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違章承諾書

來源:文萃谷 2.58W

龍潭完小教育服務面廣,交通方便。涉及龍潭、官學、甘禾、三坑等村,共有380名學生,10%是外籍生。80%的學生家住馬路邊。因此,週末學生回家和返校或逢趕場天,有很大部分乘坐“三無”車輛或超員超載車輛,致使學校和學生存在很大的'安全隱患,只有家長、學生、學校共同樹立安全第一的意識,保持高度的警惕性,才能確保師生安全,為此,學校特與學生、學生家長簽訂以下安全承諾:

車輛違章承諾書

1、在上課或放學回家時,禁止搭乘“三無”(無牌、無照、無證)車輛。

2、全體學生不得乘坐非客運車輛、超員超載車輛。

3、嚴禁學生(未成年人)駕駛機動車輛,不得騎自行車上、放學,外出遊玩

4、不得在公路上游玩、踢球、奔跑、嬉鬧、時時處處注意交通安全。

5、嚴禁“三無”車輛、非客運車輛、超員超載車輛接送學生。

6、學生家長騎摩托車等交通工具一類接送學生的,安全由學生家長負責,學校不對其安全負責。

7、學生如搭乘“三無”車輛、非法營運車輛、超員超載車輛,造成的後果一律由學生及家長負責。

我堅決做到以上要求,遵守自己的承諾:不乘坐“三無”車輛、非法營運車輛、超員超載車輛,否則,一切後果由自己及家長負責。

學生家長(承諾人)簽名: 龍潭完小(公章) 學生(承諾人)簽名:

二o一一年九月一日

自覺拒乘代步車及其它違規車輛承諾書

為解決學生乘坐違規車輛上下學的安全問題,淨化道路交通環境,營造安全、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保證學生人身安全,根據市政府《即墨市集中開展代步車排查整治活動實施方案》的規定,學校特與學生、學生家長簽訂以下安全協議:

1.家長要全面負責學生上放學的道路交通安全,禁止用代步車及其它違規車輛接送學生。騎電動車、摩托車不得在步行道上行駛。

2.學生在上學或放學回家時,禁止搭乘代步車及其它違規車輛。

3.全體學生不得乘坐非客運車輛、超員超載及其他違規車輛。

4.嚴禁學生(未成年人)駕駛代步車、機動車輛,不得騎自行車上、放學,外出遊玩等。

5.學生不得在公路上游玩、踢球、奔跑、嬉鬧、時時處處注意交通安全。

6.學生在路上行走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靠右行走,經過路口或過馬路時要按信號燈通行,走斑馬線,注意來往車輛,切實保護自身安全。

7.家長駕車接送學生嚴格遵守交通部門規定,不在校門口停車、調頭。

8.學生如搭乘代步車及其它違規車輛,造成的後果一律由學生及家長負責。 希望家長和學生堅決做到以上要求,遵守自己的承諾:不駕、乘代步車及其它違規車輛,否則,一切後果由學生及家長負責。

家長(承諾人)簽名:

學生(承諾人)簽名:

即墨市第一實驗國小

2015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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