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備】運輸合同六篇

來源:文萃谷 1W

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運輸合同6篇,歡迎閲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必備】運輸合同六篇

運輸合同 篇1

發包人(全稱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全稱):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工程項目建設而需要大量的砂卵石,甲方將該項砂卵石的運輸任務以承包的方式給乙方運輸,以確保工程的順利進行。為明確雙方職責,現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一、 砂卵石供應場址及運輸目的地:

1、 砂卵石供應場:

地址:

2、運輸目的地:

地址:

二、工程量的核定及單價:

合同簽署前,由雙方代表根據甲方提供有關施工圖紙,交換現場標高,經測算,暫定土方量為 立方米,運輸完畢後按實際發生量結算。

土方外運(包括裝載、運輸消納、施工紅線以外的職能部門的執法管理

三、工期:

1、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施工進度計劃,安排土方運輸的施工順序,工期按 甲方施工進度確定。

2、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甲方代表確認,工期相應應延期:

①、相關職能部門因管理需要,要求停運或停止施工。

②、甲方工程項目進展造成乙方車輛無法運輸或施工。

③、大雨等惡劣氣候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

④、經甲方代表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四、付款方式:

1、在合同簽署生效後,乙方根據甲方的要求安排車輛進場作業,乙方完成總工程量後的一個月內,辦理該項工程款的結算手續。

2、工程完工,甲方和乙方根據現場發放的渣土票核定工程量,按有關約定在30天內辦理結算。

五、甲方工作範圍及承擔責任:

1、及時向乙方交付有關施工圖紙的施工組織設計,協助乙方考察現場。

2、在乙方進場施工前,甲方負責清理場內障礙物、場內排水、提供夜間施工的照明設備。

3、甲方負責施工作業場地硬化和圍擴。

4、現場配備專業管理人員配合乙方施工並協調工地工作。

5、工程進度將出現較大幅度凋整時,應及時通知乙方。

6、負責解決工地周邊有關事宜。

六、乙方工作範圍及承擔的責任

1、外運消納場由乙方自理。

2、辦理有關土方方開挖外運的一切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

3、因乙方人為原因,對施工中的建築物、可視設施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賠償。

4、因車輛滴、撒、漏而影響環境衞生、現場文明和車輛運輸安全等問題所

5、乙方必須配合甲方現場施工人員的合理安排,

6、乙方所有的施工機具及人員由乙方自行安排。

七、其它約定: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由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協議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按有關規定協商解決。

九、補充條款:

甲方(公章):XXXXXXXXX 乙方(公章):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XXXXXX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運輸合同 篇2

貨物運輸合同,即通常所説的貨運合同,是委託人將需要運送的貨物交給承運人,由承運人按委託人的要求將貨物運送到指定地點交付給委託人或者收貨人,並由委託人或收貨人支付運費的合同。而貨運代理合同為合同法上的無名合同,一般是指委託人和受託人約定,由受託人為委託人處理貨物運輸及相關業務的合同。貨物運輸及相關業務包括訂艙、倉儲、報關、報驗、結算交付雜費等貨運代理人從事的具體業務。貨物運輸合同與貨運代理合同可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區分。

1、合同的主體不同

貨物運輸合同的主體是託運人和承運人。託運人是將貨物委託承運人運輸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託運人可以是貨物的所有人,也可以不是。承運人是運送貨物的人,多為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其他組織。貨物運輸合同涉及收貨人,收貨人是接收貨物的人。收貨人與託運人可以是同一人,但多為第三人。當第三人為收貨人時,收貨人就是貨物運輸合同的關係人,此時貨物運輸合同就是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貨運代理合同的主體是委託人和貨運代理人。我國的貨運代理業是經由向國家工商行政部門註冊登記,並領有經營該項業務執照的企業法人組織專營的,其他單位與個人一律不得經營。因此,貨運代理合同中的貨運代理人是一個特定的主體。但是,貨運代理合同中委託人的範圍則沒有限制,可以是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羣眾團體、公民個人、個體工商户、農村承包經營户等。

2、 合同的內容不同

合同內容包括權利、義務兩個方面。因為權利、義務具有相對性,在這裏以承運人和貨運代理人的權利和義務作為比較對象。在合同義務方面,運輸合同中承運人義務的特徵為組織整程運輸,對整程運輸負責。在貨運代理合同法律關係中,貨運代理人主要義務特徵為將貨主的貨物安排至承運人的運輸器上出運,此種安排可能是整個運輸過程,也可能僅是運輸的某段路程。在合同權利方面,承運人的權利為收取運輸費用,這是其履行運輸義務的`對價。貨運代理人收取的費用雖然有時也以運費的名義收取,但其實質是提供貨運代理服務的報酬,這種報酬或者通過代收代付運費另加一定報酬的方式,或者通過賺取向委託人收取的費用與其支付給承運人等有關方的費用之間的差價。

3、 履行義務的時空性不同

貨運代理合同的履行本質上是為貨物運輸合同提供服務。因此,貨運代理合同對貨物運輸合同具有依附性。如果將貨運代理合同與貨物運輸合同在時間和空間上予以區分的話,可以看出,在時間概念上,貨運代理人的義務大體先於或後於承運人義務。先由貨運代理人辦理訂艙、報關、打板交接等業務,將貨物安排至承運人的運輸器,才由承運人進行運輸,最後可能由貨運代理人再完成收貨義務,辦理進口報關等手續。在空間概念上,貨運代理人的義務往往是在同一地(起運地或目的地)完成,承運人的義務則具有跨境性和空間的連續性,這也是由運輸合同在本質上是貨物的空間移動的特徵決定的。

4、 調整的法律不同

調整貨物運輸合同的法律規範較為複雜,除主要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調整外,根據貨物運輸合同運輸方式的不同,具體調整法律也存在差異。按運輸方式的不同,貨物運輸合同可以分為:鐵路貨物運輸合同,公路貨物運輸合同,水路貨物運輸合同,航空貨物運輸合同與管道貨物運輸合同等。例如,由於公路運輸是我國較為傳統的運輸方式之一,發展速度也相對較快,因此調整公路運輸的法律相對比較全面,常用的有《公路法》、《合同法》、《汽車貨物運輸規則》、《道路貨物運輸服務業管理辦法》、《高速公路交通管理辦法》、《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城市道路管理條例》、《道路零擔貨物運輸管理辦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規。又如,調整航空貨物運輸合同的法律規範,除主要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調整外,

國際航空貨物運輸合同還受華沙公約體系、1999年《蒙特利爾公約》的調整。貨運代理合同屬於合同法上的無名合同,在性質上最接近於委託合同,因此在法律適用上多是參照委託合同的相關規定。

5、歸責原則與舉證責任不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107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這個條文中並沒有規定“當事人能夠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除外”,一般認為合同法採用了嚴格責任原則作為違約責任的一般歸責原則。因此,在訴訟中主張追究對方違約責任的當事人僅須證明對方有違反合同義務之行為即可。但委託合同卻是特例,因為合同法第406條明確規定:“有償的委託合同,因受託人的過錯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委託人可以要求賠償損失。無償的委託合同,因受託人的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委託人可以要求賠償損失。受託人超越權限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可見,委託合同的歸責原則實行的是過錯責任原則。貨運代理合同從性質上講屬於委託合同,當然也應當適用過錯責任。因此在貨運代理合同中,作為委託人,試圖讓貨運代理人承擔違約責任時,就應當證明其在履行合同時存有過錯。

在海上貨物運輸合同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海上貨物運輸合同違約責任的歸責原則亦為過錯原則,但在舉證責任上屬於過錯推定,即一般來説,證明貨物損壞非系承運人過錯所致之責應由承運人自己承擔,貨方僅需證明在承運人責任期間發生了貨損事實即可,對承運人有無過錯無須舉證。而承運人需證明自己沒有過錯方可免責,否則推定其有過錯。但是,海商法同樣規定了承運人可享受的十二種免責事項,例如按照海商法第51條第二款的規定,在火災引起貨損的情況下,只有當權利人證明該火災系承運人本人過失所致時,承運人才承擔責任。即在火災導致貨損的情況下,海商法又規定此時舉證責任歸於貨方,這又構成了海上貨物運輸合同過錯推定原則的例外。對此,要區別不同案情,在同一過錯原則之下,正確適用不同的舉證責任。

運輸合同 篇3

訂立合同雙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公路道路運輸服務管理規定,為確保公路運輸服務質量,維護雙方權益,規範相互合作行為,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就甲方產品運輸服務事項達成以下條款,以便雙方共同信守。

第一條:甲、乙雙方基本合作義務:

1、甲方委託乙方承運公路運輸業務,託運貨物主要為 及其他附屬廣告品、促銷品等;甲方按照單據實際數量予以結算,乙方應在運輸能力、運輸時間及運輸安全可靠性等方面滿足甲方的要求,並根據甲方的運量快速配備運輸工具,確保運輸服務質量;

2、乙方在接到甲方運輸業務委託時,應嚴格按照甲方的委託事項按時按質按量完成道路運輸任務,並對甲方的運輸業務全過程安全負責;

3、運輸價格和運輸時間按雙方確認的合同附件i《運輸時間價格表》內容執行,合同期限內不得單方面隨意改變運輸價格,包括門對門的一切費用,否則視為違約;

第二條:乙方須具備的資質條件: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

2、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税務主管部門核發的税務登記證照及財務結算憑證;

3、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主管部門核發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4、營業執照的註冊資金不得少於100萬元的;

5、具有三年以上公路運輸和配送經驗,有固定的經營場所和必備的通訊設施;

6、具有相應的運輸能力和必備的信息監控手段,有完整的服務質量保證體系;

第三條:風險保證金

1、乙方承擔貨物風險責任:在貨車的擋板處接受貨物時起,至貨物到達卸貨地卸貨完畢止。

2、乙方同意在簽署合同時,向甲方一次性交納人民幣__萬元風險保證金,該保證金不計息,如貨物在乙方承運期間完好無損、保持原樣,甲方在合同期滿或終止後30天內返回給乙方。若繼續合作,風險金直接轉入下一次合作合同。如因乙方責任造成甲方損失,甲方則按銷售發票價格和因乙方原因甲方客户對甲方的索賠金額從保證金中扣除,乙方擁有受損貨物的所有權,乙方在不影響甲方銷售市場和甲方公司及產品聲譽的產前提下處理受損貨物。

第四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__ 年__月__日 至 __ 年__月__日止。

第五條:運輸地點、價格及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運輸服務管理要求及事項約定

1、甲方有運輸任務時提前一天以電話或傳真方式通知乙方固定的聯繫人確認運輸委託內容,包括要求車輛到達甲方工廠的時間日期,要求承運的貨物數量,建議使用的車型、卸貨城市等。乙方接到甲方發貨任務通知時起,必須在一小時內給予答覆並明確告知車輛號碼、司機姓名、電話等,並保證車輛按時到廠裝車,否則,甲方有權另行選擇承運單位;

2、乙方提供的運輸車輛必須符合甲方的裝載要求;車況良好,貨廂內壁無凹凸不平之處,無水漬、油漬,乾燥清潔、無滲漏、無毒、無異味及其他污染物,敞車必須配備蓬布、繩索及捆綁用的竹片等保護材料;

3、乙方必須聽從甲方現場管理人員的指揮,遵守甲方工廠倉庫的各項規章制度,不準與甲方發貨人員發生爭吵、打架、隨地吐痰、亂扔垃圾等行為;

4、乙方到達甲方指定提貨地點時,司機或提貨人員必須攜帶有效證件,經過甲方許可後駛入指定區域等待裝車,甲乙雙方在貨車的擋板處交接貨物、乙方須對所承運的貨物做好清點工作,並按甲方要求辦理簽收及發貨手續,雙方辦理完髮貨手續後,貨物的數量和安全以及完好性有出入的,均由乙方承擔所有損失;

5、甲方發貨清單為一式五份,經雙方清點貨物數目簽字確認無誤後,甲方留存一份,乙方所執四份貨物清單,一份交收貨人作為收貨憑證。其餘三份交收貨人簽字/蓋章後返回甲方,作為有效運輸結算憑證;

6、捆綁繩索和產品軟性包裝箱之間必須墊有木板片等保護材料,以確保產品不會因為捆紮而變形,凡因裝車後任何因素導致甲方貨物失落破損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7、自甲方貨物裝上乙方指派車輛後,其貨物保管之責隨之轉到乙方,乙方在運輸途中發生貨物丟失或損毀、污染、被雨淋濕或受潮、包括整車被盜的均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保險事宜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有責任協助提供乙方理賠所需的相關材料;

8、乙方承運甲方貨物時,應在甲方指定的時間內安全送達甲方指定的客户收貨地,乙方單方面延遲承運時間等原因造成甲方客户拒收或退貨,造成甲方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9、貨到客户處,如發生找不到收貨人、客户拒收等異常情況,乙方應及時聯繫甲方運輸負責人解決,乙方不得擅自卸貨或將貨物拉回倉庫。沒有甲方的書面單據認可,乙方不得隨意從甲方客户處拉回

貨物,對於乙方擅自拉回的貨物甲方有權拒收,且無論甲方是否收貨,由此而產生的運輸等費用甲方不予結算;

10、貨到甲方客户處,發生部分貨物損壞、短少的,由收貨人將破損情況寫在送貨單上,並註明是否收下,雙方簽字確認;甲方與乙方協商處理破損賠償,並由甲方決定是否將貨物拉回至甲方倉庫,所有返回貨物拉回倉庫後必須通知甲方倉庫驗收並由甲方倉庫出具收貨證明;

11、如發生不可抗力因素或交通事故,預計不能按時到達的,乙方應立即電話通知甲方並説明情況,以便甲方及時與客户取得聯繫諒解和採取相應的補救措施。

12、對於乙方接觸到甲方客户的各種商業信息或運輸業務,乙方不得透露,一經發現,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損失的,甲方將依法追究乙方的責任;

13、本協議自雙方授權的如下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到期雙方無異議則自動順延一年, 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運輸合同 篇4

發運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提高甲乙雙方的經濟效益,整合雙方資源,充分發揮物流企業優勢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特訂立本承運經營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合同經營事項

本合同所涉承運經營事項為:貨物運輸權和運營收益權。

乙方享有的貨物運輸權、運營收益權受本合同約定的限制。

第二條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為 年,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合同期限屆滿後,如甲方繼續發包的,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約的權利。合同期限內,甲、乙雙方可依據本合同的約定,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三條 承運方式

一、基本承運經營方式:

1、甲方提供桶裝水和瓶裝水運輸的貨源,由乙方運輸至甲方客户指定的地點。

2、乙方必須在甲方通知的期限內完成甲方安排或隨時指定的運輸業務。

3、承運金反向給付,即由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協議約定的承運金。

4、合同期間,乙方承擔貨物運輸過程中包含但不限於發生的燃油、燃氣費用、路橋通行費用、車輛維修保養費用、過磅費、過(省)境費等經營成本。

5、運輸範圍:大理市範圍內。

二、補充承運經營方式:

1、乙方以自有車輛作為運輸工具。

2、乙方的運輸工具為: 號 汽車,車架

號 ,發動機號 。

3、乙方車輛必須車況完好、證照齊全、購有貨物運輸險和第三者50萬以上保險、審驗合格、安全適用、符合行駛和貨運的國家強制性標準。

三、貨車採用班車運輸方式,有運輸安排即按規定時效配送。

貨車按照甲方制定的《承運車輛管理及運營標準》規範運作。

第四條 承運經營保證金和承運金

一、承運經營保證金

本合同生效後,乙方應向甲方一次性交付承運保證金人民幣 壹萬元 。該保證金為乙方在合同期間非甲方原因造成損失的賠償資金保證。承包經營期間,保證金不計付銀行利息。

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無債權、債務的,甲方在30日內一次性退還乙方扣除保證金扣減部分的剩餘保證金。

二、承運金

1、承運金按貨運噸位或貨物數量,同時結合運輸距離進行核算,合同期限內,因油價上漲等因素導致乙方運輸成本增加的而需要重新核算承運金的,經雙方協商一致以補充協議形式另行協商。

2、承運費用:

3、甲方每月承諾保底配送量:

4、承運金累計支付,每月5日至8日前雙方就上一財務月運費進行核對在承運經營的次月15-18日全額發放,國家規定節假日順延至收假日發放。

5、甲方財務月: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

6、支付方式:乙方提供足額發票,甲方以現金支付或轉賬方式支付。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糾正乙方在貨物運輸中違法、違規行為。

2、甲方有權根據企業經營需要,自主地組織和調配貨源。

3、甲方有權定期組織乙方進行安全和職業道德學習,並進行考核。甲方另有權通知乙方參加臨時學習。

4、甲方有權制定本企業貨物運輸的規章制度。

甲方有義務保證規章制度符合物流行業的特點或交易習慣,不得增加乙方的負擔和責任。

5、甲方有義務保證乙方正常運輸,不得無理干涉。

6、甲方有權根據經營需要,制定統一服務規範、在運輸車輛上粘貼統一標示或廣告。乙方不得要求任何費用。

7、甲方有權根據經營需求要求乙方更換車輛或變更線路,乙方必須配合。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每天配送量不超過500件時,必須當天送完所以貨物。

2、乙方負責倉庫管理,做好明細賬目(進、銷、存)每週、月向甲方上報倉庫賬目,倉庫貨物遺失或人為損壞乙方照價賠償。

3、乙方有義務保證貨運資格合法、提供的車輛符合行駛和貨運的國家強制性標準。

4、乙方有義務提供運輸車輛證件、駕駛員身份證、全部複印件交甲方存檔備案。當車輛或人員有變更時,乙方應主動提供運輸車輛證件、駕駛員身份證給甲方。

5、乙方有權在甲方指定的貨物運輸期限內,自主安排運輸。乙方有義務保證完成甲方的貨物配送運輸,並服從甲方的統一貨物調配。

6、乙方有權拒絕支付本合同約定或主管部門規定以外的費用,有權對甲方沒有依據的收費提出異議或向主管部門投訴。

7、乙方有權對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和統一服務規範提出建議和修改意見。

8、乙方有義務在運輸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和意外事件造成貨物損毀時,在30分鐘內通知甲方和保險公司,並立即報警。

9、乙方有義務保證聯繫渠道通暢,可以隨時接受甲方貨運調配。

10、乙方有義務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

11、乙方運輸桶裝水的有義務將空桶免費運回至甲方工廠。

12、乙方有義務按照甲方或甲方客户現場代表指定地點卸貨。

13、乙方任何工作人員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客户收取任何費用,碰到確非乙方合同約定範圍作業的,積極同甲方協商解決。

14、乙方同意甲方在承運車輛上發佈車身廣告,其廣告登記、製作、粘貼由甲方完成;乙方有義務進行維護。

15、乙方負責收回配送產品貨款,並於第二天上午到甲方財務繳清。

16、甲方提供產品乙方實行滾單支付,即第二單結清第一單貨款,以此類推。

17、乙方在配送過程中因乙方服務、配送速度等原因遇到客户投訴,每次給予伍拾元處罰。

第七條 貨物裝卸、運輸規定

1、乙方須按照甲方的發貨量要求,事先按照要求安排好發貨車輛,並根據甲方的實際需要調整運輸車輛。每車的裝載量按照甲方開具的運輸清單數量確定。

2、貨到指定卸貨地點後,由甲方客户按照發運單進行數量驗收,並由甲方指定簽收人簽收,如未按指定簽收人簽收所造成的貨款損失由乙方負責。

3、甲方指定人員簽收的回單,作為該車運輸驗收的依據。

4、發貨簽收憑證(發貨單回執、運輸聯、總數量確認單回執等)由乙方負責返回方發貨員,乙方在卸貨完成後根據甲方客户實際收貨數量和收貨單位指定簽收人籤認後必須在24小時內交回甲方發貨人核銷。運輸聯由乙方保存作為結算依據。

5、乙方交回甲方的送貨回單(發貨單回執聯)上應有指定收貨人與乙方兩個人的共同簽名,如因乙方原因未將貨物交到指定收貨人手中或者相關收貨回執中的簽名不是指定收貨人本人的簽名的或未簽名的,乙方同意甲方根據未有效簽收對應的貨值從乙方的運輸費用中進行扣減;如乙方的運輸費用不足以扣減的,乙方承諾賠償剩餘部分。

6、如因乙方沒有按甲方現場代表或甲方客户現場代表指定地點吊卸堆放而產生的駁運費用,乙方自行承擔。

7、乙方承諾其駕駛員嚴格遵守廠裏的規章制度,文明停車,文明裝車,文明出車,不損壞廠區內的任何東西,如有損壞乙方照價賠償。乙方人員不謾罵他人,不打架鬥毆,否則一切後果乙方自願承擔,並同意甲方移交當地司法機關處理。

8、乙方由駕駛員簽字認可的行為屬於乙方行為,甲方不存在於駕駛員之間的任何交易及債權債務,甲方與乙方之間的業務往來,駕駛員不得以個人身份干涉或參與。

9、乙方應充分保證運輸時效性,並按運輸公里數進行時效約定,未在約定時間內配送到指定收貨地點按200元/次進行延時罰款,詳細時效約定如下:

50公里內: 2 小時;100公里內: 4 小時;200公里內: 8 小時;300公里內: 12 小時。 (以上時間不包含在廠裝卸貨物時間,實際時間以車離開工廠時間開始計算;超出300公里雙方另行約定。)

第八條 貨物運輸及風險承擔

一、風險承擔

1、交通違章造成的行政處罰,交通事故,事故賠償責任,乙方全部承擔。

2、從甲方工廠裝車完畢至將貨物按要求卸到指定地點並取得甲方指定人員簽收的回單止,發生貨物毀損的,由乙方按照開單價全額承擔。貨物運輸險規定的不可抗力除外。

3、車輛和貨物包裝固有原因的確定,以國家相關檢驗機構的書面認定為準。

4、乙方遭受人身損害的,除保險公司理陪並實際賠付的部分外,甲方不承擔任何賠償或補償責任。

二、賠償處理費用承擔

賠償責任認定和處理過程中,包括但不限於人員工資、旅差費、法院訴訟費用、必要的律師代理費、主管部門的處理費用、鑑定費用等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履行期間,雙方應嚴格履行,不得單方解除、終止本合同。如有違反,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人民幣 伍仟元 的違約金。其他直接經濟損失,違約方另行賠償。

二、下列情況下,由乙方支付甲方 壹仟元/次 的違約金,並賠償甲方的實際經濟損失:

1、承運經營的車輛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的;不能保證車輛安全性能完好、車況整潔的;

2、不能保證甲方調配貨運的;

3、將車輛交他人駕駛的、擅自倒貨、竄貨、私自開單銷售或將承運貨物轉賣任何第三方、換車、配載的、捎帶與承運工作無關的第三者的;

4、因乙方原因不能取得聯繫的;

5、無合法情由,拒不執行甲方統一服務規範的;

6、超出合同範圍,未通過甲方而向甲方客户收取費用等有損甲方商譽的;

7、甲方車身廣告被惡意塗蓋清除的;

8、當車輛或人員有變更時,乙方未當日提供運輸車輛證件、駕駛員身份證給甲方的;

因乙方違約行為導致甲方客户對甲方追究違約責任的,乙方除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外,還應承擔該違約責任。

三、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的承運經營保證金不予退還,乙方並應賠償甲方 壹仟元/次 實際經濟損失:

1、連續三次不能完成甲方調配貨運的;

2、以甲方名義與他人簽定貨運協議並收取運費的;

3、盜竊、故意損壞、故意丟失甲方調配的貨物的;

4、故意泄露甲方商業祕密的;

5、發生交通事故不及時通知甲方和保險公司的;

6、扣留或變相扣留運輸貨物的;

7、在甲方工廠或客户處,有謾罵他人、打架鬥毆的;

因乙方違約行為導致甲方客户對甲方追究違約責任的,乙方除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外,還應承擔該違約責任。

四、下列情況下,由乙方支付甲方 壹佰元/次 的違約金,並賠償甲方的實際經濟損失:

1、發貨簽收回單不能在24小時內交回甲方的;

2、發貨回單未有甲方或客户指定人員簽收的;

3、發貨回單未有乙方在運輸人員欄簽名的;

4、對賬時乙方不能提供貨運單運輸聯的;

5、進甲方工廠未按照甲方車輛停放制度,車輛未停放在指定位置的。

五、甲方應在扣除乙方違約費用後,按時向乙方支付承運金。如有拖欠,每拖欠一日,應向乙方支付拖欠部分0.1%的違約金。

六、甲乙雙方在履約過程中產生的乙方違約費用、賠償金額等,雙方應在當月結算中予以扣除。由於賠償金額未確定等特殊原因,未能在當月扣除的,可在後續月份結算中扣除。該結算由甲方出具清單、乙方3個工作日簽收確認,否則視為乙方默認。

七、他違約情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處理。

八、合同履行期間,如發生自然災害、重大疫病流行、國家重大政策調整等不能預見並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甲乙雙方可解除本協議,並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條 合同的變更或終止

下列情形,本合同可變更或終止:

一、甲方破產、解散或營運權證作廢。

二、乙方車輛因事故或年限報廢、被轉讓和車輛更新。

三、乙方死亡、喪失營運(勞動)能力、受到刑事處罰。

四、合同有效期屆滿,甲乙雙方未續簽。

五、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

一、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甲、乙雙方確認,雙方為承運經營合同關係,無勞動、僱傭、勞務等關係。

運輸合同 篇5

_________(簡稱甲方)委託_______交通廳海運局(簡稱乙方)計劃外託運____________(貨物),乙方同意承運。根據《合同法》和_________海上運輸管理規定的要求,經雙方協商,特訂立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運輸方法

乙方調派_______噸位船舶一艘(船舶__________吊貨設備),應甲方要求由_______港運至_______港,按現行包船運輸規定辦理。

第二條 貨物集中

甲方應按乙方指定時間,將_______貨物於_______天內集中於______港,貨物集齊後,乙方應在五天內派船裝運。

第三條 裝船時間

甲方聯繫到達港同意安排卸貨後,經乙方落實並準備接收集貨(開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裝船作業時間,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碼頭時起_______小時內裝完貨物。

第四條 運到期限

船舶自裝貨完畢辦好手續時起於_______小時內將貨物運到目的港。否則按貨規第三條規定承擔滯延費用。

第五條 啟航聯繫

乙方在船舶裝貨完畢啟航後,即發報通知甲方做好卸貨準備,如需領航時亦通知甲方按時派引航員領航,費用由_______方負擔。

第六條 卸船時間

甲方保證乙方船舶抵達_______港錨地,自下錨時起於_______小時內將貨卸完。否則甲方按超過時間向乙方交付滯延金每噸時o.075元,在裝卸貨過程中,因天氣影響時間裝卸作業的時間,經甲方與乙方船舶簽證,可按實際影響時間扣除。

第七條 運輸質量

乙方裝船時,甲方應派員監裝,指導工人按章操作,裝完船封好艙,甲方可派押運員(免費一人)隨船押運。乙方保證原裝原運,除因船舶安全條件所發生的損失外,對於運送_______貨物的數量的質量均由甲方自行負責。

第八條 運輸費用

按_______水運貨物一級運價率以船舶載重噸位計貨物運費_______元,空駛費按運費的50%計_______,全船的運費的_______元,一次計收。

港口裝船費用,按_______港口收費規則有關費率計收。卸船等費用,由甲方直接與到達港辦理。

第九條 費用結算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後,甲方應先付給乙方預付運輸費用_______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後,以運輸費用憑據與甲方一次結算,多退少補。

第十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一式_______份,交_______等部門各存一份備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按照_______交通廳海上運輸管理的有關規定充分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提交_______公證處公證(或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鑑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

(或委託代理人)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 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 _____________

(或委託代理人)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運輸合同 篇6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所承攬的錦屏一級水電站工程已完工,相關物資需退場。根據乙方公司經營範圍,結合本項目特點,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承包方式、承包內容、承包價格、結算支付

1、承包方式:包裝卸及搬運人工費。

2、承包內容: 乙方派遣裝卸工等相關人員配合吊、運機械作業,對甲方二坪材料堆放場所有物資進行裝卸、搬運。

3、承包價格:裝卸及搬運人工費包乾總價 元(大寫 圓)。

4、結算支付:本項目完工後一次性結算支付。

第二條 裝卸及搬運期限

自20xx年 月 日開始,計劃完工時間為20xx年 月 日,具體完工時間以甲方要求為準,若非乙方原因的計劃完工時間延後,總價、雙方權利義務、安全生產責任無任何變化及調整;乙方原因的計劃完工時間延後,甲方按1000元/日處罰。

第三條 甲方權力與義務

1、甲方提供1台吊車,1台塔機,甲方在設備狀態良好的情況下,保證白班八小時以上出勤率;負責現場協調,及時解決問題。

2、負責協調其他收貨單位卸車機械等相關事宜。

3、甲方在二坪食堂提供與甲方職工同等就餐條件,餐飲費用同等由乙方自行承擔。

4、負責甲方自有人員勞動保護、人員工傷保險。

第四條 乙方權力與義務

1、按合同規定時間組織勞動力、生產所用工具。

2、工作時間必須以甲方要求為準,工作期間不得散漫、怠工,不得耽誤甲方總體進度安排,否則所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

3、乙方人員必須嚴格按相關操作規程作業,不得違規、違章、違法作業;防止各種事故發生。

4、負責乙方自有人員勞動保護、人員工傷保險等。

5、在搬運、裝卸過程中,做到服務熱情周到,保證物品完整無損,服從甲方協調與安排,將物品碼放到位,如在搬運、裝卸過程中發生丟失或損壞,乙方應負責賠償。

第五條 安全生產

1、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遵守現場安全施工條例進行施工。

2、乙方對作業人員必須簽署勞動合同。

3、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對自身勞動力安全負責;甲方對非甲方原因發生的一切事故均不承擔責任,若由於收貨單位責任事故,甲方協調配合乙方解決。

第六條 爭議解決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成都仲裁委員會,並根據該會的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七條 附則

1、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持貳份、乙方持壹份。

2、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項目完工並結清尾款後自動失效。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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