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門衞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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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衞是學校管理的窗口,是學校同社會聯繫的紐帶,從某種意義上講,代表着一個學校的管理水平和整體形象。下面本站小編整理了學校門衞管理制度,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學校門衞管理制度

  學校門衞管理制度篇一

為了加強學校門衞管理,做好校園安全防範工作,門衞值班人員要講文明、講禮貌,樹立學校的第一形象,並遵守如下制度:

1、認真做好來訪人員登記工作,並填寫會客單。來訪本校教職員工請與被訪者電話聯繫,確認後方可進校。

2、上級部門或有關單位來校檢查、聯繫工作,門衞應認真驗看其工作證(介紹信),做好登記,並與相關部門或行政值班人員聯繫。

3、嚴格把守校門,拒絕一切外來推銷人員進入校內。

4、外來務工人員不得帶外來人員進校,會客一般安排在門衞或校門口。

5、未經學校批准,任何人員不得留宿校內。

6、住宿學生夜間離校須經值班老師批准,門衞憑條放行。

7、學生在校期間不得隨意自由進出校門,如遇特殊情況,應憑有關證明和辦理登記手續方可進出。中午休息和放學時間,值班人員應加強門衞檢查。

8、重大節假日,外來人員未經行政值班人員允許,不得進入校園。

9、進校車輛必須登記,按指定位置停放。

10、攜帶公物出校必須主動出示有關部門的證明,門衞做好紀律後,方能離校。

11、門衞接-班人員未到崗前,前班人員不得離崗下班。

12、交接-班前,前班人員應做好交接-班準備,後班人員必須提前15分鐘到位,查看值勤記錄,清點保安器械和公物,待雙方確認安全無誤簽名後,前班人員方可下班。

13、做好夜間巡查、節假日巡查和日常的巡查工作,門衞人員要勤巡邏、勤檢查、勤觀察,每班巡邏次數不得少於6次,確保安全。

14、每次巡邏檢查後,都要做好詳細的記錄,如實記清巡查時間,線路、部位、情況、採取什麼措施等,當班人員不得以巡查之便到責任區各部位進行閒聊、休息、睡覺、更不能提前記錄或做假記錄。

15、門衞室的報警設備處於正常狀態,規範使用,記好記錄。

16、認真履行門衞人員職責,不做與門衞工作無關的事

2. 為了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使學校師生財產免受破壞和損失,切實保障師生員工人身安全。特制定如下門衞管理制度:

1、學校門衞實行24小時值班。

2、門衞必須嚴守崗位,認真履行門衞職責,恪盡職守,不得擅自離開崗位。

3、做好來訪人員登記和驗證。來訪人員進校園必須先徵詢被訪者的同意,經驗證登記後方可入內。未經允許外來人員不得隨意進出學校,更不準以任何藉口無理取鬧,影響教學,對那些不聽勸告、尋釁滋事分子,應主動報警,破壞學校教學法秩序分子要依法嚴懲。

4、外來機動車輛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學校,應到規定位置停放。

5、嚴禁各種商販進入校園或在校門上擺攤叫賣。

6、本校學生出校門須有請假條,否則不得隨意出入校門。

7、早晚按時開關大門。

8、負責校內及周邊安全防範工作,發現各種不安全隱患,採取處理措施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及時上報學校安全領導小組並向有關部門報告。

  學校門衞管理制度篇二

一、基本要求

1、門衞值班人員必須無刑事犯罪史、無精神病史、無傳染病,作風正派,恪守崗位,具有高度的責任意識,認真做好門衞一切工作,任何時候都不得擅離職守,隨時準備完成領導下達的緊急任務。

2、門衞要嚴格執行學校《安全工作管理條例》和各項規章制度。

3、值班時着裝規範整潔,注重儀表儀容,保持威嚴姿勢和良好的精神面貌。

4、當值門衞應按規定時間開關校門,並保持校門四周和傳達室衞生,隨時清理果皮、紙屑、煙頭等垃圾物,達到學校的《衞生清潔標準》。

5、門衞應避免與來訪人員發生糾紛,遇事要冷靜、理智、機智。如遇無理取鬧或人身侵害,要避免事態擴大,及時報告校長室處理。

6、門衞因事因病不能執勤,需向綜治主任提出請假申請,獲批准後,還得向代班人員作好移交工作方可離校。

7、門衞值班時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因工作失職造成學校損失,當事人要負相應責任。

二、執勤規範

8、學校大門要二十四小時處於關閉落鎖狀態;當有人或車輛因工作需要進出學校時,門衞人員要及時開啟和關閉,防止學生溜出或外人溜進學校。

9、騎自行車、電瓶車進出校門時,師生一律下車推行,嚴禁在校內騎車。在上學和放學時,應做好門前停靠車輛的疏散工作。

10、全體師生進出校門必須穿戴整潔、大方,對衣冠不整、奇裝異服者嚴禁入校。

11、學校校車、辦公用車進出校門免予登記檢查,門衞要保證其出入暢通。其他運載物資車輛出入校門應予以檢查,並按規定留好記錄。

12、本校學生在上課期間出、入校門時,門衞應查驗學生請假手續是否完備真實,是否有家長帶領。學生遇傷、病等緊急情況,急需出校而來不及辦理請假手續的,應迅速確認,放行出校,並及時通知護導人員。

13、學生家長因學生病、傷等重大原因要求進校探望學生或要求面見老師、領導反映問題的,門衞在電話通知相關人員獲得准許後方可允許其進

校。學生家長要求轉交包裹物品的,要及時與學生、老師聯繫做好交接手續後及時轉交,不負責現金和貴重物品的收存轉交。

14、對非本校人員進校要嚴格門禁制度。校外人員因聯繫公務需要進校的,門衞要查驗並登記本人的有效證件,規範完整填寫登記表格,並聯系校內有關人員,確認是否接待後,決定是否允許進入學校。對放行人員,門衞應告知其處理完事情後馬上出校,出校時填寫外來人員出校記錄。對外來人員進出校時所攜帶物品要注意觀察留意,必要時進行查問。

15、教職工親友來校探視,必須由本校教職工親自登記,陪同進出。

16、門衞接待外來人員時,應指導其將所使用車輛停放到規定區域,防止堵塞門前交通,接送學生車輛一律不得進校。

17、節假日要加強保衞工作,除規定人員入校外,無特殊原因,其他人員未經許可,不準入校、逗留。

18、門衞對操外地口音、持外地證件的人員要求進校或帶學生出校要認真查驗證件並聯系相關部門,確認後放行,對形跡可疑的人員要仔細盤查。

19、門衞對在校內施工的外來人員要留有記錄。

20、門衞應制止廣告散發、商品推銷人員進校,制止小商、小販在校內外設攤叫賣,勸止閒雜人員在校門口聚集遊玩,制止在校門及兩側張貼廣告等。

21、學校外借物品需校長同意,門衞應主動檢查有關證明方可放行。

22、每天保安簽收好各種報刊、信件,及時分發至各辦公室;對匯款單、信函、包裹、郵件要登記收發;對急件及時送至當事人。

23、保安人員不準代替學生到校門外購物。

24、如遇特殊情況,要立即向護導人員彙報,及時處理,確保學校全方位的安全,重大事件及時報“110”。

25、如因保安原因造成有損學校聲譽或安全事故,一般不合格進行批評和再培訓,重大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並經濟賠償責任。

  學校門衞管理制度篇三

一、學校門衞是學校安保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須高度重視,嚴格管理,完備制度,責任到人。學校門衞管理制度和學校安保人員崗位職責互相聯繫,各有側重,要規範操作,有利於學校監督,使學校門衞管理逐步實現系統化、制度化、規範化、標準化。

二、學校門崗實行24小時有人值班制度:目前白天時間由值日教師負責。夜間由值班教師負責。

三、學校門衞肩負維護校園秩序,保障師生安全的重任,在崗人員要遵紀守法,堅守崗位,嚴格把關,文明值勤,努力將學校門崗建成展示學校良好形象的窗口。

四、學校門衞必須嚴格執行學校會客制度,來訪者應該進行登記,填寫相應會客單,寫明進出校的時間與事由,由門衞電話聯繫 ,經確認可以接待後方可入校。來訪者出校時,應憑被訪者簽字後憑會客單予認確認。如被訪者遇上課或開會,門衞應安排來訪者在門衞室等候。

五、學校門衞應嚴控學生課間擅自離校,因特殊情況需出校門的學生應持有離校證明方可放行。上課期間禁止家長和社會閒雜人員隨意進校。

六、學校門口要嚴把貨物、車輛進出關。貨物出校門,需憑相關部門證明(出門單)經確認後予以放行。本校及上級部門機動車輛進校,應指引其到指定停車區停放,不隨意進入學生生活區、教學區。校外機動車輛一律不準入內(特殊情況除外)。自行車進出校門時,必須下車推行,並在指定地方停放。

七、學校門衞要做好安保巡視工作,特別要加強夜間巡邏。要正確開啟警報裝置,一旦發生情況迅速查明原因,積極保護現場,協助警方處理。

八、學校門衞要有完整交接班制度,門衞接班時,必須互相詢問情況,移交值班記錄,巡視相關場所。門衞人員請假需事先辦理手續;經有關人員批准並安排好替代人員方可離崗。學校門崗嚴禁串崗,脱崗現象發生。

十、學校門衞要確保校門左右30米內無設攤,校門口內外通道暢通無障礙;周邊綠化景觀無破壞;值班室內外環境整潔無雜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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