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承包經營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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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關於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麼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麼寫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項目承包經營合同,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項目承包經營合同

項目承包經營合同1

發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為強化公司管理,提高經濟效益,公司決定上灣煤礦項目部實行承包經營,本着公司和承包人共同羸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制定如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標的

甲方與神東公司上灣煤礦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及補充協議等文件的所有責、權、利。

二、承包方式:

乙方以包工、包料、包安全、包質量、包項目債權債務、包違約責任、包項目盈虧的方式向甲方進行總承包。

三、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一年,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 年 月 日。

四、承包費、支付時間、方式。

年承包費(包括工資)為18萬元,分12個月支付完畢,每月支付月承包費的50%。

五、承包管理

鑑於建設工程的特殊性,為防範甲乙雙方在施工期間出現經營風險,達到甲乙雙方承包雙羸的經營目的,甲方有權對乙方承包的項目進行管理,乙方有權在甲方的管理下自主經營。勞保用品、施工設備

六、人員管理

甲方負責委派項目經理1名,乙方負責外聘隊長1人、焊工4人、力工10個、廚師1人,乙方外聘人員不得少於15人,人員工資由甲方負責發放。外聘人員的體檢、食宿、安全均由乙方負責。

七、項目部經營管理

1、乙方完成公司下達的任務工完料盡,無一例安全事故,公司進行一次性結算,並獎勵2萬元。

2、乙方有用人自主權,但不得剋扣工人工資。

3、乙方所產生的材料款等費用由其承擔。

4、乙方僱傭人員在施工過程中出現意外傷亡事故,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5、因訴訟,法院判決由甲方為項目部承擔民事責任,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也可以從承包費中扣除。

八、工程質量

1、乙方應完全按照施工合同約定的施工進度施工,達到合同質量要求,在施工過程中不偷工減料,違反施工方案施工。

2、甲方有權檢查施工質量,發現有質量問題的工程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改正。

九、合同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有權解除合同,並安排其他項目部接管。

1、 給公司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

2、 項目部內部管理混亂,有可能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

3、 不接受公司管理和批評,拒不改正的。

4、 嚴重損害公司商業信譽的

十、合同終止

1、 合同到期的。

2、 雙方協商一致終止承包合同的。

十一、違約責任

在承包期內乙方無故單方解除合同,違反本合同承包管理、人員管理、工程質量、項目部經營管理、合同解除情形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以尚未支付的承包費計付

十二、本合同一式2份,雙方各執1份。

十三、本合同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項目承包經營合同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的基礎上,就有關服務項目的承包事宜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合作方式

甲方允許乙方以承包經營方式,在甲方營業區域內為客人提供按摩服務項目。

第二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 年,限從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日止,合同履行結束後,根據雙方合作情況,乙方享有承包經營權。合同正常履行期間,甲乙雙方不得隨意更改提成比例,不得更改合同正常履行的期限(如有特殊情況,須由雙方提前20日作出書面提議)。

第三條:結算方式

1、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間,對所有提供服務的客人都必須通過消費單的形式錄入電腦,由客人統一在甲方收銀台進行結帳。甲方為乙方每日提供客人累計消費清單,如有差異,雙方共同進行核對。甲、乙雙方每天結算一次費用分成,

2、乙方人員出售各類會員卡公司應按公司制定的員工提成標準辦理,費用與各類按摩同期結算。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酒店的各項規章制度,合法經營,保證服務質量,不得有損害酒店利益和名譽的行為,若因違規造成的後果由乙方承擔。

2、 甲方有權利制定乙方開展經營活動有關的合理規章制度,制定工作休假時間安排。

3、 甲方有義務為乙方員工提供住宿,工作場地待鍾休息間、淋浴間,確保各類設施設備的正常使用。

4、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對新員工做系統的入職培訓,包括技術培訓。

5、 甲方有義務提供乙方開展經營活動所需要的經營場地及各種設施工具。

6、甲方有義務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內,甲方負責設施、設備及物品中正常使用情況下的維修,更換,但由於不當或其他人為原因造成的損壞,由乙方承擔維修、更換費用。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 乙方自行負責技師的招聘並承擔技師的報酬等費用,自費負責技能及儀容儀表的培訓工作,自費負責技師的培訓教具及服務裝備。

2、 乙方必須嚴格規範所聘技師的服務操作,技師必須在甲方規定區域內為客人提供規定服務,不得為客人提供有損甲方利益的服務。

3、 乙方必須保持相關服務區域達到嚴格的衞生標準。

4、 乙方聘用的技師應根據甲方要求定期參加衞生體檢,持有健康證後方可上崗,費用乙方自理。

5、 乙方應當加強對技師的管理工作,不得私自侵吞甲方或客人的財物,不得擅自使用專為客人提供的客用設施。

6、 本合同簽訂後,乙方進場前必須向甲方交納保證金人民幣 元整( ),保證金應當於本合同履行完畢後一次性退還乙方。

7、 乙方及聘用的技師應當維護甲方企業形象需要,不得泄漏甲方的商業機密。

8、 乙方根據場地需要隨時調配人員數量。

第六條:違約責任及糾紛的解決

1、 同履行期間,若有一方因特殊情況不能繼續合同,應提前半個月通知對方,方可執行。

2、 本合同履行期間,若有一方使用威脅暴力恐嚇等手段,另一方可終止合同,並賠償損失。

3、關於雙方因為本協議的用語和有關協議所觸及的法律條款,在合理的解釋下,發生的一切爭執,雙方應利用一切合理以及多方面的方法和手段共同努力,友好協商解決所發生的爭端,若不能達成一致,雙方應通過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裁決為最終結果,仲裁費由敗訴方承擔。

第七條:其他

1、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2、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中如有修改本合同的內容,以補充協議為準。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項目承包經營合同3

投資合同:內部承包經營合同(道路建設項目)

甲方: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就甲方取得的__________村村裏道路建設項目,經協商確定本內部承包經營合同,共同遵照執行:

一、承包項目、承包期限、承包金

1.甲方將依法取得的__________村村裏道路建設項目,承包給乙方負責承建經營。

2.承包期限自支付承包金之日起至該村道路交付使用之日止。

3.承包金為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

4.支付方式:在本合同簽字生效,並在乙方取得甲方與業主簽訂的就該項目的承包合同後,一次性向甲方支付。

二、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甲方: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其與業主簽訂的就該項目的承包合同。

2.甲方應確保該項目系合法取得,並保證乙方的承包權具有排他性。

乙方:1.乙方享有承包期限內的一切經營管理權,產生的債權債務自行負責。

2.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間,承擔經營活動所產生的一切運營費用。投資合同:內部承包經營合同(道路建設項目)由精品信息網整理!

三、違約責任

本合同雙方在諒解、誠信的基礎上制訂,應充分履行各自的權利和義務,若一方違約,應向另一方支付_________萬元人民幣違約金。

四、未盡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附件備忘錄,該附件備忘錄與本合同是有同等效力。乙方須有四人同時簽字有效。

五、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執一份,乙方每人執一份,自雙方簽章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項目承包經營合同4

發包方:**建築工程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擔保方: (以下簡稱丙方)

甲、乙、丙三方就乙方承包經營甲方承建的 工程項目,丙方為乙方的承包經營提供不可撤銷連帶責任的保證擔保事宜,經三方協商一致,訂立以下條款,以資三方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甲方已於 年 月 日與 (以下簡稱“建設方”)簽訂 工程《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為便於該工程施工,甲方特成立**建築工程有限公司 項目經理部。

第二條甲方經公司內部人員招投標,同意乙方以包工、包料、包安全、包質量、包文明施工、包違約責任、包項目盈虧的承包方式,承包經營**建築工程有限公司項目經理部。

第三條本合同簽訂並生效後,甲方委任乙方為**建築工程有限公司項目經理部的負責人,乙方有權依照本合同的約定,自主經營該項目經理部。

第四條乙方確認,已完全瞭解和認可甲方與建設方簽訂的 工程《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並確保有能力履行甲方向建設方所應承擔的各項權利和義務,承擔該項目的全部經營風險。

第二章 承包內容

第五條 承包範圍:甲方與建設方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及補充協議等文件的所有責、權、利。

第六條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安全、包質量、包文明施工、包項目債權債務、包違約責任、包項目盈虧的總承包方式。

第七條 承包期間: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甲乙雙方按本合同約定對本項目結算完畢之日止。

第八條 承包費用:乙方按承包工程項目結算總價款的 %(其中承包費為 %;税金為 %)向甲方支付承包費。

第九條 承包費的支付時間及方式:甲方在建設方支付的每筆工程款到賬時,按本合同第八條的約定扣除承包費用。甲方在扣除承包費用後,向建設方出具建安發票。

第十條 勞保基金的返還:

第三章 承包管理

第十一條 鑑於建設工程的特殊性,為防範甲乙雙方在施工期間出現經營風險,達到甲乙雙方承包雙贏的經營目的,甲方有權對乙方承包的工程項目進行管理,乙方有權在甲方的管理下自主經營。

第十二條 人員管理:

1、甲方負責委派公司的項目經理、財務員、安全員、施工員、質檢員、材料員、資料員、結算員到乙方項目經理部,協助甲方管理該工程項目的相關工作;

2、除項目經理、財務員以外,其他甲方負責委派的人員,乙方有權另行選擇外聘有經驗、有能力、有責任心的高素質人才作為項目經理部的相關管理人員,但乙方外聘的以上管理人員,需經甲方考核並備案後,方可聘任進行相關工作;

3、甲方委派的管理人員在乙方項目經理部工作期間的工資、勞保福利、工傷事故等費用,由乙方負責並承擔;

4、乙方有權自主外聘項目經理部的其他管理人員,並自行承擔所有費用。

第十三條 工程款及財務管理:

1、未經甲方的書面授權,乙方無權以任何形式直接從建設方支取工程款,該項目的所有工程款項,必須經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户流轉,甲方發現乙方私自從建設方收取工程款項的,有權從建設方下一筆支付的工程款中扣回,並有權直接扣除或向乙方追究私自收取工程款金額的5%的違約金;

2、甲方有權對乙方使用工程款的情況進行監督、審查,乙方需在使用工程款的前三個工作日向甲方申報工程款使用計劃,除乙方項目經理部的管理費用以外,甲方原則上需將工程款直接支付給收款人;

3、乙方每月28日前需向甲方書面申報工程款的回款計劃、項目負債情況、項目負債的還款計劃;

4、在甲乙雙方就本合同最終結算完畢之前,建設方所支付的工程款必須專款專用,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無權將工程款挪用該工程項目以外的其他用途,否則,甲方有權從下一筆工程款中直接扣回,並有權直接扣除或向乙方追究私自挪用工程款金額的5%的違約金;

5、甲方需為乙方提供良好便捷的服務,在工程款到帳後且乙方申報工程款使用計劃後,及時審查,並按照工程款支付的輕重緩急,原則上在三個工作日內支付給各收款單位;

6、乙方需建立、健全項目經理部的財務管理和制度,甲方委派的財務人員負責管理乙方的財務,該財務人員有權監督、審查乙方對工程款的使用計劃、使用情況,以及該項目的資產負債情況。

第十四條 公章管理:

1、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項目經理部公章一枚,該公章經甲方備案後交由乙方使用,乙方承包的項目經理部對外所發生的生產、經營活動,需加蓋甲方備案的公章確認後方可發生法律效力;

2、甲方提供的公章,由甲方委派的財務員進行管理,項目部合同及其他文件的蓋章簽署,需由公章管理人員審查、登記後方可進行;

3、未經甲方書面授權,乙方無權私自以項目經理部的名義刻制公章,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並要求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五條 合同管理:

1、乙方需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乙方以項目經理部的名義對外簽訂任何包括但不限於合同、承諾書、擔保書等,均需交由甲方審核同意並備案後,方可簽署。不論甲方是否同意簽署,由此所發生的任何經濟、法律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負責予以賠償;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無權以項目經理部的名義對外簽訂包括但不限於借款合同、擔保合同等與工程施工無關的書面協議。

第十六條 項目管理

1、乙方需認真、負責的全面管理好該工程的所有施工工作,安全生產,依法、依規進行施工,維護和樹立甲方的良好形象,甲方負責委派項目經理協助乙方負責管理該工程的具體施工工作;

2、乙方應及時、妥善處理施工現場以及項目經理部與他人發生的各類糾紛,儘量避免和減少各類損失的發生,並負責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3、乙方需嚴格按照甲方與建設方簽訂的施工合同的約定履行各項義務,行使各項權利,避免出現違約行為;

4、乙方應認真做好施工期間的簽證、索賠、工程延期等工作,完善和彌補施工合同簽約時所存在的對甲方的不利因素,爭取創造最大的經濟效益,避免出現虧損。

第四章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七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為乙方的施工提供優質、高效、便捷的服務;

2、協助乙方與項目的建設方和其他各部門進行工作聯繫和業務溝通;

3、協助乙方處理質量事故和安全事故;

4、協助乙方組織項目的工程竣工驗收;

5、為項目部及時傳達和轉發有關部門的文件和要求;

6、每月定期對乙方的工程進行質量、安全等方面進行指導、監督和檢查;

7、甲方有權隨時對乙方的施工進行有必要的監督管理,該管理包括但不限於工程款的流轉、工程施工進度、工程款的支付情況、項目部的資產與負債情況、工程的文明與安全施工等;

8、甲方有權按本合同的其他約定對乙方進行專項管理。

第十八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維護甲方的公司形象和聲譽,對其承包的工程的工期、工程質量、安全與文明施工等,均需達到建設方和相關管理部門的規定要求,對不符合要求的項目,必須及時予以整改,直至達到相關要求,且自行承擔整改費用;

2、接受和配合甲方及建設方以及上級主管部門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安全與文明施工等的監督與檢查;

3、承擔《建築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相關責任;

4、承擔施工期間以及施工完成之後的各項工作,該工作包括但不限於工程竣工驗收、工程的結算、工程的維修、工程所有債權債務、工程的安全事故等,並承擔相應費用;

5、承擔甲方與建設方為該工程項目簽訂的所有合同及其他文件的債、權、利;

6、承擔本合同約定的相關專項權利和義務。

第五章 合同的解除

第十九條甲乙雙方在本合同以下約定的條件成就後,任何一方均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除此之外,除非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在本合同約定之外單方解除合同。

第二十條 甲方解除合同的條件:

1、乙方私自在甲方指定的工程款收款賬户之外流轉工程款達兩次或者金額累計達壹佰萬元以上的;

2、乙方承包的工程給甲方造成兩起以上訴訟、或者訴訟金額在壹佰萬元以上,且乙方無力自行協商解決的;

3、乙方拖欠甲方承包費用超過三個月未支付的;

4、乙方承包施工的工程項目因安全事故、質量事故等原因,造成甲方上質量簡報、停工整改、不良行為記錄等兩次以上的;

5、乙方因拖欠民工工資或其他欠款,出現投訴、影響甲方公司的正常運轉或者被媒體曝光等不良影響達兩次以上的;

6、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約定接受甲方的管理達兩次以上的;

7、乙方將工程款挪作工程以外的用途達兩次以上或者金額累計達壹佰萬元以上的;

8、乙方承包的工程項目的建設方、監理方或者其他職能部門書面提出解除乙方職務的文件,且經協商乙方確實不能承包經營該工程項目的;

9、乙方承包的工程項目有證據證明將要出現虧損的;

10、乙方主動提出或者其行為已證明其無力完成承包工程項目的;

11、乙方嚴重違反本合同或者甲方與建設方簽訂的合同、文件的;

12、乙方的施工行為嚴重違反我國《建築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

第二十一條 乙方解除合同的條件:

1、擅自與建設方簽訂除施工合同以外的補充合同或者其他有損乙方利息的書面文件的;

2、無正當理由扣除乙方除承包費(含税費)以外的工程款達兩次或者金額累計達壹佰萬元以上的;

第二十二條 任何一方按本合同的約定提出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均需成立工作組接管該工程項目,並確保工程的順利進行。

第二十三條甲方在接管該工程項目後7個工作日內,應該派專人與乙方辦理結算事務。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僅有權收回對該承包工程的實際投入(應按實扣除乙方施工期間出現的虧損、負債、各項違約責任等),甲方在工程完工且工程結算款到賬後14個工作日內返還給乙方。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應向乙方返還對該承包工程的實際投入(應按實扣除乙方施工期間出現的虧損、負債、各項違約責任等),並按返還金額的3%向乙方支付補償金。

第六章 合同的結算

第二十四條乙方承包的工程結算總價款到甲方公司後,甲乙雙方辦理本合同的結算事務。乙方應根據該工程的資產負債情況向甲方提交結算報告,甲方應在14個工作日內審計完畢。甲方扣除乙方應繳納的承包費、税費、應付款、賠償金、違約金等費用後,餘款在結算完畢後14個工作日內全額支付給乙方。

第七章 合同的擔保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項下所發生的包括但不限於承包經營項目的虧損、承包費、税費、材料及民工工資等欠款、賠償金、違約金、甲方實現債權的費用等,由丙方為乙方向甲方提供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的保證擔保。

第二十六條 丙方的擔保期限為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本合同結算完畢滿兩年之日止。

第八章 其他約定

第二十七條乙方承包期間,其他第三方因該工程項目向甲方提起訴訟的,乙方應及時採取有效的措施解決爭端。如乙方無力解決爭端,造成法院凍結甲方銀行賬户(基本賬户)、凍結甲方銀行賬户資金及其他資產、或者扣劃甲方銀行賬户資金及處置甲方資產的,乙方和丙方應在法院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三日內向甲方提供相等的資金作擔保。乙方和丙方不能提供相等的資金作擔保的,應按凍結、扣劃資金額度或者處置資產價值的日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自法院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至乙方向甲方賠付之日止的賠償金。甲方為訴訟所另行支出的全部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二十八條 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間發生糾紛,三方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持一份,各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建築工程公司

法定代表人:

合同簽訂時間:

乙方:

身份證號碼:

合同簽訂時間:

丙方:

身份證號碼:

合同簽訂時間:

項目承包經營合同5

甲方 (發包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承包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丙方(擔保方): 先生 身份證號碼:

住所地:

簽約背景:

甲方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在 設立的 公司,甲方於 年 月 日取得 市發展計劃委員會計投資( ) 號《關於同意建設“a”商品房項目的批覆》;於 年 月 日取得 市規劃局( )規選址第 號《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從而取得 “a”商品房項目的開發經營權。

為了有利於該項目儘快開發建設,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甲方將項目發包給乙方承包經營開發的有關事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訂立本合同條款,以共同執行。

一、定義

除本合同中另有説明,下列詞語在本合同中具有如下含義:

1、項目:指 “a”商品房項目。

2、本合同雙方或三方或各方:指簽署本合同之承發包雙方或加上擔保方,包括因法定原因或經對方許可的約定原因承接其債權債務的其他法人或自然人。

3、日:除本協議書另有約定外,均指日曆日。

4、元: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貨幣人民幣

二、項目概況

1、項目位置: 山

2、項目建設用地面積: 平方米

3、容積率為

4、總建築面積: 平方米以內(不含地下室)

5、土地用途:商品房綜合開發,包括商業及住宅(別墅)。

6、項目尚未繳交土地價款與配套費。

三、承包經營權

1、甲方將項目發包給乙方承包經營。乙方對項目的承包採取由乙方按承包金包乾、超額留成、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方式進行。乙方承包經營後取得利潤高於承包金的部分,由乙方享有;項目承包經營利潤低於承包金的部分,由乙方負責補足。

2、承包期限: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項目開發經營完成止。前款所稱的“開發經營完成”是指項目完成銷售並收回全部銷售款項或雖未完成銷售但税務機關已經對項目經營情況進行會算,房產交付完畢、辦妥產權登記所需的手續、物業管理移交完畢,或雙方同意的其他時間。

3、在承包期間,由乙方負責項目的策劃、報批、設計、招標、施工、售樓等全部開發建設與經營管理工作,乙方還有權以項目對外融資。甲方不得干涉影響乙方對項目的正常經營開發活動。

四、乙方之承包金和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1、本項目承包金為 億元(大寫: 億元)。但是,如果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股權轉讓得以進行,則本合同約定的項目承包金等額轉化為股權轉讓款,且乙方另外增加支付 萬元,即股權轉讓款總額為 億元(大寫: 千萬元)。除另有約定外,甲方、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再要求乙方向其支付其它任何費用。

2、雙方初步估定項目土地價款為 萬元、配套費為 萬元,共計 萬元(大寫: 萬元),由甲方承擔並由乙方以甲方名義按有關單位要求的時間從承包金(或股權轉讓款)中扣付。若應繳納的配套費超過 萬元,則超出 萬元至 萬元(含本數)的部分由甲方承擔,本合同繼續履行;若應繳納的土地價款超過 萬元,則超出部分也由甲方承擔,本合同繼續履行。該些款項由乙方墊付後,從應付甲方的前期承包金(或股權轉讓款)中先行全額扣減。 若應繳納的配套費超過 萬元,則乙方享有選擇繼續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的權利。若乙方選擇繼續履行合同,則超出 萬元的部分由乙方承擔。若項目存在尚未支付完畢的徵地拆遷補償費用及其相應的滯納金、罰金等,則仍應由甲方繼續負責承擔。

3、上述土地價款、配套費的發票和乙方承包期間的全部支出發票一併供乙方作入項目經營開發的成本帳。若上述土地價款、配套費總額超過 萬元,則由甲方承擔的超過 萬元部分所對應產生的因多交土地價款與配套費而少交的企業所得税和個人所得税部分由乙方補償給甲方。

4、除上述土地價款、配套費 萬元(大寫: 千萬元)外,剩餘承包金 萬元(若是股權轉讓款,則為 萬元),從乙方取得項目銷售許可證之日(最遲不超過 年 月 日)起按每月支付萬元的標準在個月內付清 萬元,餘額在項目開發完畢進行會算後15日內付清。 乙方支付的承包金付至甲方名下的銀行帳户,由甲方自行處理。

5、本項目的營業税由乙方承擔,甲方因獲取承包金(或丙方因獲取股權轉讓款)所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税和個人所得税由甲方(或丙方)承擔。

6、除本合同另有約定應由甲方負責承擔的費用、事項外,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與該項目有關的以下費用、事項均由乙方負責承擔:

(1)負責項目的開發、建設、銷售、經營等一切事項;

(2)負責承擔項目所需的一切開發、建設、經營等資金和税收(但不包括甲方因獲取承包金所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税和個人所得税)。

7、乙方承包經營後取得高於承包金部分的利潤由乙方享有,並按以下方式支付:

五、雙方保證及責任

(一)甲方保證及責任:

1、在本合同簽訂之前,甲方不存在任何違反税收、工商管理等法律、法規而需承擔或可能承擔法律責任的情形;甲方同時保證該項目真實、合法、有效和獨立完整,該項目不存在被政府收回的潛在風險;保證沒有任何第三方對該項目提出權益主張;

2、保證不干擾乙方對項目的正常經營開發活動,而且必須積極配合乙方對項目的經營開發工作(包括但不限於融資、售房、按揭手續工作等),應乙方的要求,在需要甲方出具證明、報告或使用甲方印鑑時,須及時(兩日內)且無條件提供給乙方。

3、甲方於本合同簽定後,除非乙方違約,不得以任何方式對項目的整體或者任何部分或者涉及項目的任何權利進行處分,亦不得與乙方之外的其他任何人簽定與本合同相同或者類似的任何合同性文件。

4、保證截止至本合同簽訂時不存在,而且將來未經乙方同意也不會發生將該項目為甲方或任何第三方的債務提供抵押或其他任何可能損害乙方權益的行為或事實。

5、保證截止至本合同簽訂時,甲方和乙方丙方不存在任何已發生或潛在的其他訴訟、仲裁或其他司法機關、執法機關的行為對本合同的簽署、履行構成法律障礙的情形。

6、保證不存在未向乙方披露的與該項目有關的任何合同性文件或其他債權債務。

7、保證甲方的其他經營不致影響乙方對該項目的開發建設和經營,並不會損害乙方權益。

8、甲方簽署、履行本合同已取得一切必要的批准(包括但不限於取得甲方公司董事會的批准)及履行一切必要的`授權程序。

(二)乙方保證及責任:

1、保證按合同規定投入項目全部開發建設資金並承擔項目贏盈虧及風險。

2、保證在以甲方名義對外進行活動過程中不會作出任何損害甲方商業信譽或損害甲方其他經營活動的行為。

3、項目在承包經營期間或因乙方原因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承受,除此之外的甲方債權債務概由甲方承受。

4、乙方簽署、履行本合同已取得一切必要的批准(包括但不限於取得乙方公司董事會的批准)及履行一切必要的授權程序。

六、特別約定

1、在本合同簽訂後 日內,甲、乙雙方對甲方的財務進行審計,以示承包前後的區別。

2、在本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開始對項目批文及印鑑(包括甲方營業執照、文件檔案、驗資報告、財務憑證、項目批文等資料的原件及甲方現有全部印鑑)進行共管,屆時,甲、乙雙方可對舊的印鑑共同銷燬或作記號,以示承包前後的區別,並簽署相應的備忘錄。

3、本合同簽訂後,雙方同意以甲方名義在中國建設銀行廈門分行開元支行開設基本金帳户,作為乙方承包經營項目的資金專用賬户,並將該專用賬户交由乙方管理及使用,該帳户中的資金全部歸屬乙方所有。為了便於甲方的監督,乙方同意由雙方各持一枚銀行預留印鑑共同監管該專户,但甲方應當配合乙方為項目的開發建設而利用或者使用該專户的一切行為。

4、甲方董事會現有 名董事,甲方同意:在乙方承包經營期間,由乙方指派人員出任其中的 名董事,並在本合同簽訂後 日內申辦工商變更登記手續。若因有關政策規定而暫時無法變更的,則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經過公證的甲方現任董事出具的不可撤銷的授權委託書,授權乙方指定的人員代為行使《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及甲方《章程》等文件規定的董事職權。授權委託期限與本合同承包期相同。

5、甲方同意,在項目土地權證取得後將辦公場所遷移到乙方指定的地點。

七、股權轉讓或項目轉讓

1、甲方、丙方同意並保證,在甲方公司股權符合轉讓條件後的任何時機,乙方有權要求將甲方股權轉讓登記至乙方或者乙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甲方、丙方屆時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辭或者拒絕,且乙方無須就股權轉讓再向甲方、丙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款項之外的其他任何形式的款項或者費用。股權轉讓所需的一切税費及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但甲方、丙方應為乙方提供政策允許的減税方便。

2、甲方、丙方同意並保證,在項目符合法定轉讓條件後的任何時機,乙方有權要求將項目過户登記至乙方或者乙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過户所需的一切税費及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但甲方、丙方應為乙方提供政策允許的減税方便。屆時,各方可就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款項支付問題另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

八、違約責任

1、本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均應嚴格遵守並履行本合同各條款的規定,非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修改、變更或單方終止或解除合同,否則即構成違約。違約一方應賠償對方的一切經濟損失(含可得利益的損失)。

2、本合同簽訂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義務不符合本合同規定的,另一方有權要求違約方予以糾正並賠償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若由於甲、乙任何一方的違約行為導致另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應按規定賠償守約方的經濟損失(含可得利益損失)。

3、若因甲方原因(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干涉乙方的經營活動;因甲方原因致使項目被查封、凍結、拍賣;甲方在項目上設定抵押權或其他第三方權益等),影響乙方對項目的開發經營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甲方、丙方退還乙方投入本項目的全部資金並按不低於50%的回報率補償乙方經濟損失。

4、上述三款規定的守約方的經濟損失難以確定的,應按其在簽訂本合同時所預見的在合同正常履行下守約方所能獲得的全部利益為準。

九、免責條款

由於下列情形之一導致一方未能履行合同義務的,可以免除其違約責任:

1、戰爭、不可抗力因素;

2、雙方書面同意的其他免責情形。

十、合同擔保

丙方同意對甲方基於履行本合同項下的債務全部義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保證期間為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十一、爭議解決

凡因本合同產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各方當事人均有權提交廈門仲裁委員會依申請時該會現行仲裁規則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當事人均有約束力。

十二、其他事項

1、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另行協商並訂立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方、乙方、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項目承包經營合同6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簽約代表: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簽約代表:

乙方自願承包甲方所屬的 餐飲經營項目,甲方同意乙方承包。為了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及責任,雙方經協商,特簽訂本合同,條款如下:

1. 乙方承包經營的場所及承包的項目

1.1 本合同所指承包經營的場所是位於 主樓區的餐飲部,具體承包項目是後廚、餐廳(含宴會包房),建築面積 M2,具體以移交表為準。

2. 甲方發包應提供的條件

2.1 保證承包經營期間的水、電、路三通;

2.2 甲方為乙方提供所需的供氣(冷、暖氣)、用電、用水,乙方按市場價格付水、電、氣費用;

2.3 保證承包經營場所及設備設施等財產不被第三個人主張任何權利;

2.4 負責為乙方辦理工商、税務、消防、特種行業、環保、衞生、治安等涉及承包經營有關的行政許可手續和證件手續及承擔所有行政性收費項目費用的交納。承包經營項目所發生的税收由乙方支付;

2.5 負責對外涉及的工商税務等行政執法部門對承包經營項目進行監督管理所發生的行政關係的協調及與承包經營相關的行政義務的履行;

2.6 乙方經甲方授權以發包方的名義進行廣告宣傳,但乙方所發佈的所有廣告均需報經甲方簽字同意。

3. 乙方承包應具備的條件

3.1負責承包經營項目按國家旅遊局三星級飯店標準和要求進行裝修及購置設備、設施。乙方的裝修方案需徵得甲方同意,否則,乙方不得擅自施工。乙方在裝修中應考慮消防安全,所有設備、設施符合國家消防規範,並接受甲方的消防安全監督;

3.2 聘請職業經理人及相關服務人員進行管理和服務;

3.3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制定安全、消防、衞生等相關管理制度及行業管理規則;

3.4 乙方的固定資產投資不得低於 萬元,流動資金不得低於 萬元;

4. 承包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5. 承包金額的確定和支付

5.1 承包第一年乙方向甲方繳納承包費 萬元,以後乙方每年向甲方繳納承包費 萬元;

5.2 支付方式:每季度支付一次,每一次按年承包費的平均額支付承包金,每季度第一月一至十日為支付日。

6. 承包經營場所及有關設備設施的交付

6.1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由甲方向乙方交付,具體以移交表為準。

7. 承包經營期滿後,乙方承包經營場所內的所有設備設施均歸甲方所有,乙方必需保證設備設施的完好移交。

8.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8.1 甲方有權在承包期滿時或合同解除時,收回承包經營場所及設備設施;

8.2 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並有義務保護乙方的承包權及其他合法權益;

8.3 甲方不得無故單方變更或解除合同;

8.4 甲方應負責周邊的治安環境的防範工作,遇有甲方所屬人員及其他人干涉、阻撓乙方正常的承包經營,應協調解決。

9.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9.1 在承包期間,乙方擁有獨立的自主經營權;

9.2 乙方在承包期內,必須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守法經營,否則,後果自負;

9.3 乙方有權收取承包經營收益;

9.4 如因國家建設徵用所承包的場所或國家政策變更,給乙方造成的損失,乙方可以依據相關法律行規申請補償;

9.5 在不變更本合同承包條件及承包內容的情況下,乙方有權依法轉包、轉讓,但轉讓、轉包必須徵得甲方同意;

9.6 經甲方同意,乙方根據承包需要可對承包場所進行改善或增設他物,合同終止或解除時,所改善的部分或增設的他物歸甲方所有;

9.7 乙方應合理使用和妥善保管承包經營的甲方財產,造成損失給予賠償。乙方經營過程中設備、設施維修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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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飲項目承包經營合同提要:負責對外涉及的工商税務等行政執法部門對承包經營項目進行監督管理所發生的行政關係的協調及與承包經營相關的行政義務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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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乙方自理;

9.8 乙方應加強安全防範,若因經營管理不善而發生的一切損失和費用,由乙方承擔。

10. 本合同可因下列情況之一而解除

10.1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的;

10.2 乙方拖欠承包費一個季度並不能及時補交的。

11. 其他

11.1 在承包期間,因發生不可抗力致使乙方無力交付承包金,甲方應根據損失大小給予承包金適當減免。在承包期內,甲、乙雙方協商解除合同,乙方所投資的設備、設施按國家規定進行折舊,甲方視折舊餘值及完好情況適當給予補償;

11.2 本合同期滿,如甲方繼續對外承包,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承包權;

11.3 在承包期內,因不屬甲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電、停氣等,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也不給予乙方任何補償。若連續3天或3天以上停水、停電、停氣,甲方可免除乙方相應天數的承包費;

11.4乙方在經營期間的水、電、氣費應按實際用量,以表計算按市場價格繳納,在每月的5日前繳納上月費用,若拖欠2個月,甲方有權拒供,乙方在經營中發生的費用自理;

11.5 乙方在經營期間所發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11.6 在承包期內,甲方不得在淮河飯店現有區域自營或允許他人經營與乙方承包經營的同類項目,淮河飯店新增區域除外。乙方也不得增添與甲方有牴觸的經營項目。

12. 違約責任

12.1 在承包期內,除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款外,甲乙雙方均不得解除合同,否則,解除合同方應承擔總承包金的 的違約金;

12.2 甲方或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其它條款,應按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13. 對本合同不可抗力的解釋:

不可抗力僅指自然災害、國家建設徵用或國家政策改變。

14.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訂補充合同予以約定。

15. 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共同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17.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三份。

18. 本合同附件:

18.1 移交表;

18.2 裝修費用及購置設備、設施預決算表;

18.3 合同履行中的有關書面通知;

甲 方(蓋章): 乙 方: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簽約地點:

時 間: 2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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