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服務合同彙總8篇

來源:文萃谷 1.96W

隨着時間的推移,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物業服務合同8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物業服務合同彙總8篇

物業服務合同 篇1

開發建設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資質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組織機構代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業服務企業(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資質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組織機構代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甲方以[公開招標方式][邀請招標方式][協議方式]選聘乙方提供前期物業服務,訂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 物業項目基本情況

第一條 本物業項目(以下簡稱'本物業')基本情況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稱:[地名核准名稱][暫定名] ________________.

類型:[普通住宅][經濟適用住房][公寓][別墅] [辦公][商業] __________________.

坐落位置: _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___路(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築面積:[預測面積][實測面積][房屋所有權證記載面積]______________ 平方米。

區域四至

東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規劃平面圖和委託的物業構成明細見附件一、二(以實際驗收清單為準)

第二部分 物業服務內容

第二條 甲乙雙方應當就業主入住前的服務事宜簽訂書面協議,明確服務的範圍、費用以及雙方的權利義務等事項。業主入住前的服務範圍一般包括:

1.對已接收的物業進行維護。

2.做好公共區域的清潔工作(施工垃圾的清理、施工場地和料場的清潔由甲方負責)

3.協助甲方做好業主入住時的交房、接待以及與物業服務相關的諮詢等工作。

以上發生的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不得攤入業主的物業服務費用。

第三條 業主入住後,乙方應當提供的物業服務包括以下內容:

1.制訂物業服務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管理相關的工程圖紙、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等;根據法律、法規和《臨時管理規約》的授權制訂物業服務的有關制度。

2.物業共用部位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共用部位明細見附件三。

3.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共用設施設備明細見附件四。

4.公共綠地、景觀的養護。

5.清潔服務,包括物業共用部位、公共區域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等。

6.協助維護秩序,對車輛(包括自行車)停放進行管理。

7.協助做好安全防範工作。發生安全事故,應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採取相應措施,協助做好救助工作。

8.消防服務,包括公共區域消防設施的維護以及消防管理制度的建立等。

9.負責編制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綠化的年度維修養護方案。

10.按照法律、法規和有關約定對物業裝飾裝修提供服務。

11.發現物業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環保、物業裝飾裝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應當及時告知、建議、勸阻,並向有關部門報告。

12.制定預防火災、水災等應急突發事件的工作預案,明確妥善處置應急事件或急迫性維修的具體內容。

13.設立服務監督電話,並在物業區域公告欄等醒目位置公示。

14.其他服務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部分 物業服務標準

第四條 乙方按照雙方約定的物業服務標準(見附件五)提供服務。

雙方約定的住宅物業的服務標準不得低於《住宅物業服務等級規範(一級)(試行)》中規定的相應要求。

第四部分 物業服務期限

第五條前期物業服務期限為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五部分 物業服務費用

第六條 本物業區域物業服務收費選擇[包乾制][酬金制]方式。

第七條 包乾制

1.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 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高層住宅]: 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別墅]: ____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辦公樓]: __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商業物業]: 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會所]: ____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__________物業: 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2.實行包乾制的,盈餘或者虧損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擔;乙方不得以虧損為由要求增加費用、降低服務標準或減少服務內容。

3.乙方應當定期向業主公佈公共服務收支情況。

第八條 酬金制

1.物業服務資金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預先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 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高層住宅]: 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別墅]: ____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辦公樓]: __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商業物業]: 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會所]: ____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__________物業: 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2.物業服務資金為交納的業主共同所有,由乙方代管,其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支出和物業服務企業的酬金。

物業服務支出包括以下部分

(1)乙方員工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區域內清潔衞生費用;

(4)物業區域內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區域內秩序維護費用;

(6)乙方辦公費用;

(7)乙方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其他費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採取以下第 ______種方式提取酬金:

(1)[每季][每半年][每年] ________,計 ____________元的標準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

(2)[每季][每半年][每年] ________,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 ________%的比例提取。

4.物業服務支出應當全部用於本合同約定的支出,年度結算後結餘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年度結算後不足部分,由全體業主承擔,另行交納。

5.乙方應當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年度計劃和支出年度預決算,並按[季][半年] ________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資金的使用情況。

第九條 物業服務費應當從甲方通知的收房期限屆滿之日起計收。業主辦理入住手續時預付[季度][半年] 的物業服務費。此後按[季度][半年][一年] ____________交納,具體時間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申請裝飾裝修時,乙方應當告知相關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與其訂立書面的裝飾裝修服務協議。除約定收取裝飾裝修服務費外,乙方不得另行收取裝修垃圾清運費、施工人員管理費、門卡工本費、開工證費、管線圖費等與裝飾裝修有關的費用。

如收取裝飾裝修押金的,未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和承重結構損壞,乙方應當在完工後7日內將押金全額退還。

第十一條 停車服務費按露天停車場車位 ________元/個/月、地下停車庫、停車樓車位 ________元/個/月的標準收取。

乙方應當與停車場車位使用人簽訂書面的停車服務協議,明確雙方在車位使用及停車服務等方面的權利義務。

第十二條 乙方對業主自有物業提供維修養護或其他特約服務的,按乙方在物業區域內公示的收費標準或按雙方的約定收取費用。

業主、物業使用人在符合相關法律規定的前提下,利用住宅物業從事經營活動的,乙方可以參照商業物業標準收取相應的物業服務費。

第十三條 乙方接受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公用事業服務單位委託代收使用費用的,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不得限制或變相限制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購買或使用。

第六部分 權利與義務

第十四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服務方案,並監督實施。

2.在辦理業主入住______日前,提供符合辦公要求的物業服務用房,建築面積約________平方米,位置為__________ .

3.在辦理業主入住後[3個月]________月內,向乙方移交本物業的竣工總平面圖;在辦理業主入住[30日]________日前,向乙方移交本物業的其他相關資料。資料清單見附件六。

4.在雙方委派專業人員辦理完相關資料、圖紙的移交後[5日]____________日內,負責與乙方一起對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逐項進行驗收,登記列表,並經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確認。

5.提供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工程驗收資料,並按照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

6.按規劃設計要求,為業主户內配置[電卡式計量表][燃氣的輸卡式計量表][遠程抄送式水錶]__________;各個分區[獨立單獨計量]________,例如,[樓道照明][車庫][庭院照明][動力用電][電梯][水泵]__________等單獨計量的電錶;使用臨水、臨電的,應當按物業的性質承擔相應的費用差價。

7.解決開發建設遺留問題。

8.配合乙方做好物業區域內的物業服務工作。

9.按時繳納物業區域內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業、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時交付物業買受人的物業及自有物業的服務費用。

10.有關法律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十五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在辦理業主入住手續30日前,向甲方提交本物業的入住工作計劃。

2.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按照物業服務標準和內容提供物業服務,收取物業服務費、特約服務費。

3.可以選聘專業性服務企業承擔物業區域內的專項服務項目,但不得將本物業區域內的全部物業服務委託給第三方;乙方應當將委託事項及受託企業的信息在物業區域內公示;乙方與受託企業簽訂的合同中約定的服務標準,不得低於本合同約定;乙方應當對受託企業的服務行為進行監督,並對受託企業的服務行為承擔責任。

4.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本物業的檔案資料,及時記載有關變更信息,併為業主的個人資料信息保密。

5.及時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通報本物業區域內有關物業服務的重大事項,接受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6.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和《臨時管理規約》的行為,採取告知、勸説和建議等方式督促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改正。

7.不得擅自將業主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用於經營活動;將其用於廣告、房屋租賃、會所經營、商業促銷等活動的,應當在符合有關法律規定並徵得相關業主同意後,按照規定辦理有關手續,並每半年公佈收益情況,接受業主監督;所得收益歸相關業主所有,分配及使用由相關業主共同約定。

8.不得擅自佔用本物業區域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用途,不得擅自佔用、挖掘本物業區域內的道路、場地。

確需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當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制定施工方案,開工前要在物業區域內公示,施工過程中儘可能減少對業主的影響,並及時恢復原狀。

9.本物業區域內需另行配備相關設施設備的,應當與甲方及相關業主協商解決。

10.屬於甲方保修的業主自有物業,業主提出修理申請的,乙方應當給予協助,並對施工現場提出管理要求。

11.有關法律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十六條 業主(包括仍有未售出房屋的甲方)的權利義務

1.對本物業區域內的物業服務事項有知情權。

2.對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有建議、督促的`權利。

3.有權聘請專業機構對酬金制收費方式的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費收支情況進行審計。

4.有權監督本物業區域內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經營收益及使用情況。

5.配合乙方做好物業區域內的物業服務工作。

6.按照相關規定交存、使用和續交專項維修資金。

7.按照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與特約服務費。

8.有關法律、法規和《臨時管理規約》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七部分 合同終止

第十七條 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決定在服務期限屆滿後不再續約的,均應當在屆滿3個月前書面通知對方。

第十八條 服務期限未滿,但業主大會已選聘新的物業服務企業的,應當在新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3個月前書面通知甲、乙雙方;新合同生效時,本合同自動終止;乙方應當在本合同終止前移交物業服務用房、物業服務的相關資料及屬於本物業區域內的物業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區域,並按時撤出本物業區域。

第十九條 本合同終止後尚未有新的物業服務企業承接的,乙方應當繼續按本合同的約定提供服務,在此期間的物業服務費用仍由業主按本合同約定標準交納。

第二十條 本合同終止後,甲乙雙方應當共同做好債權債務處理,包括物業服務費用的清算、對外簽訂的各種協議的執行等;乙方應當協助甲方或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做好物業服務的交接和善後工作。

第八部 分違約責任

第二十一條 由於甲方開發建設遺留問題導致乙方未能完成服務內容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解決,甲方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乙方在服務期限內擅自撤出的,應當按照[服務剩餘期限物業服務總費用]____________的標準向業主支付違約金;乙方在本合同終止後拒不撤出本物業區域的,應當按照[延遲撤出期間物業服務總費用]______________的標準向業主支付違約金。前述行為給業主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除不可預見的情況外,乙方擅自停水、停電的,甲方或業主有權要求乙方限期解決,乙方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給甲方或業主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業主逾期未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應當按照[逾期每日萬分之五]__________的標準承擔相應的滯納金。

第二十二條 除本合同第七部分規定的合同終止情形外,甲、乙雙方均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否則解約方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給對方或業主造成損失的,解約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三條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甲乙雙方可以結合本物業的具體情況和服務需求以附件的形式對違約責任進行詳細約定。違約行為給他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四條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無法履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

第二十五條 為維護公共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露、漏電、火災、暖氣管、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因採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損失的,當事人應當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六條 乙方有確切證據證明屬於以下情況的,可不承擔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自身責任導致乙方的服務無法達到合同約定的。

2.因維修養護本物業區域內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3.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第九部分 爭議解決

第二十七條 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可以通過友好協商或者向物業所在地物業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的方式解決;不願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解決:

1.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北京仲裁委員會][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或______________申請仲裁。

第十部分 附則

第二十八條 雙方約定自首户業主入住前[30日]________日,乙方根據甲方的委託,辦理承接驗收手續。

第二十九條 對需進入物業區域內的執法活動和救援等公共事務,各方應當配合,不得阻撓。

第三十條 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補充須經雙方書面確認,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修改、補充的內容不得與本合同和《臨時管理規約》的內容相牴觸。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一式________份,甲方、乙方、________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招投標方式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的,須在招投標備案時提交主管部門一份。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並作為《商品房預售合同》或《商品房現房買賣合同》的附件。

第三十三條 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物業服務合同 篇2

甲方:房產大廈物業 乙方:電話: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和省物價部門批覆地下停車費用標準,就機動車位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條款:

一、乙方停放的機動車輛:車牌號: ,品牌

二、甲方機動車輛停放的具體位置:地下 號車位。

三、車位服務費用:元/月,暫定一年,自年 日—年日交納當年的車位服務費,共計元。如乙方未按時交納的,視為放棄本協議第三條所約定的車位,甲方可以將該車位另行安排。

四、甲方的職責:

1. 如機動車停車區域內發生交通事故、車輛丟失或毀損事故、物品丟失或毀損事故的,甲方應當積極配合有關部門處理事故,協調糾紛。

2. 甲方負責停車區域內衞生打掃和照明等。

五、乙方的職責:

1. 乙方負責車位的使用、管理,如有糾紛,甲方予以協調處理。

2. 乙方負責妥善保管停車位上的停車鎖,如有損壞或丟失由乙方自行負責修復或賠償。

3. 乙方必須將自己的車輛停放在指定車位,不得亂停亂放。否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100元/次。違約停車達五次以上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已交納費用不予退還。

4. 乙方將車輛停好以後,必須將車輛的門窗鎖好,車輛上不得存放現金、有價證券、貴重物品等。如發生上述物品丟失現象,由乙方自負。

5. 乙方應當保持區域內的清潔衞生,不得亂丟垃圾、雜物等。

6. 乙方進入停車區域後,應當謹慎駕駛,以免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

7. 乙方的機動車輛在停放區域內如發生丟失現象,甲方只負責向公安機關報案,並積極配合公安機關破案。

8. 乙方的機動車輛在停放區域內如發生毀損現象的,由毀損行為人承擔賠償責任,甲方只負責從中進行協調。

六、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甲方交納過車位服務費後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七裏鋪房產大廈物業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物業服務合同 篇3

甲方:

負責人:

地 址:

聯繫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資質等級: ,證書編號:

地 址: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 (物業名稱)的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所涉及的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_

物業類型:__________ (住宅區或組團、寫字樓、商住樓、工業區、其他/低層、高層、超高層或混合)

座落位置:________

總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乙方為本物業管理區域的業主、物業使用人提供下列物業管理服務事項。

(一)物業共用部位的維護(樓蓋、屋頂、樑、柱、內外牆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牆面、樓梯問、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

(二)物業共用設施設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囱、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幹線、供暖鍋爐房、加壓供水設備、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中水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

(三)公共綠化養護服務;

(四)物業公共區域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五)公共秩序的維護服務;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

(六)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七)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八)業主委託的其他物業管理服務事項。

第三條 乙方根據下述約定,按建築面積向業主收取物業服務費。

(一)住 宅:

高層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多層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別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二)辦公樓:______ 元/月·平方米

(三)商業用房: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上述物業服務收費分項標準(元/月·平方米)如下:

一、住宅物業

1、綜合管理服務費:

2、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日常運行、保養、維修費用:

3、公共區域的清潔衞生服務費用:

4、公共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公共區域秩序維護服務費用:

二、非住宅物業

1、綜合管理服務費:

2、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日常運行、保養、維修費用:

3、公共區域的清潔衞生服務費用:

4、公共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公共區域秩序維護服務費用:

6、其他費用

本條約定的物業服務費不含物業大修和專項維修的費用,物業大修和專項維修的費用在維修資金中列支,並按規定分攤。

第四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條 物業費的收取及支付方式

1、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按 (年/季/月)交納,甲方應在_______(每次繳費的具體時間)履行交納義務。

2、採取銀行轉賬方式支付,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正式的完税發票。

3、乙方賬號:

開户行:

開户名:

第六條 停車場收費分別採取以下方式:

(一)停車場屬於全體共有全體業主共用的並且甲方使用的,甲方應按露天機動車車位 元/個·月、車庫機動車車位 元/個·月、露天非機動車車位 元/個·月、車庫非機動車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

(二)停車場屬於建設單位所有、委託乙方管理的,業主和甲方有優先使用權,甲方使用的應按露天車位 元/個·月、車庫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

(三)停車場車位所有權或使用權由業主購置的並且甲方使用的,應按露天車位 元/個·月、車庫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管理服務費。

上述費用按 (月/季度/年)向乙方繳納,乙方向甲方提供正規完税發票。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對車輛停放有保管要求的,與乙方另行約定。

第七條、供電、供水、供暖相關約定

1、供電收費標準:根據西安市有關規定,電費為 元/度,由乙方統一向供電局購電,遇有電價調整按調整後電價執行。甲方用電將採取預購電的方式到乙方財務購電,方可供電使用。

因乙方不能及時購電造成甲方無電可用,同時甲方因沒電造成停業事故,乙方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停電三日以上乙方將參照合同執行。

乙方負責用電線路及設施的日常管理,承擔違規用電所引發的一切損失和責任。不得擅自改變線路、用電負荷、電錶及開關等配置。

2、 供水收費標準:根據甲方經營項目和西安市相關規定標準,由乙方按 元/立方米的收費標準向甲方收取水費。遇有水價調整和甲方經營項目變化,收費標準相應調整。因本物業實行先購水卡後供水的方式,甲方應預購水後方可使用。 因乙方不能及時供水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3、供暖方式及收費標準:供暖方式為非地採暖方式的,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供暖季每平方米 元,向甲方收取供暖費;供暖方式為地採暖方式的,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供暖季每平方米 元,向甲方收取供暖費。

收費時間:每年 月 日至 月 日前交清全部供暖費。供暖期為當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

第八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一)監督乙方的服務質量,並且提出服務改進意見等。

(二)按照合同約定向乙方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用。

第九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一)設立專門機構負責本物業的日常管理工作,並委派具有崗位資格的人員履行本合同;

(二)根據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開展各項物業管理服務活動,但不得侵害業主、物業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權益,不得利用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的便利獲取不當利益;

(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用,通過合法有效的方式解決拖欠物業服務費的問題;

(四)及時向業主公告本管理區域內的重大物業服務事項,每 個月公佈一次按實結算項目的費用收支帳目;

(五)負責每月進行用水、用電部位巡檢、發現問題及時糾正。負責預售電、水卡;負責用電的技術指導;在保證服務區域正常用電的前提下,負責向甲方供電;負責與供電局協調有關用電事宜;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義務,致使不能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的,甲方有權依法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乙方按其減少的服務支出予以賠償。

2、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拒絕支付;已經支付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 倍返還。

3、甲、乙任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 元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4、甲方應按照合同約定日期繳納物業費,逾期繳納的,每延遲一日,按照欠繳額的千分之 繳納滯納金。

5、本合同其他相關違約責任的約定: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二條 補充協議及本合同的附件均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本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十三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以通過協商方式解決;協商不成的,採取以下第 2 種方式解決。

(一)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前 月,甲、乙雙方應就是否另行簽訂物業服務合同進行協商。

第十五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 頁,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 份,一份向房地產主管部門辦理備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負責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物業服務合同 篇4

甲方:**區人民醫院(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 合同宗旨及原則

為加強和保證**區人民醫院安全防範、保潔質量及維護水電路的正常使用,經雙方友好 ,在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醫院安保、保潔、洗滌、水電路日常維護工作委託乙方管理,具體事宜協商如下:

第二條 服務範圍

1、保潔(人員隨科室投入使用而逐步增加,費用和前面的相同)

a、門診大樓(9層):大廳、急診科、輸液室、辦公室、報告廳、通道、電梯;

b、醫技綜合樓(5層):檢驗科、放射科、功能科;

c、外科大樓:內兒科、婦產科、外一科、外二科、及icu、手術室;

d、醫院的外圍環境:車場、走廊;公廁衞生;

e、洗滌房:牀單、被套、醫務人員、手術室服裝的洗滌。

(注:各幢樓房外牆清潔等高空作業不在服務範圍內,若需清潔,費用另計)。

2、安保服務:整個醫院的安全防範及兼管氧氣房的正常使用。

3、水電服務:水電路的日常維護及電梯的日常管理(不含材料更換費)。第三條 人員配置

1、和諧衞士:5人,其中2人兼管電梯和氧氣房;

2、水電技工:1人;

3、保潔(洗滌)人員:10人;

(注:人員隨工作量增加而增加,具體事項雙方共同協商)

第四條 甲乙雙方責任和義務

一、甲方責任和義務

1、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保安、保潔、水電服務費;

2、負責支付保潔人員工作服裝及水、電、保潔消耗品的費用;

3、無償為乙方提供保安住房及保潔用水、用電;

4、對乙方服務應隨時監察檢查,發現質量問題及時要求乙方改進和完善,達到質量標準;

5、教育有關人員遵守甲方管理制度,共同維護甲方良好環境,愛護院內公共設施;

6、為乙方提供辦公(或倉庫)用房1間,在各科室、各服務點,提供必要的工具存放處;

7、負責協調和明確保安、保潔的工作職責;合理調整手術室、急診科、icu、洗滌房保潔員的上下班時間;

8、積極採納乙方的合理化建議,協助乙方妥善處理有關投訴,為乙方提出合理化管理服務建議和意見;

9、負責處理非乙方因素而產生的各種糾紛;

10、有主管人員協助乙方做好保安、保潔、水電等醫院後勤服務工作;

11、對乙方配置服務人員不滿意的可提出更換意見;

12、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二、乙方責任和義務

1、負責水、電、保潔消耗品的訂購,其採購流程(雙方協商約定)按規定運作;

3、對工作時間及人員安排可進行適當的調整,並保證承包項目的服務質量,接受甲方的監察、指導;

4、保證按時發放人員工資;

5、管理人員每天到現場管理,業務上隨時與甲方各科室主管領導交流和溝通;

6、認真完成承包範圍內規定的工作項目,確保質量及安全防範;

7、乙方人員要統一着裝,衣帽整潔,在工作期間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醫院相關規定,出現違法違規行為後果由乙方負責;

8、乙方人員在工作期間不得隨意離開工作崗位,若乙方主管負責人不在工作現場,乙方臨時負責人應接受甲方主管保潔負責人的監察指導,並按甲方安全管理要求、保潔標準進行各項工作;

9、乙方派出一名主管及一名消耗品管理人員,全面負責日常保潔工作、質量檢查、緊急情況的處理;

10、乙方教育工作人員愛護甲方建築物及室內各種設施,注意節約用水用電;在工作期間拾到任何物品第一時間尋找失主或及時交甲方管理人員,通過失物招領歸還失主;

11、乙方在作業中應嚴格要求工作人員,做好各項防護措施,不得擅自挪用甲方的物品;

12、在工作過程中要加強安全管理,確保安全工作,在工作中發現的工傷,由乙方負責;

13、乙方合理向甲方申請配備保潔所需的各種機械、設備、工具、材料、藥劑和日用品等;

14、乙方在工作過程中要對甲方財產物資進行妥善保管、使用,對故意損壞、遺失,乙方負賠償責任。

第五條 服務金額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承包金額為:**元人民幣(大寫:**元整)。

2、付款方式:甲方以現金或轉賬支票方式,於次月5日(如遇休息日或節假日,付款日期提前)前向乙方支付上月的承包服務費**元整,在合同最後一個月結清所有合同餘款(**元)。

第六條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1年,自20xx年9月10日至20xx年9月9日。

第七條 合同解除

1、甲方未按合同規定向乙方支付承包費用,經乙方催討後仍未支付時,乙方可以解除合同,並按違約責任要求賠償;

2、乙方嚴重失職造成甲方因保潔、保安、水電工問題影響正常工作的,經期限整改達不到標準,甲方可以解除合同;3、任何一方發生嚴重違約後,在收到對方書面通知一個月內仍不能採取補救措施,對方可以解除合同。

第八條 違約責

1、如甲方不按合同規定期限內向乙方付費,經乙方催討後仍未支付時,對逾期未付的費用每逾期一週,按金額的3‰收取滯納金;

2、如乙方未按合同要求進行優質的服務,給甲方造成惡劣影響和損失時,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剩餘合同款3‰違約金。

第九條 其它

1、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並簽訂補充協議,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授權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區人民醫院物業服務人員配置及財務預算》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訂日期:

物業服務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物業管理條例》、《公共機構節能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以下物業管理服務事項達成協議。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以下簡稱本物業)

物業類型

坐落位置

建築面積

其他説明。

第二條物業管理範圍

乙方所接受的物業管理範圍是物業建築產權標註及周邊區域、設施設備等資產在內的管理服務,不涉及資產的所有權。

(一)建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請在選擇項中打“√”):

□屋頂□外牆面□承重牆體□樓面□門廳□各類通道

□電梯廳□車庫□廣場道路□室外管道□窨井□其他

(二)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和管理(請在選擇項中打“√”):

□中央空調□變配電室□照明□電梯□弱電□監控設備

□給排水系統□泵房□消防設施□備用電源□其他

(三)公共秩序的管理(請在選擇項中打“√”):

□治安□消防□車輛□其他

(四)公共綠地的養護和管理(請在選擇項中打“√”):

□公共綠地□花木□建築小品□其他

(五)其他約定(請在選擇項中打“√”):

□會務接待□後勤保障□其他

第三條日常管理服務職責和要求

(一)建築物管理

做好建築物的檢查和維修保養工作,使建築物公共部位處於完好狀態,防止各種對建築物侵蝕、損害行為的發生。

(二)設備設施管理

按照各設備設施的使用維護規範,做好日常養護工作。負責設備設施的日常操作以及照明、給排水等日常維修工作。

(三)公共秩序管理

物業區域內24小時全天候公共秩序管理,包括門禁巡查、中央監控和突發事件處理等。

(四)公共環境管理

物業區域內公共部位的清掃、保潔、垃圾清運等。

(五)交通秩序維護

物業區域內各類車輛進出交通引導與車輛正常的停放秩序。

(六)消防防災管理

落實消防工作責任制,做好消防監控值班和巡查,注意發現火災隱患,按要求制定應急預案並定期開展預案演練,一旦發生火災配合消防部門撲救。

(七)能源管理

定期做好對電、水、燃氣能耗的統計、分析工作,在甲方的指導下努力開展節能工作,制定節能措施並不斷挖掘潛力,提高能源使用效率。

(八)會務及接待服務

按甲方要求提供日常會務服務和重要活動、重大會議的接待服務,配合做好安全保衞工作。

(九)其他後勤保障服務

根據合同約定為甲方提供餐飲、咖吧、送水、洗衣、洗車、廢棄物處理、物品搬移等服務及甲乙雙方協商約定的突擊性、臨時性任務。

以上各項管理服務內容或延伸服務內容可根據甲方需求,另行增加相關內容和具體質量標準。

第四條管理服務期限

管理服務的期限為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五條管理服務的質量標準

乙方應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內,對本物業的管理服務達到甲方在招標書中提出的、乙方在投標書中承諾的以及在管理服務方案中具體表明的質量標準。(詳見附件)

第六條管理服務費用及支付方式

(一)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用按□酬金制,酬金為每月________元人民幣/□包乾制的方式約定,合計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元。按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元/每月計算。

(二)支付方式(請在選擇項中打“√”):

雙方約定物業管理服務費按□每月/□每季/□每半年/□其他方式支付________,支付日期為________________。

(三)結算方式(請在選擇項中打“√”):

□國庫直撥□支票□轉賬□其他

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內,如遇政府政策性調價、最低工資和社會保險費基數調整、增設繳費項目、物價指數上升等因素導致物業管理服務成本顯著上升,甲乙雙方可通過協商一致,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對物業管理服務費作出相應調整。

第七條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有權審定乙方編制的管理服務方案、人員編制、費用預算。

2.有權對乙方管理服務的質量進行監督,對不符合質量標準的管理服務有權建議整改,對不稱職人員可以要求乙方更換。

3.為乙方的管理服務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及所必需的相關資料,包括辦公用房、設備工具庫房(含相關工具、物料)、員工更衣及休息場所等設施和涉及本物業管理服務所需的驗收圖紙、資料等。為乙方的物業管理服務提供相應的協助和配合。

4.按合同約定的費用及支付方式,按時支付物業管理服務費。

5.按法律規定或經雙方商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和義務。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應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本合同約定,編制物業管理服務方案、人員編制和費用預算,報送甲方審定。

2.保證從事本物業管理項目的人員具備相應的職業資格和應有的素質要求。如需調整管理人員及技術骨幹應事先通報甲方,對甲方提出認為不適合的在崗人員,乙方應作出相應調整。

3.對管理服務涉及的專業性、技術性要求較高的工作內容,可另行委託第三方承擔,但應及時報甲方備案。委託的工作內容僅限於分項內容,整體管理服務項目不得轉讓給第三方。

4.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交物業管理總結報告。在約定時間內向甲方移交房屋、物料、設備、工具、檔案和圖紙資料;所有移交的內容都應有清單並由雙方簽收;全部手續完成後簽署物業移交確認書。

5.按法律規定或經雙方商定應由乙方承擔的其他責任和義務。

第八條違約責任

(一)乙方按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履行管理服務職責而甲方逾期支付管理服務費用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物業費用金額的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二)乙方未按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履行管理服務職責,但未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整改,乙方達到管理服務質量標準後,甲方應支付相應的管理服務費用。

(三)乙方未按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履行管理服務職責,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按實賠償;因乙方管理服務質量問題導致甲方無法實現合同目的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四)因乙方原因導致重大火災、失竊等事件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相關損失。

(五)其他違約責任

第九條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發生爭議的,可協商解決,或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也可提請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不願意仲裁而選擇向法院提起訴訟的,請雙方在簽署合同時將此仲裁條款劃去)。

其他約定

合同附件

(一)本項目招投標過程中的有關文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招投標文件內容同本合同條款有不一致處,以本合同條款為準。(詳見附件)

(二)對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另行簽署補充協議。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內容與本合同不一致處,從補充協議。(詳見補充協議)

第十二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簽訂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開户銀行: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業服務合同 篇6

甲方:XXX 地址:XXX 電話:XXX 乙方:XXX 地址:XXX 電話:XXX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合同,並共同遵守。 經雙方友好協商,就向乙方提供綠色植物服務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向乙方提供全責護理服務,每月服務費為XXX元。

2、護理期限為________年,護理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護理服務費交付方式為每____月一交,每次交付時間為XXX。

4、乙方需按時支付甲方護理費。逾期支付護理費的,每逾期____日,甲方向乙方收取護理費總額0.3%的滯納金。

5、甲方負責派遣專業人員根據每種植物的特徵定期進行澆水、施肥、培育、修剪枝杈及病蟲害防治,並根據乙方的意見調整綠植的室內擺放位置。

6、乙方負責提供水源及有關養護綠植的便利條件。

7、植物在乙方處遇外力,不可抗力等因素而傷,甲方不承擔更換責任。

8、乙方不得惡意損傷,破壞植物原貌。如是甲方不予更換。

9、如因養護條件不當而造成花木枯死或長勢不好,由甲方及時更換,保證乙方的觀賞效果。

10、乙方可要求更換不同種類的植物,更換的條件是同種類同大小,或不同種類同價格的植物。 九乙方如有特殊情況需要臨時增加一些高檔花木,可與我們協商,按臨時租擺計算,租期按周計算,價格協商。 1

1、在合同期內,乙方如需臨時停業或放假時間超過三天時應提前通知甲方。如由於乙方未及時通知甲方而造成的植物死亡,甲方不予更換。 1

2、雙方應嚴格履行協議內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和解除協議。有特殊原因,必須提前 15 天告知對方。擅自更改解除協議方須以總服務金 20% 賠付對方。 1

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方可生效。 1

4、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

5、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XXX種方式解決:

(1)提交XXX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蓋章):XXX

乙方(蓋章):XXX 代表(簽字):XXX

代表(簽字):XXX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署地點:XXX 簽署地點

物業服務合同 篇7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説明

1.本合同文本為示範文本,由XX市建設委員會和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供業主委員會或業主與物業服務企業簽約時使用。

2.本合同文本中所稱物業服務,是指業主通過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由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對房屋及配套的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物業區域內的環境衞生和相關秩序,並由業主支付費用的活動。

3.本合同文本[ ]中選擇內容、空格部位填寫及其他需要刪除或添加的內容,雙方當事人應當協商確定。[ ]中選擇內容,以劃√方式選定;對於實際情況未發生或雙方當事人不做約定的,應當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刪除。

4.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數,並在簽訂時認真核對合同內容。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業主委員會][業主]

委託方登記號(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物業服務企業(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資質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組織機構代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物業服務有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物業項目基本情況

第一條本物業項目(以下簡稱“本物業”)基本情況如下

名稱:[地名核准名稱][暫定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類型:[普通住宅][經濟適用住房][公寓][別墅][辦公][商業] ________________。

坐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______路(街)_____________。

建築面積:[預測面積][實測面積][房屋所有權證記載面積] ________平方米。

區域四至

東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規劃平面圖和委託的物業構成明細見附件一、二(以實際驗收清單為準)。

第二部分物業服務內容

第二條物業交接

1.甲乙雙方和原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在新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之前,就交接時間、交接內容、交接查驗、交接前後的責任等事項進行約定。交接時間應當確定具體時點,時點前責任由原物業服務企業承擔,時點後責任由乙方承擔。

2.原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在約定時點將物業區域內的檔案資料(見附件六)、物業服務用房及屬於本物業區域內的物業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區域移交給乙方,由甲方、乙方和原物業服務企業進行逐項查驗接收,並由三方簽字確認。

3.甲乙雙方和原物業服務企業對查驗結果存在爭議的,應當在查驗記錄中載明,並明確解決辦法。

第三條乙方應當提供的物業服務包括以下內容:

1.制訂物業服務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管理相關的工程圖紙、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等;根據法律、法規和《管理規約》的授權制訂物業服務的有關制度。

2.物業共用部位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共用部位明細見附件三。

3.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共用設施設備明細見附件四。

4.公共綠地、景觀的養護。

5.清潔服務,包括物業共用部位、公共區域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等。

6.協助維護秩序,對車輛(包括自行車)停放進行管理。

7.協助做好安全防範工作。發生安全事故,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採取相應措施,協助做好救助工作。

8.消防服務,包括公共區域消防設

施的維護以及消防管理制度的建立等。

9.負責編制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綠化的年度維修養護方案。

10.按照法律、法規和有關約定對物業裝飾裝修提供服務。

11.對物業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環保、物業裝飾裝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應當及時告知、建議、勸阻,並向有關部門報告。

12.制定預防火災、水災等應急突發事件的工作預案,明確妥善處置應急事件或急迫性維修的具體內容。

13.設立服務監督電話,並在物業區域內公示。

14.其他服務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部分物業服務標準

第四條乙方按照雙方約定的物業服務標準(見附件五)提供服務。

雙方約定的住宅物業的服務標準不得低於《住宅物業服務等級規範(一級)(試行)》中規定的相應要求。

第四部分物業服務期限

第五條物業服務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五部分物業服務相關費用

第六條本物業區域物業服務收費方式為:[包乾制][酬金制]

第七條包乾制

1.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高層住宅]: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別墅]: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辦公樓]: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商業物業]: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會所]: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物業: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2.實行包乾制的,盈餘或者虧損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擔;乙方不得以虧損為由要求增加費用、降低服務標準或減少服務項目。

3.乙方應當定期向業主公佈公共服務收支情況。

第八條酬金制

1.物業服務資金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預先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高層住宅]: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別墅]: 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辦公樓]: 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商業物業]: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會所]: 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物業: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2.物業服務資金為交納的業主共同所有,由乙方代管,其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支出和物業服務企業的酬金。 物業服務支出包括以下部分:

(1)乙方員工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區域內清潔衞生費用;

(4)物業區域內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區域內秩序維護費用;

(6)乙方辦公費用;

(7)乙方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業主同意的其他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採取以下第__________種方式提取酬金

(1)[每季] [每半年] [每年]______,計____________元的標準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

(2)[每季] [每半年] [每年]______,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_____%的比例提取。

4.物業服務支出應當全部用於本合同約定的支出,年度結算後結餘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年度結算後不足部分,由全體業主承擔,另行交納。

5.乙方應當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年度計劃和支出年度預決算,並按[季] [半年] ______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同時,雙方按照約定每年聘請專業機構對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費收支情況進行審計,聘請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承擔][甲乙共同承擔]____________。

第九條業主應當按[季度] [半年]______交納物業服務費,每次交費的具體時間為____________。

物業區域內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業、因開發建設單位原因未能按時交付物業買受人的物業及開發建設單位的自有物業,乙方應當按前款規定向開發建設單位收取物業服務費。

第十條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申請裝飾裝修時,乙方應當告知相關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與其訂立書面的裝飾裝修服務協議。除約定收取裝飾裝修服務費外,乙方不得另行收取裝修垃圾清運費、施工人員管理費、門卡工本費、開工證費、管線圖

費等與裝飾裝修有關的費用。

如收取裝飾裝修押金的,未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和承重結構損壞,乙方應當在完工後7日內將押金全額退還。

第十一條停車服務費按露天停車場車位______元/個/月、地下停車庫、停車樓車位______元/個/月的標準收取。

乙方應當與停車場車位使用人簽訂書面的停車服務協議,明確雙方在車位使用及停車服務等方面的權利義務。

第十二條乙方對業主自有物業提供維修養護或其他特約服務的,按乙方在物業區域內公示的收費標準或按雙方的約定收取費用。

業主、物業使用人在符合相關法律規定的前提下,利用住宅物業從事經營活動的,乙方可以參照商業物業標準收取相應的物業服務費。

第十三條物業區域內,乙方接受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公用事業服務單位委託代收使用費用的,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不得限制或變相限制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購買或使用。

第六部分共用部位、共用設施收益及分配

第十四條乙方經營歸業主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用於廣告、房屋租賃、會所經營、商業促銷等活動,應當在符合有關法律規定並徵得相關業主、業主大會的同意後,按照規定辦理有關手續,並每半年向甲方公佈收益情況,接受甲方監督。

第十五條乙方經營歸業主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所得收益歸業主所有,可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使用:

1.補充專項維修資金,分攤到户;

2.抵減下一年度物業服務費,分攤到户;

3.業主大會表決。

第七部分雙方權利與義務

第十六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1.有權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服務方案,並監督實施。

2.對本物業區域內的物業服務事項有知情權。

3.對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有建議、督促的權利。

4.有權監督本物業區域內共用部位、共用設施的收益使用情況。

5.有權組織物業服務滿意度調查。

6.在乙方辦理入住______日前,提供符合辦公要求的物業服務用房,建築面積約______平方米,位置為____________。

7.負責協調、處理、解決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遺留問題,不因此影響乙方工作。

8.配合乙方做好物業區域內的物業服務工作。

9.按照相關規定交存、使用和續交專項維修資金。

10.按照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與特約服務費;對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逾期不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督促其交納。

11.有關法律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十七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按照物業服務標準和內容提供物業服務,收取物業服務費、特約服務費。

2.可以選聘專業性服務企業承擔物業區域內的專項服務項目,但不得將本物業區域內的全部物業服務委託給第三方;乙方應當將委託事項及受託企業的信息在物業區域內公示;乙方與受託企業簽訂的合同中約定的服務標準,不得低於本合同約定;乙方應當對受託企業的服務行為進行監督,並對受託企業的服務行為承擔責任。

3.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本物業的檔案資料,及時記載有關變更信息,併為業主的個人資料信息保密。

4.及時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通報本物業區域內有關物業服務的重大事項,接受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5.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和《管理規約》的行為,採取告知、勸説和建議等方式督促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改正。

6.不得擅自佔用本物業區域內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用途,不得擅自佔用、挖掘本物業區域內的道路、場地。

確需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當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制定施工方案,開工前要在物業區域內公示,施工過程中儘可能減少對業主的影響,並及時恢復原狀。

7.本物業區域內需另行配備相關設施設備的,應當與甲方協商解決。

8.有關法律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八部分合同終止

第十八條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決定在服務期限屆滿後不再續約的,均應當在期滿3個月前書面通知對方。

第十九條服務期限屆滿前,甲方決定繼續聘用乙方的,應當在期滿前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自接到續約通知1個月內回覆甲方。

雙方同意續簽,應當在服務期限屆滿前______日內簽訂新的物業服務合同。

第二十條服務期限屆滿前3個月,甲方未將續聘或解聘意見通知乙方的,視為甲方同意續聘,服務期限自動延續1年。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終止後,新的物業服務企業接管本物業前,應甲方的要求乙方應當暫時繼續提供物業服務,一般不超過3個月;雙方的權利義務繼續按本合同執行。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終止後,甲乙雙方應當共同做好債權債務處理事宜,包括物業服務費用的清算、對外簽訂的各種協議的執行等;甲乙雙方應當相互

配合,做好物業服務的交接和善後工作。

第九部分違約責任

第二十三條業主逾期未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應當按照[逾期每日萬分之五] ______的標準承擔相應的滯納金。

乙方在服務期限內擅自撤出的,應當按照[剩餘期限物業服務總費用]____________的標準向業主支付違約金;乙方在本合同終止後拒不撤出本物業區域的,應當按照[延遲撤出期間物業服務總費用]____________的標準向業主支付違約金。前述行為給業主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除不可預見的情況外,乙方擅自停水、停電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解決,乙方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給業主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五條除本合同第八部分規定的合同終止情形外,甲乙雙方均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否則解約方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造成損失的,解約方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六條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甲乙雙方可以結合本物業的具體情況和服務需求以附件的形式對違約責任進行詳細約定。違約行為給他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七條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無法履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

第二十八條為維護公共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露、漏電、火災、暖氣管、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因採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損失的,當事人應當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九條乙方有確切證據證明屬於以下情況的,可不承擔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自身責任導致乙方的服務無法達到合同要求的。

2.因維修養護本物業區域內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3.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第十部分爭議解決

第三十條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可以通過友好協商或者向物業所在地物業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的方式解決;不願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解決:

1.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北京仲裁委員會][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 或____________申請仲裁。

第十一部分附 則

第三十一條對需進入物業區域內的執法活動和救援等公共事務,各方應當配合,不得阻撓。

第三十二條 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補充須經雙方書面確認,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修改、補充的內容不得與本合同文本和《管理規約》的內容相牴觸。

第三十三條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一式______份,甲方、乙方、____________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並簽章後生效,效力同時及於本物業區域的全體業主。

第三十五條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授權代表: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附件:

一、規劃平面圖

二、物業構成明細

三、物業共用部位明細

四、物業共用設施設備明細

五、物業服務標準

六、移交資料清單

七、違約責任約定

物業服務合同 篇8

為規範合同簽約行為,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維護市場交易秩序,努力營造公平、誠信、***的消費環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決定,從20xx年4月至8月,集中開展對物業服務合同“霸王條款”專項整治行動。省工商局已下發整治方案及《公告》,要求各物業服務企業不得在格式合同(補充協議、附件)以及通知、店堂告示、宣傳資料、商業廣告中,含有本公告所列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違法格式條款。並規定,自公告發布之日起十五日內,存在“霸王條款” 的經營單位必須立即改正,並將自行改正情況,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備案。對逾期拒不改正,繼續實施違法行為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將依照《遼寧省合同監督條例》第四條、第十四條的規定給予1000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行政處罰,並責令停止使用相關格式條款合同文本及有關資料。對情節嚴重、影響極壞的經營單位將予以曝光。今後,各物業服務企業在簽訂合同時,必須使用由遼寧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和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遼寧省物業服務合同》等合同示範文本。

物業服務合同中不得含有下列損害消費者權益的格式條款:

1、辦理入住手續時,水、電、熱、氣等代收費用及物業費一併交齊,否則,不交鑰匙,不得入住裝修;

2、在指定停車場停放自行車、電動車、摩托車、轎車收費。但不作保管,車輛損毀或丟失及車內物品丟失均由車主自己承擔責任;

3、佔用小區的道路或場地用於停放的車位,全部歸出賣人(物業公司),出賣人(物業公司)有權出租、出售;

4、未交納停車費,業主車輛不準進出小區;

5、物業服務企業有權出租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用房及會所;

6、業主逾期不交物業費,物業公司保留停水、停電等強制措施的權利;

7、第三人致業主人身傷害、財產損失責任自負,物業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8、業主使用物業管理區域內休閒運動器械,因器械故障造成人身傷害的,責任自負;

9、業主或使用人閒置的房屋被盜、損壞,物業公司不承擔責任;

10、未結清物業費,物業公司可以不交出物業管理資料;

11、業主、租户未遵守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規章,物業公司可進行經濟處罰;

12、物業公司違反本合同,向業主支付萬分之三違約金;業主違反本合同,向物業公司支付每日千分之三滯納金;

13、物業公司有權將專業部分委託或轉包他人,物業公司不承擔責任;

14、本合同最終解釋權歸物業公司;

15、其他含有損害消費者權益的格式條款。

投訴舉報電話:遼寧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同監管處,(024)96315轉2712、2777;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

為規範合同簽約行為,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維護市場交易秩序,努力營造公平、誠信、***的消費環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決定,從20xx年4月至8月,集中開展對物業服務合同“霸王條款”專項整治行動。省工商局已下發整治方案及《公告》,要求各物業服務企業不得在格式合同(補充協議、附件)以及通知、店堂告示、宣傳資料、商業廣告中,含有本公告所列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違法格式條款。並規定,自公告發布之日起十五日內,存在“霸王條款” 的經營單位必須立即改正,並將自行改正情況,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備案。對逾期拒不改正,繼續實施違法行為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將依照《遼寧省合同監督條例》第四條、第十四條的規定給予1000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行政處罰,並責令停止使用相關格式條款合同文本及有關資料。對情節嚴重、影響極壞的經營單位將予以曝光。今後,各物業服務企業在簽訂合同時,必須使用由遼寧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和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遼寧省物業服務合同》等合同示範文本。

物業服務合同中不得含有下列損害消費者權益的格式條款:

1、辦理入住手續時,水、電、熱、氣等代收費用及物業費一併交齊,否則,不交鑰匙,不得入住裝修;

2、在指定停車場停放自行車、電動車、摩托車、轎車收費。但不作保管,車輛損毀或丟失及車內物品丟失均由車主自己承擔責任;

3、佔用小區的道路或場地用於停放的車位,全部歸出賣人(物業公司),出賣人(物業公司)有權出租、出售;

4、未交納停車費,業主車輛不準進出小區;

5、物業服務企業有權出租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用房及會所;

6、業主逾期不交物業費,物業公司保留停水、停電等強制措施的權利;

7、第三人致業主人身傷害、財產損失責任自負,物業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8、業主使用物業管理區域內休閒運動器械,因器械故障造成人身傷害的,責任自負;

9、業主或使用人閒置的房屋被盜、損壞,物業公司不承擔責任;

10、未結清物業費,物業公司可以不交出物業管理資料;

11、業主、租户未遵守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規章,物業公司可進行經濟處罰;

12、物業公司違反本合同,向業主支付萬分之三違約金;業主違反本合同,向物業公司支付每日千分之三滯納金;

13、物業公司有權將專業部分委託或轉包他人,物業公司不承擔責任;

14、本合同最終解釋權歸物業公司;

15、其他含有損害消費者權益的格式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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