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租賃合同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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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麼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租賃合同8篇,歡迎大家分享。

關於租賃合同八篇

租賃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方位於南大街東南角(長平路與箕城路交叉口原愛華商廈)樓

房一棟,西牆面(5樓至六樓頂部)租給西華縣花開富貴有限公司制

作廣告牌使用,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特達成如下協議:

1. 甲方提供牆面,提供內一間房供乙方安裝設備用,負責本單位的

一切事宜。

2. 乙方負責外部的工商市政協調工作。

3. 租賃時間為年,從 日止,每年租金一萬元,每年價格不變 。

4. 此合同自簽訂之日起,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交付3年租金,此後每

三年乙方向甲方交一次租金。

5. 此合同甲方領導班子換人或其他更換,協議仍然有效,受法律保護。

以上事宜,雙方共同遵守

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租賃合同 篇2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號: )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條 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於 。

2、該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詳見合同附件。

該附件作為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第二條 甲方應提供地下室購買協議、身份證,乙方應提供身份證。雙方驗證後可複印對方文件備存。所有複印件僅供本次租賃使用。

  第三條 租賃期限、用途

1、該房屋租賃期共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 使用。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

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1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四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1、該房屋每月租金為人民幣 。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預付房租,在租金截止提前一個月付下個月房租,付款可以實行現金或銀行存款支付(工行 )。

  第五條 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税金

1、甲方應承擔的費用:無。

2、乙方交納的費用:包括房屋租賃費、電費、寬帶使用費、物業費等。

  第六條 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房屋及設施損壞,乙方應及時進行維修,若由甲方修復,乙方應承擔相關費用。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設備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或重新購臵。

乙方不得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不得裝修或設臵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

  第七條 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序轉讓該出租的房屋,轉讓後,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須在1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2、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3)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租賃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6)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

4、租賃期滿前,乙方要繼續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個1月前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屆滿後仍要對外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5、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終止。

  第九條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乙方應保證租賃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於能夠正常使用狀態。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硬件設施、設備有異議應當場提出。當場難以檢測判斷的,應於日內向對方主張。

3、乙方應於房屋租賃期滿後,將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交還甲方。

4、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臵。

  第十條 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向乙方支付伍佰元的違約金。

2、甲方因房屋權屬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導致本合同無效時,甲方應賠償乙方損失。

  第十一條 乙方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伍佰元的違約金。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

(3)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拖欠房租的。

2、在租賃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的,每逾期一天,則應承擔違約金和滯納金。

3、在租賃期內,乙方中途退租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伍佰元的違約金。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須按日租金的雙倍支付滯納金。

5、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雙倍的滯納金。乙方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條 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自然客觀情況”。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 其他約定事項

租賃期間甲方有權到房內檢查房屋及設施情況,乙方應予以配合。

  第十六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後生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貳份,由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電話:電話:

簽約日期:201 年月日簽約日期:201 年月日

附件: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清單

一、設 施: 。

二、電錶底數: 已繳費底數:

三、其它設施、設備: 。

租賃合同 篇3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一、房屋位置及用途:

甲方將位於茅箭區顧家崗外灘廣場游泳池出租給乙方,乙方租用該游泳池對外經營。

二、租賃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及租金交納方式:

1、租金每年 萬元。分年度支付,每年 月 日前交清下一年度租金。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後,甲方於 年 月 日前將游泳池交付乙方。

2、甲方負責游泳池的供水、排水及安裝施工,並配齊水錶,達到乙方的經營需求。

3、甲方交付的游泳池具備驗收合格消防系統。

4、本合同期滿,乙方若申請續租,在同等條件下,甲方優先將游泳池繼續租賃給乙方使用。

5、甲方有權對乙方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計劃生育工作和環境衞生秩序以及安全問題等方面進行檢查。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租賃期內,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依法經營,照章納税,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由乙方自己負責。同時,積極做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計劃生育工作及安全問題的防範和治理工作,服從配合甲方對此項工作的檢查指導。

2、乙方按水、電管理部門規定的價格按時(直接向水、電管理部門)交納水、電費用。

4、租賃期間,乙方對游泳池的裝修或改造必須與甲方協商,經過甲方同意之後才可實施。

3、租賃期滿,乙方仍需繼續租用該游泳池時,應在期滿前半年內向甲方提出申請,同等條件乙方享有優先權承租。若期滿乙方不再承租,應及時處理游泳池內乙方物品,其餘不動物品無償原封不動留給甲方。否則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乙方負責游泳池日常維護。

5、乙方必須確保環境衞生整潔乾淨,不得對周邊環境造成影響和損害。

6、租賃期間,乙方全權負責游泳池安全事項。在租賃期間,游泳池內若發生溺水、碰傷等安全問題,乙方付全部責任。

六、違約責任及合同解除和終止

(一)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由承擔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不按時足額支付游泳池租金,累計拖欠時間超過30天。

2、擅自將游泳池抵押、擔保、轉借的。

3、擅自改變本合同規定租賃用途的。

4、因經營不善,無法正常經營的。

5、因乙方原因解除合同,乙方應按照合同年租金的3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二)甲方有下列事項之一,乙方可以解除合同,並由甲方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甲方未按時將游泳池交給乙方使用。

2、甲方的權利和義務中第一條、第二條、第三條,甲方沒能按要求實施到位。

3、因甲方的原因解除合同,甲方應按合同年租金總額的30%支付違約金。並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三)因國家、省、市政策性原因或不可抗拒因素導致無法繼續履約的。

七、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本合同發生爭議協商不成,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備案壹份。

甲 方: 乙 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代 表: 代 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租賃合同 篇4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保證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國家對租賃房屋的有關規定。

第二條 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於 (省、市)(區、縣) ;門牌號為

2、出租房屋面積共 平方米(建築面積/使用面積/套內面積)。

3、該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詳見合同附件。

該附件作為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第三條 甲方應提供房產證(或具有出租權的有效證明)、身份證明(營業執照)等文件,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文件。雙方驗證後可複印對方文件備存。所有複印件僅供本次租賃使用。

第四條 租賃期限、用途

1、該房屋租賃期共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 使用。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

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 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五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該房屋每月租金為 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

租金總額為 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

2、 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甲方收款後應提供給乙方有效的收款憑證。

第六條 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税金

1、 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1)租賃期間,房屋和土地的產權税由甲方依法交納。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項目但與該房屋有關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2) 。

2、乙方交納以下費用:

(1)乙方應按時交納自行負擔的費用。

(2)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確由乙方交納的費用。

第七條 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使用不當除外)。

甲方提出進行維修須提前 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維修請求後,甲方應及時提供維修服務。

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

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後或因乙方責任導致退租的,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權利中的一種:

(1)依附於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復原狀。

(3)向乙方收取恢復工程實際發生的費用。

第八條 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序轉讓該出租的房屋,轉讓後,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2、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須在 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居住。

(2)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嚴重影響居住的。

3、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3)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租賃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6)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

(7)拖欠房租累計 個月以上。

4、租賃期滿前,乙方要繼續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 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屆滿後仍要對外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5、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終止。

第十條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於能夠正常使用狀態。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硬件設施、設備有異議應當場提出。當場難以檢測判斷的,應於 日內向對方主張。

3、乙方應於房屋租賃期滿後,將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交還甲方。

4、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第十一條 甲方違約責任處理規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應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總額 %的違約金。甲方除應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對超出違約金以外的損失進行賠償。

2、如乙方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則每日應向乙方支付日租金 倍的滯納金。甲方還應承擔因逾期交付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3、由於甲方怠於履行維修義務或情況緊急,乙方組織維修的,甲方應支付乙方費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應提供有效憑證。

4、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房屋的,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5、甲方因房屋權屬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導致本合同無效時,甲方應賠償乙方損失。

第十二條 乙方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直至達到彌補全部損失為止。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

(3)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拖欠房租累計 個月以上的。

2、在租賃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的,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總額的 %支付甲方滯納金。

3、在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該按合同總租金 %的額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須按日租金的 倍支付滯納金。

5、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 倍的滯納金。乙方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三條 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4、不可抗力系指 “ 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 。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1、提請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七條 本合同自雙方籤(章)後生效。

第十八條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由甲、乙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或營業執照號): 身份證號: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地址: 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房產證號:

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號碼:

簽約代表:

簽約日期: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簽約地點:

離婚書證要注意的問題

離婚書證要注意哪些問題?

離婚證據——書證:

書證通常是指用文字、符號、圖形等形式所記載的內容或表達的思想來證明案件事實的證據。

一、書證的特徵

書證特徵表現在:

1、書證以其表達的思想內容證明案件的事實。

2、書證通常能夠直接證明案件的主要事實。

3、書證的真實性較強,不易偽造。

書證是民事訴訟中中最常見的證據形式。離婚案件中常見的書證有:結婚證、離婚協議書、孩子出生證、房屋買賣合同、車輛行駛證、傢俱電器發票等。如:結婚證是用文字記載着男女雙方的年齡、性別、結婚的時間、取得結婚證的時間等。

二、書證的取得

一方當事人對自己主張持有相關書證支持的,持有書證的當事人可以在開庭前或法庭調查前提交給人民法院。如果書證被第三人持有,一方當事人因客觀原因無法取得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由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予以調取收集。

另外,如果有證據證明該書證確實為對方當事人持有,而且該當事人又拒絕提供的,根據民事證據規則的規定,如果對方當事人主張該證據的內容不利於證據持有人的,可以推定該主張成立。

三、書證的證據力

書證具有證據力必須滿足兩個基本條件是:

1、書證是真實的;

2、書證所反映的內容與要證明的事實能起到證明的作用。

法院審理案件審查書證的證明力,主要是審查書證是否具備真實性、合法性、關聯性。

四、離婚案件中,書證容易出現的問題有:

1、書證形式有瑕疵。如:當事人一方提供的房屋買賣合同,未加蓋公章,該合同雖然記載了房屋的詳細信息,但該合同未加蓋公章,因不具備合同生效條件,而不具備證據效力。

2、書證內容有瑕疵,甚至重大缺陷。比如離婚協議。按一般規定,離婚協議應該包括三項內容,其一,夫妻離婚的一致同意;其二,財產分割的一致同意;其三,子女撫養問題的一致同意。約定的內容應該明確具體,具有可操作性。但當事人往往重視不到問題的根本,疏忽基本內容的完整及可操作性,導致協議無效。

3、當事人在應用書證時,應該注意的問題是,提交的書證應與其它證據形成鏈條,這樣證明力會大大增加,人民法院採信的機率也會增強。

夫妻財產約定樣本

夫妻財產約定樣本

男方:

女方:

1、 雙方結婚之前的財產全部歸各自所有,具體包括住房(位置、房產證號)、存款(金額,銀行)、股權(詳細説明)以及其它財產(應一一説明);

2、 雙方結婚之後實行夫妻財產個人所有制形式,即各自收入歸各自所有,具體補充説明,在各自名下的債務歸各自承擔,在各自名下的債權和存款歸各自所有,夫妻各自接受的贈與或繼承的遺產歸各自所有;

3、 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購置物品按各自出資比例擁有所有權;平時生活費用、孩子撫養費、老人贍養費用各自承擔一半,夫妻一方給付或贈予另一方的財物歸接受方所有。

4、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依據各自財產各自所有的原則處理,確實無法説清楚的按夫妻共有處理。

男方簽字: 女方簽字:

時間: 時間:

委託合同 後合同義務

委託合同 後合同義務

後合同義務,在理論上又稱作“後契約義務”,是指合同終止後,當事人依照法律的規定,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交易習慣履行的義務。後合同義務是與先合同義務相對而言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九十二條規定:“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後,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什麼是買賣不破租賃

什麼是買賣不破租賃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條 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

本條是關於租賃物發生所有權變動時租賃合同的效力的規定。

本條的規定體現了租賃合同的一個特點,即租賃權的物權化特點。所謂物權化是指在租賃關係存續期間,承租人對租賃物的佔有使用可以對抗第三人,即使是該租賃物所有權人或享有其他物權的人也不例外。

本條主要規定的是租賃物的所有權發生變動時,租賃合同的效力問題。在租賃合同中有一個基本的制度叫“買賣不破租賃”。買賣不破租賃是指當出租人在租賃合同有效期內將租賃物的所有權轉讓給第三人時,租賃合同對新所有人有效。關於這個原則,各國民法都有所體現,但不盡相同,有的國家規定,只有對不動產租賃或經過登記的動產租賃才適用該項原則。如意大利民法規定,如果在租賃物轉讓前已有明確的租賃契約,則租賃契約得對抗第三買受人。在買受人善意取得佔有的情況下,前款規定不適用於不在公共登記處登記的動產。有國家規定,買賣不破租賃只適用於不動產。如法國民法規定,如出租人出賣租賃物時,買受人不得辭退經公證作成或有確定日期的租賃契約的房屋或土地承租人。日本民法也規定,不動產的租賃契約進行登記時,爾後對於其不動產取得物權者,也生效。有的規定,不論是動產租賃還是不動產租賃,都適用買賣不破租賃的原則。如我國台灣地區“民法”規定,出租人於租賃物交付後,縱將其所有權付讓與第三人,其租賃契約,對於受讓人仍繼續存在。我國合同法規定不論動產租賃和不動產租賃都適用買賣不破租賃的原則。

買賣不破租賃並不限於出租人出售租賃物的行為,還應包括租賃物抵押、贈與以及遺贈、互易甚至將租賃物作為合夥投資等情況,上述情況都會涉及租賃物的所有權變動問題。

適用買賣不破租賃的條件是:第一,租賃合同已成立並生效;第二,租賃物已交付承租人;第三,所有權發生變動是在租賃期間;第四,出租人或租賃物的所有人將租賃物的所有權讓與了第三人。具備上述條件,即使買受人不知道該租賃合同存在,租賃關係仍然能夠對抗該買受人。

本條規定,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這裏所説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是指,租賃物的所有權發生變動後,其設定在該租賃物上的租賃合同仍然存在,在承租人與受讓人之間無須另行訂立租賃合同,受讓人在受讓該租賃物的所有權時就與承租人產生了租賃合同關係,成為一個新的出租人,繼承原出租人的權利和義務,受讓人要受該租賃合同的約束。如果出租人沒有將所有權變動的事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向原出租人支付的租金效力及於受讓人。

夫妻婚前財產約定樣本

夫妻婚前財產約定樣本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於2005年3月16日履行了結婚登記手續,都願共築愛巢,白頭偕老。但為防止今後可能出現的婚前財產糾紛,現雙方理智地協商,就婚前財產達成如下協議:

一、婚前財產範圍:甲方的財產有,奧迪A6型轎車一部,木器加工廠一座(資產總價值50萬元),住房一套(**市**區**路***號**居民小區*號,面積130平方米),傢俱、日常生活用品一套,銀行存款30萬。乙方的財產有,銀行存款兩萬元,新大洲踏板摩托車一輛。為建立家庭,雙方共出資購買了夏華牌40寸液晶彩電一台,海爾立式冰箱一台,LG中央空調一套,雙人牀一個,其他生活用品一套。

二、婚前財產的權利歸屬:甲方的轎車、工廠歸甲方個人所有,甲方在轎車使用過程中產生的相關費用、責任由其自行承擔,工廠生產經營過程中產生的利潤、責任由甲方享有和承擔;住房歸甲方所有,甲方與乙方婚後共同使用,婚後增值或者價值下降等後果由甲方承擔;甲方的其他財產歸甲乙雙方共同共有。乙方的摩托車歸乙方個人所有,使用過程中產生的相關費用、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存款歸甲乙共同共有。雙方為建立家庭共同出資購置的財產歸甲乙雙方共同共有。

三、婚後雙方各自收入歸個人所有和支配,對方不得干預。夫妻共同生活的日常開支由雙方分攤。

甲乙雙方無其他財產爭議。

協議經公證機關公證後生效

立協議人:

甲方:** 乙方:**

租賃合同 篇5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聯繫人: 電話: 郵政編碼: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聯繫人: 電話:

鑑於:

1、甲方系出租房產的完全合法、排他的產權人。

2、 乙方為發展移動通信事業、增強移動通信信號的接收效果,增強信號覆蓋,改善周邊的通信環境,需租用甲方場地。

3、 雙方同意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場地

1.1 甲方同意將其有權出租的位於 的房屋(以下簡稱租賃場地)租賃給乙方。租賃場地的使用面積為 平方米。 第二條 甲方對租賃場地的權利

2.1 甲方對租賃場地享有所有權/使用權。甲方保證租賃行為已經取得產權人的同意。

2.2 甲方自行處理任何與本租賃場地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務糾紛並自行承擔責任。若因甲方未能處理上述事務導致乙方損失的,甲方承擔責任。

第三條 租賃用途

3.1 建設移動通信基站。包括但不限於設立鐵塔、抱杆、桅杆、拉線塔、走線架、防雷接地系統、搭建機房等。 第四條 租賃期限

4.1起租日: 年 月 日,終止日: 年 月 日止。共 年 。

第五條 租金及相關費用支付

5.1 租賃費標準為每年 元,租金合計為人民幣 (大寫)元(RMB );租賃期內雙方不得任意調整租金。

5.2租金按年結算,由甲方提供合規有效的發票,若提供不合規的發票,一經發現,乙方有權中止全部業務合作的權利。甲方於每年的第 個月的 日將發票交付給乙方,乙方在收到發票後 天內支付租金。

第六條 交付

6.1甲方應在起租日前 日內向乙方交付租賃場地。甲方延期交付租賃場地的,雙方按照如下方式處理:租賃期限順延租賃期限不變,租金相應減少。

6.2若乙方受到阻礙,無法進入或雖然進入但受到他人的干擾,均視為甲方未能交付。

第七條 租賃場地使用

7.1 乙方應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租賃場地,甲方不得妨礙;

7.2 甲方應為乙方人員進出租賃場地提供便利,乙方人員憑證件進出甲方場地並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

7.3 乙方用電單獨掛錶計算,費用按電錶計量數×供電部門規定的收費標準計算。

第八條 消防及安全

8.1 甲方負責租賃場地範圍外的區域的消防及安全工作,除乙方人員外,甲方應禁止或限制他人進入租賃場地。乙方應按照規定做好租賃場地內的.消防和安全工作。因任一方的原因造成對方損害的,均應承擔賠償責任;

8.2甲方發現租賃場地內出現安全隱患時,應在第一時間內通知乙方處理。

第九條 拆遷

9.1租賃期內,遇政府拆遷的,雙方應共同協商,互相配合與拆遷人洽談。乙方有權獲得拆遷補償款中補償給基站的款項和停業補助費的一部分。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0.1 任何一方未按照本合同規定履行的均視為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年租金 %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對方損失的,應增加賠償直至彌補對方損失

1 0.2 乙方無故延遲 月不交納租金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除應補交所欠租金外,還應向甲方賠償年租金的 %。

11.3 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履行合同,經催告在合理期限內(一般不超過1個月)仍未糾正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承擔下列違約責 任:退還剩餘租金,賠償乙方改建機房、搬遷設備的所有費用,並按年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1.4 租賃期間,雙方不得無故終止合同,如一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解除或提前終止合同,從而使相對方無法繼續使用該房屋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賠償守約方相關的損失,並賠償守約方違約金為年租金的 %。

第十二條 免責條件

12.1因不可抗力導致雙方損失、租賃合同無法繼續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責任。若租賃合同提前終止,甲方應退還剩餘租金。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13.1 所有與合同履行有關的爭議均需由雙方友好協商或提交調解解決。 13.2 如果雙方協商不成或調解無效,則通過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方式解決。

13.3 糾紛處理期間,除雙方有爭議的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應當繼續有效。

第十四條 其他

14.1 租賃期內,乙方僅承擔合同約定的租賃費、電費,除非政府部門要求,乙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費用。

14.2 本合同一式陸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肆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賃合同 篇6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旅館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租賃給乙方的旅館位於,

2.旅館面積共約平方米(建築面積/使用面積)。

3.該旅館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詳見協議附件;

該附件作為甲方按照協議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租賃期滿交還給甲方時的驗收依據。

第二條 租賃期限

1.該旅館租賃期限共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旅館,乙方應如期交還。

乙方如要求續租賃,則必須在租賃期滿3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協議。

3.旅館交付日期: 。

第三條 租金支付方式

1.第一年租金 元;其餘年度的租金為 元。

2.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在本協議簽訂之日乙方支付甲方 元定金,在甲方將旅館正式交付乙方時乙方支付甲方 元。

乙方如未按上述約定期限支付租金超出10日,本協議自動解除,乙方應立即主動將旅館交回甲方並承擔違約責任,否則甲方有權強制收回旅館。

第四條 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税金

乙方應向甲方交納元,作為本協議履約保證金和旅館全部設施、設備押金。

乙方應按約定向甲方支付租金並承擔每年因房產租賃所產生的税費;包括營業税、城建税、教育費、地方教育費附加、水利基金、所得税、土地使用税等。

乙方自行承擔因使用房屋所發生的水、電、氣、有線電視、網絡費、通訊、供暖、排污等與旅館經營相關的一切費用。乙方負責該旅館的整體管理並承擔所有相關費用。

承租旅館由乙方自身經營,自負盈虧。在乙方經營過程中所發生的債權、債務乃至糾紛、訴訟等一概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第五條 旅館及設施、設備的維修、維護

1.在租賃期限內,甲方保證該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使用不當除外),其它所屬硬件設施的維修、維護責任由乙方自行負責。

2.對乙方自行增加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3.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租賃的房屋及其附屬硬件設施。如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負責修復或者經濟賠償。

4.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

第六條 協議的變更、解除與終止本協議

1.本協議生效後具有法律約束力,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本協議,需要變更或解除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協議。

2.在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讓該旅館。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遷變動旅館結構。

(3)損壞承包的旅館設施,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未修復的。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應用於旅館經營以外的用途。

(5)利用所承包的旅館進行非法活動。

(6)逾期10日未交納租金或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費用。

3.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協議無法履行或者無法完全履行時,甲、乙雙方協助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者解除協議。

第七條 旅館的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乙方應保證租賃期間旅館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於正常使用狀態。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設施有異議應當場提出。

3.乙方應於租賃期滿後,將旅館及附屬設備、設施如數交還給甲方。

2

4.乙方交還甲方的旅館及附屬設施應保持完好的狀態,不得留下物品或者影響旅館的正常經營。對未經同意留下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本協議,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應負違約責任,房產交付前,如甲方毀約應雙倍返還乙方定金,如乙方毀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

2.在租賃期間,乙方有第六條第2款的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收回旅館,並且乙方應按照協議總租金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在租賃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包的,乙方應按協議總租金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在承包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旅館房屋。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5000元的滯納金。乙方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

1.涉及旅館經營所需辦理的證件由甲方辦理

2. 本合同在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 日 年月 日

租賃合同 篇7

出 租 方: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承 租 方:地 址: 郵碼: 電話:法定代表人:

一、出租方根據承租方需要,同意將 牌汽車 壹 輛租給承租方使用,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車只限於 承租方進行經營、管理事務 。承租方只有調度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方司機負責。

三、承租主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如給車輛設備造成損壞,承租方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費。因出租方所派司機駕駛不當造成損壞的由出租方自負,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正常使用租賃車輛,承租方不付給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間的租費。

四、租用期定為 2年 ,自 20xx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xx 年 12 月 31 日止,承租方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協商,否則按合同規定照收租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車調回。

五、租金每年為人民幣11800元 ,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年結算一次,按年租用,不足一年按實際月份結算。

六、所用燃料、日常費用由承租方負責。

七、違約責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將車調回。承租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

八、其他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另訂附件。

出 租 方:____________(簽章)

代 表 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 租 方:____________(簽章)

代 表 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賃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租用甲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座落於 瀋陽(市) 區 鍋爐房院內 租賃給乙方用於 (佔地)面積:m2

二、租賃期限為 壹 年:自201 年 月 日至201 年 月日。

三、租金為人民幣

四、租金支付方式: 上打租,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一次性支付全年租金。

五、甲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0內,將租賃物交付給乙方。

六、乙方在租用期間負責租賃物的檢查、修繕並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費用,租賃期間乙方應自費對其存放的貨物進行保管,非因甲方原因造成存放貨物毀損滅失的,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七、租賃物內如有水、電及取暖等設施,乙方租賃期內發生的水費、電費、採暖費、燃氣費、物業費、垃圾清運費等一切因使用租賃物而發生的各種費用不含在租金內,上述費用乙方需單獨核算、自行向相關管理單位支付。

八、乙方負責承擔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未列出項目但與使用租賃物有關的費用。衞生、質量監督、門前三包等有關事宜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九、租賃期限屆滿,本合同終止,屆時乙方須即時將租賃物退還甲方。

1、乙方如要求繼續租賃,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雙方協商後另行簽訂合同。

2、如遇甲方生產需要或政府動遷需收回租賃物,乙方須在甲方規定時限內無條件搬出,否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達乙方之日起解除。搬遷當月租金正常收取,剩餘租金甲方按月退還。甲方不負責賠償乙方任何損失。

3、乙方拖欠租金,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收回租賃物。

4、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乙方提前終止本合同需向甲方支付合同總金額 10% 的違約金,租金不退。

十、雙方認為需要明確的其它事項有:

1、乙方承租期間不得轉租他方,不得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租賃物進行違法活動,不得干擾他人,如有發生,甲方有權終止該協議,租金不退,並且甲方不負責賠償乙方任何損失。

2、乙方在生產經營過程中不得對周邊場所造成環境污染,否則乙方應自行承擔全部責任。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達乙方之日起解除,並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3、因乙方原因導致的一切損失以及乙方承租房內活動所引起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擔,並負責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如發生不可抗力因素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負責賠償任何損失。

4、如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租賃物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

5、乙方應嚴格遵守市政府有關環保文件的要求,做到排放不超標,環境衞生符合環保要求,如因超標受罰,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6、乙方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安全生產、消防管理方面的方針、政策、法規和甲方的規章制度。

7、乙方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安全生產、防火、防盜工作自行管理。如發生安全生產、火災、物品被盜等事故,所造成的事故傷害及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擔,事故對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其他:

1.甲方不負責提供水電及取暖設施,乙方發生的水、電及採暖費需單獨掛錶核算並自行承擔。嚴禁乙方在承租範圍及周邊範圍內安放、動用火源及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2. 合同解除時,乙方投入的場地平整、庫房搭建、房屋裝修等費用,甲方不負責賠償。

3.乙方承租期間,不得干擾周邊住户及甲方正常生產活動,不得進入租憑場地外甲方所轄其他範圍活動,如有發生,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該合同。

4.場地內現有兩間房屋產權歸甲方,租憑期間乙方可以使用並負責該房屋的檢查、修繕並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費用,合同解除時,甲方不負責賠償。

5.乙方在租賃期間負責保證甲方土地的完整性,在本租賃合同簽定前,乙方須按甲方提供的四至範圍設臵圍欄或圍牆將甲方土地與周邊建築物隔離。

6、本合同簽定後,甲乙雙方要現場交接,對甲方鍋爐房內設備、設施進行實物盤點並簽字確認。乙方在承租期內,負責承擔甲方所屬塔灣供暖所範圍內的值班值宿工作並保證甲方鍋爐房建築物及內部設備、設施安全。如發生物品被盜事件,由

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對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7.乙方應合理使用場地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如造成損壞應由乙方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十一、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訟訴。

十二、本合同一式 陸 份,甲方執 肆 份,乙方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無正文。

甲方: 乙方:

住所地:住所地:

經辦人:經辦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20xx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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