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門衞管理制度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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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門衞可以為班主任教育引導特殊生提供幫助。學校門衞制度有哪些呢?下面是的學校門衞制度資料,歡迎閲讀。

學校門衞管理制度示例

  學校門衞制度篇1

為維護學校正常秩序,完成各項保衞任務,切實保障師生的合法權益和人身安全,特制定學校門衞制度如下:

1、保安人員必須堅守工作崗位,履行工作職責,不得擅離職守,或做與門衞無關的事。

2、上課期間學生如有特殊情況必須出學校,必須憑班主任或有關部門批條,並在規定時間內按時返回學校。

3、學生翻越圍牆進入校內者,一律按違紀進行處分。

4、工作期間,本校教師一律不得隨意出入校門,如有事需外出辦理,必須持請假條方可出校門,無假條隨意出入校門者按曠職處理。

5、外來人員來訪,門衞要問清事由,及時與有關人員聯絡,並填好會客單。

6、外訪人員進入學校,必須遵守學校有關規章制度,保證學校教學有序進行。

7、學生家長到校聯繫工作或瞭解學生情況要在家長接待室內等候,無特殊情況不得進入教學樓內。

一、門衞必須24小時在崗,不得擅離職守。絕不允許出現上班時間沒人管理狀態。

二、校門必須24小時上鎖,實行全天候封閉管理。

三、外來人員出入校門必須嚴格登記,認真履行登記手續。

四、外來車輛及人員一律不準進入校內,確需進入需請示有關領導或當事人。

五、寄宿學生未經班主任或學校領導批准,不得隨意離校出門。學生因生病或其它特殊情況的確需要出門時,必須先向班主任提出書面申請,指定陪同人員,經班主任簽字同意,再持請假條到門衞處填寫外出登記表後,方能與陪同人員一同離校。門衞嚴格登記並要妥善保存學生請假資料。

六、家長接送學生來校一律到門口止步(特殊情況經門衞批准除外)。

七、凡外出學生,必須嚴格履行請假手續,必須有指定陪同人員,

家長送給學生的物品門衞必須認真檢查,並填寫《學生家長送物交接單》後通知學生領齲

八、門衞負責校門一帶衞生保潔,堅持每天清掃一次。

九、門衞負責收發學校報刊雜誌。

2010年2月

落實區教育局“關於切實加強學校門衞管理的緊急通知”的措施

為了切實加強學校安全工作管理,進一步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防止有害物品及不良分子進入校園,確保師生人身安全,根據上級有關部門安全文件精神及結合我校實際,特制訂如下管理措施,希望有關人員切實履行職責:

1、安全室組織召開全體學生安全教育大會,要求學生遵守學校的安全管理制度,教育學生自我保護和規避風險的知識。

2、班主任負責教育、督促學生午、晚放學後一律按時回家,不準逗留校內;教育走讀生嚴格遵守學校的作息時間;教育學生在校期間進出校園必須履行請假制度;要求學前班和國小低年級學生上學放學時應有家長接送,以防意外。要求國小高年級學生和國中生上學放學路上要結伴同行,放學後要立即離校回家,不得在路上逗留、玩耍。

3、學生集中上下學時段,值周領導、值日教師必須在校門口維持秩序。

4、學生進出校園一律檢查,絕不允許出現未經學校同意擅自離校這種現象。

5、家長來校探視學生一律必須登記,由門房聯繫班主任、老師或直接通知學生本人。

6、家長送給學生的物品門衞必須認真檢查,並填寫《學生家長送物交接單》後通知學生領齲

7、家長接送學生來校一律到門口止步(特殊情況經門衞批准除外)。

8、外來車輛及人員一律不準進入校內,確需進入需請示有關領導或當事人。

9、門衞要嚴格履行登記手續,規範門口制度,確保24小時有人在門口值班,絕不允許出現上班時間沒人管理狀態。

10、凡發現校內有陌生人或身份不明者,教職工都有責任進行追詢,做出處理或上報學校領導。

11、學校放學以後,值周教師、班主任、門衞有義務檢查教室及校園有無學生逗留,發現後及時通知班主任,做好遣送工作。

12、節假日未經學校批准,一律禁止學生回校。

以上措施希望有關人員切實履行,凡由於工作失誤造成安全事故或不良影響,由學校校委會討論做出處理或處罰,嚴重的要由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該措施由公佈之日起開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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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校門衞制度篇2

一、基本要求

1、門衞值班人員必須無刑事犯罪史、無精神病史、無傳染病,作風正派,恪守崗位,具有高度的責任意識,認真做好門衞一切工作,任何時候都不得擅離職守,隨時準備完成領導下達的緊急任務。

2、門衞要嚴格執行學校《安全工作管理條例》和各項規章制度。

3、值班時着裝規範整潔,注重儀表儀容,保持威嚴姿勢和良好的精神面貌。

4、當值門衞應按規定時間開關校門,並保持校門四周和傳達室衞生,隨時清理果皮、紙屑、煙頭等垃圾物,達到學校的'《衞生清潔標準》。

5、門衞應避免與來訪人員發生糾紛,遇事要冷靜、理智、機智。如遇無理取鬧或人身侵害,要避免事態擴大,及時報告校長室處理。

6、門衞因事因病不能執勤,需向綜治主任提出請假申請,獲批准後,還得向代班人員作好移交工作方可離校。

7、門衞值班時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因工作失職造成學校損失,當事人要負相應責任。

二、執勤規範

8、學校大門要二十四小時處於關閉落鎖狀態;當有人或車輛因工作需要進出學校時,門衞人員要及時開啟和關閉,防止學生溜出或外人溜進學校。

9、騎自行車、電瓶車進出校門時,師生一律下車推行,嚴禁在校內騎車。在上學和放學時,應做好門前停靠車輛的疏散工作。

10、全體師生進出校門必須穿戴整潔、大方,對衣冠不整、奇裝異服者嚴禁入校。

11、學校校車、辦公用車進出校門免予登記檢查,門衞要保證其出入暢通。其他運載物資車輛出入校門應予以檢查,並按規定留好記錄。

12、本校學生在上課期間出、入校門時,門衞應查驗學生請假手續是否完備真實,是否有家長帶領。學生遇傷、病等緊急情況,急需出校而來不及辦理請假手續的,應迅速確認,放行出校,並及時通知護導人員。

13、學生家長因學生病、傷等重大原因要求進校探望學生或要求面見老師、領導反映問題的,門衞在電話通知相關人員獲得准許後方可允許其進

校。學生家長要求轉交包裹物品的,要及時與學生、老師聯繫做好交接手續後及時轉交,不負責現金和貴重物品的收存轉交。

14、對非本校人員進校要嚴格門禁制度。校外人員因聯繫公務需要進校的,門衞要查驗並登記本人的有效證件,規範完整填寫登記表格,並聯系校內有關人員,確認是否接待後,決定是否允許進入學校。對放行人員,門衞應告知其處理完事情後馬上出校,出校時填寫外來人員出校記錄。對外來人員進出校時所攜帶物品要注意觀察留意,必要時進行查問。

15、教職工親友來校探視,必須由本校教職工親自登記,陪同進出。

16、門衞接待外來人員時,應指導其將所使用車輛停放到規定區域,防止堵塞門前交通,接送學生車輛一律不得進校。

17、節假日要加強保衞工作,除規定人員入校外,無特殊原因,其他人員未經許可,不準入校、逗留。

18、門衞對操外地口音、持外地證件的人員要求進校或帶學生出校要認真查驗證件並聯系相關部門,確認後放行,對形跡可疑的人員要仔細盤查。

19、門衞對在校內施工的外來人員要留有記錄。

20、門衞應制止廣告散發、商品推銷人員進校,制止小商、小販在校內外設攤叫賣,勸止閒雜人員在校門口聚集遊玩,制止在校門及兩側張貼廣告等。

21、學校外借物品需校長同意,門衞應主動檢查有關證明方可放行。

22、每天保安簽收好各種報刊、信件,及時分發至各辦公室;對匯款單、信函、包裹、郵件要登記收發;對急件及時送至當事人。

23、保安人員不準代替學生到校門外購物。

24、如遇特殊情況,要立即向護導人員彙報,及時處理,確保學校全方位的安全,重大事件及時報“110”。

25、如因保安原因造成有損學校聲譽或安全事故,一般不合格進行批評和再培訓,重大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並經濟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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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校門衞制度篇3

一、學校門衞是學校安保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須高度重視,嚴格管理,完備制度,責任到人。學校門衞管理制度和學校安保人員崗位職責互相聯繫,各有側重,要規範操作,有利於學校監督,使學校門衞管理逐步實現系統化、制度化、規範化、標準化。

二、學校門崗實行24小時有人值班制度:目前白天時間由值日教師負責。夜間由值班教師負責。

三、學校門衞肩負維護校園秩序,保障師生安全的重任,在崗人員要遵紀守法,堅守崗位,嚴格把關,文明值勤,努力將學校門崗建成展示學校良好形象的窗口。

四、學校門衞必須嚴格執行學校會客制度,來訪者應該進行登記,填寫相應會客單,寫明進出校的時間與事由,由門衞電話聯繫 ,經確認可以接待後方可入校。來訪者出校時,應憑被訪者簽字後憑會客單予認確認。如被訪者遇上課或開會,門衞應安排來訪者在門衞室等候。

五、學校門衞應嚴控學生課間擅自離校,因特殊情況需出校門的學生應持有離校證明方可放行。上課期間禁止家長和社會閒雜人員隨意進校。

六、學校門口要嚴把貨物、車輛進出關。貨物出校門,需憑相關部門證明(出門單)經確認後予以放行。本校及上級部門機動車輛進校,應指引其到指定停車區停放,不隨意進入學生生活區、教學區。校外機動車輛一律不準入內(特殊情況除外)。自行車進出校門時,必須下車推行,並在指定地方停放。

七、學校門衞要做好安保巡視工作,特別要加強夜間巡邏。要正確開啟警報裝置,一旦發生情況迅速查明原因,積極保護現場,協助警方處理。

八、學校門衞要有完整交接班制度,門衞接班時,必須互相詢問情況,移交值班記錄,巡視相關場所。門衞人員請假需事先辦理手續;經有關人員批准並安排好替代人員方可離崗。學校門崗嚴禁串崗,脱崗現象發生。

十、學校門衞要確保校門左右30米內無設攤,校門口內外通道暢通無障礙;周邊綠化景觀無破壞;值班室內外環境整潔無雜物。

趙湖國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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