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海南省註冊化工工程師考試考務工作安排通知

來源:文萃谷 2.32W
2017年海南省註冊化工工程師考試考務工作安排通知
關於做好2015年度全國勘察設計註冊
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市、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人事勞動保障)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執業資格註冊中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於做好2015年度全國勘察設計註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建注〔2015〕5號)精神,現將我省2015年度全國勘察設計註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考試的組織管理
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共同負責我省勘察設計註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的組織領導工作。具體考務工作由省人力資源開發局負責,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對考試進行檢查、監督、指導。
二、考試設置
全國勘察設計註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設有:一、二級註冊結構工程師、註冊土木工程師(巖土、港口與航道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公用設備工程師(暖通空調、動力、給水排水)、電氣工程師(發輸變電、供配電)、化工工程師、環保工程師等專業。考生可根據自己的專業學歷、業務專長,從中選一項報名,其中註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按水利水電工程規劃、水工結構、水利水電工程地質、水利水電工程移民、水利水電工程水土保持等五個專業方向選報。
三、考試時間、科目
考試日期考試時間、考試科目
9月15日8:00—11:00 各專業知識考試(上)
8:00—12:00 各專業基礎考試(上)
14:00—17:00 各專業知識考試(下)
14:00—18:00 各專業基礎考試(下)
9月16日8:00—11:00 各專業案例考試(上)
8:00—12:00 一、二級結構工程師專業考試(上)
14:00—17:00 各專業案例考試(下)
14:00—18:00一、二級結構工程師專業考試(下)
(一)各專業考試均為非滾動管理考試,參加基礎考試或專業考試的考生應分別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考試類別、級別、專業及科目代碼見附件4。
(二)各專業的基礎考試均為閉卷考試,今年將不再統一配發《基礎考試手冊》,考生禁止攜帶任何參考資料。各專業的基礎考試上午為統一試卷,下午為分專業試卷。
(三)各專業的專業考試為開卷考試,允許考生攜帶正規出版社出版的各種專業規範、參考書和複習手冊。
(四)考生應考時應攜帶2B鉛筆、黑色墨水筆、三角板、橡皮以及無聲無文本編程功能的計算器。草稿紙由考點統一配發,考後收回。
四、報考條件
(一)一級註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見附件1;
(二)二級註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見附件2;
(三)註冊土木工程師(巖土) 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見附件3;
(四)註冊土木工程師(港口與航道工程) 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見附件4;
(五)註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 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見附件5;
(六)註冊公用設備工程師(暖通空調、動力、給水排水)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見附件6;
(七)註冊電氣工程師(發輸變電、供配電)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見附件7;
(八)註冊化工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見附件8;
(九)註冊環保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見附件9。
五、報名時間與方法
(一)報名時間:從2015年6月28日-7月25日止。
(二)報名方法:
1、報考者到海南省人力資源開發局或市、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購買《資格考試報名表》、《報名信息卡》、《報考手冊》。
2、申報人所在單位對照規定的報考條件,對申報人所填寫的內容進行初審,初審合格的',在《資格考試報名表》的“單位意見”一欄中作出審核意見;並出具申報人從事各專業業務工作年限、有無違反職業道德行為等方面的證明。
3、申報人持《資格考試報名表》、單位證明、相關證件原件及複印件到省建設培訓與執業資格註冊中心(地點:海口市文聯路6號;聯繫電話:66219099;聯繫人:陳菲)進行報考資格審查。
4、通過省建設培訓與執業資格註冊中心資格審查後,到省人力資源開發局職稱考試處辦理報考手續、繳交考試費(地點:海口市白龍南路53號;聯繫電話:65375001)。
5、在辦理上述資格審查和報考手續時,申報人須提供如下材料:
⑴與報名表填寫內容相符的有效學歷證書、學位證書、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各一份(原件審核後退回,複印件附在報名表後面備查);
⑵與申報表填寫內容相符,準確無誤反映申報人從事設計工作年限和設計業績,以及無違反職業道德行為的證明文件(單位負責人、審核人簽名並加蓋公章);
⑶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相片3張。
六、考場設置與准考證領取
全國勘察設計註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場設在海口(具體地點詳見准考證)。考生請於2015年9月10日至9月14日到省人力資源開發局二樓櫃枱領取准考證。准考證發放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憑準考證、身份證件參加考試。
七、收費標準
(一)一、二級註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
按國家計委頒發的《國家計委辦公廳關於調整註冊建築師和註冊結構工程師考試、註冊收費標準的通知》(計辦價格〔2000〕299號)中的有關規定:
一級基礎考試每人150元;一級專業考試每人270元; 二級專業考試每人270元。
(二) 註冊土木工程師(巖土、港口與航道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公用設備工程師(暖通空調、動力、給水排水)、電氣工程師(發輸變電、供配電)、化工工程師、環保工程師等專業收費標準,按省發展與改革廳和省財政廳《關於註冊電氣工程師等四項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批覆》(瓊發改收費〔2005〕1616號)的規定收取,基礎科目考試收費標準為每人每科115元;專業科目考試收費標準為每人每科135元。
根據《關於非税收入實行銀行卡刷卡繳款的通知》(瓊財非税〔2007〕1773號)精神,考試費用需通過銀行卡刷卡的方式收取,不再受理現金繳納考試費用。
八、資料查詢
請考生根據考試大綱在指定網站上下載相關資料,按照《全國勘察設計註冊工程師專業考試考生須知》要求做好相關準備。
查詢報考文件,考生可以訪問海南省人力資源開發局網站()。(以下附件均只在網上報名通知中公佈)
附件下載:附件1-20
附件:1. 2015年度全國一級註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基礎考試報考條件,2015年度全國一級註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專業考試報考條件
2. 2015年度全國二級註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
3. 註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
4. 註冊土木工程師(港口與航道工程)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注註冊土木工程師(港口與航道工程)新舊專業對照表
5. 註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註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新舊專業對照表
6. 註冊公用設備工程師(曖通空調、動力、給水排水)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註冊公用設備工程師(曖通空調、動力、給水排水)新舊專業對照表
7. 註冊電氣工程師(發輸變電、供配電)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註冊電氣工程師(發輸變電、供配電)新舊專業對照表
8. 註冊化工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註冊化工工程師新舊專業對照表
9. 註冊環保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註冊環保工程師新舊專業參照表
10. 考試類別、級別、專業及科目代碼表
11.全國勘察設計註冊工程師專業考試考生須知
12.2015年度全國一級註冊結構工程師專業考試所使用的規範、標準
13.2015年度全國二級註冊結構工程師專業考試所使用的規範、標準
14.2015年度全國註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專業考試所使用的規範、規程及法律法規
15.2015年度全國註冊公用設備工程師(暖通空調、給水排水、動力)專業考試所使用的規範、標準
16.2015年度註冊化工工程師專業考試所使用的規範、標準
17.2015年度全國註冊電氣工程師專業考試所使用的規程、規範
18.2015年度全國註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專業考試所使用的規範、標準
19.2015年度全國註冊環保工程師專業考試所使用的標準更新
20.2015年度全國註冊土木工程師(港口與航道工程)專業考試所使用的主要工程技術標準及文件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