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房屋租賃合同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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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麼正式、規範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房屋租賃合同4篇,歡迎大家分享。

實用的房屋租賃合同四篇

房屋租賃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一、乙方租用甲方在________的辦公樓一層(租用面積為__平方米),進行物業管理

二、租金租期:經甲乙雙方協商於XX年2月1日至XX年1月31日租給乙方使用,租期為5年,每年租金為1000元,租金為預付上交,協議簽字後預付每年全年租金。在租用期間甲方對乙方租金款五年不變。

三、房屋設施使用保護要求

乙方在租用期間,甲方要求乙方做到:

(1)房屋建築主體不得隨意拆建和改建;

(2)對房屋門窗內裝修格局要保護好,正常使用及時維修完善;

(3)對房屋內設施要正常使用、保管,損壞後及時維修和更換,但不能丟失,丟失的由乙方按樣賠償。

四、租用責任:乙方在租用期間對甲方的所有財產負全部責任,第一是保護,第二是不能發生火災,如出現一切損失乙方負全部責任,價格雙方協商,請法律仲裁部門鑑定。甲方對自己的財產有權隨時檢查,並對乙方提出要求,但甲方不干預乙方的經營權。第三,乙方租用期間對經營所發生的一切費用自負,如:水、暖、電等等。第四,乙方在租用期間屬自己增值的物品,由自己保管使用,到期後自己帶走。

五、上述條約雙方共同遵守,互相尊重,互相支持,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具有法律保護權。一式兩份,雙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租賃合同 篇2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於

;共層第層。第二條房屋用途。該房屋用途為租賃住房。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變房屋用途。第三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第四條租金。

該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大寫)千百拾元整。

租賃期間,如遇到國家有關政策調整,則按新政策規定調整租金標準;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調整租金。第五條付款方式。

乙方按支付租金給甲方。第六條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第七條甲方對房屋產權的承諾。

甲方保證擁有房屋產權,提供相應證明。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除補充協議另有約定外,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税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辦妥。交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八條維修養護責任。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日常的房屋維修費用由乙承擔。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連設備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並責任賠償損失。

租賃期間,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衞等工作,乙方應執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並承擔全部責任和服從甲方監督檢查。第九條關於房屋租賃期間的有關費用。在房屋租賃期間,以下費用由乙方支付:

1.水、電費;

2.煤氣費;

以下費用由甲方支付:

1.供暖費;

2.物業管理費;

第十條房屋押金

甲、乙雙方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相當於一個月房租的金額)作為押金。

第十一條租賃期滿。

1、租賃期滿後,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甲方則優先同意繼續租賃;2、租賃期滿後,如甲方未明確表示不續租的,則視為同意乙方繼續承租;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租賃期間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按年度須向對方交納三個月租金作為違約金。

第十三條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該房屋毀損和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十五條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十六條其他約定

(一)出租方為已提供物品如下:

(1)(2)(3)(4)

(二)當前的水、電等表狀況:

(1)水錶現為:度;(2)電錶現為:度;(3)煤氣表現為:度。第十七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八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_____乙方(簽章):_____電話:

電話:

賬號: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房屋租賃合同 篇3

【案例】:

某日,A客户攜帶一份房屋租賃合同找到筆者。A客户租賃B商務大廈約300平方米辦公面積,因拖欠房屋租金,B商務大廈發來書面信函,要求解除租賃合同,並要求A客户向B商務大廈賠償剩餘租賃年限對應的房屋租金作為賠償。A客户前來諮詢的時候,已經從B商務大廈搬出,並且A此前租賃的場地已由B商務大廈租賃給他人。

按照合同的約定,A客户和B商務大廈對於合同提前解除的損失賠償計算方式,確實是“合同解除後的剩餘租賃年限所對應的租金”,也就是合同提前解除後、剩餘的未得到履行的租賃期間的租金。這是一種典型的以“預期可得利益”計算解除合同損失賠償的約定。如果按照合同約定條款執行,客户需要支付鉅額賠償。但是,這條約定本身存在不公平、不合理的問題。雖然A客户違約在先,但目前B商務大廈在A客户違約行為發生後,已經收回了A客户承租的場地,並繼續收取租金;如果讓A客户按照合同約定,把還沒有使用的、剩餘租期的租金作為違約金支付給B商務大廈,這就意味着B商務大廈因為A客户的違約行為,獲得了在剩餘租期內收取雙倍租金的權益。

本案涉及合同解除後的損害賠償問題,是合同法中比較有代表性的案例。根據《合同法》第97條規定,合同解除後,當事人有權要求賠償損失。但,像本案這樣的約定是否能夠獲得法律的支持?A客户是否必須按照上述約定支付損害賠償?筆者對此持否定態度,具體分析如下:

一、從《合同法》對於合同解除權的設計上看,解除合同的損害賠償不應包括“可得利益損失”。

首先,合同解除的目的,是自解除之日起,溯及既往地消滅合同雙方的法律關係,使合同雙方當事人達到訂約前的狀態。這種效力是向前追溯的,對於未來的權利不得提前實現。因為,在合同一方出現違約行為時,作為非違約方的救濟途徑並不僅限於“解除合同”一種,非違約方亦可選擇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並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這兩種不同的選擇所導致的法律後果是截然不同的。如果非違約方選擇繼續履行合同,那麼非違約方有權依照合同約定,繼續享受合同權利,獲取合同利益。但是,如果非違約方選擇了“解除合同”,則意味着非違約方自行終止了合同法律關係,在此前提下,無論是合同的違約方、還是非違約方,對於合同終止後剩餘履行期間所對應的權利,都已無權享有,因為合同在解除之日已經終止,任何一方都不再具有獲取未來可得利益的法律依據。合同解除是溯“前”而不溯“後”的。

其次,從權利義務對等的原則出發,在非違約方行使合同解除權後,也不應再支持非違約方對於預期可得利益的要求。非違約方行使合同解除權的初衷,多是為了重新與其他方建立新的合同關係、獲取新的合同利益的機會,這是利益博弈的結果,也是作為行使合同解除權一方自己做出的選擇。如果允許行使合同解除權的一方在獲得新的訂立合同機會的同時,還可以按照原有合同額外獲取合同利益,這就意味着在同一合同期間內,行使合同解除權一方可以獲取雙份利益,這顯然違背了合同法最基本的公平原理。因此,從這一點而言,合同解除與預期利益損害賠償是不應並存的。

二、合同雙方的書面約定是否可以有所突破?

《合同法》並不限制合同雙方當事人在法律框架下,對於各自的合同權利義務做出靈活約定。在本案所涉合同雙方對於合同解除後的損害賠償已作出書面約定的前提下,承租人一方是否可以以《合同法》的基本原理對抗上述書面約定?

合同可以“設權”,但這種權利的設置,應當以法律為準,不應突破法律的原則。誠然,《合同法》中對於合同解除後的損害賠償是否包含“預期可得利益”,並沒有明確的規定。但是,從《合同法》的基本原理來看,同時支持合同解除與預期可得利益損失賠償,對於行使合同解除權一方而言,顯然是額外獲得了利益,對於違約方而言是不公平的。從本案的實際情況來看,作為承租人,在簽訂租賃合同時,其合同地位是相對弱勢的;在發生欠付租金的情況後,出租方已收回租賃場地,且轉租給他人。雖然出租人與承租人對於解除合同後的損害賠償計算方式有書面約定,但筆者認為,合同約定應當有法律基礎作支撐。如果合同當事人的意思自治使守約方因違約方行為獲得了額外的合同利益,法律有權利給予干預,平衡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益,這是不違反法律與意思自治的'關係的。

本案後經雙方協商不成,B商務大廈向上海某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主張損害賠償人民幣100萬餘元。在審理過程中,雙方當事人在法庭主持下達成和解,最終以A客户支付人民幣15萬元賠償調解結案。

為什麼白紙黑字寫下的合同條款不執行?難道合同白訂了嗎?在此要提醒大家,訂立民事合同,確實鼓勵合同雙方進行相對自由的約定,但合同約定不能突破法律的基本

原理和原則,“簽字畫押”只是完成合同訂立行為的方式,合同條款的法律後果,最終還是要由法律來評價。因此,並不是合同中的任何約定在簽字蓋章後都一定會得到法律的支持。在簽訂大額商務合同時,預先對於合同條款進行設計,其實是非常必要的。

房屋租賃合同 篇4

甲方:

地址:郵碼:電話:

法定代表人:職務

乙方:

地址:郵碼:電話:

法定代表人:職務:

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乙方租用甲方座落在市區樓房棟,建築面積為平方米,租用期一週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全國公務員共同天地開始計算。

第二條租賃期限內房屋租金為人民幣含建築税。乙方分次支付。本合同生效後的日內,乙方支付房屋租金的為萬元,房屋驗收合格後的日內,乙方支付房屋租金的剩餘款額。

第三條租賃期內,房屋由乙方使用管理,房屋的房產税,土地使用税和其他合理税費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租賃期內,乙方所用的水、暖、電熱水、通訊、室外環衞、房屋修繕、綠化維護等由甲方統一管理,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第三、四條所發生的費用,甲方憑單據、發票和有關規定文件,按各規定的期限向乙方結算。

第六條乙方所租用房屋,在乙方驗收合格並付清房屋租金後,歸乙方使用。

第七條在房屋保修期內水電設施半年,土建一年,採暖設施一個採暖期,自乙方使用之日算起甲方對房屋質量問題保修。

第八條乙方服務人員的臨時户口等生活上所需辦理的手續,由甲方幫助與當地有關單位聯繫解決。

第九條違約責任

本合同生效後,如乙方違約,乙方已繳房屋租金不退,並一次性支付違約罰金元人民幣自違約之日起天內付清。

本合同生效後,如果甲方違約,甲方向乙方退還剩餘租金,並一次性支付違約罰金元人民幣自違約之日起天內付清。

不滿半年的租期按半年計算,超過半年不滿一年的租期按一年計算。

第十條在租用期內,甲方不得將乙方租用的房屋轉租賣給任何第三者,如果甲方出售乙方租用的房屋,乙方應享受優先購置權,並不需另行支付購房款,同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正式過户手續,由此發生的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一條乙方需要安裝電話,由甲方解決,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二條在租用期內,如遇不可抗拒的災害,房屋遭到毀壞,按照房屋建設程序,乙方重新建造房屋。

第十三條甲方已聲明本合同所指標的樓房是符合國家有關政策和法令而建造和經營的,甲宜方在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政策和法令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的。榿在租賃期限內與國家新的政策、法令、規定相悖,使本合同不得不解除時,甲方每年按房租總金額黨艘砸曳絞導首庥媚曄計扣房租。

第十四條甲乙雙方如在執行本(同過程中發生爭執,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按項辦法解決:一提交仲裁機關進行仲裁。二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九份。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六份,雙方各執三份。正副文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

第十六條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經公證後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商定。

第十七條本合同附件。

房屋平面位置及佔用土地範圍圖

商品房暫行管理辦法

甲方:

代表人:

年月日

,全國公務員共同天地

乙方:

代表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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