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經營權合同精選15篇

來源:文萃谷 3.08W

隨着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合同有不同的類型,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合同,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土地承包經營權合同精選15篇

土地承包經營權合同1

合同編號:

甲方(轉包方或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住所: 聯繫方式: 乙方(接包方或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或營業執照號): 住所: 聯繫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實施辦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政策的規定,在原承包關係不變的前提下,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包/出租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自願將位於 鄉(鎮)或街道 村或社區 村民小組或居民小組的 畝承包地(詳見附表)的承包經營權生產經營。

二、轉包/出租期限

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期限不得超過二輪土地承包期限剩餘年限。轉包/出租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轉包/出租價格與支付方式

(一)轉包/出租按下列第 種形式計價

1.實物。乙方每畝每年支付甲方 公斤(大寫: )轉包/出租給乙方,轉包/出租土地為農業用途,主營項目是__(稻穀、玉米、小麥等),共計每年支付 公斤(大寫: ) (稻穀、玉米、小麥等),按該品種當年當地大宗上市時均價折算現金。

2.現金。乙方每畝每年支付甲方人民幣 元(大寫: ),共計每年支付人民幣 元(大寫: )。

3.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 (二)轉包費/租金按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

1.逐年支付。於每年 月 日前支付 (當年度/下年度)轉包費/租金,且每年遞增 %(約定不遞增的填寫零),或每隔 年增加 元。

2.其它方式。_________________。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有權獲得土地流轉收益,有權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2.有權監督乙方合理利用、保護流轉土地,有權制止乙方損壞流轉土地和其他農業資源的行為,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土地,改變土地用途、違反城鄉環境規劃、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或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4.流轉土地被依法徵收、佔用時,除按投資權屬明確為乙方或第三方的青苗補償和地上附着物補償外的其他補償由甲方享受。

5.甲方於 __ 年 月 日之前將土地交付乙方。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和生產條件的改善。

7.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該流轉土地的使用權、收益權、經營權和產品處置權。

2.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並報經有關部門批准,可以在流轉的土地上修建直接用於農業生產和管理的非永久性生產設施。

3.依法享受國家和當地政府提供的規模性產業發展的獎勵、扶持、補助。

4.流轉的土地被依法徵收、佔用、收回時,有權獲得接包/承租土地後的青苗補償、投資權屬明確歸己的地上附着物補償及相關損失補償。

5.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流轉的土地。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隨意棄耕拋荒,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施,不得從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生產經營活動。

6.合同期滿或中途終止合同,應及時交還接包/承租的土地。需繼續接包/承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權,並於接包/承租期滿前 個月與甲方平等協商,重新訂立合同。

7.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所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六、違約責任

1.因一方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無過錯方依法可免除責任,有權要求過錯方按照當年轉包費/租金的 %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過錯方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逾期支付轉包費/租金,每日按當年應支付金額的 0承擔違約金;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日按當年轉包費/租金的 承擔違約金。

3.甲方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4.乙方不按本合同約定,改變土地用途、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的,負責修復;不能修復或不能如期修復的,負責賠償。

5.乙方接包/承租甲方的土地從事違反相關規定的生產經營活動受到國家有關機關的處罰,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害由乙方負責賠償。

七、其他

1.簽訂合同時,對甲方留在轉包/出租土地上的樹木、竹林、地上附着物等的處理約定: ;合同到期後,乙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而投入新建的相關設施及地上附着物進行補償的約定: 。

2.合同期滿或中途終止合同,除渠系、道路等生產設施外,對改變了土地使用用途的設施,若甲方接受則乙方不負責修復;甲方不接受的部分則遵循本合同第六條第4款約定。

3.乙方因生產需要招聘員工,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甲方。

4.乙方對土地進行再流轉,需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再流轉期限不得超過本合同約定的流轉期限。

5.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經協商,決定申請 (是或否)鑑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後訂立補充協議,其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其他需説明的事項

7.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協商後又反悔的,可以請求 村民(居民)委員會、 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調解;不願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以及達成調解協議後又反悔的,可以向 ___縣(市、區)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 縣(市、區)人民法院起訴。

8.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或鑑證機構各執一份,發包方、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土地承包管理機構各備案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土地承包經營權合同2

浙江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合同

合同編號:

甲方(轉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願意將其承包的位於____鎮____村____組的_______畝土地(詳見下表)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從事(主營項目)_________________生產經營。

轉讓土地基本情況表

序號

地塊名稱

地類

面積

四至界限

原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承包合同編號

西

1

2

3

4

合計(大寫)畝(小寫)畝

二、轉讓期限

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最長不得超過土地承包期剩餘期限)。甲方應於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將土地交付乙方。

三、轉讓價款與支付方式

轉讓價款為每畝每年人民幣_____元,共______元(大寫:);

考慮物價等因素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轉讓價款於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全部支付完畢。

四、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和使用的特別約定

1.在本合同簽訂前甲方應當向發包方提出轉讓申請,並經發包方同意。

2.轉讓合同生效後甲方終止與發包方在該轉讓土地上的承包關係,變更、註銷土地承包經營權證。

3.甲方交付的承包經營土地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

4.乙方必須與發包方簽訂新的土地承包合同,經依法登記獲得轉讓土地的承包經營權證。

5.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不得用於非農建設,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施,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有權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置權。

6.乙方必須按時向甲方支付約定的轉讓費,同時承擔與發包方簽訂的承包合同所約定的義務。

7.乙方有權享受國家和政府提供的各項支農惠農政策與服務。

8.土地被依法徵用、佔用後補償費的分配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

五、違約責任

1.乙方不按時支付流轉費,每延遲一天,按應支付費用總額的___%承擔違約金。

2.甲方不按時交付土地,每延遲一天,按流轉費用的______%承擔違約金。

3.因變更或解除本承包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4.一方當事人違約,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不履行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違約金不足以補償經濟損失的,還應支付賠償金。

六、其他約定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依法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3.經協商,決定__(是或否)鑑證。未盡事宜,雙方經協商一致後可訂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需説明的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本合同一式__份,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鄉(鎮、街道)農村經營管理部門各備案一份(如有鑑證,相應增加一份)。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年月日年月日

發包方(章):鑑證單位:(簽章)

負責人(簽字):鑑證人:(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

土地承包經營權合同3

轉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轉包標的

土地名稱

坐落

塊數

面積(畝)

備註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花園村五組畝土地的承包經營權轉包給乙方從事(主營項目)生產經營。

二、轉包期限

轉包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年限為年,即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轉包價格

轉包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金為元人民幣。

四、轉包付款

簽訂合時轉包金一次性付清。

五、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本着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元。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甲乙雙方協商,也可由人民法院判決。

六、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解除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人民政府調解;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代表人(簽章):乙方代表人(簽章):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年月日年月日

土地承包經營權合同4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達成如下協議:

一、土地流轉的方位、面積和方式

流轉土地所在方位: 。流轉的面積為 畝,以實際丈量面積為準。流轉方式為租賃。

二、流轉的期限為 年。

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流轉土地的用途:桂花等花木的栽培及購銷。

四、流轉費標準及支付方式。

1、轉包的租金為每畝每年 元。

2、甲方於合同規定期內到乙方所在地領取轉讓金。

五、協議生效以後,乙方每年的轉讓金在 月 日支付給甲方。甲方逾期未領取轉讓金而使合同無效,後果由甲方承擔。

六、乙方在租賃期間涉及到勞務用工,在同等條件下應該優先使用甲方。

七、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監督乙方按時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各項義務。

2、不得干預乙方依法、合理的生產經營活動。

3、協助處理好與周邊、地邊等方面的關係。

4、不得干預乙方在轉包土地上所種樹木出售時合理使用土球。

八、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經營自主權、產品處分權和收益權。

2、按時向甲方支付流轉費。

3、乙方在經營所需的情況下可以在轉包的土地上進行房屋、道路、溝渠等建設。

4、乙方在轉包後不得長期棄耕拋荒。

九、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1、流轉期內,如流轉的土地被國家依法徵用、佔用,土地的補償歸集體,附屬物補償歸乙方。

2、流轉期內,甲方不得隨意進入土地進行其他活動。

3、乙方在合同期滿後,對土地的耕作造成破壞致使不能正常耕作的,乙方必須負責恢復土地正常使用。

十、合同期滿,乙方要求續簽合同的,甲方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承租。

十一、違約責任

流轉期內,如一方違約,造成損失的,依法予以賠償(按地面附屬物的三倍以上價格賠償)。

十二、糾紛解決辦法

流轉期內,如雙方發生糾紛,先由 縣(市) 鄉(鎮)農村土地承包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向縣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約定。補充約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扏一份, 村土地流轉服務中心一份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鑑證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土地承包經營權合同5

甲方(入股方): 委 託 代 理 人: 乙方(受讓方): 委 託 代 理 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有關國家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標的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將其承包的位於 區(縣) 鄉(鎮) 村 組(社)的 畝(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所登記的面積)土地(詳見下表)承包經營權,入股到乙方從事(主營項目) 合作生產經營。前述入股土地摺合成股份後為 股。

土地基本情況表

二、入股期限

入股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最長不得超過土地承包期的剩餘期限)。

三、股權分紅與支付方式 1.該土地實際面積(按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記載的四至界限所丈量的面積)與登記面積(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所登記的面積)不一致的,雙方約定轉包價款按:□實際面積計算;□登記面積計算。

2.雙方同意按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股公紅利:

①以實物形式支付:即每畝每年由乙方交給甲方 (填黃谷、玉米或者雙方議定的其他實物) 公斤(大寫: )作為股權紅利。

②以現金方式支付:即每畝每年由乙方支付甲方人民幣 元(大寫: )作為股權紅利。如果原來約定以第1種方式支付股權紅利,甲方要求變更為以現金方式支付的,乙方應當同意,並參照當地當年中等市場價格折算。

四、支付時間

雙方同意按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股權紅利。

1.提前1年支付:本合同生效後 天內,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第一年度的入股價款,以後的每年 月 日之前支付,且每 年遞增 %(約定不遞增的填寫零)。

2.逐年支付:本合同生效後 天內,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第一年度的轉包價款;以後每年 月 日前支付,且每 年遞增 %(約定不遞增的填寫零)。

3.一次性支付: 年 月 日前,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轉包價款。

4.其他 五、補償標準、方式及時間

甲方在入股前對該土地投入而提高土地生產能力,以及在該土地上的青苗、構(附)着物等,雙方約定補償標準、方式及時間為:土地轉讓

六、土地交付方式及時間

1.甲方按下列第( )項方式將轉包土地交付給乙方: ①一次性全部交付。

② 2.交付資料:

①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承包合同複印件(含紅線圖);

②土地交付時的地形、地貌、土質、青苗、構(附)着物等情況的書面描述、圖片等(經雙方確認);

3.交付時間為:

七、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收取股權紅利;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2.甲方與發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為承包方應履行的義務仍應由甲方承擔。

3.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經營土地的情況,並要求乙方按約履行合同義務。 4.甲方在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後,應報發包方(集體土地所有者)備案。 5.甲方應協助乙方按合同規定行使土地使用權,幫助協調本集體經濟組織內與其他承包户之間發生的用水、用電、治安等方面的糾紛;不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土地轉讓

6. 八、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約定交付入股土地並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義務。

2.乙方在受讓地塊上具有使用權、收益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臵權。 3.乙方應當向甲方開具股權證明書,並依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支付股權紅利。乙方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應當加強安全生產,防止事故發生,造成損失的,由其自行承擔責任。

4.乙方應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應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蕪,不得從事掠奪性經營,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5. 九、合同到期後地上附着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

合同期滿後,甲方收回該土地承包經營權。乙方對該土地進行投入而提高土地生產能力的、在當時為生產經營需要而設立的相關設施及地上構(附)着物等,雙方約定處理方式、時間為:土地轉讓

十、合同的變更、解除

1.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①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的; ②訂立的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 ③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④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⑤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2.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 ①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②荒蕪土地的,破壞土地上的附着物的,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的; ③不按時限支付股權紅利的。

十一、違約責任

1.乙方不按期支付轉包價款的,每延遲壹天,按應付費用的 %承擔違約金;超過 天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土地承包經營權。

2.甲方不按期交付土地的,每延遲壹天,按轉包費用的 %承擔違約金;超過 天仍未交付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3.一方無故擅自解除合同的,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 元違約金。

4.一方違反合同其他約定的,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 元違約金。

5.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了損失的,應賠償損失。

6.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對方損失的,違約方應在違約金外增加支付賠償金,以補足對方損失。

7.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一方當事人應及時通知對方,並在 日內提供證明,可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8. 十二、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發生合同糾紛可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等調解。不願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該土地所在地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其他約定

1.合同期內,該土地涉及的國家有關政策性補貼、補助及其他費用等權利按如下方式處理:

2.合同期內,如果該土地被依法徵收、徵用、佔用,相關補償款按如下方式處理: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雙方向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申請合同鑑證;□不申請合同鑑證。

5.在本合同期滿後,若甲方需繼續流轉該土地,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6.其他:

7.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鎮(鄉)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各備案一份(如有鑑證,相應增加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住 所: 住 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鑑證單位:(簽章) 鑑證人:(簽章)

年 月 日

土地承包經營權合同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本着公平、公正、合法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出租合同:

一、乙方租賃甲方12鬥8#地的場地,用於黃麻生產加工,租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一年,年租金為萬元,合同簽訂一次性付清(先交錢後生產)。乙方須每月預交電費,當月電費交清。

二、乙方在日常生產活動中,如生產安全、人身傷亡、火災及生活中的疾病等等,由乙方自行負責。如遇政府及各方面的檢查等所造成的損失及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可協助解決)

三、乙方生產結束後,必須按甲方要求恢復場地。

四、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如違約,由違約方賠償一切經濟損失。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土地承包經營權合同7

甲方:____

乙方: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及《第二輪農村土地承包》《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及有嘗土地轉讓條款,經丙方協商促進地方經濟發展,帶動農民增收,甲方將閒置承包地轉讓乙方使用為了保護雙方利益,經丙方出面協商甲乙雙方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轉讓位於

______的承包土地給乙方從事 使用。

二、轉讓地界

______。

三、轉讓期限、金額及支付辦法。

1、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年限為乙方永久性擁有本土地的使用權及所有權。

2、轉讓該地的金額:____水泥路南側 畝價格 畝,後面 畝 /畝,合計人民幣:____ 元,大寫:____ 元整

3、付款辦法:____乙方籤合同時一次付清給甲方。

四、承包經營權轉讓和使用的特別約定:____

1、乙方獲得土地經營權後,承包期內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經營決策、產品處置和收益等權利。乙方生產所需要的人員必須從四店村聘用60%。

2、合同簽訂後,五天內要將乙方租用地的界址範圍處理清楚,以利於乙方使用。

3、若國家及其他單位將該地開發佔用,土地的一切賠償屬乙方所有,與甲方無關。

4、若國家及其他單位將該地開發佔用,乙方所建設的廠房及附屬建築物等設施設備的賠償屬乙方所有,與甲方無關。

5、乙方獲得土地經營權後,如國家對該租用土地以及廠房出售的貨物、產品收取各種税款,一切由乙方負擔。

五、違約責任

本合同簽定生效後雙方應本着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相關義務。如有一方當事人違約,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造成的一切損失由違約方賠償。

六、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雙方應協商積極,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____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人民政府、農業承包合同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其他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雙方、鑑證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簽章)

甲方代表簽字:____

乙方:____(簽章)

乙方代表簽字:____

鑑證方:____(簽章)

簽約日期:____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____

土地承包經營權合同8

_________縣_________鄉_________村_________組,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户主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落實聯產承包責任制,充分調動農民的生產積極性,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央(83)、(84)一號文件精神,經村民大會討論同意和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承包土地的面積、地點、等級

甲方將_________畝土地(田)發包給乙方,該土地位於__________________,東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其中,一等地_________畝,二等地_________畝,三等地_________畝,四等地_________畝,_________。承包土地的所有權屬於集體,乙方只有土地使用權,不得買賣、出租、荒蕪,不準轉作宅基地和構築其它建築物。

第二條承包期限

承包時間共_________年,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有權獲得國家下撥用於發展農業生產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業物資。

2.乙方必須完成上級下達的.種植計劃,在完成種植計劃的前提下,可以自己決定種植經營。

3.乙方必須完成按土地畝數攤派的統購指標任務和上繳農業税的任務,每年向國家交售____________斤,___________,_________斤_________,_________斤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交售時間是______________。每年向國家繳納農業税_________元,納税時間是_________。乙方必須每年向甲方上交公積金_____________元,公益金_____________元,管理費_____________元,上交時間為每年的______月______日以前。乙方必須完成甲方按承包土地畝數攤派的義務工日,或上交按義務工日折價的金額

4.乙方經甲方同意,可以自找對象轉包土地,可以與轉承包户協商,平價購買生活用糧。土地轉包後,轉包户必須承擔原由乙方承擔的所有統購任務和繳納農業税任務,承擔向甲方上交“三全”和完成義務工任務。

5.乙方如遇生(不能違背計劃生育規定)、死、嫁、娶,承包土地一般不變動但必須按規定調整所承擔的義務。乙方如因勞動力減少無法繼續承包土地又無人願轉承包時,可向甲方提出退回承包土地的一部或全部,由甲方另行統一安排。乙方對國家、集體承擔的義務相應減少或免除。

6.乙方有責任保護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通電等國家或集體設施。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完成國家下達的種植計劃、統購任務和納税任務,有權敦促乙方完成對集體的義務。

2.國家按計劃分配用於農業生產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用物資,甲方應及時按承包土地的數量和等級分配給乙方。

3.甲方應定期公佈集體財務帳目和公積金、公益金、管理費的使用情況,必須接受乙方的監督檢查。

第五條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按時履行對國家和集體的事務,除應繼續履行外,還應按遲延項目價值的_________%,向甲方償付違約金。乙方如仍然拒不履行義務的,甲方除可請求有關部門處理外,有權收回乙方承包的土地。

2.乙方如荒蕪承包的土地,除應履行對國家、集體的一切義務外,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乙方如果擅自出賣和租讓承包的土地,甲方可宣佈買賣與租讓關係無效,並可收回土地。乙方如果在承包的土地上建房,甲方有權責令乙方拆除。乙方如果毀壞承包土地上的樹木和集體設施,應照價(毀壞樹木折價)賠償。

3.甲方如不及時撥給乙方國家分配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用物資,應按其價值的_____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並應如數補發所欠物資。

第六條不可抗力

乙方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承包土地內農作物的減產或絕產,經調查核實後,可根據實際情況減少或免除乙方對國家或集體的義務。

第七條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從承包期開始之日起生效。承包期內,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

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__份,送村委員、(如經公證或鑑證,還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_________各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

乙方户主(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土地承包經營權合同9

甲方(出租方): 住所:

乙方(承租方): 住所:

為保護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和《民法典》等有關規定,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經營權出租事宜,簽訂本合同。

一、土地的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位於 的土地,出租給乙方 從事 使用。該土地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經實際丈量總面積 畝,經實際丈量東西寬度約 米。

二、出租期限

出租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甲方應於年月日之前將土地按土地現狀(土地平整,適宜種植小麥、玉米、花生、大豆、穀子等農作物)交付乙方,且乙方同意按土地的現狀承租。

三、租金的支付時間與支付方式

每畝每年由乙方支付甲方租金人民幣 元( 元),每年租金總額共計人民幣 元,以現金方式支付。乙方於合同簽訂當日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第一年度的租金,以後乙方應在每年的 月 日前向甲方足額支付本年度的租金。收取租金後,甲方開具普通收款收據(或者收條)給乙方作為收款憑證。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時交付約定出租的土地。

2、甲方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有權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出租的土地承包經營權。

3、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合理利用、保護土地,有權制止乙方損害承租土地和其他農業資源的行為,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4、不干預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5、出租期內,如果政府需要徵收或者徵用、佔用該土地,不屬甲方違約,土地補償費歸甲方所有。

6、甲方有權在出租期限屆滿時提出新的租賃標準,選擇確定新的承租方。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照合同約定按時向甲方足額支付租金。

2、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乙方在承租的土地上依法享有生產經營自主權、產品處置權和產品收益權,所發生各項生產經營收益、損失由乙方獨自承擔,與甲方無關。

3、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隨意棄耕、拋荒,不得從事掠奪性經營,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施,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4、在租賃期內,乙方不得將土地出賣、抵押給第三方,不得用承租的土地抵償債務。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流轉給第三人,否則,即屬乙方違約。

5、在租賃期內,如果政府需要徵收或者徵用、佔用該土地,乙方應該積極配合,地上附着物補償歸乙方。

6、租賃期滿,乙方及時向甲方交還租賃的土地;在政策允許的情況下,如甲方繼續出租, 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對原租賃的土地有繼續租賃的優先權,甲、乙雙方應於本合同期滿前三個月簽訂未來承租合同。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六、合同期滿後地上附着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

1、合同期滿,如果甲、乙雙方未達成續租合同,乙方應自行處理租地範圍內的一切地上附着物,處理好後把土地交給甲方,乙方應保證土地恢復原狀,達到承租時的等級和質量。

2、如果乙方逾期 30 天未交付土地,乙方在該土地上投入的所有地上附着物均無償歸甲方所有,並且恢復原狀所需要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即視為違約。除依法可免除責任外,違約方應按照給對方造成的實際損失賠償對方。

2、如乙方逾期未足額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天按所欠租金的 1%計罰。超過一個月乙方仍未足額交清租金,則視乙方單方違約,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有權收回出租給乙方的土地,地上附着物無償歸甲方所有,甲方有權自行處置地上附着物,由此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八、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的;

2、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3、租賃期內,因政府徵收、徵用土地等原因造成部分或者全部合同無法履行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收回土地承包經營權:

1、不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荒蕪、損害土地的;

2、不按時限交納租金的。九、其他事項

1、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也可以提請村民委員會、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調解解決。不願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見證人(擔保人):

見證日期: 年 月 日

土地承包經營權合同10

流出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訂立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以租賃形式將座落畝的承包地流轉給乙方從事農業生產經營。流轉期限自月月畝每年肆佰元整,付款方式為每年小麥收割前以現金支付。

第二條流轉期間,乙方享有國家給予的各項補貼資金,甲方不再享有。

第三條流轉期間,乙方享有生產經營自主權、產品處置收益權,並接受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依法管理和監督。土地,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對修建用於生產、管理、服務設施的,應符合政策規定及規劃要求。

第五條流轉期滿,乙方應保證流轉的土地的等級和質量。

第六條雙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保證承包地的三通(水、電、路)基本設施完整暢通,並幫助協調乙方在水、電、路遇到偶然或突發事件。

2、乙方在規定的時間內,因未交清合同規定的土地流轉費用,甲方有權收回流轉給乙方的土地,造成乙方生產經營損失的,由乙方自負。

3、在流轉期限內,甲方單方解除合同,造成乙方無法正常生產經營的,乙方的生產損失和基礎設施投入損失由甲方承擔。

4、在流轉期限內,乙方單方解除合同,造成合同無法履行時,甲方有權收回土地,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負。

5、在流轉期限內,由於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或因國家和公益事業建設徵用土地,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按國家規定標準補償給乙方及各農户。

6、承租期滿不再續租時,乙方應恢復原甲方承包地的原狀。

第七條因土地承包經營發生糾紛的,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鄉鎮人民政府調解解決。當事人不願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三份,流轉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備案一份。

流出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發包方意見:

鑑證單位(蓋章):

承辦人: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土地承包經營權合同11

流出方(以下簡稱甲方):餘江縣楊溪鄉楊溪村牌塘組

流入方(以下簡稱乙方):陳玉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規定,甲乙雙方秉着“平等、協商、自願、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事宜協商一致並簽訂本合同。

一、流轉面積

甲方將其依法取得承包經營權的楊溪鄉牌塘組 150 畝土地流轉給乙方進行農業生產經營。

二、流轉期限

流轉期限為20年(以國家土地承包政策為準),即自20xx年 1月 30 日起至20xx年 1月 29 日止。

三、流轉價款

土地流轉價格採取實物折價方式,乙方以400斤稻穀每畝付給甲方(以早稻、晚稻糧管所國家收購平均價為折價)。

四、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

每年12月15日之前付下年租金,以現金方式一次性付清。

五、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經營土地的情況,並要求乙方按約履行合同義務。

2.甲方有權在流轉期滿後收回土地承包經營權。

3.流轉期限內遇到自然災害,上級核發己方的救災款或救災物資政策優惠歸乙方所有。如需甲方提供辦理手續的,甲方應無條件負責及時辦理,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4關於現有的農田補貼一項,只要是國家還有這一項政策,補貼的全部金額應全部歸屬甲方所得。

5.乙方流轉後,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權、收益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臵權。

6.乙方不得改變流轉土地的農業用途,用於非農建設土地標準不得違背上級有關文件精神、規定。

7.乙方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增加投入以保證土地使用性質。

8.承包方不準栽樹,不準挖塘養殖,不準賣買,如果賣買拾倍罰款。

六.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遇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

1.國家、集體建設需要依法徵用流轉土地的,應服從國家或集體需要。

2.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須提前一年通知對方,並徵得對方同意。

3.乙方在流轉期間,若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土地被毀而無法復耕的可解除或變更合同。

七、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當事人違約,按照相關法律進行處理。

2.因一方違約造成對方遭受經濟損失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具體賠償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雙方協商或由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裁定或法院判決。

八、爭議條款

1.因本合同的訂立、生效、履行、變更或解除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請村民委員會、鄉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關調解、

九、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經雙方簽字並經楊溪鄉政府農村經營管理機構備案後生效。

十、其他條款

1.本合同中未盡事宜,可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鑑定備案單位執一份。

甲方代表人(蓋章): 乙方代表人(蓋章):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住址: 住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鑑定單位(蓋章):

土地承包經營權合同12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保障集體資產,充分利用土地資源,增加經濟收入,甲方同意將位與的一塊土地承包給乙方經營,經雙方協商制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承包範圍:

面積______畝。

二、承包期限:

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年)。

三、承包金:

承包金按每畝______元計算,每年承包金共______。乙方要在______天內交足承包款,否則,甲方另行發包。

四、其他事項

1、在土地承包期間,如有干擾破壞現象,甲方積極派人協助解決。

2、乙方承包本宗土地必須合法經營。

3、承包期內,本合同不因乙方因病不能繼續經營而中止,其繼承人可承繼本合同約定的權力和義務。

4、除雙方協商一致外,任何一方不得無故解除本合同,否則應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

5、在承包期限內,若遇國家政策變化或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責任,但甲方應返還乙方剩餘年限的承包費。

6、本合同承包期滿或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後十日內,乙方向甲方辦理交接手續,並保證土地及其地上建築等的相對完整。

7、乙方不得將本宗土地轉包第三方。

8、在履行本協議的過程中,雙方遇到分歧應協商解決,若達成一致可另行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乙方在承包期內,對土地佈局進行改動要經甲方同意。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六、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做出補充協議附後。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承包經營權合同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甲方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住所:_________________

原土地承包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原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住所:_________________

原土地承包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原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農業部令第47號)等法律、法規和國家相關政策,本着平等協商、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互換土地面積、位置及用途

1、甲方自願將其擁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土地畝互換給乙方,互換土地的面積、位置及用途詳見下表: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自願將其擁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土地畝互換給甲方,互換土地的面積、位置及用途詳見下表:_________________

二、互換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年月(大寫,最長期限不得超過土地承包期的剩餘期限)。

三、流轉費及支付方式

互換土地不完全均等,經雙方同意,需要一方向對方給付流轉費的,填寫以下項目:_________________

(一)流轉費標準(或金額)約定:_________________

(二)流轉費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_________________

四、權利和義務

1、承包土地互換後,相應的承包經營權同時交換,雙方對互換土地原享有的承包權利和承擔的義務也相應交換。

2、土地互換後,甲、乙雙方應報發包方(村集體經濟組織)備案,並及時辦理有關承包合同和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變更手續。

3、承包土地互換後,雙方當事人均可以向區、縣人民政府申請登記,一方當事人要求登記的,對方當事人應當予以配合。

4、甲、乙雙方在互換後的地塊上具有使用權、收益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置權。

5、甲、乙雙方應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應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蕪,不得從事掠奪性經營,不得搭建違章建築,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6、因互換土地的面積、等級、價值不對等的,由雙方當事人自行協商約定補償辦法。可以在本合同中約定,也可以簽定補充協議。

7、互換土地補國家徵收、徵用取得補償款的,補償款歸屬由雙方當事人在本合同中約定,或另行協商約定。未約定或約定不成的,徵地補償款歸互換後的地塊承包人所有。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土地承包經營權合同14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轉出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有關法規條例規定,經雙方自願平等協商同意訂立如下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將座落在雙慶何北部地塊家庭承包地___畝以__轉包出租方式,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流轉給乙方用於種植農業經濟作物。

第二條雙方權利及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該土地被依法徵用、佔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2、不得干涉和破壞乙方的生產與經營。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享有該土地的自主生產經營使用權及產品處置收益權;

2、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

3、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該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第三條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

(一)土地流轉期間乙方向甲方須支付土地流轉價款為每年900斤/畝小麥,以當年國家小麥保護價計算,支付的時間為:每年10月10日前支付_____元人民幣(:_____元)。

(二)經營使用期間乙方應嚴格按照合同規定標的按時兑現,否則,逾期一天加罰乙方應兑付總額0.2%的滯納金。

第四條違約責任:

(一)合同期內,甲乙雙方應服從國家及農業基礎設施佔用或徵用該土地的需要,並均不負責違約責任。

(二)合同一經簽訂,所有條款雙方應嚴格認真履行,一方出現違約行為,應向對方償付違約金,並賠償給付對方造成的實際損失。

第五條其他事宜:

(一)本合同不因甲乙雙方法人代表變動而變動,也不得因集體經濟組織的分立或合併而變更或解除。因不可抗拒自然災害嚴重毀損該土地,造成合同無法履行除外。

(二)合同期滿後,甲方有權收回該土地的承包經營權,乙方如需繼續經營,享有優先承包權。如不再使用,應清理所有承包土地的地面設施,將土地整平後交給甲方。否則,應承擔違約責任。

(三)土地流轉的期限超過家庭承包期剩餘期限的,超過的時間無效。

(四)流轉期滿,乙方應保證流轉的土地達到流轉時土地等級和質量。

(五)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在補充欄目中完善,完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本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雙方、發包方、鄉鎮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服務分中心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簽字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簽字蓋章)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簽字蓋章)

鑑證機關:__________________(簽字蓋章)

鑑證人:__________________(簽字蓋章)

簽證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土地承包經營權合同15

合同編號:_________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監製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吉林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管理條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甲乙雙方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互換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互換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將其承包的位於______________等地共_______畝(詳見下表),互換給乙方從事(主營項目)______________生產經營。

甲方用於互換土地基本情況表

乙方將其承包的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共______畝(詳見下表),互換給甲方從事(主營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生產經營。

乙方用於互換土地基本情況表

二、互換期限、交付方式和時間

甲乙雙方互換土地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_日止(最長不得超過土地承包期剩餘期限)。

互換土地的交付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或實地一次性全部交付。交付時間為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三、互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乙雙方互換土地後,互換雙方均取得對方互換地塊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喪失自己原有地塊的承包經營權。

2.甲、乙雙方土地互換後,對互換土地原享有的承包權利和承擔的義務也相應互換。

3.土地互換後,甲乙雙方應報發包方備案,可以向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土地承包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變更登記手續。

4.經甲乙雙方依法登記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後,可以依法採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符合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規定的方式再流轉。

5.甲乙雙方在互換後的地塊上具有使用權、收益權、自主生產經營權和產品處置權。

6.甲乙雙方應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應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蕪,不得從事掠奪性經營,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7.因互換地塊存在面積、地力、作物等差異,雙方可協商約定適當的經濟補償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本着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的,應向另一方當事人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甲、乙雙方協商。

3.因不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一方當事人應及時向另一方當事人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並應在______日內提供證明。根據情況可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五、解決爭議途徑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村、鎮調解部門調解解決,調解不成的或不願調解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其他約定

1.如在互換過程中發生經濟補償事項的,可在本合同中明確約定。

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經協商,決定____(是或否)鑑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補充,並報村和鄉(鎮、街道)備案,有關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其他需要説明的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本合同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鄉(鎮、街道)農村經營管理部門各備案一份(如有鑑證,相應增加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鑑證單位:___(簽章)

鑑證人:_____(簽章)

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