讓出資額時,條件不得比向合營另一方轉讓優惠,違反上述規定的轉讓無效。

第五條合營各方的責任

5. 甲方有責任完成下述各項事宜:

5.. 辦理為設立合營公司向中國有關主管部門申請批准,登記註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5..2協助合營公司辦理各項可能的減免税申請手續。

5..3協助合營公司向有關銀行辦理開户及獲取貸款的手續。

5..4向土地主管部門辦理申請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手續。

5..5組織合營公司廠房及工程設施的土建設計、施工。

5..6按本合同附件四“出資協議”.條所列項目在規定期間內提供現金、機械設備等。

5..7協助辦理乙方為出資而提供的機械設備、器具的進口報關手續。

5..8協助合營公司在中國境內購置設備、材料、原料及通訊設施。

5..9協助合營公司聯繫落實水、電、氣和其他能源、交通等基礎設施。

5..0協助合營公司招聘中國國內的能勝任本職工作的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員。

5.. 協助外籍工作人員辦理所需的入境簽證、工作許可證和旅行手續等。

5..2協助解決合營公司職工的食宿、醫療、交通等。

5..3協助乙方辦理乙方所得外匯匯出手續。

5..4辦理合營公司委託的其他事項。

5.2乙方有責任完成下述各項事項:

5.2. 按本合同附件四“出資協議”.2條所列提供現金、機械設備、工具、原材料等。

5.2.2協助合營公司向國外銀行獲取貸款。

5.2.3提供必要的設備安裝、調試及試生產技術人員。

5.2.4培訓合營公司的技術人員、工人和管理人員。

5.2.5保證按合同規定返銷合營公司產品,並採用多種方式與甲方密切配合,使合營公司達到外匯收支平衡。

5.2.6協助合營公司在國際市場上購置設備、原材料。

5.2.7協助中方人員辦理所需的入境簽證和必要的手續。

5.2.8協助解決中方人員在國外的住宿及交通等。

5.2.9辦理合營公司委託的其他事宜。

第六條技術轉讓

6.1 甲乙雙方同意,將由甲方代表合營公司與乙方簽訂技術轉讓協議,以取得合營公司經營所需的先進技術,包括產品設計、製造工藝及生產管理技術和各種測試方法、材料配方、產品的質量標準、質量保證等。

6.2乙方對轉讓技術提供如下保證:

6.2. 向合營公司轉讓的全部技術是實用的、完整的、準確的、可靠的、符合合營公司要求的,按照轉讓技術生產的產品質量能達到乙方同類產品的質量標準,產量能達到規定的生產能力。

6.2.2技術轉讓協議中規定的全部資料,均應按時提供給合營公司。

6.2.3在合營公司整個合同的有效期間,乙方保證將其改進和發展的並已用於生產的所有新技術及時地、完整地提供給合營公司。

6.2.4按技術轉讓協議的規定對合營公司技術人員的工人進行技術培訓,使他們能及時掌握所轉讓的技術。

6.2.5提供合營公司認為必要的技術支持。

6.2.6乙方將幫助中方試驗、評價熱穩定性_________產品。

第七條產品銷售

7.1乙方負責包銷合營公司年產量_________產品,但最多為_________只,其餘產品將由合營公司銷售到國內市場及按本合同附件五“產品銷售協議”原則所確定的國際市場。

7.2如果乙方未能按7.條的規定完成包銷數量,則應按未完成包銷產品的只數佔應完成包銷產品的總只數的比例,將分得的利潤或等值的進口原材料,補償給合營公司,超過_________年銷售數量時,可將超額完成的只數作為下年度包銷數不足的補償。

7.3經董事會一致通過,報中國審批機構批准,合營公司可在中國境內外設立分支機構。

7.4合營公司產品使用乙方的產品商標,並註明中國製造。

第八條董事會

8. 合營公司的註冊登記之日為合營公司董事會成立之日。

8.2董事會由_________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_名。董事長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長由乙方委派,董事及董事長任期_________年,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甲乙方在任何時候均可經書面通知撤換由其委派的董事會成員。

8.3董事會是合營公司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營公司一切重大事宜,下列重大事宜須經董事會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議;其他事宜可由多數通過作出決議。

8.3. 合營公司章程的修改;

8.3.2合營公司的解散;或合營公司合營期的延長;

8.3.3合營公司註冊資本的增加;

8.3.4合營公司與其他經濟組織的合併;

8.3.5合營任一方出資額的轉讓;

8.3.6總經理及副總經理的任免;

8.3.7聘請在中國註冊的審計師;

8.3.8決定在中國境內外設立分支機構事宜;

8.3.9其他合營雙方均認為屬重大事宜,需經董事會一致通過的事項;

8.4董事長是合營公司的法定代表,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職責時,可經書面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代其職權。

8.5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要召開一次,會議按如下規定進行:

8.5. 董事會會議由董事長或由其書面授權代表負責召集並主持;

8.5.2會議一般應在合營公司法定地址所在地召開,特別情況由董事會決定會議召開地點;

8.5.3經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議,董事長可召開臨時董事會會議;

8.5.4董事會會議應在有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時方可舉行,董事因故不能出席會議,可出具書面委託,授權他人代表其出席會議及表決,全體出席董事會會議的合法成員構成會議的法定人數,每人持一票表決權;

8.5.5董事會會議應作好書面記錄,決議部分應使用中英文兩種文字,會議記錄經與會成員簽字後,連同會議期間收到的委託書,一併歸檔;

8.5.6會議休會期間,根據董事書面表決所作出的決議與董事會會議決定具有同等效力。

8.6董事除在公司另任職外,合營公司不支付董事會成員薪金。董事或董事書面委託的代表在董事會會議期間發生的與董事會議有關的旅行、交通、住宿補貼及會議本身費用,按董事會核准的數額,由全營公司支付。

第九條管理機構

9. 合營公司設管理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人,副總經理一人,首屆總經理由_________方推薦,首屆副總經理由_________方推薦,經董事會任命,任期_________年。下屆正、副總經理由董事會確定任命。

9.2總經理職責是執行董事會會議的各項決議,主持合營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

9.3合營公司可設立若干部門,各部門負責總經理和副總經理交辦的事項。

9.4總經理、副總經理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行為,經董事會會議決定,可隨時撤換。

第十條原材料及設備的採購

0. 合營公司所需的生產用設備、原材料、運輸工具等,在質量、價格及交貨期等條件相同情況下,應優先在中國購買。

0.2在合營公司需要時可委託乙方在國外或委託甲方在國內購買設備,受委託方可提取_________的手續費。在選購過程中,受委託方的對方在認為必要時,有權派人蔘與選購工作。

0.3合營公司委託乙方代購的國外原材料、價格應與乙方賣給其子公司的優惠價相同。

第十一條公司的籌建

11. 合營公司籌備、建設期間,在董事會下設籌建組。籌建組由_________人組成,其中甲方_________人,乙方_________人,並由甲方推薦組長一人,乙方推薦副組成一人,組長、副組長均由董事會任命。

11.2籌建組在籌建期間負責處理以下事項:

11.2. 經甲、乙方代表批准後,簽訂購置設備、材料、器具等的合同,並履行之(包括交貨的驗收,安裝調試等)。

11.2.2甲乙雙方各項實物出資的驗收,及引進技術資料的檢驗、驗收。

11.2.3組織設備、附屬工程的安裝調試。

11.2.4編制籌建期間的建設及用款計劃,負責籌建期間的財務支付。

11.2.5負責技術資料的整理、轉譯。

11.2.6負責合營公司的一切文件,資料等的接收、整理、歸檔等。

11.3籌建期間一切重要文件往來,須經正副組長雙方簽署後生效和執行。

11.4籌建組在設備調試試車工作完成並辦理完畢手續後,報經董事會批准撤銷。

第十二條勞動管理

2. 合營公司職工的僱用、辭退、工資、勞動保險、勞動紀律、生活福利和獎懲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實施辦法》的規定,經董事會研究確定,並在合營公司和合營公司工會組織集體簽訂或和職工個別簽訂的勞動合同中加以具體規定。勞動合同訂立後,報當地勞動管理部門備案。

2.2總經理和副總經理的聘請及其工資待遇、社會保險、福利等,由董事會討論決定。

第十三條税務、財務、審計

3. 合營公司按中國的有關法律和條例規定繳納各種税金,包括地方税收,但只與乙方有關的利潤的匯出税、技術轉讓的提成費及入門費的預提所得税由乙方支付。

3.2合營公司職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税法》繳納個人所得税。

3.3合營公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的有關規定和董事會的討論決定,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及職工福利獎勵基金。

3.4合營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會計制度》及有關法規,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報當地財政部門及税務機關備案。

3.5合營公司的會計年度採用公曆年度,即從公曆每年元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合營公司的一切自制的記帳憑證、單據、報表、帳簿均用中文書寫,以人民幣作為記帳本位幣。合營公司採用借貸複式記帳法,按權責發生制原則記帳,月終、季終及年終分別採用中英文編制報表。同時,合營公司按乙方要求的方法提供給乙方一份所需的會計資料,此資料不作為合營公司結算依據。

3.6合營公司財務審計應聘請在中國註冊的會計師審查、稽核企業年度會計報表和全年帳目,出具查帳報告。如果任何一方認為需聘請其他國家的審計師,對年度財務進行審查,另一方應予同意,但所需一切費用由該聘請方負擔。

3.7合營公司一切會計檔案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保存。合營公司解散後,所有帳本,文件由原中方合營者保存。

3.8每一營業年度的頭三個月內,由總經理組織編制上一年度的財務決算包括負債表、損益計算表、納税報告和利潤分配方案,交董事會審查通過。

第十四條合營期限

4. 合營公司的合營期限為自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簽發營業執照之日起_________年。

4.2在合營期滿前一年,如經營一方書面要求延長合營期限,經另一方同意,董事會一致通過,於期滿前六個月,將申請報告報原審批機構批准,辦理變更登記註冊手續,可以延長合營期限。

第十五條解散與清算

5. 合營公司在合營期滿或提前終止合同宣佈解散時,應進行清算。清算時,由公司董事會提出清算程序原則及清算委員會人選,報公司主管部門審核。

5.2清算委員會委員甲乙方各佔_________,清算委員會委員應制定清算方案,並報請董事會通過執行。

5.3清算委員會對合營公司的財產、實物、債權、債務進行全面清查,財產以帳面值為依據,編制清算資產負債表及財產目錄。

5.4合營公司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按甲乙方的出資在註冊資本中所佔比例進行分配。

5.5整個清算過程應在公司主管部門的監督下進行。

第十六條保險

合營公司在中國境內的各項保險均在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投保,投保險別、保險價值、保期等按照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的規定由合營公司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七條合同的修改、變更與解除

7. 本合同生效後,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必須經甲乙雙方簽署書面協議,並報原審批機構批准後,方能生效。

7.2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是由於合營公司連年虧損無力經營,經董事會一致通過,並報原審批機構批准,可以提前終止合營期限和解除合同。

7.3由於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合同章程規定,造成合營公司無法經營或無法達到合同規定的經營目的,應視為違約方片面終止合同,對方除有權向違約一方索取賠償外,並有權按合同規定報原審批機構批准終止合同。如甲、乙雙方同意繼續經營,違約方應賠償合營公司的經濟損失。

第十八條違約責任

8. 甲乙任何一方,未按合同第四條的有關規定按期如數提交完出資額時,從逾期第一個月算起,每逾期一個月,違約一方應繳付應交出資額的百分之一的罰款給對方。逾期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計算,如逾期三個月仍未提交,違約方除應繳付投資額的百分之三的罰款外,守約一方有權按本合同第7.3條規定終止合同,並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8.2由於一方的過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失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的過失,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各自分別承擔自己應負的違約責任,支付違約費用。

第十九條不可抗力

由於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他無法預見並且對後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告對方。並在十五天內,用航空掛號函件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並由有關政府部門出具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發生的證明,按事故對履行合同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履行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二十條適用法律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二十一條爭議的解決

2.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_________仲裁院,根據該會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2.2在仲裁過程中,除雙方有爭議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應繼續履行。

2.3仲裁費用除仲裁委員會另有規定以外,由敗訴方負擔。

2.4仲裁決議將採用中、英文書寫,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條合同文本和文字

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書寫,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兩種文本如有不符,以中文本為準。合同的中英文正本各簽署一式四份,甲乙方各保存兩份。

第二十三條合同生效及其他

23. 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原則訂立如下附件,下述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3.. 附件一、技術轉讓協議

23..2附件二、產品銷售協議

23..3附件三、會計程序

23.2上述附件的條款如有與主合同不符之處,以主合同為準。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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