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上海政法學院研究生招生法律碩士第二次複試考生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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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幫助大家瞭解2017年上海政法學院研究生招生法律碩士第二次複試考生需要注意什麼,下面,小編為大家提供2017年上海政法學院研究生招生法律碩士第二次複試考生注意事項,全文如下:

2017上海政法學院研究生招生法律碩士第二次複試考生注意事項

  1.考試時間、地點

  (1)時間

2017年4月11日(週二)8:30—11:30 筆試

2017年4月11日(週二)13:00 面試

  (2)地點

考試地點為我校綜合研究中心(原校部樓),考場具體安排將於4月11日複試當天7:00左右在綜合研究中心(原校部樓)門口張貼公告,同時會在上政研會(shuplmaster)微信公眾號公佈考場具體安排,考生8:20前入場完畢。

  2.面試候場

上午筆試結束後,考生務必在12:50前返回上午參加筆試的'考場候場,等候考務助理引導至面試考場。

  3.考生擬錄取現場確認

確認時間:2017年4月13日(週四)9:00

確認地點:天馬講堂

所有參加複試的調劑考生務必準時到達確認現場,在擬錄取名單內的調劑考生在收到擬錄取信息後務必在一小時內在網上點擊確認,否則視為放棄;未在擬錄取名單內的調劑考生也請到達確認現場,如有擬錄取考生放棄錄取資格,將按照成績排名順延補錄,補錄也需要在通知發出一小時內進行網上確認。

  4.錄取通知書接收事宜

擬錄取考生在確認現場需填寫有效的錄取通知書接收地址、收件人姓名、聯繫電話。

  5.檔案轉遞事宜

擬錄取考生請按調檔函的相關規定及時將檔案轉遞至我校,檔案轉遞途徑必須是EMS或機要,否則不予接收。檔案接收地址及收件人如下:

地址:上海市外青松公路7989號,上海政法學院研究生處;

收件人:袁遠;聯繫電話:021-39227142。

  檔案在本校的擬錄取考生,不需要轉遞檔案,檔案由所在學院直接轉交。

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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