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經營合同三篇

來源:文萃谷 2.22W

隨着廣大人民羣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生產經營合同3篇,歡迎大家分享。

生產經營合同三篇

生產經營合同 篇1

甲方:

代理人:簽訂地點:南寧市興寧區

乙方:

代理人:簽訂時間:

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發展、開發和運作經營中國國際貿易廣大的市場,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和乙方合作經營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經營、合作單位和名稱

甲方XXXXXXXXXXXXX,以下簡稱甲方,乙方XXXXXXXXXXXX以下簡稱乙方。甲乙雙方在開發和運作進出口貿易的單位名稱為:廣西華興食品國際貿易部(暫定名稱),法定代表人為甲方:XXXXXXXXXXXX,必須使用甲方統一的公司名稱和品牌,名片及其它宣傳品按照甲方規定的宣傳要求進行製作。二:以資合作的金額佔股份比例

甲方佔投入國際貿易部開發、運作資金和軟、硬件設施購置、維護和支出等一切支出的費用,佔投入支出費用總額的60%,乙方佔投入國際貿易部開發、運作資金和軟、硬件設施購置、維護和支出等一切支出的費用,佔投入支出費用總額的40%合作。即60:40的股份比例(具體依國際貿易部財務賬目投入和支出明細為準)

例注:軟件指的是:如電腦程序軟件、廣告媒體制作等,硬件指的是:如汽車、辦公用具、電腦等,支出的費用為各項開支的費用等。

三、國際貿易部投入、經營、銷售合作盈、虧分配標準

在國際貿易部投入、經營、銷售、支出費用合作發生的盈、虧金額,甲方佔合作盈、虧金額分配比為60%,乙方佔合作盈、虧金額分配比為40%。即60:40的比例。年終分配盈、虧金額時,按照此比例進行分配。

四、經營管理、國際貿易部人員配置、和財務監督事宜

乙方在合作經營進出口,運作開發國內外市場時,必須服從甲方各項管理規定、操作流程和華興公司的規章制度及運作方案和政策等。華興食品國際貿易部(暫定名稱)財務人員和管理人員由甲方派駐,其他人員採取招聘。在經營、管理方面,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管理和經營、運作,服從財務管理和審核

五、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作過程中,如單方面退出協議約定,按照協議規定,將投入軟、硬件設施和支出費用全額承擔。(具體依國際貿易部財務賬目明細為準)

2、甲乙雙方在國際貿易部經營過程中,都不得與合作客户有私人利益,(即回扣之類的事情發生)和私下經貿往來,一經發現,以一罰十。

六、爭議解決方式

關於本協議的一切爭議,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或向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興寧區法院訴訟解決。協議有效期

本協議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本協議生效後所需資金,甲方和乙方需在年月日匯入國際貿易部獨立賬户。

1、根據市場發展,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的其它相關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一份。

甲方:乙方:日期:

生產經營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為了規範工程項目的承包經營及保障公司和股東的合法權益,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根據我國《建築法》、《安全生產法》、《合同法》及建設行政部門的相關規定。在遵循自願、公平、協商一致的原則下,雙方就本建設工程項目承包經營事項和安全生產責任的管理達成如下合同內容:

一、承包經營的工程項目概況、經營方式

(一)、工程項目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規模:①結構②層數③面積㎡

4、工程造價:

5、開工時間:年月日

6、竣工時間:年月日

(二)、經營方式:按照甲方與建設單位簽訂的施工合同,乙方以自己組織調配並管理進入工程項目的人力、資金、物資、機械設備等生產要素完成工程,並以自負盈虧的方式獨立經營。

二、雙方約定甲方的管理費及工商、税務、建設等部門的税費和支付方式

1、乙方給付甲方管理費按工程造價%元,乙方確定在簽訂本合同時一次付清甲方管理費或分期付清的具體時間。

2、乙方承擔本建設工程項目應向工商、税務、建設等部門繳納的全部税費;乙方按照整個工程需繳(交)納數額,在規定的時間內直接向工商、税務、建設等部門按期全額交清。工商、税務、建設等部門開具收款的票據和繳納税款的税票、原始憑據交由甲方公司財務。

3、乙方按工程總造價的5%購置施工機械設備的原始發票,必須交甲方公司財務入賬,送交的機械設備原始發票未達到規定的比例標準,甲方按乙方欠交的發票金額換算增加收取上交管理費。

三、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對乙方的財務、固定資產及合同履行進行審查、監督。

2、甲方對建設單位撥付的工程款實施審查管理並監督乙方的正確使用。

3、甲方協助乙方處理在工程項目生產經營中遇到的疑難問題和糾紛。在乙方按時履行合同義務符合約定的情況下,辦理應為乙方出具的各種手續或證件。

(一)、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在工程項目生產經營中,自己組織調配並管理進入工程項目的人力、資金、物資、機械設備等生產要素,以自負盈虧的方式獨立經營。

2、乙方必須將建設方工程款撥入甲方賬户,每月末將建設方撥款對賬單加蓋建設方財務章送交甲方。

3、乙方必須按時足額上交甲方管理費和繳納工商、税務、建設等部門的税費。按時履行因建設工程項目承包經營中的各項應付款的清償及給付民工工資。因拖欠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及法律責任。

四、安全生產責任及承包經營的管理

1、乙方在工程項目承包經營中必須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守執行甲方的各項管理制度,自覺接受上級監督並服從管理。按照甲方與建設單位簽訂的施工合同,必須履行施工合同中的各項條款,對工程項目施工執行有關技術規範和標準,確保工程質量和工期,嚴格安全生產管理,對建設單位交付的工程承擔全部的法律後果。

2、乙方在承包經營中必須加強自身及其員工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等法律、法規的培訓、學習和教育,增強法律意識,提高安全生產管理。

3、乙方必須加強對安全生產的管理,乙方為安全生產管理的直接負責人,也是主要負責人。乙方必須為自己工程項目內的員工提供安全防護用具,並提供安全保障設施,為員工辦理安全生產意外傷害保險。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施救,造成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全部賠償。

4、乙方不得在工程建設中違規操作及有損於甲方及其建設單位財產和他人人身安全的違法行為,對乙方違規操作及其違法行為甲方有權責令其停止生產並解除承包經營。

5、乙方無權以甲方的名義在外借款、賒購各種材料及商品,由此產生的後果由乙方個人承擔,與甲方無關。

6、乙方的一切經營活動,由乙方直接對外承擔民事責任,承擔因自己所涉及的一切經濟等法律責任。

五、違約責任及處理方式

1、一方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約定等原因,給另一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違約方向另一方賠償因此受到的全部損失。

2、發生合同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訴至甲方公司註冊地法院受理解決。

六、合同份數、生效形式及期限

1、本合同內容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至乙方承包經營的工程項目全部經發包方(建設單位)驗收合格和全部合同義務履行完畢後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生產經營合同 篇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訂立合同雙方:公司,以下簡稱出租人;及其合夥人,以下簡稱承租人。

第二條 根據出租人的公開招標和承租人的投標與答辯,經過評標委員會的最後評標, 及其合夥人被確定為中標承租人。出租人和承租人雙方依據招標標底所確定的基本內容,特訂立本合同。

第三條 廠租賃經營後,仍然是全民所有制企業,不改變原來的政、税收渠道。

第四條 廠租賃經營後,必須貫徹執行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和法令。

第五條 廠的經營範圍和產品方向,原則上應符合 行業的點和發展規劃。

第六條 廠租賃經營後,應成為獨立核算、照章納税、自主經營、負盈虧、具有自我改造和自我發展能力的法人。

第二章 租賃期限、財產和租金

第七條 廠租賃經營期限為 年,即從 年 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八條 廠共有財產 元,其中:固定資產 元,流動資金 元。租給承租人自主經營。

第九條 租金定為 元,分 年繳納。

其中:

年度 元;

年度 元;

年度 元;

第十條 租金於應交年度的年後三十日內,由銀行劃撥,一次付清。

第十一條 出租人為了 廠發展需要,將租金收入返回承租人,作為擴大生產的資金,應當相應增加租金。承租人應做到專款專用。

第十二條 承租人對租賃的固定資產,應提取不低於 %的折舊基金和%的大修理基金,必須做到專款專用。

第十三條 廠租賃經營前的債務,由出租人清償。

第十四條 承租人用個人所得對 廠投資,產權歸承租人所有,租賃期滿後,可以帶走,也可以折價給下一個承租人。

第三章 承租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一節 承租人的權利

第十五條 承租人是 廠租賃經營期間的法定代表人和當然廠長,合夥租賃的承租代表人為法人代表和副廠長。

第十六條 承租人對租賃的財產有完全的使用權。

第十七條 承租人對 廠的經營有完全的自主權。

第十八條 承租人對 廠的經營管理有如下權利:

1.機構設置權;

2.人事任免權;

3.專業技術人員的聘任權;

4.獎懲、招用和辭退職工權;

5.自選工資形式、自定工資標準和獎金分配權。

第十九條 廠納税後剩餘的利潤,由承租人自主支配,分配的辦法,承租人可以和職工商量決定。

第二十條 承租人從租賃之月開始,停發工資、獎金、但保留原工資級別,並享受國家統一的晉級權。檔案工資允許計入成本。

承租人的生活費用,可以按月預支,預支的標準不超過企業職工平均收入的%,剩餘部分留作承租人的風險保證金,待租賃期滿後一次(或分期)提取。

預支每年結算一次,如果預支總額大於承租人收入時,用扣減下年度預支額度彌補。

第二十一條 承租人對租賃的設備中閒置無用、技術性能落後的舊設備,可以提出處理意見,經出租人同意,辦理手續,進行更新改造。

第二節 承租人的義務

第二十二條 承租人必須按照有關規定繳納各種税、費和統籌基金,其中包括國家能源交通重點建設基金。

第二十三條 承租人必須按期如數繳納税金。

第二十四條 承租人必須保證租賃的廠房、設備的完好,按照設備管理的有關規定,對設備進行定期維護保養,不經出租人的同意不得轉租、轉包他人經營。

合同終止時,承租人應當保證租賃的'固定資產淨值不減少。

承租人應當對租賃的廠房、設備進行財產保險。

第二十五條 承租人必須保障 廠職工的合法權益,應當在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下,不斷提高職工的平均收入,不斷改善職工的勞動條件和福利待遇。

第二十六條 承租人應當有價值 元的財產作抵押,抵押物在租賃經營期間只有使用權,無處分權。抵押物應申請家庭財產保險。抵押金應交出租方存入銀行,利息歸承租人所有。

第四章 出租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一節 出租人的權利

第二十七條 出租人有權按時如數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第二十八條 出租人有權監督租賃財產不受損害。

第二十九條 出租人有權監督 廠的產品方向。

第三十條 出租人對 廠有財務監督、審計權。

第三十一條 出租人對 廠的產品質量有檢查權。

第三十二條 出租人有權維護 廠職工的合法權益。

第二節 出租人的義務

第三十三條 出租人應根據承租人的請求,積極協助解決經營活動中的困難和問題。

第三十四條 出租人不得違反合同規定,干涉承租人的經營自主權,干擾承人的經營管理活動。

第三十五條 出租人不得平調 廠的設備和物資。

第三十六條 出租人應當按照合同規定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權益。

第五章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三十七條 合同生效後,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

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第三十八條 合同履行期間,如果國家政策與合同簽訂時發生較大變化時(指國家與企業分配方面的變化,影響企業留利比例的變化),受影響的一方可以提出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三十九條 因承租人經營管理不善,或者重大決策失誤,給工廠造成連續一年以上虧損或重大損失時,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不負違約責任。保留向承租人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

第四十條 由於出租人違反合同規定,干擾承租人的經營管理活動,使承租人無法繼續經營,或者承租人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時,承租人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出租人承租違約責任。

第四十一條 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使合同無法完全履行或者無法履行的時候,經雙方協商,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四十二條 租賃期滿,合同自行終止。

租賃期滿三十日,承租人將 廠的固定資產和流動資產評估表和債權、債務平衡表交出租人審核,出租人會同財政、税務、銀行、審計等有關部門代表進行審核,審核無誤後,經租賃雙方代表簽字後,承租人可以離職。

第四十三條 租賃期滿後, 廠仍要租賃經營時,承租人在同等條件,有優先承租的權利。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四十四條 租賃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應負違約責任,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條款處理。

第四十五條 承租人不能按期繳納租金的,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當年租金%的違約金,並按每日萬分之 支付滯納金。

第四十六條 承租人無力支付租金的,應當用風險保證金支付,風險保證金不足繳納租金的,承租人應用抵押物或抵押金(保證人的保證金)折抵租金。合夥承租的合夥人負連帶責任。

第四十七條 承租期滿,承租人不能按質量交還租賃的財產,承租人應賠償損失並支付缺少數量價值 %的違約金。

第四十八條 出租人違反合同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給承租人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賠償直接損失,並支付當年租金 %的違約金。

第四十九條 租賃雙方發生糾紛以後,應當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到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章 附則

第五十條 承租人代表發生意外事故,由合夥人根據合夥協議另行推選承租代表人。

第五十一條 出租人的《租賃經營方案》、《招標書》和承租人的《投標書》、《答辯材料》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與合同

正文有矛盾之處,以合同正文為準。

第五十二條 本合同由出租方代表、承租方代表簽字並經 市公證處公證後生效。

第五十三條 本合同正本三份,出租人、承租人、 市公證處各執一份。

副本若干份,報 市經濟委員會、 市經濟體制改革委員會、

市財政局、勞動局、税務局、審計局、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國人民銀行市分行、中國工商銀行 市分行有關部門備案。

出租人代表: (簽字)

承租人代表: (簽字)

簽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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