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承包經營合同範文彙總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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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今不斷髮展的世界,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承包經營合同9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推薦】承包經營合同範文彙總9篇

承包經營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甲方與建設方簽訂的《建設施工合同》及相關工程協議、紀要的要求(以下簡稱總承包合同),乙方以大包乾的方式承包甲方以承接 工程項目。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現就該工程項目內部承包的有關事項達成一致協議。

第一條 工程項目概況

1.1 工程名稱:河南尉氏縣水坡 中心社區工程項目

1.2 工程地點: 河南尉氏縣水坡鎮

1.3 計劃工期:

1.4 合同價款:

1.5 工程質量標準: 合格

第二條 工程承包範圍、機構和人員組成

2.1 乙方承包範圍及內容:本工程採用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與建設方的總承包合同中所涉及到合同內容、包對建設方的承諾和建設方所作的規定、約束等的包乾方式、全面負責該工程範圍內的全部工作內容、自負盈虧。處理好政府主管部門和社區地方關係。乙方應承擔全部技術、質量、經濟責任及工程保修責任。乙方應維護甲方形象和信譽,嚴格按照施工管理的有關國家及地方法規和甲方內部管理規定、標準組織施工,自覺接受甲方監督、管理和指導。

2.2 乙方承包本工程設立的機構和主要成員

2.2.1 乙方承包本工程設立的機構名稱:海南中航天建築工程有限公司重慶江分公司第一項目部。

2.2.2 乙方根據工程需要,自行招聘工程項目經理和項目管理人員。並根據規定組建項目部。

2.3 項目部由乙方負責管理,並對項目部的所有行為承擔全部責任。

2.4 項目部的工作任務:項目部是代表甲方對該工程進行具體實施的機構,它必須全面履行甲方與建設方簽訂的總承包合同及補充協議中規定的所有內容執行。

2.5 該工程實施完畢後,甲乙雙方履行完本協議書規定的責任義務後,項目部自行撤銷。

第三條 協議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3.1甲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3.1.1 定期或不定期對乙方在本工程施工中的質量、安全、技術、工藝、進度、財務、文明施工、勞動力使用、機具設備和材料的採購、管理和使用進行監督、檢查、指導及服務,乙方必須配合和接受監督。

3.1.2 督促乙方按國家、地方相關規定實施工程管理,並監督乙方編制施工組織設計、預(結)算資料、施工日誌、安全及文明施工自檢記錄、現場簽證、報表及竣工圖、竣工資料並審核相關資料。

3.1.3 隨時抽查或參加本工程中的隱蔽驗收、中間驗收、分部分

項驗收、基礎結構驗收、竣工驗收和提出的問題、建議並責令乙方整改。

3.1.4 在履約有效期內,實時監督乙方相應的法律行為和工程管理能力。為切實維護承建人履約職能和社會信譽,乙方一旦出現違約行為,甲方有權採取強制措施,追究乙方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3.1.5 在不影響甲方利益、名譽及保證總承包合同正常履行的前提下,為乙方辦理必須以承接項目經理名義簽訂的建設方的合同及補充協議、驗收、決算,以及其他一切手續等。

3.1.6 督促、協助乙方辦理工程税務事宜和辦理施工許可證等相關證件。

3.1.7 控制乙方擅自轉包和分包的違規行為。

3.1.8 監督乙方統一推行工程施工現場整齊的標牌、標識懸掛,對乙方在施工區域的劃分、安全設施和臨時設施佈置搭建進行指導。

3.1.9 乙方的生產經營活動嚴重損害甲方企業形象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3.1.10 乙方違反本協議各項約定的義務時,經甲方敦促後不及時改正,並嚴重影響甲方利益,甲方有權立即解除本協議。

3.1.11 在乙方承包本項目期間,乙方的工資及社保費用由項目部承擔,乙方同時應將工資表報甲方備案。

3.1.12 該工程由於工程量較大,公司(甲方)派工程師一人。負責和監督本工程的質量、進度、安全、分部、分項單位工程驗收。並派一名財務人員對該項目的工程款使用跟蹤,合理使用工程款。兩人的工資和食宿由項目部負責。【工資按行列同一級別的市埸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3.2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3.2.1 承擔工程全部資金投入和與工程關聯的全部支出及税費,同時,擁有以項目部名義組織、管理、指揮本工程的施工生產和經營活動的全面管理權利和義務。

3.2.2 根據國家規範、地方法規及建設方制度,擁有獨立制定本工程實施細則、管理措施、施工方案等權利,並交建設方審查和甲方備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相關圖集、規範進行施工;切實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規,作好工程的安全防範措施,杜絕事故的發生;在工程質量、技術、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和指導,同時加強施工管理,確保工程質量、安全、工期達到相關文件及建設方的要求。乙方應在項目部建立安全、質量保證體系,確保體系的有效運行,及時發現並消除質量、安全隱患,項目部發生的一切損失或發生重大質量事故和人員傷亡事故,乃至合同賠償的全部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無條件賠償。因乙方現場管理不力,質量、安全、進度達不到業主要求,經整改還是達不到業主要求甲方有權對項目全面接管,挽回損失。乙方不得提出任何索賠要求,並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3.2.3 根據工程的需要,自主調配機具設備、週轉和材料物資,並予管理和使用

3.2.4 負責完成總承包合同及補充協議規定的所有條款及工作內容,按總承包合同規定辦理工程結算。合理使用工程款、專款專用,對本工程經營活動中的盈利擁有所有權、使用權、支配權。本工程承包期內形成的債權債務均有乙方享有或承擔與甲方無關。

3.2.5 不得以甲方或該項目部的名義與任何第三方簽訂借款協議等,乙方與第三方簽訂的協議產生的法律與經濟關係的一切後果、損失由乙方負責。甲方印章(含項目部章),除所建項目函件及竣工資料外,一律不得對外使用。

3.2.6 對組建的項目部,乙方必須依法用人用工,依法保障民工和員工的合法權益,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民工工資,如因工資拖欠原因導致民工來鬧事等行為,乙方除每次支付違約金 10 萬元外,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3.2.7 乙方必須做好對所有施工工程的成品在移交建設方前的保護工作,負責對施工現場臨設、建築物及測繪製樁等的保護,並承擔因其保護不善而造成的成品損壞的一切損失。乙方應負責本工程的施工中所產生的垃圾的清潔工作及生活區的環境衞生工作,由此引起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乙方必須按施工安全規範規定做好預防事故的各項安全措施,確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如因乙方原因發生的人員傷亡、火災等事故由其承擔全部責任,並按規定書面報告甲方和主管單位備案。乙方必須加強施工組織管理,保證現場整潔文明,做到文明施工,減少噪聲對周圍居民的干擾。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處罰由乙方承擔。

3.2.8 乙方必須有相應的資金實力,項目如需墊資由乙方自己解決,工程款暫不到位時,乙方必須保證連續施工。不得藉故窩工、停工,不得藉此向建設方和甲方提出無理要求。乙方如以此為由而影響或拒絕工程的施工工作,乙方除承擔總承包合同及本協議違約責任外,還應承擔由其自身原因給其他第三方造成的損失的責任。乙方在主合同約定時間承擔本施工質量保修的所有責任。

3.2.9 乙方及其組建的項目部加強現場所有工作人員的安全教育、法律教育,並強化現場的管理,嚴格遵守安全措施及建設單位提出的相關要求。因乙方經營管理不善出現延誤工期、不合格工程或發生質量、安全事故,由甲方視情節輕重作出相應處罰,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造成甲方受到市級以上通報批評的,乙方應支付甲方違約金其標準為:市級通報 10 萬元,省級通報 20 萬元,部級通報 30 萬元。

3.2.10 乙方必須按照國家、地方及上級機關關於計劃生育的規定,做好現場計劃生育工作。否則,將承擔由此帶來的一切損失與處罰。

3.2.11嚴格遵守甲方制度,服從甲方管理。該工程在當地備案由乙方負責辦理,甲方配合。

第四條 賬户的開設與工程款的收取、支付

4.1 工程款的收取:所有工程款必須進入甲乙雙方開設的賬户內,乙方不得私自收取工程款,否則一經發現,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並且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0 萬元整。

4.2 工程款的支付:發包人撥付工程款到甲乙雙方開設的賬户後,甲方扣除管理費,剩餘工程款在三個工作日內(因國家政策導致不能劃款的除外)劃撥給乙方,乙方需提出資金使用計劃,提交其簽字的請款書和付款依據(材料提供税務發票和材料入庫單和出庫單、發工資需附工資表),由甲方審定無誤後直接支付到乙方指定的賬户上。

4.3 如果業主方未按合同約定向甲方支付工程款,乙方不得要求甲方付款,甲乙雙方統一意見後由甲方向發包方提出追工程款的知通及協商要求。

4.4 工程竣工結算時一次性預留質量保脩金,預留的質量保脩金比例為工程結算總價的_3_%。

第五條 管理費、税金扣交管理費是乙方在承包本工程項目中應繳納的甲方監督管理費用:税金是指乙方在承包本工程項目應向税務機關繳納的所有税費(本工程項目所有相關税費由乙方負責按國家相關政策進行繳納)。憑所有繳納的税務單據交回公司財務衝抵税款。

5.1 甲方按以下方式收取乙方應交本工程的管理費:

5.1.1 乙方按本工程竣工驗收結算總金額收取4.5%(結算依據已20xx.3.25日與發包方籤的合同辦為準)管理費。

5.1.2 本工程管理費用的繳納:由甲方在建設方每次劃撥到的工程款中按規定比例收取。

5.1.3 説明:

a、工程涉及所有費用由乙方自行在項目所在地繳納,甲方予以配合辦理。

b、乙方向甲方繳納管理費的計算基數為本工程最終審定的結算總價。

c、管理費僅包含企業管理費用,不包含計劃利潤、工會經費、教育經費、職工工資、養老保險金、失業保險金、醫療保險金、住房公積金、交易費、中標費、建管費、保險費、定額測定費、工程成本支出及國家規定的各種税費。

5.2 乙方的工程款應按下列比例標準作帳:乙方根據工程款的金額提供76%以上的材料發票,不超過千分之3的招待費發票,不超過17%的有勞務資質單位開具的勞務發票(附上民工的身份證複印件和工資表),6.7%的辦公費及其他差旅交通等票據。工程款的撥付甲方需查收對應工程款已完成税務憑證和工資、成本發票無誤並按發票金額向乙方收取代繳代扣的營業附加費、合同、資源税等實際税費後在行撥款。

5.3 甲方配合乙方將本工程項目開設海南中航天建築工程有限公司重慶江北分公司外出經營許可證。本工程項目所得税由甲方在建設方每次劃撥的工程款中按規定比例扣除負責繳納,營業税及應繳的税費。

5.4 河南尉氏縣水坡鎮中心社區單獨成立指揮部,名字叫海南中航天河南尉氏縣水坡鎮中心社區指揮部,下設項目部、項目部章和財務章由甲方管理使用。

第六條 工程竣工驗收與結算、保修

竣工驗收後,要具備以下各條後方能在甲方辦理財務結算手續。

6.1 工程竣工資料(含竣工圖);

6.2 財務賬目情況(税票等);

6.3 印章回執

6.4 工程結算書、按20xx.3.25日與發包方籤的合同辦理。

6.5 勞務工資支付情況

6.6 工程保修協議

6.7 有關部門的會籤紀要

第七條 其他費用

7.1 在簽定本協議時三天內乙方繳納伍拾萬元人民幣作為合同信用金。另甲方接業主通知交伍佰萬元人民幣給建設方時,乙方立即繳納以甲方委託乙方繳納伍佰萬元人民幣給建設方書面通知。二日內不繳,視為違約,伍拾萬元作為賠償甲方經濟損失。其進場後再向建設方繳納保證金壹仟伍佰萬元人民幣憑收據給乙方。同時繳納安全保證金叁佰伍拾萬元人民幣給甲方,憑收據給乙方。

7.2總工程八十萬平方米保證金共計貳仟肆佰萬元人民幣,繳足後合同生效,保證金無利息,在結清財務後無息返還給乙方。

第八條 雙方義務

8.1 乙方未能履行本協議中的責任和義務,未遵守本協議中甲方的權利,均屬於違約行為,甲方視其情況,以扣減保證金等措施給予處罰;甲方違反本協議,損害乙方利益時,乙方有權利向甲方提出索賠,並由甲方承擔資金佔有利息損失(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率)。

8.2 在協議工程中,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儘量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向重慶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8.3 終止

8.3.1 本協議的所有責任義務,協議目標全部實現,自然終止。

8.3.2 乙方嚴重違法本協議規定的義務,不能履行項目的責任;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因乙方原因出現重大質量、安全隱患等,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乙方應無條件承擔造成的一切損失。

8.3.3 在本協議終止後,乙方應主動無條件退場,並與甲方辦理交接及清算工作。

第九條 行政處罰

9.1 乙方在履行工程合同過程中,發生國家行政機關及行業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乙方應主動支付。

9.2 乙方在處罰有限期內不履行義務,發生滯納金時,甲方有權

在工程款中加倍扣除實際罰款金額。

第十條 附則

10.1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交驗,並結清工程各款項及税費,且總承包履行完畢,本協議自動失效。

10.2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商議完善解決,並應形成書面補充合同,才能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約束力。

10.3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貳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l

承包經營合同 篇2

x市第十一中學(以下簡稱甲方),將本校綜合樓底層的兩開間加北面樓梯間共約100平方米作為學校勤工儉學的基地,目前開辦校辦商店。為了改革管理體制,搞活商店經濟,經個人申請,學校研究決定,由我校職工又x同志(以下簡稱乙方)承包經營,經雙方充分協商,簽訂以下承包合同,共同遵守。

1、商店產權屬甲方所有,乙方承包經營,對商店全面負責。店名由乙方自定。並由乙方重新辦理營業執照及新帳户等一切手續、為保持學校正常秩序,學校設有學生服務部,乙方不準進校經營。乙方必須遵紀守法,文明經商,確保完成上繳學校利潤及其他各項任務。

2、乙方每月上繳純利潤5000元給甲方,當月的利潤在上月25日前一次付清,不得拖欠,否則甲方有權查封商店,終止承包合同。

3、校辦商店由甲方另裝水、電分表。乙方按月向甲方繳交水電費。

4、甲方要求原校辦工廠的5名大集體所有制工人由乙方安排使用,開支各項經費,乙方因難以受理,不能接納,願每月承付他們工資額的15%的金額交市保險公司作為他們今後的退休養老金,甲方表示同意。

5、校辦商店納税等一切對外開支由乙方負資。

6、乙方如需在商店原有基礎上裝修四面牆壁,可自費裝修,但必須在不影響原有建築結構的前提下進行。合同到期或提前終止,自費裝修部分不準拆除,也不能向甲方索要裝修費、學校裝備的電扇六把、吊頂燈七盞、大花吊燈二盞必須完好移交。

7、今後國家或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承包政策或規定如有變化,本合同有關條文與之牴觸,雙方應服從當時的承包政策或規定。

8、本合同有效期5年(從1988年10月1日---1993年9月10日)。合同到期提前三個月續訂。本合同甲、乙兩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倒本二份、分送xx市公證處、xx市教委勤工辦。

乙方乙方代表(簽字)

(蓋章)

承包經營合同 篇3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 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 ____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過公開協商,簽訂農村土地承包合同如下:

  一、土地的面積

甲方將位於________村面積_________畝 (土地類型)承包給乙方使用。

該土地位於桃大村_____面。**_______,西至_______,南至______,北至_______。東長______米,西長______米,南長______米,北長_____米。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為:______________

2.承包形式:______________

  三、土地的承包經營期限

該地承包經營期限為 年,自 年____月____日至 年___月___日止。

  四、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該土地的承包金為每畝每年人民幣 元,承包金總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幣 )。

2.此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村委會鑑證認定後,乙方即向甲方一次性

付______年的承包費___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

3.從承包後的第六年開始按_____元每年遞增______%的承包金。

  五、地上物的處置

乙方有權處理承包區域內現存地上物,在承包經營期內乙方所建設地上物所有權亦為乙方所有。

  六、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土地開發利用進行監督,保證土地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並使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

4.協助乙方進行農業高新技術的開發、應用。

5.為乙方提供所在地村民的其他同等待遇。

6.在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不得重複發包該地塊, 在承包期限內,如因承包範圍出現土地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若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由甲方按國家相關規定進行賠償。甲方必須確保乙方在承包期內不受任何干擾。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權和按照合同約**建、購置財產的所有權。

3.乙方對承包地有獨立自主經營權和收益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涉。承包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由乙方獨自享有和承擔,與甲方無關。

5.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設與約定用途有關的生產、生活設施。

6.在承包期內,乙方須按合同規定繳交承包款給甲方,並有權拒絕交納除合同規定承包款外的任何其他非國家規定之費用。

7.保護自然資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七、合同的轉包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採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本合同轉包後,甲方與乙方之間仍應按原承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乙方與第三方按轉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本合同轉包後,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轉包合同不能履行,給轉包後的承包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員的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雙方均不能追究對方的責任,但乙方必須及時將情況報告甲方,甲方應及早採取措施儘量減少損失,協助恢復生產,並根據乙方的損失情況協商減免承包款。

4.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建設(或其他原因)徵用該土地,徵用相關賠償費用為乙方所有,同時對於乙方所承包徵用地上建築及其他地上物等以實際評估價值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

5.如甲方擅自重複發包該地塊,致使乙方無法經營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其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

6.本合同期滿,如繼續承包,乙方享有優先權,雙方應於本合同期滿前三個月簽訂未來承包合同。如乙方不再繼續承包,在合同期滿後90天內將原承包地交還給甲方。

7.本合同履行期間,即使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甲乙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乙雙方的名稱改變;甲方分離或甲方與他方合併。

  九、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之以上約定,即視為違約。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按照土地面積上建築的實際資產核算金額賠償)、並退還乙方所付的全額承包費;如乙方違約,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費,並且解除此合同。

2.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租金。如超期繳交承包款,則按應付未付部分的日萬分之四交付逾期付款違約金給甲方,直至付清應交的承包款為止。如因甲方發包地手續不合法或因甲方發包地權屬不清產生糾紛,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則視為甲方違約。

3.因乙方為提高土地生產能力而投入相應資本及人力,無論甲方在合同到期前以任何理由收回該承包土地,乙方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補償金額為土地面積上建築的實際資產核算金額為準,價款一次性全額支付給乙方。

  十、合同糾紛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糾紛,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

發包方(甲方):(蓋章)____________承包方(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以下簡稱乙方)

中證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以下簡稱丙方)

承包經營合同 篇4

流出方(以下簡稱甲方):餘江縣楊溪鄉楊溪村牌塘組

流入方(以下簡稱乙方):陳玉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規定,甲乙雙方秉着“平等、協商、自願、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事宜協商一致並簽訂本合同。

一、流轉面積

甲方將其依法取得承包經營權的楊溪鄉牌塘組 XX0 畝土地流轉給乙方進行農業生產經營。

二、流轉期限

流轉期限為20年(以國家土地承包政策為準),即自20xx年 1月 30 日起至20xx年 1月 29 日止。

三、流轉價款

土地流轉價格採取實物折價方式,乙方以400斤稻穀每畝付給甲方(以早稻、晚稻糧管所國家收購平均價為折價)。

四、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

每年12月XX日之前付下年租金,以現金方式一次性付清。

五、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經營土地的情況,並要求乙方按約履行合同義務。

2.甲方有權在流轉期滿後收回土地承包經營權。

3.流轉期限內遇到自然災害,上級核發己方的救災款或救災物資政策優惠歸乙方所有。如需甲方提供辦理手續的,甲方應無條件負責及時辦理,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4關於現有的農田補貼一項,只要是國家還有這一項政策,補貼的全部金額應全部歸屬甲方所得。

5.乙方流轉後,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權、收益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臵權。

6.乙方不得改變流轉土地的農業用途,用於非農建設土地標準不得違背上級有關文件精神、規定。

7.乙方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增加投入以保證土地使用性質。

8.承包方不準栽樹,不準挖塘養殖,不準賣買,如果賣買拾倍罰款。

六.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遇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

1.國家、集體建設需要依法徵用流轉土地的,應服從國家或集體需要。

2.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須提前一年通知對方,並徵得對方同意。

3.乙方在流轉期間,若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土地被毀而無法復耕的可解除或變更合同。

七、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當事人違約,按照相關法律進行處理。

2.因一方違約造成對方遭受經濟損失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具體賠償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雙方協商或由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裁定或法院判決。

八、爭議條款

1.因本合同的訂立、生效、履行、變更或解除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請村民委員會、鄉XX、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關調解、

九、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經雙方簽字並經楊溪鄉政府農村經營管理機構備案後生效。

十、其他條款

1.本合同中未盡事宜,可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鑑定備案單位執一份。

甲方代表人(蓋章): 乙方代表人(蓋章):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住址: 住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鑑定單位(蓋章):

承包經營合同 篇5

甲方(出租方):_______鎮________村________組(户主姓名)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

為了規範農村土地租賃,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係,切實維護租賃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經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土地租賃方式

甲方採用__________方式將其承包經營的土地租賃給乙方經營。

二、租賃土地的用途

乙方只能將租賃的土地用於:__________________

三、土地租賃時限:

從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土地租賃面積,承包費付款方式及時間

甲方將_______畝土地租賃緞帶乙方經營,乙方按每畝每年_______元承包費付給甲方,承包費以現金或實物折價(現時價)每年______月_____日之前付清。租賃土地上有下列附着物__________。甲乙雙方協商約定附着物採取方式處置。

五、雙方權利與義務

1、在租賃期內不得改變土地農業用途,不得取土、葬墳、建窯、拋荒、開挖,不經甲方及鑑證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承包土地轉包給第三方經營使用。

2、乙方在生產經營人不得破壞原有水利、電等公效力設施。

3、在租賃期內甲方無權干涉乙方正常生產經營活動,乙方有生產、使用、處分收益權。

4、租賃期滿後,同等條件下,乙方有承包優先權。

5、在合同期間內國家有關惠農政策(如各種補貼)由____方享有。

6、履約保證金

7、必須按約定期限租賃,否則,乙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

8、到期後,該地上所有建築物都歸乙方所有。

六、違約責任

1、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非法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乙方全部損失。

2、乙方違背合同條款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賠償甲方全部損失。本合同一式四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甲方所在村集體經濟組織、甲方所在地鄉鎮土地承包管理部門各執一份。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後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補充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再由雙方一致達成協議,現補充如下:

1、乙方不得使用任何手段和勢力威脅甲方,雙方必須在平等互助的情況下履行合同。

2、甲方的土地租賃時間為五年。

3、五年租賃金額雙方協定為保護價格每畝900元,不允下調。

4、乙方在土地租賃期滿後必須無條件地將甲方土地恢復原樣,使得甲方的農田作物正常生產。

5、乙方在五年的租賃期滿後場地建築物不拆除影響甲方的糧食作物生產的,甲方有權自行拆除。

6、本合同必須有政府部門簽字蓋章方可有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鑑證方(簽章)

村組印章

年 月 日

承包經營合同 篇6

出租方(甲方): 身份證號:

承租方(乙方): 身份證號:

擔保人(丙方):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交通部、國家計劃委員會等部門聯合頒佈的《汽車租賃業管理暫行規定》。為明確出租方(甲方)與承租方(乙方)及擔保方(丙方)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租車期限

甲方將牌出租車壹輛,車牌號晉MT租賃給乙方從事出租車營運,租賃日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期為 個月。

  第二條、租金、押金標準及交付期限

1、甲方每個月收取乙方租金乙方在每月日前付清下個月的租金,如果不按時付租金,甲方有權將車輛收回,乙方負責所產生的相關費用。

2、乙方應向甲方繳納押金在合同解除時,甲方應退還給乙方,但乙方在駕駛車輛時的違章必須繳清,有些視頻抓拍的因不能及時收到罰單,須留違章押金元, 個月以後無違章退還,有違章餘款退還。

3、國家撥給的燃油補貼費由甲方領取。

  第三條、交接車

1、甲方向乙方提供租賃車輛時,由乙方通過汽車維修廠對汽車的技術狀況進行檢測維修,車輛維修費用由甲方負擔,乙方確認車輛行駛無誤後,乙方開始營運,在營運期間如因車輛問題造成任何事故由乙方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2、合同期滿,乙方向甲方交車時由甲方通過汽車維修廠對汽車的技術狀況進行檢測(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3、乙方檢查出租車附件:頂燈、計價器、備胎、簡易工具證件:車輛行駛證、計價器檢測證、運營證、完税證、保險卡、養路費單據等,交車時不能損壞丟失,如有丟失或損壞,由乙方負責。

4、乙方應對車輛妥善保管,使用租賃期間承擔所有的維修費用。車輛行駛5000公里,乙方必須在甲方的監督下更換髮動機油、三濾,齒輪油每10000公里時需更換。

  第四條、甲方責任

1、車輛各種證照及規費繳訖證齊全。

2、負責辦理保險公司為租賃車開辦的險種。

3、負責車輛的年檢。

4、租賃車在租賃期間,如發生事故,甲方有義務提供相關證件。

  第五條、乙方責任

1、租賃期間,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法令,安全行車,因違法、違紀、違章、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責任,自行負責,並承擔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租賃期間出市區營運,應事先取得甲方的許可,併到公安檢查站登記。

3、不得將車輛轉租、出售、典當、抵押,不得將車輛交其他人駕駛。

4、發生交通事故,承擔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裁定的責任,並負擔除保險公司理賠部分外的全部費用(包括評估費、拖車費、停車費、事故費處理費等)。

5、租賃車輛使用期間,發生交通事故,及時通知甲方,並向出租公司及當地公安交通、保險部門報案聯繫。

6、租賃車輛使用期間,發生交通事故,乙方自身原因造成車輛無法正常運營,照付甲方租金。乙方在合同期滿後如不按時將車輛交付甲方,甲方除照常收取租金外,每天另加收租金的80%作為滯納金直到車輛交回為止。

  第六條、丙方責任

擔保方自願為乙方進行擔保,在租賃期間對車輛運營情況有實施監督責任,並對乙方的一切違約、違章、違法行為負連帶責任(擔保期為永久)。

  第七條、如一方違約付另一方違約金元。

  第八條、糾紛解決方式

解決爭議方式: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出租車公司所在地法院解決。

  第九條、補充條款

1、如甲方賣車,乙方無條件將車輛和相關手續歸還甲方,並終止租賃合同,如不還車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2、如乙方未按合同執行,甲方有權將車輛強制收回,乙方承擔一切費用及後果。

3、本合同由三方簽字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4、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院執行。

出租方(甲方):

地址:

電話:

身份證號碼:

承租方(乙方):

地址:

電話:

身份證號碼:

擔保人(丙方):

地址:

電話:

身份證號碼: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承包經營合同 篇7

為了發展本市的對外經濟、貿易及旅遊業,使酒店的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達到國內同類酒店的先進水準,從而使酒店贏得良好的社會聲譽和經濟效益,(以下簡稱委託方),特委託 (以下簡稱管理公司),全權經營管理 酒店。雙方依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委託方________酒店系在中國__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註冊的合法經營企業,法定地址:________,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

管理公司________酒店管理公司系在中國________市工商管理局登記註冊的國有企業,法定地址: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

第一章 名詞定義

第一條 酒店

本合同用的“酒店”一詞指位於 酒店,內容包括:

(1)間有衞生間的客房;

(2)各類中西類餐廳、風味餐廳、旋轉餐廳、多功能廳、迪斯科廳、酒吧、咖啡室、茶廊、游泳池、桑拿浴室、健身房、網球場、附設商場、美容室、洗衣房、商務設施、停車場以及其它康體設施和酒店建築所在地的空地、綠地等,全部佔地約畝;

(3)提供後勤服務的綜合樓及職工宿舍等,全部建築物約________平方米;

(4)酒店經營所需的供水、電力、電訊、煤氣、汽油、柴油等能源以及排水、消防等附屬設施及空調、電梯、衞生設備、冷藏等設備;

(5)全部“傢俱、裝置及營運物品”。

第二條 傢俱、裝置及營運物品

在本合同中“傢俱、裝置及營運物品”是指:

(1)所有傢俱、陳設及佈置,包括客房、公共場所的傢俱、地毯、牆飾、擺件、燈飾和其他物品;

(2)飯店經營所需的所有設備,包括廚房、酒吧、公共衞生(pa)設備、洗衣房、辦公室等設備;

(3)必要的車輛和運輸設備;

(4)所有營運物品,包括工具、器皿、布件、瓷器、玻璃器皿、銀器及類似物品;

(5)所有制服及其他酒店營運所必須的物品。

本合同第一、第二條所列內容,以酒店正式開業日前雙方交接所附明細清冊為準。

第三條 酒店正式開業日

“酒店正式開業日”是指酒店正式全面營業的第一天,其基本條件為:

(1)酒店建設工程全部竣工;

(2)酒店全部設備及設施已安裝完畢、正常運行;

(3)酒店全部傢俱、裝置及營運物品備齊;

(4)酒店工程經國家驗收合格,包括消防、衞生設施;

(5)酒店營業執照及各項營業許可證已經獲得;

(6)各項保險生效;

(7)酒店經營所必須的流動資金全部匯入酒店營業賬户;

(8)委託方與管理公司書面同意酒店可以正式開業。

酒店正式開業日之前的對外營業稱為“酒店試營業期”。以上各項若有一項未達到者,均屬“酒店試營業期”。

第四條 雙方

這是指本合同的締約雙方:即委託方與管理公司。

第五條 總收入

在本合同中這是指經營酒店及其設備所得的客房、餐飲、附屬的涉外商場、娛樂設施、場地出租、電話、電傳、傳真、洗衣、出租汽車及其他各項服務獲得的全部收入的總和。

第六條 經營毛利

本合同中的“經營毛利”是指總收入減去酒店經營成本和費用後的餘額。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酒店經營成本和費用不包括以下內容:

(1)固定資產折舊費和投資性質的費用攤銷及更新基金;

(2)貸款利息(流動資金貸款利息除外);

(3)所得税、房產税及其他附加税;

(4)土地使用税;

(5)董事會費和保險費;

(6)管理公司收取的`管理費;

(7)國家匯率調整造成的匯兑損失;

(8)委託方董事會特別要求所進行的、非酒店日常經營管理所需的會計、審計、律師等費用;

(9)投資方成員在酒店的掛賬及投資方的內部會議等掛賬;

(10)經投資方同意購置的固定資產和零星工程完善項目;

(11)投資方單方面要求的接待、廣告、贊助性開支以及未得到管理方同意而實際由投資方獲益和開支的各項費用。

(12)其他非酒店經營所產生的費用。

第七條 商標及服務標誌

這是酒店在銷售商品、提供服務及市場推廣中所用的屬於管理公司專有的標記、圖案或文字。

第二章 酒店管理

第八條 管理權

委託方授權管理公司在接受管理期間,對酒店經營管理有充分的決定權和指揮權,管理公司及其代表可代表酒店對外簽署與日常經營管理業務有關的文件、合同,包括簽署總額不超過萬人民幣的短期經營週轉資金的貸款合同。

第九條 總經理

酒店總經理或副總經理人選經管理公司與委託方充分協商後由管理公司任免。

總經理是管理公司在酒店的總代表。總經理對酒店經營管理事務有指揮權和決定權,對酒店經營管理全面負責並對管理公司負責。

總經理是酒店法人的委託代表。

總經理如有營私舞弊行為,需經證實後,委託方方有權要求管理公司進行撤換。

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

第十條 人事安排

1、 管理公司將根據酒店的實際狀況提出人事、組織機構設置方案,並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作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制訂勞動工資計劃,根據上述方案計劃安排酒店員工工作。

2、酒店各級員工的聘任、獎懲、調動和安置均由總經理按國家有關合作經營企業的規定決定和處理。

3、管理公司派往酒店工作的職工均受酒店僱傭,其住宿、交通(包括市內交通)均由酒店負責;工資、獎金、休假、醫療等享受酒店員工同等待遇;每年享受二次有薪探親假,每次假期10天(在途時間另計),其交通費按國家規定標準在酒店費用中列支。

第十一條 酒店的管理工作

管理公司及其代表在管理酒店期間,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和規定,管理期分為兩個階段--試營業期和正式全面營業期。

管理公司在酒店籌建後期和試營業期內,除了酒店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外,其主要工作有:

1、逐步建立健全酒店各項規章制度,完善機構設置;

2、對酒店設施佈局進行調整和完善;

3、招聘員工,強化人員培訓,建立崗位責任制;

4、進行市場推銷;

5、為酒店正式全面營業進行積極準備,包括籌備酒店正式開業儀式等。

6、有計劃地推行“ 酒店管理模式”。

7、爭取在 年內為甲方培訓一支能自行管理、經營、具有良好職業素質和操守的管理隊伍,最終使甲方能在最短時間內能獨立經營和管理好酒店。

從酒店正式開業日起,酒店進入了全面營業期,管理公司的主要工作有:

(1)乙方派出業務骨幹籌備酒店開業,作好開業前的各項準備工作,包括人員和設備運行與到位。

(2)乙方負責招聘具備酒店從業素質的員工,開展員工上崗前的業務知識、技能的培訓。

(3)賓館裝修期間提出專業的整改意見和建議。

(4)負責為賓館建立相應的管理體系和服務體系,按照 星級賓館的標準實施全面質量管理。

(5)建立實施各項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並制定相應跟業績掛鈎的績效管理機制。

(6)負責為賓館的經營拓展客源市場,建立酒店自身銷售網絡系統,並利用乙方現有的酒店網絡,積極使用電子商務,積極促銷酒店旅遊市場。

(7)乙方將派出專業人員整合本地資源,設計酒店的整體cis形象識別系統,以統一、整體的品牌形象崛起於本地區。

(8)通過深入的調查研究和理論分析,向甲方股東提交酒店的年度預算、年度經營計劃以及酒店最佳的產品組合內容和遠景發展規劃。

(9)儘快使酒店達到 星級酒店標準並通過驗收,為酒店在本地區創優秀品牌而努力工作。

(10)乙方竭盡全力完善、維護好酒店的硬件設施,使之能良性循環,確保酒店常新、環境完美、不斷完善和配套。

(11)乙方有權在本合同規定的範圍內獨立實施全面經營管理工作,乙方實施在甲方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

(12)全面推行“ 酒店管理模式”。

(13)按照酒店的設備、設施條件,提供先進的經營管理方法和服務水平;

(14)全面負責酒店的公共關係事務和市場推銷;

(15)深化員工業務技能培訓工作;

(16)負責監督和考核總經理的工作業績;

(17)每一會計年度前______天向委託方提交酒店的年度經營方案及財務預算;

(18)每一個月的後___天內向委託方提交反映該月酒店經營情況的財務報表;

(19)每一個會計年度結束_______個月內,向委託方提交酒店財務報告,説明本年度決算情況和經營成果;

(20)根據市場變化情況和經營需要,調整和修改酒店各項收費標準;

(21)負責酒店的日常維修和保養;

(22)為保障酒店的權益,代表委託方和管理公司進行法律訴訟;

(23)爭取在 年內回收酒店投資的本息。

第三章 管理費的計算與支付

第十二條 試開業前期因工作量巨大,而又無營業收入,故開業前期自乙方管理人員到位後,每月暫按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支付管理費。

第十三條 管理費分為基本管理費和效益管理費。

第十四條 在酒店試營業期內,管理公司收取的基本管理費按總收入的百分之__________收取。

第十五條 從酒店正式開業日起,管理公司收取的基本管理費按總收入的百分之__________收取。

第十六條 基本管理費每月支付一次,其計算方法是按當月總收入乘以上費率,於次月15日前匯入管理公司指定的賬户。

第十七條 管理公司同意在酒店試營業期不收效益管理費。酒店正式開業後始收效益管理費。

第四章 雙方的責任

第十八條 委託方董事會的責任:

1、及時辦妥酒店經營所必須的全部營業許可證和營業執照;

2、提供酒店經營所必須的定額流動資金。定額流動資金須在酒店對外試營業前15天提供,流動資金定額由雙方在試營業前核定;

3、按時審批酒店年度經營方案、年度財務預算與決算;

4、審查批准酒店擴建、改建計劃;

5、協調好基建與經營存在的各種事宜,安排落實賓館經營必需的水、電、氣等基礎設施,保證消防安全設施的齊備,因設施未齊全、設備未完備以及因證照不齊等原因而引發的行政罰款費用不進入酒店費用。

6、委託方須協調好當地政府的相應關係,當地政府超出標準之外的收費由委託方承擔。

7、其他必須由委託方決定的有關事宜。

第十九條 管理公司責任

1、通過各種途徑,努力提高酒店客房的出租率,增加經濟效益;

2、選派合格人選到酒店任職;

3、按時提交酒店年度經營方案和財務預算與決算;

4、不斷引進先進適用的經營方法和管理經驗,使酒店的管理不低於國內同類酒店的管理水平,並儘快培養當地幹部和員工,進入酒店管理各級領導層;

5、負責編制和健全酒店的各項規章制度;

6、利用集團優勢,在管理公司所屬酒店內安排酒店員工的培訓和實踐;

7、其他必須由管理公司辦理的一切有關事宜。

第五章 酒店維護與保養

第二十條 酒店從正式開業日起每年留有一定數額的更新基金,用作酒店設備的更新、添置等。每年更新基金的額度計算標準為:

第一年至第三年,不少於總收入的百分之二;

第四年起,不少於總收入的百分之五;

更新基金可以一年一次提用,也可以分月提用。

更新添置項目所需資金在經營成本列支。

第二十一條 管理公司認為需要時,有權根據實際情況用更新基金更換、添置酒店的設備、陳設和傢俱等。

第二十二條 每年度更新基金如未用完留有餘額,可轉入下一個會計年度,與下一年度的更新基金合併提用。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期滿或提前終止時,管理公司須將更新基金的餘額如數歸還委託方。

第六章 酒店產權及其處置

第二十四條 酒店的一切債權、債務屬委託方。

第二十五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酒店的全部產權屬委託方所有,管理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出售或抵押,除本合同第七章第二十七條規定以外的酒店財產。

第二十六條 管理公司有權根據本合同規定使用調配酒店財產。

第二十七條 管理公司有權處理用更新基金更換下來的酒店不再適用的傢俱、裝置及營運物品等。處理這些傢俱、裝置及營運物品所獲款項,納入“更新基金”項,留作添置這些傢俱、裝置及營運物品。

第二十八條 委託方在處置酒店財產時,應以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為原則。否則,應徵得管理公司同意。

第七章 税務、財務及外匯管理

第二十九條 酒店按照國家的有關法律和税收條例的規定繳納各項税金。

第三十條 酒店職工按照有關規定由職工本人繳納個人所得税或個人收入調節税。

第三十一條 酒店的會計年度從每年___月____日起至同年___月____日止,一切記帳憑證、單據、報表、賬簿用中文書寫。

第三十二條 除本合同已有規定以外,酒店會計的處理原則均按《企業會計制度》辦理。

第三十三條 酒店的財務審計聘請國內註冊的會計師審查、稽核,並將結果報告董事會。

如董事會認為需要聘請其他審計師或審計事務所對酒店財務進行復檢時,管理公司應予同意,其所需一切費用在董事會費中列支。

第三十四條 每一會計年度的頭二個月,由總經理組織編制上一年度的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計算書,報告董事會。

第三十五條 酒店經營的一切外匯事宜按照國家中外合資企業外匯管理條例及規定辦理。

第九章 保險

第三十六條 雙方同意酒店向中國境內具有承保資格的保險公司及其分公司投保雙方都認為必須的險項,酒店一旦遭受損失可在所投保的險項範圍內獲得應有的賠償。

所有保險均由委託方投保,保險受益人為委託方,與管理公司無關。

第三十七條 委託方投保的酒店財產險,其投保總額應不低於國家規定。

第三十八條 各項保險費及辦理保險費的其他費用,均由酒店支付。但不作為酒店管理費用開支,列入甲方開支科目。以遵循收益與權責掛鈎之原則。

第十章 監管、獎罰機制

第三十九條 甲方派駐股東代表聽取酒店重大管理制度、用工薪酬分配製度、財務預決算方案及其它重大事項的決策。審議酒店年度經營計劃,擬定酒店內部管理機構設置等事項。

承包經營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現將民樂園兒童商城商鋪(場地/櫃枱)承包經營一事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乙方願意承包經營民樂園兒童服裝商場 層 區號商鋪(場地/櫃枱),並遵守商場各項經營管理制度;甲方同意其入住經營,並按本合同約定履行義務。

第二條:乙方承諾其所經營商品或服務項目為 ,未經商城書面准許,不得擅自更改經營品項。否則,甲方有權清退其出賣,並不退還其已交費用。

第三條:乙方所承包經營的商鋪(城地/櫃枱)費用標準(包括商鋪租金、物業管理)為 元,(大寫: ),合同期限一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乙方須簽定本合同時付60%的租金,兩個月後付清。

第四條:除上述費用外,乙方還應向商城繳納以下費用:

1 、經營保證金(標準為每間商鋪20xx元):用於商户日常行為保證,如有發生違法、違反商城制度的行為,商城有權以此進行處罰;合同期滿,如無上述違禁行為,保證金全部退還。

2、電費:各户店內導櫃用電按照實際用電量按規定標準繳納。用本商城指定電,不收任何費用。

3、政府部門針對商户依法收取的費用,此項費用,商城將積極與相關部門進行統一協調、統一繳納,晝減少商户經營負擔,對此,乙方和其他商户進行合理分解。

4、取暖空調費用另行計算,以實際用量計算所有商户平攤。

第五條:乙方所承包經營的商鋪僅為自身經營使用,不得擅自轉租、轉讓,如確因合理事需要轉租、轉讓的,可在經營五個月後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並辦理轉讓過户手續,方可轉讓商鋪。轉租需交納相關費用(標準為每間商鋪每次1000元),未經商場同意擅自轉讓、轉租商場的,商城有權解除合同清退出場,並不退還任何費用。

第六條:為保住包括乙方商户本身在內的全體商户的共同利益,維護商城整體的記好形象,確保商城的良性運營,為廣大顧客創造一個文明、有序的購物環境,乙方須遵守以下規定:

1、日常經營活動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服從政府相關部門的管理,不得違法經營。

2、遵守商城統一經營管理制度和今後商城運行過程中根據實際情況出台的臨時性管理規定等經營行為規範。

3、守法經營,文明經商。不經營假冒偽劣產品,不欺詐顧客;遇有消費糾紛應報請商城出面協調處理,不得與顧客爭吵,不得辱罵顧客,更不得支手毆打顧客,否則商城有權清退違規商户出場並不退還任何費用。

4、與其他商户和平相處,公平競爭,不得詆譭其他商户,不得欺行霸市;商户之間遇有糾紛,應請求商城解決或提請政府有關部門解決,不得在商城內吵罵甚至打架鬥毆。

5、遵守商城管理規定,愛護公共衞生,按商城要求清理各自店鋪內衞生,不得隨地亂倒垃圾。

6、按規定時間下班,不得遲到早退,不得擅自中途關門停業,以免影響到其他商户的正常營和商城整體的正常運行。擅自關門停業,給予每日100-200元違約處罰,關門停業3天以上的,商城有權收回商鋪,清退其出場,並不退還任何費用。

7、遵守商城安全管理規定,愛護公共消防設施,不得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品進入商城,不得在商城內動用明火或使用電焊等設備;商户裝修或上貨需要在夜間加班工作的必須報請商城批准,並辦理相關手續方可。

8、在自己商鋪範圍內布貨經營,不得佔用公共通道或者其他公共區域進行經營或堆放物品。

第七條:甲方義務

1、進行商城統一運行管理,為乙方提供一個有序、穩定的經營環境;

2、負責商場夜間清場後的安全工作。

3、提供相應的水、電、暖、衞生保潔、保安等物業服務。

4、為商城運營進行整體營銷宣傳。

5、統一協調處理商城整體與政府相關管理職能部門的關係。

第八條:為保證商城整體的持續、穩定和良性運營,促進包括乙方在內全體商户的商品銷售和品牌宣傳,商城將經營性組織開展整體性的營銷活動,乙方須給予以下配合:

1、在統一安排的促銷活動中,服從商城的統一調價、讓利、商品打折等營銷措施,不準任何商户私自打折、讓利。

2、服從整體營銷活動時間的安排,延長或縮短營業時間。

3、服從商城統一組織安排的外出商品促銷、宣傳等活動。

4、其他方式的配合。

第九條:商城範圍內採取地暖取暖方式,地面以下均鋪設有地暖管道,為免遭破壞,乙方須嚴格遵守規定,嚴禁以任何理由破壞地面,包括在地板磚上切、割、鑽孔等一切行為。否則,商城有權要求賠償損失並進行相應處罰,情節嚴重的將解除合同、清退出場。

第十條:本合同期限為一年,合同期滿,乙方若願繼續經營,須提前兩個月與商場續簽合同,並交納相應費用等。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涉及有關乙方經營行為規範事宜等,以商場出台相關制度、規定及臨時性通知為準,其效力與本合同相同,乙方須予遵守。

第十二條:本商城統一經營、統一收費,

結算七天一結月底二十八日至三十一日不出帳。

第十三條:本合同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經簽訂即生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一份,共同遵照執行。

第十五條:一樓必須服從本商場統一管理,一樓樓梯口牆體、門口外牆不允許私自做任何廣告,具體由商場統一策劃、指定。

甲方: 乙方:

甲方委託人: 甲方委託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承包經營合同 篇9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乙方承包甲方所有的__________________茶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乙方承包經營_______________茶莊, ___________茶莊的經營範圍見營業執照,店鋪承包經營合同。

第二條 茶莊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承包給乙方的茶莊位於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號;

2.茶莊現包括一幢面積為_____________平方米____________房及茶莊周圍甲方所有的附屬土地(甲方應提供所有的權屬證書);

3.本合同簽訂後_____________日內,甲乙雙方共同對移交給乙方的___________茶莊的財產進行清點。

4.甲方必須在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將茶莊全部移交給乙方,由乙方進行簡單裝修(如安裝空調、鋪設地面等)。

5.上述房屋、土地使用權和財務均屬承包財產的範圍之列,甲方應同茶莊的營業執照一併移交給乙方,供乙方經營使用。

第三條 承包期限

該茶莊承包期限共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四條 承包金支付方式

1.該茶莊第一年承包金為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_元整)。

2.第二年至_____年承包金為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_元整)。

3.每年的承包金必須在當年_____月_____日一次性付清。

4.本合同簽訂後當日,乙方先預付給甲方承包定金______萬元。

第五條 茶莊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承包期限內,甲方保證該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使用不當除外),其它所屬硬件設施的維修責任由乙方自行負責,合同範本《店鋪承包經營合同》。

2.甲方提出進行維修須提前_______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承包期限順延。

第六條 茶莊的轉包與轉讓

1.在承包期間,甲方有權依法定程序出賣乙方所承包的茶莊。出賣後,本合同對新的茶莊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2.乙方如將該茶莊的承包權轉讓給第三方,提前三個月通知甲方。

3.甲方出售該茶莊,在________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本合同

1.本合同生效後具有法律約束力,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協議。

2.甲方有以下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提供不符合約定條件的茶莊設施,嚴影響經營。

(2)甲方未履行房屋的修繕義務,嚴重影響經營。

3.承包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4.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或者無法完全履行時,甲、乙雙方協助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應負違約責任。

2.在承包期間,甲方有第八條第二款的行為之一或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本合同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甲方應按照當年年承包金的兩倍作為違約金。

第九條 免責條款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酒店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承包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十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1.提請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雙方籤(章)後生效。

第十三條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_份,由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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