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海南省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考試考務工作安排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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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海南省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考試考務工作安排通知
瓊人社函〔2015〕188號
關於做好2015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
各市、縣、洋浦經濟開發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人事勞動保障)局、國土環境資源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於做好2015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76號)的.有關精神,為做好我省2015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的組織管理
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國土環境資源廳共同負責我省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的組織領導工作。具體考務工作由省人力資源開發局負責。
二、考試科目及有關事項
㈠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共設4個科目:《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與標準》、《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方法》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做答;《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為主觀題,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
㈡考生應考時,須攜帶黑色鋼筆和簽字筆、2B鉛筆、橡皮、計算器(無聲、無編輯存儲功能),前3科用2B鉛筆作答,《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用黑色鋼筆或簽字筆作答。
㈢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為滾動考試,即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的考生,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考試為合格;符合免試條件,參加2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當年通過為合格。
三、考試時間與考試地點
㈠考試定於2015年5月26至27日(星期六、日)舉行,各科目的具體考試時間為:
5月26日上午9:00─12:00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
下午14:00─17:00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與標準
5月27日上午9:00─12:00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方法
下午14:00─17:00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
㈡我省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場設置在海口市,具體地點詳見准考證。考生於2015年5月21日至25日自行登錄省人力資源開發局網站打印准考證,准考證發放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憑準考證、身份證件參加考試。
四、報名條件
㈠參加全科(四科)考試條件
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並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
1、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7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8年。
2、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學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5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學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6年。
3、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2年;或取得其他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3年。
4、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博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1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博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2年。
㈡免試部分科目條件
截止2003年12月31日前,長期在環境影響評價崗位上工作,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免試《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與標準》和《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方法》2個科目,只參加《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和《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2個科目的考試。
1、受聘擔任工程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滿3年,累計從事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業務工作滿15年。
2、受聘擔任工程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並取得環保總局核發的“環境影響評價上崗培訓合格證書”。
五、報名時間、方法
㈠報名時間:2015年2月27日至3月20日。
㈡報名方法:凡符合條件的報考者,按以下程序報名:
到省環境科學研究院三樓311房購榷考試報名表》、《報名信息卡》、《報名手冊》,並按報考有關規定如實填寫。經所在單位審核,在報名表上籤署同意報考意見和蓋章後,送回省環境科學研究院辦理報名資格審核和報名登記手續(地點:海口市龍昆南路12號,聯繫電話:66727568,聯繫人:王桂玉)。
在辦理上述報名手續和資格審核時,考生必須提供或提交以下證明材料:
⒈學歷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原件和複印件各一份(原件審核後退回,複印件留存備案);
⒉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資歷證明(單位負責人簽名並加蓋公章);
⒊一寸同底彩色近照三張。
六、收費標準、方式
根據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發改價格〔2007〕1925號”文件規定,省人力資源開發局負責收考試費,標準為:《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科目每人55元,其他科目每人每科35元。
根據《關於非税收入實行銀行卡刷卡繳款的通知》(瓊財非税〔2007〕1773號)文件精神,考試費用需通過銀行卡刷卡的方式收取,不再受理現金繳納考試費用。
七、評卷與公佈考試結果
考後閲卷、成績通知以及其它有關管理事宜,按原人事部有關規定辦理。
附件:1、專業工作年限證明
2、報名信息卡填塗代碼
二O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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