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經營合同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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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那麼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生產經營合同4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生產經營合同4篇

生產經營合同 篇1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住址:身份證號:聯繫電話:

為明確甲、乙雙方在木材生產經營過程中的責任、權利和義務,雙方通過充分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遵守執行。

一、生產經營木材的數量、材種和地點

甲方供給乙方生產經營木材數量約928m3,材種為杉原木;木材所在地點為納相分場15林班9、12、17小班(以採伐設計勾圖範圍為準)。

二、經營方式、價格和付款辦法

(一)經營方式:採用由甲方供給符合砍伐的活立木,並配給相應的木材經營指標(900—930m3),由乙方按規定自行負責生產(即伐木、去皮、拉山、製材、集材、保管等)和銷售(即運輸、交費、上税、主辦外銷手續等)全過程及一切生產銷售費用的經營辦法;兩金一費乙方交給甲方,由甲方代繳。

(二)價格:根據採伐設計量約928m3,不檢量,在林地以活立木作死包價叁拾萬元。(¥300000元)(不包含兩金一費)

(三)付款辦法:一次性付清木材款。即在雙方簽訂經營合同五日內,乙方付清木材款30萬元及(兩金一費)給甲方。

三、生產經營期限

木材生產經營期限為20_年8月1日起至20_年12月31日止。超期經營的,甲方不再供給木材經營指標。

四、甲方責任

(一)按時完成採伐林木的採伐設計、辦理採伐證、指定採伐範圍、伐區檢查工作,如不完成該項工作造成乙方無法生產和不完成經營任務的,由甲方負責。

(二)監督乙方按有關規定進行生產施工及銷售指標的正確使用。

五、乙方責任

(一)必須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完成木材生產和銷售任務。

(二)負責木材生產和銷售的全過程(即伐木、去皮、拉山、製材、集材、保管、運輸、交費、上税、主辦外銷手續等)及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

(三)嚴格按照採伐證的規定和按林業採伐的標準進行生產,採伐木材禁止用斧頭,只能用手鋸和油鋸,製材只能用手鋸。伐根高度為上坡面與地面齊平,違反本規定,造成伐區驗收不合格的,因此造成損失由乙方負全部經濟責任。

(四)要嚴格地進行木材製材和集材,製材要科學合理,集材拉山時要徹底乾淨,不得遺棄。

(五)自行管好木材,生產經營期間,乙方要有專人在伐區守護木材。並堅持勤產快銷原則,不能只產不銷,積壓木材。

(六)生產經營期間,乙方要注意搞好防火安全,抓好生產安全,嚴格守法經營,按政策交納各種税費。如違反本規定,所造成的一切政治、經濟、法律及人生安全後果由乙方負責。

(七)負責處理好與當地農户的關係,自行解決好木材運輸過道等事宜,若發生木材被盜、羣眾阻撓生產、哄搶木材等案件,均由乙方自行報案處理,所涉及費用全部由乙方負責。

六、違約責任

(一)甲方不按本方責任完成工作,導致乙方無法正常施工和按時完成經營的,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相應損失。

(二)乙方違反林業採伐規定進行生產或者不按甲方指定範圍採伐,觸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甲方有權終止其經營資格,並以違約論處。

(三)經營期間,乙方如偷税漏税、違法經營影響甲方聲譽或損害甲方利益的,除賠償甲方損失外,甲方有權終止乙方的經營資格,並以違約論處。

(四)合同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得違約,如有違約必須賠償對方因此造成的相關損失,並處違約金壹拾萬元(人民幣)。

七、本生產經營合同未經甲方允許不得轉讓,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或補充。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履行完畢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生產經營合同 篇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訂立合同雙方:公司,以下簡稱出租人;及其合夥人,以下簡稱承租人。

第二條 根據出租人的公開招標和承租人的投標與答辯,經過評標委員會的最後評標, 及其合夥人被確定為中標承租人。出租人和承租人雙方依據招標標底所確定的基本內容,特訂立本合同。

第三條 廠租賃經營後,仍然是全民所有制企業,不改變原來的政、税收渠道。

第四條 廠租賃經營後,必須貫徹執行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和法令。

第五條 廠的經營範圍和產品方向,原則上應符合 行業的點和發展規劃。

第六條 廠租賃經營後,應成為獨立核算、照章納税、自主經營、負盈虧、具有自我改造和自我發展能力的法人。

第二章 租賃期限、財產和租金

第七條 廠租賃經營期限為 年,即從 年 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八條 廠共有財產 元,其中:固定資產 元,流動資金 元。租給承租人自主經營。

第九條 租金定為 元,分 年繳納。

其中:

年度 元;

年度 元;

年度 元;

第十條 租金於應交年度的年後三十日內,由銀行劃撥,一次付清。

第十一條 出租人為了 廠發展需要,將租金收入返回承租人,作為擴大生產的資金,應當相應增加租金。承租人應做到專款專用。

第十二條 承租人對租賃的固定資產,應提取不低於 %的折舊基金和%的大修理基金,必須做到專款專用。

第十三條 廠租賃經營前的債務,由出租人清償。

第十四條 承租人用個人所得對 廠投資,產權歸承租人所有,租賃期滿後,可以帶走,也可以折價給下一個承租人。

第三章 承租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一節 承租人的權利

第十五條 承租人是 廠租賃經營期間的法定代表人和當然廠長,合夥租賃的承租代表人為法人代表和副廠長。

第十六條 承租人對租賃的財產有完全的使用權。

第十七條 承租人對 廠的經營有完全的自主權。

第十八條 承租人對 廠的經營管理有如下權利:

1.機構設置權;

2.人事任免權;

3.專業技術人員的聘任權;

4.獎懲、招用和辭退職工權;

5.自選工資形式、自定工資標準和獎金分配權。

第十九條 廠納税後剩餘的利潤,由承租人自主支配,分配的辦法,承租人可以和職工商量決定。

第二十條 承租人從租賃之月開始,停發工資、獎金、但保留原工資級別,並享受國家統一的晉級權。檔案工資允許計入成本。

承租人的生活費用,可以按月預支,預支的標準不超過企業職工平均收入的%,剩餘部分留作承租人的風險保證金,待租賃期滿後一次(或分期)提取。

預支每年結算一次,如果預支總額大於承租人收入時,用扣減下年度預支額度彌補。

第二十一條 承租人對租賃的設備中閒置無用、技術性能落後的舊設備,可以提出處理意見,經出租人同意,辦理手續,進行更新改造。

第二節 承租人的義務

第二十二條 承租人必須按照有關規定繳納各種税、費和統籌基金,其中包括國家能源交通重點建設基金。

第二十三條 承租人必須按期如數繳納税金。

第二十四條 承租人必須保證租賃的廠房、設備的完好,按照設備管理的有關規定,對設備進行定期維護保養,不經出租人的同意不得轉租、轉包他人經營。

合同終止時,承租人應當保證租賃的固定資產淨值不減少。

承租人應當對租賃的廠房、設備進行財產保險。

第二十五條 承租人必須保障 廠職工的合法權益,應當在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下,不斷提高職工的平均收入,不斷改善職工的勞動條件和福利待遇。

第二十六條 承租人應當有價值 元的財產作抵押,抵押物在租賃經營期間只有使用權,無處分權。抵押物應申請家庭財產保險。抵押金應交出租方存入銀行,利息歸承租人所有。

第四章 出租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一節 出租人的權利

第二十七條 出租人有權按時如數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第二十八條 出租人有權監督租賃財產不受損害。

第二十九條 出租人有權監督 廠的產品方向。

第三十條 出租人對 廠有財務監督、審計權。

第三十一條 出租人對 廠的產品質量有檢查權。

第三十二條 出租人有權維護 廠職工的合法權益。

第二節 出租人的義務

第三十三條 出租人應根據承租人的請求,積極協助解決經營活動中的困難和問題。

第三十四條 出租人不得違反合同規定,干涉承租人的經營自主權,干擾承人的經營管理活動。

第三十五條 出租人不得平調 廠的設備和物資。

第三十六條 出租人應當按照合同規定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權益。

第五章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三十七條 合同生效後,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

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第三十八條 合同履行期間,如果國家政策與合同簽訂時發生較大變化時(指國家與企業分配方面的變化,影響企業留利比例的變化),受影響的一方可以提出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三十九條 因承租人經營管理不善,或者重大決策失誤,給工廠造成連續一年以上虧損或重大損失時,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不負違約責任。保留向承租人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

第四十條 由於出租人違反合同規定,干擾承租人的經營管理活動,使承租人無法繼續經營,或者承租人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時,承租人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出租人承租違約責任。

第四十一條 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使合同無法完全履行或者無法履行的時候,經雙方協商,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四十二條 租賃期滿,合同自行終止。

租賃期滿三十日,承租人將 廠的固定資產和流動資產評估表和債權、債務平衡表交出租人審核,出租人會同財政、税務、銀行、審計等有關部門代表進行審核,審核無誤後,經租賃雙方代表簽字後,承租人可以離職。

第四十三條 租賃期滿後, 廠仍要租賃經營時,承租人在同等條件,有優先承租的權利。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四十四條 租賃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應負違約責任,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條款處理。

第四十五條 承租人不能按期繳納租金的,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當年租金%的違約金,並按每日萬分之 支付滯納金。

第四十六條 承租人無力支付租金的,應當用風險保證金支付,風險保證金不足繳納租金的,承租人應用抵押物或抵押金(保證人的保證金)折抵租金。合夥承租的合夥人負連帶責任。

第四十七條 承租期滿,承租人不能按質量交還租賃的財產,承租人應賠償損失並支付缺少數量價值 %的違約金。

第四十八條 出租人違反合同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給承租人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賠償直接損失,並支付當年租金 %的違約金。

第四十九條 租賃雙方發生糾紛以後,應當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到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章 附則

第五十條 承租人代表發生意外事故,由合夥人根據合夥協議另行推選承租代表人。

第五十一條 出租人的《租賃經營方案》、《招標書》和承租人的《投標書》、《答辯材料》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與合同

正文有矛盾之處,以合同正文為準。

第五十二條 本合同由出租方代表、承租方代表簽字並經 市公證處公證後生效。

第五十三條 本合同正本三份,出租人、承租人、 市公證處各執一份。

副本若干份,報 市經濟委員會、 市經濟體制改革委員會、

市財政局、勞動局、税務局、審計局、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國人民銀行市分行、中國工商銀行 市分行有關部門備案。

出租人代表: (簽字)

承租人代表: (簽字)

簽約日期:

生產經營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為了規範工程項目的承包經營及保障公司和股東的合法權益,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根據我國《建築法》、《安全生產法》、《合同法》及建設行政部門的相關規定。在遵循自願、公平、協商一致的原則下,雙方就本建設工程項目承包經營事項和安全生產責任的管理達成如下合同內容:

一、承包經營的工程項目概況、經營方式

(一)、工程項目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規模:①結構②層數③面積㎡

4、工程造價:

5、開工時間:年月日

6、竣工時間:年月日

(二)、經營方式:按照甲方與建設單位簽訂的施工合同,乙方以自己組織調配並管理進入工程項目的人力、資金、物資、機械設備等生產要素完成工程,並以自負盈虧的方式獨立經營。

二、雙方約定甲方的管理費及工商、税務、建設等部門的税費和支付方式

1、乙方給付甲方管理費按工程造價%元,乙方確定在簽訂本合同時一次付清甲方管理費或分期付清的具體時間。

2、乙方承擔本建設工程項目應向工商、税務、建設等部門繳納的全部税費;乙方按照整個工程需繳(交)納數額,在規定的時間內直接向工商、税務、建設等部門按期全額交清。工商、税務、建設等部門開具收款的票據和繳納税款的税票、原始憑據交由甲方公司財務。

3、乙方按工程總造價的5%購置施工機械設備的原始發票,必須交甲方公司財務入賬,送交的機械設備原始發票未達到規定的比例標準,甲方按乙方欠交的發票金額換算增加收取上交管理費。

三、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對乙方的財務、固定資產及合同履行進行審查、監督。

2、甲方對建設單位撥付的工程款實施審查管理並監督乙方的正確使用。

3、甲方協助乙方處理在工程項目生產經營中遇到的疑難問題和糾紛。在乙方按時履行合同義務符合約定的情況下,辦理應為乙方出具的各種手續或證件。

(一)、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在工程項目生產經營中,自己組織調配並管理進入工程項目的人力、資金、物資、機械設備等生產要素,以自負盈虧的方式獨立經營。

2、乙方必須將建設方工程款撥入甲方賬户,每月末將建設方撥款對賬單加蓋建設方財務章送交甲方。

3、乙方必須按時足額上交甲方管理費和繳納工商、税務、建設等部門的税費。按時履行因建設工程項目承包經營中的各項應付款的清償及給付民工工資。因拖欠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及法律責任。

四、安全生產責任及承包經營的管理

1、乙方在工程項目承包經營中必須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守執行甲方的各項管理制度,自覺接受上級監督並服從管理。按照甲方與建設單位簽訂的施工合同,必須履行施工合同中的各項條款,對工程項目施工執行有關技術規範和標準,確保工程質量和工期,嚴格安全生產管理,對建設單位交付的工程承擔全部的法律後果。

2、乙方在承包經營中必須加強自身及其員工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等法律、法規的培訓、學習和教育,增強法律意識,提高安全生產管理。

3、乙方必須加強對安全生產的管理,乙方為安全生產管理的直接負責人,也是主要負責人。乙方必須為自己工程項目內的員工提供安全防護用具,並提供安全保障設施,為員工辦理安全生產意外傷害保險。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施救,造成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全部賠償。

4、乙方不得在工程建設中違規操作及有損於甲方及其建設單位財產和他人人身安全的違法行為,對乙方違規操作及其違法行為甲方有權責令其停止生產並解除承包經營。

5、乙方無權以甲方的名義在外借款、賒購各種材料及商品,由此產生的後果由乙方個人承擔,與甲方無關。

6、乙方的一切經營活動,由乙方直接對外承擔民事責任,承擔因自己所涉及的一切經濟等法律責任。

五、違約責任及處理方式

1、一方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約定等原因,給另一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違約方向另一方賠償因此受到的全部損失。

2、發生合同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訴至甲方公司註冊地法院受理解決。

六、合同份數、生效形式及期限

1、本合同內容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至乙方承包經營的工程項目全部經發包方(建設單位)驗收合格和全部合同義務履行完畢後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生產經營合同 篇4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友好合作、共同投資、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原則,以雙方充分協商一致,決定租賃冷水江市叁玖銻業有限公司段紹集車間的現有廠房及設施進行投資籌建叁條有色金屬冶煉合作項目生產線,聯合出資進行生產、經營,有關事項雙方協定如下:

一、合作辦法及宗旨

雙方利用的現有(冷水江市叁玖銻業有限公司段紹集車間)廠房、經營執照、場地、辦公樓及水電設施和附屬設施,進行共同租賃,根據甲乙雙方的資金實力與甲方的生產技術、營銷渠道,共同開展有色金屬廢料中綜合回收有價金屬的生產經營,搞活市場,實行盈利,共同發展壯大,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誠信為本,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宗旨。

二、合作名稱、主要生產經營地

公司名稱:冷水江市叁玖銻業有限公司。甲乙雙方租賃湖南省冷水江市的廠房場地作生產經營地(甲乙雙方與叁玖銻業公司簽訂於20xx年賃合同為準)。

三、合作經營項目和範圍

籌建三條銻鉛冶煉生產線(現有一條反射爐冶煉生產線可以生產,再興建兩條反身爐冶煉生產),進行生產經營,主要回收銻、鉛、鉍、金、銀、錫、銅等有價金屬,共同發展項目業務有關貿易的經營。

四、合作期限

自20xx年月日起,至20xx年月期限暫定伍年,合作期間雙方愉快,利益可觀,雙方另行協定再續。

五、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該項目叁條生產線正常運轉和市場價格估算預計週轉資金在一千八百萬元左右。投資籌建預計固定資產壹佰萬元,甲乙雙方各出資伍拾萬元作固定資產投資;甲乙雙方各出陸佰萬元作流動週轉資金,共計一千二佰萬元;其餘陸佰萬元資金由甲乙雙方融資,並按利息財務按月計算給甲乙雙方中的藉資方,如流動資金不足,從甲乙雙方借貸利息另作商議,所需資金必須在20xx年

六、經營方式

原料購入:雙方共同有業務責任採購原料,每批原料需雙方共同購入,取樣分析後核實利益空間,方可購入。產品銷售:由雙方共同協商,所有產品採取高價銷售的原則,確保共同發展的利益。

七、生產管理

由甲方負責生產技術,對生產流程控制,原料入爐搭配及生產原始紀錄,取樣化驗等,不斷提高產品質量,節省生產成本提高效益。雙方共同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和環保意識,選拔優秀員工,確保生產正常運轉。

八、財務管理

該合作項目實行獨立核算,甲方提供財務會計一名,保管員一名,供銷員一名,乙方提供出納一名、供銷員一名。由甲乙雙方簽字進行報結記賬。差旅費和購銷貨款及生產成本做到日清月結,每月提供甲乙雙方財務報表一份,有關證照税收由掛靠公司代理建賬,所發生的税利雙方平均分攤。按月發放工資,嚴格遵守財務制度,任何方不得挪用資金。

九、雙方共同的權力和義務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作期間正常經營範圍的一切行為,由雙方共同承擔民事責任,如某方超越權限和赤所發生的民事責任由該方承擔。

2、在合作期內,該生產線積累的財產和權益由雙方共同擁有和使用。

3、該合同簽訂開始運作後,任何一方投資人不得擅自抽回出資額。

4、投資人向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份時,必須經另一方投資人同意,在同等條件下,另一方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5、雙方有義務及責任保守生產技術和商業信息,合作期間不得與其它人或相關單位發生同類業務。

6、雙方共同遵紀守法,搞好生產經營,防止一切經營欺詐行為,搞好安全教育提高環保意識,確保無任何事故發生,共謀利益。

十、利益分配

該合作項目雙方在生產經營中所支付的成本及費用所產生的淨利益,每年進行一次結算,按甲乙雙方合同協定甲方為51%股份(2%的股份為生產技術股,不用投入股金),乙方股份為49%的股份比例進行分配,如有虧損同樣的股份比例進行承擔風險。

十一、合同履行及終止

1、合同一經簽訂,雙方自覺履行,並依法守法和平經營,合作終止時,甲乙雙方共同對該生產線的財產進行盤點,依法定程序收回債權和清償債務後,所餘財產甲方股份51%、乙方股份49%股份比例進行分配。

2、合作終止情形之下,如政策或環保取締,責令關停,或市場行情導致虧損重大,期滿掛靠公司不再租賃等情形,由雙方協商終止。

十二、違約責任

雙方共同遵守認真履行好合同,如有違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承擔一切因違約過錯引起的後果,並賠償對方損失。

十三、期它約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定並補充協議,如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通過人民法院訴訟處理。

2、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由雙方簽字蓋章生效之日起產生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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