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圃承包合同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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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係,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那麼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麼寫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苗圃承包合同,歡迎閲讀與收藏。

苗圃承包合同7篇

苗圃承包合同 篇1

訂立合同雙方:

__縣__鄉林業管理站(或縣林業局),以下簡稱甲方;

__縣__鄉__村__村民,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促進植樹造林植業,加速綠化速度,滿足對苗源的需要,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承包內容、苗圃面積和地點

甲方將__樹苗、__樹苗、__樹苗……的栽培發包給乙方承擔,乙方根據承包任務劃出__畝__分土地作為__苗圃,地點在__。

第二條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__年零__月,從__年__月__日起,到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條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1.在承包期內,乙方共為甲方栽培__樹苗__株,__樹苗__株,__樹苗__株,……。其中,第一年出圃__樹苗__株,__樹苗__株,__樹苗__株,……;第二年出圃……。

2.甲方向乙方提供__樹種__斤,__樹種__斤、……,樹種的出苗率應達到__%以上;__樹秧__株,__樹秧__株,……,樹秧長__寸以上,不得有黑根、爛根的樹秧。在承包期間,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栽培樹苗資金__元,其中,第一年撥給__元,第二年撥給__元,……;甲方每年為乙方提供化肥__斤。甲方向乙方撥款和提供化肥時間,均為每年的__月__日以前。

3.甲方應向乙方無償傳授各種樹苗的栽培技術,提供有關育苗的參考資料,每季度派技術員指導不少於__次。

4.苗木出圃時,乙方應保證__樹苗高不低於__米,地表直徑不少於__公分;__樹苗高不低於__米,地表直徑不少於__公分,……。各種樹苗均不得有爛根、黑根,無嚴重病蟲害。

5.乙方負責按品種、按量、按質、按時出圃樹苗,由甲方於每年的__月__日以前負責包銷完。每株權苗價格為__樹苗__元,__樹苗__元,__樹苗__元,……,價款由甲方與購方統一結算,乙方應根據甲方的發苗提單向購方發苗,出圃樹苗的包捆由乙方負責。

6.購方購買數量較多的樹苗時,由甲、乙、購三方對出圃樹苗作抽樣檢查,對質量不符部分,由乙方按比例補齊。

7.樹苗銷售完畢,雙方應於__天以內辦完結算手續,銷售樹苗款按__∶__分成,甲方得__%,乙方得__%。樹苗售價如因有關部門調價而上升或下降,雙方應按比例增加或減少。

第四條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向乙方提供合格的樹種樹秧,應按不合格部分樹種樹秧價值的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並須相應減少乙方栽培樹苗的數量。如果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還應賠償乙方的損失。

2.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栽培樹苗資金和化肥,應比照銀行關於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並相應減少或免除乙方栽培樹苗的義務。

甲方如不能按時按量銷售樹苗,應根據合同規定的樹苗售價,按乙方應該得到的'提成比例,向乙方給付酬金。

3.乙方如不能按合同規定生產出合格的樹苗,少生產一株,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__元;乙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向購方發放樹苗,每一百株樹苗遲發一天,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__元;乙方如私自出售樹苗,出售一株,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__元。

第五條不可抗力各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承包栽培樹苗的損失,經調查證實後,甲方應據實減、免乙方的義務。

第六條雙方議定的其它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從承包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失效。合同期滿後雙方如願意繼續合作,必須重新訂立承包合同。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不因雙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在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送鄉政府、村委會(如經公證或鑑證,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__縣__鄉林業管理站(或縣林業局)__(公章)

代表人:____(蓋章)

乙方__縣__鄉__村__村民__(公章)

代表人:__(蓋章)

__年__月__日訂

苗圃承包合同 篇2

甲方:***公路局

乙方:***

為繁榮和發展市場經濟,進一步提高土地利用率,根據雙方生產和經營的需要,現將甲方葛針園苗圃承包給乙方,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合同,共同恪守:

一、標的物:

甲方葛針園苗圃土地一宗,座落在**縣**鎮***村,土地總面積為11.53畝(見***公路局苗圃示意圖):

二、地面附着物

(一)院內附着物:磚混平房1棟共4間(門窗齊全完好,房頂無漏雨),大門、圍牆、簡易廁所齊全配套,壓水井1眼。

(二)其它附着物

1、深水機井1眼;

2、合歡樹苗4畝*20xx棵*0.5元=4000元(市場價,下同);

3、法桐樹苗2畝*20xx棵*5元=20xx0元;

4、楝子樹苗1畝*5000棵*0.3元=1500元;

5、臭椿樹苗1畝*1000棵*4元=4000元;

6、綠化草皮1畝(667M2)*5元/M2=3335元。

三、承包單價

每畝每年180元(按11.53畝計算)。

四、承包期限

承包期年,自20xx年3月1日至年月日止。

五、交款方式

合同生效之日,按照承包年限,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交清承包款(現金支付)。

六、約定事項

1、承包期內,乙方按照國家法律規定,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照章納税,並承擔承包土地期間所發生的一切債務及其與承包土地有關的各種糾紛等經濟和法律責任。

2、承包期內,乙方必須保護承包土地不受侵犯,土地面積不得減少,承包期滿如數交還甲方(11.53畝)。

3、承包期內,乙方有保護耕地的義務,不得在承包土地內挖沙取土。否則,除由乙方恢復原地質地貌外,並終止合同,由其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4、地面現有苗木,按照本合同第二款的.市場價,乙方必須一次性現金購買(臭椿樹苗由甲方處理)。

5、承包期內,乙方必須向甲方繳納房租費,每年按1500元計算,按承包年限,在合同生效時一次性向甲方交清。承包期內,房屋及其設施的維修責任和費用由乙方承擔。

6、承包期內,乙方必須保護好現有的深水井設施。否則予以賠償5000元。

7、承包期內,乙方不得在地面上建設永久性建築,特殊情況需書面請示甲方,待甲方允許後方可實施。合同期滿,乙方建造的不動產一律歸甲方所有;可動產由乙方自行處理,並承擔其相關費用。

8、承包期滿,乙方如數交換甲方土地及其地面附着物,如有缺失、損壞等,均由乙方賠償。乙方如需繼續承包,在同等價格及相同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七、違約責任

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執行。

八、其它

1、承包人承包苗圃時,必須有1-2名東平縣公路局在職幹部職工作為擔保人。在乙方違反本合同條款時,則扣發擔保人工資作為賠償,直至扣滿乙方的違約金為止。

2、本合同一式叁份,雙方各執一份,甲方存檔一份,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路局(蓋章)代表人(簽字蓋章):

乙方:(蓋章)代表人(簽字蓋章):

擔保人(簽字蓋章):擔保人(簽字蓋章):

二○○六年二月二十五日

合同簽訂地點:***公路局行政科

苗圃承包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為了促進植樹造林植業,加速綠化速度,滿足對苗源的需要,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包內容、苗圃面積和地點

甲方將_________樹苗、_________樹苗的栽培發包給乙方承擔,乙方根據承包任務劃出_________畝_________分土地作為_________苗圃,地點在_________。

第二條 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1.在承包期內,乙方共為甲方栽培_________樹苗_________株,_________樹苗_________株。其中,第一年出圃_________樹苗_________株,_________樹苗_________株;第二年_________。

2.甲方向乙方提供_________樹種_________斤,_________樹種_________斤、_________,樹種的出苗率應達到_________%以上;在承包期間,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栽培樹苗資金_________元,其中,第一年撥給_________元,第二年撥給_________元,_________;甲方每年為乙方提供化肥_________斤。甲方向乙方撥款和提供化肥時間,均為每年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

3.甲方應向乙方無償傳授各種樹苗的栽培技術,提供有關育苗的參考資料(material),每季度派技術員指導不少於_________次。

4.苗木出圃時,乙方應保證_________樹苗高不低於_________米,地表直徑不少於_________公分;_________樹苗高不低於_________米,地表直徑不少於_________公分,_________。各種樹苗均不得有爛根、黑根,無嚴重病蟲害。

5.乙方負責按品種、按量、按質、按時出圃樹苗,由甲方於每年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負責包銷完。每株權苗價格為_________樹苗_________元,_________樹苗_________元,_________,價款由甲方與購方統一結算,乙方應根據甲方的發苗提單向購方發苗,出圃樹苗的包捆由乙方負責。

6.購方購買數量較多的樹苗時,由甲、乙、購三方對出圃樹苗作抽樣檢查,對質量不符部分,由乙方按比例補齊。

7.樹苗銷售完畢,雙方應於_________天以內辦完結算手續,銷售樹苗款按______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___%,乙方得_________%。樹苗售價如因有關部門調價而上升或下降,雙方應按比例增加或減少。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向乙方提供合格的樹種樹秧,應按不合格部分樹種樹秧價值的`_____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並須相應減少乙方栽培樹苗的數量。如果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還應賠償乙方的損失。

2.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栽培樹苗資金和化肥,應比照銀行關於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並相應減少或免除乙方栽培樹苗的義務。甲方如不能按時按量銷售樹苗,應根據合同規定的樹苗售價,按乙方應該得到的提成比例,向乙方給付酬金。

3.乙方如不能按合同規定生產出合格的樹苗,少生產一株,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_________元;乙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向購方發放樹苗,每一百株樹苗遲發一天,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_________元;乙方如私自出售樹苗,出售一株,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第五條 不可抗力

各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承包栽培樹苗的損失,經調查證實後,甲方應據實減、免乙方的義務。

第六條 雙方議定的其它事項

本合同從承包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失效。合同期滿後雙方如願意繼續合作,必須重新訂立承包合同。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不因雙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在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苗圃承包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為了更好地管理好苗圃,根據生產和經營的需要,現將甲方 苗圃承包給乙方,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合同,共同恪守:

一、標的'物:

甲方葛針園苗圃土地一宗,座落在______鎮_________村 組,土地總面積為11.53畝。

二、地面附着物

(一)院內附着物:磚混平房1棟共4間(門窗齊全完好,房頂無漏雨),大門、圍牆、簡易廁所齊全配套,壓水井1眼。

(二)其它附着物

1、深水機井1眼;

2、合歡樹苗4畝___20____棵___0.5元=4000元(市場價,下同);

3、法桐樹苗2畝___20____棵___5元=20____0元;

4、楝子樹苗1畝___5000棵___0.3元=1500元;

5、臭椿樹苗1畝___1000棵___4元=4000元;

6、綠化草皮1畝(667M2)___5元/M2=3335元。

三、承包單價

每畝每年800元

四、承包期限

承包期年,自20____年7月1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___日止。

五、交款方式

合同生效之日,按照承包年限,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交清承包款(現金支付)。

六、約定事項

1、承包期內,乙方按照國家法律規定,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照章納税,並承擔承包土地期間所發生的一切債務及其與承包土地有關的各種糾紛等經濟和法律責任。

2、承包期內,乙方必須保護承包土地不受侵犯,土地面積不得減少,承包期滿如數交還甲方(11.53畝)。

3、承包期內,乙方有保護耕地的義務,不得在承包土地內挖沙取土。否則,除由乙方恢復原地質地貌外,並終止合同,由其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4、地面現有苗木,按照本合同第二款的市場價,乙方必須一次性現金購買(臭椿樹苗由甲方處理)。

5、承包期內,乙方必須向甲方繳納房租費,每年按150元計算,按承包年限,在合同生效時一次性向甲方交清。承包期內,房屋及其設施的維修責任和費用由乙方承擔。

6、承包期內,乙方必須保護好現有的深水井設施。否則予以賠償5000元。

7、承包期內,乙方不得在地面上建設永久性建築,特殊情況需書面請示甲方,待甲方允許後方可實施。合同期滿,乙方建造的不動產一律歸甲方所有;可動產由乙方自行處理,並承擔其相關費用。

8、承包期滿,乙方如數交換甲方土地及其地面附着物,如有缺失、損壞等,均由乙方賠償。乙方如需繼續承包,在同等價格及相同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七、違約責任

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執行。

八、其它

1、承包人承包苗圃時,必須有1-2名在職村幹部作為擔保人。在乙方違反本合同條款時,由村擔保人幫助調處相關矛盾。

2、本合同一式叁份,雙方各執一份,甲方存檔一份,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潤林苗木(蓋章) 代表人(簽字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蓋章):

擔保人(簽字蓋章):擔保人(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合同簽訂地點:

苗圃承包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為進一步提高土地利用率,根據雙方生產和經營的需要,現將甲方土地承包給乙方作苗圃使用,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合同,共同恪守:

一、標的物:

甲方定邊鎮西園子村水澆地,土地總面積為50畝。

二、地面附着物

院內附着物:磚混平房1間(門窗齊全完好,房頂無漏雨),大門、圍牆、簡易廁所齊全配套,深水機井1眼。

三、承包費

每畝每年200元,50畝每年10000元。

四、承包期限

承包期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五、交款方式

合同生效之日,按照承包年限,乙方每五年向甲方交納一次承包款。

六、約定事項

1、承包期內,乙方按照國家法律規定,只能作為苗圃、農作物使用,自主經營,自負盈虧,並承擔承包土地期間所發生的`一切水電費用。

2、承包期內,乙方必須保護承包土地不受侵犯,土地面積不得減少,承包期滿如數交還甲方。

3、承包期內,乙方有保護耕地的義務,不得在承包土地內挖沙取土。否則,除由乙方恢復原地質地貌外,並終止合同,由其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4、承包期內,乙方不得在地面上建設永久性建築,特殊情況需書面請示甲方,待甲方允許後方可實施。合同期滿,乙方建造的不動產一律歸甲方所有;可動產由乙方自行處理,並承擔其相關費用。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苗圃承包合同 篇6

流轉方: (下稱甲方) 承轉方:湖北天造園藝有限公司 (下稱乙方)

乙方擬投資建設“湖北天造·石龍頭生態園”,經西塞山區和河口鎮兩級政府招商引資,落户龍泉湖農業示範園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合同法》、《物權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西塞山區龍泉湖現代農業示範園區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在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基礎上,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共同訂立合同條款如下:

甲乙雙方是土地流轉方和承轉方的關係,乙方採用土地使用權流轉形式獲得甲方土地的使用權,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一、 流轉土地用途

1. 建設“湖北天造·石龍頭生態園”。

2. 流轉的土地用於高效農業(種植業、林業、牧業、漁業)生產或規範化的農業園區建設

3. 按照國土資發[ ]155號文件精神,申報相關的配套 設施建設項目。

4、建設與“湖北天造·石龍頭生態園”配套的餐飲、觀光、休閒、娛樂等配套設施。

二、 土地流轉面積及方位

流轉土地位於西塞山區龍泉湖現代農業示範園區內的河口鎮_ 村 組,總面積為: 畝。(具體方位詳見經GPS測量甲乙雙方確認並簽字的土地紅線圖)。

三、 土地流轉期限

土地流轉期限為 50 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土地流轉期內,如遇國家政策徵佔土地,甲、乙雙方按照國家規定,協商終止合同,其徵佔土地的一切補償由乙方享受,甲方不得提出異議。

四、 土地流轉遵循的原則

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互惠互利”的原則。要充分尊重承包農户的意願,不得采用行政干預或欺詐脅迫等手段強迫流轉。

五、 土地流轉費用及支付方式

1、土地流轉計費價格按照省政府[ ]46號文件規定(建設徵用土地)的土地補償標準執行,分村集體的土地補償費和:村集體的土地補償費按每13000元/畝計算,農户安置補償費按元/畝計算。首期支付3000元/畝,餘款貳年內付清。 元/畝(含安置補償費),一次性付清至 年 月 日。付款時間為甲方與農户簽訂協議後30日內,乙方一次性付清給甲方,甲方確保轉付至每家農户,不拖欠分毫。甲方與農户簽訂的協議附後,作為乙方付款的憑據並備案。乙方不再向甲方交納本合同約定以外的任何費用。

2、租金支付辦法及時間:安置補償費乙方一次性付清。付款時間為甲方與農户簽訂協議生效後30日內。甲方確保轉付至每家農户,不拖欠分毫。甲方與農户簽訂的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並備案;村集體的土地補償費實行分期付款:首款按3000元/畝,在合同簽訂並生效後30天內支付,餘款付清。乙方不再向甲方交納本合同約定以外的任何費用。。

六、 土地附着物的補償

流轉土地上的附着物,應由甲、乙雙方當面清點核實,由乙方按國家有關政策(或《土地法》)或當地政府(區政府)文件規定的有關補償標準,一次性用現金補償給農户。乙方一次性用現金把土地附着物的`補償補償給農户後,土地附着物的所有權歸乙方所有。

七、 雙方的權利義務

1、在流轉期內,乙方在國家政策範圍內,根據自身發展需要,經上級批准,並按國家規定辦理必備的手續後,可在租用土地內修建道路和排灌等水利設施,修建必需的生產及管理用房,所佔用土地,甲方應無條件允許。

2、甲方將土地使用權流轉給乙方後,由乙方享受國家有關農業開發的各種優惠政策。乙方享有自主經營權,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正常用工、採購、施工、生產等。

3、乙方在土地流轉期間的用電、取水、排水、通訊及進駐的生產管理人員應享受當地社員同等待遇。

4、乙方在經營期間,甲方應協助乙方搞好社會治安及其安全,未經乙方允許,人畜不得進入,否則造成損失由甲方當事人承擔。

5、在土地流轉期間,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藉口中止合同(國家建設或重點工程佔用除外),如造成乙方的相關損失,由甲方承擔補償責任;

6、甲方必須尊重乙方的自主經營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7、甲方負責地面建(構)築物拆遷清障工作,並協調乙方與當地村民的關係,對破壞乙方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及生活秩序的行為,應積極協同司法機關打擊處理,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努力為乙方營造一個良好的生產經營環境;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權利和義務。

在土地流轉期間,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甲方土地損毀,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乙方生產經營期間不得違背國家的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

八、其它約定

1、按招商引資應提供的基本條件,甲方應具備水、電、路三通。基於實際情況,甲方現有的水、道路供乙方無償使用,電力資源就近給乙方提供方便,使用電費按實結算;

2、乙方不再承擔甲方所在地或鎮政府的義務勞工,也不承擔任何義務工費及其它任何攤派費用;

九、違約責任:

1、土地流轉期內,任何一方均不得單方終止合同,若有違返所造成的損失全部由責任方承擔,並由責任方按合同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必須在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內交清土地流轉費用。

(1)若乙方無法按期支付土地流轉費用給甲方,則超期部分由乙方按銀行同期利率支付利息,直至付清應支付的土地流轉費用為止;

(2)乙方交納土地流轉費用超期不得超過三個月,否則甲方將收回土地,並由乙方賠償甲方全部損失;

(3)若甲方違約,造成乙方不能正常生產經營則甲方按照土地流轉費用與地面附着物總投資之和的3倍賠償給乙方。

本合同期滿,乙方是否繼續土地流轉應在期滿前三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土地使用權。

合同清償,若乙方不再繼續承轉或無法履行合同時,應提前三個月通知甲方,雙方達成協議解除合同。乙方投入的基礎設施、固定的建築物(不含公益設施)如房屋等固定資產經相關部門專業人員評估其價值後由甲方用現金找補給乙方。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的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一份,鄉(鎮)、村各一份,農村承包合同主管部門和鑑證機關各一份。

本合同一經社員大會討論通過形成決議,雙方當事人正式簽訂合同,本合同才正式生效。

附件:

1、農户授權委託書

2、社員大會會義決議

3、土地流轉户花名冊

4、土地流轉範圍紅線圖

甲方: 代表: 身份證

乙方:

村委會:

簽訂時間: 代表: 代表: 年 月

身份證:

年 月 日

苗圃承包合同 篇7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吸納社會資金投入苗木產業建設,緩解甲方資金困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參照《土地承包法》、《森林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平等互利、共謀發展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現就乙方承包經營甲方xxx苗圃基地事宜達成合同如下:

一、地址、面積、四至界限:

(一)地址: ;

(二)面積:按現有實際經營的面積計算,大約xxx畝左右(大寫:xxx畝。具體面積按《xxx苗圃調繪圖》為準,多於或少於xxx畝不影響本合同約定費用的計算)。

(三)四至界限:東自西止南自北止(參看調繪圖紙標識)。

二、現有主要苗木品種、規格、數量:

(一)品種:xxx xxx

(二)規格:

(三)數量:

三、承包期限、承包費、苗木轉讓費及交款方式、票據

(一)承包期限:x年(大寫:x年),從xx年月日起,

至xxx年月日止。承包期滿,乙方需要繼續承包的,到期前的3個月內向甲方提出書面要求,並完善協議。

(二)承包費金額:xx萬元人民幣/年,xx年共計xxx萬元人民幣(大寫:xxx萬元人民幣)。

(三)苗木轉讓費:xxx萬元(大寫:xxx萬元)。

(四)交款方式:本合同簽訂後的3個工作日以內,雙方現場定界移交併簽收移交清單。定界移交後的3個工作日以內,乙方將承包期內的全部承包費、苗木轉讓費一次交付到甲方對公賬號。交付款項時,投標保證金自然抵扣乙方的'部分繳款金額。

(五)票據:承包費由甲方開據發票,苗木轉讓費由甲方開具收據。

四、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有權收取苗圃承包費、苗木轉讓費;

2、擁有該苗圃的土地所有權、處分權;

3、有權要求乙方在合同期滿歸還苗圃承包經營權時,按技術規範要求和屆時市場情況種植苗木。

4、有義務按時移交苗圃給乙方,協助乙方完善苗木經營許可證照。

5、有義務確保乙方對苗圃自主經營,根據乙方的需要,協助乙方合法合規辦理檢疫證、苗木合格證、運輸許可證。

6、乙方承包經營期間,如遇該苗圃地被國家徵佔用,有權依法獲得土地補償費,有權依法處置該苗圃。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對苗圃土地有承包經營權,對現有苗圃中的所有苗木有所有權、處分權。在不改變苗圃地用途的情況下,依法享有苗圃地的使用權、苗圃收益權。

2、自主經營、自負盈虧,依法經營、照章納税,獨立核算、獨立承擔民事經濟責任。但不得私自租賃、轉包、出讓給第三方經營。

3、經甲方同意,有權在苗圃內按規劃修建道路、排灌設施。但退還承包經營權時,甲方不予補償。

4、按時足額繳納承包費、苗木轉讓費。中途放棄承包經營的,無權要求退回部分或全部承包費、苗木轉讓費。

5、在承包期內,如遇國家徵佔用土地,有權依法獲得苗木、新修地面設施補償費。

6、承包期滿,不得裸地交還給甲方,應按照屆時的市場狀況,與甲方協商確定好苗木品種並規範栽植完善,方可交付甲方。如甲方繼續招募承包人,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

五、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是甲乙雙方真實意思表示,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約定的權利義務,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的約定事項,均視為違約。

(二)任何一方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無過錯方的經濟損失。對方自動放棄違約責任追訴權的情形除外。

(三)乙方不按時交納或少交納承包費、苗木轉讓費時,甲方有權按每日萬分之四的標準收取滯納金;甲方不按時交付苗圃給乙方使用時,乙方有權按同等比例收取違約金。

(四)乙方未交清承包費、苗木轉讓費前,不得經營該苗圃,包括但不限於採伐、移栽苗木與翻地、除草、修路等。同時,甲方有權無償中止乙方的苗圃承包經營權。中止15天內,乙方仍不完清費用的,合同自然終止,並可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六、免責

不可抗力因素,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時,甲乙雙方均可免除違約責任,但受益方應酌情補償對方因此受到的損失。不可抗力是指國家政策調控、政府規定調整、土地被依法徵佔用和戰爭、地震等非甲乙雙方可以掌控的情形。

七、爭議解決

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糾紛,雙方應本着實事求是、公平公正原則協商解決。經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機構申請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合同補充

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作書面補充協定或備忘錄。補充協定或備忘錄與本協議具同等法律效力。

九、生效條件與附件

本合同系採取公開競標方式取得,乙方持《中標通知書》與

甲方在本合同上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附件為《競標公告文件》、《中標記錄》、《中標通知書》、xxx xxxxxx

十、合同份數

本合同壹式陸份,甲乙雙方各持貳份,xxx、xxx各備案壹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監督單位

代表人

20xx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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