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旅遊烹飪職業學院2017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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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旅遊烹飪職業學院是經國家教育部備案、納入計劃內統招的普通高校。下面,小編為大家提供陝西旅遊烹飪職業學院2017年招生章程,全文如下:

陝西旅遊烹飪職業學院2017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院名稱:陝西旅遊烹飪職業學院

第三條學院代碼:14031

第四條學院地址:西安市紅廟坡永安路(南區)

西安市西鹹新區涇河新城(北教學區)

第五條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第六條學院性質:民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第七條主管部門:陝西省教育廳。

  第二章招生計劃

第八條依據省教育廳統一下達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計劃,陝西旅遊烹飪職業學院制定分省分專業招生來源計劃,通過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考試主管部門向社會公佈。

  第三章招生考試

第九條報考陝西旅遊烹飪職業學院的考生均須參加全國普通高校招生考試。

  第四章錄取

第十條陝西旅遊烹飪職業學院錄取考生時調閲考生檔案的比例控制在120%以內。

第十一條陝西旅遊烹飪職業學院按照考生填報的志願,對大學聯考成績達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劃定的`投檔線上的考生,從高分到低分排順序並錄取,在第一志願錄取未滿額的情況下接受第二志願的考生,依次類推。接受非第一志願考生無分數級差要求。

第十二條按有關政策享受加分的考生,可按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的規定加分提檔,但錄取專業時以實考分為準。在實考分相當的情況下,優先錄取有政策照顧加分的考生和與報考專業相關科目分數高的考生。

第十三條分專業錄取時,陝西旅遊烹飪職業學院依照分數優先的原則,不設專業志願分數級差。對所有已投檔考生分科類按實考成績排隊,由高到低按照各專業招生計劃數依次錄取。對大學聯考成績無法滿足所填報的任何專業但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由學院根據具體情況調劑到其它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且確實無法滿足專業要求時作退檔處理。

第十四條陝西旅遊烹飪職業學院對考生身體狀況的要求執行《普通高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

第十五條錄取時,往屆生和應屆生一視同仁;無男女比例限制。

  第五章頒發畢業證書

第十六條學生完成學業後,成績合格者,由學院頒發經教育部電子註冊的普通高校專科畢業證書,畢業證書以學院名稱具印。

  第六章收費標準

第十七條收費標準

烹飪工藝類:8800元/學年

旅遊管理類:7800元/學年

酒店管理類:7800元/學年

食品類:8800元/學年

餐飲管理類:8800元/學年

電子商務類:7800元/學年

第十八條陝西旅遊烹飪職業學院各專業均按學年收取學費和住宿費。

第十九條上述收費,均屬於陝西省物價部門最終核定的收費標準。

  第七章其他

第二十條新生入學後,將進行德、智、體全面複查,如發現不符合條件或有舞弊行為者,取消其入學資格,退回原地區、原單位。

第二十一條陝西旅遊烹飪職業學院招生辦公室的聯繫方式:

諮詢電話:029-85233107 13572114227

通信地址:西安市紅廟坡永安路

郵政編碼:710016

網址:

電子郵件: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範和上級有關政策相牴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範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三條本章程由陝西旅遊烹飪職業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四條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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