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師範大學2018年博士生導師招生資格審核工作的通知

來源:文萃谷 2.14W

根據《山東師範大學博士生指導教師遴選實施細則》(山東師大校字[2015]6號)的規定,現進行2018年博士生導師招生資格的審核工作。下面,小編為大家分享山東師範大學關於做好2018年博士生導師招生資格審核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

山東師範大學2018年博士生導師招生資格審核工作的通知

一、博士生導師招生資格需滿足《山東師範大學博士生指導教師遴選實施細則》第四章的規定。

按照文件要求,凡連續三年未能通過招生資格審核(含不提出招生申請)的,其博士生導師資格自動終止,若以後再要求指導博士研究生,須重新參加新增博士生導師的遴選工作。

二、近三年科研項目、成果認定時間為2014年6月15日至2017年6月14日。

三、博士生招生導師出生日期應在1956年7月1日以後。

1956年7月1日以前出生的博士生導師須符合《山東師範大學承擔高層次科研項目的離退休教師享受有關待遇的實施辦法》(山東師大校字[2015]53號)的相關要求。

四、審核程序

1、請各位博士生導師登陸“教師服務系統”,更新信息。論文收錄情況必須填寫(SCI、CSSCI、EI、A-C類等),科研經費以萬元人民幣為單位。

2、信息更新後點“(博士生導師)打印”,打印出的《博士生導師資格審核表》經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核簽字。

五、材料報送及其他

請各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於2017年6月20日前,將《博士生導師資格審核表》紙質版一式1份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紙質版須由分委員會主席簽字並加蓋學院公章。

有在研國家級項目的博士生導師不需提供支撐材料。無在研國家級項目的博士生導師需提供支撐材料(文章、項目立項書、經費餘額等紙質材料)。

高水平的導師隊伍是研究生培養質量的重要保證,各學位評定分委員會要對博士生導師資格審核工作高度重視,堅持標準,規範程序。

原文地址: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