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房屋租賃合同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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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麼正式、規範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東莞房屋租賃合同,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閲讀

東莞房屋租賃合同8篇

東莞房屋租賃合同1

甲方: 東莞市國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乙方: 房常雲

一、乙方租用甲方在峯峯礦區濱河路國泰花苑的辦公樓一層(租用面積為65平方米),進行物業管理

二、租金租期:經甲乙雙方協商於XX年2月1日至XX年1月31日租給乙方使用,租期為5年,每年租金為1000元,租金為預付上交,協議簽字後預付每年全年租金。在租用期間甲方對乙方租金款五年不變。

三、房屋設施使用保護要求

乙方在租用期間,甲方要求乙方做到:(1)房屋建築主體不得隨意拆建和改建;(2)對房屋門窗內裝修格局要保護好,正常使用及時維修完善;(3)對房屋內設施要正常使用、保管,損壞後及時維修和更換,但不能丟失,丟失的由乙方按樣賠償。

四、租用責任:乙方在租用期間對甲方的所有財產負全部責任,第一是保護,第二是不能發生火災,如出現一切損失乙方負全部責任,價格雙方協商,請法律仲裁部門鑑定。甲方對自己的財產有權隨時檢查,並對乙方提出要求,但甲方不干預乙方的經營權。第三,乙方租用期間對經營所發生的.一切費用自負,如:水、暖、電等等。第四,乙方在租用期間屬自己增值的物品,由自己保管使用,到期後自己帶走。

五、上述條約雙方共同遵守,互相尊重,互相支持,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具有法律保護權。一式兩份,雙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東莞房屋租賃合同2

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和承租方的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房屋坐落、間數、面積、房屋質量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年零月,出租方自年月日起將

將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計達個月的。

租賃合同如因期滿而終止時,如承租人到期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出租人應當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遷,出租方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和申請執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損失由承租方負責賠償。

合同期滿後,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優先權。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

租金的'標準和交納期限,按國家的規定執行(如國家無統一規定,則由雙方協商決定)。

第四條、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修繕房屋是出租人的義務,出租人對房屋及其設備應每隔月(或年)認真檢查、修繕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維修房屋時,承租人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出租人如確實無力修繕,可同承租人協商合修,屆時承租人付出的修繕費用即用以衝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償還。

第五條、出租方和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出租人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3、承租人需要與第三人互換住房時,應事先徵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應當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條款的規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負責賠償元。

2、出租方未按時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負責償付違約金元。

3、出租方未按時(或未按要求)修繕出租房屋的,負責償付違約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員人身受到傷害或財物受毀的,負責賠償損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違約金的,除仍應及時如數補交外,應支付違約金元。

5、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毀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七條、免責條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毀損和造成承租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執1份;合同副本份送單位備案。

出租方(蓋章): 承租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

委託代理人(簽名) 委託代理人(簽名)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有效日期至 年 月 日

東莞房屋租賃合同3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於東莞市▁▁▁區(縣)▁▁▁▁▁▁▁▁▁。該房屋為:樓房▁▁室▁▁廳▁▁衞,平房▁▁間,建築面積▁▁▁▁▁▁▁平方米,使用面積▁▁▁▁▁▁平方米,裝修狀況▁▁▁▁▁▁▁▁▁,其他條件為▁▁▁▁▁▁▁▁▁▁▁▁▁▁,該房屋(□已/□未)設定抵押。

第二條房屋權屬狀況

該房屋權屬狀況為第______種:

(一)甲方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證,證書編號為:▁▁▁▁▁▁▁▁▁▁▁▁▁▁▁▁。

(二)甲方對該房屋享有轉租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人允許甲方轉租該房屋的書面憑證,該憑證為:▁▁▁▁▁▁▁▁▁▁▁▁▁。

第三條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經有關部門審核批准前,不擅自改變該房屋的用途。

第四條交驗身份

(一)甲方應向乙方出示(□身份證/□營業執照)及

▁▁▁▁▁▁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二)乙方應向甲方出示(□身份證/□營業執照)及

▁▁▁▁▁▁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第五條房屋改善

(一)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日內對該房屋做如下改善:▁▁▁▁▁▁▁▁▁▁▁▁▁▁▁▁▁▁▁▁▁▁▁▁▁▁▁▁▁▁▁▁▁▁▁▁,改善房屋的費用由(□甲方/□乙方)承擔。

(二)甲方(□是/□否)允許乙方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範圍是:

▁▁▁▁▁▁▁▁▁▁▁▁▁▁▁▁▁▁▁▁▁▁▁▁▁▁▁▁▁▁▁▁▁▁▁▁▁▁▁▁▁▁▁▁▁▁▁▁▁▁▁▁,雙方也可另行書面約定。

第六條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計▁▁年▁▁個月。(期限超過20xx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二)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有意繼續承租的,應提前▁▁▁日向甲方提出(□書面/□口頭)續租要求,徵得同意後甲乙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如乙方繼續使用租賃房屋甲方未提出異議的,本合同繼續有效,租賃期限為不定期,雙方均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但應提前▁▁▁日(□書面/□口頭)通知對方。

第七條租金

(一)租金標準:▁▁▁▁▁▁▁▁元/(□月/□季/□半年/□年),租金總計:▁▁▁▁▁▁▁▁▁▁▁▁▁元(大寫:

▁▁▁▁▁▁▁▁▁▁▁▁▁▁▁▁元)。該房屋租金▁▁▁▁(□年/□月)不變,自第▁▁▁▁(□年/□月)起,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雙方另行約定。

(二)租金支付時間:▁▁▁▁▁▁▁▁▁▁▁▁▁▁▁▁▁▁,▁▁▁▁▁▁▁▁▁▁▁▁▁▁▁▁▁▁▁▁▁▁▁▁▁▁▁▁▁。

(三)租金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為房地產經紀機構的,乙方應在_________________銀行開立帳户,通過該帳户支付租金,房地產經紀機構不得直接向乙方收取租金,但乙方未按期到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支付租金的除外。房地產經紀機構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應將其中一份合同送交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

(四)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後,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第八條房屋租賃保證金

(一)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是/□否)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具體金額為: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元)。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其他費用

租賃期內,與該房屋有關各項費用的承擔方式為:

(一)乙方承擔(□水費/□電費/□電話費/□電視收視費/□供暖費/□燃氣費/□物業管理費/□▁▁▁▁▁▁▁▁▁▁▁▁▁▁)等費用。乙方應保存並向甲方出示相關繳費憑據。

(二)房屋租賃税費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房屋的交付及返還

(一)交付:甲方應於▁▁▁▁年▁▁月▁▁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經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及▁▁▁▁▁▁▁▁▁▁▁▁後視為交付完成。

(二)返還: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應返還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甲乙雙方驗收認可後在《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上簽字蓋章。甲乙雙方應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對於乙方裝飾、裝修的部分,具體處理方法為(□乙方恢復原狀/□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復原狀所需費用/□乙方放棄收回/□歸甲方所有但甲方折價補償)。

返還後對於該房屋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遺留的物品,甲方有權自行處置。

第十一條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租賃期內,甲方應保障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

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二)對於乙方的裝修、改善和增設的他物甲方不承擔維修的.義務。

(三)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如乙方拒不維修或拒不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可代為維修或購置新物,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對於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轉租

(一)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

(二)乙方轉租該房屋,應按規定與接受轉租方訂立書面轉租合同,並向房屋租賃管理行政機關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手續。

(三)接受轉租方對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造成損壞的,應由乙方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所有權變動

(一)租賃期內甲方轉讓該房屋的,甲方應當提前▁▁▁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於第三人購買的權利。

(二)租賃期內該房屋所有權發生變動的,本合同在乙方與新所有權人之間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範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達▁▁▁▁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乙方使用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該房屋的。

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5、其他:▁▁▁▁▁▁▁▁▁▁▁▁▁▁▁▁▁▁▁▁▁▁▁。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元的。

3、擅自改變該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擅自將該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6、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活動的。

7、其他:▁▁▁▁▁▁▁▁▁▁▁▁▁▁▁▁▁▁▁▁▁▁。第十五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二)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三)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該房屋的,應提前▁▁▁▁日通知乙方,將已收取的租金餘額退還乙方並按月租金的▁▁▁▁%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五)乙方擅自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六)租賃期內,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日通知甲方,並按月租金的▁▁▁▁%支付違約金。

(七)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標準支付違約金。

(八)其他:▁▁▁▁▁▁▁▁▁▁▁▁▁▁▁▁▁▁▁▁▁。第十六條無權代理

由甲方代理人代為簽訂本合同並辦理相關事宜的,甲方代理人和乙方應在甲方開具的授權委託書或出租代理合同的授權範圍內確定本合同具體條款,甲方代理人超越代理權或代理權終止後的代理行為,未經甲方書面追認的,對甲方不發生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八條其他約定事項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執▁▁份,乙方執▁▁份,房屋租賃管理行政機關備案一份,▁▁▁▁▁▁執▁▁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簽章:

承租方(乙方)

簽章:

住所:

住所:

證照號碼:

證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委託代理人:

出租方代理人(簽章):

電話:

住所:

電話:

簽約時間: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

東莞房屋租賃合同4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於東莞市南城區晶城3棟401。 裝修情況為:精裝修

第二條交驗身份

(一)甲方應向乙方出示身份證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二)乙方應向甲方出示身份證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第三條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20xx年5月1日至20xx年5月2日,共計12個月。

(二)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有意繼續承租的,應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口頭續租要求,徵得同意後甲乙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四條租金

(一)租金標準:1200元/月,大寫:壹仟貳佰元/月。

(二)租金支付時間:每月1日前;簽訂合同當日支付當月租金。

(三)租金支付方式:乙方向甲方銀行帳户按月支付租金

第五條房屋租賃保證金

(一)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具體金額為:2400元(大寫:貳仟四百元)。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

第六條其他費用

租賃期內,與該房屋有關各項費用的承擔方式為:

(一)乙方承擔(□水費/□電費/□電視收視費/□燃氣費/□物業管理費)等費用。乙方應保存並向甲方出示相關繳費憑據。

(二)房屋租賃税費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房屋的交付及返還

(一)交付:甲方應於20xx年5月1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經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及相關物品後視為交付完成。 (二)返還: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應返還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甲乙雙方驗收認可後在《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上簽字蓋章。甲乙雙方應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對於乙方裝飾、裝修的部分,具體處理方法為(□乙方恢復原狀/□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復原狀所需費用/□乙方放棄收回/□歸甲方所有但甲方折價補償)。 返還後對於該房屋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遺留的物品,甲方有權自行處置。

第八條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租賃期內,甲方應保障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

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15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二)對於乙方的裝修、改善和增設的他物甲方不承擔維修的義務。

(三)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如乙方拒不維修或拒不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可代為維修或購置新物,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對於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九條轉租

(一)租賃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房屋轉租給第三方;

第十條所有權變動

(一)租賃期內甲方轉讓該房屋的,甲方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於第三人購買的權利。

(二)租賃期內該房屋所有權發生變動的,本合同在乙方與新所有權人之間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範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達15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乙方使用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該房屋的。

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15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1200元的。

3、擅自改變該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擅自將該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6、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活動的。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一)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二)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該房屋的,應提前30日通知乙方,將已收取的租金餘額退還乙方並按月租金的100%支付違約金。

(三)乙方有本合同第十一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擅自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五)租賃期內,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30日通知甲方,並按月租金的100%支付違約金第十三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二份,其中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簽章:

承租方(乙方)簽章:

住所:

住所:

身份證:

身份證: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賬號:

賬號:

電話:

電話: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東莞房屋租賃合同5

出租方(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住房的第一個基本情況

(一)房屋位於市(縣)街道辦事處(鄉鎮),建築面積平方米。

(二)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權證/□公有房屋租賃合同/□房屋買賣合同/□其他房屋來源證明文件),房屋所有權證編號:或房屋所有人(公有房屋承租人、購買人)姓名:,,房屋(□是/□否)已抵押。

第二套住房出租和登記

(1)租賃用途:租賃為住宅的,居民人數為:,最多不超過。

(2)如租賃為住宅,乙方應將居民情況告知甲方,甲方建立居民登記簿。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居民發生變化,乙方應提前2天通知甲方,並徵得甲方同意。

租賃用途為非住宅的,甲方應當自租賃合同訂立之日起30日內,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租賃合同備案手續。

第三條租賃期限

(1)該房屋租賃期限共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個月。甲方應按照之前約定的條件將房屋交付給乙方。房子

《康切割清單》(見附件一)經甲乙雙方提交、簽字蓋章、交鑰匙即視為已交付。

(2)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後,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按原樣歸還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和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及附屬物品、設備設施、水電使用進行驗收,並結清各自費用。

乙方繼續租賃的,應提前向甲方提交(□書面/□口頭)續租請求,雙方協商一致後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四條租金和押金

(1)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人民幣(大寫)/(□月/□季/□半年/□年),租金總額為人民幣(大寫)(¥元)。

付款方式:(□現金/□轉賬支票/□銀行匯款),每次租金付款日期:,,,,。

(2)押金:人民幣元整(¥元):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後,除扣除乙方應承擔的費用和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其餘房屋租賃押金全額返還乙方。

第五條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

租賃期內的下列費用由甲乙雙方承擔:(1)水費(2)電費(3)電話費(4)電視費

觀眾費(5)取暖費(6)煤氣費(7)物業管理費(8)房屋租賃税(9)環衞費(10)上網費(11)車位費(12)室內設施維護費(13)。

與本合同未列明的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由甲方承擔..如乙方預付甲方應付費用,甲方應根據乙方出具的相關支付憑證將相應費用返還給乙方..

第六條房屋維修

(1)甲方應保證房屋的建築結構、設備和設施符合建築、消防、公共秩序和衞生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證遵守國家和東莞市的法律法規及房屋所在住宅區的物業管理規定。?

(2)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確保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和設施處於適宜和安全的狀態:

1.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造成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和設施的損失。甲方應在收到乙方通知後十天內進行維修..逾期不進行維修的,乙方可以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房屋維修影響乙方使用的,租金相應降低或延長租賃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善或不合理使用造成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損壞或失效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轉租

除非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乙方在租賃期內將部分或全部房屋轉租他人前,應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並對轉租人的行為向甲方承擔責任。

第八條合同的終止

(1)經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如果由於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將自動終止。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房子交付延遲十天。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者影響乙方安全和健康的.

3.乙方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無法正常使用該房屋。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收回房屋:

1.未按約定支付十日租金的。

2.未付的費用相當於存款金額。

3.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除、改變或者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儲存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設備和設施損壞,拒不賠償的。

6、利用房屋從事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干擾他人正常工作和生活的。?

7.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

(五)合同終止的其他法定條件。

第九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有第八條第三款規定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有

有第八條第四款規定情形之一的,甲方應按月租金的%支付違約金,並可要求乙方將房屋恢復原狀或賠償相應損失。

(2)租賃期內,甲方如需提前收回房屋,或乙方需提前退租,應提前天通知對方,並向對方支付月租金%的違約金;甲方還應退還相應的租金。

(3)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和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甲方未在約定時間內交付房屋,或乙方未在約定時間內支付租金但不符合解除合同條件,且乙方未在約定時間內退房的,應按標準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者根據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者仲裁協議申請仲裁。第十一條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其附件)一式兩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本合同生效後,雙方應以書面形式對本合同的內容進行變更或補充,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簽字: 承租人(乙方)簽字:

住址: 住址:

聯繫方式: 聯繫方式:

年月日 年月日

東莞房屋租賃合同6

出租人(甲方):

證件類型及編號:

通訊地址:

承租人(乙方):

證件類型及編號:

通訊地址: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一)房屋坐落於 市 區(縣) 街道辦事處(鄉鎮),建築面積 平方米。

(二)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權證/ □公有住房租賃合同/ □房屋買賣合同/ □其他房屋來源證明文件),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 房屋所有權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購房人)姓名或名稱: ,房屋(□是 / □否) 已設定了抵押。

第二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年 個月。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交割清單》(見附件一)經甲乙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及 後視為交付完成。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書面 / □口頭)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後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三條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人民幣(大寫) 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總計:人民幣(大寫) 元整(: )。

支付方式:(□現金/□轉賬支票/□銀行匯款),押 付 ,各期租金支付日:

(二)押金:人民幣 元整 (: )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當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給乙方。

第四條 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

租賃期內乙方承擔:(1)水費(2)電費(3)電話費(4)電視收視費(5)供暖費(6)燃氣費(7)物業管理費(8)房屋租賃税費(9)衞生費(10)上網費(11)車位費(12)室內設施維修費等費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乙方墊付了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乙方出示的相關繳費憑據向乙方返還相應費用。

第五條 房屋維護及維修

(一)甲方應保證房屋的建築結構和設備設施符合建築、消防、治安、衞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證遵守國家、東莞市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

(二)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1、對於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十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十日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十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相當於押金數額的。

3、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設備設施損壞並拒不賠償的。

6、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第六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有第六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並可要求乙方將房屋恢復原狀或賠償相應損失。

(二)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 日通知對方,並按月租金的 倍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還應退還相應的租金。

(三)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2個月的月租標準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簽章:

承租人(乙方)簽章:

居住地址 :

居住地址:

聯繫方式:

聯繫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東莞房屋租賃合同7

出租方:(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

承租方:(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願將______________租給乙方使用,面積約____m2。用途:經營______________

二、本店面年租金______________,每月月初5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租金。乙方同意預交押金_____,租賃日期從____年_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以後年租金將隨市場波動而波動。

三、乙方租賃期間應依法經營,不得隨意改變門面用途。愛護室內設施,所發生的水、電、税務、物業等費用一切自理。對屋內裝修不得隨意拆卸。

四、合同期滿,乙方在同等條件下,可享有優先承租權。在租賃期間,甲乙雙方不得隨意解除合同。如乙方需轉讓或終止使用店面應提前一個月告知甲方。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日 ____年____月___日

東莞房屋租賃合同8

甲方:

乙方:

一、乙方租用甲方在________的辦公樓一層(租用面積為__平方米),進行物業管理。

二、租金租期:經甲乙雙方協商於XX年2月1日至XX年1月31日租給乙方使用,租期為5年,每年租金為1000元,租金為預付上交,協議簽字後預付每年全年租金。在租用期間甲方對乙方租金款五年不變。

三、房屋設施使用保護要求

乙方在租用期間,甲方要求乙方做到:

(1)房屋建築主體不得隨意拆建和改建;

(2)對房屋門窗內裝修格局要保護好,正常使用及時維修完善;

(3)對房屋內設施要正常使用、保管,損壞後及時維修和更換,但不能丟失,丟失的由乙方按樣賠償。

四、租用責任:乙方在租用期間對甲方的所有財產負全部責任,第一是保護,第二是不能發生火災,如出現一切損失乙方負全部責任,價格雙方協商,請法律仲裁部門鑑定。甲方對自己的'財產有權隨時檢查,並對乙方提出要求,但甲方不干預乙方的經營權。第三,乙方租用期間對經營所發生的一切費用自負,如:水、暖、電等等。第四,乙方在租用期間屬自己增值的物品,由自己保管使用,到期後自己帶走。

五、上述條約雙方共同遵守,互相尊重,互相支持,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具有法律保護權。一式兩份,雙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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