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租賃合同彙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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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法律知識的普及,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那麼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汽車租賃合同,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汽車租賃合同彙編15篇

汽車租賃合同1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規定的有關規定,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雙方協商就汽車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車輛狀況

乙方所租的車型為_______,車牌號:________________,必須使用_____柴油。

第二條租賃期及租金

甲方自__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起將車輛(帶司機)交付給乙方使用,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收回,約定租金為每天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元整),合計__________元,(大__________寫),租賃期滿,乙方一次性付清租賃費用。

第三條甲方權利及義務

1、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內所發生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造成的一切後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款等。

2、不承擔租賃車輛於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用的權利。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租賃期間擁有使用權。

2、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與經濟損失。

3、不得轉租、借給第三方。

4、承擔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用,承擔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責任及損失費用。

第五條車輛保險

1、甲方為租賃車輛辦理了車輛損失險、盜搶險、自然險,第三責任險。乙方可自願購買其它險種,費用由乙方承擔。

2、車輛在租賃期間如發生保險事故,保險賠付範圍的由保險公司承擔,屬於保險責任免賠或其它原因導致保險公司拒賠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_____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

有關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先協商解決,未能達到一致的可提請法院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汽車租賃合同2

出租方(甲方):

出租方(甲方)身份證號:

承租方(乙方):

承租方(乙方)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着平等互利,自願的原則,就乙方承租甲方之所有閩-----車架號為------車輛事宜進行友好協商,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保證所出租的車輛符合國家對租賃車輛的相關規定。

第二條

甲方應提供狀況符合標準的車輛以及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並且告知車況,乙方應提供駕駛本和身份證明文件,雙方驗證後留複印件備存。

第三條

租賃期限該車租賃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以及押金標準由雙方約定。

第五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第六條

違約責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甲方有權按國家標準收取修車費,租期屆滿應及時通知對方,否則報案處理,乙方不得將車輛用於從事非法活動,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回收車輛;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

特別約定:如還車一週後無違章記錄,押金如數奉還,否則,有甲方多退少補。如發生交通事故,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且協助處理。

第九條

注意事項:一天24小時,一個月計30天;超時,超公里需要另外計費;超過3個小時計半天,超過6個小時計一天;還車時油量必須同交車是一致,否則需另補油費。

第十條

本合同自雙方籤(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雙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電話:

簽訂時間:

乙方:

電話:

簽訂時間:

備註:

汽車租賃合同3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着平等互利,自願的原則,就乙方承租甲方車牌號為車輛事宜進行友好協商,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保證所出租的車輛符合國家對租賃車輛的相關規定。

第二條甲方應提供狀況符合標準的車輛以及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並且告知車況,乙方應提供駕駛本和身份證明文件,雙方驗證後留複印件備存。

第三條租賃期限

該車租賃期限自______日止。

第四條租金:經甲乙雙方協商決定,乙方在租期內無償使用甲方該車輛,車輛使用過程中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第六條違約責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甲方有權按國家標準收取修車費,租期屆滿應及時通知對方,否則報案處理,乙方不得將車輛用於從事非法活動,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回收車輛;

第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特別約定:如發生交通事故,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且協助處理。

第九條本合同自雙方籤(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汽車租賃合同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有效證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有效證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擁有_________車壹輛,使用性質_________,需轉讓,經雙方友好協商,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簽訂本車輛轉讓合同條款如下:

車號:_________,車輛初次登記日期:為年月,發動機號:_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_。

一、此車手續有(若有若無)行駛證()車輛登記證書()購置税憑證()養路費()保險單()營運證()

二、車輛產權總轉讓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員小寫________元。

三、此車預交定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小寫剩餘款待辦理齊車輛手續後,一次性付清。

四、成交前若有違章、事故、經濟糾紛債權債務均由甲方負責、成交後由乙方負責。

五、甲方必須保證此車輛不是盜搶、拼裝、套牌車輛,不能有抵押、查封或某種權利糾紛等,甲方如有隱瞞造成無法過户時,甲方除退還乙方預付定金外,並做違約處理。

六、車輛過户的費用由方承擔,甲方有義務協助配合乙方辦理車輛過户手續。

七、此車輛機械性能、外觀、內飾、隨車工具等,由乙方認可後,甲方不得更換。

八、甲乙雙方必須執行以上條款,雙方不得因價位或某種原因違反以上合同之約定條款,如違反承付對方違約金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以資以共同信守執行。

十、補充條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汽車租賃合同5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第一條 總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本着自願、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汽車租賃事宜,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 租賃物

本合同中所稱的租賃標的物為:一台五十鈴雙排小貨車及司機

一台推土機及司機 (以下簡稱租賃物)

第三條 租賃期限

1.租賃期限自 ____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至 ____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租賃期不得超過租賃物的使用期限,超過部分無效。

2.租賃期滿乙方需要續租的,應當在期滿前 _______日內通知甲方,經協商一致後,雙方辦理續租手續。

3.若甲方在租賃期間轉讓租賃物的,甲方需提前 _______日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購買權。租賃物轉讓後本合同對新的所有人具有同等的約束力。

第四條 租金及支付期限

1.乙方 每季度 支付甲方租金 _______元整。

費用合計:元

2.支付方式:乙方租金按季度支付一次。

3.支付時間:乙方每季度第一個月 __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上季度的租金。

4.甲方應按支付時間出具租賃費税務發票,甲方延遲出具發票時,支付時間順延。

第五條 雙方責任

一、 甲方責任和義務:

1、擁有租賃車輛的所有權。

2、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所租車輛,由此而引起的經濟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未經出租方許可連續拖欠應付費用超過個工作日;

(3)承租方提供虛假情況有可能對出租方帶來損失的;

(4)從事其它有損車輛所有者合法權益的活動。

3、提供車輛應設備齊全、車輛狀況良好,相關證件齊全有效。

4、出租方提供的"五十鈴雙排小貨車"司機必須持有合格有效的《北京市機動車駕駛證》,且實際駕齡年以上;出租方提供的"推土機"司機必須持有合格有效的《北京市特種作業操作證》,且從事該工種年以上。

5、出租方承擔租用期間車輛的保險、車輛維修以及維護保養、車輛燃油等一切費用。

6、出租方負責交通安全的一切責任,承擔租用期間的一切風險、交通事故及其它意外事故所造成的車輛損失和人員傷害的一切費用。

7、出租方承擔租用期間車輛違章的一切責任。

8、出租方承擔租用期間所提供的司機的人身傷亡責任以及勞動保護和勞動報酬等費用。

9、出租方負責對所提供的司機適時進行交通法規、安全行車和安全作業的教育培訓,不斷提高司機的安全行車意識和安全作業意識。

10、出租方所提供的司機必須遵守承租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承租方的用車調派以及現場管理和指揮。

11、出租方不得將所提供的機動車交與承租方的人員以及非出租方所確認的人員駕駛或操作,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損失由出租方承擔。

12、出租方提供的車輛攜帶各類物品進出廠時,必須主動向門衞出示運輸貨物的有效證件,經確認後方可出廠。

二、乙方責任和義務:

1、擁有所租賃車輛的使用權。

2、按期如數交納所租機動車的使用費。

3、出租方所提供的機動車不能滿足承租方的正常使用時,承租方有權要求出租方及時更換同等檔次的機動車輛。

4、出租方提供的司機不服從承租方的調派、管理時,承租方有權要求出租方調換司機,因調換司機造成的損失由出租方承擔。

5、租賃期間承租方不得指使所租機動車從事違法活動,由此而引起的各種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第六條 租賃物的交付

1.本合同簽訂後 _______日內,甲方按乙方的要求和指定地點共同辦理車輛的租賃登記手續並移交相關的一切運營證照,共同簽署"租賃物交接確認書"。

2.租賃物交接時,甲方應當向乙方説明當時知道或應當知道的租賃物質量瑕疵,並在"租賃物交接確認書"上標明。

3.租賃期滿後,由甲乙雙方共同約定交接地點,並辦理相關手續進行租賃物交接,簽署"租賃物收回確認書"。甲方對租賃物的.毀損有異議的,應當在雙方簽署"租賃物收回確認書"之日起 _______日內提出,否則視為租賃物完整無非正常損害。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在租賃期內,由於甲方的原因造成租賃物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2.在租賃期間內,由於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租賃物毀損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甲方在租賃期內沒有法定事由任意解除合同的,除應返還乙方剩餘租金外,還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4.乙方延期支付租金的,每延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應付月租金總額的 作為違約金。

5.甲方延遲交付租賃物或相關證照手續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應付租金總額的 作為違約金。

6.如甲方怠於履行雙方約定的應由甲方交納的各種保險、交通管理、危險品安全管理等費用的義務,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租賃物的,除甲方按規定履行上述義務外,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應付租金總額的 作為違約金。

第八條 不可抗力

1.由於法定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直接影響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應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應在十日內提供不可抗力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不可抗力發生地區的公證機關出具,按其對履行合同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2.受不可抗力影響的簽約一方或雙方有義務採取措施,將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如因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乙方重大人身、財產損失或無法滿足乙方正常使用需要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3.如甲方怠於履行雙方約定的應由甲方交納的各種保險、交通管理、危險品安全管理等費用的義務,影響乙方正常使用超過 _______日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4.非因乙方原因,租賃物連續或累計無法正常使用超過 _______日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5.甲方延遲交付租賃物或相關證照手續超過 _______日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6.乙方延期支付租金超過 _______日,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7.任何一方單方解除本合同的,應當以書面通知另一方。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1.雙方在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無法達成一致的,採取以下方式解決:

2.雙方均可以訴至 乙 方所在地法院依訴訟解決。

第十一條 通知

甲方聯繫人: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乙方聯繫人: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 合同簽訂之日 起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3.本合同共 頁,一式______份,甲方執______份,乙方執______份。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權簽字人):______

時間:___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 時間:___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

汽車租賃合同6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按照

一、 承租方所租用出租方汽車的基本情況:

號牌號碼:

車輛類型:

所 有 人:

所有人地址:

額定載客/貨:

車輛保險情況:

車輛年審情況:

二、租賃價格及結算方式:

承租方租賃出租方汽車的價格為 元/月,每月

日結算一次。結算時由出租方出據正式發票/收據。

三、租賃期限:

租車日期自 年 月 日起至承租方單方停租止,承租方需提前30天通知出租方辦理停租手續,協議即終止。

四、承租方職責:

1、因承租方租用所產生租用車輛的路、橋通行費、停車費、車輛的燃油費均由承租方承擔,包括租賃期間的路橋年票;

2、按規定支付出租方租車費;

3、承租方租賃期間調度出租方日常駕駛工作,保證行車安全,並支持出租方做好乘

4、除以上1、2、條款所列的費用外,其它一切與租用車輛所發生的費用均與承租方無關。

五、出租方職責:

1、出租方保證車輛按時年審,性能能夠滿足承租方工作需要,安全性、可靠性高;

2、出租方必須購買車輛保險及交強險、第三者責任險必須達到20萬以上且在有效期以內;

3、出租方按時繳納各項規費,保證承租方能正常用車;

4、出租方必須自己駕駛或者聘請專職駕駛員駕駛,如出租方允許(出租方不予制止視為允許)承租方人員駕駛,所產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及後果均由出租方負責,承租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5、出租方車輛必須隨時聽從承租方的調派,隨叫隨到,服務熱情周到;

6、出租方按車輛保養規定、按時保養車輛,一切費用由出租方負責;

7、出租方車輛發生故障時,出租方必須立即修理,承租方每月給出租方1—2天修車保養時間,如超過時間,出租方必須提供其它同等條件的車輛供承租方使用,否則承租方將扣除相應的租金;

8、出租方若因汽車年檢、交通違章、交通事故及其他個人事務等,造成誤工時,承租方應扣除相應的租金。

六、如出租方未及時購買相關規費或年審,則可視為本合同自行解除,一切後果由出租方承擔。

七、承租方對租賃車輛要妥善保管,如因承租方保管或駕駛不善造成車輛損壞及各種證件的丟失,由承租方按照保險公司的賠償標準賠償出租方。(此款項不包括自帶、自駕車輛)

八、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壹份,雙方共同簽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租賃合同7

甲方:xx

乙方:xx身份證號碼:xx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規定的有關規定,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汽車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恪守:

一、車輛及駕駛員

甲方租用乙方的車型為xx:,車牌號:xx,乙方為該車輛駕駛人。

二、租賃期限及租金

租期為xxx個月,到期後如甲方需續租,該協議條款可繼續有效。租金每一天xx元(含駕駛員報酬),憑正規票據按季度支付,先租用後支付。若租期滿一年甲方仍需租用,租期、租金雙方另行商定。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承擔車輛租賃期內的油費、過路費和停車費。保險和維修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2、甲方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內所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職責,包括有關部門的罰款等。

3、甲方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職責。

4、甲方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應享有的權利。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租賃期間車輛的使用權歸甲方。

2、乙方在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職責及經濟損失。

3、車輛在租賃期內正常使用時應處於良好的狀態,持續車容整潔。需保養維修或臨時他用時,應通知甲方並徵得同意後方可。

4、乙方在租賃期內服從甲方管理,車輛每一天使用時間由甲方確定。

5、車輛在租賃期內不得將車輛交給其他人員駕駛,發現一次,扣除一個月的租金

6、車輛在租賃期內需有乘座人員保險,如沒有保險,乘座人員發生傷亡,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職責。

五、其它

1、因車輛狀況原因或不服從甲方管理,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2、有關合同的爭議,雙方經協商解決未能到達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法院提出起訴。

3、本協議從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4、本協議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xx(簽字)

乙方:xx(簽字)

xx年xx月xx日

汽車租賃合同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進一步促進_________省旅遊業的發展及感謝貴公司對我們公司的信任與支持,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合作而實現雙贏的原則,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自駕車租賃業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自駕租賃車輛,租車價格如下

時間

車型

日租(元/天)

協議價

押金(元/天)

接送機

接送機

備註

5天內

5天以上

_____市至_____機場

協議價

_____市至_____機場

協議價

租車:1)6小時以內按半天收費2)日租24小時,日限400公里,租用2天以上不限公里數3)燃油費自理

接機:費用已含燃油費及司機費

注:

(1)_________市內、_________市內指機場_________公司10公里內,超出部份按_________元/公里計算;

(2)按送機服務以兩小時為準,如遇誤點,超出時間按_________元/小時計算(每超出20分鐘按1小時計)。

二、車輛預訂、更改、取消和責任

(1)乙方在客人要求預定車輛時,必須註明客人人數,用車要求、車型、使用天數、結算方式及標準,送車地點等以電話或傳真方式通知甲方,以便做好預訂工作。

(2)乙方如無特別要求,一般預定只保留至約定時間延後3個小時;節假日期間,須提前24小時向甲方交納所訂車型及所租用天數的租車預訂金(預定金不少於租金的20%),如客人未按約定提車,甲方不退還預定金,預定金不計利息。

(3)乙方因故取消或更改預訂,平時須提前6個小時以傳真方式通知甲方,節假日須提前兩個工作日以傳真方式通知甲方,否則視為有效預定。

(4)乙方的任何預定在甲方未確認或已確認但乙方未向甲方繳納保證金的情況下對甲方均無約束力。

(5)乙方未經甲方允許,執行的租車價格不能高於甲方制定的市場門市價。

(6)節假日(指元旦、春節、五一節、十一國慶節)預定須提前3-7個工作日辦理預定手續。

(7)節假日期間價格按協議同比上浮20%-50%不等,(依據當時公司規定的市場價以電話或傳真為準)。

(8)租車押金及租金在租車時一次性付清,具體規定以(機場_________公司汽車租用合同)及(租賃車輛交接單)為準。

(9)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預訂後,根據乙方或客人要求,在離甲方辦公地點十公里內免費將車輛送至指定地點或將客人接到甲方營業廳辦理手續。

(10)乙方代為辦理租賃手續的車輛應按甲方租車標準嚴格審核租車人的資料,按甲方要求填寫租賃合同書並提供擔保。

三、租車優惠

(1)乙方人員在甲方租車可享受價格優惠、優先辦理,租車緊張時優先安排等服務。

(2)乙方租車累計積分達___________分(1分/元),可享受一次免費機場接送,享用完此優惠,重新累計。(免費接送機路線指_________市區←→_________機嘗_________市區←→_________機場)。

四、結算方式

甲方在協議價格基礎上為乙方代收超額部份,乙方憑甲方確認的車輛預訂傳真件與甲方財務部門核算,月底雙方核對無誤後,甲方將此超額部份轉帳至乙方指定帳户,服務費按標準扣除6%税金。

五、違約責任

未盡事宜另行協商,並在其他補充條款項補充,所補充的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遇違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執行。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協議有效期;

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七、其他補充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汽車租賃合同9

出租方: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

出租方與承租方經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如下租車條款:

一、出租方根據承租方需要,同意將________(車主)的________品牌車(車牌號為____________)租給承租方使用。

二、承租方租用的車輛用於承租方合法營業所用。

三、租用期定為叁年,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到期承租方如果繼續使用或提前停用應在10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協商,否則出租方有權按合同規定照收租憑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車收回。

四、租金為每年________元(即人民幣________元整),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按年結算支付租金,第一年的租金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第二年起為每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

五、租賃期間,承租方要承擔所租車輛使用過程中的全部費用(包括加油費、過路過橋費、交通違規處罰款及車損維修費用等,車輛年檢、交強險等費由出租方承擔),在退租時如給車輛設備造成損壞,承租方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

六、與本憑相關的需由出租方承擔的相關税費等,由承擔方代為扣繳及辦理。

七、雙方責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將車收回,否則將按租金的雙倍賠償承租方;承租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金額付款。

八、其他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處理並另訂附件條款。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協議雙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租賃合同10

出租方: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

本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北京市汽車租賃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訂。

第一條出租方的權利

1.擁有租賃車輛所有權。

2.依合同向承租方計收租金及約定費用。

第二條出租方的義務

1.向承租方交付技術狀況為一級標準、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以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交接租賃車輛時如實提供車輛狀況信息。

3. 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規程使用租賃車輛出現的故障維修服務。

4. 提供本市行政區域內故障、事故的24小時救援服務。

5.承擔不低於_____%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

6.承擔保險公司相關條款範圍內的第三者責任險。

7.對所獲得的承租方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第三條承租方的權利

1.按合同的約定擁有租賃車輛使用權。

2.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性能信息。

3.有權獲得出租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應服務。

第四條承租方的義務

1.如實向出租方提供駕駛本、身份證、户口本、營業執照等身份證明資料。

2.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3.按車輛性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

4.妥善保管租賃車輛,維持車輛原狀。未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車輛,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

5.協助出租方按規定期限對租賃車輛進行車檢及維修保養。

6.承擔不高於_____%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承擔因交通事故引發的其他責任。

7.保護出租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

8.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被盜搶時,應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門報案並在12小時內通知出租方,並協助出租方辦理相關手續。

9.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租賃期內,如承租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10.租賃期滿,應按時返還租賃車輛及有效證件。

第五條租金、保證金

1.租金單位為_____元/年、_____元/季、_____元/月、_____元/天、_____元/小時。租金標準雙方約定。

2.承租方用保證金提供擔保的,保證金不得用於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畢後,保證金應退還承租方。雙方經約定也可採取其他方式擔保。

第六條意外風險

1.雙方約定的意外風險責任,出租方可向保險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擔。對約定分擔的意外風險未投保的,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參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序進行。

2.政府政策重大變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無法歸咎於承、租雙方的原因造成的損失,依照有關法規和公平原則雙方協商解決。

第七條出租方的違約責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約定的車輛、服務等義務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經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認定租賃車輛達不到一級標準的,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出租方承擔違約責任。

2.不能按約定提供故障維修、救援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出租方應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並支付停駛期間租金20%的違約金。

3.維修、救援後租賃車輛仍無法恢復使用功能,出租方應提供相當檔次替換車或採取其他措施。

4.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的,出租方應嚴格依照汽車維修規定的標準收取修車費用。

第八條承租方的違約責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費用、使用租賃車輛、保管租賃車輛、歸還租賃車輛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逾期交納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租金總額的_____%交納滯納金。逾期歸還租賃車輛的,除繼續計收租金外,應交納逾期應交租金20%的違約金。

2.提前解除合同歸還租賃車輛的,應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總額的_____%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已交納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違約金後應將餘款退還承租方。

3.承租方有下列行為的,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收回租賃車輛:

(1)提供虛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

(3)轉賣、抵押、質押、轉借、典當、轉租租賃車輛或確有證據證明存在上述危險的。

(4)確有證據證明承租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

4.不按車輛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賃車輛修理、停運損失;承擔因過失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的損失。

5.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等改變租賃車輛原狀造成的損失。

6.未協助出租方按時參加車檢或維修保養而造成的損失。

7.非出租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責任。

8.違反交通安全法規時,應在被告知的5日內接受處罰。如拒絕接受處罰,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將作為違章責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第九條擔保條款

如採用保證人提供擔保的方式,保證人應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義務負連帶保證責任。

第十條特別約定

承、租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作為補充條款,但不得違反有關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補充條款中含有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本合同條款中規定應由出租方承擔的責任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續租申請,出租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2.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或向北京市汽車租賃行業組織、各級消費者協會等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未果的,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向雙方選定的仲裁機構提請仲裁。

出租方(蓋章):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租方(蓋章):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證人(蓋章):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租賃合同11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一、租賃車輛狀況

1、乙方因使用需要向甲方承租 型號車輛 輛(車輛所有權歸甲方所有),顏色為_____色,車輛發動機號為_______________,廠牌號為_______________,車架號為_______________。

2、該車輛車牌號為_______________,行駛證號為_______________。

3、甲方負責提供給乙方狀況良好、設備齊全的車輛,並附車輛行駛證、道路運輸證、税訖、檢字,並承擔相應責任。

  二、租賃期限及租金的交納

1、租賃期限為_______________。租金:_____個月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押金: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即乙方接車時需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車輛租金和押金總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

2、乙方接車時需向甲方提交約定駕駛員身份證、XX市户口本和駕駛證(準駕車輛與所租車輛類別相同)及其複印件。乙方提供甲方的資料應保證真實有效,否則就此產生的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三、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所租車輛,已收取的款項在計算所有損失後多退少補。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賃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從事其它有損出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4)未經出租方書面許可連續拖欠應付款超過3日。

在以上情況下給出租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承租方應作相應賠償。

2、不承擔租賃車輛於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出租方應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額抵押金之後,將所租賃車輛交付承租方,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帳或收到現金之日為準。

5、提供車輛應當適用,行駛證、養路費齊全有效。

  四、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自主選擇欲租車輛。

2、於租賃合同規定的租賃時段擁有所租賃車輛的使用權。

3、對租賃車輛承租前已有的損傷不承擔賠償、維修義務。

4、按期如數交納租金、抵押金。

5、自行承擔租賃期內所租車輛的燃油費用。

6、遵守《汽車承租人須知》的義務。

7、租期內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章、違法肇事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8、承租方必須承擔由於承租方行為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9、協助出租方在租賃期內辦理車輛保險事故的定損、理賠。

  五、押金條款

1、承租方應於租賃合同書籤署之日根據出租方關於押金的規定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抵押金給出租方。

2、出租方應於租賃合同書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後,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規定應扣除的費用外,將剩餘押金歸還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將押金抵作租金。

  六、保險條款

1、出租方已就租賃車輛提供相應保險,提供的車輛保險種類包括:盜搶,第三者責任,司乘,不計免賠,車損,風檔玻璃,自燃。

2、承租方應在交通事故發生的24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將在保險事故車輛到達其指定修理廠,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險證明手續時,停止計算租賃費用。承租人在承租車輛期間若發生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滅失,承租人應負擔車輛滅失之日起至租賃期限截止時止車輛租金的40%及保險免賠部分。

3、由於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險公司拒賠及免賠的所有損失及相關費用由承租人承擔。

4、車輛發生保險事故,承租方應交付車輛加速折舊費及保險公司免賠額。加速折舊費相當於本次事故總維修費的20%,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險公司理賠必須的有關手續,則由承租方負擔全部維修費用及加速折舊費,並承擔保險事件不能賠付的責任。

 七、擔保條款

保證人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及附件的義務負連帶擔保責任,擔保期限從保證人簽字之日算起至本合同有效期滿後兩年。

  八、違約責任

除重大政策性變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的規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賠償相應經濟損失外,還應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賃金額總數20%的違約金。

承租方應按雙方簽定的還車時間及時交還租賃車輛,每逾期交還一日,除繼續計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每提前交還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後退還該日租金。

  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必須經租賃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方能有效。

  十、合同的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為貳年,本合同有效期內,擔保人在擔保期限內對承租方的每次租賃均負本合同第七條規定的擔保責任。

  十一、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之一切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由當地法院訴訟解決。

十二、合同及附件

《汽車承租人須知》、《車輛交接單》是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自租賃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

承租方(簽章) :__________ 出租方(簽章) :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汽車承租人須知

為了租賃車輛的安全運營,也為了您的切身利益,請您記住以下條款:

1、除《車輛交接單》註明的駕駛人員外,無出租方的書面許可,不允許任何人駕駛您承租的車輛,否則,承租方需承擔由此引發的相關責任。

2、駕駛人須持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駕駛證且駕駛證上準駕車類別與租用車輛相符。

3、您承租的車輛須在XX市界以內地區使用,若確需駛出上述範圍,務請取得出租方書面許可,交納__________元押金,否則相關責任由承租方承擔。

4、您應按合同規定的還車時間、地點按時歸還承租車輛且車況與《車輛交接單》中您租車前的車況登記無出入,若出現新的刮、碰、損壞等現象或設備、證件等不全,您應按實際損失交納車損費及其它相應的費用。

5、為避免上述情況的出現,請您每天對機油、剎車油、防凍液、輪胎氣壓、燈光等作常規檢查,如發現問題,請及時與出租方聯繫。

6、如果承租車輛發生故障或異常,您應立即停車與出租方聯繫,如未與出租方聯繫,繼續使用造成的損失將由您承擔。

7、如果承租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及其它事故,請您立即告知出租方,由出租方安排維修地點,您不能自行維修或自行選擇維修廠家進行維修,禁止繼續使用已受損壞的車輛,請您積極配合交管部門處理好交通事故,出租方可予以幫助。

8、出租方不承擔車輛租賃期間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造成的一切後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金或罰分。

9、您如果在租車期間遺失牌照或其他有關證件,您應承擔補辦費用及車輛由此停駛期間的租賃費用。

10、您應熟練掌握車輛正確操作的技能和駕駛常識,正確操作駕駛車輛愛護車輛,確保車輛狀況完好,出租方一般不作車輛操作指導或介紹。

11、您不能自行卸動或拆除所租車輛上的零件或設備,否則,您不但應及時歸還原零件或設備,還應交出租方最高不超過所拆零部件或設備原件三倍的違約金。

12、您所承租車輛安裝有車輛防盜器,若遙控板在您租賃期間發生丟失,您應賠償相應費用;若在您的租車期限內車輛的里程錶有拆動現象,您須交付出租方__________元賠償費。

13、您不能將承租車輛當作教練車,禁止用所租車輛參加競賽,做測試試驗及其它具有損壞性質的駕駛,否則您將交付出租方不少於__________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14、禁止用承租車輛從事盈利性質的客貨運輸,禁止超重載物,禁止裝載易燃易爆、易腐蝕物品及會在車中留下刺激性氣味的物品。如違反以上條款,出租方將視情節輕重,向您收取不少於__________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15、您使用的燃料必須符合車輛的要求,汽油車必須使用93#以上無鉛汽油,否則因燃料不當造成的損壞完全由您承擔。

16、為了使長期租賃車輛能保持良好狀態,請您務必在車輛每行駛5000公里整數里程時,通知出租方,以便到出租方指定的地點維修、保養。否則每漏保一次,出租方將在您的租賃費外加收__________元的費用。

17、此《汽車承租人須知》作為《汽車租賃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其具有同等效力

以上須知,承租方已完全理解。

承租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車輛交接單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

約定駕駛員:_______________

租賃車輛:_______________

附帶器件:_______________

車輛狀況

一、機器及系列操作項

二、外觀

三、內飾

四、其它

交接時間: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

汽車租賃合同12

出租方(甲方):xxx

出租方(甲方)身份證號:xxx

承租方(乙方):xxx

承租方(乙方)身份證號:xxx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着平等互利,自願的原則,就乙方承租甲方之所有閩xx車架號為xx車輛事宜進行友好協商,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保證所出租的車輛貼合國家對租賃車輛的相關規定。

第二條甲方應帶給狀況貼合標準的車輛以及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並且告知車況,乙方應帶給駕駛本和身份證明文件,雙方驗證後留複印件備存。

第三條租賃期限該車租賃期限自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

第四條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以及押金標準由雙方約定。

第五條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雙方能夠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第六條違約職責: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甲方有權按國家標準收取修車費,租期屆滿應及時通知對方,否則報案處理,乙方不得將車輛用於從事非法活動,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回收車輛;

第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個性約定:如還車一週後無違章記錄,押金如數奉還,否則,有甲方多退少補。如發生交通事故,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且協助處理。

第九條注意事項:一天24小時,一個月計30天;超時,超公里需要另外計費;超過3個小時計半天,超過6個小時計一天;還車時油量務必同交車是一致,否則需另補油費。

第十條本合同自雙方籤(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雙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xxx

電話:xxx

簽訂時間:xxx

乙方:xxx

電話:xxx

簽訂時間:xxx

汽車租賃合同13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

1、出租方根據承租方需要,同意將________噸載重量________牌汽車________輛租給承租方使用,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2、承租方租用的汽車只限於工地運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只有調度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方司機負責。

3、承租主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如給車輛設備造成損壞,承租方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費。因出租方所派司機駕駛不當造成損壞的由出租方自負,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正常使用租賃車輛,承租方不但不付給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間的租費,而且出租方每天還要償付承租方________元的違約金。

4、租用期定為________,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承租方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協商,否則按合同規定照收租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車調回。

5、租金每月為________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費。

6、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負責。

7、違約責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租金的雙倍賠償承租方。承租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8、其他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另訂附件。

9、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雙方各執正本一份。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汽車租賃合同14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乙方承租甲方車輛事宜經過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以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租賃物及規格

1.甲方自願將其名下車輛出租給乙方作________用途使用。

2.乙方承租的汽車產商為_____________型號為_____________車牌號:___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______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三條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時間

1.租金標準:如乙方系短期租賃(租期在一個月以內的),每輛車每日租金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含:______________),此價格為含税價。如乙方長期租賃,則每月每輛車的租金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含:______________),此價格為含税價。

2.支付方式:以轉賬方式支付,由乙方將租金在約定日期內匯入甲方指定銀行賬號,信息如下:户名:____________;開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支付時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內,乙方應付給甲方當月的實際天數租金,以後應在每個月的______日前付清下一個月的租金。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保證自己是具備企業法人資格的合法企業,有權依法對外出租車輛,其所有的營運手續真實有效。

2.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租賃車輛給乙方,並保證車輛在交付給乙方時系安全合格車輛。

3.負責辦理出租車輛的全部租賃手續。

4.負責繳納車輛保險,如租期在三個月以內的,保險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租期超過三個月的,乙方應按照比例分攤保險費用。

5.有權依照監督檢查乙方是否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車輛;

6.協助乙方處理髮生的交通事故並辦理保險理賠;

7.乙方如使用租賃車輛進行犯罪活動或者違法情節嚴重並給甲方企業造成不良影響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收回車輛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承諾自己具備駕駛資格,積極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安全行車、文明行車。

2.乙方必須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車輛。

3.乙方應按時足額交納租金及保險費:

4.乙方不得將車輛轉租或者有償借給他人使用,否則如發生交通事故甲方及保險公司均不承當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5.乙方如在使用車輛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應第一時間聯繫甲方和保險公司,否則甲方免責。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合同簽定後,甲、乙雙方不得擅自終止合同,如有單方擅自終止合同,應按實際經濟損失予以對方賠償或按雙方約定賠償;

2.合同履行期內乙方按規定交納租金,乙方如逾期繳納租金的,自逾期繳納租金之日起每日按應交付租金的_______%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如超過15日未支付租金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收回租賃車輛,並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項下全部租金的50%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3.甲方對乙方提供的駕駛證等證件僅進行初審,乙方保證自己提供的所有證件均為真實有效,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4.合同期滿合同自動終止,乙方應立即歸還車輛,如超出期限歸還的需按規定補交租金。

第七條爭議解決方式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的,雙方同意交由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轄。

2.因一方違約致使本合同的履行產生爭議,守約方為解決爭議所產生的公證費、律師費、保險公司出具保全費用、翻譯費、通訊費、差旅費、文印費等合理費用由違約方負擔。雙方相互違約,有履約先後順序的,負先履行義務一方負擔所有爭議解決費用;無履約先後順序的,爭議解決費用雙方自行承擔。

第八條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為本合同之有效組成部分。

2.本合同如有塗改,雙方均應在塗改部分加蓋公章確認,否則塗改部分無效。

3.本合同及附件經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有效期至合同履行完畢之日起止。雙方簽署的相關文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蓋章):___________承租方(簽字):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汽車租賃合同15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確立如下協議。

一: 乙方自備車壹輛,車型: , 座,車號:滬 客車一輛,掛靠甲方

二: 甲方按乙方營業額開具發票,乙方按開票金額的 %由甲方代繳營業税和每月向甲方繳納車輛掛靠費 元,在甲方支付乙方租車款時扣繳。

三: 乙方在次月五號前告知甲方開票金額,租車款到帳後,甲方(十天內)支付乙方租車款。

四:乙方收集與營業額數相等的有效發票交與甲方用作財務衝賬,否則甲方按國家所得税規定比例向乙方自動扣繳

五:乙方自備車輛的相關手續,(例保險,驗車,審照等業務,)均由乙方自行按時辦理,乙方的交通責任違章處理和索賠事宜等均由乙方自已負責;乙方班車業務上的服務工作{或發生矛盾。投訴等)由乙方自行與乘客和業主單位協調解決。

六:乙方班車線路業務由乙方自已與業主聯繫洽談,包括車價調整。合同到期後是否續簽等,

五:乙方班車遇有故隔等不可抗拒原因不能正常運行應及時解決頂替車輛,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頁責。

六:本協議有效期與甲方與業主單位租車協議有效期—致。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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