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經營飯店合同範本(通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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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法律知識的普及,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係,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合夥經營飯店合同範本(通用6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合夥經營飯店合同範本(通用6篇)

合夥經營飯店合同1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飯店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 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獨特風味,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夥名稱、主要經營地、法人

合夥經營的飯店名為:

經營場所位於:

法人:

第三條 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經營項目:

經營範圍:

第四條 合夥期限本次合夥由合夥人三方均同意終止合夥,視為終止。

第五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以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佔總股份的____%;乙方____________以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佔總股份的____%;丙方____________以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佔總股份的____%。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年___月___日以前交齊,匯到銀行卡___________________上,卡和密碼由甲、乙、丙三方認同的指定人________持有,使用股份資金時,需至少兩人同時在場。其他合夥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夥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税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 合夥人簽單事項合夥人到店簽單事項由合夥人三方決定後另行約定。

第八條 入資、退資、出資的轉讓

(一)入資

1、新合夥人入資,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資協議另有約定外,入資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資的新合夥人對入資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資

1、自願退資。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資:

(1)合夥協議約定的退資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退資;

(3)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法定事由。合夥人擅自退資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資。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資: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資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資生效日。

3、除名退資。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3)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4)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資。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合夥人退資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資人按退資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 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資對待,否則以退資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九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以及重要事項須由合夥人甲、乙、丙三方共同決定;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退資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資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合夥人或合夥方共同清算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税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 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資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夥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不聽勸阻者,可由其他合夥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 協議爭議解決方式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貴陽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 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

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新入資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肆份,合夥人各執壹份,送工商管理機關存檔壹份;

(四)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全體合夥人簽章處:

甲方:

乙方:

丙方: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經營飯店合同2

合夥人: 甲方

現住址: 合夥人: 乙方

現住址:

經雙方考查認定在街合夥開設店,在平等,自願、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店,總投資為萬元,甲方元聯繫方式佔投資總額的;乙方,出資金額聯繫方式佔投資總額的 %

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 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二條、退夥,出資的轉讓

1、不允許任何一方私自出資轉讓股份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2、退夥:

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

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第三條每 月 日為分紅日,每月營利(總業績)扣除所有應支出後,再扣除行政管理費、折舊提攤費(以3年為計算準則,作為裝修及硬件設備更新之用),是為當月純利潤。紅利按每月純利潤之金額分配,甲乙雙方各佔50%。

第四條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五條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如有任何一方不履行協議,應承擔總投資50%的違約金。

第六條

(1)各股東決不允許私自動用店裏的營業額,及與本店相關的商業行為

(2)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3)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七條以上合同若有修正,按甲、乙雙方同意後更正之。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店所有決定權及本合同所有條款由和擁有,任何人私自承諾均屬無效。

第九條本協議一式份,合夥人各份。

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乙方(公章):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

___年_月_日___年_月_日

合夥經營飯店合同3

協議編號: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餐飲事宜達成如下合作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作名稱及經營場所

1、本企業為合夥企業,是根據協議自願組成的共同經營體。合夥人願意遵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依法納税,守法經營。

2、企業名稱:

3、企業主要經營場所:

第二條 合夥期限

1、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年。

2、到期後,若雙方仍需合夥經營,可進行協議續簽。

第三條 出資方式

1、甲方以_________方式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整,佔出資總比例_________。

2、乙方以_________方式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整,佔出資總比例_________。

3、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交齊。

第四條 企業法人

1、經過甲乙雙方協定,為了便於生產運營,現決定由_________為企業法人代表,負責辦理工商、税務、衞生等經營手續。

第五條 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

1、利潤分配,雙方同意按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家庭或個人財產同等比例承擔。

3、合夥企業存續期間,合夥人依據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可以增加對合夥企業的出資,用於擴大經營規模或者彌補虧損。

4、企業年度的或者一定時期的利潤分配或虧損分擔的具體方案,由全體合夥人協商決定或者按照合夥協議約定的辦法決定。

第六條 入夥、退夥、出資轉讓

1、新合夥人入夥時,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協議。訂立書面協議時,原合夥人向新合夥人告知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物狀況。

2、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3、協議約定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1)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3)發生合夥人無法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4)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4、出資的轉讓:

(1)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2)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夥人。擅自退夥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 合夥的繼續

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第八條 合夥事務的處理方式及負責人

1、全體合夥人共同執行合夥企業事務。

2、合夥協議約定或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權限為: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3、在合夥期間合夥人出資的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分割。合夥企業依法或法定事由終止時,企業盈虧按照本協議書相關條款規定的比例承擔。

4、合作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以及重要事項須由合夥人甲、乙雙方共同決定。

5、合夥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

6、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1、未經雙方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因此獲得了利益應歸合夥,造成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對合夥經營的飯店做單方處置,如抵押、出租、轉讓、變賣等行為。

4、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5、如果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規定,應賠償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一條 合同的終止

1、合夥期屆滿。

2、雙方均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合夥事業的目的無法完成。

4、合夥事業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被撤銷。

第十二條 解散與清算

1、本企業發生了法律規定的解散事由,致使合夥企業無法存續,合夥協議終止,合夥人的合夥關係消滅。

2、企業解散、經營資格終止,不得從事經營活動,只可從事一些與清算活動相關的活動。

3、企業解散後,由清算人對企業的財產債權債務進行清理和結算,處理所有尚未了結的事務,還應當通知和公告債權人。

4、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___________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5、清算人主要職責:

(1)清理企業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2)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合夥企業未了結的事務。

(3)清繳所欠税款。

(4)清理債權、債務。

(5)處理合夥企業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

(6)代表企業參與民事活動。

(7)清算結束後,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夥人簽字、蓋章,在15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辦理企業註銷登記。

6、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税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7、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五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8、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五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如果一方違反合同的任何條款,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並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2、如果一方做出有損合夥企業發展的行為,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而造成合夥企業解散,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並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第十四條 爭議解決

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簽約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 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後的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2、本協議一式三份,合作人各執一份,送工商部門留存一份。

3、本協議經全體合作人簽名、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代表簽字:(蓋章)

身份證號碼:

電話:

地址:

乙方代表簽字:(蓋章)

身份證號碼:

電話:

地址:

合夥經營飯店合同4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雙方合作經營“xxxx生態農莊”事宜,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xxxx生態農莊,總投資為人民幣160萬元,甲方出資人民幣140萬元(經營土地150畝摺合人民幣120萬元,現金20萬元)佔投資總額的80%,摺合股份為80萬份;乙方出資人民幣10萬元和銷售產品摺合的資源股權,佔投資總額的20%。摺合股份為20萬份。

第二條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經營農莊,甲方出任農莊主,並負責行政管理,養殖供給給乙方定額的產品。乙方負責財務並每年負責銷售柴雞25000只、生豬5000頭、鴨25000只、兔13000只、鵝120xx只、牛1000頭、三黃雞28000只、老母雞15000只、魚50000斤、各種蔬菜瓜果500000斤。價格與當時新發地市場批發價為準.乙方在xx市內銷售xxxx生態農莊產品的定點門店可冠名‘xxxx生態農莊產品直供店’

第三條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十六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合夥雙方本着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的原則,精誠合作。企業盈餘每年年底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前三年如果雙方同意將盈利轉為擴大再生產則當年不分配)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剩餘資產按股權分配。)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xxxx生態農莊餐廳主店由乙方主持經營,出資各50%,收益分配各50%。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兩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合作期限十六年

甲方:

乙方:

日期:

合夥經營飯店合同5

合同編號: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聯繫電話:為弘揚中華美食,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雙方合作推廣“渝品香麻辣香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協議中甲乙雙方為各自獨立的事業者,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包括但不限於共同投資、代理、僱傭、承包)關係。

第二條:本協議任何一方不具有代行對方任何行為的權利。任何一方的職員不是對方的僱員,也不是對方的代理人。任何一方對對方及其勞動關係和員工行為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三條:雙方進行合作,乙方必須滿足如下條件:

1、 認同渝品香文化;

2、 能按照雙方商定的裝修方案進行裝修,能按照乙方的要求製作門頭、燈箱、噴繪等廣告設施。

3、 能提供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要求的開店手續和證明

第四條:甲方向甲方提供如下支持:

1、 合同期間一次性免收渝品香加盟費30000元;

2、 甲方不參與乙方x店經營;

3、 甲方無償提供渝品香麻辣香鍋店面形象標識、設計方案及其相關指引;

4、 甲方(含甲方指定的食品公司)有義務提供全套技術支持;

5、 合作期間內,乙方如果需要在店內增加微波爐、電磁爐、空調、電飯煲等電器設備,甲方有義務以出廠優惠價提供以上系列產品(需向渝品香麻辣香鍋項目組提出書面申請);

7、 甲方提供的電器產品在國家規定的三包期內,提供免費的維修服務;

8、 甲方製作部分關於渝品香宣傳單頁、海報;

9、 甲方在媒體上對x店給予宣傳推廣;

10、 其他事項

第五條:乙方應該盡到如下義務:

1、 合法經營,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等制度;

2、 合作期間乙方承擔店內、店外裝修設計(參考《渝品香x店專業指南》);店內桌面菜單,桌面立牌可參考《渝品香x店專業指南》及附件;

3、 店內須增設價格適中的x菜系(不少於10款菜式)供顧客選擇,並在此基礎上積極推廣x,開發適當特色的x新菜系;

4、 店內須積極推廣光波爐的消毒殺菌功能,倡導綠色環保;

5、 根據雙方協商的結果,在店內張貼甲方有關x的宣傳品,並根據需要更換x宣傳品;

6、 將甲方提供的微波爐擺在店內使用,有條件的可擺在醒目位置,並能讓消費者容易識別為GALANZ產品;

7、 應在店內醒目位置設立“渝品香消毒專區”,有醒目的宣傳品,並且儘可能在顧客面前用光波爐現場消毒;

8、 雙方協議維護甲方提供的微波爐產品,不得挪做它用,更不得單獨出售、轉讓、贈於、質押。

9、 其他事項:

第六條:甲方的權力與義務

1。甲方不定期對乙方渝品香x店的門頭、燈箱等物品的使用進行跟蹤抽查,乙方應給予配合,對不合格的地方應該根據甲方的要求進行整改。

2. 乙方必須根據甲方規定的裝修風格對經營場所進行裝修改造,使其達到甲方驗收標準,具備渝品香麻辣香鍋加盟店要求的視覺裝修風格,方可開業。

3.乙方在經營過程中必須使用自動收款機,確保每日收銀款項的記錄。

4. 乙方必須按照甲方基本標準來配備相應硬件設備,如:後廚用具、保鮮櫃、冰櫃、空調、自動收款機等。

5. 乙方經濟獨立核算,負責管理經營,甲方負責技術及技術人員,在經營中發生的債權、債務、安全事故、員工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負責,經營中所遇到的困難及客人建議及時反饋給甲方。

6. 乙方可以根據區域具體情況來制定價格,但是必須同甲方商議確定,以使價格合理,從而保證甲方品牌的美譽度。

7. 為了保證甲方的品牌技術標準化,乙方必須從甲方處購買指定產品及原材料半成品(含香鍋底料及相關配料),甲方加工運輸過程中所產生的合理費用,以區域來界定(在河北省內甲方不收取配送產品的運輸費用,在河北省外,甲方以現行的物流價格為標準收取運輸費用)。

一、視覺權威資料及廣告宣傳費用約定:

1. 乙方在區域內所做的宣傳,內容應與甲方已有的視覺權威資料相符合。

2. 乙方在加盟區域進行渝品香麻辣香鍋廣告宣傳,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將協助乙方做好宣傳資料的設計事務。但其產生的實物製作費用及其運輸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二、 乙方違反合同規定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對方支付賠償金:

1. 未經甲方允許擅自擴大許可商標的使用範圍。或與其它商標組合使用;

2. 未經甲方允許將許可商標再許可他人或轉讓,出借、轉賣他人制作或使用;

3.自行製作或使用與許可商標相似或變形的商標;

4.乙方降低服務質量或產品質量,發生被輿論工具曝光批評或消費者嚴重投訴等情況;

5. 不接受甲方依據管理體系規定進行的監督,或阻止甲方進行檢查;

三、合同期限合同有效期為 年。

合同到期後,乙方要求延續特許經營的,應在本合同期滿之日兩個月前,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同意延續的,應續簽合同;甲方不同意或乙方不申請的,合同期滿之日即自行終止。

四、合同終止後,乙方不得或以各種變相手段沿用或保存甲方的各種授權。

五、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本合同未盡事宜,另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六、雙方事宜未盡之處,如有爭議,需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由河北省石家莊市人民法院審理。

甲方: 乙方:

籤 字: 授權代表簽字: 公章: 公章: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合夥經營飯店合同6

訂立協議各合夥人:

姓名:(以下簡稱甲方)

姓名:(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 合夥宗旨

合夥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

第二條 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餐飲(南充市高坪區高坪鎮滿堂紅火鍋城)。

第三條 出資額、方式

1.合夥人韓勇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30萬元整(大寫叁拾萬元整)。

2.合夥人張俊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30萬元整(大寫叁拾萬元整)。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60萬元整(大寫陸拾萬元整)。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四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5:5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五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

(1)需承認本合同;

(2)需經合夥人同意;

(3)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

(1)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2)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3)退夥需提前3個月告知其它合夥人並經合夥人同意;

(4)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5)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給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對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六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它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第七條 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2.入夥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3.本合同一式兩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4.本合同經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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