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名稱變更申請書

來源:文萃谷 1.31W

富寧縣國土資源局: 茲有申請人:李元金,現申請將位於富寧縣田蓬鎮田蓬街,土地使用證號:富國用(2015)字第329號,地號:OA-02-23-2,用途:住宅,使用權類型:出讓,使用權面積136.66平米,因繼承遺產,經家庭協商,把李正平位於富寧縣田蓬鎮田蓬街的'土地使用權分為兩宗,一宗為李元金名字,面積為52.51平方米,一宗為全天分的名字,面積為86.03平方米,望貴局給予辦理相關手續為謝!

土地名稱變更申請書

申請人:

2015年 月 日

土地名稱變更申請書 [篇2]

XX縣國土資源管理局:

茲有XX鎮XX社區居民段XX(身份證號: )和妻子楊XX(身份證號: )因年事已高,經過家庭成員協商一致,無償將位於XX鎮XX社區XX居民小組宅基地,集體土地使用證(XXXXXXX)變更給兒子楊XX(身份證號: )管理使用。

特此申請,請予變更。

申請人:

二〇一四年XX月XX日

居民小組意見: 社區意見:

親屬簽名:

土地名稱變更申請書 [篇3]

縣國土資源局:

本人與陽明原協商一致,購買陽明原位於團結路以南后街、房產證號為 的自建房,土地面積為75.86平方米,土地屬國有性質,現轉讓土地價格每平方米2500元,現請求貴局將土地户主變更為張三,望縣國土資源局給予辦理為謝。

申請人:-----

2015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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