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場買賣合同範本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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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場買賣合同範本1

甲方:彌陀鎮彭嶺組(以下簡稱甲方)

山場買賣合同範本4篇

乙方:佔書明(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充分利用荒地、荒山、荒田,搞好農村產業結構,發展多經果樹木,應乙方要求,甲方同意將其山場荒田、荒地承包給乙方,經雙方協議,特訂立如下合同:

一、荒山、荒田、荒地地址面積 畝。承包四界: 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二、甲方確定該田、地無任何糾紛,須提供一切與田、地有關的原始法律憑證及相關手續,保證面積、四至準確、權屬清晰。

三、乙方承包甲方荒山、荒田、荒地期限為三十五年(即從 年月 日至 年 月 日)為承包期內,田、地所有權屬甲方,田、地使用權歸乙方。

四、乙方承包甲方荒山、荒田、荒地用於農林業發展,五年後並按該田、地經營產品出售時按市場價所得利潤按30%給甲方。

五、在承包期內,乙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所有開發管理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但如發生火災,甲方要協助安排人員幫助撲救,甲方不得在乙方租賃的山場內有用地,但特殊用地必須和乙方協商(不得超過8平方米),所有破壞林木及生長的作物須按市場價付給乙方。

六、在承包期內,甲方不得將該荒山、荒田、荒地另行收包或回收另作他用,否則要賠償乙方一切損失。

七、在合同履行期間若遇國家政策變動而需要改變合同條款,雙方應重新協商,並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八、合同期滿,乙方不得將山場變為荒田、荒地、並將當時生

長的作物無償全部歸甲方所有,如乙方繼續承包,享有優先承包權。

九、從屋場到山場大路由甲方提供土地、修路所佔面積,所毀林木、作物由甲方承擔,乙方負責修路資金,修好的大路所有權歸乙方,甲方可以使用。大路的維護甲、乙雙方共同承擔。

十、在履行合同過程中,雙方發生爭執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訴訟法院。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村委會各執一份,本合同自簽訂之日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村委會蓋章:

20xx年x月x日

山場買賣合同範本2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負責人:

聯繫電話: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湖南省關於加快發展油茶產業發展的相關文件指示,為了進一步促進茶陵縣油茶產業發展,提升茶陵油茶在國內的行業地位,搞活農村經濟,積極帶動廣大農户油茶種植,增強油茶高產示範林的帶動作用。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荒山林地租賃給乙方承包經營,進行油茶種植、綜合開發的相關問題,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 承包山地的地域面積界限

1、土地名稱:

2、土地位置: 組。具體界線由雙方現場確認,

並設定實物標示。面積由專門部門測量所提供紅線圖為準。

3、土地面積:

二、 承包經營的期限

1、 承包期限:x年。即從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止。

三、 承包經營的範圍

1、 油茶開發、種植

2、 農作物開發、種植

3、 農產品綜合開發、養殖

四、 承包山地租金的交納方式

山地租賃為: 元/畝,共計: 元。山地劃線定界甲方交地給乙方之日為第一次付款時間,第一次付10年租金共計元,五年後一次性付清後20年租金共計: 元。

五、承包經營期間甲方的責任及義務

1、合同簽訂之日起,甲方必須按照合同要求,積極配合乙方辦理土地流轉、林權證等相關手續。

2、甲方應支持乙方的山地開發,由村委妥善協調好乙方在山地開發過程中的水源供應、電路及道路的使用。

3、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在開發期間、承包經營期間的防火防盜工作,如發生責任事故,積極協助乙方調查事故責任人,報有關部門處理。

4、甲方需保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侵佔乙方租賃用地,同時嚴禁村民在租地內放牧、打柴,不得在租地內進行葬墳等損壞基地的行為,但原有墳葬保持現狀。

5、甲方負責租地周邊環境的關係處理,保證乙方經營期間內不受打擾,如遭村民阻工、佔地、鬧事或人為損害基地的,由甲方負責出面協調處理。

6、甲方以前關於山地的一切糾紛及矛盾與乙方無關,乙方屬於獨立經營開發,在約定的經營權限內,甲方不得進行任何干涉。如因租賃前山地權屬引發糾紛,一切損失及後果由甲方全部承擔。

7、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要求按期支付租金,若因乙方拖延、拖欠租金,甲方有權收回林地。

六、 承包經營期間乙方的責任及義務

1、乙方必須按照合同要求按期支付山地租金,在合同約定的範圍內進行山地開發和承包經營。

2、乙方不得隨意變更用地途徑,若因發展需要變更用地途徑的,需告知甲方,徵得甲方同意後,方可變更,不得進行破壞用地環境,損害土地資源,影響周邊村民生活的.化工類行業。

3、乙方在山地開發,承包經營期間,在同等用工條件下,應優先考慮使用甲方村組勞動力。

4、承包經營期間,乙方有權對山地進行股份和承包方式進行變更,在告知甲方的情況下,甲方不得干涉。

5、承包經營期間,如遇國家政策扶持、項目補助等收益行為,均由乙方享有,如遇國家土地徵收,土地徵收補助費歸甲方享有,地上相關建築、林地樹木等附着物補助歸乙方所有。

6、乙方有權對租賃山地進行抵押、質押等處理行為。

7、乙方在承包期間應合法經營和開發,不得在租賃山地內從事任何違法行為。若因乙方一方行為引起的任何法律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8、承包期間,因乙方自身原因導致無法經營、土地荒蕪的,甲方有權收回山地,承包租金不予退還。

七、 雙方約定事項

1、甲乙雙方因山地租賃所發生的糾紛矛盾,應採取友好協商的方式調解處理,任何一方不得采取過激行為,破壞對方財產和影響對方生產經營合同。協商尚未處理的,需請求當地政府和主管部門進行

調解處理。

2、甲乙雙方必須嚴格按照合同要求履行合同條款,不得因人事變更等影響合同條款執行。

3、承包期限屆滿,乙方享有對該地的優先承包權,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應優先將該地租賃給乙方。若同等條件下,甲方需另行租賃給他方,乙方有權對該地進行資產評估,保留對甲方、第三租賃方的財產追償權。

4、合同簽訂時,甲方需提供該地租賃的村民小組會議決定書、全體村民同意租賃簽字書、山地租賃承包紅線圖、林權證(林業部分出具的山地權屬證明)給乙方。

5、本合同生效日期為合同簽訂日期。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當地村委會一份,當地鄉鎮主管部門備案一份。

甲方代表簽字(蓋章): 乙方代表簽字(蓋章):

甲方經辦人簽字: 乙方經辦人簽字:

簽約地:

簽約時間:

山場買賣合同範本3

甲方:王家老屋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陳敬合(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更好地發揮集體林地作用,使荒山得到更一步綠化,提高森林覆蓋率,促進山場穩定發展,做到青山常在,以山養山,以樹養樹,承續利用,經雙方共同協商,甲方將集體王家老屋組所有山地承包給乙方進行林業經營,甲乙雙方達成下列條款。

一、甲方將集體王家老屋組陰、陽山地,山場承包乙方進行植樹造林發展經營,承包時間為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承包費:頭三年不收任何租費,期滿三年後乙方不願意承包,合同作廢,如果乙方繼續承包按每年 元收取。

三、乙方在承包期內甲方配合乙方辦理林權證及有關政策事項。 四、甲方山場承包給乙方後,山場所產生的經濟效益歸乙方所有。山上原有零星樹木由乙方處置。原學校無償提供乙方使用。

五、承包期間,甲方負責處理周邊村民關係,維護好山場內的正常經營,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工作,不得藉故推諉。

六、本協議簽字生效後,乙方在遵守承包合同規定的前提下自主經營,甲方不得干涉,且不得單方終止合同,否則,乙方因此產生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七、林木成林後,乙方同意砍伐才能砍伐,甲方不得隨意在此

山場砍伐,違者按村規,民約處罰,不得反悔,否則,按市場價兩倍賠償給乙方。

八、乙方如違反協議或法律法規所應承擔的責任,甲方不負責責任。

此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鎮政府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字):

20xx年x月x日

山場買賣合同範本4

甲方:安徽xx生態旅遊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x店鎮x平橋村 村民小組(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加快我鎮生態旅遊發展,根據x安區旅遊發展總體規劃和當前林業政策,以及《大別山養生公園——xx度假村規劃設計方案》,經x店鎮人民政府及x平橋村委會同意,經甲乙雙方協商,就山場土地流轉經營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山場土地流轉範圍及面積:

————、————山場,具體四至邊界及面積由甲乙雙方現場勘界確定,村民山場內部具體確界及補償分配由村民小組具體自行負責。

二、流轉經營期限:

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計40年。流轉到期,甲方按照同區位同類別補償標準,優先與乙方簽訂下一輪流轉經營協議。

三、流轉補償標準及兑付辦法

旱地、水面350月∕年·畝,荒地、林地及未利用土地——元/年·畝,考慮物價上漲因素,其補償標準每五年遞增8%。

流轉經營山場按實際面積支付補償費,每五年一次繳清,第一次繳納補償費問20xx年春節前,後五年以此類推。

四、雙方權利與責任

1、甲乙雙方共同履行依法保護生態林責任,保護動植物資源和地質景觀。

2、乙方擁有山場林木所有權,不得擅自砍伐生態林,竹林、杉木林確需間伐,需提前書面報請鎮村同意,並向甲方備案。

3、甲方擁有山場林木的管理權和更新權,確需按規劃設計更新林木,需提前書面報請鎮村同意,並通報乙方及時回收林木。跟新土地的林木所有權歸甲方

4、甲方使用乙方流轉土地從事經營性永久建築,需辦理徵地手續,按國家現行政策支付乙方徵地補償費,並從現有土地流轉補償費中比除。若是公益性建築(如遊步道、亭榭、座位等)乙方不得要求支付徵地補償費。

五、其他約定

1、甲方依據建設規劃需要,將來需擴大流轉經營範圍,甲乙雙方另作約定,其補償標準參照本協議第三項。

2、依據旅遊規劃及今後林業政策,甲方確需對成片山林(一畝以上)經行林地全懇改造,需辦理相關報批手續,甲方按現行補償標準增付一半土地流轉補償費。甲方就地補植林木和非成片(一畝以下)更新林種,乙方不得要求增加補償。

3、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當面商談,簽訂相關具體補充協議。

六、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此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鎮政府、村委會各一份。

甲方(代表簽名或蓋章):

乙方(代表簽名或蓋章):

鎮村工作人員(簽名):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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