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道中心國小基本情況彙報

來源:文萃谷 2.28W

赤道中心國小位於赤道村,佔地6400平方米,現有教學班6個,在校學生241名,在崗教師13名,其中一級教師3人,二級教師10人,本科學歷2人,大專學歷11人。教師學歷達標率達到100 %,崗位合格率達到100%。現有教室7個,會議室1個,教師宿辦室16間。

赤道中心國小基本情況彙報

學校全面貫徹落實國家教育方針,秉持“以人為本、全面育人”的辦學理念,遵循“刻苦誠實、惜時守紀”的校訓,強化學校內部管理,努力提高教學質量,使學校管理日趨制度化、規範化、科學化,各項工作取得了顯著的成績。目前學校校風正、學風濃,教育成績優異。

為了進一步提高教學質量,辦人民滿意的學校。學校辦學條件還需要進一步改善,特別是教學硬件設施遠遠不能滿足教育教學需要,一是教師宿辦室數量不足,兩人同住一間宿辦室;二是學校沒有任何部室,日常教育教學工作不能有效開展;三是學校沒有操場,上操、上體育課沒有場地;四是教室嚴重不足,不能分班,大班額教學效果差;五是缺少體育、音樂、美術、英語等專業教師,課程難以正常有效的開展。

總之,我們在上級的領導下,忠誠黨的教育事業,精誠團結,鋭意改革,端正思想,理清思路,改變工作作風,紮實推進有效教學,努力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赤道中心國小基本情況彙報 [篇2]

一、學校基本情況介紹

中心國小始建於1986年,是官埠橋鎮學校中相對辦學規模較大的一所完全國小,地處城鄉交界處,交通便利,有其獨特的發展空間,可以有效緩解城區學生擁擠的壓力。渡船村、小泉村及部分鎮直單位為我校主要教育服務轄區。

學校佔地15畝,學校現有教學校一幢,建築面積約1200平方米;綜合樓一幢,建築面積約1000平方米;原教師宿舍平方一幢(現為危房,已封閉停止使用),建築面積約600平方米;教輔用房3間(平方),建築面積約50平方米;廁所兩間,建築面積約50平方米;門衞室一間,建築面積約20平方米。總計建築面積約為2900平方米。

我校現有教學班8個(含學前班1個),2011秋,1—6年級在校學生數351人,學前班59人,總計在校生數410人。

現在編教師32人(黨員9人),病休1人,下派支教1人,上派城區交流4人,2011秋實有在校教師26人。

師資情況:本科學歷3人,專科學歷17人,中師學歷12人。國小高級教師職稱27人,中學一級教師職稱3人,國小一級教師2人。

經費情況:我校經費來源系財政全額撥付,年生均公用經費為300元,即年公用經費10萬元,學校辦公經費嚴重不足。

二、學校近兩年來教育教學取得的成績

1、我校連續兩年被教育總支評為:教育教學工作先進單位、國小教學質量先進單位和國小教學質量綜合評估第一名

2、2011年10月,我校被咸安區教育局評為:教學工作先進單位。

3、近兩年來師生獲獎情況:

教師獲獎:①撰寫論文獲獎:國級二等獎論文1篇 、省級5

篇,市級3篇、區級20篇。

②教師輔導獲獎:榮獲國級輔導獎5人,省級輔

導獎4人,區級輔導獎10人。

③先進個人表彰:5人受到教育局的表彰。

學生競賽:①國家級個人學科競賽獲獎4人,省級3人,區

級11人。

②小人才藝術大賽戴思同學榮獲區級1等獎,湖

北省第六屆希望杯體育舞蹈比賽中榮獲金獎。

三、目前面臨的問題(困難):

1、教育教學設施設備條件與城區學校相比相差甚遠,與國家規定辦學要求的標準距離太大,硬件建設的滯後嚴重製約學校的`發展和教育質量的全面提升。

2、生源不足,制約學校辦學規模。

3、教師年齡趨老年化(我校45歲以下教師不足10人),專業學科教師配備不足,學生素質教育質量的提高不明顯。

4、校園文化發展缺乏,老師對學校內涵發展的理解不到位。

5、教師住宿情況:90%以上教師住處離學校較遠,疲與往返途中,走教現象嚴重。

四、發展思路和建議

發展思路:

1、開源節流,廣爭資金,加快對教學設施設備條件改善(如 “班班通”、微機室、圖書室、體育器材設施設備等方面)。

2、加強校園文化建設,注重內涵發展,提高學校形象。

3、堅持以人為本辦學理念。樹立生本意識——即以人為本,以學生髮展為本。因為學生的質量、特色,體現了學校的發展水平。學生的特色發展水平高,學校的未來發展環境和前景也就會更好。樹立師本意識——樹立教師是學校發展的第一資本的理念,制定切實可行的教師專業發展計劃,加強學校教師學習與培訓,促進教師專業成長。

4、不斷提高教育教學管理水平,以優化教學管理為着力點,以“創高效課堂”為抓手,全面提升學校教育質量,促進學生素質的全面發展。爭創辦學特色,樹立自身品牌。

建議:

1、上級政府、部門加大對學校資金投入,改善學校辦學條件、教育教學環境。

2、學校原教師平房宿舍,多年前審定為D級危房,封閉停止使用,荒棄多年,形成資源嚴重浪費。望政府部門伸出援助之手,拆除原教師平房宿舍,原地改建為教師住宿用房,解決教師走教

現狀;或改建為幼兒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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